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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少數民族人口問題研究
中國有55個少數民族,建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區5個,自治州30個、自治縣(旗)120個,合計面積達646.95萬平方公里,占全國面積的64.3%。民族地區人口問題的解決程度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直接關系著國家的富強繁榮與富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二、三十年,對少數民族人口問題的研究一直處于空白狀態,直到1978年中國共產黨的十一屆一中全會以后才開始起步,由于基礎資料奇缺、已往研究成果貧乏及研究力量薄弱等原因,少數民族人口研究工作起步十分艱難。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進展取決于人口基本數據的提供狀況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匯總資料,僅有各民族人口數量和地區分布資料,而1982年的全國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機器匯總資料和1%抽樣資料(僅限于100萬人口以上可用)則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數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齡、性別、文化程度、行業、職業等重要基礎數據,對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開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條件,從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種種特點和存在的諸多問題。
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機器匯總的民族人口資料,除了1982年的內容外,還具有更有價值的重要特點: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遷移、死亡等項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齡、分性別對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畢業、肄業等)、文盲、職業、行業、年齡、性別等進行設計和交叉匯總,這在全世界各國中是唯一的,為分析各民族人口狀況、特點和問題提供了得天獨厚的優越條件,對推進中國民族人口學科發展起了空前的關鍵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國人口學家反映,東南亞有的國家也準備效仿。 在多種抽樣調查中的民族人口資料相當豐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1988年全國2‰生育節育抽樣調查資料、8個少數民族婦女婚育情況抽樣調查數匯總等,對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現狀和歷史變遷,提供了可信依據。 典型調查和社區調查資料,從另一個側面豐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內容,《中國少數民族社區人口研究》(張天路,1992)反映了20多個民族的100多個社區的人口、社會、經濟、自然等方面的現狀和問題;《中國少數民族人口調查研究》(張天路、黃榮清,1995)涵蓋了對9個民族(或地區)的人口調查資料分析研究外,還對全國55個少數民族人口進行了比較全面的分析和對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務。
二、國內、外的支持有力地促進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開
在奠基性和開拓性的研究過程中,受到了國家教委、國家計生委、國家統計局、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共中央統戰部、民政部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和聯合國人口基金的積極扶持,除了資助民族人口專著出版外,還分別設立了少數民族人口研究課題。在“七五”期間,國家教委和國家社科基金分別設立了“中國少數民族人口綜合研究”等課題,國家計生委設立了“中國少數民族家庭、婚姻、生育、節育情況系列調查研究”課題;在“八五”期間,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設立了“中國各民族人口的增長分析”和“中國少數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課題,聯合國人口基金援助國家教委的P04項目“中國少數民族人口調查研究”,聯合國人口基金援助國家統計局的P33項目“中國1990人口普查少數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課題,聯合國人口基金援助國家計生委的P07項目“中國少數民族人口與計劃生育研究”課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設立了“拉薩市流動人口調查研究”課題,國家民委設立了“散居少數民族人口研究”課題等。這些調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開展與完成,不僅扭轉了少數民族人口資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說是世界各國中僅有的少數民族人口資料最豐富的國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機構正在建立少數民族人口數據庫。
中國人口學會成立以來對少數民族人口的調查研究也給予了很大的關注, 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蘭州、貴陽和昆明召開了三次“少數民族人口調查研討會”,會后出版了論文集;90年代人口學會又設立了“中國民族人口專業委員會”,以協調全國民族人口的調查研究工作。
近20年來,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少數民族人口的調查研究和分析研討會就召開了10多次大中型會議,還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烏魯木齊和云南昆明分別召開了兩次國際會議,即“中國少數民族人口與計劃生育學術研討會”與“1990年人口普查少數民族人口分析研討會”。
1987年在貴陽召開的全國性的“少數民族人口綜合研究籌劃會”是第一次召開協調全國民族人口研究人員和實際部門的聯合調查嘗試,與會人員來自15個省、市、自治區,以協調和組織該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會議確定了承擔民族社區的調查單位和專家、學者,要求按照統一設計(經過試點調查修改)的調查問卷、說明書與匯總表進行調查,調查研究成果包括調查報告和咨詢報告。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況,由綜合研究協調辦公室及時寄發簡報。
1989年夏天在新疆烏魯木齊召開社區人口調查與研究成果評審會,在1993年出版了由張天路主編、中國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少數民族社區人口研究》。該書匯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鮮、滿、瑤、京、黎、佤、拉祜、納西(摩棱人)、基諾、畬、水、東鄉、裕固、柯爾克孜、土、撒拉、錫伯21個民族的100多個社區的調查報告。
1993年在北京召開的“中國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討會”,參加會議的有來自計生委、統計局、高校、統戰、民委、政協等系統的近100名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彭佩云、蔣正華等多位領導出席指導。會議共提交論文55篇文,對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資料進行深入開發的同時,還進行了適當的補充調查,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與平均壽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質量指數,特別是對各民族人口指標直接進行橫向比較,首次開發出了少數民族趕上和超過漢族的多項人口指標,樹立了少數民族人口的新形象。會后出版了《中國民族人口演進》(張天路,1993)。
為了促進少數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開展,經過張天路、馬正亮的努力,在甘肅計生委提供出版經費的支持下,《中國少數民族人口》雜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創刊,在馬正亮副主編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發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數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響遠遠不僅限于國內。
80年代以來,少數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進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專著,發表了100多篇論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詢報告。在專著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學》( 張天路 1989)。這標志著民族人口學科在中國這個多民族國家中正式建立起來,填補了社會科學領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專著,發表了500多篇論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詢和調查報告。
三、少數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圍和主要問題
少數民族人口研究范圍之廣、問題之多和難度之大,不亞于(或者可以說還稍多于)全國(或地區)的人口內容,涉及的主要范圍包括:民族人口學科的建立與完善問題;基礎理論建設與應
用研究問題;方法論與研究方法問題;人口數量變動因素中的自然變動、遷移變動、社會變動(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屬性等定量與構成問題;婚姻和家庭戶中的構成、初婚年齡等問題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變化問題,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對民族人口再生產與其后代的素質問題;民族因素對婚姻、生產、死亡、人口素質、生活質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響問題;民族人口政策問題;民族人口與社會經濟、資源、環境等的相互關系問題;民族人口與民族繁榮的關系問題;民族人口指標達到或超過漢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難有:第一,只有每10年進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齡、分性別的重要數據;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臨著對56個民族人口資料的分別計算、列表、制圖、分析等復雜和困難問題;第三,對民族人口進行抽樣調查或社區調查的經費難以解決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專著多達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學》(張天路 1998)、《中國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分析與預測》(黃榮清 1995)、《中國少數民族人口的演進》(張天路 1993)、《中國少數民族人口調查研究》(張天路,黃榮清 1995)、《中國穆斯林人口》(張天路等 1991)、《中國少數民族社區人口研究》(張天路 1993)、《中國藏族人口》(孫兢新 1994)、《中國蒙古族人口》(王鎮等 1997)、《貴州少數民族人口研究》(嚴天華 1995)、《中國少數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鄧宏碧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d Related Issues (Zhang Tianlu 1997)》等。這些專著所論述的范圍非常廣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學的對象、任務和方法;各個少數民族人口數量的歷史變化、新中國時期的發展和未來50年的發展趨勢;各個民族的人口素質、人口構成的變化與問題;各個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壽命和生活質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變與效果;人口與民族繁榮的內在聯系和定量指標的設計以及發展模式的探索,人口與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內容。
民族人口學的研究對象
民族人口學是一門新興學科,是民族學與人口學的交叉學科或者邊緣學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學》(B.U.科哥洛夫著),雖然缺乏定量數據,但主要從馬克思主義理論和前蘇聯的民族政策方面闡述,原則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對民族人口過程的作用。由張天路編著的《民族人口學》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約20萬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經過修訂的第二版(32.3萬字),該書指出民族人口學的研究對象為:應該把民族人口作為根本的立足點,既包括世界各國的各個民族,也包括中國的各個少數民族和漢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構成、各民族的人口構成、人口再生產特點、人口自然變動、遷移變動、社會變動和民族演變所引起的人口過程,以及人口與社會、經濟、環境、資源等相互關系的發展變化及其規律,并分析各種社會、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會、宗教等所形成的傳統文化、風俗習慣、生活方式等)對各民族人口數量、素質、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負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學的研究方法
堅持以人口學的研究方法為主,并融入人類學和民族學的有關研究方法。除經常運用數學方法、比較法、分析與綜合方法外,特別強調運用人口學的問卷調查與人類學的田野工作(民族學叫實地調查)相互結合的新型調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尋找到“為什么?”,從而能夠有針對性地提出“怎么辦?”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變
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總路線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從各個時期的民族人口狀況、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實際情況出發,新中國的民族人口政策經歷了人口興旺(50~70年代初)、醞釀和準備計劃生育階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數民族人口經過相當時期的高速增長,民族地區的人口與社會經濟、資源等的矛盾和壓力愈來愈大,有的地區相當嚴重,少數民族群眾耳聞目染漢族家庭因開展計劃生育而出現的生活條件、健康素質和文化素質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計劃生育,甚至自發地行動起來,特別是1981年5月烏蘭夫同志指出:“少數民族的計劃生育還是要搞,問題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響和推動下,為了少數民族人口素質的更快提高和社會經濟發展趕上和達到漢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經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批準的《六五》計劃明確提出:“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并根據各個地區的經濟、自然條件和人口狀況,制定計劃生育工作規劃”。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轉的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關于計劃生育工作情況的匯報》中說:“對于少數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慮,人口在一千萬以下的民族,允許一對夫婦生育二胎,個別的可以生育三胎,不準生四胎,具體規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關的省、自治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報上一級人大常委會或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民族地區的計劃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經過試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還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數民族人口再生產已進入人口現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點已由控制人口數量型轉為提高人口素質型;有的少數民族人口再生產則還處于高出生、高增長階段,還面臨著人口數量、人口素質、人口構成等嚴峻問題、大多數的少數民族人口再生產還處于由傳統再生產類型向現代類型轉變階段。
少數民族人口總增長率超常規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由3532.0萬人增長到39998.4萬人,平均每年遞增1.11%;1982年增長到6723.9萬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遞增2.94%;到1990年少數民族人口達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遞增3.51%;據199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推算,少數民族人口為11123.8萬人。根據黃榮清教授計算,近來少數民族人口數量變動,除了自然變動、國際遷移變動因素外,還有更為重要的社會變動(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選報為少數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須加以量化,這是國內有關部門和國外人口專家所關心的問題。據計算,1982~1990年在少數民族新增人口數量中的社會變動占了56.64%,而自然增長部分僅為43.36%,漢族則因此減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數民族婦女婚姻構成
從少數民族的婚姻特點出發,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構成、平均初婚年齡等內容外,還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對少數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婦女婚姻構成的變化。1982~1990年各民族婦女的婚姻構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
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間的高低也比較懸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維吾爾、苗、布依、侗、瑤、白、土家等族,其中維吾爾族由13.4%上升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鮮族由25.6%下降為18.5%、蒙古族由30.9%降為27.1%、回族由25.5%降為21.4%較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對較低的為維吾爾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鮮族(18.5%),而相對較高的則為哈薩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離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鮮、滿、侗等,以中以朝鮮族由0.6%上升為1.0%的升幅較大;而降幅最大的為哈尼族由2.3%降為0.7%。到1990年離婚比率相對較高的有維吾爾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婦女平均初年齡。1990年各民族婦女的平均初婚年齡,相對較高的有藏族、哈薩克族和朝鮮族,分別為23.8歲、23.6歲和22.7歲,為什么前兩個民族婦女的平均初婚年齡如此之高?我們至今還不甚明白。相對較低者為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別為19.4歲、20.0歲、20.9歲和20.9歲。
3.各民族婦女的早婚問題。在民族學的研究成果中,有13歲或15歲的男女青年便舉行成人儀式為“戴天頭”、“ 穿裙子”、建“察房”、蓋“公房”等,從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參加戀愛或婚姻社交活動,《古蘭經》規定:女子9歲、男子12歲為“出幼”(即離開了幼年,進成年期,即可以結婚。)據1985年調查資料反映,新疆墨玉縣維吾爾族已婚婦女中在10~14歲和15~19歲年齡組的已婚比率分別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婦女中10~14歲和15~19歲分別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婦女中10~14歲和15~19歲分別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婦女中10~14歲和15~19歲的已婚比例分別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個別民族婦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數民族婦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瑤族、苗族和回族,分別下降了8.3、4.5和4.3個百分點,維吾爾族下降了6.9個百分點。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較高的為維吾爾、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哈薩克族婦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據1990年中國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狀況,民族復合家庭戶和少數民族與漢族通婚戶比例最高的都為滿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對較低的都為維吾爾族、藏族和哈薩克族。民族通婚的積極作用占據著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和人口健康素質的提高。
少數民族婦女生育率的變化
少數民族正式開展計劃生育工作,比漢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開,而且一對夫妻比漢族可以多生1~2個孩子。
1.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總和生育率在不斷地下降,1989年經1981年下降了31.08%。當然,各個少數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鮮族婦女總和生育率,不僅一直比漢族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軌道運行,這與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質、現代生育觀念的樹立有著直接的關系。80年代的滿族實行一對夫婦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質較高和生育觀念的積極轉變,總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線以下。內蒙古地區的蒙古族,雖然1988年才正式開展計劃生育,但總和生育率超前開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與文化素質的提高,生育觀念的先期轉變有關。回族婦女總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蘭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總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對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壯族,分別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總和生育率相對最高的為哈薩克族(5.07)和維吾爾族(5.45),其次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萬人口以下民族中還有柯爾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頗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 總之,除個別民族外,進一步降低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的任務還相當艱巨。
2.早育問題。各民族15~19歲婦女生育率高低相當懸殊,相當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維吾爾族(75.4‰)傣族(74.9‰)和柯爾克孜族(69.4‰),這與早婚比率較高有直接的聯系,有的民族又相當的低,如裕固族(5.8‰),俄羅斯族(6.77‰),錫伯族(7.7‰)和朝鮮族(8.3‰)。
3.孩生育問題。1989年除了幾個民族婦女多孩生育構成較低以外,大多數民族都較高,甚至更高達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構成在40%以上有柯爾克孜、塔吉克等11個民族。1989年百萬人口以上民族15~19歲婦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較嚴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當然占該年齡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對較高的有維吾爾族(1.6%)、哈薩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維吾爾、苗、彝、壯、瑤、哈尼、哈薩克和黎10個民族;甚至還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維吾爾、彝和黎4個民族,可以想像這些婦女生育第1胎時很有可能還處在少年時期,這對產婦和嬰兒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時降低對這些民族婦女、嬰幼兒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長勢頭等,給社會、經濟、資源、環境所帶來的壓力和困難將是可以預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壽命問題
1990年人口普查資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齡、分性別數據,才有可能計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壽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對較高的有佤(14.45‰)、鄂倫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門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倫春(13.24‰)、景頗(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獨龍(11.31‰)、怒(11.50‰)、達斡爾(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個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對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烏孜別克(5.74‰、錫伯(5.36‰)和滿5.79‰)5個民族。
嬰兒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維吾爾、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來、怒、保東、京、獨龍、門巴、基諾等30個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還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當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滿、達斡爾、錫伯、裕固等族。
平均壽命在70歲以上的有回、滿、畬、高山、仫佬、錫伯、烏孜別克和京8個民族,而不足60歲的還有傈僳、佤、拉祜、景頗、布朗、怒、鄂倫春、德昂、獨龍、門巴、珞巴和哈尼12個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壽命的長短,除了社會、經濟、文化素質、醫療衛生等原因以外,還有消極生活方式的轉變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質現狀和問題
由于現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質、健康素質、轉變消極傳統觀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產部門和管理行為的科學、技術水平等的基礎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質的提高是推進社會、經濟發展和民族繁榮事業的基礎性工程。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80年代以來,少數民族人口文化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綜合均值狀況。 1982~1990年,除門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綜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綜合均值相當懸殊。如果說綜合均值5為達到小學畢業程度的話,那么已有蒙古、朝鮮、滿、哈薩克、高山、納西、達斡爾、毛南、錫伯、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京、鄂倫春和赫哲15個少數民族,其中綜合均值相對最高的為朝鮮族(8.54)、俄羅斯(8.12)、高山(7.99)、塔塔爾(7.60)、錫伯(7.15)和赫哲(7.11)6個民族;相對最低(≤2.0)的還有藏、拉祜、東鄉、門巴和珞巴5個民族,約相當于小學二、三年級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與文盲人數增加問題。1949年以前除個別少數民族外,許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數民族人口(合計)成人(15歲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為30.8%,但文盲人數卻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為25.2%,但文盲人數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為41.9%,但文盲人數卻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為33.1%,文盲人數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為49.7%,文盲人數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為28.5%,文盲人數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為30.2%,文盲人數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張天路 1998)等。這不僅表明這些民族小學義務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勢嚴峻,也反映了人口數量的過快增長超越小學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響了人口文化素質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質量問題研究
這是對中國少數民族人口生活質量指數(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過程中出現了兩種不同的指標設計和兩種不同的結果。其一,是依據美國海外開發委員會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賈大衛.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窮國貧困居民生活質量的測量方法。PQLI由嬰兒死亡率、1多平均壽命和識字率3個指標組成,并經過換算成指數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為:
PQLI=嬰兒死亡率指數+1歲平均壽命指數+成人識字率/3
另一位作者則認為上述三指標中的成人識字率應以文化程度綜合均值代替,其計算公式為:
PQLI=嬰兒死亡率+1歲平均壽命+文化程度綜合值數/3
用第二個方法計算出來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個方法的數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種方法或者第三種方法更為科學、更有應用價值?不過國際上通用的是第一種方法,所得出的數值可以與世界各國直接進行比較。
國際上通常把PQLI值為65,又把PQLI值分為高、中、低3個等級,80以上為高生活質量,發達國家的指數平均為92,其中西歐、北美接近95;60以下為低生活質量,最低的為非洲,平均僅為33,亞洲的平均值為58。
1990年中國百萬人口以上民族,達到高生活質量的依次為滿、朝鮮、漢、蒙古、壯和回6個民族;暫時還屬于低生活質量的只有哈尼和藏兩個民族。相對最低的哈尼族與相對最高的滿族相比,相差達37個數值。
少數民族人口指標趕上和接近漢族水平問題的研究
歷史上的少數民族,在社會、經濟等方面都滯后或者大大滯后于漢族。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十分關心和扶持少數民族發展,并提出趕上和接近漢族水平的戰略任務。由于人口指標是社會、經濟等的綜合反映指標,而少數民族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一般要晚于漢族10多年,而且實行的又是適當放寬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趕上漢族?何時才能趕上漢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趕上漢族?還存在哪些問題?這些都是國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員,應該關心和研究的問題。
在開發1990年人口普查資料,進行研究后發現,已有26個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長比例、標準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構成、15 ~19歲婦女早育率、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婦女平均初婚年齡、15~19歲組婦女早婚比率、標準化死亡率、嬰兒死亡率、0歲平均預期壽命、成人文盲比率、15~19歲年齡組、每百人中所擁有的大專以上程度人數、每百人中所擁有的小學以上有文化人數、文化教育水平綜合均值、少年兒童系數、年齡中位數、少年兒童負擔比、城鎮化水平、第一產業比重、第三產業比重、人口生活質量指數22項人口指標中不同程度地趕上漢族水平(張天路 1998)。
在 26個少數民族中人口生活質量指數(PQLI)得項多少依次為:朝鮮族和滿族各18項,錫伯族和俄羅斯族分別為14項和11項,達斡爾族和烏孜別克族各9項,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溫克族各占8項,京族、回族、塔塔爾族和裕固族各為7項,赫哲族和裕固族各為6項,哈薩克族5項,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項,毛南族3項,哈尼、納西、仫佬、藏和布依4個民族各得1項。但問題是:超過漢族指數的民族已占55個少數民族的47.27%,,其中超過漢族指標的10多個民族的得項還不多。
(十一)人口與民族繁榮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標問題的探索
由于國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而如何科學理解民族繁榮以及人口與民族繁榮的關系?從學術、實踐等方面給民族人口學提出了新的課題,因為不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會上和某些專家、學者認為:“民族繁榮的基礎和前提是人口增長快,人口規模大”等,國內某些國家領導人很希望能從學術上、理論上進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實際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個比較科學的統一認識。為此,主要在下面幾個方面進行了探索。
1.關于民族繁榮的新概念。人類歷史上的民族繁榮不僅有其針對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還大致存在著傳統型和現代型兩種類型。傳統型民族繁榮存在于傳統經濟、傳統人口再生產時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現形式;現代型民族繁榮則存在于現代經濟時代,要求人口增長慢、人口文化科學素質高,特別是進入信息時代和知識經濟時代,人口文化科學素質的高低成為一個國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礎和前提。
中國所追求的確良民族繁榮,無疑是現代型民族繁榮。經過反復探索,設計了現代型民族繁榮(初級階段)的15項參考性定量指標(張天路 19
98),用以檢驗其發展進程。這些參考性定量指標分別是:(1)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據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數據表中的平均數設計);(2)農業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2%~15%;(3)第三產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占45%以上;(4)農業勞動力在產業部門中占30%以下;(5)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識字率占同齡人口的95%以上;(7)中學入學率占同齡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學學生占同齡人口的10%~15%(7、8項根據1988年、1989年世界銀行《世界發展報告》數據設計);(9)平均每個醫生服務人口數在1000人以下,醫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時內就醫;(10)嬰兒死亡率達到20‰左右;(11)平均預期壽命達到70歲;(12)實現了現代人口再生產類型,使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時間延長到70年以上;(13) 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達2.0左右;(14)實現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兒童系數達到25%以下,年齡中位數接近30歲;(15)人口生活質量指數(PQLI)達到80以上。
實際上,這些指標一般地都高于當前發展中國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水平。因此,即使某個國家或民族全面實現了這些指標,但還需要更上一層樓。 在1990年的中國56個民族中,達到或超過指標項目的為朝鮮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長率、人口倍增長年限、總和生育率、嬰兒死亡率、0歲平均壽命、城鎮人口比例、少年兒童系數、年齡中倍數和生活質量10項;其次為錫伯族,有總和生育率、嬰兒死亡率、0歲平均壽命、成人識字率、年齡中位數和生活質量6項。蒙古、回、滿、壯、俄羅斯、高山、裕回、畬、達斡爾、仫佬、毛南、塔塔爾、烏孜別克等族,在1項或幾項達到了繁榮指標要求。存在的問題是:第一,達到繁榮指標的民族還不多,而且即使達到了繁榮指標的民族得項也還不高;第二,西部地區的眾多民族特別是西南地區的民族,在達標方面還處于待起步狀態。 2.“人口—教育—經濟”的協調發展模式。這是日本和中國的朝鮮族在實施現代型民族繁榮過程中的重要經驗和創新:第一,要實行計劃生育,減慢人口增長速度,為普及小學、中學教育和發展國民經濟,提高人均經濟水平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優先發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質的極大提高,為控制人口數量,降低人口死? 雎省⒀映て驕?倜?吞峁└咚刂世投?肆Α⑻岣卟?擋棵諾目萍己?坑刖?瞇б嫻繞鵒嘶??饔茫壞諶???Ψ⒄姑褡寰?茫?罨?諧【?檬敵鋅?耪?擼?岣呷司??盟?劍??⒄菇逃?⒖刂迫絲詮ぷ骱蛻緇嵫?系仁亂堤峁┬酆竦奈鎦駛? W苤??叭絲凇?逃???謾鋇男?鞣⒄鼓J劍?厝壞賈驢刂迫絲謔?俊⑻岣呷絲謁刂省⒄裥嗣褡寰?玫男?饔肓夾匝?罰?梢運凳鞘迪窒執?兔褡宸比俚撓行?揪丁?/P>
(十二)西藏人口研究的成效顯著
由于西藏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獨特自然環境,且長期封閉;封建農奴制度延續了八、九個世紀,且社會經濟遠遠滯后于內地;獨有的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廣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傳統文化;達賴集團和國外一些人歪曲西藏人口事實,不斷編造西藏人口謊言。因此,西藏人口問題便具有獨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國內外某些部門和學者的關注與重視,80年代以來成為研究的熱點,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會經濟效益之突出、對人口學科的貢獻性等,在中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中名列前茅。據不完全統計,僅專著已有10本:《中國人口.西藏分冊》(劉瑞 1989)、《西藏人口的變遷》(張天路 1989)、《當代中國西藏人口》(孫兢新 1992)、《全國生育節育抽樣資料調查報告集.西藏卷》(常崇煊1989)、《邊區開發論著.西藏居民收入、消費中的城鄉差異》(馬戎等 1993);《中國簡況.西藏人口的過去、現狀與未來趨勢》(中文和多種外文本)(張天路 1994);《跨世紀的中國人口.西藏卷》(晉美多吉等 1994)年、《中國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西藏藏族人口》(李永勝等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 d Related Issues 》(張天路 1997年)等。此外,還發表了100多篇論文和調查報告。這些專著和論文,對西藏人口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特點、問題與對策等進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
1.西藏歷史人口問題的嚴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問題:一是人口數量問題。在西藏這塊120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歷史上最多有過多少人口?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說曾有94.5萬人、600萬人,也有人說曾經達到1000萬人甚至更有3300萬人之說。各家之說的根據是什么呢?因為舊西藏既沒有戶籍制度,又沒有進行過人口普查,應該說都是一些估計數或者推算數。如果估計或推算一個地區人數都能考慮到當時的社會、經濟發育程度或者它具有養活多少人口的生產水平和經濟實力作為依據,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總之,這個問題還遠沒有解決。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問題十分嚴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資料中的高年齡組人口的有關資料(因為他們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舊西藏水平):65~69歲婦女的不婚比率達10.8%,分別比全國藏族(9.2%)維吾爾(0.2%)高1.6個和10.2個百分點;60~64歲婦女終身不育高達17.7%,比全國平均水平的1.4%高16.3個百分點;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間徘徊,這與國內外的自發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平反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嬰兒死亡率高達430‰,平均壽命只有35歲(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西藏計劃生育辦公室 1995)。三是現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西藏還處于以宗教寺院教育為主階段,沒有一所現代學校。因此,成人文盲率高達90.6%,其中男性為80.0%,女性為97.6%;鄉村成人文盲率高達91.4%,其中男性為81.6%,女性為98.1% 。
2.西藏人口的增長與民族構成的變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別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口增長幅度明顯加快。1951~1959年從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間的平均每年增長率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長率最高(3.10%);1965~1985年從自治區成立至城鎮少數民族開始計劃生育期間,平均每年增長率較高(1.95%)。與此同時,西藏人口的民族構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絕對優勢,并在不斷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區人口的94.4%,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分別為4.85%和0.75%;1990年則藏族上升為95.5%,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分別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占全區人口的比例分別為96.3%、2 .9%和0 .8% 。
3.西藏人口預測。
以1990年為221.78萬人為基數進行預測,三個方案到2000年分別為263 .75萬人、266 .51萬人和209 .63萬人,2050年分別為401 .00萬人、443 .10萬人。以第二方案為例,除少兒比例不斷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項數值一直處于上升趨勢,這對西藏的社會、經濟、環境、資源的壓力很大(孫兢新 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變化。首先是婦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時40~49歲的高育齡婦女的未婚比率雖然還高達7.43%(次仁多吉 1995)(比全國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歲終身不婚婦女的10.83%下降了3.4個百分點,這使更多婦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機會,但1995年又反彈為8.26%。其次是降低婦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西藏40~44歲婦女未(或者不)育率為9.4%,雖然比全國的1.1%還高8.3個百分點,但比60~64歲婦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將近一半,不過1995年又反彈 9.9%。西藏婦女的總和生育率,從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別是降低嬰兒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的任務更為艱巨。為此,積極采取了綜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質和經濟收入水平,轉變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傳統習俗,大力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包括西醫、藏醫等),實行全民公費醫療(這是中國大陸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區),發展婦幼衛生事業等。經過努力實施之后,西藏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為1967年的11.6‰,再降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 ‰,1997年為7.9‰;嬰兒死亡率則由1951年的430‰,降為1981年的155 .2‰ 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個百分點,下降幅度之大實為人類史上的罕見奇跡;孕產婦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萬下降為1985年的143/萬,再降為1989年和1994年的71/萬和57/萬,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個百分點,又是一個大幅度下降的奇跡。西藏人口平均壽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歲,延長到1987年的56.95歲和1990年的59.61歲(常崇煊 1993)。
5.西藏人口文化素質的變化。隨著西藏現代教育事業發展,人口文化素質有所提高,但還存在著不少的問題。1982~1995年間的大學程度人口雖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與全國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遠;15歲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為61.50%,但與全國的16.48%相比,還高45個百分點;文化教育程度綜合均值已提高到2.19,僅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西藏提高人口文化素質及科技興藏的任務還相當繁重。
四、21世紀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務
經過本世紀近20年的研究,對中國各民族人口進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學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因此,發現了各民族的人口特點、問題及其與民族因素間的聯系和作用。
雖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產已進入現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類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問題還相當嚴重或十分嚴重:人口數量增長過快和人口峰值還未顯現;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還較低或者相當的低;人口構成大多數還停留在傳統類型;貧困人口比例還相當高;人口與社會、經濟、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不僅沒有緩解的跡象,而且顯現的和潛在的問題正在逐漸地深化和蔓延等。 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榮和可持續發展,21世紀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務是十分繁重的:
1.穩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這包括生育政策、醫療衛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貧到崗政策等的調查研究,為控制民族人口過快增長勢頭、提高民族人口素質及改善民族人口結構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務。
2.堅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統計工作。在堅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齡、分性別的登記和匯總項目的同時,進一步完善經常性登記的分民族人口項目。 3.進一步重視培養和擴大民族人口科研隊伍。本來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隨著年齡老化,進入21世紀的斷層問題和持續發展問題更加嚴峻和更加突出,抓緊培養民族人口科研人才問題時不可待。
4.進一步加強民族人口科研工作。當前已出現民族人口科研課題小、經費少的嚴重局面,如果有關部門不予以解決,不能不影響到民族人口調查和分析的深入與質量,特別是危機到民族人口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持續發展問題。
5.重視民族人口現代化和繁榮發展的跟蹤研究。在進行跟蹤研究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民族人口現代化和民族繁榮進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6.重視和加強民族地區的人口與社會、經濟的研究。組織相關學科的協同政策,進行規范化的調查研究,為民族地區人口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7.啟動和加強民族地區人口與環境、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策研究。民族地區出現的人口與環境、資源問題已經十分嚴重,過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經費不多、研究任務很重,很少對這方面進行調查研究。為了民族地區當前和長遠利益以及可持續良性發展,必須及時啟動和加強民族地區人口與環境、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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