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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推行會計委派制
黃芙萍
會計委派制對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強化企業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已得到有關方面的肯定和重視。然而,會計委派制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許多缺陷,從而使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運營能力受到很大影響。本文試對推行會計委派制的相關問題談些淺見。
一、辯證地看待會計委派制的積極作用和局限性
(一)會計委派制對進一步發揮會計工作職能,促進廉政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目前,從全國來看,會計委派試點工作正向縱深發展,會計委派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成效,推進了國有企業改革,強化了財政收支管理,規范了會計工作秩序。同時,它作為一種替代機制,在對管理當局進行監督方面還具有以下優勢:
1.可以解決所有者對管理當局監督缺乏動力的問題。會計人員委派制使得會計人員接受所有者的直接領導,所有者可以通過比較低的代價,將終極監督權的相當一部分讓渡給獨立于企業的專業會計人員,由他們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管理當局的行為進行監督,解決了所有者無動力進行監督的缺陷。
2.可以低成本對管理當局進行有效監督。作為非專業人士的外部股東,要調整已經被“粉飾”過的會計信息,成本相當地高昂,這樣勢必削弱了股東對管理當局的監督力度,從而使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屢禁不止。但是,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思考:如果企業的會計人員隸屬于所有者,這樣由于會計人員游離于內部人的控制之外,相對而言就可能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所有者根據這些信息對管理當局進行監督所花費的成本要相應低得多。
(二)會計委派制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缺陷
1.會計人員的經濟利益與所在企業脫鉤,難以發揮監督的積極性。按照目前的制度,國有企業有關主管部門(如產權機構)向企業派出的財務總監,與所在企業的經濟利益完全脫鉤。監督的動機來自于一定的利益刺激,否則,便沒有監督的積極性。財務總監的經濟利益與所在企業完全脫鉤,不具備股東的監督資格,因而不會有監督積極性。財務總監是財政部門派出的代表國家監督國有資產運行效率的人員,有的還具有公務員身份,而不是像注冊會計師那樣的專職監督人員。目前的制度還缺乏將財務總監的經濟利益與其對監督企業的評價結論是否獨立、客觀、公正直接或間接掛鉤的機制。
2.會計人員的權、責、利匹配。委派制對會計人員業績的考核是評價其監督成效的關鍵,從表面上看,委派的會計人員是作為所有者的代表,以獨立于經營者的身份參與企業經營活動,擁有相當大的權利和責任。從權責的角度看,是獨立的,有利于對經營者進行監督。但是,從作為激勵會計人員的利益分配機制這點上看,如果會計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受到影響,就會產生“懶惰”“松懈”現象,甚至出現與經營者“合謀”的問題。可見,委派制對會計人員考核的設計是沒有到位的,能否設計出有效的制度來考核會計人員的業績,是會計委派制能否繼續推行的重要決定因素。
3.會計人員的身份使會計人員不能很好地發揮其為企業服務和出謀劃策的職能。會計人員是以單一身份進駐企業,但實際上是以雙重身份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計系統是企業管理系統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部門是企業組織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經營者不可能離開會計系統獨自指揮生產經營管理,會計人員必須為經營者的經營管理決策服務。目前的會計委派制在約束、防范、消除損害有關當事人利益的不良行為方面作出硬性要求,使約束、防范成為會計人員應當履行的職責,而在為被監督人出謀劃策方面沒有作出硬性規定,使得服務、出謀劃策至多成為會計人員的權利,而不是責任。
二、推行會計委派制的一些看法和建議
我們要用辯證和實踐的觀點來看待會計委派制,既不能認為會計委派制可以包醫百病,也不能認為會計委派制一無是處。會計委派制作為一種制度,還需要在試點中不斷加以完善。
(一)加強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會計法》。新《會計法》強化了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的會計責任,如企業負責人對本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違法會計人員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對觸犯刑法的會計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這些規定,不僅約束了企業單位的不良會計行為,防止財務總監與企業“合謀”,也給予財務總監施加工作壓力,提高了財務總監的監督積極性,使財務總監逐漸成為專職監督人員。所以貫徹實施《會計法》與推行會計委派制相結合,可以起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二)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要提高財務總監為企業服務與出謀劃策的積極性,必須將財務總監的經濟利益與他為企業出謀劃策的實際成效掛鉤,而一旦掛鉤,難免會出現做假賬、設小金庫,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所以應強化審計監督職能,利用注冊會計師加強對財務總監的外部監督,以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經濟警察”的社會職能。由于我國當前注冊會計師行業存在著執業不規范、職業道德較低等問題,難以真正起到市場經濟中“經濟警察”的作用。因此,應抓緊整頓注冊會計師行業,從強化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力度入手,使其逐步恢復應有的獨立、客觀、公正立場,這也是解決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的基本途徑。
(三)深化國有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國企會計信息失真與國企的所有者監督不力有直接關系,而這又源于國企產權改革不到位。目前產權主體不明和利益不清,所有者代表出于企業業績和政績考慮,指使會計人員篡改會計數據,或暗示下屬單位填報虛假會計報表以達到粉飾業績的目的。因此,改革國企的產權制度,是醫治會計信息失真的一劑良方,只是它見效的時間要長一些。(福建稅務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