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是我們企業對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據,旨在確保項目實施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同時推動可持續發展。
內容概述:
1、環評審批:所有項目啟動前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并獲得相關環保部門的批準。
2、環保設計:項目設計階段應融入環保理念,減少污染源,優化能源利用。
3、施工管理:施工期間嚴格執行環保規定,控制噪音、塵土、廢棄物等污染。
4、監測與審計:定期對施工現場的環境狀況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
5、廢棄物處理:制定廢棄物分類、儲存、運輸和處理的規范,確保合規處置。
6、環保培訓:對員工進行環保知識培訓,提高環保意識。
7、恢復與補償:項目完成后,對環境進行恢復,必要時進行生態補償。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
一、加大產品結構調整力度,依據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產本事、工藝和產品。進取實施清潔生產審計并自覺實施清潔生產,創立“環境友好型企業”。
二、要建立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健全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并納入正常管理,記錄環保設施的運行數據并建立環保檔案,環保設施穩定運轉率到達95%以上。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加強生產技術和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種資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產生或少產生廢棄物。凡是經過檢修、更換設備能夠解決污染問題的,要及時停產檢修、更換設備。
四、必須在查清污染現狀和排污底數的基礎上,制訂切實可行的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付諸實施。周圍居民和企業員工對環保工作滿意率到達90%以上。
五、現有化工企業的改擴建項目,必須貼合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政策及其他有關規定,實行以新帶老的原則,一并解決新老項目污染問題,確保增產不增污。
六、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
七、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采用密閉設施,儲罐必須設置呼吸閥、壓力調節裝置或采用內浮頂儲罐,原料、產品裝卸要采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八、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取樣分析要采用在線閉路采樣。靜密封點泄漏率堅持在萬分之五以下。
九、生產裝備貼合相關清潔生產標準中國內清潔生產先進要求,設備運行無故障,設備完好率要堅持在98%以上。
十、企業對排放的廢氣必須采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原料、產品的裝卸要采用自動密閉裝卸設施。生產設備所有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到達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十一、對散發惡臭污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采取密閉處理,并對惡臭污染物采取凈化回收措施處理,以到達企業廠界外無化工異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必須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進行有效處理并達標排放。廢水輸送管道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必須采取密閉措施并設置廢氣回收處理設施,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
十三、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廠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置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污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到達100%。
十四、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可用尾氣,不參加化學反應或反應過剩的化學介質,都要回收利用或處理,嚴禁直接排放。
十五、對生產和設備檢修中產生的廢酸液、廢堿液、殘液或有機溶劑,必須做到本廠分檔、循環套用于生產,或者經過加工處理后出售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對設備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要統一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十六、各廢氣排放點源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十七、國家、省頒布新的標準后執行新的排放標準。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3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辦公環境衛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個人辦公區域的維護
1、每位員工應保證自我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2、辦公室內擺放的文件柜、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應規范、合理、整齊并隨時堅持清潔。
3、使用文件柜的員工,應堅持文件柜外觀干凈,內部文件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文件、舊物品等雜物,堅持整體美觀。
4、員工離開辦公桌,長時間不使用電腦設備時,應關掉電腦,顯視屏不允許使用節能模式,以保證電腦的使用年限及節儉能源。
二、公共辦公區域的維護
1、員工按照值班表輪流將所有辦公區域的地面清掃,辦公桌擦拭、座椅擺放整齊,并將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凈;每周對辦公區域的門窗、電器等進行一次清潔。
2、員工應注意堅持地面、墻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隨地吐痰,不亂張貼。
三、部門負責人職責
1、帶頭執行公司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2、監督提醒部門員工做好環境衛生。
3、部門員工違反公司環境衛生制度三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職責。
四、監督及獎懲
1、公司辦公室不定期對各部門的.辦公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第一次,勸導職責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責令職責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報批評,并罰做辦公室清潔一周;第三次,責令職責人立刻整改,罰做一個月辦公室環境衛生,罰款100.00元。同時,對部門負責人處以200.00元罰款,因為部門負責人監管不力,沒有進到督導職責。
2、公司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身作則,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監督,為自我營造一個舒適,干凈,整潔的辦公環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間,環境衛生到達優良的部門,公司將發放部門環境衛生獎金。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4
一、環境保護基本要求
(一)基本規定
1.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
2,施工現場應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并保證有效運行。
3.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4.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二)防治大氣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
3.施工現場應有專人負責環保工作,配備相應的灑水設備,及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
4.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5.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施工現場土方應集中堆放,采取覆蓋或固化等措施。
6.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鯉干凈,不得將泥沙帶出現場。
7.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8.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混凝土澆注量超過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的機棚必須封閉,并配備有效的降塵防塵裝置。
9.施工現場使用的熱水鍋爐、炊事爐灶及冬施取暖鍋爐等必須使用清潔燃料。施工機械、車輛尾氣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
10.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有關規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攪拌機前臺、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當設置沉淀池,廢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網,經二次沉淀后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2.現場存放油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體。
3.施工現場設置的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聲污染
1.施工現場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施工現場的電鋸、電刨、攪拌機、固定式混凝土輸送泵、大型空氣壓縮機等強噪聲設備應搭設封閉式機棚,并盡可能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以減少噪聲污染。
3.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并公布了施工期限。
4.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應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噪聲,可采用隔音布、低噪聲振搗棒等方法。
5.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進行嚴格控制。承擔夜間材料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6.施工現場應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二、環境衛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
2.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中,定期滅蠅,及時清運。
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采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并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內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m,應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鋪,每人床鋪占有面積不小于2m2,床鋪被褥干凈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
5.生活區內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閱覽室、娛樂場所。
6.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廁所墻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7.嚴禁隨地大小便。
8.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并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間內墻應抹灰,屋頂不得吸附灰塵,應有水泥抹面鍋臺、地面,必須設排風設施。
操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櫥。
庫房內應有存放各種作料和副食的密閉器皿,有距墻距地面大于20cm的糧食存放臺。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裝修食堂。
10.食堂內外整潔衛生,炊具干凈,無腐爛變質食品,生熟食品分開加工保管,食品有遮蓋,應有滅蠅滅鼠滅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間和倉庫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13.嚴禁購買無證、無照商販食品,嚴禁食用變質食物。
14.施工現場應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現場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
16.施工現場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17.現場工人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是病源攜帶者,應予以及時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衛生防疫部門證明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18.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做職業健康檢查。
19.施工現場應制定暑期防暑降溫措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5
第一條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負責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控制;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條項目部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條物資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資部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2、項目部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3、壓力管道、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作業后的排放,項目部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條噪聲控制
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制定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等所產生的噪聲控制措施,施工現場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有條件的施工區域利用綠化地降低噪聲。
5、進入辦公區、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6、壓力管道、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第八條大氣污染控制
1、禁止焚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第九條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第十條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1、車輛限速行駛。
2、路面灑水。
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第十二條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第十三條設備基礎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第十四條項目部在施工中的產生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統一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6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發責任單位當月獎金額的10%外,還將扣發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的50%,罰款作為環保獎勵基金:
1、環保設施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閑置環保設施的;
3、環保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標的;
4、環保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組的;
5、環保工作開展不利,造成周圍居民*的.;
6、生產過程與環保工作嚴重脫節,環保設施管理混亂的。
二、因環境污染對周圍居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要進行合理賠償,本著誰污染誰付款的原則,賠償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負責解決,同時扣發該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
三、環保統計報表每發現有一處錯誤,罰報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設施運行管理良好,無污染事故的;
2、對環保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五、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執行不利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組織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團隊,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經理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企業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三、職責:
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四、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xx年1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五、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GB8978-1996)(GB16297-1996)(GB18596-20xx)(GB12348-1990)件。
5.3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
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六、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范,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并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后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沖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沖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于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后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采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后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后勤收集、聯系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后勤統一運至環衛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后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組長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并登記、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
6.13.7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5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100元,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200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300元。
6.13.8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10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10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2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3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七、附則
7.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7.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9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時,遵循環保法規,實現可持續發展。其主要內容包括:
1、環保法規遵從:明確企業需遵守的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確保各項生產活動合法合規。
2、環境影響評估:設立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對新項目或重大變更進行評估,預測并減少潛在環境影響。
3、環保設施管理:規定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和升級標準,保證其正常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
4、廢棄物處理:制定廢棄物分類、收集、儲存和處理的規定,確保廢棄物得到妥善處置。
5、能源管理:推行節能措施,優化能源使用,降低碳排放。
6、環保培訓與宣傳:定期開展環保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環保意識,營造綠色企業文化。
7、環保績效考核:設立環保指標,納入企業績效考核體系,激勵員工參與環保工作。
內容概述: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涵蓋了企業的各個層面,具體包括:
1、生產運營:確保生產過程中的.環保措施落實到位,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2、產品設計:鼓勵研發環保型產品,降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環境負擔。
3、供應鏈管理:要求供應商遵守環保標準,提升整個供應鏈的環保水平。
4、社區關系:與周邊社區建立良好溝通,處理好環保問題,提升企業社會形象。
5、法律責任:明確企業在環保方面的法律責任,預防和應對環保糾紛。
6、突發事件響應:建立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的環境突發事件,減輕環境損害。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0
1、環保設施要固定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設備維護保養制和操作規程。使設備完好率、開機率達到100%。
2、各環保設備必須建立設備臺帳和運行記錄。
3、井下生產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須經礦井污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外排,化驗人員做好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工辦。盡量提高水資源復用率,滿足復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鍋爐房廢氣經TXD型陶瓷多管除塵裝置處理,確保煙塵和SO2排放濃度符合國家大氣排放一級標準,對除塵設備定時檢查,定時維護,保證除塵設備正常運轉。
5、對道路和車輛運輸過程中造成粉塵的無組織排放進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灑水和車輛限量不超載、上蓬布圍護處理。
6、生產車間或作業場所的噪聲,首先從整體設計考慮,盡量把噪聲源與人群密集的場所遠離,在廠界周圍、高噪聲車間、辦公樓周圍、及廠區道路兩側種植喬木、灌木和林帶綠化,設備須安裝減振基礎,布置在廠房內,人員操作應設隔音操作室。
7、加強排矸場的管理,嚴防矸石自燃和經雨水沖刷而流失,對矸石溝周圍進行綠化,積極開展矸石、渣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工作。
8、對首采區開采要設站進行地表移動變形觀測,總結本礦的地表移動變形規律,影響范圍、程度和特點,以便用于以后礦井生產和煤柱留設的科學性及可靠性,提高保護效果。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為保證礦井的'環境保護措施處理效果,日常運轉工作提供科學、可靠的數據,我礦設立了化驗室對污水處理進行日常監測。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1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職責
3.1企業管理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一般規定
4.1凡新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公司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
4.2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由企業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2
環境保護項目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確保公司在進行各類項目活動時,能夠遵守環保法規,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這一制度涵蓋了項目規劃、執行、監控和評估等多個階段,旨在建立一套全面、系統的管理機制。
內容概述:
1、環保政策與法規遵循:明確公司需遵守的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確保項目活動合法合規。
2、項目審批流程:設定項目啟動前的環保評估程序,包括環境影響報告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3、環保設計與施工標準:制定項目設計和施工中的.環保要求,如廢棄物處理、能源效率、污染控制等。
4、運營期環保管理:規定項目運行期間的環保措施,包括定期監測、維護和改進。
5、應急預案:設定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策略,包括快速響應、減輕損失和恢復環境。
6、培訓與教育:為員工提供環保知識培訓,提高環保意識和操作技能。
7、監督與審計:設立內部環保審計機制,定期檢查環保制度執行情況,確保其有效性。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3
公司的領導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環評的要求,加強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廠內需要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和監測機構。根據工廠的規模和特點,設置與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環保部。建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建設期和運行期要設置環保專職機構——安全環保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副總工程師分管該部門,負責全廠的安全環保工作,同時任命安全環保部經理一名,專職環保員一名,協助環保工作的監控技術人員兩名,并制定了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安全環保部經理工作職責和環保員崗位職責,具體如下:
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5、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 、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會同生產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體安全監督工作。
8 、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并作會議記錄。
1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一)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架構。指導有關企業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和企業環保員工作職責;
(二)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素質。組織有關企業參加由我部統一組織的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和資料。指導有關企業做到臺帳和資料完善整齊,裝訂規范,監測記錄連續完整,指標符合環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有關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環境應急管理制度、環境治理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導有關企業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圖;
(六)規范管理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和報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范、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4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單位管段內的環境保護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環境保護管理的范圍為xx以及所能影響的范圍,主要包括主體工程、臨時工程的施工場地、施工營地、施工便道、取棄土場、砂石料場及儲存場、施工機械營地及其臨近受影響的范圍。
第三條 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應貫穿鐵路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確保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
第二節 工作體系
第四條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相關領導和部門成員為組員的環境保護管理小組,保證環境保護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實施。環境保護管理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各架子隊應成立相應的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小組。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進場管理人員的環保宣傳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員環保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嚴格執行設計要求,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將環保措施落實到施工全過程。
(三)負責做好環保措施實施記錄、工作總結及文檔管理,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六條 各架子隊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進場施工人員的環保宣傳和教育,提高全員環保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嚴格執行設計要求,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將環保措施落實到施工全過程。
(三)編制詳細環境保護的施工措施。
(四)及時向項目經理部匯報施工中出現的環境保護問題,認真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指示。
(五)負責做好環保措施實施記錄、工作總結及文檔管理,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三節 保護重點
第七條 各架子隊有責任采取措施防治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任何環境污染。
第八條 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詳盡的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和計劃,按規定報批。
第九條 在居民集中居住區和靠近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區,應嚴格控制噪聲大的施工作業,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必要時可采取隔聲罩、聲屏障等臨時降噪措施,將建筑施工場地的噪聲控制在《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990)要求的標準之內。
第十條 在城鎮范圍不得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對施工機械的噪聲與振動擾民的.,應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控制。
第十一條 為減少施工作業產生的揚塵,應對人口稠密地區的施工場地、施工道路進行硬化或采取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
第十二條 易于引起粉塵的細料或松散料運輸或堆放必須遮蓋或適當 灑水濕潤。運輸時可采用帆布、蓋套及類似遮蓋物覆蓋。
第十三條 運轉時易產生粉塵的施工場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場)、大型碎石場、灰土拌和場等必須配備防塵設備。
第十四條 各架子隊應確保使用的運輸、裝卸、挖掘等施工機械工況狀態良好,并使用清潔燃料,保證其尾氣達標排放。
第十五條 各種主要臨時施工設施和場地,如堆料場、加工廠、碎石場等距居民區不宜小于 300m,而且應設于居民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嚴格控制工程破壞植被的數量,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外,嚴禁發生其他形式的人為破壞。
第十七條 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鐵路兩旁的古樹名木和法定保護的樹種。第十八條 在施工期間應始終保持施工場地和施工營地的良好環境狀態,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應設置垃圾箱統一收集后,按照環衛部門的統一要求集中處理;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隨意亂潑亂排,應設置臨時排水設施統一處理達到相應標準后,排入地方環保部門指定的地點。
第十九條 沖洗集料污水、隧道施工滲水、鉆孔泥漿污水等含有懸浮物的施工污水,必須采取過濾、沉淀等處理措施,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條 施工期間,應對施工物料如瀝青、水泥、油料、化學品等存放嚴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時將物料隨雨水徑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條 施工機械應防止嚴重漏油,禁止機械在運轉中和維修時產生的含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應對含油污水進行隔油處理后再行排放。
第二十二條 施工產生的廢棄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間和施工結束以后應及時清理,統一收集,妥善處理,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防止對河道、溪流造成淤積。
第二十三條 如有采石場,采石場的位置,應結合環境保護的要求選擇,應特別重視其中噪聲、爆破引起的地下振動、公共安全等問題。采石場的位置,征得當地政府及環境管理部門的同意并辦理必要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沿線施工過程中,如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附近施工,應做好防火及安全工作,對施工人員加強保護自然資源及野生動植物的教育,在雇用合同中增加嚴禁偷獵和隨意砍伐樹木等方面的規定。
第四節 施工、檢查與驗收
第二十五條 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工作。環境保護管理人員要經常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了解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重點工序和重點施工地段進行重點檢查,了解環境保護工程的進展情況。
第二十六條 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項目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環境保護工程與主體工程要同步施工,各工區環境保護工程不達標的不予驗收,不予驗工計價。
第二十七條 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與安質部應切實落實環境保護工作,加強日常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對環境保護工作不重視或采取措施的不力的工區,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條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由環保審批機關組織。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向業主報檢,責任工區不得進行結算。
第五節 文明施工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路基
1、現場施工中應有防止大氣、噪聲(振動)污染、水土保持和保護環境衛生的有效措施。
2、臨近居民區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強夯場地與建筑物間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當強夯施工所產生的震動對鄰近建筑物或設備會產生有害影響時,應進行監測。
3、采用粉狀材料對路基填料進行現場拌和施工時,應避免在大風天氣作業,施工人員應佩戴防塵口罩等勞動保護用品,并采取相關環境保護措施。
4、施工現場土石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裸露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考慮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5、巖溶地段注漿作業應加強地面觀測,注意環境保護,及時清理漿液污染物。
6、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7、不得隨意占用或破壞與施工現場周圍相鄰的土地、道路、綠地以及各種公共設施場所;不得影響人們進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動。
8、取土場的設置應根據各地段取土性質、數量并結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質、施工方法、節約用地、環保等,統一規劃。取土后的裸露面應按設計采取土地整治或防護措施。取土場的位置、深度、邊坡應結合當地土地利用、環保規劃進行布置,不得隨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取土場、復耕土存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標志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9、棄土堆(場)的位置與高度應保證山體和自身穩定,不得影響附近建筑物、農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環境等。不能滿足時應加設擋護或采取其他措施。棄土堆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第三十條 橋梁
1、臨近居民區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
2、鉆孔樁施工應設置泥漿循環系統,防止泥漿外溢污染環境;沉淀池和泥漿池應分開設置,并設置防護欄。
3、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4、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5、不得隨意占用或破壞與施工現場周圍相鄰的土地、道路、綠地以及各種公共設施場所;不得影響人們進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動。
6、棄土堆(場)的位置與高度應保證山體和自身穩定,不得影響附近建筑物、農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環境等。不能滿足時應加設擋護或采取其他措施。棄土堆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第三十一條 攪拌站
1、根據場地條件合理設置廢水沉淀池和洗車區,布設排水系統,設置明示標志,標志的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2、地面應定期灑水,對粉塵源進行覆蓋遮擋。
3、每次混凝土拌合作業完成后,及時清洗機具,清理現場,做到場地整潔。
4、臨近居民區施工生產的噪音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否則應進行監測。
5、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設備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6、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產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進料時,要注意材料罐頂的密封性能,當粉塵較大時,應暫時停止上料,待處理完成方可繼續。
8、定期、專人進行攪拌站的清理和打掃,保持攪拌站內衛生。
第三十二條 材料加工場
1、易產生粉塵、有害氣體的材料加工場、存放場應采取除塵、有害氣體凈化措施,且遠離生活區、居民區,盡量將加工廠設于場地下風向。
2、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廢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嚴禁將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第三十三條 便道、便橋
1、便道便橋設專人養護,定時清掃,定時灑水抑塵。
2、有條件的工程要求選擇混凝土路面,以減少揚塵以及對周邊農作物等的影響。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5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任務,保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按時通過省級驗收,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與你單位簽訂如下:
一、明確改造任務。根據省下達今年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數,經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認真研究,確定你鄉鎮戶戶。
二、落實改造對象。各鄉鎮必須按照栗府辦字[20xx]57號文件的要求,認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補助對象一定要優先解決家庭條件最困難、現住危房最嚴重的困難戶,堅決杜絕按人情關系分配建房對象的情況發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級上訪等現象將追究其領導責任。
三、搞好規劃選址。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在動工前必須要符合當地村鎮規劃要求,由鄉鎮、村為其確定落實新建房屋的地址并辦好有關拆建手續。
四、確保工作進度。被確定的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名單要上報縣危改辦,所有確定的危房改造戶必須于7月25日前開工興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鄉鎮要進行自查和總結,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縣危改辦提交和總體驗收申請,確保農村危房改造戶于20xx年元旦前搬進新居入住。
五、確保建房質量。在建房實施過程中,各鄉鎮要指派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任務數戶,維修加固專人對其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督促,確保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動態。按時上報工作進度和資金發放情況,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蹤服務,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并建好臺賬,做好建房戶的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七、落實明確工作職責。鄉鎮長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各鄉鎮具體負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實施。縣危改領導小組年終將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將納入各鄉鎮年終績效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6
1.目的
為確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產、生活、辦公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環境,保障員工和相關區域的民眾健康,不斷提高環境績效,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環境保護的管理和施工生產、辦公、生活中產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資源能源的利用。
3. 編制依據
GB/T24001-2004 《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1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
公司《管理手冊》(A版)
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4. 職業與權限
生產副總經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實施。
技術質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門,負責對本公司在施工生產、辦公、生活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的控制和資源能源的利用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是本制度的相關部門,負責在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對污染物的控制和資源能源的利用實施指導、監督和檢查。
項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對本項目部產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實施控制和管理。
5. 管理要求
施工準備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應包括環境保護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單獨制定環境保護方案和措施。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確定項目重要環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體執行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項目部應明確項目環境保護負責人及其崗位職責。
項目部應依據本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方案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配備和設置環境保護的相關設施。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申報登記,辦理相關排污許可證。
污染物控制
污水、廢水排放管理
(1)污水、廢水分類:
a. 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廁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 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攪拌,砌體濕潤、水磨石施工、裝飾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樁施工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水。
(2)污水、廢水排放的控制標準:
污水、廢水排放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的規定。
(3)污水、廢水排放控制措施
a. 施工現場應在適當的位置如混凝土攪拌站、砂漿攪拌站、洗車點等處設置排水溝和沉淀池,施工污水應有組織地排入沉淀池,經深沉并檢測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河流,并盡可能二次利用,節約水資源。
b. 基坑噴錨支護、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樁、人工挖孔樁、水磨石等施工時,應在適當的地點設置深沉池,排放的廢水必須排放深沉池內,經二次深淀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設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 項目部應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對排放的污水,進行 ph 值檢測并形成記錄,一旦發現超標,必須采取相應措施。
d. 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沉淀池、排水管溝等進行清理,確保污水排放暢通,沉淀有效。
e. 食堂必須設隔池池,并定期進行清理。
f. 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廁所必須設化糞池,化糞池應做防滲處理。化糞池內糞便等污染物應委托環保部門定期抽排,并與其簽訂協議。禁止將化糞池糞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廢棄物管理
(1)廢棄物分類:
a. 有毒有害廢棄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劑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廢舊的色帶、復寫紙、碳粉、醫療垃圾、墨盒、廢電池、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料等;
b. 無毒無害廢棄物。包括:鋼筋頭、木料頭、PVC管頭、書籍、報紙、紙張、包裝箱(盒)、白色垃圾、煙蒂、煙灰、茶葉渣、泔水等。
(2)廢棄物控制措施
a. 項目部管理人員應對有有關操作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含廢棄物控制的相關要求。
b. 對廢棄物的管理應從源頭做起,堅持最水化的原則,方法得當、合理用材、杜絕浪費,主要從以下幾個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藝改革,達到最大限度節約資源,如:合理劃分流水段;強化模板施工控制,從而最大范圍減少室內抹灰;加強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實行限額領料制度,加強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澆筑混凝土時脹模、跑模。
(d)澆筑混凝土時入料準確,防止隨意遺撒,要嚴格控制混凝土標高,防止超高。
(e)鋼筋翻樣要合理,下料遵循先長后短的原則,料頭合理利用。
(f)木材合理利用,杜絕長料短用。
(g)周轉材料及時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隨時清理落地地灰,堅持當日材料當日用完。
(i)產品的包裝,應當供貨方回收或及時回收處理。
(j)其他可減少廢物物的措施。
c. 可回收各類包裝袋和鋼筋下腳料、盒、張紙等應分別存放,做好標識,統一處理。
d. 建筑垃圾的控制
應加強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對于碎石類、土石方類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鋪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封閉式垃圾容器,施工場地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并收集到現場封閉式垃圾站,由有資格的清運供方進行清運。
c. 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部門進行處置。
噪聲控制
(1)噪聲產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施工機械和機具:如挖掘機、運輸車、上料鏟車、空壓機、氣泵、混凝土輸送泵、混凝土振搗捧、蛙式打夯機、木工機具、打樁機及石材切割機等大噪聲機具等;
b. 施工活動:模板加固、鋼模板修理、野蠻裝卸、物體撞擊、人為大聲喊叫等;
c. 活動地點:攪拌機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業面及其它產生高噪音的作業場所。
(2)噪聲控制的標準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噪音控制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規定,即:晝間不得超過70dB,夜間不得超過55dB。
(3)噪聲控制措施
a. 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應識別可能產生的噪聲源,在地有關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噪聲防治的措施。
b. 在布置施工現場時,應盡量將強噪聲設備設置在遠離民民區的一側,并采取降低噪聲措施。
c. 防噪設施使用前應進行驗收,使用過程中由專項負責人對其有效性進行監督維護;
d. 施工機械必須按《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驗收、維護和保養,保證施工機械的正常運轉和傳動部們的'平穩運行,機械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e. 塔吊信號工應采用無線對講機通話。
f. 模板拆除時,禁止猛烈砸擊,鋼模板修理埋要遠離民民區。
g. 使用混凝土輸送泵時,應將泵管(尤其在轉彎處)固定牢靠,不得高速運行;優先選用環保型振搗棒,振搗時防止空轉,盡量避免觸振鋼筋和模板。
h. 裝卸貨物時要輕拿輕放,避免產生強噪聲。
i. 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時,場界噪聲超過55dB的工序嚴禁施工;但重點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夜間工的,必須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取得合法的夜間施工手續,且在工地門口豎立“夜間施工告示牌”。
j. 攪拌機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須進行封閉,盡量使用隔聲、吸音材料。
k. 攪拌機棚和木工棚內的操作人員,大理石、花崗巖、瓷磚的切割操作人員以及其他處于噪聲值大于85dB環境中的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防護耳罩,且連續工作不得超過4h,超過4h需進行休息。
i. 辦公區、生活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嚴禁人員大聲喧嘩,電視、音響不能音量過大。
n. 在噪聲敏感區施工時,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場界噪聲進行監測,超標時應采取降噪措施。
揚塵控制
(1)揚塵的分類:
a. 金屬塵:包括金屬物除銹,電焊、氧焊、氬弧焊、碰焊等焊接所產生的粉塵;
b. 水泥塵: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運、儲存、砼自攪拌過程中產生的粉塵;
c. 木屑塵:刨、鋸木料、夾板等產生的粉塵;
d. 土揚塵:基坑開挖土塵、道路土塵、砂石塵、裝飾面磚切割、落地灰土塵等。
(2)揚塵控制措施
a. 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在地有關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揚塵控制措施要求。
b. 施工現場非作業區應達到目測無揚塵的要求。項目部對現場易飛揚物質應采取有效措施,如曬水、地面硬化、圍檔、密網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
c. 施工現場主要通道要進行硬化處理,其他裸露地表盡量進行硬化或綠化,適時灑水降塵;施工現場的辦公區和生活區應當適當進行綠化和美化。
d. 土方施工階段,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達到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不擴散到場區外。
e. 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采取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應設置洗車槽;
f.結構施工、安裝裝飾裝修階段,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對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采取覆蓋措施;對粉末狀材料應封閉存放;場區內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運應有降塵措施,如覆蓋、灑水等;機械剔鑿作業時可用局部遮擋、掩蓋、水淋等防護措施;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垃圾應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或采用容器吊運。
g. 現場自攪拌混凝土時,應地攪拌站進行圍擋或封閉等降塵措施,并對水泥、砂、石等進行覆蓋。
h. 裝飾面磚、磚砌體等的切割作業應安排在室內進行,邊切割邊放水降塵。
i. 木料、夾板的刨鋸作業應在封閉的木工間內操作,必要時操作人員須戴好防塵口罩。
j. 在室外用除銹機進行鋼筋除銹作業時,應將除銹機用機罩封閉,防止鐵銹隨風飛揚。
k. 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時,先適量曬水降塵后,再用容器盛裝清運,清運時嚴密覆蓋、防止遺灑,嚴禁高空拋擲。
l. 施工現場道路清掃和樓層清掃前應灑水降塵,防止二次污染。
m. 食堂油煙排放出口應設檔板,炊事爐灶應使用清潔燃料,防止污染周圍社區。
n. 施工現場嚴禁焚燒產生煙塵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廢舊輪胎、橡膠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腳料等。
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產生主要是指電焊機發出的弧光、夜間施工的強光。
(2)應統一現場照明燈具的規格,使用之前配備定向式可拆除燈罩,便于夜間照明只照射施工區而不致影響周圍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人員穿著長衣、封領、封袖、長褲、皮鞋,工地避開人員集中時焊接。
材料與資源利用
材料節約
a. 圖紙會審時,應審核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的內容,達到材料損耗率比定額損耗率降低。
b. 根據施工進度、庫存情況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購、進場時間和批次,減少庫存。
c. 現場材料堆放有序,儲存環境適當,措施得當。保管制度健全,責任落實。
d. 材料運輸工具適宜,裝卸方法得當,防止損壞和遺灑。根據現場平面布置情況就近裝載,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
e. 采取技術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腳手架等的周轉次數。
f. 優化安裝工程的預留、預埋、管線路徑等方案。
g. 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準確計算采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過程中動態控制;推廣使用高強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消耗;優化鋼筋配料和鋼構件下料方案,鋼筋及鋼結構制作前應對下料單及樣品進行復核,無誤后可批量下料;優化鋼結構制作和安裝方法,減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周轉材料
a. 應選用耐用、維護與拆卸方便的周轉材料和機具;模板應以節約自然資源為原則,推廣使用定型鋼模、鋼框竹模、竹膠板;施工前應對模板工程的方案進行優化;優化高層建筑的外腳手架方案,采用整體提升、分段懸挑等方案。
b. 現場辦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轉式活動房;現場圍檔應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圍墻,或采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圍檔封閉。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a. 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進的節水施工工藝;施工現場噴灑路面、綠化澆灌不宜使用市政自來水;現場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應采取有效的節水措施,嚴禁無措施澆水養護混凝土。
b. 施工現場供水管網應根據用水量設計布置,管徑合理、管路簡捷,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管網和用水器具的漏損。
c. 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用水宜設立循環用水裝置。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生活用水采用節水系統和節水器具,提高節水器具配置比率。項目臨時用水應使用節水型產品,安裝計量裝置,采用針對性的節水措施。
d. 處于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宜優先采用地下水作為混凝土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節能措施
a. 制訂合理施工能耗指標,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 優先使用國家、行業推薦的節能、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機具。
c. 施工現場分別設定生產、生活、辦公和施工設備的用電控制指標,定期進行計量、核算、對比分析,并有預防與糾正措施。
d.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工作面,以減少作業區域的機具數量,相鄰作業區充分利用共有的機具資源。安排施工工藝時,應優先考慮耗用電能的或其它能耗較少的施工工藝。避免設備額定功率遠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負荷使用設備的現象。
e. 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時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使機械設備保持低耗、高效的狀態。選擇功率與負載相匹配的施工機械設備,避免大功率施工機械設備低負載長時間運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種機械的使用率和滿載率,降低各種設備的單位耗能。
f. 施工用電及照明。臨時用電優先選用節能燈具,臨時線路合理設計、布置,臨電設備宜采用自動控制裝置。采用聲控、光控等節能照明燈具。
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
a. 節地措施
應根據施工規模及現場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臨時設施,如臨時加工廠、現場作業棚及材料堆場、辦公生活設施等的占地指標。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緊湊,在滿足環境、職業健康與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廢棄地和死角。
b. 臨時用地保護
應對深基坑施工方案進行優化,減少土方開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土地的擾動,保護周邊自然生態環境;紅線外臨時占地應盡量使用荒地、廢地,少占用農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時對紅線外占地恢復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c. 施工總平面布置
1)施工總平面布置應做到科學、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為施工服務。
2)施工現場攪拌站、倉庫、加工廠、作業棚、材料堆場等布置應盡量靠近已有交通線路或即將修建的正式或臨時交通線路,縮短運輸距離。
3)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應采用經濟、美觀、占地面積小、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且適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動態調整的輕鋼活動板房等標準化裝配式結構。生活區與生產區應分開布置,并設置分隔設施。
4)施工現場圍墻宜采用連續封閉的輕鋼結構預制裝配式活動圍擋,減少建筑垃圾,保護土地。
5)臨時設施布置應注意遠近結合(本期工程與下期工程),減少和避免大量臨時建筑拆遷和場地搬遷。
環境保護緊急情況管理
環境保護管理過程中出現緊急情況時,執行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6. 支持性文件
《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環境與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管理制度》
《物資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制度》
7. 記錄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記錄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7
一、總則
1、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或防止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和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滿足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
2、環境保護管理的依據是:國家、行業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上級的有關規定;設計文件。
3、環境保護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過程控制”的原則,施行“縱到底,橫到邊”的管理體系。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1、在公司總工帶領下成立生產手藝部,設立一名專職環境崗位,具體負責施工中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總工職責:負責環境保護帶領工作;制定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指標;審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對嚴重污染源的治理方案進行研究,做出決定;評估環境保護整體狀況;保證環境保護資本配置;對環境保護做出光鮮明顯成績和貢獻的員工做出表揚獎勵決定;負責確定有關人員配合政府主管部分調查、處理環境事故。生產手藝部通報我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情況,分析研究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進一步改進環境保護工作決定與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和目標、指標。
3、生產技術部負責傳達貫徹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訂,并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治理方案的執行情況,參加重大環境保護事件調查。
4、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范圍,收集國家、地方政府、行業環境保護的信息及行業標準,并負責貫徹落實,針對特殊施工環境、關鍵過程、特種作業設備對環境保護的影響,制定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及檢查落實情況同時做好記錄。
三、環保宣傳教育
1、對環境知識和意識的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將環境培訓教育計劃納入員工培訓教育計劃。
2、側重對分公司、項目部帶領、環境保護專(兼)職管理人員的教育工作。
3、負責對員工和勞務工進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項目部的有關環境保護規定的研究教育,進行崗前環保知識教育,使部分員工熟悉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掌握本崗位的環境影響和環境因素,進步環保意識。
4、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控制的技能培訓。
5、基地和施工工地進行必要的標語、圖片、文字宣傳,教育員工和勞務工樹立“愛護地球、保護自然生態、環保從我做起”的思想。
6、黨政工團各級組織應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緊密結合企業環境保護的形勢,廣泛深入環保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
7、各項環保活動要安排具體、目標明白、力爭實效,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增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順遂開展。
8、建立員工個人環境知識和意識培訓教育檔案。
四、辦公區域環境管理
1、為維護公司、分公司辦公場合環境衛生和員工健康衛生,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場合采光必須良好,氛圍能夠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節里有裝備或措施保持相宜的溫度。
3、工作場所(包括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榮譽室及走道、樓梯等)內均須保持整潔,確保窗明幾凈,不得堆積有礙衛生的垃圾、污垢。
4、嚴禁隨地吐痰,貼有禁煙標志的區域禁止吸煙。
5、提倡節約用水,生活廢水應有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相連。
6、清洗物品時使用無磷洗滌劑,嚴禁將茶葉殘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辦公場所不得大聲喧嘩,如因裝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現噪聲污染時,應盡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時間進行。
8、辦公垃圾分類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貼有明顯標記。
9、提高節電意識,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下班時及時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
10、加強消防意識,各區域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氣、電器等易燃、易爆品時應嚴格執行說明書的規定。
五、采購管理
1、物資采購:
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把好物資進場檢驗關,著重檢驗物資的物理性能、化學性能、技術指標、包裝儲存是否符合環境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挖掘機、推土機、打夯機、打樁機、電鉆、電錘、空壓機、切割機、混凝土振動棒等主要施工設備,主要檢驗噪聲的排放,以及設備使用燃料的管線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對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產品包裝、運輸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該物資進場使用時粉塵的排放。
對油漆、油料、化學材料等物資,主要檢驗產品的質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是否穩定,產品的使用說明、包裝運輸是否詳盡規范,物資儲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確保該物資進場使用中不得泄漏。
采購其他物資時,均要求對設備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較選擇,原則上首先選購節能低耗、環保少污的產品。材料采購時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環境要求的有關證明。
2、勞務采購:
把好勞務輸入關,按勞務分包相關規定執行。檢查相關的證明,如資質、單位誠信度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六、施工噪聲管理
1、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合理布局作業機械,妥善安排施工時間,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業噪聲可能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的,項目部應按當地有關規定向對該項目有管轄權的環保部門(以下簡稱為環保部門)提出申報,申報內容包括:
工程項目名稱;
施工進度和安排;
建筑施工場所和作業機械;
施工期限;
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場界的環境噪聲強度和擬采用的防治措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場環保聯絡員姓名和聯系德律風。
3、對于當地法規中明確規定禁止在施工現場生產混凝土的,應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施工現場生產的,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報環保部門驗收通過后,方可在現場生產混凝土。
4、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產生強烈噪聲的設備(如柴油發電機等),若因條件所限,確需使用的,應報環保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對確因手藝前提所限,經由過程治理排放的噪聲仍不能達到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的,應采納限制施工作業時間等有效措施,把噪聲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減少對四周居民釀成的影響,同時在環保部分掌管下,與受影響居民協商解決。
6、在城市建成區內,項目部必須遵照法定的施工時間,禁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有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企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符合前提確需連續施工作業的,經建設部分預審后向環保部分申請,經批準取得《施工噪聲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況的,可申請連續施工作業:
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一般為地下室和頂層封頂部分,以及大型裙樓的轉換層;
較大型樁的沖孔、鉆孔樁成型;
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廢料白天無法清運的;其他特殊情況。
8、重大節假日,嚴格按環保部門和主管部門所限定的施工時間進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的定義: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氣、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氈、電器及裝備。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鋼瓶、油桶。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化學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機溶劑。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采購時,由項目部材料員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數,并根據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數(當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數時,應查閱資料),填寫“易燃、易爆化學品性能常數表”。
3、對于明確規定要求且數量較大的化學品的運輸,應選擇有資格的專業公司進行,裝貨時對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以及化學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物品不能混裝;對遇熱、受潮時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物品,運輸中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化學品的運輸應包裝完好,防止灑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項目部材料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進場檢驗。項目部倉庫保管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臺帳建立,盡可能做到限額領用。
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每半月負責倉庫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檢查,需要時做好記錄。
5、由倉庫保管員對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分類堆放、標識,并保持安全距離,儲存環境應符合規定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防護器具,特別是對溫、濕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氣不得與可燃氣同放一處,并與明火保持10m以上距離。
6、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及化學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使用過程中防止揮發及灑落。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m,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氧氣瓶與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離措施,不得曝曬。施工現場、生活、工作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滿足要求。安全員對操作過程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7、緊急情況的處置:一旦發生泄漏或灑落時,應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確的方法及時進行清理,按《事故應急響應預案》執行。
八、固體廢棄物管理
1、固體廢棄物:是指在施工生產、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
2、固體廢棄物按《固體廢棄物清單》進行分類3、廢棄物的標識:
不成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不成回收及名稱。
可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可回收及名稱。
有害廢棄物:單獨放置在密閉內或對其進行全封閉,并注明“有害”字樣。
4、廢棄物的收集:
廢棄物應放在指定地點,有毒有害廢棄物必須使用有蓋或全封閉,單獨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廢棄物的存放應注意防火,必要時設置消防器材。
5、廢棄物的運輸與處置:
由專門人員負責將廢棄物運輸到指定存放地點,并分類堆放,在運輸過程中,確保不撒漏、不混放。對有毒有害廢棄物,利用密閉儲運。對于分公司施工、生活、辦公中發生的廢棄物,需要委托外運處置的應簽訂《廢棄物清運協議書》,并相應負責監督。各單位應對分包方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的能力進行調查,并索取資質證明。
6、廢棄物處置的實施及跟蹤檢查:責任部門在廢棄物處置時,做好可回收的廢棄物和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統計,包括廢棄物的種類、數量、處置方向。
7、對于產生危險廢物的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并自覺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日常檢查。危險廢物定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九、能源、資源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及過程中,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施工現場相關人員,根據本項目具體情況,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電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計劃。
2、用水、用電的控制措施:
宣傳節水意識,人走關閉水龍頭,杜絕常流水;盡量采用再生水澆水、降塵、沖洗車輛及沖地;水龍頭、閥門、水管漏水應及時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盡量避免流水沖洗;
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接納節能型燈管;
宣傳節點意識,杜絕常明燈,及時關閉裝備的電源;采用環保低能耗辦公、施工設備。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計劃應包括:預算用量及預訂節約指數;
制定符合工程情況的材料消耗計劃;對應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即對材料采購、運輸貯存及發放等各環節的管理要求;
對應制定施工過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術處理方案;
確定責任及督促檢查的部門人員;
嚴厲對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孕交底、檢查及驗收)。
4、能源、資源的運行控制:
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工程師必須根據所管理控制內容、目標對相應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工程施工中質檢員應隨時檢查計劃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需要時報項目工程師進行研究分析及調查;
計劃措施結束后由主任工程師或項目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現場的污水有雨水、生產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區域雨水管網與污水管網分開設置,保證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經污染的雨水。
3、生產污水管理:
項目部必須建立與市政管網相連接的污水管網。
凡需要向有關職能部分辦理排污申請登記注冊的,應在工程開工前辦理有關登記注冊手續,項目部負責辦理。
對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類處理。對含有泥沙殘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處設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對沉淀物進行清理。
嚴格將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網。
4、生活廢水管理:
提倡節約用水,減少生活廢水的排放。
食堂、餐廳應設置廢油桶,嚴禁食物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無磷洗滌劑,污水出口處設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時清理。
生活洗滌不得使用含磷產品。
施工現場臨時廁所,應設置相配套的化糞池。
生活廢水應由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連接。嚴禁在生活污水管線中傾倒化學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揚塵管理
1、施工垃圾應分類堆放,專人負責,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在建筑施工時,采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2、水泥等粉細散裝材料,應接納室內存放或嚴密遮蓋,卸運過程中要采納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3、現場臨時道路及頻繁活動區域面層必要時應鋪設細石、焦渣、瀝青、砂漿、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揚塵,有條件時,可采取臨時綠化達到降塵美化環境的效果。
4、施工時,應設專人或設備采取灑水降塵措施。
5、在市區工程施工時,應盡量采用商品砼;在現場攪拌時,應搭設防護棚。同時可實行三級沉淀,二級排放。
6、現場使用的鍋爐等設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嚴禁使用敞口鍋熬制瀝青。
7、對可能發生較大揚塵的活動,施工前手藝負責人應進行手藝交底或編制作業指導書。
8、施工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隨時灑水防塵。
十二、有毒有害氣體控制
1、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
2、在施工作業現場和室內嚴禁燒木頭雜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氣體排放,二是避免人員中毒。
3、不準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油棉紗、廢油漆、木頭等廢棄物,避免造成大氣污染。
4、施工現場要嚴厲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和防火平安交底制度,嚴厲執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責任人,確保防火平安和環境控制。
5、在室內、地下通廊及管道內進行焊接、油漆、防腐作業,要采取強制通風,戴防毒口罩,安排專人監控等措施,嚴防作業人員中毒。
6、采購部門對采購的焊條、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資應選購無毒無害氣體或采用新技術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材料,最大限度地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和對人體的傷害。
7、焊工和其他作業人員在煤氣管道、易燃易爆場合作業時,必須嚴厲遵守有關規定,嚴厲按平安措施方案進行施工作業。
8、焊工或動明火作業的其他人員下班時,應嚴格檢查作業現場有無火種和火災隱患,確認無隱患后方可下班。
9、購買或大修汽車和廠內機動車輛及發動機等設備時,應檢驗設備、車輛排放尾氣是否達標,不達標的不準購買和出廠。駕駛員、操作工和車輛、設備管理部門應經常查看尾氣排放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修理。
10、運輸、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品部門應嚴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門的報批、報檢手續并嚴格執行。
11、現場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分庫、分類存放,不得超貯。
12、在易燃、易爆危險作業園地和存放庫區應設置平安警示標志,建立緊急預案和需要的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13、施工現場應接納水沖式廁所,防止惡臭污染。
十三、環境因素識別、評價
1、生產手藝部負責組織和指導公司環境因素識別、更新與評判及運行控制工作,并進行匯總、分析,確定公司重要環境因素。組織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并上報公司帶領考核、發布。
2、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技術、環保、材料、機械人員,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藝流程圖所確定的工序,共同識別、評價出施項目部域的重要環境因素和施工過程的重大污染源,未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十四、環境經費計劃管理
1、本著滿足環境保護需要的原則,必須注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經營投入。環境保護的投入歸生產術部管理,實行年度計劃管理。
2、環境保護的重點、難點及重要環境因素,要重點研究環境技術措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測算相關費用,納入環境投入計劃。
3、使用環境資金時,經辦人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效單據,財務部分方可列帳。財務部分要優先安排,保證環境投入的資金供應,并建立輔助帳項。
十五、監督檢查
1、環境保護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各部門都對環境保護負有檢查、督促、指導的責任和義務,都應通過各自業務工作的開展,保證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實施。
2、XXX依法對違反環境法規、構成重大環境、事故隱患和環境危害,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方法,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
3、生產技術部是環境保護檢查監控的主責部門,牽頭組織定期的環境大檢查,并負責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制止,督促整改。
4、各級、各類檢查均應做好記錄,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建議。
十六、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
1、凡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由事故單位逐級上報到公司,并按規定向中央有關部分報告,組成事故調查組,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2、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3、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統計,由各主責部分施行,歸口生產手藝部管理。
十七、獎勵處罰
1、對環保作出貢獻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環境事故和事件的單位和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2、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項目部寫出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資料、證書、文件的復印件報公司,公司經考核批準給予獎勵;
獲得總公司、市、省、部、國家級環境保護榮譽稱號的單位、部門、人員。
在環境保護工作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卓有建立者。及時排除環境污染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環境保護受到業主或地方政府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單位。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8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環境管理包括生產工藝、設備、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間、操作體位、操作程序、勞動組織、氣象條件等。
第二條
加強現場管理,就能減少事故的發生,減少各種不安全隱患。
第三條
環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產得要求。通過對生產作業環境的治理,對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加強,必然極大的優化企業安全產品的大環境。
第四條
在生產實踐中,作業人員可能接觸到的生產性毒物類型很多,這主要取決與生產條件,所以保護好環境有利于提高作業人員的身心健康。
第五條
作業環境、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企業要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節分工與授權
第六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七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三節實施與執行
第八條
廠區環境
(一)廠區內有定制圖,定制圖上應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點、道路及管線的位置。
(二)垃圾定點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廠區大門開啟靈活,方便迅速,無卡死現象。
(四)常去門口、危險路段,需設置限速標牌和警示標牌。
(五)常去門口危險路段車速一般限速5KM/H。
(六)廠區道路應有明顯的人車分隔線。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蓋板齊全,坡度適當。
(八)照明燈布局合理,無照明盲區。
(九)室外消火栓應合理配置,且有明顯的漆色標志,其1M范圍內無障礙物。
第九條
車間環境
(一)車間實行定址擺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
(三)危險化學品要有專門的場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存放物品。
(五)產品擺放要整齊,平穩可靠。
(六)工具模具夾具存放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七)車間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八)車間照明采光要符合標準。
(九)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且靈敏可靠。
(十)設備布局合理,有安全隔離措施。
第十條
倉庫環境
(一)車行道,人行道寬度符合標準。
(二)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標準。
(四)消防設施齊全,且靈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擺放合理,且分門別類。
(六)危險品要有標識。
第四節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十二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十三條
環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職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職能部門車間都要積極參與,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第五節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生產計劃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執行董事批準后生效。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電力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促進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履行企業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規、神華集團和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結合電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明確了電廠環保管理的機構與職責、生產中環保技術監督管理、環保設備管理、環保設備運行管理、環保技改項目管理、技術指標管理、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環保設備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環保日常檢查與考核。
第三條
電廠的生產全過程必須依法保護環境,堅持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在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環保設施必須與電力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要堅持高標準、嚴格要求,使其能夠長期穩定有效地運轉。
第四條
環保設施包括電廠的脫硫、脫硝、除塵器、廢水處理裝置、灰場、煤場、煙囪和環保在線監測裝置等,完全納入環保管理和技術監督內容。
第五條
電廠的生產系統采用先進的檢測手段和科學的管理方法,使環保設施在良好狀態或允許的范圍內運行,防止超標排放及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
電廠生產采用新技術實現環保設施達標排放,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制定和實施污染防治規劃,減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廠。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八條
電廠環境保護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生產技術部,實行環境保護設備管理、環保運行管理和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考核制。生產技術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擬訂、分解與監督考核,技術改造工作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制定電廠的環保管理制度、技術標準;
(三)負責制定環保污染治理項目的技術方案、可研初審、立項審批工作和參加設計審查工作;
(四)負責環境保護技改項目的監管、實施、驗收工作;
(五)參加新建工程項目的環保設施“三同時”環保驗收工作;
(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參與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協調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與對外交流。
第九條
電廠應成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明確環境保護管理部門,配備環保專職管理人員。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地方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制上報并實施電廠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按時申報環境保護治理項目;
(三)根據電廠的實際情況編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四)組織實施政府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污染治理項目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推廣項目;
(五)負責完成電廠新建、改建、擴建電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方案政府審批,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三同時”工作;
(六)做好電廠的環境保護目標分解工作,組織開展環保技術監督,確保各類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七)做好環保設施運行管理、檢修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將脫硫、脫硝、除塵器等主要環保設施視為主設備對待;
(八)落實環保治理項目資金,積極申請各級政府部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國債資金;
(九)做好電廠環境污染事件、糾紛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環保設施監測工作,定期開展設備安全性評價;
(十一)按時報送各類統計及分析報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監督總結;每月按時填報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報表等內容;
(十二)組織環保設施消缺、維護檢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項目計劃及技術方案編制;
(十三)建立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臺帳、檢修技術記錄、環保減排臺賬以及各種原始技術資料、圖紙檔案等。
第三章新建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條
電力建設項目必須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編寫完成后由公司組織預審,通過后由建設單位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必須認真落實燃料品質分析的代表性,確保設計硫分、灰分等參數與實際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設計必須嚴格執行環保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落實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設計標準不能低于可研、環評要求。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環保設施的`選型和安裝要保證質量,符合工藝導則要求,使其性能達到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
在設計和施工階段環境保護內容有重大變更時,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設單位向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四條
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并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投產時應達到如下環保要求:
序號
項目要求
環保設施與主設備三同時率
監督檢查是否全部環保設施與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三同時率100%
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
(1)監督工程項目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達到設計要求,如不能達到時要協助發電企業查找原因,提出解決措施
(2)審查發電企業提出的解決方案并監督見證方案實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達標率100%
除塵效率
參與除塵器的選型,監督檢查除塵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煙塵排放達標,除塵效率不低于設計值,電場投運率不低于98%
脫硫、脫硝設施效率
參與脫硫脫硝設備的選型,監督檢查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達標,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要求,投運率大于96%
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效率
監督檢查廢水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廢水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污染物排放達標,廢水處理率100%,設施運轉率95%,污染物排放達標率100%
噪聲治理設施治理效率
監督檢查噪聲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噪聲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噪聲排放達標,廠界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灰渣處理設施與綜合利用
監督檢查灰渣處置和綜合利用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灰渣輸送儲存符合設計要求,綜合利用率達到先進水平。
8煤場防塵措施
監督擋風抑塵網、水噴淋裝置安裝
第十五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前,要做好生產準備工作,組織環保設施運行、檢修培訓工作,確保環保設施調試、投運正常;通過168小時后立即向環評審批的環保管理部門(國家環保部)上報試生產報告。
第十六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時,各項環境保護性能指標達到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環評批復要求,項目單位要在3個月內組織環保竣工驗收的監測工作,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由建設單位向公司申請預驗收,提供執行環保“三同時”總結、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煙氣連續監測系統聯網證明等,公司組織對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預驗收,經公司預驗收通過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門提請驗收。
第十七條
電力建設項目對外談判、簽訂合同,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招標文件中應有明確的環境保護條款;環保管理人員參加審核招標文件。環境保護項目投資應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條
重大技改項目涉及原工程環評重大變化的,要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可研報告和環評報告表(書),上報公司申請預審,預審通過后上報當地政府進行環評、可研審查。
第四章生產過程的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電力生產部年初下達環保設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環保設施運行檢修管理檢查,審批環保技改項目,跟蹤環保設備隱患治理;開展環保技術監督,調查污染事件;維護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
第二十條
電廠應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生產管理體系,依法履行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要求,落實環保管理機構,設置專職環保管理人員,編制年度環保工作計劃,明確國家與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與任務,提出環保控制措施,確保環保設施運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環保任務與環保考核指標。
第二十一條
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一)環保改造項目納入公司技改項目中,公司做好項目立項審批工作,對環保技改項目做好技術把關,并組織重大環保技改項目可研報告預審工作;
(二)電廠要做好環境保護治理項目申報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項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報告、項目建議書和論證工作,報公司立項審批。項目應明確負責人、完成時間、投資額和預期達到的環保效果;
(三)對公司批復的環保技改項目應按時啟動,落實資金,及時開展招投標工作,跟蹤督導環保改造項目進展,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工期和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項目完成并正常投運后3個月內,由電廠向公司申請驗收,重大環保改造項目一般應在3個月內通過公司驗收或后評估驗收;
(五)出現政府部門臨時提出的環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計劃中沒有項目計劃的,電廠要提供政府相關文件、增項申請報告和可研報告(脫硫、脫硝、灰場等大項目做環評報告)上報公司電力生產部,并履行可研審批、立項申請程序。
(六)重大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序號
項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環境影響評價
(1)委托有可研資質的單位編制工程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公司組織專家進行可研報告預審查。報告修改后報公司或國網公司審查立項。
(2)脫硫、脫硝、除塵器改造、廢水回收等大型環保技改項目要委托有環評資質的單位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程項目環評報告,并報環保部門審批。
(3)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報地方政府審批,取得項目備案證。
1.4.2工程環境保護設計
(1)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依據環境容量及影響評價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令、條例、標準和規定進行環境保護工程設計。
(2)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審核、修改,完成工程設計最終版。
(3)監督環境保護污染防治設計方案要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符合國標和地方標準。
(4)監督各種污染物防治措施齊全,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對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復循環利用。
(5)監督環保工程設備選型,符合節能環保要求。
1.4.3環保設施的安裝調試
(1)監督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建設、同時安裝、同時調試
(2)監督環保設施的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專業工程驗收規范,建立實施環保設備監造、檢驗、驗收的監督管理程序
(3)調試前,委托技術服務單位協助審查調試大綱和技術措施,監督調試過程的實施,各種設備運行效果符合環評要求、設計要求和出廠技術要求
1.4.4竣工驗收
(1)監督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建立環保設施聯動試運記錄和試運轉記錄
(2)項目通過168小時后向批準環評報告的環保部門上報試生產申請報告。
(3)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測試,驗收測試要求機組負荷大于額定負荷的80%,驗收測試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4)編制《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5)編制上報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并組織環保部門、公司參加現場驗收
第二十二條
主要環保指標管理
環保主要排放指標要做到廢水、廢氣各項污染物濃度達標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總量不超政府部門下達的總量要求;環保設施投運率、效率達到設計要求;灰渣綜合利用率逐年提高,達到公司下達的目標要求;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電廠主要環保指標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每月如實上報環保主要指標,對出現異常指標必須進行原因分析上報。
主要環保監控指標:
序號
指標分類
具體指標要求
環保設備投運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環保設備與主設備同步投運
(2)電除塵電場投運率>98%
(3)脫硫設施投運率>97%
(4)脫硝設施投運率>98%
(5)廢水處理設施投運率≥95%
(6)煙氣在線監測系統投運率99%
(7)灰場設施完好,不應發生污染糾紛
污染物排放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煙氣污染物處理率100%
(2)煙氣排放達標率100%
(3)廢水處理率100%
(4)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5)廠界及敏感點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6)廢水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7)廢氣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8)SO2、NO、煙塵排放績效滿足環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處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達到上級要求
(11)化學鍋爐清洗廢液排水的達標率100%
環境污染事故
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條
電廠應明確環保管理和環保信息報送人員,按規定要求及時、準確收集匯總環保上報數據和資料,及時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填報各項環保信息和實時數據。
第五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電廠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門及國神公司下達的環境保護考核目標的部門,進行通報、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0
本小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居民行為,提升環保意識,確保小區環境的整潔、美觀與可持續發展。制度涵蓋了垃圾分類、資源節約、綠化保護、噪音控制、污染防控等多個方面,旨在創建一個和諧宜居的生活環境。
內容概述:
1、垃圾分類:推行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類制度,規定投放時間和地點,鼓勵居民參與垃圾分類。
2、資源節約:提倡節水節電,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廣節能產品和技術,鼓勵居民參與節能減排活動。
3、綠化保護:禁止破壞小區公共綠地,定期進行綠化養護,鼓勵居民參與植樹護綠行動。
4、噪音控制:設定夜間靜音時段,限制大聲喧嘩、噪音設備的'使用,保障居民的安靜生活環境。
5、污染防控:嚴禁亂倒垃圾、污水,建立污染事件報告機制,及時處理環境污染問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選煤廠環境保護管理,達到“環保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5%,廠區噪音與污染物100%達標排放,生產廢水100%循環利用,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0”的環境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環保管理制度。
二、適應范圍及權限
1、本制度匯編適用于選煤廠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名詞術語
①環境保護: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破壞,以求保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產,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
②環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③環境管理:是指在環境容量的允許下,以環境科學理論為基礎、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對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
④環境監測: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⑤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3、本制度歸口管理單位是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配合。在技術廠長的領導下,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第二章、環境保護工作制度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全面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并結合選煤廠環境保護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制。
二、適用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級、各崗位人員。
廠級、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選煤廠、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選煤廠、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廠長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廠長授權環保領導小組管理環保工作。技術部是選煤廠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三、環保機構
設立以廠長為首、各部門、車間領導組成的環保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選煤廠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長:廠長、支部書記
常務副組長:副廠長(分管技術)
副組長:副廠長(分管安全)副廠長(分管生產)
副廠長(分管機電)副廠長(分管后勤)
成員:技術部、調度室、安全部、采供組、各車間、班組負責人
四、選煤廠各級領導環保職責
1、組長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把環境保護列入選煤廠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
②了解選煤廠的主要排污情況及所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宏觀控制選煤廠環保的發展方向。
③負責健全環境保護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環境管理員,督促檢查各部門負責人抓好環境管理工作。
④負責組織環保制度、環保規劃和環保目標(包括污染物減排目標)的制定。
⑤保證環保資金落實到位。
2、常務副組長職責
①分管環境管理的副廠長是選煤廠環境保護的直接責任人,熟知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地方的環保要求,負責領導選煤廠環境保護工作。
②了解選煤廠的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產污環節、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以及選煤廠排污情況,支持和指導技術部開展環保工作。
③負責組織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環保規章制度、環保部門管理要求。組織制定、修訂選煤廠環保規章制度,分解環保目標。
④組織開展環保技術交流,推廣實施環保先進技術和經驗,協調選煤廠與上級環保部門的工作。
⑤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3、其他副組長職責
①對分管職能部門及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②按職責分工做好分管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檢查、考核。
③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4、各車間部門負責人環保職責
①各部門及車間負責人為本部門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組織制定和落實所管轄范圍內的環境管理制度、環保設備設施操作規程,負責解決所管轄范圍內環境保護方面出現的問題和環境事故隱患。
③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
④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臺賬和記錄。
⑤采供負責人在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采購、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時,應有相應的節能、降耗、減排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
⑥調度室(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配合古城煤礦負責協助選煤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安全環境保護部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時的應急救援。
⑦技術部負責人負責環境技術措施項目、環境檢測、環境事故隱患整改等費用的投入。
⑧技術部負責人根據國家下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文件要求,需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落實環保責任制度,將除塵、降噪等環保設施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在組織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時,按照環保“三同時”制度,保證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⑨采供組負責人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應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各種環境管理規定。
⑩污水處理站負責人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藝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負責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及污水處理過程中相關運行記錄、廢水檢測記錄。
5、班組組長環保職責
①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貫徹執行選煤廠及部門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③參與本班組環境因素的辨識及環境因素的控制管理。
④加強本班組環保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不得無故停開、閑置,并做好運行臺賬、記錄。
⑤負責本班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記錄。
五、環保部門和其他部門職責
1、技術部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動了解熟悉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要求,負責組織選煤廠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工作。
②監督檢查選煤廠環保設備設施運行情況,保證正常運行,臺賬和記錄規范。
③監督檢查選煤廠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保證選煤廠危險廢物的儲存、轉移手續齊全,記錄規范。
④組織選煤廠環境內部監測和委外監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及時完成各項報表統計和上報。
⑤組織選煤廠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
2、專職(兼職)環境管理員職責
①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選煤廠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污染減排計劃實施和工作技術支持,協助污染減排核查工作。
③貫徹執行選煤廠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④負責檢查選煤廠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設施的運轉情況,監督各環保操作崗位的工作。
⑤負責檢查并掌握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情況。
⑥負責向技術部報告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接受技術部的指導和監督,并配合技術部監督檢查。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3、調度室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選煤廠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等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選煤廠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4、后勤和銷售環境保護職責
①建立健全辦公樓、宿舍、食堂和生活功能區(簡稱公共區域)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創造優良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③負責公共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并及時報告選煤廠安全環境保護部。
5、生產車間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本單位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負設備專業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污水處理設施、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方面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本車間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⑤定期組織召開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治理工作會議,總結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并實施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
⑥組織制定、實施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培訓和考試,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環保責任意識和操作水平。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6、其他部門環境保護職責
①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把環境保護內容列入工作范疇,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實施。
②負責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定期組織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環境意識和環境法制觀念。
③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保障環保設施正常、有效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實現環保目標。根據國家法律及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選煤廠實際,特制定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二、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車間、部門。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考核的歸口管理,會同選煤廠綜合辦公室對選煤廠范圍內的環境管理運行和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提出考核意見,實施考核。
2、其它管理部門均可對安全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環境風險考核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3、其它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活動的管理,接受安全環境保護部對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對本部門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考核。
四、定義
“異常排污”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環保設備停運排污、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理不當,以及各種有害污染物嚴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響環境的情況。
“環境污染事故”是在生產過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當、工藝控制、設備裝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選煤廠內部環境和周邊環境污染的事故。
“現場管理”這里是指用科學的標準和方法對生產現場各生產要素,包括人、機(設備、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檢測方法)、環(環境)、信(信息)等進行合理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結合狀態,以達到優質、高效、清潔、均衡、環保、文明生產的目的。
五、考核項目及內容
考核項目為綜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監督、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異常排污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和上級管理部門督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罰款。
七、考核辦法
1、綜合管理考核
①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及時、認真填寫各項環保臺賬,技術部進行定期檢查,臺賬記錄不符合要求,對該部門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②各部門、車間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現場管理體系,按照選煤廠的管理制度,開展生產現場規范化管理工作,有技術部進行檢查,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對該部門當班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③各車間、部門應定期開展環境隱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隱患排查制度,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五落實”整改,確保環境安全達標。
④各車間、部門對各自包干區域的綠化帶、裸露地面負有保護職責。如發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土壤,視受污染面積大小,處罰責任部門200—1000元,并由責任部門負責恢復土壤和綠化,受污染的土填應有責任部門申報廠長批準后做危廢處理。
⑤選煤廠或上級管理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環保問題,需由技術部下達“環保隱患整改通知單”,經分管廠長批準后下發責任部門,責任部門需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部門罰款100—500元。
2、污染物排放考核
①廢水排放考核
a各生產車間、部門負責人必須提高環保認知,嚴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嚴禁有長流水行為,發現一次罰責任部門、車間100元。
b調度室對選煤廠生產廢水的產生、收集和輸送負有主管責任,因生產行為不當造成廢水超標排放或環境污染的,罰款100—1000元。
②廢氣排放考核
a車間應加強對生產設備和廢氣治理設施的巡檢,對生產廢氣的排放進行嚴格控制,除突發情況外廢氣不得隨意直排。發現直排一次,對責任車間罰款100—500元。
b生產車間作為產污單位,應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確保責任區域內廢氣達標排放,廢氣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環保主管部門檢測超標并造成重大影響的,對該生產車間罰款200—2000元。
c車間應加強工藝控制,做好設備、設施的保養工作。因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環境污染事件的,對設備、設施責任人處50—500元罰款。
3、環保設施運行情況考核
①車間應安排人員做好環保設備、設施的運行巡檢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寫巡檢記錄,確保設備、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檢或記錄填寫不規范,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②環保設備、設施發現異常,所在車間必須及時組織檢修,并向選煤廠領導和技術部匯報。內部力量不能處理的,請示選煤廠領導外協處置。對環保設備設施的異常情況不予以積極處置造成惡劣影響,對責任車間罰款200—1000元。
4、異常排污考核
①如遇到生產異常情況需要異常排污時,寫明異常排污的應急措施,及時通知調度室、技術部,并報廠長批準。
②因環保設備檢修或因故處理能力不足,車間無法迅速落實停產而需要臨時超標排污的,車間需提前一天向選煤廠技術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異常排污申請單”,經廠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③如遇到降水天氣,根據降水輕度對10—15分鐘的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后期雨水可直接從雨水系統外排,雨水收集池人員對外排雨水情況負責,有技術部進行監督。
第四章、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選煤廠的環境風險管理,嚴格落實本選煤廠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預防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選煤廠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實行定期(專項、季節、節假日等隱患檢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隱患排查)的隱患排查,及時根據隱患產生的原因,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主要從以下幾點進行環境風險排查:
1、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
2、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的安全狀況;
3、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4、現場生產管理或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
四、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查找原因,及時整改,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五、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六、其他各部門及人員對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選煤廠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七、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八、對于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等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九、對需要整改的環境隱患問題,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十、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對所排查的隱患問題,要有隱患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要存檔備案。(備注:根據本選煤廠實際情況,本選煤廠的環境隱患排查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并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一并管理。)
十二、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要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
十三、對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隱患問題都要做為下次排查的重點。
十四、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十五、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致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選煤廠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選煤廠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三、職責
1、安全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2、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選煤廠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四、一般規定
1、凡新來選煤廠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選煤廠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選煤廠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兩次環保教育培訓。
2、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3、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六章、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廢水、廢氣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廢水、廢氣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環保設備巡檢管理。
三、職責
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2、組長、副組長、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及各車間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技術部每月組織對選煤廠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4、車間主任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5、技術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四、一般規定
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技術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選煤廠領導審批實施。
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部、調度室口頭匯報。
7、機修車間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選煤廠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9、倉庫負責倉庫現場的管理。運輸車輛運往選煤廠產品,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揚塵污染。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2
第一條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負責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控制;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條項目部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條物資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資部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2、項目部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3、壓力管道、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作業后的排放,項目部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條噪聲控制
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制定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等所產生的噪聲控制措施,施工現場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有條件的施工區域利用綠化地降低噪聲。
5、進入辦公區、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6、壓力管道、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第八條大氣污染控制
1、禁止焚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第九條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第十條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1、車輛限速行駛。
2、路面灑水。
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第十二條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第十三條設備基礎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第十四條項目部在施工中的產生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統一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08-16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28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09
【經典】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08-11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熱)10-14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通用】11-14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熱門)08-16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匯編(15篇)08-11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集合15篇]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