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在當下社會,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為全面了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并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采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并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運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啟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占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1)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啟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于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干部和群眾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2)機構健全,運行規范。縣里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于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并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3)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為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癥”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群眾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群關系、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了解到,由于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于參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么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范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并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干部工作方式過于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抵觸情緒。少數鄉村干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里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于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致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抵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并且自覺自愿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并有2.33萬人處于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著能不能盡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里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里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為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于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癥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后并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于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復雜和艱巨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里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干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群眾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運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對象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布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要采取張榜公布的形式,公布農民往年參加醫療的情況以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調查報告
一、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總體情況
肥西縣是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一批試點縣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運行近五年時間。經過幾年的探索,我縣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縣新農合參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縣新農合資金支出9751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9029萬元,補償186818人次。統籌資金支出包括住院補償7836萬元,住院分娩補償551萬元,慢性病補償154萬元,村衛生站觀察治療(門診統籌)補償488萬元。統籌資金使用率平均為90%,受益率平均為7%,補償比平均為30%。我縣共有690257位農民參加新農合,1-6月,新農合資金支出2605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2364萬元,補償35400人次,家庭賬戶支出241萬元。新農合的實施,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了廣大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我縣榮獲“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縣”稱號。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保障新農合順利推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關系全縣70多萬農民群眾健康權益和長遠利益的'一件大事。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新農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縣分別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縣成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管理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合管辦設在鄉鎮衛生院,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院長兼任,每鄉鎮安排1名專職經辦人員和1名兼職財會人員負責新農合的審核、報批、兌現、記賬等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縣經辦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滿足新農合工作需要。
(二)封閉運行,確保資金安全使用。我縣對新農合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堅持資金封閉運行,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強化資金籌集。我縣農民入保金的籌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衛生部門配合,收繳入保金時,由鄉鎮合管辦開出專用收款收據,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填寫參合農民登記表。各鄉鎮合管辦在本鄉鎮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專用賬戶,收取的入保金及時存入專用賬戶,在籌資結束后全部匯入縣新農合資金財政專戶,與縣合管辦辦理結算手續。今年3月底,我縣順利完成二次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總額提高到每人100元。嚴格資金管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專戶,由縣財政局管理,新農合基金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支出需縣衛生局和縣財政局共同審批方可撥付,縣合管辦將每批補償人數及金額制成報表,報衛生局和財政局審批,審批后,資金由收入戶轉入支出戶,縣合管辦將資金從支出戶撥付給各鄉鎮合管辦或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收支分離、管用分開,保證了資金的封閉安全運行。
(三)適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我縣在新農合制度的推進過程中,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農村部分常見慢性病、村衛生站觀察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將起報線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實行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全面提高報銷比例;,籌資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縣新農合政策作了較大調整,取消家庭賬戶,提高報銷比例,擴大慢病病種,將新農合基金劃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分別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門診統籌。參合農民年最高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通過不斷調整,新農合政策逐步完善,資金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擴大。
(四)優化辦理程序,方便參合農民就醫補償。在方便群眾就診方面,參合農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衛生站治療,并可以獲得一定補償,做到小病不出村;在縣內就診不受級別限制,參合農民可以任意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外就診只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登記手續即可,辦理轉診手續時,鄉鎮合管辦以一封信的形式書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項。在費用報銷方面,在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合農民出院后將報銷材料交到鄉鎮合管辦,由鄉鎮合管辦直接給予補償。參合農民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補償費用,當場審核并兌現補償金,實現了零距離、零時限補償。
(五)推行門診統籌,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從開始,我縣充分發揮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作用,實行鄉村一體化與新農合工作有機結合,將村衛生站作為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的派出機構
,參合農民患病在村衛生站觀察治療可以獲得20%的補償。5月起,我縣全面推行門診統籌,即按照人均20元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于補償門診費用,單次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額為10元,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預算包干、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使用”的辦法,以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門診統籌基金安全。
(六)實行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在新農合運行過程中,在著力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管。
(1)實行身份核實,防止冒名住院。參合農民住院治療時,需攜帶《醫療證》、《身份證》,由經治醫生和合作醫療經辦人員共同查驗,防止發生冒名頂替。
(2)現場核查,加強日常監管。由縣合管辦每月安排一定時間抽取部分報銷材料與醫療機構原始材料進行核對,并通過電話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報銷情況進行調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虛假票據。,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安裝醫院管理信息系統,所有醫療收費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據而出現的弄虛作假漏洞。
(4)實行三級公示、加強事后監督。每批新農合補償情況都在縣鄉村三級進行公示,社會各方可以通過公示來監督補償情況。
(5)建章立制,明確處理辦法。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行為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處理規定。
(6)定期考核,明確獎懲。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標準,每季度考核1次,將考核結果與10%管理保證金掛鉤。七是多管齊下,控制醫療費用。包括推行單病種限額收費,限定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核定住院次均費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歷和處方評審制度的,通過多種措施,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三、取得的成效和經驗
幾年來的工作表明,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較為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通過對參保農民直接補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護了農村勞動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2)新農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以及隨著越來越多的參保農民得到實惠,新農合工作得到農民的信任和支持,參合積極性明顯提高。三是各項政策得到進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補償機制和運行機制。四是新農合管理體制基本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管理水平和辦事能力得到加強,能夠適應新農合工作需要。通過我縣幾年來的實施,我們體會到: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和多部門配合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基礎。二是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關鍵。
(3)健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保障,新農合工作須與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共同推進。
四、存在問題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還未建立有效、便捷、穩定的籌資機制。雖然籌資難度大大減小,但籌資工作量仍然較大,籌資成本高。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難以監管。我縣新農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補償在縣外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但受隸屬關系的制約,我縣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實施有效監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合理建議
1、探索符合政策和農村實際的農民參合籌資機制。加強相關政策調研,在堅持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多途徑探索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農民意愿、符合農村實際、簡便易行的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機制。如試行參合農民委托農村金融機構或村民委員會代繳,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會代辦、由參合農民自己主動繳納,或是一次籌資,多年使用等。
2、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3、適應職業化、專業化要求,加強管辦體系建設。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繼續加強各級管辦隊伍的能力培訓,著力提高管辦人員的整體素質。加快新農合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開發新農合管理軟件,并與醫院管理系統對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對于引導農民在基層就近就醫、促進新農合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配套建設和合格衛生站的建設,重點培訓好鄉、村兩級衛生人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的整體能力和水平。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2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為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
20xx 年,我市共有鄉鎮 132 個,村(居)委會 3914 個,常住人口 萬。其中農業人口 380 萬,戶數 萬,農民人均純收入 6221 元。鄉鎮衛生院 155 個,村衛生室 2838 個,鄉村醫生 3273 人。自 20xx 年 7 月 1 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農醫試點工作以來,至今除海曙區外,其他各縣(市)區已全面推開。截止今年 12 月底,全市參保鄉鎮 109 個,占 83%,參保村 2694 個,占69%,參保人數達 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 %。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 20xx、20xx 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并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干部分片包干,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
作扎實,群眾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農醫制度的規范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后,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核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核,建立重大結報金額復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創造性地發展了新農醫的多種運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實施原則。各地在籌資過程中,堅持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以戶為單位自愿參加,由于宣傳引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開的縣(市、區)中,參保率均在 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等達到了 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的目標。在籌資機制中,堅持了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
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 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其中個人(包括集體經濟扶持)出資 萬,鄉鎮財政資助 萬,縣(市、區)財政資助 萬,市財政已資助 萬,體現了一個較為合理的構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堅持了以收定支、量入為出、保障適度的原則,大部分縣(市、區)還設立了風險調節基金,保障合作醫療正常運行。
二是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確定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由于綜合考慮當地農民人均收入、地方財政、保障人數和原有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礎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個人出資、財政資助和補償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縣”相對較低,市轄區相對較高。總體上看全市籌資水平基本上都在 75 元以上,高于全省 47 元的平均水平;各級政府資助一般在 45 元以上,最多的65 元,而全省一般在 22-25 元;平均補償水平在 25%—35%之間,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積極探索各種管理模式和機制。目前,各地在新農醫的具體運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種:衛生部門運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東、大榭、鎮海,占主導,建立區域定點逐漸轉診,控制醫療費用;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結合,積極為參保農民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實行門診優惠減免,支持新農醫。社會保障部門運作型—鄞州區積極探索由勞動社會保障
部門統一城鄉醫保管理運行機制,利用城鎮醫保的經辦機構、人員網絡和軟件系統,實施新農醫制度。政府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型—北侖區、寧海縣由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運作,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各地對新農醫運作機制的有益探索,為實施這一制度打開了思路,值得嘗試和探索。
(三)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著力構建三位一體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雛形。
一是實施大病統籌,使廣大農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參保人員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而發生的符合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大小,分級定比,按照醫藥費用,分段計算,累進補償。余姚、慈溪、鎮海、北侖和寧海等地區對某些特殊疾病的門診醫藥費用也實施一定的補償。截止今年 12 月底,全市住院結報 75456 人次,補償總額 萬元,人均補償1711 元,實際補助費用占住院總費用的 %,占有效費用 %;門診補償 669 人次,補償金額 萬元。
二是實施醫療救助,加大了困難弱勢群體的醫療幫扶力度。在實施大病統籌的同時,積極探索建立醫療救助體系。農村五保供養農民、農村低保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員,其大病統籌個人出資由縣(市、區)、鄉鎮兩級財政代繳;
同時兩級財政出資每人 5-20 元不等,設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對上述對象及個別發生大額醫療費用,嚴重影響其基本生活的參保對象實施除大病統籌外的醫療救助。目前開展新農醫的縣(市、區)均開展了醫療救助制度,如鎮海區對有效醫藥費用在 5 萬元及以上的這類對象給予至少 5000 元的救助。截止 9 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資金 萬,已資助低保、五保、重點優撫、患重大疾病對象等困難人員免費參保萬人,資助總額萬元;資助經濟欠發達區參保對象 萬人,資助金額 萬元;對困難人員醫療費用救助 5177 人次,救助金額 萬元。
三是實施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了農民的小病普惠。實施新農醫制度后,各地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與新農醫有機結合,借鑒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做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活動。鎮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適度讓利,采取必檢項目和農民自選項目相結合,上門體檢和集中體檢相結合的方法對參保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機制,將村衛生室通過競聘后,改建為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縣鎮兩級財政對每個服務站每年給予平均 3 萬元的補助,服務站對參加新農醫的村民提供門診優惠,藥品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讓利,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注射費,業務用房、水、電等費用則由集體經濟給予補助。北侖區設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專項基金,按照參加大病統籌人數
每人每年 4 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鄉巡回醫療、健康宣教和扶持邊遠地區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等,解決邊遠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另外,全市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標準化建設已啟動,52 家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列入標準化建設,市政府將每年投入 1000 萬,縣鎮政府 1:2 配套。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群眾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 %。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
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愿參加的不多。
(二)審核結算流程仍顯復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于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啟動等原因,群眾對審核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盡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核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淀過多。由于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淀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范。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范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范的程序,對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著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征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群)成了“醫保盲區”,應盡快研究解決。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 5 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 2 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后,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后,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背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著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20xx 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 85%以上;20xx-20xx 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xx 年前后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并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著力建設“三大體系” 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二是醫療救助為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清晰確立“三個定位” 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并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 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著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切實保證“三個到位”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愿,
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系,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發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地自愿地繳費,減輕基層干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群眾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
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核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群眾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群眾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
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匯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范、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
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準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范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群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并軌,并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群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群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癥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群體,實施門診補償,著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3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為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
20xx年,我市共有鄉鎮132個,村(居)委會3914個,常住人口549.07萬。其中農業人口380萬,戶數141.74萬,農民人均純收入 6221元。鄉鎮衛生院155個,村衛生室2838個,鄉村醫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農醫試點工作以來,至今除海曙區外,其他各縣(市)區已全面推開。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參保鄉鎮109個,占83%,參保村2694個,占69%,參保人數達275.4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并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干部分片包干,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作扎實,群眾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農醫制度的規范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后,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核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核,建立重大結報金額復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三是實施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了農民的小病普惠。實施新農醫制度后,各地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與新農醫有機結合,借鑒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做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活動。鎮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適度讓利,采取必檢項目和農民自選項目相結合,上門體檢和集中體檢相結合的方法對參保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機制,將村衛生室通過競聘后,改建為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縣鎮兩級財政對每個服務站每年給予平均3萬元的補助,服務站對參加新農醫的村民提供門診優惠,藥品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讓利,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注射費,業務用房、水、電等費用則由集體經濟給予補助。北侖區設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專項基金,按照參加大病統籌人數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鄉巡回醫療、健康宣教和扶持邊遠地區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等,解決邊遠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另外,全市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標準化建設已啟動,52家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列入標準化建設,市政府將每年投入1000萬,縣鎮政府1:2配套。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群眾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愿參加的不多。
(二)審核結算流程仍顯復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于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啟動等原因,群眾對審核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盡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核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淀過多。由于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淀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范。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范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范的程序,對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著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
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征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群)成了“醫保盲區”,應盡快研究解決。
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5 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2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
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后,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后,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背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著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XX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85%以上;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并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
著力建設“三大體系”
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
二是醫療救助為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
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
清晰確立“三個定位”
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并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
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 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
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著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切實保證“三個到位”
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
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愿,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
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系,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發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地自愿地繳費,減輕基層干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群眾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核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群眾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群眾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匯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范、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準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范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群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并軌,并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群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群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癥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群體,實施門診補償,著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4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參加了市政協組織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通過在xx縣xx鎮一天了解農戶、聽取基層干部情況介紹,對這項工作在我市的試行有了初步了解,在這里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主要領導人參加的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會后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協很快在xx年初組織進行了農村衛生工作專題調研,其中關于新型合作醫療的摸底調查是調研的主題之一。我參加了此次調研,親身感受到了當時大多數農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持懷疑、觀望態度,包括我們的一些基層干部也對開展這項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切膚之痛,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滅的傳染病、地方病死灰復燃,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農民的健康水平呈現出下降趨勢。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xx年的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48.9%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6%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希望改變現狀,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決心解決問題。其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醫療是政府主導下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第二,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中央和地方則政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具體的籌資比例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占2/5,農民個人繳納115,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的也要給予資金扶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第三,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一個縣的人口,大縣有一百多萬,小縣也有二、三十萬,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xx左右人口)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二、三萬人口)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這次調研我們看到,僅三年時間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已經在全國部分地區實施。在我市四個縣的試行也僅是今年1月份才開始,已呈現出一種喜人的局面。xx鎮約2.7萬人口,有2.1769萬人參加了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1%,已有154人住院費用得到報銷,7.9萬元,門診人次1051,費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實惠的農民動情地說,我們農民有病住醫院,也能報銷醫藥費,這是歷朝歷代沒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謝黨和政府制訂的好政策。現在農民觀念和心態也發生了變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與健康了。一些持觀望態度的人,開始積極主動要求參合。兩年前后一比較,人們的心態發生如此大的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們各級黨委和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把它作為為農民作好事做實事的具體體現。
當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其實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普遍存在期望值過高現象。
如現行的合作醫療是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濟制度,主要是幫助農民提高抵御大病的風險,而農民卻要求將門診費用大幅度提高;在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于工作人員的解釋和處理與農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農民對政策產生懷疑,失去繼續參合的決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達到規范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錢更多。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是困擾農村合作醫療長期穩固發展的嚴重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問題,與兩年前相比情況更差,縣醫院連續兒年都引進不到大學本科的醫生,而現有的人才還在繼續流失,這己經形成了惡性循環。其實人才進不來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問題,如何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是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支撐點。
4、調研中農民強烈希望,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我們此次調研只是對試運行中的新興農村合作醫療的初步了解,更客觀、真實的信息有待于這項工作的進展中的不斷反饋。以科學的發展觀來看,無論從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還是要長期保持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在資本、資源和技術這些基本要素上我國都不具有優勢,只有勞動力要素供給具有無可爭議的優勢,我國的勞動力供給大部分來自農村,所以體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農村勞動力就是我國競爭力。從這一點上講,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進我國的人力資本資源的積累,對保持經濟持續增長具有戰略上的意義。應該把增進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國民的義務教育放在同樣重要的政策位置,從國策的認識高度來看待。只有把這三項政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國國民的素質。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雖然表現為各個方面,但增進廣大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國社會全面發展需要永遠追求的基本目標:發展的根本目標就是促進全體國民自身的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5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一年多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在廣大農村群眾的積極參與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為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型農村醫療制度)。為了鞏固這一體系,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型農藥經營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經過調查,總結系統的現狀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與成就
20xx年,全區有132個鄉鎮,3914個村(居)委會,常住人口549.0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80萬,家庭141.74萬戶,農民人均純收入6221元。有155所鄉鎮衛生院、2838所村衛生室和3273名鄉村醫生。自20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型農藥試點工作以來,到目前為止,除海曙區外,其他縣(市)區已全面啟動。截至今年12月底,參保鄉鎮109個,占83%;參保村2694個,占69%;參保人數275.4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成果: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農業醫療體系良性運行機制。
第一,加強領導。
市委、市政府、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藥。他們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組織,落實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連續兩年將新型農業藥物的實施納入政府實踐項目。根據市政府的指導,結合當地實際,各縣(市)、區制定了農業新藥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以常務副縣(市、區)長為首、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型農藥協調小組,并成立了機構。市、縣(市、區)政府已將實施進度和實施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數據,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新藥政府補助資金到位。
第二,認真執行。
各級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廣泛宣傳新農業和新醫療體系的優勢,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與衛生、金融、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和解釋,要求人大、政協等部門高度重視對基層鄉鎮(社區)黨員干部的'支持和監督,承擔多項基礎工作,如組織動員、人員登記、資金籌集、醫保卡發放等。由于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扎實的工作和高度的群眾參與熱情,確保了地方集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
各縣(市,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管理委員會,成立了專門的新農業醫療辦公室,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聯絡處,,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型農業醫療體系的規范化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制度正式實施后,各級經辦機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算申報審核流程,落實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建立資金收支專戶,嚴格費用審查,建立重大結算申報金額審查制度,杜絕不合理,違法的補償支出,,定期報告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群眾的監督情況。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創造性地開發了多種農業新藥經營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落實原則。在籌資過程中,各地堅持政府的組織、指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入戶。由于宣傳指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進的縣(市、區)參保率達到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達到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目標。在籌資機制上,堅持農民個人繳費、群體支持和政府支持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22109.3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個人(包括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6
健全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加強農村衛生建設的重大舉措,是統籌城鄉發展和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選擇。近年來,西南村始終堅持農民自愿參加原則,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組織協調、經管監辦及醫療救助等各項制度,認真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取得了明顯成效。截止目前,農民的參合率達到98%左右,廣大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很高。這種“小投入,大收益”的模式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參合農民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不可否認,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創新和改進。
一、初步成效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實施,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實現了農民群眾得實惠有機統一。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級組織和干部充分認識到了合作醫療試點的重要意義,認識到了合作醫療是當前解決“三農”問題,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確保農民身體健康,致富奔小康的有力保證,為農民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廣大農民群眾通過發生在身邊的許多事例,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好處,關心、支持黨委政府工作的自覺性、堅定性進一步提高。
(二)減輕了農民經濟負擔。通過對住院病人醫療費用的按比例報銷,有效地緩解了農民醫療費用負擔,尤其是重病大病,作用十分明顯。各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要求,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患病的農民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避免了農民群眾因住院造成的醫療過度消費,減少了合作醫療基金的流失和浪費。
(三)激活了農民醫療需求。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全村醫療機構住院人數和住院費用同比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農民群眾逐步認識到了合作醫療的重要作用,對醫療需求越來越大,逐漸走出了“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認識誤區,杜絕了“小病養成大病、大病造成死亡”現象的發生。
二、存在問題
(一)報銷范圍窄,農民受益面小。對于一些常用的藥品和常規手術政府是給貼的,但是一些是不給予補貼,還有另外一部分是補貼的,而且報銷必須在制定的門診,所以報銷受到極大的限制。
(二)定點醫院收費高,農民利益受損.許多調查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鄉村醫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么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農民說,大醫院的床位
費太貴,睡不起,為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院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三)外出打工人員享受極不方便.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患病就醫時常常陷入兩難困境:直接在外地就醫,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心有不甘;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調查中已經發現部分農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繼續加.
(四)鄉鎮衛生院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雖然現在鄉鎮衛生院醫療條件有所改善,但部分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落后,設備老化陳舊,人才匱乏,難以提供更高層次的醫療技術服務,遠遠不能滿足農民群眾日益提高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五)競爭激烈,藥品價格仍偏高。雖然現在各新農合定點醫院藥品價格有明顯下降,但由于進貨渠道、管理機制、運營成本等限制,農合定點醫院藥價跟私營藥店相比,仍偏高。
三、幾點思考
(一)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支持和補助是關鍵。從本質上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屬于社會范疇,具有其自身的公益性,要求政府給予一定的投入和支持。從公平角度出發,政府理應利用轉移支付手段,加大對農村衛生事業的支持,同時這也是縮小城鄉差別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從投資回報看,廣大農民保持健康向上的身體素質,有利于推動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離開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將難以維系和發展,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持續發展的趨勢。籌資水平上的懸殊導致了保障能力上的明顯差距,還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實際的保障需求。因此,要在以農民個人自愿繳納和政府資金支持為主的基礎上,探索科學、合理、多元化的籌資機制。可采用社會捐贈等形式,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提高保障金額。
(三)要堅持“鞏固、完善、監管”的方針,提高運轉質量。要不斷完善修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探索籌資管理成本更低、補償結構更合理、群眾更方便的保障辦法,重點是科學劃定補償比例,使辦法更易操作,讓群眾最大受益,鞏固農民群眾參合率和受益面,讓更多的群眾得到實惠;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強化鄉鎮合管機構及定點醫療機構的職能落實,確保資金運行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要充分利用好上級政策,積極爭取資金,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以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建設投入為契機,積極爭取衛生三項建設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鄉鎮衛生院的硬、軟件設施,提高其服務功能,為農村合作醫療的順利運行創造條件。加快合作醫療管理信息化網絡建設。加大對合作醫療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風嚴謹、服務周到的.合作醫療從業隊伍。
四、幾點建議
(一)改進方式,鞏固和擴大參合隊伍。鞏固和提高參合率,是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長期堅持下去的關鍵。為此,要把提高參合率作為該項工作的首要任務,注重做好已參合對象的穩定和鞏固工作,采取一切有效辦法把尚未參合的對象,尤其是那些對參合持態度消極的特殊群體動員進來。經過近年來的宣傳和實踐,大多數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有認識并認可,今后的發動方式應轉到提升服務質量、為農民參合創造方便、增強吸引力上來,始終把為參合農民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繼續加大對基層衛生院建設的投入力度,進一步改善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條件,配備基本醫療設施,加大對現有醫務人員的培訓,建立人才引進機制,不斷滿足農民群眾的就近醫療保健的需求。
(三)完善監管機制,提高補償水平。進一步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建立健全科學、快捷、長效的籌資、繳費、報銷制度。在保證基金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提高基金使用率、補償比例和大病救助水平,想方設法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
(四)加大醫療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現在私營門診和藥店林立,他們以低藥價吸引了許多群眾,但有些門診和藥店的藥品進貨渠道不明,用藥效果和安全得不到保障,有關部門應依法查處非法行醫,規范醫療秩序,凈化醫療市場,保障群眾就醫用藥安全,為新農合的實施創造更加優良的環境。
(五)各級政府和新農合相關管理部門,要采取多渠道、全方位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傳揚新農合制度的優越性,公示大額補償的病例,邀請受益患者在村莊、社區、會議等場合現場介紹參合的好處,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新農合是惠及萬民的好政策,自覺、主動的參合。
在當前進村入戶的籌資模式下,籌資成本很高,應積極探索便捷并行之有效的新的籌資模式:學習借鑒外地經驗,可采取與農民簽訂“代扣代繳”協議的辦法,由金融機構通過農民的糧補賬戶代扣代繳參合基金,減輕基層負擔,節約管理成本。也可嘗試自今年起,凡在規定時間參合的,從其30元自籌基金中拿出10元,打入其家庭門診賬戶,以獎代補,擴大參合受益面,激發群眾參合熱情,促進收繳統籌基金盡快完成任務。
(六)要激發農民參合熱情,取得他們的信任,就必須順應他們的心愿,堅持“與時俱進,科學管理,方便群眾,務實高效”的理念。一要進一步調整及完善現行《實施方案》,增加門診統籌基金,方便門診就醫補償。二要提高在縣、鄉住院醫療費的補償比例,鼓勵參合患者在基層醫院就醫。三要在縣內定點醫院全部實行即時結報、兌付補償制度。四要增加新農合招標用藥名錄,盡量減少不能報銷的藥品,并提高中草藥報銷補償標準,相對提高藥費補償比例。五要全面開通新農合互聯網信息平臺(含村衛生室都聯網),核準并錄入參合人信息,并給參合農民辦理IC卡,使參合患者能夠持卡隨地就醫,及時結報補償。六要對經常就醫的慢性病、常見病、多發病以及重(特)大病給予政策傾斜,在一年內多次住院不再重收“門檻費”。七要對意外傷害所產生的醫療費,應采取區分性質,分別對待,應補償的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7
x縣于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年多來,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績。20xx年度,該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59.18萬人,占農村人口總數的60.67,籌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1773萬元,其中農民個人負擔資金591萬元,市、縣、鎮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省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一年來,全縣合作醫療補償130萬人次,其中門診補償128.46萬人次,住院補償1.67萬人次,為農民提供合作醫療費用補助1537.11萬元,其中門診補償費用665.76萬元,例均補助5.18元;住院補償費用871.35萬元,例均補助達到520.92元,參合人員住院率2.83。我們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踐中,深刻認識到:抓好合作醫療補償的稽查工作是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予以足夠重視。現就我縣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是合作醫療制度優越性的根本所在。確保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公正、公開是保障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穩妥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不能得到保證,農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參與,就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村群眾中的形象,也背離了黨和政府推行合作醫療制度的初衷。實踐經驗告訴我們: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門診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門診補償采用門診基金鎮級包干管理的模式,參合人員每門診人次按門診費用總額20予以補償,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最高補償額不得超過4元。盡管我們實行了“專用處方、發票、門診補償臺帳、《醫療證》補償記錄”四項核對的管理和結算辦法,同時按旬使用計算機審核結報的手段,健全補償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鄉村醫生套取合作醫療補償資金、克扣參合人員門診補償資金、縣鎮兩級合管辦對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二)住院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住院補償不設起付線,最高補償額為3萬元。凡參合人員因病(傷)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費用按分段累進方式可獲得30至60的補償。我們在住院費用補償方面采取了“持證辦理住院手續、住院登記、專管員驗證補償、計算審核結算”等管理辦法,但在具體補償工作中存在著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變更藥品和診療項目等問題,存在不按規定辦理轉院、備案手續影響住院費用補償的問題,非定點醫療機構不規定向參合病人提供住院費用發票、清單、出院記錄、住院病案,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不履行合同義務,少支付或拒支付應由定點醫院支付的補償費用的問題。
(三)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
縣、鎮兩級政府根據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監督領導機構(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管理和監督的頻率、范圍、效果受到職能、權限、經費、人員等條件的限制,管理和監督達到實時有效的要求難度太大。我縣在年內組織全縣范圍內的檢查監督活動多次,效果顯著,但監督檢查的成果難以鞏固。管理監督成本太大。
二、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農村群眾未參合是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之一
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參合率不可能達到100。一部分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仍有懷疑、觀望的態度,同時又期望個人擁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監管的醫療保障,因為宣傳發動不細致、不深入,合作醫療工作還處于試點階段,其優越性尚未充分顯現出來,農村群眾不相信,怕吃虧,在籌資辦證階段不愿交費,有的是交費時在外務工,錯過了交費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門診、住院治療,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鄉村醫生礙于情面,送人情,合作醫療基金變成了唐僧肉。極個別農戶確實交不起個人負擔資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時,周圍干部群眾也樂于幫助他們用不正當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現行籌資標準(30元/人年)和補償標準相對較低(蘇北地區),合作醫療保障能力有限(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25-30),與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的期望值(調查結果: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的50以上)還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數農村群眾對于一年交費10元獲得一份醫療保障是樂于接受的,甚至個人再多負擔部分資金也愿意獲得一份政府監督管理的醫療保障。但是一些農村群眾經濟收入不高,對疾病風險估計不足,互助共濟意識比較差,自愿交納參合資金的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甚至極個別群眾只希望獲得補償,不愿意履行交費義務。
(二)定點醫療機構片面追求經濟利益
參合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體,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合作醫療制度的載體,是起點,也是終點,管理和監督只是合作醫療制度決策和服務層面。目前,我縣定點醫療機構組成情況是:縣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家、縣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2家、一級醫療機構29家,定點村級衛生服務機構449家。隨著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投入的逐年減少和農村醫療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醫療機構面臨的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也空前增大,特別是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喪失了集體經濟依托的前提下,已實質上處于個體經營狀態,各級醫療機構為了生存和發展,在醫療市場競爭過程中,一面改善硬軟條件提供優質醫療服務,一面追求醫療服務利益的最大化,這已成了不爭的事實。合作醫療基金封閉運行,與醫療機構利益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卻能夠直接刺激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藥品收入的增長。合作醫療制度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參保群眾,實行合作醫療補償即時兌付的辦法。為此,合作醫療管理經辦機構不惜重金改善醫院計算機管理系統,達到合作醫療補償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為了個人和單位的利益,用非正當方式吸引病人就醫,借合作醫療補償之便,行非正當競爭之事,放松對病人參合資格、致傷原因等相關情況的審查,給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等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甚至授意合作醫療專管員、經治醫生,為弄虛作假的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專管員、經治醫務人員,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員,不敢堅持原則,對不應由合作醫療補償的醫療費用項目通過不正當手段進行調整修改,欺上瞞下,蒙混過關。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由于鄉村一體管理體制不完全落實,缺乏有效監督,醫療服務業務量直接與個人收入相聯系,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把合作醫療門診補償作為吸引病員的有效措施,虛假合作醫療補償業務難以得到根本控制。
(三)合作醫療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一切新生事物一樣,在其運行初期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全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醫療衛生資源和農村實際情況不同,合作醫療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積極探索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運行之初,就顯現出了在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醫療監督機構沒有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對合作醫療補償監控的主要職能只能下移到定點醫療機構和縣鎮兩級合管辦。縣合管辦目前人力、經費、辦公條件都無法實現對全縣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有效監督控制。各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對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監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辦理補償業務,又要進行監督審核,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要考慮本單位經濟利益,又要維護合作醫療相關規定。合作醫療制度中關于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檢查歸類不準,在“組織管理與監督”和“費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這一問題,但沒有明確稽查的主體、受體、程序和保障機制。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在現實情況下,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關系到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工作的成敗,應當予以高度重視。
(四)醫療機構經辦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定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合作醫療補償經辦人員(專管員)不是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縣、鄉鎮和村級醫療機構經辦人員在執行合作醫療規定辦理補償結算過程中,單位利益、個人利益不可能不影響到正常的合作醫療補償業務,有的明知不對,也不聞不問,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為個人和單位謀取私利,損害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我縣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中發現的許多問題都與經辦人員政治、業務素質較低有直接聯系,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違規補償業務而取消專管員資格,其中一人受到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和取得的效果
我縣合作醫療管理、監督機構在推行合作醫療制度之初,就敏銳地捕捉到合作醫療補償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在縣委、縣政府的指導下,積極向市衛生局、市合管辦匯報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剖析原因,切實研究對策,認真傾聽群眾反映,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在現有條件下,建章立制,明確責任,理順渠道,充實人員,盡量保持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地順利開展并保持高效運作。
(一)利用縣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組織的合作醫療工作檢查活動,掌握第一手資料,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我縣在20__年6月由縣監委會牽頭,紀檢、財政、衛生、審計、物價等成員單位人員參加,對全縣合作醫療工作進行了為期15天的監督檢查活動,通過問卷調查、走訪征詢、現場抽查等多種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醫療制度工作初期運行情況,找準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規范行為,指導工作。
(二)政府重視,強化職能,把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作為加強合作醫療管理的突破口
根據縣政府關于“健全稽查制度,確保合作醫療健康運行”的指示精神,縣合管辦積極推行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號),縣合管辦制訂了《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細則》,鎮、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稽查組織,各鎮從財務和醫務人員中挑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員,明確稽查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紀律等,定點醫療機構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營造監督管理的良好氛圍。同時完善舉報投訴制度,鼓勵群眾參與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成效顯著
從20xx年6月起,我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的工作經驗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進取,縣合管辦選派政治和業務能力較強的同志負責稽查工作,縣衛生局一名副局長具體分管,各鎮合管辦(縣內定點醫療機構)成立了稽查員辦公室,實行持證就診,驗證補償、定期檢房,內查外調等一系列措施,重點稽查借證補償、外傷(中毒)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從源頭上杜絕規范補償現象,從制度上解決職責不清、機制不順的問題,稽查員對所有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均予審查,專管員一人既補償又審查的情況從根本得到控制。縣合管辦稽查組把對轉往縣外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的審查作為重點,縣鎮兩級稽查組織形成了比較嚴密的`稽查體系。各級稽查組織在進行稽查活動中,堅持以人為本,實行人性化檢查的工作方法,實行查房與問候相結合、征詢結果與病案記錄相結合、醫療證記錄與實際審查情況相結合,將稽查工作貫穿整個醫療服務行為全過程,深受參合群眾的歡迎和支持。
縣合管辦制訂稽查工作計劃和考核標準,定期不定期對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罰合理,挽回影響。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設有稽查工作臺帳,確保稽查活動,有章可循,記錄清楚,依據充分,稽查決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縣稽查人員進行全縣范圍稽查活動兩次,抽調各鎮衛生院車輛21臺次,252人次,檢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108所,入戶調查合作醫療補償落實情況564戶,重點稽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和公示情況,嚴肅處理了一些違規補償行為,取消村級定點醫療機構2所,取消2名同志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資格。縣合管辦重點加強了對縣、鎮兩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稽查人員對縣、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情況堅持每月一次的檢查或抽查,從基金管理核算到門診、住院費用補償結算,進行了全面、系統和正規的檢查指導,從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縣合管辦的檢查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特別是在鎮合管辦基金財務管理和規范住院費用補償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來,全縣合作醫療稽查組織共稽查門診補償17.23萬人次,其中發現不應補償的6352人次,合作醫療門診基金避免損失近3萬元;稽查因外傷、中毒等原因住院費用補償1177人次,其中不應補償223人次,合作醫療住院基金避免損失近12萬元。
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農村群眾對此積極擁護。我縣開展合作醫療稽查工作以來,得到了參合群眾的大力支持,農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提供信息,幫助我們進行調查核實。
四、關于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試點工作實踐證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解決“三農”問題能夠起到巨大作用,深受農民群眾擁護。但是,在合作醫療補償稽查方面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過多地依靠行政行為不是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出路。合作醫療補償工作關系千家萬戶,牽涉到社會方方面面,外傷(中毒)病人相關取證工作面臨諸多制約因素,給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稽查違規補償需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合作醫療制度本身無法解決相關法律許可的問題,由誰處罰,處罰多少,罰金應交由誰管理等問題目前尚沒有法律依據。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補償目前比較可行的辦法主要有兩條:一是按合同或協議約定條款,追究違約經濟責任;二是按醫療衛生管理辦法,進行內部管理罰款。目前,這個問題已經現實地擺在我們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執行標準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規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規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醫療稽查人員,實行稽查人員衛生系統內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機構人員編制緊張,辦公經費短缺的情況下,全縣稽查人員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定期不定期輪換,實行業績考核與日常工作考核相結合的考核制度,業績考核成績與獎金掛勾。稽查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與獎金來源泉渠道從定點醫療機構中按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這一辦法的好處在于剝離稽查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隸屬關系,排除單位因素對稽查人員稽查工作的影響。
(三)建立健全籌資機制,提高籌資和補償標準,增強合作醫療保障能力,保障合作醫療制度擁有強大生命力
建立健全合作醫療制度,客觀上要求這項制度具有一定的預見性、前瞻性,要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進步和人民群眾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目前,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性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對農村群眾吸引力還不夠大。農村是個廣闊天地,大數法則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生命之源,客觀上需要合作醫療立法,從根本上解決籌資、管理、監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問題,從而逐步向社會醫療保障體制過渡。但目前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籌資機制。二、提高籌資標準,做大基金規模,增強抗風險能力。三、科學合理制訂補償方案,讓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四是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
(四)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是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和公平性的關鍵
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加強農村醫藥市場整頓力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是農村群眾的迫切要求,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離不開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現實。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合作醫療工作實際情況,讓我們感到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和監督難度較大,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合作醫療補償無條件提供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的同時,對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監督機制,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力量,對合作醫療補償進行內部、外部監督和檢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縣合作醫療經辦機構重點加強對縣、鎮、村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通過合同方式要求定點醫療機構不斷改善就醫條件,提高服務質量,改進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監督環節中的漏洞,推廣并普及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式,切實發揮現代化管理設備和管理軟件的作用,抓緊抓好合作醫療補償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讓參合群眾從合作醫療制度中實實在在地獲得實惠。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8
南部縣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對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有重要意義。當前,如何有效解決讓農民參保、費用控制等難題,進一步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使農民真正從中受益,把試點工作建成人民滿意工程,仍是首要任務。
一、初步成效
試點工作在我縣正式啟動已歷時一年,進入醫療費用補償程序已有10個月,各項工作穩步推進,進展有序。目前,全縣參與合作醫療農戶約24.5萬戶、83萬人,參加率達79%。今年1-3月受益群眾7.39萬人,補償金額467萬元,其中住院補償6092人,人均補償500元,試點工作取得明顯的效果。
1、有效地解決了農民看病難題。
我縣在試點工作中堅持按照“大病統籌為主,預防治療雙管齊下”的方針,有效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意識、自我保健意識。對年內未住院的農民實行免費體檢制度,初步以鄉鎮為單位建立了農民健康檔案,確保群眾“無病保健康,小病自籌費用,大病統籌關懷”。同時,進一步完善了醫療救助體系,對患重大疾病的農民實施“大病特補”,從治療費2萬元以上起,超支部分按30-50%不等的比例予以補助;對農村五保戶實行二次補償,二次補償實行零起付點,按實際費用補償50%;對農村“大病特補”、“二次補償”后仍無力承擔剩余醫療費用的農民實施醫療救助。
2、有效地改變了農民就醫習慣。
實施合作醫療試點后,通過提高補償比例、降低門檻費、封頂線后,農民就診、住院比例明顯上升,農民健康觀念發生了明顯變化,“小病拖、大病抗、得了重病起不來”的現象得到改變。農民高興地說,一年只花10元錢,就能享受到“公費醫療”,值得;在縣內出院時當場就能獲得補償,方便。
3、有效地激活了鄉鎮衛生事業發展。
許多鄉鎮衛生院在試點工作開始前人員四分五裂、名存實亡。試點工作進行后,鄉鎮衛生院進行了重組,以往的醫務人員又回來上班從事試點工作。而從操作來看,合作醫療管理機構、服務機構誠信、優質、高效、細致的服務工作對于引導農民自愿參與合作醫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參與合作醫療的農民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診治疾病,有利于促進全縣衛生資源優化配置,有效構筑了定點醫療機構公平競爭的平臺,促使全縣衛生資源最大化地發揮作用,服務行為進一步規范,診治能力進一步提高,醫患糾紛逐步減少,實現患者需求與醫療機構自我發展的“雙贏”。去年全縣醫療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2.6%,藥品占業務收入的構成比下降2.38%,開大處方和濫用藥、造成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過重的現象得到了遏制。
4、有效地改善了黨群干群關系。
通過抽樣調查,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滿意率達90%以上。平橋鄉1村9社農民陳維潤患白血病在廣東和南充中心醫院住院花費3萬多元,由于參加了合作醫療,報銷藥費7450元,解決了繼續住院的經濟問題。受益群眾感慨地說:“農村稅費改革,政府實實在在為我們減負;新型合作醫療,政府實實在在為我們拿錢,這是黨和政府對我們的關心。”
二、存在問題
1、宣傳工作不夠深入。
一是黨政對宣傳工作重視不夠,宣傳方式簡單,部分農民還不知道農村合作醫療的作用,更不知道具體的操作程序。
二是部分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對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把握不準,對農民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導,農民群眾對這一德政工程理解不全面,甚至產生誤解。
三是部分農民由于受傳統觀念影響,自我保健意識和健康風險意識不強,互助共濟觀念淡薄,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不十分了解。
2、試點工作權責利不夠清晰。
一是工作相互推諉。部分鄉鎮黨政領導認為合作醫療工作是衛生部門的事,具體的工作應由鄉鎮衛生院去實施。有的地方雖由政府牽頭,但要求鄉鎮衛生院支付工作經費等,造成工作脫節。
二是崗位職責不清。由于村、社與醫院之間職責不明,信息不暢通,在做基線調查時意見不統一,影響了試點工作的整體推進。
三是工作效率低下。在試點過程中,由于登記、造冊、收繳費工作進展緩慢,影響了填發《醫療證》、建立家庭帳戶、個人信息資料錄入和送審、農民辦理住院補償等后續工作,群眾有意見。
3、群眾對費用報銷不夠滿意。
一是農民認為報銷費用低。部分農民認為手續多,審查嚴,報帳較為麻煩,到手的錢少。河東區老鴉鎮流杯村三組參保農民吳顯發因骨折在縣人民醫院治療,花去費用3700元,幾經周折實際報銷才278元,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
二是農民受益面小。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在報銷醫療費用中,未住院則不能享受基金補償。假定一次大病在縣以上醫院住院后,補償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左右,其結果可能造成“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
三是審核工作缺乏公正性。有的鄉鎮衛生院為籠絡病人,該審核的項目不審,或審核出的項目不計數,夸大報帳金額,影響了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費用的公平、公正。同時,部分鄉鎮衛生院補償公示形同虛設,缺乏有效的社會監督。
四是醫藥收費標準不統一。藥品報銷范圍太窄、品種太少,甚至出現同一種藥品,在定點醫院拿藥的參合患者比不參合患者支付的費用要高,正規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比個體私人診所和藥店的藥品價格要高。更為突出的是報銷有“封頂線、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影響到了農民受益。
4、合作醫院管理不夠規范。
一是服務質量不高。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不夠完善,整體服務功能低下,不能滿足當地農民的就醫需求。同時,設置定點合作醫療,門診費用的報銷只能在合作點報,部分醫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夠好,直接影響農民參保。
二是收治住院病人把關不嚴。無論具備住院條件與否,能收的就收,故意延長住院時間,從而影響了農民的看病熱情,這一點在鄉鎮衛生院尤為突出。
三是處方用藥違反規定。有的合作醫療點,開大處方、人情方的時有發生,群眾產生攀比心態,也影響了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進展。
5、財政經費投入不夠充足。
一是合作醫療業務費用負擔過重。在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鄉鎮衛生院要承擔大量的事務性工作,工作量寬面大,而財政沒有一分錢的補助,加重了鄉鎮衛生院的經濟負擔,有的鄉鎮衛生院形成了新的債務。挫傷了醫務工作者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是縣合管辦年度預算經費不足。縣財政核算的20萬元工作經費,遠遠不能適應縣合管辦業務費用的需要,加重了鄉鎮醫院的經濟負擔。
三、對策建議
1、加大宣傳,擴大試點工作的影響力。
要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的宣傳和發動工作,大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目的、原則、意義、基金的管理運行、費用報銷流程、轉診等內容,宣傳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給農民群眾帶來的實惠。要通過“典型帶動、壓濾機濾布示范引導”的工作方法,充分調動農民自愿參加的積極性。同時,系統地設計一套內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宣傳方案,力爭農村合作醫療宣傳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加強領導,提升群眾參與的認可度。
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證財政資金長期、穩定投入,有效解決“籌資難”等突出問題。縣合管辦要組建試點工作督導組,設立舉報電話或,切實加強對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到群眾有意見可以提,有“貓膩”可以舉報,著力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不公正、不透明等新情況、新問題,提高農民的認可度,真正讓農村合作醫療成為一項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3、健全制度,促進試點工作的規范化。
一是要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導、群眾主體、政府補貼、社會捐助”的籌資形式,對因完成縣下達的目標任務而墊資的鄉鎮,縣委、政府應采取補救措施,切實減輕鄉鎮村社干部負擔。同時,對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費用的報銷要堅持做到鄉、村張榜公示,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布合作醫療資金的收支情況、受益群眾名單以及參合農民的補償數額和比例,確保參合農民的知情權。要堅決防止截留、挪用、濫用合作醫療資金的事件發生,確保專項資金有效用在農民身上。
二是要規范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加強對基金的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堅決杜絕合管辦既對醫療機構的費用單據實行審核,又直接辦理報銷撥付現金的做法。對鄉鎮收繳的醫療基金,要及時上繳縣財政專戶,做到“收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確保合作醫療基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要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進一步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與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支出,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問題。要全面落實各定點醫療機構對農民的各種優惠服務措施,真正讓農民得到實惠。
4、科學操作,增強試點工作的實效性。
一是簡化報帳程序。要全面推進科學合理的報帳結算制度,加快報帳速度,減少中間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各定點醫療機構可以采取先行墊付的辦法,實現農民隨時出院、隨時結算、隨時報帳。
二是取消門診補償費用。將個人繳費全部用于住院統籌基金,一次性躉交收費10元,5年為收費周期,平均每年統籌2元。這樣既可體現互助共濟的原則,又能夠節省人、財、物,降低運行成本,更能夠消除定點與非定點醫療機構之間因價格競爭而挫傷農民積極性的矛盾。
三是要讓利于群眾。各定點醫療機構要降低醫藥費、服務性收費,藥品價格、費用的審核報銷要堅持陽光運作,做到公開透明,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
5、強化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積極性。
一是嚴格資格審核。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衛生院上崗的合管員嚴格進行資格審查,重新認定,確保基層審核、補償工作質量。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對農村合作醫療點骨干醫生,縣財政應撥付專項資金,加強對全縣專業人員業務知識、業務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
三是強化后備力量。從當地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中招聘一部分優秀人才充實到鄉鎮、村醫療機構中來,以提高鄉鎮、村醫療機構的整體水平,切實解決農民看病難題。
6、增加投入,保障試點工作的有序化。
一是要統籌經費。縣委、政府對縣合管辦的工作經費進行核定,應根據實際業務量的多少和相關費用的支出酌情考慮,也可參照人口、參合率確定區鄉鎮經費比例,屬于由縣級財政承擔的經費,應全部納入財政綜合預算,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是改善就醫環境。要按照建立公共衛生財政預算的要求,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盡可能將農村衛生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要不斷改善農村衛生服務網絡的功能和條件,增加鄉鎮、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施修繕、設備更新的投入。在保證從業人員工資的前提下,適當提高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福利,增強醫務人員干事的激情,推動試點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9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在農村迅速普及,廣大農民的醫療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因病致貧的問題正在逐步緩解。
這是各級政府所希望的,是廣大農民所盼望的。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就醫看病上,真正體會到了黨和政府給予的關懷和溫暖。但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問題:
1、籌資問題
資金籌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落實的基礎。到目前,全國所有試點縣的籌資基本都是以政府組織、統一籌集為主。縣級以上政府的補助是以某時間段內參加人數為依據的,為了爭取上級政府更多的補助,試點縣一般要求各鄉鎮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下達的參合任務,所以政府籌資滋生了三種現象:一是村里墊資,鄉鎮把任務下到村里,有條件的村就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里交到鄉鎮,然后再向農民收取,交了錢的農民可以領到鄉鎮發到村里的《就醫證》,沒交錢的農民村里就不給發《就醫證》;二是鄉鎮墊資,對沒有完成籌資任務的村,鄉鎮政府只能籌措資金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到縣里,然后再向村里籌集;三是縣里墊資,為了能順利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驗收,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鄉鎮,縣里按當初確定的參合率和應交的資金,足額打到專用帳戶。墊資完成、驗收通過,然后就是資金回抽問題。所以目前大多數試點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數缺乏真實性。
2、管理問題
(一)管理機構主、客一體,弊病很多。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的主體大部分是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內設的,服從并服務于衛生行政部門,管理主體對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約束力,也就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確定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實施統一的交費標準以及費用發生后的審核、報銷等等。表面看來,統籌層次很低,但從中國的現實看,絕大部分縣都有數十萬人口,能否有足夠的管理能力值得懷疑。另外,與城鎮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類似,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沒有配套的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做支撐,對醫療機構可能出現的不良行為缺乏基本制約能力,各種侵蝕問題難以避免。在這種情況下,制度設計不得不將注意力集中于對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線、封頂線以及分段按比例報銷等等,使制度變得相當復雜,進一步加劇了管理難度。
3、受益問題
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上看,讓農民受益而且讓得大病的農民受益是最終目的,但實際情況與最終目的相差很遠。其原因一是資金回抽,縣級財政對農民補助的承諾有的不能兌現,先墊后抽。二是醫療收費缺乏制約。單就藥品而言,一種藥品多種名稱、多種價格,而且是多種不斷變化著的價格,沒有辦法統一價格;診療檢查名目繁多,沒有統一收費標準,有標準的也難以執行。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家庭帳戶、門診報銷、分段報銷等。家庭帳戶和門診報銷的設立,起初是為了提高參合率,照顧受益面,現在看來是與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相悖的,國家對參合農民補助的錢,有相當一部分沒有用到老百姓身上:很多農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參加了合作醫療,不知
道的.,到醫院看病當然自己花錢,也不去報銷;知道參加了的,大約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報銷,受益主體不能突出。
4、基金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到今天,合作醫療基金已經由農民個人交納為主發展為以政府補助為主,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已經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名稱應改成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應該逐步過渡到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建議:
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為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取消農民交費,把各級政府對農民補助的資金集中起來,以縣為單位成立專門的機構進行統一管理,每縣就設一處醫療水平最高的縣級醫院為定點醫療機構,到縣級以上醫院治療的不報銷。農民得小病自己花錢治療,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醫療費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憑《身份證》到指定醫院報銷。假設一個50萬人口的縣,按每人補助40元計算,起付線設為1000元,超過1000元按50%報銷,封頂線設為20000元,以筆者所在縣計算是可行的。這樣做等于基本實現了全民半費醫療,有利于杜絕國家專項補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問題,有利于更好地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的關懷。
二.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矛盾,促進農村社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
試點地區廣大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這項制度的實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實惠,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也進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當前農民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還有四點盼望。
一盼資金籌集經常化。當前試點地區對參合農民的個人繳費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繳。由于許多村組近年來全家外出務工的農戶越來越多,這樣集中收繳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務工農民因錯過繳費時間,而無法享受來年的合作醫療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層干部在籌資時的工作難度,甚至出現了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參合率任務,而由村組干部墊資繳費的現象。農民盼望能盡快建立起農民年度內自由繳費的籌資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過簽訂文字協議的形式,在每年發放糧食補貼、林特產補貼時代發代扣個人應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工作能經常化。
二盼單獨制訂用藥目錄。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臨床用藥的管理,是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來執行的。群眾反映,一些療效確切、價格低廉的臨床用藥和家庭常備藥卻未列入該《藥品目錄》。這樣不僅使醫生在臨床用藥時無所適從,而且也加重了參合農民的個人經濟負擔。農民盼望有關部門能結合農民的用藥實際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規定,單獨制訂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進一步增加藥品種類,擴大報銷范圍,讓農民群眾從中得到更多的實惠。
三盼建立門診慢性病報銷制度。在廣大農村地區,一些患有高血壓、老慢支、糖尿病和地方病的參合農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經常在門診治療,持續不斷地支付醫療費用;還有一些特殊的治療,如腫瘤患者進行放療、化療,尿毒癥
進行腎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療實際發生費用遠遠低于合作醫療補助起付線標準,所以得不到合作醫療的補助和支持。這些都增加了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農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計劃地逐步解決參合農民因長期門診就醫,而造成的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問題,不斷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鄉鎮衛生院醫療條件。鄉鎮衛生院是基層直接面對廣大農民群眾的定點醫療機構,而目前大部分鄉鎮衛生院房屋簡陋、設備落后、人才匱乏,醫療條件不能滿足參合農民的就診需求,難以承擔為新農合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重任。農民盼望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大對鄉鎮衛生院的投入,不斷改善醫療條件和硬件設施,加強醫衛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鄉鎮衛生院的醫技水平、醫護質量和管理水平,讓參合農民能夠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優質、廉價的醫療服務。
我國農村人口占64%,調查表明,因病致貧、返貧者占農村貧困戶總數的30%~40%。正是在這樣的一種背景下,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強調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現就此問題探討如下:
三.自愿參與原則存在的現實基礎
自愿參與是指農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命令,這一決策考慮到了合作醫療的歷史原因以及具體工作執行上的實際困難和阻力,是現實國情下的合理選擇。
第一,我國農村合作醫療起源于上世紀50年代,后因得到黨中央和衛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國全面推廣,曾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高度評價,被譽為“是發展中國家群體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范例”。后因集體經濟的解散等眾多原因,合作醫療紛紛解體。1994年,在全國27個省14個縣(市)重新開展“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及跟蹤調查工作,結果合作醫療重建遇阻,試點多數失敗。合作醫療幾經沉浮,使人們對政府產生了不信任感,對合作醫療喪失了信心,現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多數農民對其持觀望態度,如果強制性要求其參與,會起反作用。
第二,歷史經驗表明,要辦好農村的事情,必須尊重農民的意愿,維護農民的權益,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靠強迫命令讓農民辦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會持久。現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首次決定采取財政補貼方式,能有效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壓力,但人們真正認識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作用和意義仍需要一個過程。
四.自愿參與原則蘊含的弊端
自愿參與原則與“大數法則”的矛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是一種具有保險性質的醫療互助制度。而保險就是面臨風險的人們通過保險人組織起來,使得個人風險得以在群體中轉移、分散,本質上是一種互助行為,大數法則是其運行的核心,即覆蓋率和參合率越高,就越能保證資金的收支平衡,系統內共擔風險的能力就越強,要求建立在眾多人入保的基礎上。有關研究表明,農民對政府管理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農民的健康意識和收入水平以及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等因素促使部分農民
五.不愿意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自愿參與”原則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故很難保證高參與、廣覆蓋,大大減弱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共擔風險的能力,影響其長期發展。
自愿參與原則易產生逆向選擇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加的預期效用與預期成本的對比。農民的預期效用就是能夠減輕疾病的經濟負擔,而產生效用的前提條件就是患病風險,故身體健康、疾病風險小的農民,利用醫療服務的概率低,預期效用低,因而更傾向于不愿意參加合作醫療。與之相反,身體健康狀況差,疾病風險大的農民,傾向于參加合作醫療。這也就是保險中的“逆向選擇”。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必須遵循自愿參與的原則,極易產生參保者的逆向選擇。湛忠清等對安徽省農民的調查表明,農民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影響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因素。如果參與合作醫療的多為健康狀況差的人,那勢必會增大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可能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個制度將難以正常運行。
自愿參與原則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具有互助共濟性,即對整體而言,是多數人共濟少數人患病的費用償付,年輕人共濟年老人,健康的共濟患病的,病少、病輕的共濟病多、病重的,對個體而言,年輕時、無病時為年老時、有病時積蓄。是一種在社會范圍內分攤風險、互助共濟。由于自愿參加而產生的農民選擇參與與否的隨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現年輕人不愿參保的現象,不能保證參保的連續性,也不能保證籌資的穩定性。從長遠來看,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系。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0
今年來,___區委、政府把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健全組織機構,全面宣傳發動,籌措參合資金,強化基金管理,嚴格審核補助程序,保證了新農合工地的順利開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收到省衛生廳副廳長和省新農合辦公室主任的稱贊和表揚。省新農合工地督查領導也認為灣成區工作扎實、到位,在全省范圍內有借鑒意義。
一是推進過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時,全區14個鄉鎮辦共有51.95萬人參加新農合,籌措資金519.51萬元,平均參合率達92.4,超過去年12個百分點。二是補助資金多。目前,基金專用帳戶共有1348.95萬元,其中省級補助448.10萬元,市級補助179.22萬元,區自補助268.83萬元。三是保障新農村建立貢獻大。全區參合農民共發生醫藥總費用2903.33萬元,總補助金額844.52萬元。其中門診13萬人次,醫藥總費用248.16萬元,補助費用225.90萬元;住院1.2萬人次,醫藥總費用2639.74萬元,補助費用658.83萬元。其中15有名參合農民分別領取了最高封頂線1萬元的補助,在群眾中產生了很大影響,都說實施合作醫療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難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勁頭和信心更足了。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提供組織保障
為了認真做好我區新農合工地,保證2月1日正式啟動審核補助程序,使參合農民因病發生的醫藥費用能夠及時得到補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安排部署新農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了___區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區長為主任,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為副主任,衛生、、財政、農業、民政、發改、教育、人勞、計劃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監督委員會由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為主任,區人大副主任、區政協副主席為副主任,區委宣傳部、監察、審計、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物價、廣電中心、醫藥等部門負責人和參合群眾代表為成員。二是完善了經辦機構各鄉鎮成立了強有力的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同時,為了強化責任確保新農合工作落到實處,區政府與各鄉鎮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列入年度綜合工作目標。
三是加強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為了新農合工作便于管護,我區結合實際,經區政府研究,區編委下發文件成立“___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辦機構為事業單位,股級規格,人員編制8人,辦公機構設在衛生局,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護。現有辦公用房6間,辦公設施配套,設有區外大額、區內大額、區內小額、補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門。區財政前期撥付啟動經費3萬元,隨后又撥付辦公經費35萬元,保證了工作需要。各鄉鎮經辦機構設在衛生院,人員編制2人,人員、辦公用房和設施已基本落實到位。四是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根據方便群眾就醫、技術功能合理的原則,經過醫療機構申報、專家評估、向社會公示等程序,我們確定了區級定點醫療機構4個(區一院、區婦幼保健院、區中醫院、區結防所)、13個鄉鎮衛生院為鄉級定點醫療機構,225個村衛生所為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區衛生局同各定點醫療機構簽定了服務協議,制訂了行為規范,明確了各項工作制度,為新農合醫療制度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
二、宣傳到位,措施得力,籌措資金又好又快
新農合醫療的'籌資工作是重點,也是難點,加之我區動員會召開會,距上級要求完整籌資任務的時間僅有9天。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區委、區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嚴格落實鄉包村、村包組、組包戶的工作責任制,認真做好籌資工作。一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利用標語、橫幅、宣傳車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組織人員進村入戶講政策,講新農合的好處,提高群眾參與意識。二是區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人員派駐到各鄉鎮進行督導,區衛生局作為新農合牽頭單位,組織機關全體人員分包到各鄉鎮開展籌資工作;三是各鄉鎮村干部積極主動深入到戶,反復做思想工作,釋疑解惑,真正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村組干部帶頭參加,影響和吸引群眾積極參合。在籌資過程中,有的鄉鎮善于講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籌資工作非常順利。如:溧河鄉對按時完成籌資任務的行政村獎勵500—1000元;瓦店鎮各村委統一為五保戶、特困戶繳納參合資金。針對全區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實情,我們采取打電話、發電報的形式,進行廣泛動員籌資。由于宣傳到位,措施得力,各鄉鎮都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籌資任務。
三、規范程序,達到農民受益的最終目的
在新農合試點工作實施補償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從方便群眾、取信于民上做工作。為了方便群眾,我區實行“一證通”(合作醫療就診證),參合農民持證可在區內任何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治療,不需要辦理任何轉診手續。對需要到區外以上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我們及時辦理轉診手續。對于急診等特殊患者,我們開設“綠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辦手續。具體辦法是:
(1)參合農民在村、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其家庭帳戶中的金額數日進行遞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
(2)參合農民在區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患者持醫院開具的收費票據到戶口所在地鄉鎮合管辦審核領取補助金。
(3)參合農民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的費用,出院當天由定點醫療機構合管辦進行審核,并給予補助。
(4)外地務工人員可在地公立醫療機構診治,出院后半年內持相關憑證到區合管辦審核、領取補助。急診病人到區外定點醫療住院的三日內到區合管辦辦理轉診手續,出院后帶有關手續到合管辦審核領取補助。同時,我們要求區、鄉定點醫療機構每月25日前到區合管辦報帳,區合管辦審核后并寫出撥付資金的申請報告上報區財局,區財局核實確認后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新農合支出帳戶,由支出帳戶再撥入各定點醫療機構基金帳戶。
對在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費用,區合管辦審核后,由患者到合管辦領取領款條到指定銀行領取補助,按照市衛生局的統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由定點機構直補,每月25日前,定點機構將補助情況報區合管辦審核無誤后,通過銀行將定點機構墊支的補助資金予以撥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奮力、管用分開、資金封閉運行。我區試點工作運行以來,區合管辦嚴格程序,認真審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證統一,按規定范圍補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費單據60份,資金累計6萬余元;涉嫌冒名頂替10人次,杜絕了新農合資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強化監管,構筑三位一體農村醫療保障模式
在監管方面,區合管辦加大監管力度,采取經常性督查與集中督查相結合的辦法,深入各定點醫療機構,督查醫療機構是否執行診療規范,藥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費用補償是否規范等方面。同時,我們還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認證相符,杜絕冒名頂替,套取資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對門診小額補助、住院大額補助進行公示,張貼在村、鄉定點醫療機構及村委會,同時建立舉報鮮花和舉報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合作醫療公平、公正、公開。已審核補助的13萬多人次約884萬元,未出現一例差錯,無一人上訪現象,達到了政府放心,醫療機構贊同,群眾滿意的效果。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1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政府在不斷解決“三農”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背景下出臺的重大惠農政策。重點是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減少“因病返貧”現象。
自20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推廣開來,到如今已經基本覆蓋了全國農村。它的實施,有效的緩解了廣大農村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提高了農民健康,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搞好新農村合作醫療,是加快連云港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解決農民就醫難,提高農民健康福利工程、愛民和惠民工程,是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小康社會的基本條件。為此,我于20xx年,8月,趁著暑期之余,前往贛榆縣沙河鎮醫院的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點親身實踐、調查,切實的了解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情況。
8月1號,吃完早晚,我乘車前往沙河鎮醫院,開始了為期一周的實踐活動。來到沙河鎮醫院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辦公室,得悉來意,劉主任熱情的表示歡迎,向我講述一些關于新農村合作醫療的情況。而且,我還查閱了許多的辦公室文件,對我市的新農村合作醫療情況,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
一,新農村合作醫療在連云港市受到廣大農村百姓的'歡迎。
在醫療合作報銷點工作,每天我都會遇到許多拿著醫療清單的人前來報銷,對此,閑暇之余,我對部分人進行了訪問、調查,被訪者都笑容滿面,直言表示愿意參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他們帶來了切身的實惠,減輕了看病的經濟負擔。另外,我也遇到不少持懷疑態度的人,他們對報銷補償兌現不及時,不公平、不透明,有關醫療規定不合理意見很大,也有人抱著“花錢參保,不生病就吃虧了”的態度,因此部分人拒絕參保。經過一周的訪問,查閱相關新聞報道,大多數人還是對新農村合作醫療持著歡迎的態度,且這個比例在不斷上升,參合率穩步提升。由被訪者總體看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連云港市被廣大老百姓歡迎,漸漸地深入民心,農民也感受到了黨和政府對普通農民的關懷。
二,連云港市農民的參保情況。
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20xx年贛榆縣省級試點縣的基礎上全面推廣,次年,全市參加人口253萬,參合率達到77。8%,發展到20xx年,經過政府的宣傳引導,以及受參保帶來的實惠吸引,參合率已經高達99.89%,位居江蘇省前列。人均籌資水平由20xx年的30元,增加到20xx年的100元,政府補償由20元增加到70元,受益人群不斷擴大,受益程度不斷增加。到了20xx年,人均籌資達到150元,政府補償120元,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績,受到衛生部、省政府、省衛生廳的表揚,走在了全省和全國的前列。調查中了解到,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與四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著不同之處。首先,在補償模式上不同,市區只保大病,即住院治療,縣里則采取保大加。保小的模式。另外,藥品和診療目錄范圍不同,市里采取的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規定和診療目錄,范圍大。而縣里采用的是《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品種相對較少。最后,在管理方式上不同,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委托人壽保險連云港負責支付業務,而縣里在由縣鎮合管辦負責,在醫院內設立醫療保險點。
三,連云港事農民的就醫情況。
在沙河縣醫院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辦公室實踐期間,我隨著劉主任,也進入過農村調查農民的就醫情況,以及大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如今,幾乎每個村子,都有小型的醫療診所,雖然設施簡單,但是村民就醫方便,而且不用交付掛號費、診療費、注射費,藥費也比醫院內便宜許多,大多數農民愿意到村衛生所看病。在衛生所看病,一般都是常見病,為此,政府按照實際出發,采取了“保大+保小”的模式,一些常見病也能看,帶著醫療卡看病,當時就能報銷哦部分醫療費用,給農民帶來了實惠,提高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四,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存在的問題,缺陷。
1、少數人抱著占便宜的心理,平時不愿花錢參保,直到發生大病、需要大筆醫療費時,才跑去要參保,可是已經過了每年的參保期限,于是找人托關系、甚至去醫療報銷辦公室去大吵大鬧,為此給大家帶來了不少的麻煩。
2、由上述看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到位,特別是一些偏遠地區,參保率過低,不利于新農村建設的推進。
3、新農村合作醫療,以大病補償為主,有很大的局限性,事實上真正影響農民健康的都是一些常見病和多發病,而只保大病,卻難以覆蓋、惠及多數人的利益。
4、連云港市對不同醫院、不同的消費者水平,按照不同的比例進行補償,報銷的比例還偏低,即使報銷了部分,農民還要自付50%——70%,面對昂貴的醫療費,補償金也是杯水車薪,沒有根本上解決農民“看病貴”的問題。
5、藥品種類過低,有一些農村急需的藥品都未在報銷范圍之內。我在報銷管理辦公室實踐時,常遇到農民拿著醫療費用單,詢問“為什么花了這么多錢,報銷卻這么少,即使按最低比例也不對啊。”這時,工作人員不得不無奈的解釋,他所用的藥品不在報銷范圍內,而在報銷范圍內的藥品卻又不利于疾病的治療。
6、對外出打工和外來打工者的補償。這些人看病往往報銷繁瑣,甚至是無法報銷,為此有人打工者在得病時,不得不回到家鄉就醫,以節省醫療費。這些打工者,為了所在的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當地政府應該考慮到農民工的利益。
7、醫療費用補償操作不透明,也不規范,缺少民主監督,甚至是有關系的可以多報銷,沒有關系的,就少報銷許多。
8、定點醫療報銷醫院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醫生醫德,令人堪憂。
五,結束語。
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是關系農民健康,推進新農村建設,建設和諧社會的重大問題,是關乎連云港市350萬的大事。對于連云港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以及我的所見所聞所想。我建議:
1、提高財政補償的標準,加強宣傳,爭取讓更多的人參保。提高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藥品的品種范圍,降低報銷的起點。
2、加強和細化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提高透明性,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合理的改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3、加強醫生職業道德的教育,另外,要關注、解決外來勞工和外出打工者的醫療報銷程序,爭取早日實現聯網管理,實現跨市、跨省的新農合報銷網絡互通,早日實現隨時隨地的看病報銷問題。
最后,我相信,經過黨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會越來越好,逐漸的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構建新時期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社會和諧,百姓安康!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2
調查地點:
選題依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范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
社會調查的內容:
關于xx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調查的基本情況,對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幾點建議。
社會調查的預期目標:對于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給以后開展工作做好鋪墊。
社會調查工作進度安排(什么時候干了什么事情)
社會調查主要特點與創新點:
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展開調查,有較強的針對性。
一、調查的基本情況(舉例)可以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
1、100%的農戶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37戶農戶中,都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一定的了解,知曉率達100%。
2、當地97.3%的農戶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從被調查的.37戶農戶看,已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36戶,占調查戶的97.3%。在參加的農戶中,79.6%的農戶認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農戶認為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從參加途徑分析,73.5 %的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后決定的,26.5%的農戶是通過村干部動員后決定的。
3、97.3%的參加農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調查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37戶農戶中有36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調查戶的97.3%;只有一戶覺得勉強承受,占被調查戶的2.7%;沒有一戶覺得繳納的費用不能承受。
二、據調查顯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行中存在的問題。
1、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
2、政府或有關部門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力度不夠
(這些上網搜就可以了,網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1、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
2、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
四、對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按照這種思路寫就可以了!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3
暑假期間,我在村集體衛生室做了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電腦錄入員的工作。看到我過近幾年來關于農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決定利用工作之便對我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進行調查。我簡單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群眾調查問卷,查閱了關于新農合的知識,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總體了解如下:
一:歷史弊端
由于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抬”的情況司空見慣,目前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達到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自1985年以來,雖然農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但增長幅度明顯小于城鎮居民。剔除物價因素,19××—19××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3.1%,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4.5%,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速度為9%。1988年以后,農村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基本處于停滯狀態,19××—19××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僅為1.4%。但與此同時,農民醫療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為例,xx年前三季,農村人均醫療支出42.82元,與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醫療衛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壓療支出14.41元,1998年歷史最高為52.11元,1999年為51.65元,xx年間增長了2.52倍,而xx年間農民純收入增長也僅是2.52倍。
而且在全國的保障制度中,農民被排擠在保障體系之外。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于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對于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以醫療保險為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同于發達國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于各種原因而解體。
二: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范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為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給付額達到xx0元。
三:建設新農合的意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并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占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98年到xx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后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群眾有病未就診,23.35%的群眾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于“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全網。因此,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曾經解決過這一問題,而且是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1993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直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占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絡、遍布每個農村社區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因此,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4
一、調查時間:
二、調查人:
三、梁城村基本信息:
2、人口狀況:本村人口20xx多人,農業人口1500多人。
3、經濟狀況:本村經濟發達程度位于所在辦事處中上等水平,全部是農業區。
4、村中共4位干部,全年個人工資為8000到10000元,村中有診所一個,圖書屋一處,村中有固定辦公場所。
四、調研背景及調研內容
我也是從農村貧窮家庭出來的,所以我對于農民患者看病難問題曾有過很深的了解,因此,當我成為一名大學生后,我更加關心這一問題,并把他納入我的調研課題。
目前我國把看病貴列為新的民生三大問題之一。多數農民由于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他們由于缺乏保健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乏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嚴重阻礙,再此背景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20xx年10月誕生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自20xx年開展至今,在全國已經有了多個試點,合作醫療制度正在逐步的發展和完善。我這次調研的內容便圍繞合作醫療展開,通過了解農作醫療的實施情況以及村民對合作醫療的滿意程度,以求進一步發現問題,提出一些建議。
而作為國家提出的一項惠民措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確實給農民帶來一定的好處,但中間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因此我利用業余時間對本村有關合作醫療方面事宜進行調研,通過此次調研活動,對本村合作醫療情況有一定的了解,對實施中出現的優缺點進行初步總結,以便對總體情況作大概的統計!
五、具體工作
在調研期間我以走訪的形式了解有關合作醫療方面事宜,然后以入戶訪談的形式進行具體了解,并總結出了我村有關合作醫療的詳細信息。我村有一家合作醫療定點診所,在村中心地段,村民大部分看病在村中診所進行。村醫療診所的醫生都有行醫證,農民在村衛生所看病都有保障。我們與醫生交談時得知:農民所交的保險金額全部歸農民所得,所交保險費用完以后另外每人還可以享受200的報銷。在鎮醫院住院病人可以享受80%的報銷,到市級醫院的住院病人可以享受50%的報銷。到省醫院住院的可以享受40%的報銷。
我們在于農民交談的時候得知農民對新型合作醫療都非常滿意。他們說:現在看病方便便宜,鄉村醫生服務態度好,村民們看病放心,現在也不愁生大病,國家可以報銷。以上是我們交談及作調查問卷時他們提及的,其中的道理就由大家來思考吧!
比例由07年的90%上升到08年的95%,我村的合作醫療宣傳力度逐年增大,宣傳方式也不斷增多!同時由于07年有一部分受益家庭,他們在不知不覺中起到了宣傳作用,而國家的支持更是此項制度不斷擴展的堅實后盾。
報銷問題是合作醫療中的一個大問題。開始大部分村民表示怕麻煩,怕浪費更多的人力物力而不愿去報銷:也有村民說報銷要走后門,而自己又一沒錢、二沒權,還是不要吃這個苦為好也有村民認為家里人身體都很好,沒有也不會遇到報銷的事,因此對此事漠不關心;還有一部分村民這樣解釋不了解報銷比例、報銷流程的事,不好意思詢問那些辦過報銷的家人,認為那是隱私的侵犯。部分得到報銷的村民說旗醫生服務態度好,每天的單子都會給你填好,你要是有不清楚的地方,他們會給你指點。后來,通過政府部門加大宣傳密度,村委會班子人員商們講解,讓群眾了解合作醫療的好處,村干部幫助農民到鎮合作醫療站點報銷。群眾們逐步了解到了合作醫療的好處,由不愿參加合作醫療轉變到自愿參加。
我們從報銷較多一戶了解到,夫妻二人同時患病,治病使其欠下債務,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見肘。雖說補償的'較少,不足以填補其家庭空缺,但從一方面可以使留下的人得到一絲安慰,也算是國家給咱們的交代。從此可見,因病至貧的事在農村還是較為普遍,想要徹底實現合作醫療的最終目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從其他村民口中了解到大家對國家補償這件事還是相當滿意的。
六、調研分析
經調研發現新農村合作醫療在梁城村有了很好的開頭,而98%的參合率更能說明此項政策的可行性。同時我們也應從實際中找出潛在的問題。
1、仍有個別農民未參加合作醫療,任然對合作醫療存在質疑。有兩戶較為特殊:一戶是退休老教師,國家補助較好,且女兒遠嫁在外,老人家身體很好,因此對合作醫療很不在意。另一戶是認為平常沒有生什么大病,不需要看病就醫,于是就不辦合作醫療證。由此可見,第一:宣傳到位,解釋不到位。雖說都知到這項政策,但具體實施過程和實施內容并不為農民清楚。大部分人還是隨主流的加入,并不關心細節,容易吃啞巴虧。第二:沒必要我家有錢,家人身體都好,不需要加。第三:政府給著我補貼,你卻讓我
出錢參合,這賠本生意我才不做呢!再說,誰知道錢落到哪里了。
2、 村民維護自身權益意識不強,不能及時了解政策變動 上面說到有一家兩年都沒用合作醫療本,卻沒要求村干部開證明,導致看病和不加合作醫療一樣,這就導致政策實施時有障礙,自身權益得不到實現。而有的村民看病從來不拿合作醫療本,問其原因,要不說忘記帶了,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用。
3、 醫生素質有待提高,藥品價格應明碼標價 對上面提到的拿合作醫療本就漲價的現象,一方面應明碼標價,防止不法人員從藥價上打人民的主意。另一方面要加強醫生素質的培養,嚴格把住人才關。
4、 報銷比例小,范圍窄 因病反貧的情況時有發生,在目前農村無法避免。而報銷只能是事后諸葛,許多高科技治療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這令許多村民感到不解。很多農民希望有更完善的補償制度,能真正符合現實需求。
5、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梁城村總人口20xx人,其中農業人口1500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1980人,參保率超過95%,然而我在入戶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里,政府和衛生院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旗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于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收益者。盡管有關部門通過動員、勸慰等方式獲得較高的參與率,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并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七、我的建議
經過調研,我對發現的問題作了總結:
第一:在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能更深入、更詳細地向村民講解有關合作醫療的規章制度,使農民作到心中有數。如有必要,可定期開設培訓班,請有經驗的人員講解有關信息,也可請受益人獻身說教。
第二: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力軍,只有真正動員他們,合作醫療才能算是最后的成功。
第三:基層干部及醫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俗話說:一只死老鼠壞了一鍋粥。若因某一人的失誤或過失而影響整個政策的實施就太不值得了。而人才是關鍵,因此要切實把好人才關,政府在選拔人才時要極其嚴格,從源頭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明牌標價 每日都有部分藥價公布,讓農民看到,了解到藥價的具體情況,真正讓他們作到心中有數。并且加大監管力度,如有可能讓農民參與監督,防于民、用于民。
八、結尾
通過這次調研,我以合作醫療為主要切入點,較為深入地了解了現行農村的一些基本情況。在中國這廣袤的土地上,或許良城村不能被稱之為農村的典型,但是通過這些年村支部各干部的工作,我親身感覺到梁城村干部及群眾正在努力尋找出路,努力追趕時代步伐的,成為新農村的示范點。
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符合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利于我國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和不斷縮小城鄉貧富差距。他在實施的開始階段并不是順利的,一定會存在很多的現實問題,這需要在推廣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我相信它在我們黨和人民的不斷努力下,將是我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事業改革中一個成功的典范,將為當前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偉大事業添磚加瓦。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15
去年十月底,我參與了我社區20xx年度農村合作醫療收繳工作,并參加了由社區兩委班子組織、社區成員共同參加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經過走訪轄區居民、了解農戶、聽取社區老干部情景介紹,對這項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在那里談一下自我的感想。
一、居民對此項政策的態度
大多數居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表示支持和參與,我社區居民參與率達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對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觀望態度。由于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諸多不便,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38%的人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期望改變現狀,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正是從為群眾解決這些難題為出發點,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使大多農民的觀念和心態了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主動地要求參合。
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特點
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相比,有許多不一樣點,主要是:
1、新型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2、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團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職責。
3、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本事差。
4、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統籌的范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統籌,互助共濟的本事較小。
三、存在問題及相對提議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
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經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進取參合的信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到達規范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
政府應當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到達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各相關單位應當采取相對措施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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