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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音樂——小學音樂教學的首要追求
縱觀我國目前的小學音樂教學實踐就不難發現這樣一個現象:許多教師把音樂課當做語文、數學課一樣來 進行教學,把教學目標重點放在了音樂知識的認知上和音樂技能的訓練上。當我們從教育學、心理學角度,從 該學段的學生特點、教學大綱要求和實施素質教育的高度來審視小學音樂教學時,顯而易見,培養學生對音樂 的感受力、審美力、表現力及創造力,在感悟音樂中陶冶情操,才是小學音樂教學追求的主要目標。因此,認 知活動和技能訓練活動不應成為其主要內容,感悟音樂才是小學音樂教學活動的核心。一般認為,認知性的教學其教育范疇主要針對的是改善學生的知識結構、思想認識和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 。它在認識論上的特點是從現象中抽象出概念,從概念中理解現象;思維方式主要是邏輯思維,其在德育、智 育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技術性訓練主要針對人的某種操作技能的形成而實施的一種教育。在教育上的特 點,是在認知原理的基礎上,以模仿為途徑,以形成某種程度上的表現能力或操作能力為終極目的。這種教育 主要在職業教育和行為能力教育中起重要作用。而小學音樂教育就其自身規律來看,把教學追求的重點放在了 對音樂知識的認知和音樂技術的訓練都是不適宜的。這種追求,說明了我們的普通音樂教育還沒有找到適合自 身規律的方式方法,仍然是專業音樂教育模式的模仿。
從小學音樂教育目的來看,該課程的開設決不是為了培養一個個音樂專家,而是為了讓學生,使未來的公 民獲得一定的音樂素質和得到一定的音樂審美陶冶,是從建構“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素質結構的角度來設 置的。因此,音樂既不是對受教育者進行智育的客體,也不是受教育者獲得生存手段的職業技術教育內容,而 是讓受教育者獲得音樂素質和得到音樂審美陶冶的“美育”范疇。
從課程特點性質來看,在學術上,音樂是有著顯著的知識性和技術性,但作為小學的教育客體,知識性和 技術性的深度和難度在大綱和教材中有著恰當的限定,主要內容都是針對培養音樂基本素質的感悟性內容。從 教材的四部分內容來看,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
音樂欣賞教學就是讓學生聽賞各式各類的音樂作品,整個教學過程就是一個對音樂的感悟過程。在對音樂 的感悟中,通過教師的引導,來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力,其中包括對音樂要素的感受力,音樂風格的感受力, 音樂情境意象的感受力等。在培養這些感受力的同時,使學生的人格情操得以陶冶。教學為達到這一目標,相 關知識的認知是不可缺少的。但這些知識內容不是音樂欣賞教學要追求的目標,而是為目標服務的輔助性教學 內容。學習這些內容也不是培養學生音樂感受力的必要條件。孔子對音樂的感受力非同一般,他有過聽音樂三 日不知肉味的體驗。但他并沒有過系統的音樂知識的學習和音樂技能的訓練,他的音樂感受力,來自于音樂的 熏陶和自我豐富的人生感受對音樂的移情。因此說,音樂欣賞教學中,感悟音樂是教學的核心。
唱歌教學的主要目標仍與音樂欣賞教學目標一樣,只不過是客觀對象和教學途徑有所改變。音樂欣賞是通 過主體對客體的感受和審視來達到教學目標的,而唱歌教學則是按客體符號——音樂樂譜的要求來實施的一種 主體活動——歌唱,從而在活動中感受、體驗、審視和表達音樂和音樂的美來達到目標的,在活動過程中同時 獲得了正確的歌唱方法——一種音樂表現力。唱歌教學有技能訓練內容,諸如吐字、發聲、音準訓練等,但對 這些追求的目標不是專業要求,而是普及性要求,只要能自然地運用嗓音來歌唱,使個體的歌唱潛力得到一定 的發掘就達到了教學目標。
從表面來看,音樂知識的教學是純粹的認知性教學,與感悟音樂無關,實際上并非如此。音樂知識是對音 樂現象、音樂符號的邏輯性界定和詮注,或是人對音樂感受經驗的抽象表達。因此,音樂知識教學除具有文化 承傳目的和培養學生對音樂的邏輯性、抽象性的理解力之外,還具有培養學生對音樂感受力的輔助作用。音樂 感受力是一種以形象思維活動為主的情感判斷力。通過音樂知識的教學,強化了學生對音樂的邏輯思維能力。 它有助于學生在音樂感悟中形象思維活動的定位和情感活動的定勢。在這里,邏輯抽象思維對形象思維和情感 活動起支持作用,它促進了音樂感受力的發展,這是音樂教育所特有的規律性。另一方面,音樂知識教學并不 是完全的抽象和邏輯界定,而總是把概念界定與感悟音樂緊密結合起來的——或者以感悟某個音樂對象來印證 某個音樂概念,或是從某個概念出發來感悟某個相對應的音樂對象,這是音樂教學的一般常規。在這里,感悟 音樂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可想而知,音樂知識教學只是從概念到概念,既不可能達到認知的目的,更不可能實 現培養音樂感受力的目的。如果音樂知識的教學是以認知音樂知識本身為終極目的,那么,音樂教育功能僅僅 實現了其文化承傳的作用,便失去了小學音樂教育在現實社會存在的基礎。
小學音樂課中的聽覺訓練內容其教學目的是顯而易見的,它是純粹的音樂感受力的培養內容。只不過教學 中感悟的不是音樂作品,更多是感悟構成音樂的基本要素,通過對音樂要素的感悟來培養音樂感受力,全部聽 覺訓練教學活動就是感悟音樂活動。
并非小學音樂教學排斥認知活動,相反,作為一種基本的教育手段和方法,所有教學內容中都是會運用到 ,否則,教學就無法進行。問題的關鍵在于,認知活動不僅是為了獲得認知,而更多的認知目的是為學生更好 的感悟音樂服務的,本末不能倒置。一般認為,小學階段是掌握音樂技能的最佳年齡段。作為課外活動,廣泛 適度地開展一些具有特色的音樂技能訓練是可取的,但課堂上的教材教學,音樂技能訓練的范圍、內容、程度 一定要把握適度,要以感悟音樂為重點,為學生音樂基本素質的良好和持續發展打好基礎。
小學音樂教學中存在的這種重知識認知和技能訓練的傾向有其客觀原因。一方面,學生的音樂感受力等素 質的發展和提高,的確是一個難以考測的能力素質,目前,教育界還沒有一個認可的評估標準和考測辦法。如 果教師的教學重點放在了對這種能力素質的培養上,教學成果難以顯現,更不易被人們認可。這樣,實施這種 能力素質教育就缺乏動力和大環境的配合;另一方面,諸多學校管理者缺乏對小學音樂教育目標及音樂教育特 點的科學認識,教學引導上,特別是教學評估上死搬硬套語文、數學等學科的評估方法,教師的教學和學生的 學習總是以音樂知識掌握的量,識譜、歌唱等技能的提高程度等內容來衡量教師的教學水平和學生的學習成績 。在這種導向作用下,學生音樂感受力的培養被弱化了,真正要實現的教學目標被忽視了。
教學實踐中的這種傾向必須予以糾正。第一,教師要深刻正確地領會教學大綱對課程的目的、目標和任務 的要求,使教學能夠圍繞實現這個總目標總任務而進行。第二,真正實施音樂的素質教育,以感悟音樂為核心 ,把培養、提高學生的音樂基本素質作為教學追求的首要目標。第三,由于音樂素質主要表現為一種形象思維 能力、情感能力和心理能力,因此教學中要結合音樂的感悟,重視開啟學生的心理動力,誘導學生的形象思維 ,激發學生的情感活動,營造一個和諧的教學氛圍,促進教學效率的提高。第四,教育管理者要正確引導音樂 教學的素質教育,把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力,以及學生音樂感受力的發展提高情況,納入到教學評估和學生學 習成績的評定中去,激勵教師創造性地開展有利于實現教學目的、有利于提高學生音樂基本素質的教學活動。
總之,教學中追求對音樂的感悟,就是要求教學要以培養學生音樂基本素質為核心目標,轉變教學觀念, 改善教學方法,從音樂課的特點出發,教學活動以感悟音樂為核心,“用音樂來培養音樂的耳朵”,使音樂教 育真正實現其教育功能,在素質教育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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