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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集群技術創新困境及政府作用
產業集群技術創新困境及政府作用雷鵬
內容摘要 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能力是形成集群競爭力的基礎。但是,由于技術創新具有不確定性、知識溢出、外部性等特點,加之企業的研發能力差以及企業與周圍“環境”互動的能力差等因素,常常會影響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而政府能夠通過促進產學研(企業一大學一科研機構)的有機結合,規避產業集群技術創新中的不確定性,從而在產業集群技術創新中發揮重要作用。
關鍵詞 產業集群 技術創新政府
作者雷鵬,上海青浦工業園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員、博士。(上海:201700)
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能力是形成集群效力的基礎。這種創新能力不僅源自產業集群對資源的獲取能力,而且取決于產業集群本身對資源的整合能力。作為一個復雜系統,集群企業是產業集群技術創新的主體,而大學和科研機構是產業集群技術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集群企業與大學和科研機構有機互動,即所謂產學研(企業一大學一科研機構)有機結合,才能規避技術創新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實現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可以說,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過程,就是一個企業集群內部與外部有機協調的過程。在這一協調的過程中,政府在促進產學研的有機結合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
產業集群一詞是20世紀80年代末哈佛商學院的波特教授在解釋區域及國家的競爭力差異時,借用并定義的一個概念,現在已被廣泛地運用于諸多領域和部門。所謂產業集群是指企業、供應商、相關產業和專業化機構在某一特定地理區位的集中,此地理區位可以是國家、州(省)或城市的特定地區,其地理位置不一定與行政區劃相吻合,許多產業集群呈現了跨行政區劃的現象。[1]產業集群已經成為當代經濟世界的一個重要現象,支配著世界的經濟版圖。
產業集群對中小企業來說,規模效應尤為明顯。通過產業集群,中小企業獲得了一種外部規模經濟的組織形式。而且產業集群一旦形成,便會帶來諸如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作用和影響。[2]比如,在經濟方面,中小企業以集群的方式聯系在一起,客觀上具有大型企業擁有的規模經濟優勢。大量的中小企業在一定地理位置上集聚,集群內企業之間的關系表面上看比較松散,而事實上卻密切聯系,從而使中小企業之間實現了優勢互補。處在集群中的企業分別承擔生產流程中某一部分的專門產品和技術,通過彼此之間的產品鏈條和上下游業務關系相聯接,眾多關聯度高的企業以網絡的形式組織起來,雖沒有像大企業那樣以資產為紐帶直接關聯在一起,但同樣獲得了大企業的規模優勢,而且具有了大企業所沒有的更為靈活、更有效率、更具競爭力的生產效率。大量企業集聚在同一區域內,使生產要素和資源可以實現快速低成本配置,從而降低了企業之間的采購成本、運輸成本和交流成本。更為重要的是,中小企業間的合作競爭,促進了企業之間的技術創新,并使企業技術水平的提升更為迅捷,因為交流和互動為產業集群的發展和創新帶來了新的動力。“行業的秘密不再成為秘密,而似乎是公開了,孩子們不知不覺地也學到許多秘密。優良的工作受到正確的賞識,機械以及制造方面和組織上的發明和改良之成績,得到迅速的研究。如果一個人有了一種新思想,就為別人所采納,并與別人的意見結合起來,因此它就成為更新的思想之源泉。”
可以說,產業集群已經成為提升區域競爭力的最有力的產業組織模式。而產業集群競爭力的核心——技術創新,更是這一產業組織模式發展壯大的靈魂。
二
就我國產業集群的發展現狀而言,由于大多數產業集群的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在內外環境上存在著很多制約集群可持續發展,特別是產業集群技術創新的制約性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技術創新的不確定性、知識溢出和外部性等因素的制約。技術創新的不確定性主要源自于企業研發活動的不確定性、溢出效應和外部性。企業研發活動的不確定性是指技術的不確定性,即企業對研發活動的投資不一定能開發出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工藝、服務:或者市場的不確定性,即企業開發出的產品、工藝、服務并不一定能取得商業上的成功。企業研發活動的溢出效應是指,企業的技術創新成果不可能為企業所獨占,企業的創新成果是一個介于公共產品和完全排他性產品之間的產品,創新成果的信息部分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創新成果的非獨占性是知識溢出的結果,將隨技術的擴散而被其他的企業廣泛采用,并迅速轉化為公共物品。企業研發活動的外部性是指,企業不能控制與獲得其技術創新活動投資的全部收益,同時企業研發活動投資的私人回報率也遠低于其社會回報率。正是技術創新的這種不確定性、知識溢出和外部性的特征,使中小企業存在著巨大的投資風險,因此顯得格外慎重而不愿輕易進行技術創新。
二是企業的研發能力差的制約。企業本身的研發能力差是影響企業技術創新的關鍵因素。企業的研發能力不足表現為:其一,技術研究與開發機構的數量偏少,在大中型企業中設立研究與開發機構的不到1/3,而許多的中小企業根本就沒有研究開發機構。其二,企業研究與開發機構研發能力弱,已經設立研究與開發機構的企業,由于技術開發能力差、資金短缺、技術外協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導致企業的研究與開發機構形同虛設,根本不具備研究開發的能力。其三,企業研發的科技人員少,許多技術創新活動的開展需要多工種、多學科、多領域的專業人員參與,而中小企業根本就沒有渠道或沒有能力獲得所需的科技人員。其四,企業獲取科技信息的能力差,在許多小企業中沒有專職的機構或人員從事科技相關信息的搜集和處理工作,對技術發展變化的敏感度不高。上述因素極大影響著企業的技術開發工作。
三是企業與周圍“環境”互動的能力差。具體來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技術創新的政策體系不健全。如產權激勵和監督機制不完善,政府對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不得力.人才的激勵政策等方面存在不足,導致科研與企業相互脫節,科技成果轉化率偏低,科技成果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第二,技術創新的基礎設施滯后。產業集群所在地由于沒有可以向企業輸送高素質人才、技術和知識的大學和教育機構,也沒有專門為企業服務的研究機構,造成大企業只能進行內部研發,或與地區外部的大學或研究機構合作進行新產品和工藝的研發,由此帶來協調成本和信息成本的上升。而中小企業由于資源方面的限制,無力自行研發或者與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只能停留于簡單的技術模仿。第三,金融機構的基礎結構不合理。表現為風險投資機制不完善,資本市場不健全,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的融資困難等方面。上述問題的存在破壞了集群的生態系統,嚴重影響了集群的持續競爭優勢。
三
針對目前我國產業集群技術創新發展存在的問題,我國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應在以下幾方面發揮重要的組織作用。具體來說,應該采取以下舉措:
第一,加大并鼓勵全社會對科技和教育的投入。人類近現代文明進步史已充分證明,基礎研究的每一個重大突破,都會帶來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能力的提高,對科學技術的創新、高技術產業的形成和經濟文化的進步,產生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
為了提高企業競爭力和綜合國力,政府一要采取多種形式增加科技投入,并從政策上鼓勵企業加大對研究與發展方面的投入,調動企業從事科研、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的積極性,促使企業應用新知識、新技術和新工藝,采用新的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模式,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的產品,增強市場競爭的能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二要打破科研機構之間、企業之間以及科研機構與企業之間的界限,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避免研究課題的重復和資源浪費,以充分發揮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優勢。
三要加大科技的財政投入。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要進一步完善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規,增加財政科技投入的總量。研究制定國家科技投入宏觀戰略和相應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和適應市場經濟的投入結構、管理體制,以發揮科技投入在技術創新中的支撐作用。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吸引民間資本投資于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鼓勵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貼息基金,有效地增加資金的供給渠道和供應量。政府的財政資助,可以分為向企業、向大學和科研機構的投入兩種方式。向企業研發活動提供政府資金資助,可以減少企業技術創新的風險與成本,激勵企業向技術創新增加更多的投資,有助于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展開。政府資助高校的基礎性研究,可以增加對企業基礎性知識的供給。而增加對教育經費的投入,可以使學校培養更多的專業性人才。政府資助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定向研究,還可以增強面向民用目標的技術轉移,使技術和知識的外部性和溢出性提高。除了直接投入外,政府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還可以通過政府采購及稅收政策的方式間接地實現。比如,通過政府采購政策的安排,創造和增加企業技術創新產品的市場需求,產生技術的“市場拉動”效應,使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在市場開拓期有比較穩定的市場保證,同時也使企業在技術創新活動中與市場有關的風險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有效地解決企業技術創新后期產品的市場化實現問題。政府應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通過有效的稅收減免,降低各主體進行技術創新的成本,以激勵技術創新及與之有關的研究開發活動的開展。
第二,加快產業集群信息平臺建設。目前,產業集群企業之間缺少迅速便捷的信息渠道,導致企業之間缺乏相互溝通、相互了解。政府可通過網絡技術搭建一個具有共享性、遠程性、交互性和及時性特點的信息平臺,在產業集群內部實現信息的共享。信息平臺應該包括大型科技設施、科技基礎數據庫、自然科技資源庫、科技文獻中心等內容。信息平臺為產學研三方提供了方便、及時、準確的信息查詢渠道。科技工作者可隨時查詢國內外的相關科研信息,了解學科技術發展的前沿動態,發布最新研究成果。企業通過信息平臺則可即時發布需求信息,其在生產、技術創新、企業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從而能得到及時解答,縮短了科研機構和企業之間在技術開發、市場需求、設計和制造上的時空距離和背景差異,提高了科技成果轉化的成功率。同時,信息平臺也拓寬了政府管理部門獲得信息、數據的渠道,使決策更為科學有效,管理更加規范化,更加有利于技術創新活動的開展。
第三,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專利保護通過對發明家提供專利保護,并賦予壟斷其發明的權利而刺激了創新。政府通過立法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能夠提高各主體參與技術創新的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知識產權是保護技術創新的重要手段,在缺乏知識產權制度的情況下,技術創新的溢出效應使創新者不能得到應有的收益補償,這將抑制企業和各創新主體的創新行為。而知識產權的設立則可以有效地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因為授予創新者在一定時期內獨占技術創新市場的收益.可以解決具有公共屬性的技術創新成果的溢出效應而導致的搭便車問題。因此,政府應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體系和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維護大學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集群內的企業增強自身法律保護意識,也是知識產權體系和權益保護法規發揮作用的重要一環。
第四,深化大學和科研機構改革促進企業技術創新。要繼續深化科研院所的改制和改革,使之真正成為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主體。高等學校不僅是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發展科學文化的基地,而且應該成為知識型企業的孕育場所、高科技產業的“孵化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輻射源”,甚至還應該成為知識經濟的“策源地”。因此,要加快科技與教育體制改革,促進大學和科研機構與企業的結合和產學研一體化進程。大學和科研機構與企業的結合,可以強化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改變企業生產能力過剩而創新能力不足的矛盾,這對集群企業的技術進步、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此外,通過大學和科研機構與企業技術創新的合作,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還可以為企業培養專門的技術和管理人才,全面提高企業的人才素質。集群企業與大學和科研機構的有機結合,可以使大學和科研機構獲得更多的市場信息和研發資金,克服自身存在的信息閉塞、資金短缺、與市場脫節等方面的問題,這對完善和提高大學和科研機構的發展,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在鞏固和加強大學研究作用的同時,還應做到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發展并重。我國歷來重視學歷教育,輕視職業培訓。因此,要進一步采取措施,大力抓好職業技術教育,增加職業和技術培訓,擴大產學研合作范圍。地方職業技術院校要滿足社會成員對各類教育的需求,在做好學歷教育人才培養的同時,高度關注地方中小型企業的人才培養。要充分發揮職業技術學校師生動手能力強,判斷、維護能力強,解決生產實際問題能力強的優勢,使之參與到中小企業的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中。
第五,發揮中介組織在產業集群技術創新中的作用。中介組織在企業技術創新中的作用不可或缺。發展成熟的中介組織,在企業的技術創新過程中,能夠通過組織的協調、溝通,使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金融機構、政府之間形成有效互動的橋梁和紐帶。而如果中介組織發育不完全、運作不規范、人員素質低、信息不便利、服務能力差,就會妨礙中介組織在集群企業技術創新中積極作用的發揮。因此,政府應該出臺相關的法律和法規,有效地促進中介組織特別是科技類中介組織、金融類中介組織的建立,規范中介組織的行為,消除中介組織不能有效發揮其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障礙。
第六,促進風險投資體系的建立。企業的技術創新是一種戰略投資、風險投資,是一項戰略性、長期性、風險性活動,而銀行貸款則要求貸款的安全性、還款的時效性和及時性,希望把自身的風險降到最低。加上企業信用擔保制度建設的滯后,更加大了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銀行融資不暢是長期以來困擾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因素。不過,從企業技術創新投資的自身特點來看,企業的技術創新投資更適宜于資本市場的融資。資本市場投資兼有戰略性、長期性和風險性的特點,與企業的技術創新投資特征吻合,可以為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風險投資。因此,政府在努力促進國有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同時,也要大力發展風險投資,促進風險投資體系的建立,使風險投資成為企業技術創新的有效融資渠道。
參考文獻:
[1]邁克爾·波特,國家競爭優勢.北京:華夏出版社,2002.
[2]劉琦巖,產業簇群現象研究及其政策意義.產業集群與中國區域創新發展論文集,2002.
[3]阿弗里德·馬歇爾,廉運杰譯,經濟學原理.北京:華夏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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