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熱門)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是企業確保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遵循環保法規,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的重要規定。它涵蓋施工前的規劃、施工過程中的管理、施工結束后的恢復等多個環節,旨在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社區和諧,以及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感。
內容概述:
1、前期評估:對施工場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識別可能的環境風險,制定預防措施。
2、施工規劃:制定環保施工方案,包括廢棄物處理、噪音控制、水土保持等。
3、現場管理:設立環保監督崗位,執行環保標準,定期檢查施工活動對環境的影響。
4、培訓與教育:對施工人員進行環保知識培訓,提高環保意識。
5、應急響應:建立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快速應對環境突發事件。
6、后期恢復:施工結束后,進行場地恢復,確保環境質量達到或優于施工前狀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資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又要切實加強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環境保護工作,首先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把環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緊繃環境保護這根弦,認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對公司的環保工作負全責。
二、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三、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四、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及崗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環境保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辦公室主任兼職環境保護干事,負責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切實做到環保無小事,事事有落實。
六、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措施,生產、拆解、儲存等重點區域要定期檢查,防止有重金屬及其它污染物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
七、環境保護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環保意識,經常檢查、督促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清理,消除隱患。
八、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關環境保護的義務。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公司安全環保部門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確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產、生活、辦公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環境,保障員工和相關區域的民眾健康,不斷提高環境績效,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環境保護的管理和施工生產、辦公、生活中產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資源能源的利用。
3. 編制依據
GB/T24001-20xx 《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xx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
公司《管理手冊》(A版)
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4. 職業與權限
生產副總經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實施。
技術質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門,負責對本公司在施工生產、辦公、生活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的控制和資源能源的利用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是本制度的相關部門,負責在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對污染物的控制和資源能源的利用實施指導、監督和檢查。
項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對本項目部產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實施控制和管理。
5. 管理要求
施工準備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應包括環境保護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單獨制定環境保護方案和措施。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確定項目重要環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體執行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項目部應明確項目環境保護負責人及其崗位職責。
項目部應依據本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方案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配備和設置環境保護的相關設施。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申報登記,辦理相關排污許可證。
污染物控制
污水、廢水排放管理
(1)污水、廢水分類:
a. 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廁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 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攪拌,砌體濕潤、水磨石施工、裝飾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樁施工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水。
(2)污水、廢水排放的控制標準:
污水、廢水排放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的規定。
(3)污水、廢水排放控制措施
a. 施工現場應在適當的位置如混凝土攪拌站、砂漿攪拌站、洗車點等處設置排水溝和沉淀池,施工污水應有組織地排入沉淀池,經深沉并檢測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河流,并盡可能二次利用,節約水資源。
b. 基坑噴錨支護、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樁、人工挖孔樁、水磨石等施工時,應在適當的地點設置深沉池,排放的廢水必須排放深沉池內,經二次深淀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設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 項目部應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對排放的污水,進行 ph 值檢測并形成記錄,一旦發現超標,必須采取相應措施。
d. 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沉淀池、排水管溝等進行清理,確保污水排放暢通,沉淀有效。
e. 食堂必須設隔池池,并定期進行清理。
f. 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廁所必須設化糞池,化糞池應做防滲處理。化糞池內糞便等污染物應委托環保部門定期抽排,并與其簽訂協議。禁止將化糞池糞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廢棄物管理
(1)廢棄物分類:
a. 有毒有害廢棄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劑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廢舊的色帶、復寫紙、碳粉、醫療垃圾、墨盒、廢電池、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料等;
b. 無毒無害廢棄物。包括:鋼筋頭、木料頭、PVC管頭、書籍、報紙、紙張、包裝箱(盒)、白色垃圾、煙蒂、煙灰、茶葉渣、泔水等。
(2)廢棄物控制措施
a. 項目部管理人員應對有有關操作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含廢棄物控制的相關要求。
b. 對廢棄物的管理應從源頭做起,堅持最水化的原則,方法得當、合理用材、杜絕浪費,主要從以下幾個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藝改革,達到最大限度節約資源,如:合理劃分流水段;強化模板施工控制,從而最大范圍減少室內抹灰;加強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實行限額領料制度,加強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澆筑混凝土時脹模、跑模。
(d)澆筑混凝土時入料準確,防止隨意遺撒,要嚴格控制混凝土標高,防止超高。
(e)鋼筋翻樣要合理,下料遵循先長后短的原則,料頭合理利用。
(f)木材合理利用,杜絕長料短用。
(g)周轉材料及時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隨時清理落地地灰,堅持當日材料當日用完。
(i)產品的包裝,應當供貨方回收或及時回收處理。
(j)其他可減少廢物物的措施。
c. 可回收各類包裝袋和鋼筋下腳料、盒、張紙等應分別存放,做好標識,統一處理。
d. 建筑垃圾的控制
應加強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對于碎石類、土石方類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鋪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封閉式垃圾容器,施工場地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并收集到現場封閉式垃圾站,由有資格的清運供方進行清運。
c. 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部門進行處置。
噪聲控制
(1)噪聲產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施工機械和機具:如挖掘機、運輸車、上料鏟車、空壓機、氣泵、混凝土輸送泵、混凝土振搗捧、蛙式打夯機、木工機具、打樁機及石材切割機等大噪聲機具等;
b. 施工活動:模板加固、鋼模板修理、野蠻裝卸、物體撞擊、人為大聲喊叫等;
c. 活動地點:攪拌機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業面及其它產生高噪音的作業場所。
(2)噪聲控制的標準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噪音控制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xx的規定,即:晝間不得超過70dB,夜間不得超過55dB。
(3)噪聲控制措施
a. 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應識別可能產生的噪聲源,在地有關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噪聲防治的措施。
b. 在布置施工現場時,應盡量將強噪聲設備設置在遠離民民區的一側,并采取降低噪聲措施。
c. 防噪設施使用前應進行驗收,使用過程中由專項負責人對其有效性進行監督維護;
d. 施工機械必須按《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驗收、維護和保養,保證施工機械的正常運轉和傳動部們的平穩運行,機械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e. 塔吊信號工應采用無線對講機通話。
f. 模板拆除時,禁止猛烈砸擊,鋼模板修理埋要遠離民民區。
g. 使用混凝土輸送泵時,應將泵管(尤其在轉彎處)固定牢靠,不得高速運行;優先選用環保型振搗棒,振搗時防止空轉,盡量避免觸振鋼筋和模板。
h. 裝卸貨物時要輕拿輕放,避免產生強噪聲。
i. 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時,場界噪聲超過55dB的工序嚴禁施工;但重點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夜間工的,必須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取得合法的夜間施工手續,且在工地門口豎立“夜間施工告示牌”。
j. 攪拌機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須進行封閉,盡量使用隔聲、吸音材料。
k. 攪拌機棚和木工棚內的操作人員,大理石、花崗巖、瓷磚的切割操作人員以及其他處于噪聲值大于85dB環境中的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防護耳罩,且連續工作不得超過4h,超過4h需進行休息。
i. 辦公區、生活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嚴禁人員大聲喧嘩,電視、音響不能音量過大。
n. 在噪聲敏感區施工時,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場界噪聲進行監測,超標時應采取降噪措施。
揚塵控制
(1)揚塵的分類:
a. 金屬塵:包括金屬物除銹,電焊、氧焊、氬弧焊、碰焊等焊接所產生的粉塵;
b. 水泥塵: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運、儲存、砼自攪拌過程中產生的粉塵;
c. 木屑塵:刨、鋸木料、夾板等產生的粉塵;
d. 土揚塵:基坑開挖土塵、道路土塵、砂石塵、裝飾面磚切割、落地灰土塵等。
(2)揚塵控制措施
a. 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在地有關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揚塵控制措施要求。
b. 施工現場非作業區應達到目測無揚塵的要求。項目部對現場易飛揚物質應采取有效措施,如曬水、地面硬化、圍檔、密網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
c. 施工現場主要通道要進行硬化處理,其他裸露地表盡量進行硬化或綠化,適時灑水降塵;施工現場的辦公區和生活區應當適當進行綠化和美化。
d. 土方施工階段,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達到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不擴散到場區外。
e. 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采取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應設置洗車槽;
f.結構施工、安裝裝飾裝修階段,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對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采取覆蓋措施;對粉末狀材料應封閉存放;場區內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運應有降塵措施,如覆蓋、灑水等;機械剔鑿作業時可用局部遮擋、掩蓋、水淋等防護措施;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垃圾應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或采用容器吊運。
g. 現場自攪拌混凝土時,應地攪拌站進行圍擋或封閉等降塵措施,并對水泥、砂、石等進行覆蓋。
h. 裝飾面磚、磚砌體等的切割作業應安排在室內進行,邊切割邊放水降塵。
i. 木料、夾板的刨鋸作業應在封閉的木工間內操作,必要時操作人員須戴好防塵口罩。
j. 在室外用除銹機進行鋼筋除銹作業時,應將除銹機用機罩封閉,防止鐵銹隨風飛揚。
k. 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時,先適量曬水降塵后,再用容器盛裝清運,清運時嚴密覆蓋、防止遺灑,嚴禁高空拋擲。
l. 施工現場道路清掃和樓層清掃前應灑水降塵,防止二次污染。
m. 食堂油煙排放出口應設檔板,炊事爐灶應使用清潔燃料,防止污染周圍社區。
n. 施工現場嚴禁焚燒產生煙塵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廢舊輪胎、橡膠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腳料等。
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產生主要是指電焊機發出的弧光、夜間施工的強光。
(2)應統一現場照明燈具的規格,使用之前配備定向式可拆除燈罩,便于夜間照明只照射施工區而不致影響周圍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人員穿著長衣、封領、封袖、長褲、皮鞋,工地避開人員集中時焊接。
材料與資源利用
材料節約
a. 圖紙會審時,應審核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的`內容,達到材料損耗率比定額損耗率降低。
b. 根據施工進度、庫存情況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購、進場時間和批次,減少庫存。
c. 現場材料堆放有序,儲存環境適當,措施得當。保管制度健全,責任落實。
d. 材料運輸工具適宜,裝卸方法得當,防止損壞和遺灑。根據現場平面布置情況就近裝載,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
e. 采取技術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腳手架等的周轉次數。
f. 優化安裝工程的預留、預埋、管線路徑等方案。
g. 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準確計算采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過程中動態控制;推廣使用高強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消耗;優化鋼筋配料和鋼構件下料方案,鋼筋及鋼結構制作前應對下料單及樣品進行復核,無誤后可批量下料;優化鋼結構制作和安裝方法,減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周轉材料
a. 應選用耐用、維護與拆卸方便的周轉材料和機具;模板應以節約自然資源為原則,推廣使用定型鋼模、鋼框竹模、竹膠板;施工前應對模板工程的方案進行優化;優化高層建筑的外腳手架方案,采用整體提升、分段懸挑等方案。
b. 現場辦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轉式活動房;現場圍檔應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圍墻,或采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圍檔封閉。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a. 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進的節水施工工藝;施工現場噴灑路面、綠化澆灌不宜使用市政自來水;現場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應采取有效的節水措施,嚴禁無措施澆水養護混凝土。
b. 施工現場供水管網應根據用水量設計布置,管徑合理、管路簡捷,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管網和用水器具的漏損。
c. 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用水宜設立循環用水裝置。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生活用水采用節水系統和節水器具,提高節水器具配置比率。項目臨時用水應使用節水型產品,安裝計量裝置,采用針對性的節水措施。
d. 處于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宜優先采用地下水作為混凝土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節能措施
a. 制訂合理施工能耗指標,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 優先使用國家、行業推薦的節能、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機具。
c. 施工現場分別設定生產、生活、辦公和施工設備的用電控制指標,定期進行計量、核算、對比分析,并有預防與糾正措施。
d.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工作面,以減少作業區域的機具數量,相鄰作業區充分利用共有的機具資源。安排施工工藝時,應優先考慮耗用電能的或其它能耗較少的施工工藝。避免設備額定功率遠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負荷使用設備的現象。
e. 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時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使機械設備保持低耗、高效的狀態。選擇功率與負載相匹配的施工機械設備,避免大功率施工機械設備低負載長時間運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種機械的使用率和滿載率,降低各種設備的單位耗能。
f. 施工用電及照明。臨時用電優先選用節能燈具,臨時線路合理設計、布置,臨電設備宜采用自動控制裝置。采用聲控、光控等節能照明燈具。
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
a. 節地措施
應根據施工規模及現場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臨時設施,如臨時加工廠、現場作業棚及材料堆場、辦公生活設施等的占地指標。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緊湊,在滿足環境、職業健康與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廢棄地和死角。
b. 臨時用地保護
應對深基坑施工方案進行優化,減少土方開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土地的擾動,保護周邊自然生態環境;紅線外臨時占地應盡量使用荒地、廢地,少占用農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時對紅線外占地恢復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c. 施工總平面布置
1)施工總平面布置應做到科學、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為施工服務。
2)施工現場攪拌站、倉庫、加工廠、作業棚、材料堆場等布置應盡量靠近已有交通線路或即將修建的正式或臨時交通線路,縮短運輸距離。
3)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應采用經濟、美觀、占地面積小、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且適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動態調整的輕鋼活動板房等標準化裝配式結構。生活區與生產區應分開布置,并設置分隔設施。
4)施工現場圍墻宜采用連續封閉的輕鋼結構預制裝配式活動圍擋,減少建筑垃圾,保護土地。
5)臨時設施布置應注意遠近結合(本期工程與下期工程),減少和避免大量臨時建筑拆遷和場地搬遷。
環境保護緊急情況管理
環境保護管理過程中出現緊急情況時,執行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6. 支持性文件
《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環境與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管理制度》
《物資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制度》
7. 記錄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記錄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一、環境保護基本要求
(一)基本規定
1.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
2,施工現場應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并保證有效運行。
3.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4.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二)防治大氣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
3.施工現場應有專人負責環保工作,配備相應的灑水設備,及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
4.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5.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施工現場土方應集中堆放,采取覆蓋或固化等措施。
6.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鯉干凈,不得將泥沙帶出現場。
7.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
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8.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混凝土澆注量超過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的機棚必須封閉,并配備有效的降塵防塵裝置。
9.施工現場使用的熱水鍋爐、炊事爐灶及冬施取暖鍋爐等必須使用清潔燃料。施工機械、車輛尾氣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
10.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有關規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攪拌機前臺、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當設置沉淀池,廢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網,經二次沉淀后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2.現場存放油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體。
3.施工現場設置的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聲污染
1.施工現場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施工現場的電鋸、電刨、攪拌機、固定式混凝土輸送泵、大型空氣壓縮機等強噪聲設備應搭設封閉式機棚,并盡可能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以減少噪聲污染。
3.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
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并公布了施工期限。
4.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應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噪聲,可采用隔音布、低噪聲振搗棒等方法。
5.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進行嚴格控制。承擔夜間材料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6.施工現場應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二、環境衛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
2.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中,定期滅蠅,及時清運。
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采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并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內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m,應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鋪,每人床鋪占有面積不小于2m2,床鋪被褥干凈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
5.生活區內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閱覽室、娛樂場所。
6.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廁所墻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7.嚴禁隨地大小便。
8.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并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間內墻應抹灰,屋頂不得吸附灰塵,應有水泥抹面鍋臺、地面,必須設排風設施。
操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櫥。
庫房內應有存放各種作料和副食的密閉器皿,有距墻距地面大于20cm的糧食存放臺。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裝修食堂。
10.食堂內外整潔衛生,炊具干凈,無腐爛變質食品,生熟食品分開加工保管,食品有遮蓋,應有滅蠅滅鼠滅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間和倉庫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13.嚴禁購買無證、無照商販食品,嚴禁食用變質食物。
14.施工現場應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現場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
16.施工現場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17.現場工人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是病源攜帶者,應予以及時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衛生防疫部門證明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18.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做職業健康檢查。
19.施工現場應制定暑期防暑降溫措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確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產、生活、辦公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環境,保障員工和相關區域的民眾健康,不斷提高環境績效,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環境保護的管理和施工生產、辦公、生活中產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資源能源的利用。
3.編制依據
3.1 GB/T-20xx《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 GB/T-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3.3公司《管理手冊》(A版) 3.4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4.職業與權限
4.1生產副總經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實施。
4.2技術質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分,負責對本公司在施工生產、辦公、生活等過程當中發生的凈化物的掌握和資源能源的利用進行指導、監視、搜檢。
4.3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是本制度的相關部門,負責在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對污染物的控制和資源能源的利用實施指導、監督和檢查。
4.4項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體實施部分,負責對本工程部發生的凈化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實施掌握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施工準備
5.1.1工程工程開工前,工程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想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應包括環境保護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單獨制定環境保護方案和措施。
5.1.2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確定項目重要環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體執行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5.1.3項目部應明確項目環境保護負責人及其崗位職責。
5.1.4工程部應依據本工程環境保護管理方案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配備和設置環境保護的相關辦法。
5.1.5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申報登記,辦理相關排污許可證。
5.2污染物控制
5.2.1污水、廢水排放管理
(1)污水、廢水分類: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廁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攪拌,砌體濕潤、水磨石施工、裝飾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樁施工等過程當中發生的污水。
(2)污水、廢水排放的掌握標準:
污水、廢水排放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的規定。
(3)污水、廢水排放掌握措施
a.施工現場應在適當的位置如混凝土攪拌站、砂漿攪拌站、洗車點等處設置排水溝和沉淀池,施工污水應有組織地排入沉淀池,經深沉并檢測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河流,并盡可能二次利用,節約水資源。
b.基坑噴錨支護、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樁、人工挖孔樁、水磨石等施工時,應在適當的地點設置深沉池,排放的廢水必須排放深沉池內,經二次深淀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設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工程部應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對排放的污水,進行ph值檢測并形成記錄,一旦發現超標,必須采納響應措施。
d.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沉淀池、排水管溝等進行清理,確保污水排放暢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須設隔池池,并定期進行清理。
f.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廁所必須設化糞池,化糞池應做防滲處理。化糞池內糞便等污染物應委托環保部門定期抽排,并與其簽訂協議。禁止將化糞池糞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5.2.2燒毀物管理
(1)廢棄物分類:
a.有毒有害廢棄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劑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廢舊的色帶、復寫紙、碳粉、醫療垃圾、墨盒、廢電池、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料等;
b.無毒無害廢棄物。包括:鋼筋頭、木料頭、PVC管頭、書籍、報紙、紙張、包裝箱(盒)、白色垃圾、煙蒂、煙灰、茶葉渣、泔水等。
(2)廢棄物控制措施
a.項目部管理人員應對有有關操作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含廢棄物控制的相關要求。
b.對廢棄物的管理應從源頭做起,堅持最水化的原則,方法得當、合理用材、杜絕浪費,主要從以下幾個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藝改革,達到最大限度節約資源,如:合理劃分流水段;強化模板施工控制,從而最大范圍減少室內抹灰;加強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實行限額領料制度,加強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澆筑混凝土時脹模、跑模。
(d)澆筑混凝土時入料準確,防止隨意遺撒,要嚴格掌握混凝土標高,防止超高。
(e)鋼筋翻樣要公道,下料遵循先長后短的原則,料頭公道利用。
(f)木材公道利用,杜絕長料短用。
(g)周轉材料及時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隨時清理落地地灰,堅持當日材料當日用完。
(i)產品的包裝,應當供貨方回收或及時回收處理。
(j)其他可減少廢物物的措施。
c.可回收各類包裝袋和鋼筋下腳料、盒、張紙等應分別存放,做好標識,統一處理。
d.建筑垃圾的控制應加強建筑渣滓的回收再利用,對于碎石類、土石方類建筑渣滓,可采用地基填埋、鋪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封閉式渣滓,施工園地生活渣滓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對建筑渣滓進行分類,并收集到現場封閉式渣滓站,由有資歷的清運供方進行清運。
e.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部門進行處置。
5.2.3噪聲控制
(1)噪聲產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施工機械和機具:如挖掘機、運輸車、上料鏟車、空壓機、氣泵、混凝土輸送泵、混凝土振搗捧、蛙式打夯機、木工機具、打樁機及石材切割機等大噪聲機具等;
b.施工活動:模板加固、鋼模板修理、野蠻裝卸、物體撞擊、人為大聲喊叫等;
c.舉動地點:攪拌機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業面及其它發生高噪音的作業場所。
(2)噪聲掌握的標準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噪音控制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0xx的規定,即:晝間不得超過70dB,夜間不得超過55dB。
(3)噪聲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職員應識別可能發生的噪聲源,在地有關操作職員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噪聲防治的措施。
b.在布置施工現場時,應盡量將強噪聲設備設置在遠離民民區的一側,并采納降低噪聲措施。
c.防噪設施使用前應進行驗收,使用過程中由專項負責人對其有效性進行監督維護;
d.施工機械必須按《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驗收、維護和保養,保證施工機械的正常運轉和傳動部們的'平穩運行,機械操作職員應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e.塔吊信號工應采用無線對講機通話。
f.模板拆除時,禁止猛烈砸擊,鋼模板修理埋要遠離民民區。
g.使用混凝土輸送泵時,應將泵管(尤其在轉彎處)固定牢靠,不得高速運行;優先選用環保型振搗棒,振搗時防止空轉,盡量避免觸振鋼筋和模板。
h.裝卸貨物時要輕拿輕放,制止發生強噪聲。
i.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時,場界噪聲超過55dB的工序嚴禁施工;但重點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夜間工的,必須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取得合法的夜間施工手續,且在工地門口豎立“夜間施工告示牌”。
j.攪拌機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須進行封閉,盡量使用隔聲、吸音材料。
k.攪拌機棚和木工棚內的操作人員,大理石、花崗巖、瓷磚的切割操作人員以及其他處于噪聲值大于85dB環境中的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防護耳罩,且連續工作不得超過4h,超過4h需進行休息。
i.辦公區、生活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嚴禁職員高聲喧嘩,電視、音響不能音量過大。
n.在噪聲敏感區施工時,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場界噪聲進行監測,超標時應采取降噪措施。
5.2.4揚塵掌握
(1)揚塵的分類:
a.金屬塵:包括金屬物除銹,電焊、氧焊、氬弧焊、碰焊等焊接所產生的粉塵;
b.水泥塵: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運、儲存、砼自攪拌過程當中發生的粉塵;
c.木屑塵:刨、鋸木料、夾板等發生的粉塵;
d.土揚塵:基坑開挖土塵、道路土塵、砂石塵、裝飾面磚切割、落地灰土塵等。
(2)揚塵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職員在地有關操作職員進行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揚塵掌握措施要求。
b.施工現場非作業區應達到目測無揚塵的要求。項目部對現場易飛揚物質應采取有效措施,如曬水、地面硬化、圍檔、密網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
c.施工現場主要通道要進行軟化處理,其他裸露地表盡量進行軟化或綠化,合時灑水降塵;施工現場的辦公區和生活區應當適當進行綠化和美化。
d.土方施工階段,采納灑水、掩蓋等措施,到達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1.5m,不擴散到場區外。
e.輸送土方、渣滓、設備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采納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應設置洗車槽;
f.結構施工、安裝裝飾裝修階段,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0.5m。對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采取覆蓋措施;對粉末狀材料應封閉存放;場區內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運應有降塵措施,如覆蓋、灑水等;機械剔鑿作業時可用局部遮擋、掩蓋、水淋等防護措施;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垃圾應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或采用吊運。
g.現場自攪拌混凝土時,應地攪拌站進行圍擋或封閉等降塵措施,并對水泥、砂、石等進行覆蓋。
h.裝飾面磚、磚砌體等的切割作業應安排在室內進行,邊切割邊放水降塵。
i.木料、夾板的刨鋸作業應在封閉的木工間內操作,必要時操作人員須戴好防塵口罩。
j.在室外用除銹機進行鋼筋除銹作業時,應將除銹機用機罩封閉,防止鐵銹隨風飛揚。
k.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時,先適量曬水降塵后,再用盛裝清運,清運時嚴密覆蓋、防止遺灑,嚴禁高空拋擲。
l.施工現場道路清掃和樓層清掃前應灑水降塵,防止二次污染。
m.食堂油煙排放出口應設檔板,炊事爐灶應使用清潔燃料,防止污染周圍社區。
n.施工現場嚴禁焚燒產生煙塵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廢舊輪胎、橡膠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腳料等。
5.2.5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產生主要是指電焊機發出的弧光、夜間施工的強光。
(2)應統一現場照明燈具的規格,使用之前配備定向式可拆除燈罩,便于夜間照明只照射施工區而不致影響周圍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職員穿著長衣、封領、封袖、長褲、皮鞋,工地避開職員集中時焊接。
5.3材料與資源利用
5.3.1材料節約
a.圖紙會審時,應審核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的內容,達到材料損耗率比定額損耗率降低。
b.根據施工進度、庫存情況等公道放置材料的采購、進場時間和批次,減少庫存。
c.現場材料堆放有序,儲存環境適當,措施得當。保管制度健全,責任落實。
d.材料運輸工具適宜,裝卸方法得當,防止損壞和遺灑。根據現場平面布置情況就近裝載,制止和減少二次搬運。
e.采納技術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腳手架等的周轉次數。
f.優化安裝工程的預留、預埋、管線路徑等方案。
g.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準確計算采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過程中動態控制;推廣使用高強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消耗;優化鋼筋配料和鋼構件下料方案,鋼筋及鋼結構制作前應對下料單及樣品進行復核,無誤后可批量下料;優化鋼結構制作和安裝方法,減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5.3.2周轉材料
a.應選用耐用、維護與拆卸方便的周轉材料和機具;模板應以節約自然資源為原則,推廣使用定型鋼模、鋼框竹模、竹膠板;施工前應對模板工程的方案進行優化;優化高層建筑的外腳手架方案,采用整體提升、分段懸挑等方案。
b.現場辦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轉式活動房;現場圍檔應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圍墻,或采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圍檔封閉。
5.3.3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a.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進的節水施工工藝;施工現場噴灑路面、綠化澆灌不宜使用市政自來水;現場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應采納有效的節水措施,嚴禁無措施澆水養護混凝土。
b.施工現場供水管網應根據用水量設想布置,管徑公道、管路簡捷,采納有效措施減少管網和用水器具的漏損。
c.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用水宜設立循環用水裝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生活用水采用節水系統和節水器具,提高節水器具配置比率。工程姑且用水應使用節水型產品,安裝計量裝配,采用針對性的節水措施。
d.處于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宜優先采用地下水作為混凝土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5.3.4節能措施
a.制訂公道施工能耗指標,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優先使用國家、行業推薦的節能、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機具。
c.施工現場分別設定生產、生活、辦公和施工設備的用電控制指標,定期進行計量、核算、對比分析,并有預防與糾正措施。
d.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工作面,以減少作業區域的機具數量,相鄰作業區充分利用共有的機具資源。安排施工工藝時,應優先考慮耗用電能的或其它能耗較少的施工工藝。避免設備額定功率遠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負荷使用設備的現象。
e.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時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使機械設備保持低耗、高效的狀態。選擇功率與負載相匹配的施工機械設備,避免大功率施工機械設備低負載長時間運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種機械的使用率和滿載率,降低各種設備的單位耗能。
f.施工用電及照明。臨時用電優先選用節能燈具,臨時線路合理設計、布置,臨電設備宜采用自動控制裝置。采用聲控、光控等節能照明燈具。
5.3.5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
a.節地措施
應根據施工規模及現場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臨時設施,如臨時加工廠、現場作業棚及材料堆場、辦公生活設施等的占地指標。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緊湊,在滿足環境、職業健康與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廢棄地和死角。
b.姑且用地保護
應對深基坑施工方案進行優化,減少土方開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土地的擾動,保護周邊自然生態環境;紅線外臨時占地應盡量使用荒地、廢地,少占用農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時對紅線外占地恢復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c.施工總平面布置
1)施工總平面布置應做到科學、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為施工服務。
2)施工現場攪拌站、倉庫、加工廠、作業棚、材料堆場等布置應盡量靠近已有交通線路或即將修建的正式或臨時交通線路,縮短運輸距離。
3)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應采用經濟、美觀、占地面積小、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且適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動態調整的輕鋼活動板房等標準化裝配式結構。生活區與生產區應分開布置,并設置分隔設施。
4)施工現場圍墻宜采用連續封閉的輕鋼結構預制裝配式活動圍擋,減少建筑垃圾,保護土地。
5)臨時設施布置應注意遠近結合(本期工程與下期工程),減少和避免大量臨時建筑拆遷和場地搬遷。
5.4環境保護緊急情況管理
環境保護管理過程中出現緊急情況時,執行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6.支持性文件
《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環境與安全搜檢管理制度》
《環境身分識別評價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董事長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生產部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安保人員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花草、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環部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產生廢氣、煙霧等生產工序必須采用環保處理設備設施。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處、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六條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八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六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一份備案。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時,安環部應當按規定統計企業擁有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更新。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二、禁止在廠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枯草、落葉、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各單位有責任教育其職工遵守上述規定。
三、道路保潔清掃應當防治揚塵污染,清掃后的粉塵及垃圾及時運走。
第三十一條定義固體廢物: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一、產生固體廢物時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必須存放到固體廢物回收處。
三、應當根據公司的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
第三十三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廠區環境受到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受到危害,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十四條環境污染事故根據類型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義: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不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其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一、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責任者或最先發現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車間主任、廠長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上報總經理。屬較大環境污染以上的事故,應在兩個小時內報至總經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經過總經理確認后,由公司辦公室48小時之內報至上級行政環境保護管理部門。
二、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產生污染單位填寫《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單》,除留存外,送至公司總經理一份,送達時間不得遲于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
一、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的調查與確認,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進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生產副經理負責;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環部負責人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與確認;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組織調查。
二、在事故調查中,要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技術分析、鑒定或試驗,查明下列事項:
3、危害程度,人員或動植物受害情況,經濟損失數額等。
4、事故發生前生產情況,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作業人員作業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法設備工作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發生前有無異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有關情況后進行事故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確認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或領導責任者。
一、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對違規指揮者或違規作業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2、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野蠻操作。對違規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3、設計、施工、安裝上的失誤。對相關失職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處罰。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下達和公布的指示、命令、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等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規定。
3、設備超過檢修期、超負荷運行或設備、設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產設備和環境保護設施在計劃檢修和保養時,對設備設施中殘余污染物未經妥善安置和處理,隨意排放的。
5、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違反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規定,擅自投產使用的。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或發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擴大或蔓延的。
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1、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推遲報告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處罰。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
3、事故發生后,由于瀆職,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擴大和蔓延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處罰。
4、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處罰。
第三十九條確定污染事故依據確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排放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粉塵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粉塵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
2。2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三級收塵設備巡檢管理。
3、職責
3。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3。2總經理、副總經理、生產廠長、技術動力部、生產部及各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3技術動力部每月組織對公司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3。4車間主管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工段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動力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3。5安全生產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3。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3。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4、一般規定
4。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4。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安全生產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4。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動力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4。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廢氣、廢渣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4。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4。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動力部口頭匯報。
4。7技術動力部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公司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4。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
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4。9安全生產部負責物料堆場的管理。供應戶運輸車輛運往公司指定堆場,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揚塵污染。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13、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15、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公司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和諧發展,防止和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保護生態環境,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以人為本、環保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面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確保“一控雙達標"全面實現,構建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促進能源節約、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
第三條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全過程、集約化、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各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地方環境保護具體要求,追求“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履行社會責任,建設環境友好型企業。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二章 環境保護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根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模式及經驗,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同時履行環境保護管理職責,是領導和協調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決策機構,由公司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公司安委員在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二)組織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發展戰略、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
(三)負責公司系統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考核。
(四)審定重點環境保護治理項目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
(五)協調公司所屬各企業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第二條 公司安委會設立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代理安委會管理公司日常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公司安委會環境保護管理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定期組織召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執行《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施工例會制度》),向安委會匯報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傳達并組織落實安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要求.
(二)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公司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負責對所屬各部門年度目標中環境保護指標的考核,組 織對所屬部門日常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對環保隱患整改措施負責檢查落實。
(四)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三同時”管理,組織或參與有關部門編制、審查環境保護技術措施及計劃。
第三條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部門,應設立環境保護領導機構,統一領導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各企業環境保護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司環境保護規章制度、企業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本企 業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完成上級公司和地方政府下達或規定的環境保護指標要,并對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和環境保護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環境保護設施安全、穩定、連續運轉,負責本公司環境統計、培訓和宣傳工作。
(五)負責編制本企業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現場處理方案,并組織培訓。
(六)組織實施本公司ISO14000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的落實工作。
第三章 環境管理體系崗位職責及監督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建立環保統一管理、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的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
第二條 各級部門總經理是環境保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負全面責任。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其直接領導環境保護管理機構. 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對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實行歸口監督管理。其他各職能管理部門和生產單元對與其業務相關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第三條 環境保護的專業管理要與全員性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管理相結合,形成縱橫交錯、上下協調的環境保護管理網絡。
第四章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計劃管理.各部門應將環境治理項目納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第二條 設備管理.要將環保設備納入設備管理范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標,并與施工設備同時維護、同時檢修、同時運轉;環保設施、設備臺賬和運行記錄,應單獨建立和存放。
第三條 指標化管理.建立環境保護管理指標體系,結合本單位實際設立指標體系。
第四條 標準化管理。環境保護工作標準化是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標準,對環保有關部門和人員,在進行環境管理工作中所應完成的具體工作任務、內容、職責和必須達到的要求做出明確規定,并嚴格執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一條 所有新建、改建項目,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規定。
第二條 對現有設備、設施的技術改造,通過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技術改造方案必須符合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第三條 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各部門要按照國家及所在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規定,嚴格履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工作,并及時將相關手續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工程技術部備案。嚴禁出現“三邊"工程。
第六章 事故應急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根據上級公司制定的環境保護目標編制本公司的環境保護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制定年度實施計劃; 各部門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將下一年度的`環境保護年度計劃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核、備案; 各部門應按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按地方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條 各企業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的需要,配備控制污染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并定期檢查,保證應急設備和物資處于隨時可以使用的狀態。
第三條 對從事可能發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產作業活動的員工,應進行應急反應培訓,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組織演習。
第七章 宣傳、培訓教育管理
第一條 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應優先安排節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綜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開發項目,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環境保護科研成果。
第二條 各級企業在培訓干部和員工時,要把環境保護、循環經濟列為基本內容之一。要經常開展環保有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各級環保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管理人員的環境管理業務水平。
第三條 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時機,宣傳國家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和環保參與能力,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良好風尚.
第四條 加強國內外相關環境保護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環境保護交流活動.在安排技術引進、出國進修、技術交流和專業考察時,應對環境保護業務予以考慮。
第八章 檢查、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環保檢查可采取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檢查、臨時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等方式進行。環境保護綜合檢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其它類別檢查可與《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試行)》同時開展。
第二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依據年度環保責任書和相關考核辦法,負責對各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考核。各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本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門應該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獎勵資金應列入年度資金預算。
第三條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運營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而導致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超總量,未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擅自開工建設和生產運營的,將追究企業主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 未經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變更或降低環境保護設施技術性能的,將追究有關負責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 在設計、施工、監理過程中,未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要求的,將追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六條 對未按規定程序上報并獲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復認可,而擅自對環保設施實施維修、拆除、停運和更換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對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1、本工程按照公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在工程開工前組織相關人員分析本工程環境因素和重大環境因素,并針對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環境管理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應急預案,以便指導施工。
2、工程開工前,主動和當地環保部門聯系,征求環保監測部門對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3、采用按施工階段對環境保護工作做出總結報給業主,并積極配合業主環保監測部門對工程環保的檢查評估工作。
4、我方施工中損壞的'道路橋梁涵洞等,由我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5、我方施工中所需的一切臨時建筑統一規劃搭建拆除及清理。經業主同意在所區空地內搭設的臨時建筑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并安設專門的分類垃圾轉運站,將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后再處置。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任務,保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按時通過省級驗收,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與你單位簽訂如下:
一、明確改造任務。根據省下達今年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數,經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認真研究,確定你鄉鎮戶戶。
二、落實改造對象。各鄉鎮必須按照栗府辦字[20xx]57號文件的要求,認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補助對象一定要優先解決家庭條件最困難、現住危房最嚴重的困難戶,堅決杜絕按人情關系分配建房對象的情況發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級上訪等現象將追究其領導責任。
三、搞好規劃選址。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在動工前必須要符合當地村鎮規劃要求,由鄉鎮、村為其確定落實新建房屋的地址并辦好有關拆建手續。
四、確保工作進度。被確定的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名單要上報縣危改辦,所有確定的危房改造戶必須于7月25日前開工興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鄉鎮要進行自查和總結,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縣危改辦提交和總體驗收申請,確保農村危房改造戶于20xx年元旦前搬進新居入住。
五、確保建房質量。在建房實施過程中,各鄉鎮要指派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任務數戶,維修加固專人對其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督促,確保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動態。按時上報工作進度和資金發放情況,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蹤服務,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并建好臺賬,做好建房戶的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七、落實明確工作職責。鄉鎮長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各鄉鎮具體負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實施。縣危改領導小組年終將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將納入各鄉鎮年終績效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1.人員變更管理
1.1領導管理層人員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進行上崗培訓教育。
1.2安全主管、安全員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并到管理部門報名參加業務培訓,獲取安全員資格證書,方能上崗。
1.3技術人員人員變更,需進行技能考核和崗前培訓教育。
1.4新工人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培訓考核。
1.5換崗復工人員,需從新進行崗前培訓教育。
1.6特殊工種操作人員變更,需進行體檢,辦理操作證,進行崗前教育和培訓。
2.機構變更管理
2.1中層管理部門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傳達規章制度。
2.2車間班組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傳達規章制度。
2.3按照管生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不能隨意進行機構變更。
3.工藝和技術變更管理
對變更環節進行評估、評價,組織建立管理檔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藝流程和技術標準,工作人員開展四新教育。
4.設施變更管理
嚴格執行設備、設施驗收和設備、設施拆除、報廢管理制度,建立檔案,完善手續,新設備安裝驗收,必須安全設施齊全,狀態良好,達到標準操作環境狀態。
5.作業過程變更管理
制定詳實操作規程,建立危險辨識與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檔案,對作業全過程進行安全狀態評估評價,保障安全作業過程良好運行。
6.環境變更的管理
6.1環境變更必須要嚴格執行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證事故應急、安全救護、疏散條件,通道、設施標準規范。
6.2變更前做好審批、申報工作,不能隨意違建、改建。
6.3充分調查了解周邊環境影響狀態,落實評估評價程序,以免造成建后變更,財產損失。
7.制度管理
嚴格執行安全組織機構執行制度的責任落實工作,充分發揮組織機構的管理職能,發揮工會、員工代表的監督作用,為企業領導決策保駕護航。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環境管理包括生產工藝、設備、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間、操作體位、操作程序、勞動組織、氣象條件等。
第二條
加強現場管理,就能減少事故的發生,減少各種不安全隱患。
第三條
環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產得要求。通過對生產作業環境的治理,對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加強,必然極大的優化企業安全產品的大環境。
第四條
在生產實踐中,作業人員可能接觸到的生產性毒物類型很多,這主要取決與生產條件,所以保護好環境有利于提高作業人員的身心健康。
第五條
作業環境、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企業要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節分工與授權
第六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七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三節實施與執行
第八條
廠區環境
(一)廠區內有定制圖,定制圖上應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點、道路及管線的位置。
(二)垃圾定點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廠區大門開啟靈活,方便迅速,無卡死現象。
(四)常去門口、危險路段,需設置限速標牌和警示標牌。
(五)常去門口危險路段車速一般限速5KM/H。
(六)廠區道路應有明顯的人車分隔線。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蓋板齊全,坡度適當。
(八)照明燈布局合理,無照明盲區。
(九)室外消火栓應合理配置,且有明顯的漆色標志,其1M范圍內無障礙物。
第九條
車間環境
(一)車間實行定址擺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
(三)危險化學品要有專門的場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存放物品。
(五)產品擺放要整齊,平穩可靠。
(六)工具模具夾具存放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七)車間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八)車間照明采光要符合標準。
(九)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且靈敏可靠。
(十)設備布局合理,有安全隔離措施。
第十條
倉庫環境
(一)車行道,人行道寬度符合標準。
(二)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標準。
(四)消防設施齊全,且靈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擺放合理,且分門別類。
(六)危險品要有標識。
第四節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十二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十三條
環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職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職能部門車間都要積極參與,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第五節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生產計劃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執行董事批準后生效。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提高環保管理水平;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企業環境影響動態,及時對生產中存在的各種環境問題采取科學有效的處理措施,及時指導環境保護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每年年初進行一次環保工作總結和環保計劃安排會議,部署企業全年的環保工作,并征詢員工意見,形成環保會議紀要,報公司環保委員會審批執行。
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召開季度環保工作會議,對上季度環保工作重點、防范區域、季節性環境問題進行總結,并督促執行下季度環保工作計劃。
第三條
公司定期召開環保生產工作座談會,就環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環境問題處理意見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并回答代表的`提問,形成會議紀要,提交環保委員會及時研究解決。
第四條
公司根據環保工作形勢,不定期召開環境問題通報和事故案例分析總結會議,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訓、總結經驗。
第五條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環保資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問題,召開環保工作專題會議,聽取各方面的建議、意見,并
形成計劃和實施方案。
第六條
環境保護檢查原則上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側重于檢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發現新風險,并及時制定解決方案。
第七條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文明大檢查,對檢查的情況進行通報、總結、評比、考核。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和各二級單位專(兼)職環保員不定期對所轄生產區域、生活區域等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第九條
班組環保員每日進行巡回檢查,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環保工作。
第十條
各級環保管理人員進行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要有詳實的記錄,提出整改建議,并對整改結果及時進行驗證。每月 20 日將檢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環保部存檔。
第十一條
公司成立環保委員會辦公室,配備專業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并隨時檢查、監督各項環保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接受全體員工、社會人士、地方政府對公司各項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保管理臺賬和資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建立健全環保管理臺帳和資料,并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堅持認真做好環保臺賬和資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環保臺賬和資料主要包括上級部門關于環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國家及地方和行業規范標準、環保管理制度、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污染因子檢測臺賬、環保運行設備管理臺賬、污染物排放匯總臺賬、向上級部門匯報的資料等,公司環保資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環保部負責。
第二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獲取國家、地方、行業和上級部門在環境保護方面出臺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并及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貫徹落實。
第三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新建、擴建、改建等基礎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三同時”管理情況,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建檔工作。
第四條
各排污部門定期做好對排放污染物的環境監測工作,并將監測報告送報安全環保部進行審核和匯總。對于存在的超標問題,由排污單位配合安全環保部盡快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解決。
第五條
各排污部門做好環保設施設備和采樣點位的日常維護、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證環保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完善相關維護資料,及時匯總報送安全環保部審核和存檔。
第六條
對于新進環保設施設備,安全環保部與設備管理部負責其資料的審查,做好新設備基本資料登記工作。
第七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排污申報和排污情況的上報工作,并做好上報情況的記錄存檔。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不定期進行全公司環保工作執行情況的檢查,公布檢查結果,啟動相關環保工作的考核機制,并將相關記錄存檔。
第九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⑴項目部在開工準備階段就要創造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良好開端,在施工期間和啟動運行前要加強文明施工的管理與監督,從而達到對每個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
⑵項目經理對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負全責,主管施工的副經理必須抓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工程技術部門為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負責部門。安全環保監察部門為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的監督部門。
⑶項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保證體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并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生產部備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執行。
⑷項目部每次施工生產例會中,必須將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列為會議主要內容之一。
⑸工程駐地的施工臨建設施必須完備,在顯著的位置設置企業標識、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圖。施工駐地的每個辦公房間要有門牌標識,有關組織機構圖、職責、制度、施工形象進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圖要上墻。辦公桌上要擺放桌立,辦公人員統一著裝,佩戴胸卡。辦公室、起居室等場所內部整潔,布置整齊。
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指導書、工程相應的規程、規范、措施應完整、齊全。否則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⑺編寫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有明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業區要設置圍欄表示其區域范圍,并設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圖,做到施工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⑼項目要按工序列出滿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明細表。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要清潔完好,要有設備銘牌,有操作規程,現場機械設備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現象,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⑽施工現場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標準。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齊,嚴禁野蠻裝卸,各種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鋪墊材料與地面隔離。各種物資要標識清楚。
⑾材料站院內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設施。院內要地勢平坦、整潔,無積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標識清楚,并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
⑿在安全標識管理上,要根據工程內容不同,施工作業區要掛放相應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規格尺寸必須統一。
⒀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要統一著裝,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對上級領導及其他外部相關人員去現場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顏色分為紅、黃、藍三色,領導層為紅色;管理層為黃色;作業層為藍色,胸卡顏色同上。
⒁勞務隊伍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要納入項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范圍,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體現文明施工要求和環境保護的條款。其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要實行進場許可制度,需經所在項目部驗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區和施工作業區范圍內做到溝道、地面無垃圾,每個施工作業區都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達到環境管理。
⒃施工機械要進行定期維修保養,認真填寫記錄,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檢查。對大修設備,經修理廠家發質量修竣報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業和運行。
⒄施工現場的駐地應設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有專人負責保持內部清潔。
⒅在施工過程中,要大力推廣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⒆各種安裝設備到達現場后,必須按設備類型,確定放置場地,并整齊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現場的臨時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去做。不得隨意擴大占地面積,肆意踐踏、毀壞農田和綠地。
(21)進行土石方施工時,基礎坑位應設置圍欄、警告牌、警示燈等,防止行人墜入。
(22)使用鍋爐時,其煙塵排放應符合當地環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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