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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6-26 12:40:00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優]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優]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篇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賬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賬。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賬賬相符,賬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于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并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并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并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為加強機關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審批,節約經費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機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本單位的具體規定(略)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并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采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于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用戶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后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后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項目,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車輛修好結束后,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審核無誤后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簽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余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準,并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準。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后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項目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周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后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干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準后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干部200元,處級干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項目(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并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項目竣工后,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項目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或余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報請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采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采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采購的程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采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并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并報請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并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范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準。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設備500元,專用設備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采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并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復購置和閑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準(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后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第八條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

      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素質、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并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二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干使用”的辦法。

      1、包干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干經費支出的范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于專項目工作;其余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范圍的按規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采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后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后計財處執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定;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務的副廳長批準。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后按預算執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

      (五)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余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后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后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準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安排。

      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生后,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

      (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4

      1.當前在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1供熱企業對于項目成本預估不到位,導致企業可能有所虧損

      在供熱企業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有的供熱企業在確定供熱地區時對建設的成本與后期的收入預估不到位,致使企業出現成本大于收入的情況,導致企業在供熱過程中資金造成虧損,阻礙供熱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例如,有的企業在推進集中供熱范圍的過程中,只注重供熱覆蓋的范圍有多廣,不注重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導致建成之后出現成本大于收益的情況,使企業的資金持續虧損。

      1.2供熱企業不及時追回應收的欠款,導致企業的資金長期虧損

      供熱企業在最初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為了收到更好地推行效果,對其他的配套企業便提供了一定的綠色通道,讓這些企業可以先“賒”后“還”,但供熱企業在之后的繼續發展過程中沒有及時地將欠款追回,導致企業的資金處于長期虧損狀態。供熱企業對于這類現象必須盡快解決,從而補回企業的資金虧損,讓企業可以更好地經營運行。

      1.3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

      部分供熱企業在整體工作的推行過程中,往往對財務管理這一環節沒有足夠的重視,導致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使財務管理人員在處理財務管理問題時無規可循,往往因此出現工作的失誤,讓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企業若想使自身的經濟效益有更好的提高,企業必須首先將其財務管理制度做到科學嚴謹的狀態,使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解決財務問題的過程中保證解決措施的`科學性,讓財務管理問題得到解決,保證財務管理工作正常推進,進而確保供熱企業的其他工作正常運轉。

      2.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的策略

      為了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推進,我們便需要根據上述所提出的財務管理問題,提出相應的財務管理策略,做到“對癥下藥”,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體系更加的科學完善。

      2.1供熱企業應當聘用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保證企業預估準確

      為了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正常運行,首先,企業聘用的財務管理人員,具備專業的財務管理知識,在企業項目運行之前提前對項目的成本與收益進行科學的預估,從而評定項目是否可以進一步推進,確保企業不會出現資金虧損的現象。供熱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只有讓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最小化,且在源頭發現,才可以讓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得到最初的保障,讓企業的發展整體呈現持續生機。

      2.2供熱企業應當推行互聯網財務管理系統,嚴格保證拖欠款情況的追回

      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應當進行相應的改革,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積極引入科學高效的互聯網財務管理系統,通過計算機對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情況進行掌控,對于拖欠款情況也可以清晰地發現,并及時追回,使供熱企業不會因為拖欠款而遭受經濟損失。財務管理部門通過使用互聯網的財務管理系統使得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也有所下降,可以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質量,使企業的資金虧損情況降到最低,使企業效益最大化。

      2.3供熱企業應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時有章可循

      為了更好地減少因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失誤所導致的供熱企業的資金虧損,企業應當制定科學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進行財務問題處理時有章可循,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可以按照科學的解決步驟解決實際問題,避免工作人員在處理相關問題時因經驗處理所導致的不必要經濟損失,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下去。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5

      1、目的:

      為了使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化,嚴肅財務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財務管理。

      3、責任人:

      總經理、財務部經理。

      4、正文:

      4.1總則

      4.1.1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的有關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會、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財務部門工作職責、會計核算原則、資金管理、結算賬款管理、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營業收入及營業外收支管理、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財務報告的編制與公布、財務電算化管理、財務檔案管理及附則。

      4.2董事會財務管理職責

      4.2.1公司董事會審批公司的重大財務決策,控制投資規模和方向,審核公司重大資產處理。

      4.2.2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2.3審議批準公司的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可行性研發項目。

      4.2.4公司董事會負責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財務事項。

      4.3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

      4.3.1遵守《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稅收、金融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目標組織好生產經營,力爭股東資產保值增值。

      4.3.2總經理負責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并對公司保存和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擔負責任。

      4.3.3指導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財務檢查,督促財務部門配合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

      4.3.4總經理對公司財務預算全面負責,審核財務預算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預算,年度終了向董事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決算情況對預算執行單位進行考核。

      4.4財務部門工作職責

      4.4.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財務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4.4.2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并實施財務控制。

      財務預算按年度編制,包括業務預算(采購、銷售、生產、期間費用等)、資本預算(固定資產投資、權益性資本投資、債券投資等)和籌資預算。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負責作出財務決算,上報總經理。

      財務部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報告、監督執行等具體工作,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實施財務控制。各職能部門及各業務部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4.4.3負責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4.4.4公司財務人員必須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審查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對不符合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要堅持原則,拒絕支付;

      4.4.5財務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核算辦法進行會計核算,對取得的原始憑證,要認真審核,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記載有關賬簿;

      4.4.6財務人員要加強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款;

      4.4.7財務經理應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加強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聯系,準確掌握公司資金分布及資金需求動態,搞好資金平衡調度,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4.8按月及時、準確、真實地編制財務報表并按規定向外報送財務報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產經營狀況財務分析工作,嚴格控制各項成本費用,為公司決策提供財務依據。

      4.5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4.5.1公司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4.5.2壞賬核算采用備抵法,按應收款項的3‰計提,如需計提特別壞賬,應由董事會審批決定。

      4.5.3存貨按實際成本入賬,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攤銷法核算。

      4.5.4公司的對外投資控股權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權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權益法核算。股權在50%以上或根據重要性原則對具有實際控股權的要合并報表。

      4.6資金的管理

      4.6.1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與會計的職責必須分開,不能由一人兼任;

      公司的一切現金收支必須歸集到財務部門核算和管理,各項支出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現金收入后及時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和白條抵庫;

      公司庫存現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現金出納員要確保庫存現金每日賬實相符;

      每次提取備用金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批準;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準。

      4.6.2銀行存款的管理

      遵循國家關于銀行結算的有關規章制度;

      新增銀行賬戶必須事前由財務部經理提出申請,由主管副總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開設;

      公司設立的銀行賬戶只限于基本帳戶和一般帳戶,專用帳戶用于本公司經營范圍內的資金結算及資金調撥;

      正常業務支出的支票領用,都必須有經核準的發票或其他必要的憑證,支票上必須有金額且與應付憑證金額一致,所有已經簽發的支票,應于當日及時記入銀行存款日記賬中,并定期與應付款或其他總分類賬借方進行核對,每次支票領用金額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審核主管副總批準;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準。

      開戶銀行間資金調撥需由經辦人填制支票領用審批單,詳細說明資金調撥的理由,經財務經理審核主管副總批準;1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和調撥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財務部對所有銀行支出憑據應認真審核有關內容,嚴格執行經辦人、審批人“雙簽字”制度,做到單證齊全、手續完備;

      公司的銀行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一律由財務部統一向銀行購買、統一保管、統一發放,發放時必須做好完整的領用、注銷記錄;對領用期限超過十天以上的,應及時查明原因,督促經辦人員及時注銷。作廢銀行支票必須注明“作廢”字樣單獨保管;

      銀行票據一般不得背書轉讓,如有特殊需要,背書必須由專人進行登記,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財務部必須加強銀行未達賬項的管理;銀行調節表應于月度終了后十日內編出,并積極予以清理,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

      4.6.3銀行貸款及融資的管理

      銀行貸款卡必須由財務經理保管,如需辦理貸款、還款手續,經辦人應要求銀行逐筆登記、注銷,財務經理及時檢查并與銀行進行核對;

      銀行貸款按公司規定的籌資權限實行逐筆審批制度,所有貸款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總經理簽字批準,并逐月報董事會備案;

      所有對外融資一律由董事會批準;

      無特殊情況,公司一般不得對外擔保,如確需,公司必須要充分了解對方單位的資信,經濟效益及償債能力等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

      4.7結算賬款的管理

      4.7.1認真審核結算單據,檢查結算手續是否完備、真實,單據是否齊全。對于未認真核實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項,應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7.2財務部應對有關業務單位的往來結算賬款定期進行核對和清理工作,所有往來戶由財務部與業務人員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編制“往來賬戶調整表”;財務部每年不定期與終端客戶直接核對至少一次。

      4.7.3發生采購時,由經辦人員提出采購申請,由主管副總簽字審核批準:采購金額超過1萬元(含1萬元)報總經理批準。

      4.7.4公司確認發生壞賬時,必須由經辦人員提出書面申請,認真查找原因,分清責任,經財務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批準;發生1萬元以上的壞賬損失時,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報董事會批準。

      4.8固定資產及其它資產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資產稱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取得按原始價值計價。

      4.8.2固定資產折舊原則上采用直線法計提,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率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資產的購置均須經主管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4.8.4固定資產的處理包括購置、出售、報廢、毀壞損失等(均為1萬元以上)須經主管副總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4.8.5固定資產應設置明細賬核算,定期與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的卡賬和實物進行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4.8.6無形資產以歷史成本或評估價值入賬,并按收益期等額攤銷計入成本;不能確定收益期的按5年攤銷。

      4.9成本、費用的管理

      4.9.1財務部應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合理計提有關費用。

      4.9.2發生的所有費用必須先由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單筆5000元以上的費用需報備主管副總),財務部門應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行政文件規定的費用報銷標準進行審核,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后報銷。

      4.9.3差旅費報銷:按公司制定的《市場人員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4.9.4財務部必須按收入與成本、費用相匹配的原則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如實反映本期損益。

      4.9.5研發費用預算經董事會批準后,嚴格按預算執行。

      4.10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4.10.2公司應當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并及時結轉相應的成本。發生銷售退回、銷售折讓與折扣,應及時對有關銷售科目予以調整。

      4.10.3營業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及變賣收益、罰款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及變賣損失,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因遭自然災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違約金、公益救濟性捐贈等。

      4.11利潤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營業外收支凈額等項目構成。

      4.11.2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用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彌補不足的,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4.11.3公司納稅所得稅以利潤總額為基數。

      4.11.4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前五年的虧損;

      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提取任意公積金,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支付股東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經董事會批準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時,以轉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少于注冊資本25%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應經董事會批準。

      4.12財務報告的編制

      4.12.1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后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九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4.12.2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

      4.12.3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同時提供下一會計年度的預測報告。

      4.12.4財務報告的公布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編制完成后15日內送交各股東。

      公司于每月結束后15日內向董事會提交月結束財務報表;每季度結束后30日內向董事會提交季度財務報告、季度經營總結分析報告。該類財務文件包括庫存清單、應收帳款、固定資產、應付帳款、其它應付款、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明細表等事項。

      4.13財務電算化管理

      4.13.1財務部電腦操作人員應按相應的權限操作會計軟件,并定期與軟件供應商聯系,做好軟件的系統維護工作。對于數據資料,在核對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4.13.2財務部門應嚴格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防偽稅控設備,實行發票和IC卡分人管理。開票工作必須由持證人員負責,其它人員嚴禁使用。

      4.13.3年度終了,由財務經理統一保管備份數據。

      4.14財務檔案管理

      4.14.1公司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存放空間及安全可靠,財務部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財務部應指定專人保管財務檔案,建立健全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門人員查閱檔案,必須要征得總經理同意,檔案保管人必須要做好登記工作。

      4.14.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并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

      4.15財務數據、資料、方針均屬公司重大機密,未經授權,各級人員不得對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內外傳播。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

      一、協會財務由財務部統一管理,并受理事會的監督指導。協會單獨設立賬戶,獨立核算,自收自支。

      二、協會收入與支出管理規定。

      ㈠收入管理。協會各項收入包括會員繳納會員會費,會員單位會費,社會人士的捐贈,政府和各類社會團體的資助,協會組織的義賣、義演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1.協會收到的各類收入,必須向捐助人出具收款證明,即收款收據(第二聯),財務人員憑收款收據(存根聯)進行財務核算。

      2.協會收到的各類收入由財務人員統一核算,做到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專款專用。會員會費每年度60元,高中生、職專生免收會費,大學生半費;會員單位會費每年度600元。

      收入類若需他人代理的,需經分管領導匯報會長同意后方可代辦,3個工作日經費入帳。

      ㈡支出管理。協會的各項經費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的各項開支,任何個人不得擅自分配、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1.協會成員要嚴格按照理事會批準的開支計劃和范圍辦理開支,否則由個人承擔,協會不予報銷。

      2.協會支出實行報銷制。一般先由經辦人墊付活動費用,然后憑合法或合規的票據,經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向財務人員報銷。

      3.報銷票據原則上為正式發票,實在無法出具正式發票的零星款項,必須要有收款收據(拒絕白條)。經辦人報銷單據時應填寫報銷憑證并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支。

      4.財務人員列支各項費用,要嚴格審核票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有無分管領導的'審批簽字;對于不符合規定的支出,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報銷。

      5.因緊急情況須預借款項,應開具借條向財務部申請預借現金,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預借,3個工作日持票報帳,長退短補,經手人簽字。

      三、協會實行財務報告和公布制度。

      財務部按季或按組織的重大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公布財務核算情況,并接受理事會的監督。公布的內容包括上期期末資金結余情況,本期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本期期末資金結余情況。

      四、印章、票據和財務核算表單的管理。

      ㈠協會變更銀行賬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協會銀行賬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㈡協會在銀行預留的印簽的有關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

      ㈢財務核算的各類票據、財務報告表日常由財務人員保管,年底終了后交協會統一保管。

      ㈣協會的收款收據由財務人員統一管理,相關部門人員使用時向財務人員按本領取(每次限領1本),單本開具完后交舊領新,同時上交所開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資金收入,保證票款一致。

      ㈤財務人員調換,必須與接管人員在理事會的監督下辦清交接手續。

      ㈥財務報賬時間定為每月理事會開會(以財務人員參加為準)。

      五、本制度由慶陽市陽光志愿者協會負責解釋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范票據管理,發生收入業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反規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職責。專用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句鎮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職責。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管”,由鎮農服中心統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團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村賬鎮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大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反規定,鎮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務,報鎮紀委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票必須正規合法,資料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紀委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紀委同意報鎮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紀委將定期進行核查,發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大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管干部工資按鎮黨委、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委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景經團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放,并報鎮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獨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大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定獎勵;實際支出大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大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大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儉部分按節儉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職責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的稅額票據,發現不貼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誰經手,誰承擔”。村級發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職責。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黨委、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紀委備案后執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團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委班子研究同意,報鎮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構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委會討論經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大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紀委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三、村團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團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可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團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團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團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景,并報鎮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團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委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職責人的經濟職責。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職責。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討論經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農服中心村賬鎮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職責人經濟職責。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組)級團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景,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委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包項目,年初公開;民主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大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資料,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定,大肆揮霍浪費的職責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構成書面報告,發現問題的,及時提來源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年三月一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公司法》、《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本制度的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第三條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第四條在總經理領導下,公司財務部管理整個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全面負責公司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展規劃組織并制定本部門的工作目標與責任制,并加以貫徹、落實。

      2、組織擬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審查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及提供的會計數據,并保證數據的真實可靠性。

      3、監督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并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規、政策制度,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事項。

      4、搞好本部門的內外協調工作,并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的預測、控制、分析和考核,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6、參與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濟合同,協議的擬定,為公司領導提供財務方面的參考意見。

      7、對會計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對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任用及獎懲提出意見。

      8、協調公司與銀行、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關系,嚴格保守公司財務機密。

      9、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10、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條財務部門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重大投資、資產處理、資金調度和其它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三章財務人員

      第六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計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反映情況,準確核算數據,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刻苦鉆研業務,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宜隨便調動。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數據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移交時必須監交。

      所屬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四章會計核算原則

      第十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執行條例》、《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法規。

      第十一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項。

      第十二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帳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發生涉及外幣的業務,按發生的當日外匯市場匯率的中間價折合本位幣記賬,期末將貨幣性外幣賬戶的余額按期末外匯市場匯率中間價調整折合人民幣金額,調整后折合的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之差作為匯兌損益,并按規定計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文字記錄均用中文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五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應視經營需要,按計劃購置,不得盲目購置,部門在購入固定資產前應填寫“財產物品申購單”,按規定的程序核準后,據以辦理購置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或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價。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計提。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分類、預計經濟使用年限,預計殘值率和折舊年限如下:

      類別使用年限(年)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運輸設備殘值率(%)15—40 10—15 10—15 5—12年折舊率(%)52、375—6、33 56、33—9、5 56、33—9、5 57、92—19

      第二十一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

      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

      國外進口設備的原價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

      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定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三條期末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1、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2、由于技術進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3、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4、已遭毀損,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

      5、其它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第六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定期編制年度資金計劃、月度資金計劃,以便及早發現資金不數量,采取積極對策,確保資金運轉流暢。

      第二十五條公司負債與總資產的比例應盡量接近同行業平均水平,以使公司的風險與收益盡量達到最佳組合。

      第二十六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

      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

      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七條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

      公司財務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帳項,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二十八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票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由總經理簽字或其授權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需借款不應由獨家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供應,以為分散借款風險,保證借款________。

      第三十條本公司對金融機構提供書面或口頭信息,限由財務總監或其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

      第三十一條資金調度人員應及時了解公司資金狀況,以適應經常變動的經營環境及融資環境。

      第三十二條公司大額度資金支出,在付款之前,應先經資金管理人員審核,以了解是否列入資金計劃安排,若未列入,視資金之緩急,可要求予以暫緩付款,并將延期付款理由及預計付款日期通知用款部門。

      第七章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為取得該項無形資產發生的一切費用或投入時的作價。

      第三十四條公司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或公司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產應采取國家規定的適當的方式進行估價。

      第三十五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從開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規定期限分期攤銷,一般不低于10年,攤銷方式為直線法。

      第三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按無形資產設置明細帳,記錄各項無形資產取得的原始成本,每月計提攤銷額并登記明細帳。

      公司于期末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

      如果由于無形資產已被其它新技術等所代替,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或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計不會恢復等原因導致其賬面價值已超過可收回金額時,按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無形資產賬面價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提取。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作為公司的一項權利,能為公司提供長期的經濟效益,如發現其它企業侵犯了公司的無形資產,應及時提出訴訟,以法律手段保護公司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收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第八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九條成本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費用是指公司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四十條公司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公司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一條公司的期間費用應當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第四十二條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產;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它支出。

      第四十三條公司擬訂成本管理和核算辦法,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根據核定的利潤指標,編制公司成本、費用預算。

      按期編制成本報表,核算商品明細,購銷成本,正確歸集,劃分成本界限。

      第四十四條按期進行成本費用分析和考核的.執行情況及升降原因,預測成本發展趨勢,提供有關成本費用資料,做好各部門考核工作。

      第九章稅金核算

      第四十五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及時額納稅。

      第四十六條進行稅金核算,正確計算增值稅發票金額,嚴格銷項稅票的控制管理,并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對所得稅的計算和調整,應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妥善管理增值稅發票、稅務報表及印花稅票。

      第十章利潤核算

      第四十八條收入是指公司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他人使用公司資產收入確認原則為他人使用公司資產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收入實現。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現金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使用費收入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五十條利潤是指公司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第五十一條公司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彌補的,可以在五年內用所得稅前利潤延續彌補。

      延續五年未彌補的虧損,用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五十二條公司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它轉入后的余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向股東分配股利;

      第五十三條公司以及各子公司會計主管人員應共同核實利潤是否正確,并按期會同有關部門檢查部門執行利潤預算情況。

      第五十四條按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規定的利潤分配程序分配利潤。

      第五十五條會計主管應審查損益表和利潤分配表,分析利潤增減原因提出應采取的對策,并向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編制全面預算提供上述數據及建議。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五十六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定期向投資者、債權人、有關的政府部門以及其它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八條公司總結、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收益率。

      第五十九條公司設置總帳賬戶,定期核查檢查明細科目余額與總帳賬戶余額是否相符。

      第十二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六十一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十五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保存十五年,部分檔案資料保存二十五年和永久保存。

      第六十二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并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批準后銷毀。

      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第十三章會計交接制度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不得離職。

      第六十四條會計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固定期限內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六十五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時,還要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并寫出書面交接材料。

      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日期、職務,要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一式三份。

      第六十六條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賬本,不得重立新帳。

      第六十七條出納員工作變動,必須寫書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項交接清楚,由監交人簽字蓋章。

      第十四章成本的控制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對子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初下達生產經營計劃,年終按計劃完成情況考核。

      第六十九條由下屬公司提出年度生產成本計劃,母、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核同意后實行。

      第七十條對以下三個關鍵點,應通過恰當手續,經過特別審批或一般審批:

      1、生產指令的授權批準;

      2、領料單的授權批準;

      3、工資的授權批準。

      第七十一條成本的核算是以經過審核的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為依據的。

      第七十二條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均事先編號并已經登記入帳。

      第七十三條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費用分配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流程和帳務處理流程。

      第十五章資金的控制

      第七十四條工程項目資金,按工程預算實施監控,并按工程進度及相關合同、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支付時應由項目負責人申請,主管經理在預算核定的范圍內簽批。

      第七十五條公司資金一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況必須借款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臨時拆借,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七十六條銀行貸款根據董事會決議,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七十七條現金出納與現金記帳必須職務分離;現金折扣必須經過適當的審批手續。

      第七十八條每日及時記錄現金收入,現金收入記錄要嚴格實行內部復核。

      第七十九條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并與賬面余額核對。

      第八十條定期取得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八十一條現金日記帳與總帳的登記職責分開。

      第十六章存貨的控制

      第八十二條存貨采購要經過適當的審查批準。

      第八十三條存貨成本的計算過程和會計處理要正確無誤,計價方法要一貫執行,實行內部核查制度。

      第八十四條存貨的領用須經適當的批準,手續齊全。

      第八十五條存貨保管人員與記錄、保管理人員職務相分離。

      第八十六條存貨要進行定期盤點。

      第十七章原料采購的風險控制

      第八十七條對進入公司的全部材料實行全方位的監督機制,進入公司的所有材料必須滿質價相當,數量,價格、型號、規格準確,具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驗報告單。

      第八十八條大宗原材料的采購實行招標制,標的由母、子公司提出,公司總部核準審定。

      逐步實行網上采購。

      第八十九條標的屬商業機密,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否則責任人將承擔經濟損失。

      第九十條招標購買方案一經確定,任何人不準隨意變動,在發現執行過程中與原合同有誤的地方,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有權決定合同的延續與終止。

      第九十一條采購過程中,訂貨單、驗收單和賣方發票一應俱全,并附在付款憑單后;購貨按正確的級別批準;注銷憑證以防止重復使用;對賣方發票、驗收單、訂貨單作內部核查。

      第九十二條訂貨單、驗收單、賣方發票均經事先編號并已登記入帳。

      第九十三條計算和金額嚴格進行內部核查;采用適當的會計科目表;應付帳款明細帳內容要進行內部核查。

      第十八章投資風險的控制

      第九十四條公司的對外投資(含資產處置)500萬元、關聯交易300萬元以上,必須將方案報經董事會審議,并應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評估。

      對超過5000萬元(關聯交易3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方可實施。

      第九十五條方案具體實施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決議具體落實。

      第九十六條投資業務的會計記錄與授權、執行和保管等方面應明確職責分工。

      建立詳盡的會計核算制度,按每種證券分別設立明細帳,詳細記錄相關數據;核算方法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期末進行成本與市價孰低比較,并正確記錄投資跌價準備。

      第九十七條投資明細帳與總帳的登記職務分離,投資披露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第十九章籌資活動的控制

      第九十八條借款及利息支付、發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須經過適當的授權審批,嚴格履行程序。

      第九十九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要登記入帳。

      第一百條借款均為公司承擔的債務,所有者權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償權。

      第一百零一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期末余額確保屬實。

      第二十章資產減值準備的控制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及擁有控制權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屬分公司均應按照本制度提取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三條壞帳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應收款項采用備抵法于期末按帳齡分析法計提壞帳準備(關聯方往來不計提壞帳準備),具體提取比例為:帳齡按余額提取比例1年內0、6% 1—2年3% 2—3年8% 3—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壞帳確認標準:公司對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等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確認為壞賬。

      3、確認并已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應及時借記應收款項,貸記壞帳準備,再通過應收款項收回現金。

      4、年度末,根據壞帳準備科目余額與年末應收款項余額按比例計提壞帳準備額差異,調整壞帳準備余額,借記或貸記管理費用。

      5、當年發生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計劃進行重組的應收款項、關聯方,特別是母子公司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逾期但無證據以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不能全額提取壞帳準備。

      第一百零四條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1、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按期末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預計的跌價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存貨應進行全面清查,對損壞、陳舊及市價低于成本的存貨,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應按恢復增加的數額借記存貸跌價準備,貸記存貨跌價損失。

      第一百零五條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按投資單項計提。

      2、公司短期投資應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的證券市場收盤價為依據,按投資總值計價。

      市價低于成本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借記投資收益,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以后如果短期投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大于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科目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跌價損失準備,反之,應按差額沖減已提的跌價準備,如果短期投資市價高于成本,應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的范圍內沖回。

      3、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按實際成本轉帳,不同時調整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再予調整。

      第一百零六條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公司對被投資單位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的金額低于賬面價值,并且這種降低的價值在可預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預計的長期投資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一百零七條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直線法計算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確定如下類別使用年限(年)殘值率(%)年折舊率(%)房屋及建筑物15—40 5 2、375—6、33通用設備10—15 5 6、33—9、5專用設備10—15 5 6、33—9、5運輸設備5—12 5 7、92—19

      2、期末,固定資產按賬面凈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3、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應對固定資產進行逐項檢查,對由于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凈值的,按其差額提取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一百零八條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無形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對由于已被其它新技術代替或超過法律期限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按其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九條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

      1、在建工程按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

      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

      2、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的,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1)、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項目無論在性能上,還是在技術上已經落后,并且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3)、其它以證明在建工程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條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委托貸款時按實際委托貸款的金額借記委托貸款,貸記銀行存款,并按期限計算應收利息,但如果委托貸款應收利息到期未收回,則將已確認的利息收入沖回,并在備查簿中登記沖回利息的金額,期后收回的已沖減利息收入的利息首先沖減委托貸款的本金。

      2、會計期末,公司對委托貸款進行全面檢查,如果有跡象表明委托貸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額,公司應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委托貸款價值又得以恢復,應沖回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各資產減值準備,公司各子、分公司計提時必須附有詳細依據,經各子、分公司經理同意,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財務部審核。

      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上報公司董事會,經董事會就提取的依據、方法、比例、數額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

      公司監事會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列席董事會討論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議,對會議決議程序的合法性及計提依據的充分性提出書面意見,并形成決議向股東大會報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巨大或涉及關聯交易的,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時,公司董事會應提交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書面報告,由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隨意變更。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為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團體資財,提高團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團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團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團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進取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制、供給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景必須無條件理解檢查并如實供給有關資料,反映情景,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現手續不完備,資料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委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紀委規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景先由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紀委和鄉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督檢查。

      3、重大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

      五、統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必須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職責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長進行審批后由鄉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大額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職責。

      六、團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團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職責。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委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并報鄉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反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團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反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別情景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貪污公款的,除追回貪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貪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貪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職責。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反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并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職責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職責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團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職責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貪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大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職責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職責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對職責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對職責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一規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團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職責人照價承擔賠償職責。

      (十二)不按規定的項目和要求按時公布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反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或不經團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職責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職責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反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反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反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職責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反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夠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行的;

      2、自我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他人違紀問題的,(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0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促進教育事業健康進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章》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進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

      資金照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掌握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詳細組織與實施。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進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方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

      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

      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

      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準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詳細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全部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任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選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淌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淌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掌握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

      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納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進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進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執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1

      一、組織分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的編制和監督執行。

      二、組織擬訂分公司資金籌措計劃并負責資金的調配。

      三、組織分公司成本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組織健全分公司財務核算制度,利用財會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參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的.經濟技術、成本分析活動。

      六、參與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

      七、完成領導交辦其他事項。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 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3

      協會所有的財產均為協會全體成員的共同所有,它必須用于服務本協會的會員,開展本社團的活動以及發展社團之所用。為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建立規范合理的財務管理方法,提供財務工作水平和財務使用的透明度。依據社團聯合會及本協會原有相關文件規定先修訂條例如下:

      一、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社會(主要是企業公司)贊助

      (三)學校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經費使用

      (一)本協會舉辦活動的費用

      (二)本協會日常管理所需費用

      (三)其他正當合理的開支

      三、財務審批

      本協會的財務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分層逐級審批制

      (一)各部門財務報銷,必須持有相關的合法的正規國家統一發票,特殊情況應向理事會(董事長)通報后根據收據報賬。發票和收據必須有經手人的簽字,并注明相關時間、地點及使用事項。

      (二)各部門經費使用必須首先經過部門負責人審批,報賬時需負責人簽字核實,最終上報理事會(董事長),經財務處報銷。

      (三)超過預算的經費報銷,需事先向本部門負責人匯報,然后上報至理事會(董事長)。理事會審議后再經財務處核實報賬。

      四、財務(產)管理

      (一)本協會財務使用需嚴格遵守相關的管理制度并有理事會及全體成員給予監督,做到經費使用合理,真實,透明;管理和監督要求嚴格執相關財務條列,按章辦事。

      (二)協會經費開支定期以公開形式向會員報告,并上報社聯,再由社聯向校團委老師匯報。

      (三)所有部門在報賬時,除出示相關發票及收據外,還需另附一分詳細的經費使用明細表報財務處,接受理事會的監督核實。

      (四)協會換屆時,協會財務有本屆財務負責人移交給新一屆財務負責人,并出具年度財務清單。同時需在換屆大會上做本屆的財務匯報,向廣大的`會員說明協會財務使用狀況。

      (五)協會所有財產為協會集體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隨意占有或挪用,一經發現將予以嚴懲。

      (六)經費使用要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力求節儉。并定期公布經費使用情況。

      五、財務處職責:

      (一)本協會財務以董事長為主的理事會處理相關事宜。

      (二)財務處需嚴格把關各級部門的經費使用,嚴格控制經費使用范圍,掌握開支情況,并及時的做出合理調整和調度。

      (三)財務處需嚴格的審查各級部門的財務報告,真實無誤的登記財務使用情況,并記錄在冊、存檔。

      (四)財務處財務人員,應大公無私,公平的對待各級部門的經費使用申請。不得出現提供虛假的財務報告、報假賬,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違規現象,一經發現,必將嚴懲。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4

      財務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我局實際,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執行《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科技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不足的矛盾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財務收支實行局長負責制,各項支出堅持“三支筆”簽把關。

      二、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預決算,如實反應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管理財務,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完善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各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保障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預決算的編報

      (一)預算編報:局機關每年底編報收支預算,經分管領導審閱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討論,局長辦公會通過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市財政局。

      (二)會計決算:會計決算由局機關和各事業單位分別組織,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局長辦公會通過。

      四、支出的管理

      局機關凡因公務所發生的一切支出活動,要至少提前一天編報用款計劃,填寫《支出審批單》,科級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召開有上級機關、相關單位和縣區科技局及有關企業人員參加的會議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在公務活動中,凡未預先申請用款計劃,或未經局領導批準而自行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專項經費(包括科技三項經費、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知識產權補助經費)的撥付,由經費所在科室(單位)提出撥款計劃,按照審批程序辦理。

      (一)差旅費

      1、市內:職工因公出差按誤餐次數報銷伙食補助費,(不包括xx區駐地),每天早餐補助2元/人、中晚餐各補助5元/人。憑單據報銷公共車費,一律不報銷出租車費。在崗正常上班人員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報銷月票,個人負擔12元/月;其余人員一律不報銷月票和車票。

      2、外地出差:(1)伙食補助。按出差天數報銷,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機伙食補助實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實際出差天數與同行人員一起報銷,但必須按照實際天數(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內伙食補助。(2)乘車。乘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7時之間,在車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臥票;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科級)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飛機,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應事先經局領導批準,處以上干部(含處級)乘坐飛機按普通艙位報銷;乘坐輪船時處級干部按二等艙位、其余人員按三等以下艙位報銷;其它交通工具按實報銷,一律不報銷出租車票。(3)住宿費。除會議統一安排的外,處級干部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特殊地區(深圳、珠海、廈門、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過300元/人;其余人員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160元/人,特殊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超標準部分費用自負30%。

      3、報銷時間: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員和司機,返回后五日內報銷出差費,同時將借款一次還清,否則,不再辦理借款手續;司機人員的出差補助費和市內過路過橋費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節假日順延)集中報銷一次。其他各項支出的簽報銷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員要認真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虛報冒領。否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二)會議費

      1、審批:凡召開的全市各類會議,應事先按規定程序報局領導批準。未經局領導批準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召開。

      2、會議伙食補助費:各類會議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3、會議費報銷:報銷單據不能籠統填寫“會議費”一項,應該列明內容,如:會議室租賃費、住宿(午休)費、餐費(附與會人員名單)等。報銷時,持原始單據交有關領導審核。

      4、接待費:凡因公務活動發生的接待,必須使用接待憑證或派餐憑證,并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5、結算:各類結算的辦理,原則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衛生)品購買

      易耗品、衛生用品的購買應由兩人共同辦理,保管人對以上物品的`出入庫要認真登記,以備核查。

      (四)固定資產購買

      辦公室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凡購買固定資產時,需先到管理員處登記驗收,然后簽報銷。

      (五)車輛維修、裝飾

      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審批內容維修、裝飾,不得擅自改變。經辦人員簽時,要認真審查,逐項落實。報銷時,有關人員須持審批單。

      (六)打印費

      局內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確需外出打印時,必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銷時,要附有打印部明細表。

      (七)為企業或有關部門、單位爭取項目、資金、政策而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受益單位承擔

      五、財務監督

      (一)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經辦人員(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應在憑證被面簽,同時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庫的,還應有保管人員簽。

      (三)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購買物品后應先登記入庫,使用時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領取手續,并在出庫存單上簽。

      (四)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五)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各項收入情況由各承辦科室、單位每月送局黨組成員審核。局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內部審計組,每年5月及10月分別對機關及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局機務及各事業單位每半年向局長辦公會匯報一次財務執行情況。

      (六)開支報銷一律實行“三支筆”簽把關,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個單設財務確定三人進行簽把關。在局機關財務報銷的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局長簽把關;科技情報所、生產力促進中心、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科技開發中心的報銷由各單位根據我市關于落實“三支筆”簽人員的有關要求提出初步人選并報局同意后,由局統一公布簽把關人員。科級事業單位和人員較少的單位,由局分管領導一同簽把關,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大廳的收入由局統一監督使用。專項資金的撥付經局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計劃項目主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和分管局長簽把關。除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工資、補助工資、社會保障費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經常性費用外,各單位10000元以上的開支應填寫《開支審批單》報局主要領導同意,XX0元以上的開支應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財務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現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本處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為出。實行"統一領導、分級審批、集中管理、加強監督"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三條“秘書工作”××單位財務管理工作適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第四條本單位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處領導班子是本單位財務工作的領導集體,對單位財務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五條財務工作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對單位財務管理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全面責任。處領導班子明確一名主任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審批工作,重大的財務支出等事項實行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策。

      第六條單位財務機構負責人加強財務支出合法性、憑證合規性的事前審核;財務股內部要認真落實會計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準與檢查等)。

      第七條堅持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嚴密內部牽制手續,實行印鑒與支票分開保管,嚴禁由一人全程包辦會計事項的支付業務,支出憑證的經手人、證明人、批準手續要齊全。

      第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現金管理制度,通過銀行收支款項,不得坐支現金。按月核對銀行存款,盤點庫存現金,日清月結,確保賬實相符。

      第九條接受紀檢監察人員對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全程參與和監管。對本單位財務收支計劃、大額財務收支、資產的購置和處置等重要事項,事前必須向紀檢監察人員通報,接受他們的督促和檢查。

      第十條財務股統一扎口管理本單位票據,明確專人負責票據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規定購領、使用、保管和繳驗票據;票據所收款項要嚴格執行“票款分離”制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保證票據和款項的日清日結。

      第十一條單位財務支出實行分類審批制度:

      日常財務支出事項:各項支出必須先申請,經同意后再辦理。凡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具有經辦人、物品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名,經財務主管審核后,報主任審批。

      重要、大額的財務支出事項,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財務主管對其單據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再報主任審批。

      第十二條重要財務支出決策事項的具體項目包括:固定資產、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傳、維修、電腦耗材等日常財務收支。

      固定資產: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政府中心工作: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印刷、宣傳、維修、電腦耗材等日常財務收支:XX元以上的,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第三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十三條推行財務公開,提高財務收支透明度,堅持客觀性、真實性、及時性和實效性的原則。單位發生的財務收支事項,以一定形式進行通報或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四條財務公開的內容:資產的購置、處置、出租、出借情況,一次性發生的大額財務支出事項,接受其他單位的捐贈事項,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招待費、招商經費、交通費等重要支出情況,獎金福利的分配和發放情況,與其他單位發生的借貸往來情況以及群眾關心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財務公開的形式,包括通過單位職工會議通報、書面公示等,對應公開的內容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公開。對財務公開的資料實行整理歸檔備查。

      第四章重點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招待費用的管理。明確執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實行統一管理,從嚴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員,承辦處室應事先征得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經辦人員填寫“來客就餐接待單”(包括接待事由、就餐地點、就餐時間、標準、陪客人數、經辦人等),經主任審批后安排就餐。來客接待必須嚴格執行“禁酒令”的規定,并及時結算,將“來客就餐接待單”作為招待費支出發票的附件。

      第十七條招商引資費用的管理。招商經費的使用要堅持“必需、節約”的原則,支出要與招商成果相掛鉤。對招商引資方面的支出要單獨核算,嚴格把好費用開支關,支出發票要合法、真實、具體,做到支出手續齊備、用途清楚、經手人、證明人簽齊全。

      第十八條專項經費的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分清專項經費與日常公用經費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擠占挪用,不得在專項經費中發放獎金福利。對專項經費的核算,按項目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十九條車輛費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車輛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等政府采購規定,凡違反規定擅自發生的車輛維修、加油、保險等支出不得報支。加強車輛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派車核準制度,按照里程油耗進行考核,單位職工因私用車經批準需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十條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單位大宗辦公用品及耗材的購置,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通過政府采購渠道辦理;對集中采購目錄之外的采購項目,單位自行組織采購時,要參照政府采購操作程序進行公開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專人保管,并建立領用登記臺賬。

      第五章賬戶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開設銀行賬戶的有關規定,開設賬戶必須報經財政局、人行批準,不得擅自開設銀行賬戶。嚴格按照“零余額”賬戶管理規定,及時劃轉賬戶余額,不得套取現金、轉移資金。按規定的程序申請撥付資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內容使用資金。

      第六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嚴格規范資產的核算,定期開展財產清查,資產的增減須及時入帳,保證賬實相符;明確資產管理部門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責任,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管理卡片、臺賬。

      第二十三條資產的調撥、轉讓、報費要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加強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出租資產要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租或競爭性談判,并及時、足額收取租金,按規定上繳固定資產占用費。

      第二十四條加強往來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往來款項不得長期掛賬。

      第二十五條加強現金的管理,嚴格按照現金使用范圍支取現金,嚴格控制庫存現金數額,不得“白條抵庫”。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和具體實施由處財務股負責。 第二十七條本處以前所制訂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執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創建節約型機關,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統籌安排,綜合管理;

      (二)精打細算,量入為出;

      (三)一月一報,及時結算;

      (四)保障重點,兼顧一般;(五)勤儉節約,講求實效。

      第三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體制:由局辦公室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所有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筆審批。

      第四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經費收支預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開展財務活動分析,加強國有資產和資金管理。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對報銷單據要認真審核,坐到報賬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日清月結,定期報表。

      第二章 預算編制及執行

      第五條 預算編制:由局辦公室按照“合法、規范、公平、節儉”的原則,結合上年資金使用情況和本年度實際需要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黨組審定執行。

      第六條 財務預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上級安排的專項或業務經費。

      第七條 黨團活動經費、老干活動經費、工會費按黨組會議核定的標準列入專項支出。

      第八條 基本支出指用于滿足單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類支出,包括:(一)差旅費;(二)招待費;(三)會議費或旅游活動組織費;(四)購置費;(五)文印費;(六)車輛消耗費用;(七)其他費用。

      專項支出指具有專門用途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按年初預算和上級下達的科目執行。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條 資金管理及審批遵循“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即由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和科室負責人對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條 除工資、醫保、公積金外,其他所有開支實行事前申報制度,即按規定填寫開支申報表,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開支。所有開支須兩人以上經辦,重大采購項目應有紀檢、監察人員介入監督。

      第十一條 資金審批一般程序和權限:由經手人負責將票據進行分門別類整理,并填寫經費報銷審批單,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在票據上簽字,會計和辦公室主任審核,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超過1000元(含)報局長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原始憑證(即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具備以下要素:(一)原始憑證名稱:(二)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及編號;(三)填制和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或個人簽章;(六)報銷原始憑證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科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七)單筆金額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須附憑證附件。對要素不齊全的'票據,會計和辦公室有權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根據市財政局規定,凡符合公務員卡消費條件的公務消費必須使用開戶行的公務卡,用現金支付的費用財務有權拒絕報帳。

      第十四條 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著熱情、節儉的原則,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接待統一歸口辦公室管理。對口單位來人需接待的,由有關科室填寫接待申請單先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審核,再按審批權限報局領導審批,在指定地點消費。煙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接待消費后,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的副主任簽單,一律注明接待單位或開支用途,計入單位經費支出。特殊情況下,經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負責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員簽單,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補簽。經辦人事后應及時補辦接待申請單。

      (三)接待標準:縣級來客人平60元/餐,市級來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門及其以上領導的接待標準由局長確定。縣市來客原則上不安排住宿。上級和外地來客由辦公室安排在協議單位接待。

      (四)接待費報賬程序:由辦公室結算接待經費,經會計審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或局長審批。所有接待開支必須附原始接待申請單,在非指定接待點經費憑接待申請單和原始票據按規定審批程序報賬。

      第十五條 出差管理

      (一)機關干部職工差旅費開支,嚴格執行婁財行[]374號《婁底市市直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會議出差須有文件或電話通知,并嚴格按通知人數參會。出差期間,因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餐飲、住宿和娛樂開支,均由個人自理。

      (三)出差須事先定好工作任務、地點、人數和路線,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登記,作為報銷依據。省、市內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領導審批,科室負責人和副處以上領導出差由局長審批;出省出差一律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和局長審批。

      (四)出差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如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報分管副局長和局長批準。

      (五)預借差旅費須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和局長批準,出差回機關一個星期內報賬結清。

      (六)出差人員憑“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單據,每月25日前報賬,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報銷差旅費。

      第十六條 專項工作支出

      (一)承辦科室根據有關活動方案,編制經費預算,一般應提前報分管領導和局長審批,如大額支出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專項工作結束后,承辦科室應在5個工作日內匯總相關費用,按程序和規定報賬。

      第十七條 借款管理

      (一)辦公室借備用金限額2萬元以內,于每年12月25日前結清。

      (二)所有借款須注明事由及時結清,不得跨年清還。

      第十八條 對外付款超過1000元的,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員卡結算,原則上不得付現。

      第十九條 市內交通費局領導(含副處級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職工按240元(不含司機),憑票按月限額報銷。

      第二十條 報賬時限

      (一)為方便報賬和有利于財務人員整理賬務,實行集中報帳,每周星期五為集中報賬時間。

      (二)各項開支應在一個月內報賬,除辦公室定點接待外,機關干部職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節假日,依次往后順延時間)必須把一個月內的開支(包括差旅費)按程序報批;定點接待由辦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統一結算按程序報批。

      (三)嚴格監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個月財務報表。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物品特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饋贈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對前述物品的申購、購買、入庫、保管、使用、維護、處理等全過程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房屋建筑及附屬物、交通運輸設備、音像設備(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音響、電視機)、電子電器設備(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價值比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固定資產由會計分別建臺帳,局辦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辦公桌椅、文件柜、貨架、沙發、保險柜、修理工具、飲水機、電話機、計算器等單價較低,使用時間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分別建帳備查,其實物由局辦公室管理。

      (四)辦公文具。辦公文具是指用于辦公的紙張、筆墨、文件夾、筆記本、訂書機、膠水等價值較小的辦公用品。各科室辦公文具按需領取。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請,列出明細清單,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報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采購,憑審批單報賬。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未經批準自行購置辦公用品不予報銷。

      (五)物品申購。各科室申購物品時,填寫《物品申購單》,注明單價,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批準。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購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超過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購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審批。

      (六) 物品采購。全局物品的采購均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到定點商店采購。

      (七)物品驗收入庫。所購物品及配套資料都必須經辦公室物品保管員驗收,并分別建立物品臺帳。貴重物品應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購報帳。采購人員持發票、物品申購單、驗收入庫單,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帳。

      (九)物品領用、使用與維護。物品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實行以舊換新,領用時應核準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使用物品時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十)物品移交與歸還。人員調動時應將本人使用物品應履行交接手續,辦公室主任和監審員為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十一)物品處置。物品的轉讓、報廢由物品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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