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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02 16:05:59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1分鐘)。

      35).拔下鑰匙。

      五、起重車安全管理:

      1、起重車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吊車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

      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揮人員:

      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14、嚴格執行起重機“十個不吊"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10).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保護海洋環境,防止船舶對水域及港口環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防污染管理工作。

      3、職責

      3.1 安全辦為岸基地防污染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配發并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環保政策和有關防止船舶污染公約和條例,統一制訂、修改防污染規章制度,并指導、監督、檢查船舶防污染文件執行情況;監督指導船舶維修檢查防污設備;組織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檢查指導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3.2 機務辦負責船舶防污設備的備件供應、產品更新;

      3.3 綜合辦負責船舶防污染物料的供應;

      3.4船長是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船上油污應急計劃》和《船舶垃圾管理計劃》;布置、監督船舶各部門做好防污染工作。當發生污染事故時,組織全體人員全力以赴控制和清除污染,減少污染造成的損失,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司報告。

      4 船舶防污染文書管理

      4.1 船舶應具有下列防污染文書:

      4.1.1《船舶防止油污證書》;

      4.1.2《油類記錄簿》;

      4.1.3《垃圾記錄簿》;

      4.1.4《船上油污應急計劃》

      4.1.5《垃圾管理計劃》

      4.2 《船舶防止油污證書》的管理

      4.2.1 船長應妥善保管《船舶防止油污證書》。

      4.2.2 船長應根據簽發《船舶防止油污證書》的有關條款及證書的有效期限和檢驗日期,及時報公司申請船舶檢驗機構對本船防污設備進行檢驗發證。

      4.3 《油類記錄簿》的管理

      4.3.1 適用于所有船舶機器處所的作業記錄!队皖愑涗洸尽罚装濉C艙)應由大副/輪機長負責記錄、保管。每記錄完一頁,由船長審核簽字。填寫《油類記錄簿》時,應將日期,作業代號和細目的數碼記入相應的表格內,所要求的細節,應按日期順序記入空欄。

      4.3.2 《油類記錄簿》每記完一本,應在船保留至少三年。如果需要新的《油類記錄簿》時,應通過船舶所在港口的海事局認購(必須加蓋核發放機關的印章),或向公司申領。

      4.4 《船上油污應急計劃》的管理

      4.4.1 該計劃應妥善保存于船長處。

      4.4.2 列于該計劃附錄Ⅲ的聯系人姓名、地址隨變動及時更正。

      4.5.3 船舶應按該計劃要求定期進行有關檢查、培訓、演練并逐次記錄。

      5、機器處所防污染管理

      5.1 管理與要求:機艙全體人員應熟悉防污法規,嚴格執行各項防污規章制度,落實防污染措施。

      5.2 機艙污水排放

      5.2.1 在渤海海域按照主管機關有關船舶排污設備鉛封管理規定執行。由安全辦負責向當地海事部門提出鉛封申請,機務辦公室和船舶予以配合。原則上,在不危及船舶安全的條件下,機艙油污水嚴禁向渤海水域排放,應執行本須知5.5的有關要求,由陸地具備油污水回收資質的單位向陸地回收處理。

      5.2.2停泊在錨地、港內的船舶,禁止向舷外排放污水,但污水在危及船舶安全航行時,可申請海事局,經同意按要求進行排放(機艙大量進水等除外)。

      5.3 防止污油、污水漏入機艙艙底

      5.3.1 燃油、滑油轉駁時應慎重操作,杜絕駁運時漏入艙底。

      5.3.2 曲柄箱、齒輪箱、油底殼等更換下來的廢油,應收集入污油艙柜,不得放至艙底。

      5.3.3 燃油、滑油分油機排渣柜中的油渣,應及時排入污油艙(柜),不得倒入機艙艙底。

      5.3.4 清洗零部件使用過的污油,應集中倒入污油艙(柜),不得倒入機艙艙底。

      5.3.5 燃油、潤滑油等集油柜出現高液位時,應及時駁空,以防溢入機艙艙底。

      5.3.6 油柜及其它設備的集油盤(槽)通至各集油柜的管路要保持暢通,有缺損部位要及時修復。

      5.3.7 嚴禁將洗滌劑倒入機艙艙底。

      5.4 污油水艙(柜)管理

      5.4.1 機艙人員應詳細了解污油水艙(柜)的容量及測量孔、透氣孔、標準排放接頭的位置。

      5.4.2 駁運污油水艙(柜)的污油水時,應堅守崗位,勤測量,以防發生溢漏。

      5.4.3 抵港前,三管輪應將本船的污油水艙(柜)的污油水存量報告輪機長,輪機長根據需要及時向污油水接收單位申請,處理船上的污油水。

      5.5 申請接收處理污油、污水程序

      5.5.1 輪機長應通過船長向船舶所在港口的油污水接收單位申請,由海事局認可的油污水接收單位到船接收。

      5.5.2 接收作業完畢,應向接收單位索取具有接收時間、地點、數量的單據,輪機長依此向海事局申請簽發《船舶殘油接收處理證明》。并將此證明附于《油類記錄簿》上存檔。

      5.5.3 污油、污水接收的注意事項:

      5.5.3.1當機艙污水超過船上的儲存能力時,應向船舶所在港油污水接收單位申請接收;

      5.5.3.2當接收車船的輸油管連接好本船標準排放接頭時,應檢查、緊牢另一舷的接頭盲板;

      5.5.3.3堵好甲板出水孔,備好處理漏油的.應急工具、用品;

      5.5.3.4指派專人進行操作排放;

      5.5.3.5加強與接收方密切聯系,確認泵的起動、停止信號和壓力、排量等;

      5.5.3.6加強輸送管路的檢查,嚴守當值崗位,防止發生冒油;

      5.5.3.7接收作業結束時,在確認輸送管內無殘油后方可將其拆除。

      5.6 機艙油污垃圾的處理

      機艙產生的油污垃圾應集中裝入專用塑料袋或垃圾桶,放置在遮陽通風良好的場所,并經常檢查,防止發熱自燃。禁止將油污垃圾傾倒入海。抵港時申請海事局接收處理,油污垃圾處理情況應及時記入《垃圾記錄簿》。

      6、加裝燃、潤油防污染管理

      6.1 總則

      6.1.1 船舶加裝燃潤油工作的總負責人是輪機長,任何加油的文件、單據等應交輪機長簽署,并予以確認。

      6.1.2 做好加裝燃潤油全過程管理,全過程是指:油船(駁)到達至離開本船或本船靠上至離開加油碼頭。在此期間各部門應將加裝燃油、澗滑油作為全船工作,通力合作,加強值班責任心,防止發生油污染事故。

      6.1.3 原則上加油工作須在白天完成,若必須在夜晚加油時,必須增加值班人員和準備充足的照明設備。

      6.1.4 靠碼頭加油時,值班水手應經常巡視及調整系泊纜繩,在潮水漲落幅度大港口更要加強上述工作。

      6.2 受油前的準備

      6.2.1 主管加油的輪機員要制訂《加油計劃》在制定時,應預先計算好所加油艙的存油量。安排好加油艙柜的加油數量及加裝的先后順序,并留有合適的空檔。

      6.2.2 主管輪機員應會同大副商定裝油艙序及加裝量。

      6.2.3 加油前應備好應急工具和應急物品。

      6.2.4 配備足夠的加油人員,使他們熟悉加油系統的溢油管、空氣管、溢油柜、測深管(測深指示器)的位置和加油計劃的詳細過程。

      6.2.5 堵好甲板出水孔、開啟受油艙透氣孔、堵好集油槽放殘孔。油艙透氣管下無集油容器的,應放置集油器具。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主題內容與適應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保障科研生產的順利完成,保證國家的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單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二、管理的內容

      1、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必須提高防火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對易燃易爆的工作現場和工序,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對消防器材,專用工具等設施,必須有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作為他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要經常保持良好的狀態。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他物品,以便能及時拿到消防工具滅火。

      4、各生產單位要定期認真組織防火檢查,排除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點防火單位。

      5、發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專人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起火物質,要采取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國家財產的搶救工作。

      6、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的向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并做好整改措施。

      7、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準備,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于取用的位置。

      8、對違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構成火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為加強環衛清運司機管理,保障車輛安全運行和垃圾清運,全面提升環衛管理水平。根據《道路交通法》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法》,乙方嚴重違反以下本單位規章制度的,xxx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發生交通事故(乙方主要責任)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傷殘,經濟損失在20萬元及以上的.;三、酒后駕車及醉酒駕車的;

      四、嚴重違反交通法規,屢教不改,交警部門扣滿12分的;

      五、經常無故遲到、早退,經教育無悔改表現,全年累計超過20次的,或者因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經常請假,全年累計請病事假超過15天的,或者無視工作紀律,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0天的;六、參與、煽動鬧事,危害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秩序的;

      七、違背職業道德,違反工作規程,損害本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八、因個人原因造成單位財產損失10萬元及以上或其行為對社會影響和本單位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九、不服從工作安排及分配、消極怠工,且對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1、公司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為保障我公司安全費用的投入,確保我公司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獎勵等各種安全費用能準時到位,根據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所有單位和部門。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3.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安全費用的提取和財務管理

      4.1安全費用按銷售收入的

      4提取,按每月提取,記入成本費用,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不得挪用。

      4.2安全費用提取額不能滿足安全生產實際投入需要的部分,據實在成本中列支。

      5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

      5.1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費用;

      5.2、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5.3安全設施,如:報警、安全通訊、安全警示標志、監測、防觸電、防灼傷沖淋、員工洗浴和休息、應急救援等設施的投入和維護保養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的資金投入;

      5.4保證重大隱患治理所需費用;

      5.5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用等;

      5.6安全檢查工作所需費用;

      5.7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所需的費用;

      5.8其它用于安全生產的費用

      6安全費用的使用程序

      6.1每年的12月底各單位將下一年度的全年費用使用計劃報安全管理部門,經評審匯總后,制訂公司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6.2涉及日常安全費用的使用單位填寫安全專項費用使用申請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鑒定、簽字后,經總經理、會計簽字后,財務部門方可列支安全費用。

      6.3安全部門負責對使用的安全費用進行登記備案,于年底將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向總經理進行匯報。

      6.4每月底倉庫保管員將當月統計數據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7本制度由財務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勤。

      (1)、不準留長發、蓄胡須、長指甲。頭發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范》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常考核標準進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范。

      第18條、按季節著裝,部門統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事件或執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定

      (一)、使用規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內每一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進行保養工作。

      (3)、大廈(小區)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定、企業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轄區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定期常規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常規性業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和小區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生管理

      第36條衛生管理規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工資。

      (5)、執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勤,禁止與業主(客戶)發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度不好遭業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避免人身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等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危險作業的種類、危險性分析、管理分工、審批手續等,適用于所有危險作業活動。

      3、危險作業種類

      3.1高處作業(高度啊2m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3. 2危險區域動火作業

      3.3爆炸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3.4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3.5大型吊裝作業;

      3.6帶電作業。

      3.7交叉作業。

      4、危險作業管理

      4.1危險作業審批

      4.1.1報請審批的危險作業。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實施部門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報安全管理機構批準,特別危險作業需主管領導審批。

      4.1.2經審批的危險作業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施工教肓,辦理相應的危險作業許可證'(如:'動火許可證' '帶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 '有限空間作業證' '起重作業證'等等)。主管領導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拝人。

      4.1.3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經安全安全管理部門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領導批準。

      4.1.4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4.2危險作業實施

      4.2.1作業時,必須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

      4.2.2危險作業申請批準后,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4.2.3作業前,實施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肓,落實安全措施。

      4.2.4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2.5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4.2.6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獫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4. 2. 7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4.2.8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4.2.9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4. 3危險作業安全保障措施

      4.3.1'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辦'高處作業證'。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

      4. 3.1.1患有精神病、癲病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虔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4. 3.1.2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4. 3.1.3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采職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桿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 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 3.1.4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4. 3.1.5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采職隔離措施。

      4. 3.1.6腳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須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腳手架的載荷重量不可超過270千克/平方米。在竹梯或木梯上高處作業,苢先要檢查梯子主桿和梯橫檔的材料質量情況。

      '動火作業':使用氣焊、電焊、噴燈等焊割工具,在煤氣、氧氣的生產設施、輸送管道、儲罐、容器和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險區域內的設備上,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施工作業。動火作業安全措施:

      4. 3. 2.1動火作業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作業許可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作業許可證》交給動火人。

      4. 3. 2. 2審批后的動火作業必須在48h內實施,逾期應重新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

      4. 3. 2. 3凡是在易燃易爆裝罝、管道、儲罐、陰井等部位及其他認為應進行分析的部位動火時,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

      4. 3. 2.4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得早于動火前30分鐘,檢修動火工作中每兩小時必須重新取樣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30分鐘,須重新職樣分析。如現場分祈手段無法實現上述要求者,應由分級審批安全主管負責人簽字同意,另做具體處理。

      4. 3. 2. 5動火分析合格判定

      a.如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時,動火分析的檢測設備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氣體樣品標定合格,被測的氣體或蒸氣濃虔應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b.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_寸,其被測濃虔小于等于0.5%;當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_寸,其被測濃虔小于等于0.2%。

      c.動火分析合格后,動火作業須經分級審批的安全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實施。

      4. 3. 2.6高處進行動火作業,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陰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并采職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4. 3. 2. 7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周圍有可燃物,應采取防火措施。動火點附近如有陰井、地溝、水封等應進行檢查,并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采職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確保安全。

      4. 3. 2.8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確雷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4. 3. 2.9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4.3.2.10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

      4.3.2.11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應不小于5m,二者距動火作業地點均應不小于10m,并不準在烈曰下曝曬。

      4.3.2.12在鐵路沿線的動火作業,如遇裝有化學危險物品的火車通過或停留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4.3.2.13凡在有可燃物或難燃物構件的冷卻塔、脫氣塔、水洗塔等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采取防火隔絕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

      4.3.2.14生產不穩定,設備、管道等腐蝕嚴重不準進行帶壓不罝換動火作業。

      4.3.2.15動火作業時,安全、消防主管部門、車間主管領導、動火作業與動火作業設施所在單位(管理權限的分廠)的安全員應到現場監督檢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實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動火作業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

      4.3.2.16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罝,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s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4.3.2.17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4.3.2.18在生產、輸送、使用、儲存氧氣的設備上進行動火作業,其氧含量不得超過23%。

      4.3.2.19動火作業前,應通知動火作業設施所在單位(管理權限的分廠)生產調度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應制定相應的異常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4.3.2.20帶壓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負責監視壓力不低于3000pa,嚴禁負壓動火作業。

      4.3.2.21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要良好,以保證泄漏的氣體能順暢彳非走。

      4.3.2.22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幵。

      4.3.3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

      有限空間分為三類: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害、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酺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從源頭上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實施“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等協議準入制度,嚴把食品安全準入關。

      第二條協議準入需索取和查驗以下文件: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證明、QS等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以及其他查驗的文件。

      第三條對進入銷售場地的'協議準入食品,應當按批次索取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明,QS等質量認證標志,并抽查食品質量,或者送法定質量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后,進行銷售。

      第四條在銷售場所可以設置協議準入食品或無公害食品等專賣區,所銷售的食品必須在保質期內。

      第五條在銷售場所對協議準入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生產企業及其食品質量,接受消費者和社會監督。

      第六條對協議準入的食品質量的有關資料,應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 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 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 出入管理

      一、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行綜合管理部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二、員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面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三、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到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系,會見后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四、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保安人員在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進入手續。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接待員人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五、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六、有長期業務關系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及時登記,并將車主車牌信息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七、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八、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 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白天保安人員應負責整個公司附近安環部規定巡邏線路進行安全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辦公樓周圍、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匯報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部門:

     。ㄒ唬┰诠ぷ鲄^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現象等。

     。ǘ┥米蕴幚、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啟動或關閉公司、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ㄎ澹┩饨缛藛T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務部報告。

      (六)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事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報告,并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后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 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五、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六、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七、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八條 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九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次序,保證廣大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運輸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貫徹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指導思想,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參與,全方位保證,達到對運輸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進行不斷監控、逐級調整、及時反饋和有效激勵。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應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編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五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六條安全生產貫穿于運輸服務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

      第七條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公司經理是分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各崗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條分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隸屬于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二條分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經驗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安保部是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第二節組織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第十五條為搞好安全管理,集團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公司董事長蘇俊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唐勇及安全副總經理伍成華擔任,其他安委會成員9人,負責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條根據集團公司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公路客運分公司設立了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分公司經理XXX擔任,副組長由分公司安全副經理XXX擔任,成員有XXX、XXX、XX、XX、XX,負責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其中,XXX、XX為專職安全員。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職責:

      1、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集團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支持總經理及部門經理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一指揮運輸生產的職權,圍繞安全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總經理、部門經理責任制的實施。

      3、經常深入基層、群眾,搞好調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樹立榜樣,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事跡,表彰先進。

      4、經常參加各種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安全運輸生產情況和問題,切實做好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監督各部門對安全運輸生產的履行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集團公司安委會副主任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2、根據市場信息,不斷開拓,加強橫向聯系,降低成本消耗,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3、抓好員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委會和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審批安全措施。

      4、檢查督促各部門對安全責任的執行情況,參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處理。

      5、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基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安全隊伍建設,提高安全人員素質。

      第十九條公路客運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執行黨和國家頒布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規定。

      2、組織實施安全行車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實安全工作的全面檢查和考核,布置安全運輸生產活動。

      3、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分析安全工作,為公司領導當好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事故工作。

      4、負責開展安全大檢查,監督安全法規制度的執行。

      5、按照國家的法規、政策,調查、分析、處理各類事故,堅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預防事故的方案并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安全運輸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生產經驗,表彰先進。

      7、按照“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修理”的原則,建立車輛的保養和修理制度,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

      8、負責監督檢查公司車輛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車輛管好、用好、養好、修好,為公司生產調度部門提供更可靠的安全運輸工具。

      9、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做到記載及時、完整、準確,搞好車輛技術資料和安全技術資料的管理。

      10、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貫徹執行“安全質量第一”的方針,加強全員安全意識和法制教育、安全技術和愛車教育,搞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再教育。

      第二十條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職責:

      1、宣傳、執行黨和國家、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宣教為先”的方針,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和特殊工種的培訓。

      2、在公司安委會及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安排主持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執行安全運輸生產規程和文明生產、衛生情況,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運輸生產先進經驗,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3、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分析、處理結案工作,擬寫事故責任處理報告,建立事故檔案,按時填報安全事故報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賠手續。

      4、負責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不定期上路檢查,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做好路檢記錄,嚴格加強考核。

      5、組織召開出車前例檢會、安全活動例會和事故分析,做好會議記錄,建立駕駛員檔案。

      6、辦理駕駛員、車輛的年度檢審工作和肇事駕駛員的處理工作,保證運輸生產安全順利進行。

      7、協助運調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8、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一條運調車管員安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運輸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制定的有關運輸法規,實施行政指揮調度、平衡運輸生產。

      2、據公司的運輸生產計劃,制定實現計劃的措施和運輸質量安全保障措施,統一調度公司運力,做好車輛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3、加強運輸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查,不斷提高運輸生產質量和服務質量,為旅客排憂解難,并受理有關運輸業務問題。

      4、調查、處理服務質量事件,建立服務質量事件檔案。

      5、制定公司客運旅游包車規定,并嚴格把關實施,確保包車營運安全。

      6、根據客運市場變化情況,適時提出班線新增計劃,并實施考查、新增申辦工作。

      7、根據客運線路通行條件,適時優化客運線路,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8、執行上級部門及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車輛的技術建檔和使用管理,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車輛運行、保修、肇事等有關資料。

      9、教育和督促駕駛員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愛車例保工作,管好、用好、養護好車輛,組織和開展群眾性的愛車、節油、節胎等專業技術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10、按期組織安排車輛、機械保養和維修,并會同安全員定期做好車輛例保質量檢查及技術等級鑒定工作。

      11、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調、車管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第二十二條內勤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宣傳網絡,根據運輸生產和各項中心任務,經常向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制度教育及職業道德規范教育。

      2、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向公司領導提供駕駛員、修理人員和增駕人員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實施。

      3、搞好宣傳報道工作,對安全運輸生產中出現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報道,護正除邪。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駕駛員安心工作、專心開車、無后顧之憂,確保安全無事故。

      5、做好辦公區域保潔、防盜及消防安全工作。

      6、做好公司文件收發及安全資料歸檔工作。

      7、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三駕駛員安全工作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確保行車安全。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遵守勞動紀律,樹立優良的行車作風,維護社會公德,向一切歪風邪氣作斗爭。

      8、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十堅持: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斗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幸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九不準: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后開車;

      7、不準動用營動車輛私帶學徒學車;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貨混裝。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節駕駛員管理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參加有關培訓部門的培訓學習,經公安車管機關考試合格,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然后由公司技安部門或專職安全員審查考核認為能勝任駕駛工作,簽出意見并辦理公司資格審查證后,才能上崗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相符的車輛。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考聘程序如下:

      1、由駕駛員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并按要求填寫“駕駛員上崗資質審查表”;

      2、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年齡、履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情況進行初審;

      3、初審合格后,由專職安全員或公司指派的其它安全勤務人員到重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網(www.cqjg.gov.cn)查詢其違法計分及事故情況;

      4、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或指派的專職安全員對其進行路面駕駛考核;

      5、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辦理公司“駕駛資質審查合格證”并實施上崗安全培訓后方能上崗駕駛。

      第二十六條凡有下列情況的駕駛員一律不得駕駛員本公司車輛:

      1、年齡或身體健康不適合從事營業性駕駛工作的;

      2、三年內發生過重大以上責任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3、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不符合實際駕駛車輛要求的;

      4、在一個計分周期內計分滿12分未消除的;

      5、累計有三次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

      6、被計入行業或其它運輸企業黑名單的;

      7、其它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

      8、對勞改或勞教釋放人員慎重錄用。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資審證”、月檢卡及其他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凡培訓駕駛員,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公司專職安全人員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一經查出,責令其換駕轉乘、書面檢查、扣車停運或開除處理。

      4、嚴禁酒后駕車,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開帶病車。

      5、駕車時不準打手機、吸煙、閑談和吃東西,不準穿拖鞋駕車,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或疲勞時不準駕車。

      6、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起步行車。

      7、駕駛員駕車靠站時必須減速慢行,并依次進出車站,不準賴站、滯站。

      8、嚴格按照核定線路運行,不準越線、繞線運行和中途調頭運行。

      9、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檢審。

      10、嚴格遵守公司駕駛員的崗位規范,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交通運輸管理條例》及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凡屬下列情形,由公司專職安全員作出停駕、開除決定,報公司領導批準:

      1、發生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3、滿足本管理規定第三條的條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駕駛條件。

      第二節車輛管理

      第二十九條未實施完全公司化經營前,公司暫采取單車承包經營模式。即:由公司自籌資金,統一確定車型,統一購買車輛,辦齊營運手續后將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發包給承包者經營的一種模式。

      第三十條為降低安全風險,司屬各營運車輛必須按公司要求購買保險。最低保險項目及保額為:車身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50萬元)、乘座及承運人責任險(不低于30萬元/座)、新增設備險。車輛保險由公司統一辦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司屬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其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應符合所運行線路要求。

      第三十二條運調車管員應認真詳細的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技術檔案,負責車輛及其證照的審驗工作、類型等級、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協助并督促修理廠、駕駛員定期按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三條所有營運車輛每月必須強制停運一天實施車輛保養;車輛“保養日”計劃由運調車管員負責擬定并監督實施;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按公司《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司屬營運車輛外出包車按公司《包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節車證管理

      第三十五條車輛的牌照、線路牌及各種車證是車輛行駛、營運的法律證書,車輛上路行駛(營運)時隨車攜帶,以便有關執法機關隨時檢查。

      第三十六條車輛的有效證、照,駕駛員應妥善保管,不得污損和任意涂改,如有損壞或遺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提出書面報告,填寫補證申請,專職運調車管員向有關方面辦理補證手續,補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第三十七條申請補證要說明補證原因,不得弄虛作假,如因肇事或違章扣證,當事人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求專職運調車管員協助補證,被有關單位查出,將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第三十八條承包人領取車輛證照時應向公司繳納線路牌押金1000元。

      第四節安全行車規定

      第三十九條出車前做到:

      1、了解任務、道路、現場和氣候情況,根據本車技術狀況和各種不利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2、檢查汽、柴油、機油、輪胎氣壓是否適當,各部安全件、轉向系統、制動、燈光、喇叭、雨刷、倒車鏡裝置、行駛證、駕駛證、養路費發票、車輛牌照、保險證、票據等是否安全有效。

      3、起步前繞車一周,查看車前、車后、車上、車下有無障礙,鳴號低檔起步,按順序增檔。嚴寒季節,發動車輛時應慢轉緩加油息速運轉3~5分鐘,低檔運行500米左右,再逐步增加檔行駛。

      第四十條行駛中途做到:

      1、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如遇持長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動部件不致產生高溫二失效。

      2、不開“英雄”車,不強行超車,不客貨混裝,不僥幸繞道通過,不帶思想包袱開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

      3、堅持中速行車,堅持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堅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堅持文明生產,團結協作。

      4、轉彎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狹路、陡坡及繁華地區,行人稠密地點慢行;遇有人、畜牧和其他障礙物慢行;進出車站、車場、下客慢;情況不明、視線不良慢;讓車、超車、會車慢。

      5、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通過沒有欄枰和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6、駕駛員不準穿拖鞋開車,女駕駛員不準穿高根鞋開車。

      第四十一條車輛收車后做到:

      1、完成營運收車后,應服從安全員的檢查,如實反映車輛的技術狀況,認真排除機件故障。

      2、保養、清潔車輛,加足汽(柴)油、機油、水,堅固各部螺絲,潤滑轉動機件,嚴寒季節需將冷卻水放盡,才能離開車輛,防止凍壞發動機。

      3、停車后,應拉緊手制動,掛上一檔或倒檔,關好車門,放好三角木,檢查好車輛位子是否牢固,做好保衛工作。

      第五節交通違章與違章肇事處理

      第四十二條司屬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強化交通安全意識,下大力氣杜絕違章行為,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三條凡計分滿12分或三次違章未接受處罰的,一律強制停運七天,待消除計分或接受處理后方可重新上車。

      第四十四條凡在三年內有兩次計分滿12分或多次違章不聽勸阻的駕駛員,一律進入“黑名單”,嚴禁再次進入營運駕駛員了隊伍。

      第四十五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責任明確、經濟損失小、無人員傷亡可適用交警隊簡易程序處理的輕微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盡快恢復交通;若不能協商一致或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由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接到駕駛員事故報案后應根據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通知交警隊、醫院、相關保險公司,并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第四十七條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在接到事故報案立即(三分鐘內)通知公司領導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在十分鐘內通知交通局及相關部門。

      第四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在當日內寫出事故經過上報集團公司安保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由公司領導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

      第四十九條事故結案后,負責事故處理的人員須將所有索賠依據整理好,交給分公司安全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內勤人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有索賠資料均須備份存檔。

      第五十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按下列標準收取車輛事故管理費:

      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8%收。

      2、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6%收取;

      3、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收取;

      4、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收取。

      第六節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司依照各崗位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二條分公司專職安全管理崗及專職運調車管崗納入集團公司績效考核重點崗位,其績效值比一般崗位高。

      第五十三條集團公司每年撥付?钣糜诎踩己思鞍踩劷鸢l放,其發放標準按集團公司與各崗位簽訂的安全目標考核責任書確定。

      第五十四條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財物或形象損失的員工,由集團公司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給予其警告、記過、降薪、除名等處分。

      第四章生產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是公司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及規定,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六條凡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有嚴重危險性的車輛、車庫和其他辦公、作業場地,員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到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員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新員工以及到公司學習、培訓、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不準參加客運營運或單獨操作。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屬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

      第五十九條工作前,必須按規定和技術要求備好安全防護用品;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交由他人操作。

      第六十條公司運輸生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員工應與一切違反《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作斗爭。

      第六十一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置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第六十二條發生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向領導報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條消防工作的職權:

      1、安委會消防專干有權對本公司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工作進行安排、檢查督促、提出隱患整改意見。

      2、有權對本公司內各部門及任何人的違章生產和違章作業及違章經營帶來的消防隱患提出及采取停產停業整頓和給予處罰。

      第六十四條消防工作的任務:

      1、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和消防條例,辦好消防宣傳欄,每年不少于六期。

      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生產用火,冬季烤火的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公司重點部門的防火檔案,對重點防火部門要做到人、責、職管理分明,落實防火措施。

      3、應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全公司的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全面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見,落實好整改措施。

      4、組建好公司各部門及駕駛員義務消防隊伍,應每年組織好義務消防隊員的學習和集訓。

      5、每年應開展二次消防實踐學習,讓每個義務消防員都能全面掌握消防滅火知識和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第六十五條消防管理與防范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突出在一個“防“字,而”防“落實在管理上,故應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

      2、公司成立黨政一把手負責,有主管領導分工的消防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布置和安排,加大消防工作的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消防違章行為以及火災事故責任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各項工作安排,扎扎實實的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一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加強保衛執勤人員工作責任心。

      4、加強對消防經費和消防設施的落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按時更換維修消防滅火器,保證消防器材的良好性,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安全管理監控措施

      第六十六條堅持安全例會制度:

      1、分公司每周一下午組織分公司管理人員召開一次安全周會。

      2、分公司每月定期(26、27日)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及駕駛員參加的安全月會。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第六十七條堅持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運輸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門必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必須做到:

      2、研究工作時,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時,布置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時,總結安全工作。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駕駛員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職業道德、技術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傳欄、墻報、黑板報1~2期。

      第六十八條堅持事故分析會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須經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召開事故分析會議進行分析、定性、處理。

      2、事故分析會議,必須有發生事故駕駛員如實填寫的事故經過報告單,專職安全員出示的事故現場示意圖和處理意見,方能參加會議。

      3、事故分析會議,由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統一召開,各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

      第六十九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前,運行中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例保作業,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屬于駕駛員作業范圍的,應由駕駛員立即排除方可運行。屬于修理范圍的應限時修復,不許帶病行駛。

      2、公司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上路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車輛技術狀況檢查,每月至少與每臺車見面兩次以上,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3、分公司領導每月至少上路抽檢一次,重大節假日必須上路檢查。

      4、公司按上級部門要求實施“人盯車”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員每月至少要對所包車輛檢查一遍。

      第七十條堅持交通、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和上級有關工傷事故管理規定,及時準確掌握已、未遂事故情況,總結教訓,研究事故發生規律,必須加強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統計分析和處理,采取預防措施,實現安全運輸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2、公司員工在辦公區域內,從事工作有關的勞動,發生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稱工傷事故。

      3、工傷事故分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傷害。

      4、工傷事故報告:如發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安全部。輕傷者在三日內填寫“事故登記表”上報,重傷以上事故要拍照上報、存檔。

      5、發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特別重在傷亡事故,在當天內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市勞動局、檢察院和市總工會。

      6、員工受傷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個工作日,應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報車管部進行分析,不作工傷處理。

      7、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并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檔案。

      8、發生事故必須進行調查、分析;重傷、重大未遂事故由車管部組織調查、分析;死亡、重大傷亡,特別是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并請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部門參加。

      9、傷亡事故一般應在二個月內結案,特別情況不得超過三個月;重傷、多人事故由上級部門批準結案;死傷事故由勞動局、檢察院批準結案。

      10、凡發生責任工傷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傷處理外,并應對隱瞞事故者予以經濟制裁。

      第七十一條堅持駕駛員、車輛年檢年審制度

      1、思想統一,政令統一,標準統一。人員要集中學習,車要逐輛上臺,做到情況明,底子清,合格者上路,偽劣者淘汰。

      2、駕駛員必須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合格后才能年審,尚未換證的駕駛員,待其換證后才能審驗、年審簽證。

      第七十二條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度

      1、實施“安全一票否決”能強化領導和全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制止“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的發生,促進生產安全。

      2、安全一票否決為運輸生產過程的否決和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否決兩大類。

      3、運輸生產過程中安全一票否決,原則上由專職安全監督人員負責實施否決權,對(三違)現象,凡本公司員工都有權予以現場制止,制止無效時,可報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或進行舉報。

      4、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的安全一票否決由公司安委會實施否決權。

      5、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1)、運輸生產過程中必須制止和否決的范圍:

      A、超重超長運行、客貨混裝。

      B、酒后開車或駕駛帶“病”汽車運行。

      C、疲勞駕駛汽車。

      D、不堅守工作崗位,擅離職守。

      E、上班作業不按勞保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F、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法令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2)、評先表彰、晉升晉級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A、一般事故全責,主要責任者,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內不評先表彰,不作為獎勵晉級的對象。

      B、大事故的責任者,重大事故以上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被不能晉級獎勵。

      C、發生一般事故以上的責任小組,發生大事故以上的部門不能評先進集體。

      D、凡因事故受到行政處分的,根據所受處分的結果,按有關規定結合本辦法處理。

      6、安全一票否決方式:

     。1)、運輸生產過程中違章作業、違紀行為予以現場制止,停止作業,進行現場整改,直到符合安全為止。

     。2)、對運輸生產過程中的違章指揮拒絕執行。

      (3)、對事故有關責任者,嚴重的“三違”行為,不評先表彰、不晉升晉級。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由XX集團有限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有抵觸之處,以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為準。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路客運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校外實習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工作

      (一)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校學生校外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加強組織領導與管理工作,學校成立校外實習工作指導小組,指定專人,統一部署,具體落實。

      指導小組對學生的實習工作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和安排,由分管校長負責,明確責任處室和責任人。實習期間要委派專人管理,定期幫助學生總結實習成績或成果,切實提高實習的質量.學校要建立學生實習巡回檢查制度,有常駐企業的教師負責學生工作.

      (二)學校對參加實習的學生承擔以下管理職責:

      1.認真做好實習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愛崗,遵紀守法。

      2.切實加強安全保障工作,與實習單位共同制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危及學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3.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切實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得安排學生到不宜涉足的場所,勞動強度過高和有危險性的崗位實習。

      4.敦促實習單位履行實習協議,協調好實習單位和實習學生之間的勞動關系。

      5.對違反實習規定和實習協議條款的學生,視情節給予適當處理;對實習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6.對單純以使用廉價勞動力為目的,忽視學生技能培訓的企事業單位,學校不得為其提供實習學生.

      (三)家長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家長,應嚴格遵守與校方簽訂《家校責任書》,在實習期間本協議書仍舊生效,共同維護學生安全。

      2.應服從學校的安排,尊重學校的安排和學生的選擇,若不服從學校的安排的家長,經與學校協商,學校同意由家長替子女尋找實習單位的,該家長需與學校簽訂協議,在此期間的事項按協議執行.

      3.家長有權利對校外實習,提出自己的建議和要求,學校應對家長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4.家長應參加學校組織的家長會,匯報會,定期詢問子女的實習情況。

      二、實習程序安排

      整個實習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由校實習指導小組負責具體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主要是聯系實習單位,聘任實習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制定實習計劃。參加實習的學生名單由學生操行等級和學業成績評定決定。

      一律由學校統一聯系實習單位。工作小組向每一同學發放專業實習、認知實習摸底調查表,收集統計調查表,全面掌握實習單位情況,指導小組和指導老師合力確定好各專業各班的實習單位,進行組隊,指定好帶隊教師,選出實習隊長、副隊長人選,進行統一培訓,明確職責。實習指導小組向學生和指導老師分發《學生校外實習規程》。

      第二階段:實習階段.時間為一學年,其中在指導教師的帶領下學生到各指定的實習單位進行實習,期間帶教老師應常駐實習單位解決實習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第三階段:實習總結階段。為了鞏固實習成果,強化學生的管理素質以及對今后就業應聘和將來工作的成功打下基礎,每位學生要求總結實習過程的所得所想,撰寫好實習報告,并以班為單位進行實習心得或經驗交流,校相關領導和指導老師出席交流會,在交流會上學生進行匯報學習的成果,有條件的實習隊,可進行演示。各班經過交流會和實習總結后評選出5篇左右的優秀實習報告,上交的實習報告匯編成冊,以肯定實習優秀者,并在表彰大會是給予表彰,鼓勵后來居上者。

      三、指導教師的配備

      (一)每個實習點上要安排一名專職指導教師,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專職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1.指導教師要以身作則,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切實指導好校外實習.

      2.指導教師要和實習單位一起,指導好實習生的業務,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好學生的日常工作、做好實習生成績評定工作.

      3.實習結束前,要認真按《實習規程》向校實習指導小組推薦參評優秀實習生名單,每個實習點推薦若干名參評人選。

     。ǘ)堅持實踐為主,課堂學習為輔

      指導教師要根據學校的實習進程安排,與實習單位配合,做好實習指導工作。指導教師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把好學生的出勤率,并及時上報學校.

      四、實習的方式及要求

      1.實習方式

      實習期間,應參加實習單位的日常工作,結合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及今后工作的需要,選擇工作中的熱點,難點等問題,從專業的角度加以分析,論證和提出建議。原則上服從學校聯系的單位實習,并服從指導教師在實習期間指導工作。

      2.實習要求

      (1)應堅持嚴肅認真的態度,做好各方面的準備,面對實習。

      (2)實習期間,應虛心請教老員工,主動與指導教師配合,及時解決實習中的有關問題,勇于探索和創新。

      (3)應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實習單位的監督與檢查。

      五、實習成績的評定

      畢業的成績評定,分為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評定成績是由校指導教師與實習單位共同商定,最后由校實習指導小組審定公布,實習優秀率一般不應超過實習生總數四分之一。

      為了保證學生畢業實習過程的真實性和畢業作業質量,最終成績的評定應以畢業實習單位書面評定意見和畢業實習報告完成情況為主。若無加蓋畢業實習單位公章的`書面評定意見,既使該學生完成了畢業實習報告以及其余表格填寫完整,也應視作不及格處理。

      畢業實習每個等級評分基本標準如下:

      1、優

      畢業實習符合規定時間長度,實習期間表現突出,畢業實習單位公章的書面評定意見優秀;熟悉掌握實習業務處理過程,具有實際業務應變能力,指導教師反映業務情況優秀;按規定按時完成畢業實習報告、畢業實習報告邏輯清晰,表述準確。

      2、良

      畢業實習符合規定時間長度,實習期間表現良好,畢業實習單位公章的書面評定意見良好;熟悉掌握實習業務處理過程,具有一定的實際業務應變能力,指導教師反映業務情況良好;按規定按時完成畢業實習報告、畢業實習報告邏輯清晰,表述準確。

      3、中

      畢業實習符合規定時間長度,實習期間表現一般,畢業實習單位公章的書面評定意見較好;掌握實習業務處理過程,指導教師反映業務情況較好;按規定按時完成畢業實習報告、畢業實習報告邏輯清晰,表述較為準確。

      4、及格

      畢業實習符合規定時間長度,實習期間表現一般,畢業實習單位公章的書面評定意見一般;基本掌握實習業務處理過程,指導教師反映業務情況一般;按規定按時完成畢業實習報告、畢業實習報告邏輯較為清晰。

      5、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評為不及格:

      (1)未參加畢業實習或畢業實習時間少于規定時間一半以上者;

      (2)未按規定完成畢業實習報告、畢業實習報告系他人代做或抄襲他人者;

      (3)無加蓋畢業實習單位公章的書面評定意見,或畢業實習單位公章的書面評定意見極差者。

      六、實習守則

      1.嚴格執行校外實習規程完成各項實習任務,寫出教實習總結。

      2.業務上要虛心向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的老員工,深入鉆研教材,精心設計教案,注意學生智能的開發和能力的培養。貫徹教書育人的原則.

      3.實習生要自治、自立,又要發揚互助互學、團結友愛的集體主義精神,使實習組成為一個團結奮進的集體。

      4.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實習期間實習生原則上不準請假,確需請假,1—2天由帶隊教師和實習單位批準,三天以上由學校批準,并報指導小組備案,達到或超過實習時間1/3者,按不參加實習論處.

      5.尊重實習單位的領導和員工,處理好與實習單位的關系,不應發生有損社會公德的事情.

      6.自覺遵守實習單位的生產秩序,愛護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實習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7.特別注意安全,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劃、具體購置與統一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

      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后轉發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

      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

      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

      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廠家進行維修/保養。如發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否則不予結算。

      5.2.4

      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

      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

      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

      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定和操作規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

      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并做好里程數等的統計。

      5.6.7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

      5.6.9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6.10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

      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

      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5.8.1.4

      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5.9處罰規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各項法令規程和條例,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促使供水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產是公司的頭等大事,各項工作都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勞動保護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3、安全生產重在預防,各科室應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本公司的設計、科研、建設和生產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頒布的各項安全法令、規程、規定、條例和標準。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干部職工都應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執行安全職責。

      第二條公司領導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安全工作人員全面負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程和指標,組織實施職工代表大會有關安全生產及文明生產的決議。

      2、關心愛護群眾,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與生產措施。

      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長遠規劃。

      4、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制定對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機構和組織,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組織全公司的安全大檢查,對重大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

      8、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五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三同時”(新建、改造、擴建)。

      第三條各科室中層干部的安全責任制

      1、認真傳達貫徹黨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指示、決定等。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對所屬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對新工人或代培人員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巡查考核。

      3、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認真貫徹執行。

      4、充分發動群眾,開展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5、加強生產設備,特別是安全裝置,防火設施的管理,使之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6、經常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安全生產的經驗,并及時組織交流推廣。

      7、按時組織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8、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防護用品的發放規定。

      10、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并負責檢查原因,采取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第四條辦公室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

      1、協助經理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的法令和制度。

      2、組織制定和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的宣傳教育,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考核。

      5、組織參加全公司的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不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的安全工作。

      7、負責事故統計上報,參加各類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9、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發現違章有權制止,緊急情況下可先令其停止工作或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處理。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1、負責安全消防器材的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對義務消防人員的技術培訓。

      第五條生產管理人員(生產、技術、調度、安裝)設備的安全職責

      1、編制或修訂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大修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2、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制定長遠生產發展規劃應包括安全技術研究,改善勞動條件與文明生產的項目。

      4、負責生產、設備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負責機械、電氣、儀表設備的安裝和維護,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嚴格控制技術措施經費,不準挪作它用。

      6、生產調度根據安全技術和生產技術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好安全生產。

      7、妥善、果斷處理生產過程中的一切不安全情況,及時處理事故,立即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

      第六條經營管理人員(辦公室、材料、財務、營業、保衛)的安全責任制

      1、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各種防護器材和滅火器材的采購,供應工作。

      2、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采購、保管和發放工作。

      3、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搞好倉庫、防火和危險品,氣瓶的管理工作。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做好車輛及駕駛人員的年度檢審工作。

      5、確保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費用的專款專用,不準挪作它用。

      第七條各科室安全員安全責任制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科長主任搞好工作。

      2、對新調入人員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好定期安全活動。

      3、加強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遇有違章作業或險情應立即制止處理,并向領導報告。

      4、對本班組發生的事故,要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向領導報告并參加調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

      5、檢查監督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負責本單位安全消防器材和安全設施的維護管理。

      第八條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產基本要領。

      2、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3、嚴格工藝控制運行程序,精心操作,記錄完整詳細,準確可靠。

      4、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事故。

      5、按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6、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工具。

      第九條安全生產教育

      1、新職工(實習人員)進入公司必須進行三級(公司、科室、班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2、公司調出工作人員六個月以上返崗者,都要履行科室、班組安全教育。

      3、凡外來人員參觀學習,都必須由接待人員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并指定專人帶領。

      4、從事電器、焊接、起重、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工人,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取得作業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5、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

      6、發生重大、惡性未遂事故時,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7、各級領導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之自覺的遵守紀律、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8、大修和重點項目檢修,都應在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9、職工違章作業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所在單位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并將事故性質責任記入安全作業證。

      10、新職工進入崗位,不經考試合格不準獨立作業,違犯制度,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領導人責任。

      第十條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防范和整改隱患。

      2、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及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中心,依靠群眾,邊查邊改,及時推廣先進經驗。

      3、五查的具體內容是:

      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完善離崗位做于生產無關的事情。

      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是否有章不循的情況,查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工作上有功人員,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是否做到及時嚴肅處理,安全與生產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查隱患:是否做到了安全文明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廠房建筑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跑、冒、滴、漏是否達到了規定標準,勞保用品是否按規定穿戴了。

      4、安全檢查的形式分公司、科室、班組三級進行,公司檢查由辦公室組織、各科室有關人員參加,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班組檢查每月一次,并將情況及時上報。

      5、公司辦公室除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外,還要根據季節的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及防凍、保溫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性檢查。

      6、公司辦公室各科室都應根據安全生產情況,經常進行不定期抽查。

      7、生產工人應嚴格進行交接班制度和班中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整改。

      8、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經常的進行巡回檢查,及時地發現和處理不安全因素。

      9、各級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凡科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處理。

      10、對查出的問題,必須立即整改,不準拖延,有些限于物資、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定出計劃,限制解決,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檢修制度

      1、一切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和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

      2、所有管道、設備檢修前,必須制定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的安全檢修方案,凡二人以上檢修的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3、檢修前必須做到充分的思想和物質準備,做到工具齊備、安全可靠。

      4、高空作業、土石方工程、吊裝作業,應嚴格執行《建筑按裝安全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5、檢修所用的臨時照明,必須采用36伏以下的燈泡,絕緣要良好,所使用的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6、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7、焊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在容器內潮濕地溝或金屬體上焊接時,應指定專人監護。

      8、焊接工具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靈敏可靠,氧氣軟管應耐20個大氣壓,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安全水封。

      9、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要保持安全距離。其距離不應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應少于10米,高壓線路下和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發生器。

      10、電焊工應符合下列標準

     、匐姾笝C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②焊機二次線圈及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直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③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辯認,絕緣良好;④焊鉗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11、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在潮濕地點,容器或金屬導體上焊接時,要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在多人交叉作業的場所,要有防止電孤刺傷他人眼睛的措離。

      12、電氣檢修。必須按電力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并嚴格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凡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把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外,不得任何人拿掉送電。

      13、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明線路確實無電后,方可作業。

      14、線路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停電、放電、驗電,檢修必須派有實踐經驗的老工人負責監護,任何情況下禁止帶電作業,特殊情況需經分管生產領導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15、外線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五級以上大風,禁止高空作業,登高作業需設專人監護,有兩個以上供電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離,防止誤送電。

      16、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俜桥潆娛胰藛T不準進入,包括室外變壓器宅內,如需進入者,須請示分管領導后,方可進入。

     、趪栏駡绦袓徫回熑沃,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工作制度。

     、蹏栏駡绦袡z查,維修和交接班制度,嚴禁帶電作業。

     、芮跈z查,確保全廠用電安全。

     、莶粶孰S意動用配置的消防器材。

      第十二條各類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類

      1、在生產中,因違犯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或由于失誤操作,造成機器具設備損壞、大量漏水損失,為生產設備事故。

      2、因維護不到位、不及時造成水質污染,因購材料低劣造成漏水的,為生產責任事故。

      3、違犯交通規則,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交通事故。

      4、發生著火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火災事故。

      5、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到損傷使某些器管失去正常機能,以致負傷人員立即工作中斷,經醫務部門診斷,需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者,為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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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單位領導負責,并按照事故的業務分工指定專人管理,月初將上月的事故,匯總報辦公室。

     。ㄈ└骺剖宜l生的各類事故,由本單位根據業務分工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

     。ㄋ模┓采婕皟蓚或兩個以上單位的事故,由公司指

      定單位為主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重大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處理。

     。ㄎ澹┦鹿实姆诸惻c事故的分工管理

      1、安裝工程事故由安裝處負責管理。

      2、機、電、儀表設備事故由設備生產調度中心負責管理。

      3、質量事故由生產調度中心負責管理。

      4、交通事故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5、工傷事故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6、破壞事故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7、辦公室負責各類事故的綜合管理。

      8、維修工程由客服中心負責管理。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法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動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崗位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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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公司安全員崗位職責: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入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作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產生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可、輪胎告示。要做到一日三檢,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8、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9、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10、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11、定期跟車送貨,了確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四、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驗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防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是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必須按照國家《機動車行車安全技術條件》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2、車輛維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作業,使用合格配件修理車輛,不得非法拼裝車輛或承修報廢車輛。

      3、車輛維修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合格設備對車輛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報告,并按要求建立和保存車輛檢測技術檔案。

      4、虛心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車輛維護監督。公司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對車輛維護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車輛維護制度不落實的要責令其整改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5、機動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準確和完善,通過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整理和歸檔,不斷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追溯性、閉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是指各部門、項目部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圖像、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3.2 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和儲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綜合管理工作,對各項目部、各部門安全生產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擬定公司安全記錄歸檔和保管、使用、統計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生產記錄的分類、編號和備案工作。

      5.2各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管理工作。統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進行安全生產記錄。

      5.3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記錄管理,填寫、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類記錄。

      5.4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及相關制度履行相應職責。

      6.1.1.1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6.1.1.2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等。

      6.1.1.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11項制度必須建檔)等文件。

      6.1.1.4與工種崗位和設備工具相對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規程。

      6.1.1.5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報等。

      6.1.1.6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相關人員證書(含三類人員證書、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資格證書)。

      6.1.1.7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階段性專項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6.1.1.8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執行、考核記錄。

      6.1.2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臺賬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6.1.2.1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含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學習、活動資料;

      6.1.2.5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資格證書;

      6.1.3.2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看收聽電視電話會議通知、記錄、紀要等;

      6.1.4.1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估、監控報告或記錄;

      6.1.4.2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的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應急培訓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6.1.4.3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名稱、負責人、地點(部門)、聯系人、聯系方式;

      6.1.5.1職業健康目標管理和責任制,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證明(復印件);

      6.1.5.2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6.1.5.3年度職業健康計劃和實施方案,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宣傳圖片、紙質和攝像資料)等;

      6.1.5.4用人單位職業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職業病人診斷證明等;(如果有)

      6.1.6.1相關方單位資質及簽訂的安全協議(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關方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明(復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記錄;

      6.1.7.1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6.1.7.2專項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6.1.7.3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6.1.7.4隱患檢查記錄、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登記表;

      6.1.7.6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安全事故隱患的類別、所屬工藝、地點、影響范圍及程度、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責任人和部門(或單位)、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的評估報告;

      6.1.7.7其它與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有關的記錄。

      6.1.9 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檔案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6.1.9.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的相關記錄。

      6.1.10.2安全工作費用投入過程中相關票據復印件等。

      6.1.11《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規定的其它臺賬。

      6.1.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記錄、建立臺賬的內容。能夠證明安全生產過程管理的其他記錄資料等。

      6.2.1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日期明確,簽認手續完備;

      6.2.2各項目部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收集和整理;

      6.2.3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應分類存檔,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每年年終將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裝訂成冊;

      6.2.4檔案(臺賬)以數據電文形式存在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關要求。

      6.3.1各部門、各項目部記錄管理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記錄(記錄管理人由單位、各部門根據崗位職責進行確定),填寫“在檔記錄清單”;

      6.3.2記錄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應說明理由,并將該項用雙斜杠劃去;

      6.3.3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記錄,應采用雙斜杠劃去原記錄,在其上方寫上更正后的記錄,加蓋或簽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記錄填寫應與運行活動同步進行,不得后補或編造。

      6.5.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運行記錄的發放;記錄發放范圍僅限公司范圍內;記錄發放部門應填“發文記錄”,記錄的接收部門應填“收文記錄”。

      6.5.2記錄表格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復制,并由各部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負責登記發放。

      6.5.3各部門的記錄需借閱或復制者要經相應部門負責人批推,由各部門相關記錄管理人登記備案。

      6.6.1記錄如超過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銷毀時,由各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填寫《文件銷毀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安全管理部確認,由記錄使用部門標記過期或執行銷毀。同時在“在檔記錄清單”上注明銷毀的項目、方式、數量等信息。

      6.6.2對于保存期限內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運行記錄,除應在“記錄清單”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記錄項目、數量等信息外,還應填寫“文件移交清單”接收移置運行記錄的部門應在“運行記錄移置清單”上簽字確認。

      6.7.1各部門、各項目部需指定記錄管理員,記錄管理員必須把單位所有記錄分類,依據記錄的類型整理、標識,便于查閱并可追溯相關活動。

      6.7.2記錄應存放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所有記錄保持清潔,字跡清晰。不得丟失或破壞、防止泄密。

      6.7.3文書檔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關文件管理規定或《國家檔案局關于機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要求的《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執行。

      7.1公司安委辦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建立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涉及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的內容進行檢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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