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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14 12:42:55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通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xx公司全體。

      第三章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各單位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環境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運行部共同推進公司現場管理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運行部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公司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叭瑫r”,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公司工程辦綠化管理處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草坪、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條供應部門對公司所購原材料要確保優先選用清潔、無害、無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染物,發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安全辦負責編制環保培訓教材,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

      第十二條各單位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全辦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安全辦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生產工序應積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第十六條公司每年按需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十七條各生產單位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無備用的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八條各單位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九條公司生產廠區及廠界綠化應以凈化和綠化為主,兼顧美化,盡量采用對空氣有凈化作用的樹種,采取喬、灌、草相結合的種植方式,擴大綠化面積。

      第二十條公司安環部應結合實驗室的監測數據,每年邀請第三方機構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管理人員,以及安環部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并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復,對于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第五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安環部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二十三條嚴格執行環!叭瑫r”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ǘ┙ㄔO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環部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ㄋ模┕こ炭⒐ず,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安全辦、設備環保部、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未經安全辦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六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各分廠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辦一份備案

      第六章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一、逐步實行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對大氣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安全辦根據政府規定的排污總量進行分配管理,各生產單位在排放口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總量。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安全辦申報擁有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申報安全辦。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叭瑫r”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四、各單位必須保證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條防治廢氣、煙粉塵污染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一、各單位要合理安排生產,對產生廢水污染的工藝、設備逐步進行調整和技術改造。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資源,杜絕生產工藝廢水外排。

      二、新、擴、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三、出現水污染事故后,安全辦應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減輕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領導報告,再由公司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

      四、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統偷排廢水或有毒液體。

      五、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統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各種垃圾及其它廢棄物。

      第八章固體廢物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定義

      固體廢物: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喪失原有的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體,半固體,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不能排入水體的液態廢物和不能排入大氣的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質。由于多具有較大的危害性,一般歸入固體廢物管理體系。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第三十三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一、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二、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或個人,必須采取措施,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

      三、各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

      四、各單位要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

      第九章環境污染事故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廠區環境受到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受到危害,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十五條環境污染事故根據類型可分為大氣污染事故、水污染事故、噪聲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六條環境污染事故依據程度分為:

      (一)輕度環境污染事故(即輕度一級環保事故)。

      1、有組織排放: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維護不當,造成有組織排放半小時內超標(小時均值未超),或其排氣筒冒煙在1分鐘以下的;或者無組織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

     。ǘ┮话悱h境污染事故。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維護不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

      (三)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如煤氣泄漏引起人員中毒。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ㄋ模┲卮蟓h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3、因環境污染對周邊環境造成較大影響。

     。ㄎ澹┨卮蟓h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3、人員中毒死亡。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顒邮艿絿乐赜绊。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第三十七條事故的報告

      一、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責任者或最先發現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部門主任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環部部門,由安環部上報總經理。屬較大環境污染以上的事故,應在兩個小時內報至總經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經過總經理確認后,由公司辦公室48小時之內報至上級行政環境保護管理部門。

      二、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產生污染單位填寫《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單》,除留存外,送至公司安全環保處一份,送達時間不得遲于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

      第三十八條事故的調查

      一、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安環部部門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的調查與確認,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進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各運行班組負責;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環部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與確認;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組織調查。

      二、在事故調查中,要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技術分析、鑒定或試驗,查明下列事項:

      1、事故發生的準確時間、具體地點或部位。

      2、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

      3、危害程度,人員或動植物受害情況,經濟損失數額等。

      4、事故發生前生產情況,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作業人員作業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法設備工作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發生前有無異常反映和征兆。

      5、事故現場的照片資料等。

      三、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有關情況后進行事故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確認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或領導責任者。

      第三十九條事故的責任分析及處理

      一、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

      2、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野蠻操作。

      3、設計、施工、安裝上的失誤。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下達和公布的指示、命令、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等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規定。

      2、環境保護等規章制度不健全,無章可循的。

      3、設備超過檢修期、超負荷運行或設備、設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產設備和環境保護設施在計劃檢修和保養時,對設備設施中殘余污染物未經妥善安置和處理,隨意排放的。

      5、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違反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規定,擅自投產使用的。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或發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擴大或蔓延的。

      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三、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對有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1、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推遲報告的。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

      3、事故發生后,由于瀆職,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擴大和蔓延的。

      4、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第四十條確定污染事故依據

      確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排放標準為依據。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董事長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生產部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叭瑫r”,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安保人員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花草、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環部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產生廢氣、煙霧等生產工序必須采用環保處理設備設施。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處、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六條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八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I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環!叭瑫r”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ㄒ唬┕こ淘O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ǘ┙ㄔO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ㄈ┕こ淌┕るA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ㄋ模┕こ炭⒐ず螅嚿a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六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埔环輦浒。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時,安環部應當按規定統計企業擁有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更新。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二、禁止在廠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枯草、落葉、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各單位有責任教育其職工遵守上述規定。

      三、道路保潔清掃應當防治揚塵污染,清掃后的粉塵及垃圾及時運走。

      第三十一條定義固體廢物: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一、產生固體廢物時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必須存放到固體廢物回收處。

      三、應當根據公司的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

      第三十三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廠區環境受到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受到危害,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十四條環境污染事故根據類型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ㄒ唬┒x: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不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其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ǘ┨幜P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

     。ㄒ唬┒x: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顒邮艿絿乐赜绊。

     。ǘ┨幜P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一、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責任者或最先發現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車間主任、廠長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上報總經理。屬較大環境污染以上的事故,應在兩個小時內報至總經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經過總經理確認后,由公司辦公室48小時之內報至上級行政環境保護管理部門。

      二、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產生污染單位填寫《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單》,除留存外,送至公司總經理一份,送達時間不得遲于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

      一、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的調查與確認,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進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生產副經理負責;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環部負責人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與確認;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組織調查。

      二、在事故調查中,要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技術分析、鑒定或試驗,查明下列事項:

      3、危害程度,人員或動植物受害情況,經濟損失數額等。

      4、事故發生前生產情況,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作業人員作業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法設備工作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發生前有無異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有關情況后進行事故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確認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或領導責任者。

      一、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對違規指揮者或違規作業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2、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野蠻操作。對違規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3、設計、施工、安裝上的失誤。對相關失職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處罰。

     。ǘ┯捎谙铝性蛑辉斐墒鹿实模瑧斪肪控熑螁挝活I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下達和公布的指示、命令、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等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規定。

      3、設備超過檢修期、超負荷運行或設備、設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產設備和環境保護設施在計劃檢修和保養時,對設備設施中殘余污染物未經妥善安置和處理,隨意排放的。

      5、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違反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規定,擅自投產使用的。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或發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擴大或蔓延的。

      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1、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推遲報告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處罰。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

      3、事故發生后,由于瀆職,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擴大和蔓延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處罰。

      4、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處罰。

      第三十九條確定污染事故依據確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排放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三、職責: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四、引用文件、依據:

      五、術語、關鍵詞。

      七、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xxx有限責任公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提高環保管理水平;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企業環境影響動態,及時對生產中存在的各種環境問題采取科學有效的處理措施,及時指導環境保護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每年年初進行一次環保工作總結和環保計劃安排會議,部署企業全年的環保工作,并征詢員工意見,形成環保會議紀要,報公司環保委員會審批執行。

      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召開季度環保工作會議,對上季度環保工作重點、防范區域、季節性環境問題進行總結,并督促執行下季度環保工作計劃。

      第三條

      公司定期召開環保生產工作座談會,就環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環境問題處理意見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并回答代表的'提問,形成會議紀要,提交環保委員會及時研究解決。

      第四條

      公司根據環保工作形勢,不定期召開環境問題通報和事故案例分析總結會議,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訓、總結經驗。

      第五條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環保資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問題,召開環保工作專題會議,聽取各方面的建議、意見,并

      形成計劃和實施方案。

      第六條

      環境保護檢查原則上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側重于檢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發現新風險,并及時制定解決方案。

      第七條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文明大檢查,對檢查的情況進行通報、總結、評比、考核。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和各二級單位專(兼)職環保員不定期對所轄生產區域、生活區域等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第九條

      班組環保員每日進行巡回檢查,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環保工作。

      第十條

      各級環保管理人員進行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要有詳實的記錄,提出整改建議,并對整改結果及時進行驗證。每月 20 日將檢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環保部存檔。

      第十一條

      公司成立環保委員會辦公室,配備專業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并隨時檢查、監督各項環保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接受全體員工、社會人士、地方政府對公司各項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保管理臺賬和資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建立健全環保管理臺帳和資料,并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堅持認真做好環保臺賬和資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環保臺賬和資料主要包括上級部門關于環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國家及地方和行業規范標準、環保管理制度、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污染因子檢測臺賬、環保運行設備管理臺賬、污染物排放匯總臺賬、向上級部門匯報的資料等,公司環保資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環保部負責。

      第二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獲取國家、地方、行業和上級部門在環境保護方面出臺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并及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貫徹落實。

      第三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新建、擴建、改建等基礎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三同時”管理情況,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建檔工作。

      第四條

      各排污部門定期做好對排放污染物的環境監測工作,并將監測報告送報安全環保部進行審核和匯總。對于存在的超標問題,由排污單位配合安全環保部盡快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解決。

      第五條

      各排污部門做好環保設施設備和采樣點位的日常維護、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證環保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完善相關維護資料,及時匯總報送安全環保部審核和存檔。

      第六條

      對于新進環保設施設備,安全環保部與設備管理部負責其資料的審查,做好新設備基本資料登記工作。

      第七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排污申報和排污情況的上報工作,并做好上報情況的記錄存檔。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不定期進行全公司環保工作執行情況的檢查,公布檢查結果,啟動相關環保工作的考核機制,并將相關記錄存檔。

      第九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1、本工程按照公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在工程開工前組織相關人員分析本工程環境因素和重大環境因素,并針對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環境管理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應急預案,以便指導施工。

      2、工程開工前,主動和當地環保部門聯系,征求環保監測部門對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3、采用按施工階段對環境保護工作做出總結報給業主,并積極配合業主環保監測部門對工程環保的檢查評估工作。

      4、我方施工中損壞的'道路橋梁涵洞等,由我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5、我方施工中所需的一切臨時建筑統一規劃搭建拆除及清理。經業主同意在所區空地內搭設的臨時建筑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并安設專門的分類垃圾轉運站,將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后再處置。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身傷亡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發生輕傷事故,由肇事單位自行調查處理。

      2、各子(分)公司發生重傷事故,肇事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報經營企管處,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處理,10日內結案。

      3、各子(分)公司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傷亡事故,肇事單位必須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報經營企管處,經營企管處接報后立即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4、各子(分)公司發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局交警隊組織調查處理。廠(礦)區內交通事故,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進行調查處理。

      5、各子(分)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發生爆炸事故或火災事故,由肇事單位邀請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6、各子(分)公司人身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必須遵照實事求是,準確及時,不許瞞報或托延不報。

      7、工傷認定標準和程序必須依照三政(1998)58號文件第二章第六條執行。

      二、設備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發生小、中(按行業劃分)設備事故,由肇事單位自行組織調查處理。

      2、各子(分)公司發生大、特大設備事故,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對事故原因和經濟損失進行調查處理。

      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要達到找出原因、查明責任,消除隱患,吸取教訓的目的進行,不能借機打擊報復。

      三、安全生產檢查

      1、每年至少組織兩次集團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各子(分)公司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安全基礎工作及隱患整改情況。

      2、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各子(分)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和職工自我保護意識的安全大檢查。

      3、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前十天對各子(分)公司過節(假)期間安全狀況進行抽查。

      4、在汛前、汛期及森林防火期,要根據具體情況深入現場,對各子(分)公司進行檢查,避免和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5、每次檢查要對查出的隱患寫出書面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并要有整改信息反饋。

      四、安全環保標準

      1、安全標準

      (1) 化機公司、機床公司、超硬材料分公司、制藥公司:

     、倌昃劳鲑M<0.009%;

      ②重傷率<0.03%;

     、蹓m毒監測合格率>85%;

     、苈殬I病發病率<0.009%;

      ⑤無火災。

      (2)金礦分公司

     、倌昃劳鲑M<0.12%;

     、谥貍<0.33%;

      ③塵毒監測合格率>85%;

     、苈殬I病發病率<0.009%;

      ⑤無火災。

      2、環保標準

      (1)廢水排放標準

     、俳鸬V分公司:總汞≤0.05mg/l,ss≤70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

      ②制藥公司、機床公司、化機公司codcr≤100mg/l,bod5≤30mg/l, ss≤70mg/l。

     、劢鹎t院:大腸桿菌群≤500個/l。

     、艹膊牧戏止 ph值6—9

      (2)廢氣排放標準

     、俪膊牧戏止玖蛩犰F<70mg/m3;

      ②各子(分)公司鍋爐二氧化硫<1200mg/m3,林格曼黑度≤1.0,煙塵≤100mg/ m3。

      (3)噪聲:

      各子(分)公司廠界噪聲不準超標排放。

      (4)各種污染物不能造成污染事故。

      五、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各子(分)公司宣傳、學習、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2、根據國家制訂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各子(分)公司實際情況,監督其達標排放。

      3、認真組織各子(分)公司“三廢”治理的技術革新工作,達到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化害為利。

      4、根據集團公司年度

      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協助各子(分)公司制訂其環境治理年度計劃和規劃。

      5、每年組織一次各子(分)公司環境保護知識競賽,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電池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獎罰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發責任單位當月獎金額的10%外,還將扣發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的50%,罰款作為環保獎勵基金:

      1、環保設施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閑置環保設施的;

      3、環保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標的;

      4、環保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組的`;

      5、環保工作開展不利,造成周圍居民*的;

      6、生產過程與環保工作嚴重脫節,環保設施管理混亂的。

      二、因環境污染對周圍居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要進行合理賠償,本著誰污染誰付款的原則,賠償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負責解決,同時扣發該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

      三、環保統計報表每發現有一處錯誤,罰報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設施運行管理良好,無污染事故的;

      2、對環保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五、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執行不利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彭椖坎吭陂_工準備階段就要創造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良好開端,在施工期間和啟動運行前要加強文明施工的管理與監督,從而達到對每個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

      ⑵項目經理對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負全責,主管施工的副經理必須抓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工程技術部門為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負責部門。安全環保監察部門為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的監督部門。

     、琼椖坎恳⑽拿魇┕ず铜h境保護管理保證體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并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生產部備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執行。

     、软椖坎棵看问┕どa例會中,必須將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列為會議主要內容之一。

     、晒こ恬v地的施工臨建設施必須完備,在顯著的位置設置企業標識、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圖。施工駐地的每個辦公房間要有門牌標識,有關組織機構圖、職責、制度、施工形象進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圖要上墻。辦公桌上要擺放桌立,辦公人員統一著裝,佩戴胸卡。辦公室、起居室等場所內部整潔,布置整齊。

     、适┕そM織設計、施工作業指導書、工程相應的規程、規范、措施應完整、齊全。否則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司帉懯┕そM織設計時,應有明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

     、淌┕ぷ鳂I區要設置圍欄表示其區域范圍,并設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圖,做到施工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⑼項目要按工序列出滿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明細表。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要清潔完好,要有設備銘牌,有操作規程,現場機械設備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現象,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问┕がF場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標準。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齊,嚴禁野蠻裝卸,各種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鋪墊材料與地面隔離。各種物資要標識清楚。

     、喜牧险驹簝纫蟹阑鹁九坪头阑鹪O施。院內要地勢平坦、整潔,無積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標識清楚,并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

     、性诎踩珮俗R管理上,要根據工程內容不同,施工作業區要掛放相應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規格尺寸必須統一。

      ⒀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要統一著裝,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對上級領導及其他外部相關人員去現場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顏色分為紅、黃、藍三色,領導層為紅色;管理層為黃色;作業層為藍色,胸卡顏色同上。

     、覄趧贞犖榈奈拿魇┕ず铜h境保護工作,要納入項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范圍,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體現文明施工要求和環境保護的條款。其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要實行進場許可制度,需經所在項目部驗收同意。

     、硬牧隙逊艆^和施工作業區范圍內做到溝道、地面無垃圾,每個施工作業區都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達到環境管理。

     、允┕C械要進行定期維修保養,認真填寫記錄,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檢查。對大修設備,經修理廠家發質量修竣報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業和運行。

     、帐┕がF場的駐地應設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有專人負責保持內部清潔。

     、衷谑┕み^程中,要大力推廣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赘鞣N安裝設備到達現場后,必須按設備類型,確定放置場地,并整齊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厥┕がF場的臨時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去做。不得隨意擴大占地面積,肆意踐踏、毀壞農田和綠地。

      (21)進行土石方施工時,基礎坑位應設置圍欄、警告牌、警示燈等,防止行人墜入。

      (22)使用鍋爐時,其煙塵排放應符合當地環保要求。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第一條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負責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控制;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條項目部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條物資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資部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2、項目部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3、壓力管道、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作業后的排放,項目部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條噪聲控制

      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制定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等所產生的噪聲控制措施,施工現場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有條件的施工區域利用綠化地降低噪聲。

      5、進入辦公區、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6、壓力管道、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第八條大氣污染控制

      1、禁止焚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第九條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第十條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1、車輛限速行駛。

      2、路面灑水。

      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第十二條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第十三條設備基礎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第十四條項目部在施工中的產生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統一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單位管段內的環境保護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環境保護管理的范圍為…………以及所能影響的范圍,主要包括主體工程、臨時工程的施工場地、施工營地、施工便道、取棄土場、砂石料場及儲存場、施工機械營地及其臨近受影響的范圍。

      第三條 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應貫穿鐵路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確保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

      第二節 工作體系

      第四條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相關領導和部門成員為組員的環境保護管理小組,保證環境保護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實施。環境保護管理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各架子隊應成立相應的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小組。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進場管理人員的環保宣傳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員環保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嚴格執行設計要求,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將環保措施落實到施工全過程。

     。ㄈ┴撠熥龊铆h保措施實施記錄、工作總結及文檔管理,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六條 各架子隊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進場施工人員的環保宣傳和教育,提高全員環保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ǘ﹪栏駡绦性O計要求,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將環保措施落實到施工全過程。

     。ㄈ┚幹圃敿毉h境保護的施工措施。

     。ㄋ模┘皶r向項目經理部匯報施工中出現的環境保護問題,認真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指示。

     。ㄎ澹┴撠熥龊铆h保措施實施記錄、工作總結及文檔管理,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三節 保護重點

      第七條 各架子隊有責任采取措施防治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任何環境污染。

      第八條 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詳盡的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和計劃,按規定報批。

      第九條 在居民集中居住區和靠近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區,應嚴格控制噪聲大的施工作業,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必要時可采取隔聲罩、聲屏障等臨時降噪措施,將建筑施工場地的噪聲控制在《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990)要求的標準之內。

      第十條 在城鎮范圍不得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對施工機械的噪聲與振動擾民的,應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控制。

      第十一條 為減少施工作業產生的揚塵,應對人口稠密地區的施工場地、施工道路進行硬化或采取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

      第十二條 易于引起粉塵的細料或松散料運輸或堆放必須遮蓋或適當 灑水濕潤。運輸時可采用帆布、蓋套及類似遮蓋物覆蓋。

      第十三條 運轉時易產生粉塵的施工場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場)、大型碎石場、灰土拌和場等必須配備防塵設備。

      第十四條 各架子隊應確保使用的運輸、裝卸、挖掘等施工機械工況狀態良好,并使用清潔燃料,保證其尾氣達標排放。

      第十五條 各種主要臨時施工設施和場地,如堆料場、加工廠、碎石場等距居民區不宜小于 300m,而且應設于居民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嚴格控制工程破壞植被的數量,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外,嚴禁發生其他形式的人為破壞。

      第十七條 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鐵路兩旁的古樹名木和法定保護的樹種。第十八條 在施工期間應始終保持施工場地和施工營地的良好環境狀態,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應設置垃圾箱統一收集后,按照環衛部門的統一要求集中處理;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隨意亂潑亂排,應設置臨時排水設施統一處理達到相應標準后,排入地方環保部門指定的地點。

      第十九條 沖洗集料污水、隧道施工滲水、鉆孔泥漿污水等含有懸浮物的施工污水,必須采取過濾、沉淀等處理措施,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條 施工期間,應對施工物料如瀝青、水泥、油料、化學品等存放嚴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時將物料隨雨水徑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條 施工機械應防止嚴重漏油,禁止機械在運轉中和維修時產生的含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應對含油污水進行隔油處理后再行排放。

      第二十二條 施工產生的廢棄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間和施工結束以后應及時清理,統一收集,妥善處理,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防止對河道、溪流造成淤積。

      第二十三條 如有采石場,采石場的位置,應結合環境保護的要求選擇,應特別重視其中噪聲、爆破引起的地下振動、公共安全等問題。采石場的位置,征得當地政府及環境管理部門的同意并辦理必要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沿線施工過程中,如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附近施工,應做好防火及安全工作,對施工人員加強保護自然資源及野生動植物的教育,在雇用合同中增加嚴禁偷獵和隨意砍伐樹木等方面的規定。

      第四節 施工、檢查與驗收

      第二十五條 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工作。環境保護管理人員要經常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了解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重點工序和重點施工地段進行重點檢查,了解環境保護工程的進展情況。

      第二十六條 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項目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環境保護工程與主體工程要同步施工,各工區環境保護工程不達標的不予驗收,不予驗工計價。

      第二十七條 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與安質部應切實落實環境保護工作,加強日常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對環境保護工作不重視或采取措施的不力的工區,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條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由環保審批機關組織。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向業主報檢,責任工區不得進行結算。

      第五節 文明施工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路基

      1、現場施工中應有防止大氣、噪聲(振動)污染、水土保持和保護環境衛生的有效措施。

      2、臨近居民區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強夯場地與建筑物間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當強夯施工所產生的震動對鄰近建筑物或設備會產生有害影響時,應進行監測。

      3、采用粉狀材料對路基填料進行現場拌和施工時,應避免在大風天氣作業,施工人員應佩戴防塵口罩等勞動保護用品,并采取相關環境保護措施。

      4、施工現場土石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裸露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考慮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5、巖溶地段注漿作業應加強地面觀測,注意環境保護,及時清理漿液污染物。

      6、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7、不得隨意占用或破壞與施工現場周圍相鄰的土地、道路、綠地以及各種公共設施場所;不得影響人們進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動。

      8、取土場的設置應根據各地段取土性質、數量并結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質、施工方法、節約用地、環保等,統一規劃。取土后的裸露面應按設計采取土地整治或防護措施。取土場的位置、深度、邊坡應結合當地土地利用、環保規劃進行布置,不得隨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取土場、復耕土存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標志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9、棄土堆(場)的位置與高度應保證山體和自身穩定,不得影響附近建筑物、農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環境等。不能滿足時應加設擋護或采取其他措施。棄土堆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第三十條 橋梁

      1、臨近居民區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

      2、鉆孔樁施工應設置泥漿循環系統,防止泥漿外溢污染環境;沉淀池和泥漿池應分開設置,并設置防護欄。

      3、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4、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5、不得隨意占用或破壞與施工現場周圍相鄰的土地、道路、綠地以及各種公共設施場所;不得影響人們進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動。

      6、棄土堆(場)的位置與高度應保證山體和自身穩定,不得影響附近建筑物、農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環境等。不能滿足時應加設擋護或采取其他措施。棄土堆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第三十一條 攪拌站

      1、根據場地條件合理設置廢水沉淀池和洗車區,布設排水系統,設置明示標志,標志的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2、地面應定期灑水,對粉塵源進行覆蓋遮擋。

      3、每次混凝土拌合作業完成后,及時清洗機具,清理現場,做到場地整潔。

      4、臨近居民區施工生產的噪音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否則應進行監測。

      5、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設備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6、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產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進料時,要注意材料罐頂的密封性能,當粉塵較大時,應暫時停止上料,待處理完成方可繼續。

      8、定期、專人進行攪拌站的清理和打掃,保持攪拌站內衛生。

      第三十二條 材料加工場

      1、易產生粉塵、有害氣體的材料加工場、存放場應采取除塵、有害氣體凈化措施,且遠離生活區、居民區,盡量將加工廠設于場地下風向。

      2、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廢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嚴禁將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第三十三條 便道、便橋

      1、便道便橋設專人養護,定時清掃,定時灑水抑塵。

      2、有條件的工程要求選擇混凝土路面,以減少揚塵以及對周邊農作物等的影響。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資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又要切實加強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環境保護工作,首先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偨浝硎黔h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把環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緊繃環境保護這根弦,認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對公司的環保工作負全責。

      二、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三、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四、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及崗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環境保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辦公室主任兼職環境保護干事,負責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切實做到環保無小事,事事有落實。

      六、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措施,生產、拆解、儲存等重點區域要定期檢查,防止有重金屬及其它污染物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

      七、環境保護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環保意識,經常檢查、督促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清理,消除隱患。

      八、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關環境保護的義務。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公司安全環保部門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氣的監測外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2、企業員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箭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3、企業員工晉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4、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范本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保護衛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4.1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4.2未經調度或主管批準,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4.3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4.5未經分管責任人批準,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4.6脫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斧章后統一發放。

      7、每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游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項目副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由項目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準。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項目經理請示,項目經理報公司批準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達到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荚u記錄之一,達到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達到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后,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于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員必須停置于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職工利用職權接受賂,致使集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并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責任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數據設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并經崗位部門試用通過后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后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況及考核情況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系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泄露商業機密、項目意向和招投標信息,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8、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29 、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況:

      29.1活動范圍只限于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29.2活動范圍超出武漢市并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準。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自承擔賠償責任。

      30、對個人和部門重復違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相關制度承擔責任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可以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32.1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3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5、小企業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員會(簡稱“安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安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并按安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制度

      1 、目的明確公司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

      2、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職責管理工作。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批準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2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3 、公司人力資源部參加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的編制。

      3.4 、分公司經理根據機構設置負責劃分項目分公司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5 、各部門負責制定未列入本職責范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4 、 資源需求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 、工作流程

      5.1 、總則

      5.1.1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為公司經營理念,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規范職工安全行為,在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5.1.2 、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推行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度,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以下簡稱“五同時”)。

      5.1.3 、各級副職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健康安全和環境工作負責。

      5.1.4 、必須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5.1.5、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核心,黨、政、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及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專業公司和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正職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決策和協調全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全監察部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監察工作。項目分公司和專業公司成立相應的組織。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圍繞著統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項目分公司經理應根據分公司機構設置和分工、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分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對未設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由專業公司經理根據人員分工和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其安全職責。專業公司經理對下屬有關人員的職責可根據其崗位職責和本職責的規定作調整。

      5.1.7、 本制度未制訂安全職責的崗位,由所屬部門制定,使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

      5.2、 各級與各部門的安全職責

      5.2.1、 公司總經理職責

      5.2.1.1、 負責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公司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和組織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1.3、 批閱上級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并對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監察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

      5.2.1.5、 審批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參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確保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專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對安全工作嚴格獎懲;

      5.2.1.8、 組織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5.2.1.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組織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的落實。審批“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

      5.2.1.10、 組織或委托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1.11、在向職代會報告的同時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員工和員工代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5.2.2 、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1、 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貫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職業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2 、把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充分發揮黨、工、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負責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內容,領導黨群組織和政工部門,緊密圍繞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開展安全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選拔及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群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6 、責成紀檢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 、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5.2.3.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責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情況的匯報,分析安全形勢,掌握并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負責在公司的工程協調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作;

      5.2.3.2 、負責組織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3.3 、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下屬單位對隱患的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3.4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3.5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下屬部門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3.6 、對沒有成立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前,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業績的審查;

      5.2.3.7 、組織或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4 、公司經營副總經理職責

      5.2.4.1、 對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4.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4.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要求和獎懲規定。

      5.2.4.4 、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5.2.4.5 、負責落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4.9 、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營養津貼的發放標準。督促及時采購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 、后勤多經副總經理職責

      5.2.5.1 、對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多經單位安全監督機構的建立健全。

      5.2.5.2 、負責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5.3 、批閱有關多經單位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5.4 、負責組織并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方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5.5 、主持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會議。

      5.2.5.6 、審批多經單位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負責組織、督促及時采購、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發生的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6 、紀委書記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黨員干部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負責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落實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規定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由于違紀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凡因領導干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領導干部違章指揮、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等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5.2.7、 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7.1、 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保證體系,健全公司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7.2、 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制;

      5.2.7.3、 組織公司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訂技術規程、規定和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5.2.7.4、 組織編制并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7.5、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5.2.7.6、 組織編制并審批公司投標用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確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模式和編制標準。負責組織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審查及審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

      5.2.7.8、 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審定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5.2.7.9、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5.2.7.10、 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審批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技術鑒定及技術防范措施的審定。

      5.2.8、 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職責

      5.2.8.1、 組織并督促分管部門在進行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8.2、 在組織檢查、總結經營工作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5.2.9、 公司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排、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督促財務部門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和安全獎勵的開支;監督、指導做好員工工傷和企業財產保險工傷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保險賠償處理工作。

     5.2.10、公司工會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的有關條例,開展群眾監督網活動。

      .2.10.1 v對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5.2.10.2、 負責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的有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職業健康群眾安全監督體系,開展群眾監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進行研究;

      5.2.10.4、 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加強員工思想教育,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活動,為實現安全生產獻計獻策;

      5.2.10.5、 充分發揮工會和職代會的群眾監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或職工代表,對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5.2.10.6 、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會議和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

      5.2.10.7、 審議安全獎懲辦法,按照規定參加有關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0.8、 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合理化建議,表彰職業健康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5.2.10.9、 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5.2.10.10、 督促和協助行政對職工特別是特殊工種和女職工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參與勞動鑒定工作,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督促和協助行政及時做好康復、治療、療養工作,按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5.2.10.11、 會同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貫徹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制止超體能工作,限制加班加點。對必要的加班加點,督促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按規定在生產工作現場設置可靠充足的勞動保護設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應要求有關方面予以完善、補充或更換。

      5.2.11 根據國家勞動保護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支持并動員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活動,為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獻計獻策;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員工勞動保護權利、威脅員工人身安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切實發揮安全生產中的群眾監督作用;參與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獎懲條例的審定,并就涉及員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完善其內容;幫助、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個人防護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競賽,表彰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按規定參加員工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決;及時反映員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2.12、 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5.2.12.1、 負責制定辦公區域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

      5.2.12.2 、負責合理安全調度辦公用車。保障應急情況下的用車。

      5.2.12.3、 負責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12.4、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材料。協助做好重傷及以上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

      5.2.12.5、 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規程、規范和資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職責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13.3、 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積極開展生動活潑的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和參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集體和個人的重要考核內容。

      5.2.13.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13.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5.2.14.1、 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14.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14.3、 負責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在提拔、使用干部時,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在員工晉級、評獎時,把安全施工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5.2.14.4、 負責按定員編制和要求,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部門人員;

      5.2.14.5、 負責審定人員和機構編制,按照勞動法規和標準保證施工生產一線人員定員定編合理,能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5.2.14.6、 負責勞動保護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執行職業防護用品和津貼發放標準,。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負責解決勞動保護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14.7 、負責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負責組織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負責組織職工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及其它職業危害的檢測;

      5.2.14.8、 負責員工工傷保險工作;

      5.2.14.9、 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的提取;

      5.2.14.10 、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納入全員教育培訓計劃,并在進行干部任職資格和職工技術考核時,同時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考核;

      5.2.14.11、 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干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5.2.14.12、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

      5.2.14.13、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員工和領導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工作,負責辦理違章和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手續。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工作。

      5.2.15 公司衛生所職責(設在人力資源部)

      5.2.15.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

      5.2.15.2 協助組織新入廠人員的體檢和職工的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和職業病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15.3 負責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負責做好工傷人員的搶救、醫護,協助鑒定傷情。

      5.2.15.4 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工作。

      5.2.15.5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協助不設衛生所的工程點配置急救藥品。

      5.2.15.6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15.7 監督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財務部職責

      5.2.16.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16.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16.3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員工工傷和公司財產保險工作。

      5.2.17 公司經營開發部職責

      5.2.17.1 負責在進行經營活動、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組織編制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簽訂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17.4 在工程招標過程中,把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安全施工業績、安全管理狀況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按規定預留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17.6 參加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8 公司審計職責

      5.2.18.1 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因資金使用不當或挪用生產資金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合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5.2.18.2 負責審計經營承包中安全費用的正確使用和事故損失費用情況。

      5.2.19 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事故進行審計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監察部職責

      5.2.19.1 協助考察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政績狀況。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參加因干部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而造成的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執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職責

      5.2.20.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施工機械管理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編制投標書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中標后的施工管理中組織檢查落實。審查未設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參與審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機械拆裝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參與作業過程中的監督;

      5.2.20.3 在工程協調會和檢查、總結施工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動態,及時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20.6 參加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5.2.20.7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擴建、改建、挖潛及革新項目,按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規定,做好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工作;

      5.2.20.8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20.9 在固定資產的設備招標中,把設備的安全性能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采購的設備安全可靠;

      5.2.20.10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組織季度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20.11 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選型購置、修理、改造、報廢處理過程中的審查、鑒定工作;

      5.2.20.12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安裝、維修、檢驗及管理等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5.2.20.13 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20.14 負責采購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屬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施工機械、安全器材及采購后的檢查驗收工作。確保采購的設備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組織制定施工機械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并督促執行。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倉庫、堆場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參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發生在分公司造成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21 體系部職責

      5.2.21.1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協調、檢查與考核工作;

      5.2.21.2 組織評價和確認公司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編制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中高度風險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5.2.21.3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門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5.2.21.4 提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培訓需求;

      5.2.21.5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活動的實施;

      5.2.21.6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程序等文件的編寫、頒布、修訂;

      5.2.21.7 負責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獲取、識別、確認、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

      5.2.21.9 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評審提供資料;

      5.2.21.10 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和評價。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職責

      5.2.2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負責由公司管理的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勞動保護、防暑物品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及設備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23 多種經營產業部職責

      5.2.23.1 督促多經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2.23.2 負責建立健全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網絡,并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

      5.2.23.3 督促多經企業按時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措費用的計列和提;

      5.2.23.4 協助分管領導定期召開多經企業安全工作例會、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與管理;

      5.2.23.6 組織和參加多經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多經企業人身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5.2.24 分公司經理職責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監察部門;

      5.2.24.2 批閱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24.3 審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及職業危害中存在的問題;

      5.2.24.4 批準分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4.5 保證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安全工作嚴格按獎懲規定實施;

      5.2.24.6 保證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5.2.24.7 組織并參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5.2.24.8 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4.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5 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總支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分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并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25.3 領導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雙文明建設工作中,注重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5.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產副經理職責

      5.2.26.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在分公司生產調度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關部門和所在項目的專業公司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確,F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6.3 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性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26.4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26.5 組織并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5.2.26.6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26.7 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協助分公司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6.9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27 分公司經營副經理職責

      5.2.27.1 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27.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27.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獎懲規定,貫徹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考核辦法;

      5.2.27.4 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前,必須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

      5.2.27.5 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28 分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28.1 對分公司的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28.2 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28.3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28.4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指導編制人員按投標書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組織編制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的分類編制、審查、審批程序。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施工項目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完好狀況和安全使用狀況;

      5.2.28.5 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

      5.2.28.6 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標準化設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28.8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會(包括分公司、專業公司分工會)職責

      5.2.29.1 宣傳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時”。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措施和計劃。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對新進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對換崗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2.29.5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狀況,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找反饋行政領導并督促及時解決,協助行政限期治理,嚴格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送達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對粉塵、噪聲、有毒、有害及其它職業危害工作環境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超標立即限期治理,對治理難度大的問題,協助行政組織攻關治理。對一時難以治理達標的職業危害作業點,要協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同時向上級報告;

      5.2.29.7 督促和協助行政組織職工、特殊工種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及時協助做好治療、康復、療養工作和落實有關待遇;

      5.2.29.8 參加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現象;

      5.2.29.9 每季度召開一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會議,討論收集整理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總結、布置季度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任務;

      5.2.29.10 督促行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進行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對策落實;

      5.2.29.11 督促行政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的規定,制止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加班加點,對必須加班加點要督促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5.2.29.12 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5.2.29.13 會同女職工組織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29.14 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競賽活動;

      5.2.29.15 配合行政對班組安全建設進行檢查考核。督促協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動,分工會主席經常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5.2.29.16 參與傷亡事故及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及時上報事故和職業危害情況。

      5.2.30 分公司辦公室職責

      5.2.30.1 負責制定辦公、生活區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鍋爐和為生活服務的場所、設施的維護管理。

      5.2.30.2 負責飲食衛生和生活區衛生環境管理工作。

      5.2.30.3 負責辦公用車的安全調度及應急情況下車輛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30.5 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30.6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作用。

      5.2.30.7 緊密圍繞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生動活潑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起草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和材料。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和資料。

      5.2.30.9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30.10 協助工傷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門職責

      5.2.31.1 負責組織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分)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31.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31.3 協助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2.31.4 協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

      5.2.31.5 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協助解決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31.6 協助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和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

      5.2.31.7 負責安全考核的實施和安全獎勵的提取。

      5.2.31.8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

      5.2.31.9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財務部門職責

      5.2.32.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32.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33 分公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

      5.2.33.1 在進行經營活動的同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33.2 在組織編制分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33.4 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5.2.33.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為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33.6 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參加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5.2.34.1 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審查一類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和審定二類作業指導書中安全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

      5.2.34.3 負責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總平面的布置與管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保護成品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5.2.34.4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的同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三同時”。

      5.2.34.5 在生產調度會上,檢查、匯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及時協調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安全施工。

      5.2.34.6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34.8 負責現場機械安全使用情況的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34.9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有關項目。

      5.2.34.10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34.11 負責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發管理工作。負責分發安全規程、規范和安全資料。

      5.2.34.12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定期組織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34.13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門職責

      5.2.35.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現場的實施細則。

      5.2.35.2 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

      5.2.35.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倉庫管理、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設備中安全防護設施的催交供貨。

      5.2.35.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36 、分公司衛生所職責

      5.2.36.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發放供應工作。

      5.2.36.2 、負責新入廠人員和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癥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36.3 、負責工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護,協助做好傷情鑒定工作。

      5.2.36.4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

      5.2.36.5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36.6 、負責飲食、飲水等生活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控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衛部門職責

      5.2.37.1 、組織制訂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加強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等 “四防”工作。

      5.2.37.2 、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負責開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

      5.2.37.3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管理和防火、防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37.4 、負責組織定期的防火、防爆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7.5 、負責組織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5.2.37.6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5.2.38 、專業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責

      5.2.38.1 、對本單位在各工程點所承擔的項目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38.2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負責組織編制、批準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

      5.2.38.3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38.4 、負責配置保證各工程點安全施工的各項資源。

      5.2.38.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38.6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5.2.38.7 、負責組織對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作業指導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對各工程點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38.8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負責提出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單位在各點的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8.10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38.11 、負責對分包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38.12、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39 、專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責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39.3、 領導和帶領本單位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的思想問題,糾正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5.2.40、 專業公司專責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包括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職責

      5.2.40.1、 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0.2、 組織并主持安全工作規程、管理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并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40.3、 負責組織編制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及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負責審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二、三類作業指導書。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并親自進行交底。

      5.2.40.4、 負責布置、檢查、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檢查班組技術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0.5、 組織編制本單位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設施的研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5.2.40.8、 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40.9、 參加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項目專業公司(系指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機構)經理(副經理)職責

      5.2.41.1、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2.41.2、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41.3、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41.4、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施工場所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41.5、 負責組織對跨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41.6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認真組織與檢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

      5.2.41.7、 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1.8 、貫徹執行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1.9、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41.10、 受本專業公司經理委托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42、 班組長職責

      5.2.42.、1 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5.2.42.2、 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2.3、 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2.42.4、 認真進行每天的“站班會”和班后的安全小結。

      5.2.42.5、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5.2.42.6、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指派專人帶領新工人上崗工作。

      5.2.42.7、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施工中,嚴格按作業指導書(任務單)的要求組織施工。

      5.2.42.8、 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5.2.42.9、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負責按規定安排對本班組使用的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2.12、 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5.2.42.13、 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5.2.43、 班組(專業、項目)技術員職責

      5.2.43.1、 負責本班組(專業、項目)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3.2、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并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5.2.43.4、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

      5.2.43.5、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維護。

      5.2.43.6、 參加班組(專業、項目)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事故登記表。

      5.2.44、 施工人員職責

      5.2.44.1、 認真學習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5.2.44.2、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5.2.44.3、 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2.44.4、 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5.2.44.6、 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本單位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5.2.44.7、 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報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2.44.8 、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5.2.44.9 、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監察部職責

      5.2.45.1 、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5.2.45.2 、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5.3 、監督檢查分公司、專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狀況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

      5.2.45.4 、 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5.5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2.45.6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工作會議;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5.2.45.7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 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協助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中層干部的崗前安全教訓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

      5.2.45.9 、參加工程投標文件和屬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參加公司自身基建項目“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未設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賃在外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5.10 、協助公司領導定期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5.11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5.2.45.12 、負責對分公司和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保健、防暑降溫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發放,并監督試驗、鑒定工作。

      5.2.45.14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5.15 、 組織制定公司本部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加強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5.2.45.17 、 負責公司范圍內消防器材的調配與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

      5.2.45.18 、 負責對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監督管理。

      5.2.45.19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5.20 、對環境保護和生活與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5.21 、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參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5.23 、對公司所屬多種經營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歸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5.2.46.1 、 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6.2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5.2.46.3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對新入廠人員的第一級安全教育。

      5.2.46.4 、 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6.5 、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6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6.7 、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6.8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與控制。

      5.2.46.9 、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2.46.10 、 參與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6.11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鑒定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5.2.46.13 、 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14 、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5.2.46.15 、負責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負責對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考核。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

      5.2.46.16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5.2.46.17 、協助分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6.19 、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身、廠內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7 、專業公司(工地)專職安全員職責

      5.2.47.1 、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5.2.47.2 、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7.3 、參加本單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審查三類作業指導書。

      5.2.47.4 、 參加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5.2.47.6 、負責本單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5.2.47.7 、負責本單位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5.2.47.8 、負責本單位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協助本單位有關人員做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5.2.47.10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5.2.47.11 、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5.2.47.12 、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專業檢查,參加安全員工作例會。

      5.2.47.13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5.2.47.14 、負責對班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核與獎懲。

      5.2.47.15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輕傷事故、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47.16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及時傳遞安全信息。

      5.2.48 、班組兼職安全員職責

      5.2.48.1 、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貫徹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

      5.2.48.2 、協助班組長進行班組安全建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2.48.3 、協助班組長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有權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5.2.48.4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5.2.48.5 、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5.2.48.6 、 協助班組長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做好安全活動記錄;保管好有關安全資料。

      5.2.48.7 、 參加本班組事故的調查分析。

      6 、監測與改進

      6.1 、在安全檢查時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6.2 、在機構和部門職能調整時,對本職責作相應的調整。

      7 、 相關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7.2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7.3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電電源[20xx]49號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環境保護不僅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良好的環保管理能降低環境風險,避免因環保問題導致的項目延誤或罰款,同時提升企業形象,贏得社會認可。此外,節約資源、減少污染也有助于企業的長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公司投資項目實施后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的要求,實施源頭控制,避免新投資項目形成新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改造、運用和調試項目。

      第三條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法》

      《環境保護法》

      《消防法》

      第四條定義

      三同時: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條職責

      一、制造管理部是“三同時”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三同時”工作的綜合組織和協調。參與投資項目“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依照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職業健康衛生、勞動安全和環境保護“三同時”手續;建立和保存“三同時”項目檔案。

      二、行政管理部保衛處負責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投資項目消防安全“三同時”手續;負責組織消防安全“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并完備檔案技術資料。

      三、規劃發展部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立項,負責投資項目“三同時”的申報,并向設計單位提供與“三同時”相關的方案、技術資料和數據。對工藝調整、設備定型、材料更換等技術項目的實施方案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提出治理技術措施方案,列入項目整體實施計劃。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四、財務部門應確保項目“三同時”的資金投入;對未進行“三同時”的投資項目不予立項、審核和結算付款;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五、設計單位根據項目主體設計方案和“三同時”評估意見,提出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的設計方案。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六、施工單位應按照投資項目“三同時”設計方案,確!叭瑫r”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和申請驗收;確保“三同時”項目的'施工質量,負責參與“三同時”項目評估、審核和驗收,并根據驗收結論組織改進,達到設計標準。

      第六條 管理內容

      一、項目的申報

      (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投資項目正式批準后,規劃發展部必須向制造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見附表一)

      (二)財務管理部在投資項目總額中,必須包含項目的“三同時”治理投資費用,若該項目無“三同時”投資必要的,必須在《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中注明。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由制造管理部向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申報執行“三同時”程序:

      1、建成后有新的環境污染產生和排放的項目,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項目,必須辦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

      3、對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資項目必須辦理職業衛生“三同時”;

      4、特種設備投資項目申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二、項目“三同時”方案評估、評價

      (一)制造管理部根據項目申報資料組織對該投資項目進行“三同時”評估和評價,可采用下列方式:

      1、組織專業安全檢查組進行內部評估、評價;

      2、委托具有相關評估資質的設計單位和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二)組織評估、評價的單位應根據評估、評價結果,提出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三同時”的設計依據。

      三、項目“三同時”的設計

      (一)項目設計單位根據“三同時”可行性研究報告,將“三同時”設施納入主體項目設計方案;不具備相關專業設計資質的,可委托設計。

      (二)報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審批的“三同時”項目,其主體工程設計方案中必須設立“三同時”專篇文本資料。

      (三)設計工作結束后,設計單位將初設方案按審批流程和權限報批后,轉入施工程序。

      四、項目“三同時”的施工

      (一)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二)規劃發展部對“三同時”設施的施工過程進行日常管理;制造管理部對“三同時”設施采購、安裝、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監控,對出現的問題予以及時解決。建立相應的原始記錄,索取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質證明。

      五、項目“三同時”的驗收、運行

      (一)規劃發展部在投資項目完工后,主體工程驗收的同時,驗收“三同時”設施。并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見附表二)報制造管理部。

      (二)凡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視該項目未完工,財務管理部不予結算付款。

      (三)規劃發展部對驗收中提出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積極安排人力、物力、財力按期解決,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制造管理部。

      (四)規劃發展部確!叭瑫r”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

      (五)申報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的“三同時”項目驗收,由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六、投資項目“三同時”治理設施范圍

      勞動安全、職業衛生類:

      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

      塵、毒、害治理設施

      采光和照明

      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間的布局設計

      安全標志、標識、標線、信號裝置、安全色度。

      通風、降噪、保暖設施

      物流安全設計

      消防安全類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設計

      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設計

      報警裝置、警示標志配置

      滅火系統:包括消防用水源、噴淋裝置、消防栓、滅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設施

      電氣防爆設計

      環境保護類

      污染物(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的處置、治理設施

      生態環境設施(綠化、衛生)

      其他類

      防雷系統設施

      電氣安全設計

      防洪排水功能設施

      地質災害預防設計(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第七條 報告和記錄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

      《安全評價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八條 附則

      本制度由制造管理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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