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規范醫療器械經營秩序,加強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以下簡稱無菌器械)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據《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暫行)》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無菌器械的企業,均應遵守本細則。
無菌器械經營企業應同時遵守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資格認可實施細則。
第三條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且產品范圍包括無菌器械的企業方可經營無菌器械。
第四條本細則所指的無菌器械是指無菌、無熱源、經檢驗合格,在有效期內一次性直接使用的醫療器械。
第五條開辦無菌器械經營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應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業、倉儲等場所,場所環境應整潔、無污染源;。
(二)質量負責人應具有與無菌器械相關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
(三)應具有對供貨方質量保證能力進行審核的能力;。
(四)應具有對產品質量信息、服務質量進行跟蹤、收集、處理的能力;。
(五)應建立全面的質量管理制度,能夠保證所經營無菌器械的安全、有效;。
(六)應符合國家對無菌器械的其它規定。
第六條擬開辦無菌器械經營企業或已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增加經營無菌器械的,經自查符合《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審查評分辦法》(見附件一)中規定的條件,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應包括:
(二)經營場所證明(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復印件);。
(三)企業管理制度和相關文件;。
(四)所提交資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企業申請后,應按照本細則規定組織對企業進行現場審查。
現場審查可以委托下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委托部門對現場審查的結果負責。
第八條對申請企業的現場審查應選派2至3名經專業培訓的人員進行。
第九條審查結束后,審查組應填寫《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現場審查報告》(見附件三)及評分表(見附件二)一式一份,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條審查不合格的企業可在兩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仍不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書面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
第十一條自受理之日起,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于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發證或增加無菌器械經營范圍的決定。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經審查不合格,須進行整改的企業,其整改時間以及對其復審的時間不包括在審查時限內。
第十二條經批準取得無菌器械經營資格的企業,應在《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范圍中注明無菌器械的經營資格,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第十三條本細則為無菌器械經營企業資格認可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根據轄區內實際,制定嚴于本細則的規定。
第十四條本細則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2
醫療設備耗材采購管理制度
一、醫療設備采購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采購。
二、醫療設備的采購申請程序
1、甲類大型醫療設備,向市衛生局申請,待逐級上報省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2、乙類大型醫療設備,向市衛生局申請,上報省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3、三萬元以上普通醫療設備,向市衛生局申請,審批后,向市財政局申請,審批后,到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填寫《政府采購實施申請表》,確定采購部門及采購方式。
4、向采購部門提供所需要的數據和相關信息。
5、接到采購部門的中標通知書后五日內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6、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三、三萬元以下普通醫療設備,在院長領導下,由醫療設備科按照《丹東市衛生局醫療設備采購暫行管理辦法》(20xx)58號文件則,進行公開招標采購規程;競爭性談判采購規程;單一來源采購規程;詢價采購規程,進行采購。
四、醫療設備采購對象(企業或供應商),應具有如下內容。
1、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可生產或經營范圍內經注冊的產品。
2、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許可證。
3、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醫療器械注冊證(含附件)和其它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5、產品檢測報告。
6、產品合格證。
7、銷售人員的單位授權或委托書。
8、進口醫療器械應用符合規定的證書和文件,應用中文標識中文說明書。
9、包裝和標識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儲運要求。
五、與供應商鑒定合同的條款內容及相關內容。
1、醫療器械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產品出廠時每件包裝中應附產品合格證。
3、廠家提供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證復印件。
4、產品應有生產日期或批(編)號。
5、限期使用產品,應標明有效期。
6、醫療器械包裝要符合儲運部門及有關部門要求。
7、整件醫療器械需附產品合格證。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3
設備調撥制度
一、設備有價或無價向外調撥時,必須履行設備調撥手續,并經有關領導審核批準后,方能向外調撥。
二、調撥設備必須保證醫療業務正常工作,按設備價格,年限和數量等核算計價。
三、院內設備調撥手續有設備調出部門先提出設備調出理由,經設備管理部門審核,由設備調入部門提出申請,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調撥。
四、院外設備調撥手續,由設備調出部門提出設備調撥申請,經設備管理部門審核,被調撥設備在本院確實已經無法使用,但調撥院外確實有使用價值,報請院領導批準后方可有償調撥。
醫療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確使用
1.醫療器械最終用戶部門應根據操作手冊,對初次使用的醫療器械(設備)的醫護人員進行細致認真的使用前培訓及考核。
2.醫療器械最終用戶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醫療器械操作手冊等資料。
3.醫療器械最終用戶部門應針對不同的醫療器械(設備)培養技術骨干,建立部門內技術支持。
4.醫療器械最終用戶部門應對相關醫療器械(設備)的操作進行定期考核,以保證下屬醫護人員對醫療診斷或治療設備的正確有效操作。提高診斷準確率或有效治療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證患者安全:在對醫療器械操作時首先應保證被診斷或被治療的患者安全。
①醫護人員在操作前,應對所用設備進行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停止對該器械(設備)的使用,及時通知部門內相關人員或負責人,并與維修主管人員取得聯系。
②醫療器械最終用戶部門應嚴防對相關器械(設備)操作不熟練的醫護人員獨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當對患者會造成傷害的治療設備和搶救設備。
③對于由于操作不當會造成傷害患者的治療設備和搶救設備,最終用戶部門應根據操作說明書及醫療規范提前制定需要重點注意的操作規程和應急方法,標識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處。
2.保證操作者安全:操作醫療器械(設備)的醫護人員應加強對所使用器械(設備)安全使用知識學習,尤其是操作與熱、光、射頻、有害射線等相關的設備,應做好自身防護。
3.保證醫療器械(設備)安全:操作醫療器械(設備)的醫護人員應對所操作的醫療器械(設備)的安全給與重視。在使用時應嚴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為損壞情況發生。
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一、凡使用期滿并喪失效能、性能嚴重落后不能滿足當時需求、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修理價值的醫療設備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二、醫療設備報廢,必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經醫療設備科鑒定審核批準。單價一萬元以上貴重設備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后,方能辦理報廢。
三、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由醫療設備科會計辦理銷帳手續,建立殘值帳目,檔案員辦理相關檔案手續。
四、凡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必須送交醫療設備科,進價萬元以上的設備須由設備科報國有資產管理局處理。
醫療設備購置及引進制度
一、醫院各科需用的各類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擬定計劃,交設備科審批,由采購員聯系采購。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必須嚴格自律,采購質優價廉的物品。倉管人員負責對各種低值易耗器材驗收工作,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器材堅決退換。
二、單價在5萬元或以上的設備購進,必須先由計劃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報告,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并由科室核心組全體成員簽名,交設備科加具意見,后提至醫院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決定是否購買。
三、洽談購買單價5萬元以上設備時,由院領導、設備科領導、設備使用科室領導(或設備使用人員)參與洽談。有關人員不允許單獨與經銷商接觸洽談有關買賣業務。對擬購的設備選擇應具備多向性,有比較擇優購買,洽談成功必須簽定正式供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參加洽談人員不允許接受經銷商的各種贈品及旅游邀請。在購買設備中獲得的折扣全部歸公,絕對禁止收受回扣。
四、設備到位的驗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設備科技術人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及檔案室管理人員一同驗收,并收集所有的檔案資料。部分高精尖新設備如本院不具備驗收能力的,將邀請省市有關部門參與驗收。參與驗收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在驗收表中簽字確認,設備使用科室人員必須認真填寫《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檔案》內容欄目
五、各類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購買發票必須有使用科室領導、設備科領導、及相關院領導簽名才能付款。
醫療設備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療、預防、教學、科研所需醫療器械的計劃、論證、招標、采購、調配、供應、保養、維修、更新及應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嚴格審核各使用科室上報的醫療器械計劃,做好年度、月計劃報請主管院長、院長審批,并做好相關論證工作。
三、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相關文件,做好醫療器械論證、招標、采購、公示工作。
四、凡購入得醫療器械要嚴格辦理出入庫手續,每月定期清庫,打印月報表,盡量做到零庫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醫療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賬表、賬賬、賬物、賬證相符,憑證裝訂整齊,保存完好。
七、組織本科人員學習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報廢回收工作,保證醫療、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順利完成。
九、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設備更新和應用分析,充分發揮醫療設備的作用。
十、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建立有關計量管理制度,積極協助技術監督部門定期做好醫療設備計量檢測工作。
十一、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一次性醫療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條例,嚴把質量關。
十二、做好醫療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報工作,建立醫療器械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十三、負責對甲類、乙類大型設備的逐級上報審批工作,負責辦理醫療設備配置許可證,并存檔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復印件。
十四、努力協調醫院與相關各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臨床一線工作順利進行。
十五、遵守國家、醫院的各項法律、法規,廉潔奉公,不得以權謀私。
醫療器械管理制度
醫療器械包括醫療設備、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醫用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設備配件及軟件。
1、醫療器械的計劃管理
(1)凡醫院由國家無償調撥、撥款購置、租賃、獎勵、院資金購置及接受捐贈的醫療設備均屬于此管理范圍。
(2)醫院所有醫療設備一律由醫療設備科有計劃地統一購入。各使用科室應本著先急后緩、勤儉節約的原則,結合臨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預算的前提下,向醫療設備科做出每月計劃和年度計劃,由醫療設備科統一匯總,經有關部門及醫院領導批準后方能實施。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訂購任何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使用科室有責任推薦欲訂購物資的品名、產地、規格、型號、性能、數量等,供購置時參考。
(4)醫療設備的購置計劃須經使用科室論證小組成員簽字,報設備科統一制定計劃,經醫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5)為保證計劃的嚴肅性,經批準后的購置計劃一般不得隨意改動。如系特殊情況需調整時,也應書面呈報設備科并由醫院領導同意后方可改動。
2、醫療器械的采購管理
(1)醫療設備科所購醫療器械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查驗索取必要的證件,審查招標醫療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有,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允許參加醫院任何形式的招標)、是否為進口二手大型醫療設備、是否為國家已公布的淘汰機型,并備檔。
(2)一般醫療設備的購置,使用科室要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科室主任簽字后報醫療設備科長審核后再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由設備科組織采購。大型醫療設備除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外,還需要填寫“大型醫療設備購置論證報告”。5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報政府采購辦批準購買。50萬元以上設備經過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報政府采購辦批準后委托招標公司招標購入。
(3)新進的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必須嚴格執行貴州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中標(成交)產品采購手冊進行采購。
(4)所有購置的醫療器械必須與供貨商簽訂購置合同。
3、醫療器械的出入庫管理
(1)所購醫療設備到貨后必須填寫《醫療設備驗收登記卡片》,包括設備名稱、生產企業的名稱、經銷單位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購置時間、生產編號、驗收人等內容;所購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設備配件到貨后需登記產品名稱、供貨單位、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滅菌期、送貨人、驗貨人、發票號、報關單、檢測報告、追蹤號;檢查醫療器械無誤后方可辦理出入庫手續,并由專人下送使用科室。
(2)嚴禁包裝破損、失效及有明顯問題的物品進入庫房。
(3)醫療器械需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貨架上,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院內感染科、設備科及當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4)對于所購醫療器械,招標文書、檔案、出入庫登記必須統一由專人管理,做到每件醫療器械可追溯。
4、醫療器械的檔案管理
(1)凡購入的5萬元以上醫療設備必須建立檔案,整理后交院檔案室保存。
(2)凡購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殺用品、設備、配件的出入庫記錄及登記記錄必須存檔,并由設備科專人管理,以上物資使用后其檔案需保存10年。
(3)凡醫療器械招標資料由設備科專人整理,建檔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為醫療器械使用壽命周期結束后10年。
5、醫療設備的運行管理
(1)醫療設備領回到使用科室后,應及時由醫療設備科工程技術人員協同廠家及使用人員安裝、調試,操作人員使用正常后,填寫驗收報告單,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級驗收人員在驗收報告上簽字。
(2)醫療設備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員應保證其有足夠的工作時數,以便一些質量問題能夠及早發現,盡可能在保修期內得到妥善處理。
(3)對大型醫療設備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制成卡片掛在醫療設備上或醒目地貼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時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
(4)大型醫療設備須由專人管理,并有使用記錄和交接手續。使用人員需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取得大型醫療設備上崗證后方可上機操作,進修,實習人員和其他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5)萬元以上醫療設備要建立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請、論證報告、招標文書、合同、裝箱單、合格證、驗收報告、使用說明書、線路圖、維修記錄等,由設備科專人建檔后交醫院檔案室統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醫療設備科每年清點醫療設備財產一次,如遇賬目不符,及時查找,并報告設備科長及醫院領導,研究處理。
(7)使用科室的醫療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填寫維修申請表,寫明故障所在,通知醫療設備科負責維修。如遇外修時,需由設備科專人聯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請外單位人員維修,設備科有權拒絕辦理付款及有關手續并追究使用科室責任。
(8)大型甲類、乙類醫療設備必須有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證,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證方可上機操作。
6、醫療設備的維護、計量、維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應重視醫療設備的維護,每天開機前、關機后均應周密檢查,并進行清潔、校驗、整理、復原等工作,使設備每天處于良好狀態。
(2)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醫療設備,要根據其技術管理要求,分別采取恒溫、防磁、防震、穩壓、避光、潤滑等維護措施。
(3)醫療設備須進行兩級保養。一級保養系指前述第1、2條,二級保養是指設備科技術人員對各醫療設備進行定期預防性檢修,確保良好的機器性能。
(4)醫療設備科技術人員應每季度對10萬元以上大型醫療設備性能指標、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
(5)對于強檢醫療設備需根據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定時間定期計量、檢測,并做好相關記錄。
(6)醫療設備需要維修時,使用科室應仔細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注明醫療設備的型號、故障原因、現象等,然后交設備科維修組,設備科維修技術人員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后,應盡快對故障進行檢查、維修,使其恢復正常運轉。要確保常規搶救設備完好率100%。
(7)醫療設備需要外修時,使用科室應填寫“醫療設備外修維修申請表”,科主任簽字后報醫療設備科長審批,主管院長審批后由醫療設備科專人聯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則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責任。
(8)重視維修人員素質培養,定期選派技術人員外出培訓。
(9)各科室醫療設備不得私自外借,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負。
7、醫療器械的應用分析、效益評估、更新報廢
(1)醫療設備科應定期于財務科、經管會、病案室等職能科室聯合到醫療設備使用科室了解設備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況,并根據使用科室實際作出大型醫療設備應用分析、效益評估、更新計劃報院領導參考。
(2)凡因使用磨損、老化等損壞的醫療設備,經設備科技術人員鑒定確認無法維修的或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鑒定不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由使用科室填寫“醫療設備報廢(調撥)審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簽字,經設備科核實,設備科長批準、院領導批準和財務科長批準后,方可報上級部門報廢注銷或降級使用。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醫療設備應調整使用:①無正當理由閑置半年以上者;
②引進新醫療設備后原設備降級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醫療設備應注銷報廢:①達不到國家計量標準,嚴重影響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無法修復改造者;
②超過使用年限,機構陳舊,性能明顯落后,嚴重喪失精度,主要配件損壞無法修復者。
(5)醫療設備的報廢與調整統一由設備科辦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處理。
(6)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由使用科室填寫“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申請表”,使用科室主任簽字后報設備科長和主管院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報廢,報廢物品由設備科按規定統一處理。
8、醫療器械的損壞賠償
(1)凡使用醫療醫療設備的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保管不妥、交接不清、違反操作規程或使用不當,造成醫療設備損壞的,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酌情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2)醫療設備丟失,要書面說明丟失情況并附檢查,經設備科組織相關人員調查確認事實后,拿出處理意見,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審批,及時銷賬。
(3)由于人為因素造成醫療器械遺失、霉爛、蟲蛀時,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理。
大型醫療器械購置論證制度
1、凡購置單價在1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使用科室須經過科室論證小組論證后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和“大型醫療設備購置論證報告”。
2、設備科負責匯總審核,院領導審批后由設備科組織相關人員通過座談會論證其可行性。
3、設備科在職工座談會后將論證結果進行匯總,報醫院領導審批后,方可組織招標采購。
4、甲、乙類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需報衛生局審批后,由政府采購辦組織招標。
5、購置50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由醫院委托的招標公司招標,需報衛生廳備案。
醫療設備科招標采購制度
根據貴州省衛生部門相關文件,完善醫療器械采購制度,規范采購行為,凡醫療設備科購置的醫療器械必須經國家,省市或醫院內部進行招標后方可采購。
1、5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采購需由招標機構公開招標后方可采購,招標結果需報衛生廳備案。凡是經過國家、省、市招標過的醫療設備、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醫院必須按其價格采購,醫院內不再另行招標,對于國家、省、市均沒有招標過的.50萬元以下醫療設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衛生材料、醫用試劑、消毒用品,醫院均采用院內招標的方式采購,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醫院招標采購必須由主管院長、院辦、紀檢辦、審計處、財務處、醫務處、院內感染科、設備科招標小組成員及臨床科室有關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評標。
3、醫院內招標流程須首先由臨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報醫療設備科審核,醫療設備科報主管院長、院長審批同意后方實施招標。
4、醫療設備科招標組成員有義務前期審核廠商資質,無異議后進行會議安排,報醫院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招標。
5、10萬元以下的醫療設備、耗材等的中標結果采取與會的各位專家評委表決通過,評委在中標目錄上簽字后生效;10-50萬元醫療設備的招標由與會的各位專家評委采用實名制填寫評標成員意見表,并根據評標意見產生評標結果。
6、中標結果由醫療設備科公示,無異議后通知各參標廠商,并簽訂由醫院法律顧問審核過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實施采購。
7、嚴禁購置進口二手大型醫療設備,嚴禁使用國家已公布的淘汰機型。
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工作制度
1、醫療器械檔案由醫療設備科專人負責整理、分類管理。
2、醫療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由專人整理核實資料,裝訂后交醫院檔案室統一管理。
3、醫療耗材資料由專人整理后 ,在設備科保管,所有資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體的一次性耗材資料由院檔案室統一管理。
4、醫療器械檔案應集中統一管理,任何科室、個人不得存放有關檔案,以確保醫療器械檔案的系統化、完整化,充分發揮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醫療器械檔案目錄,單位和個人需借閱有關醫療設備檔案或其他資料時,醫療器械檔案管理人員應負責辦理借閱手續,并妥善保管,損壞者按有關規定賠償損失。
6、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員應負責所管檔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嚴防泄密。
7、醫療器械檔案資料要按規定的項目內容認真填寫,做到字跡端正、清晰,并分類編號登記;資料收集應真實、完整;案卷目錄應與案卷內容一致。
醫用計量器具管理辦法
1、醫用計量器具的購進,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設備科長,主管院長審批后方可招標購買,與醫療器械的采購相同。
2、庫房保管員將各種計量器具的合格證書、廠家名稱、出廠時間、產品型號及資料交計量人員建卡、存檔。計量后,才可發放到臨床科室。
3、各科室必須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操作計量器具,不得隨意改動計量器具的參數和基準,出現問題要及時向設備科申報,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屬醫院強檢計量器具,必須建立統一的計量強檢制度,定期由質量監督局檢定,確保強檢率100%。嚴禁使用無檢定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書過期的醫用計量器具。
5、醫療設備科定期對醫院職工開展計量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對計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計量器具檔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維護保養醫用計量器具,對隨意損壞和改動計量器具參數基準的科室和個人要追究責任。
7、醫療設備科負責報請有關醫用計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凡屬醫院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有必須實行周期檢定,由省、市質量監督局行使檢定權,根據醫院情況實行送檢、來檢兩種方法
1、凡有強檢計量器具的科室、個人,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遲檢定或故意漏檢。
2、對于漏檢、檢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計量器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26條、27條規定一律不準使用,否則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并處罰,對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申報上級領導后進行維修、降級和報廢處理。
3、經過維修后屬強檢醫用計量器具應經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后方方可投入臨床使用。
4、對于新購進或注銷的計量器具要經主管院長、設備科長審批,報專職計量員建賬、建卡、建檔、銷賬、銷卡,任何人無權處理。
5、專職計量人員要定期詢訪各科室,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處理。
醫療器械技術組工作制度
1、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每月定期對所管科室醫療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作記錄存檔。
2、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在接到臨床科室保修申請后15分鐘內趕到現場,如無法修復應及時上報科長及臨床科室主任,組織相關維修人員會診、修復或申請外修。
3、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在維修后及時填寫維修記錄,存入檔案。
4、醫療器械技術組確保醫院常規搶救醫療設備的100%完好率。
5、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確保購買保修及配件質量與價格合理。
6、醫療器械技術組應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積極開展技術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學工作。
醫療器械應用分析制度
1、醫療設備科應定期到臨床科室對1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2、對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設備科除定期到臨床科室了解其設備性能及使用情況外,臨床科室應填寫:“大型醫療設備醫用分析表”。
3、醫療設備科對臨床科室填寫的“大型醫療設備應用分析表”進行匯總,做出相應的分析、總結,并報醫院領導參考。
4、根據分析結果,設備科結合臨床實際需求做出大型醫療設備年度更新計劃。
一次性植入人體醫療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體的醫療器械是指植入人體,用于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療器械。現在醫院開展的醫用鋼板、心臟瓣膜、人工關節、血管支架、心臟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種補片、生物膠、球囊等。
2、凡醫院購入的植入人體的醫療器械,須嚴格按照衛生部門相關文件要求采購,并與供貨商簽訂合同。
3、使用科室應根據臨床的實際需要,提前送交申請計劃,必須寫清產品的生產廠家、供應商、規格、型號、價格、病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住院號、診斷病情、手術醫師姓名、手術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簽字。
4、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對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進行核實,登記生產廠家、供應商、產品名稱、詳細清單、產品的檢驗報告或報關單、價格、生產日期及失效期和企業確認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標識,如條碼或統一編號,并對唯一性標識的內容、位置、標識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記錄,做到沒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關資料由設備科整理并存檔。
5、使用時由手術室派專人負責領取,將其送往手術室進行消毒,以備手術時使用。手術室有責任對所送植入材料數量等手續進行核實,再次驗貨,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貨物調換。使用后的植入人體醫療器械的相關標識載入病歷。
6、一旦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發生,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照有關程序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醫療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裝置放射防護條例》有關規定,實行許可登記制度,醫院內有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科室必須向醫院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許可證。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必須辦理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證。
1、醫院所有醫療設備必須由廠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安裝、調試或計量,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醫療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由廠家進行專業培訓后方可上機操作,大型醫療設備的操作人員須持上崗證,并嚴格按照每臺醫療設備操作規程執行。
3、醫療設備維修人員應定期到臨床科室維護、檢修醫療設備。
4、醫療設備科專職計量人員及維修技術人員應每季度對大型醫療設備性能指標、計量、安全防護、接地等進行檢查和監測。
5、對于壓力容器、高壓氧、X線機、CT、B超等特殊醫療設備應由醫療設備科專職人員聯系治療技術監督管理局專職人員定期鑒定,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6、對于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同位素藥品的科室必須嚴格計劃、審批、購入、出入庫管理,并可追溯。特別是放射性物質在使用時需要報屬地公安部門,完善相關手續,謹防丟失泄露。
7、凡由于購入的醫療設備、放射性物質、劇毒性物質、劇毒試劑引起的相關醫療事故,使用科室應及時上報醫療設備科及主管院長,并上報當地藥監局和相關部門。
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1、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是指獲準上市的、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使用效果無關的有害事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是指對事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
2、醫院組成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員會,并有專人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管工作。
3、使用科室對發現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由專人進行詳細記錄,按規定報告。
4、凡由醫療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經發現,應立即停止使用,經科主任簽字后與48小時內上報設備科,嚴重傷害應于發現后24小時內上報設備科,死亡事件應在12小時之內上報設備科;設備科接到書面報告后,由專人及時報告醫務處,同時上報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必要時可越級報告。
醫療器械上崗培訓考核制度
1、一般醫療設備的驗收合格后,須由廠家工程師對醫院至少兩名以上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或異地培訓。
2、對國家有特殊要求的醫療設備,使用科室至少派兩名以上操作人員參加國家制定部門組織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進行上機操作。
3、操作人員合格證有效期滿后須及時進行再次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進行上機操作。
4、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醫療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的醫療事故責任自負。
5、維修人員須定期對可能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醫療設備科急救物資應急保障預案
一、編制目的:根據衛生部門相關文件精神,為了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確保醫療物資安全供給,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與職責
(1)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 長:分管院長
副組長:設備科科長
成 員:設備科全體工作人員,分為管理組、采購供應組、維修組。組長不在的情況下由副組長現場指揮
(2)組長負責制定本科各項規章制度,保障本科應急工作的有效實施,組織制定并實施醫療物資供應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應急情況。
(3)各組成員及職責
I管理組負責應急醫療設備的等級、驗收、外修、建賬、建檔、報廢、培訓、使用安全、付款及醫療不良事件的上報。
II采購供應組負責應急物資招標采購、驗收、保管、下送、更新,確保供應商供貨渠道暢通,協調醫院內部醫療物資的調配。
III維修組負責應急醫療設備的維護、維修,確保醫療設備正常運轉。
三、應急響應:每天安排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到崗,有緊急情況必須第一時間與組長及總值班聯系。
四、應急結果:應急結束后,各組總結經驗,報設備科長匯總后起草文字材料上報主管院長。
醫療設備處政治、業務學習制度
1、每周一次在設備科進行政治學習或業務學習。
2、每個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本職業業務,并對設備科各項業務做到基本了解。
3、對醫院舉辦的各種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
4、年終對全科室工作人員政治思想及業務技能進行總結評定,不合格者離崗學習。
5、查詢投標企業相關證件及不良記錄制度
6、醫療設備科招標組成員有責任上網查詢各種信息。
7、每次招標前必須與醫院紀檢、審計部門審核投標企業的各種資質。
8、對列入當地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生產廠家、經營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在兩年之內不能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參加醫院各種形式的招標。
9、醫療設備科招標組組長負責收集社會及臨床科室反映的情況,及時向設備科長報告,設備科長并逐級上報主管院長、院長及衛生行政部門,建立不良記錄檔案。
10、落實“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措施
11、在招標過程中要尊重科學、尊重價值規律,遵守“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
12、臨床科室有義務調研在本學科內醫療器械發展動態,寫出器械考察調研報告、申請計劃,最少報3家以上的廠家,如屬獨家產品,要寫出相關情況。
13、設備科招標小組在接到科室申購計劃和調研報告后,應認真做好前期調研、考察工作,上網查詢相關的各種證件,將不同價格、不同檔次的器械分類。
14、招標時,評委有義務對醫療器械性價比做出評審結果。
治理醫療器械行業不正之風的管理制度
1、醫療設備科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相關衛生部門及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招標組成員按醫院的規定,履行好招標的各項程序。
一經發現有收取回扣并與商家有不正當來往情況的,上報醫院處理。
3、維修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本人職責,不準怠慢。合理購買零配件,保質、保量完成維護保養任務,不準上班時間干私活,違者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上報醫院處理。
4、管理人員要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保證臨床一線正常工作,要廉潔自律,不利用職權拿紅包、后口,違者上報醫院處理。
5、醫院支部要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以身作則,負責監督全科的工作作風,每個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認真做好每個月的調查問卷工作。
6、各科工作人員利用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等形式,進行黨紀政紀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黨風及醫德醫風教育,警鐘長鳴。
7、全體工作人員要敢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監督,勇于揭發不良行為,行成良好的正氣氛圍,樹立良好的行業作風,為臨床一線保駕護航。
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一、各科室醫療設備出現故障,及時報告醫療設備維修組,一般小型設備由科室直接送維修組修,大型醫療設備由維修員到科室修理。
二、維修人員按照設備類別分工協作,嚴格執行責任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一般故障一天修好,當天不能修好的應及時向使用科室解釋說明。一周不能修好的要報告設備科科長,組織會診或決定外送修理。
三、設備維修要進行維修紀錄,貴重醫療設備須建立維修檔案。
四、維修員進行查房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一般科室四周一次,重點科室一周一次或一周兩次。
五、各科室需對醫療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如有問題應及時通知設備科進行處理。
六、對有關醫療設備的技術改造,必須事先寫出書面報告,交設備科審批,大的技術改造須由使用科室和設備科共同確認并報院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七、醫療設備如需更換價格較高的零配件時,應及時按規定報告相關領導審批。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4
一次性醫療用品采購、使用管理制度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采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采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采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并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后,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設備采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后,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8、未經批準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采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儀器設備驗收、入庫、調試制度
1、儀器設備的驗收包括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因以合同為依據。進口設備必須在索賠期內驗收完畢。
2、5000至1萬元/件(臺、套)設備的驗收,由采購員、設備檔案管理員、保管員(必要時需有維修技術人員與使用科室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共同簽名,由倉庫保管員入庫保管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3、1萬至1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的驗收,由設備科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共同驗收、安裝調試合格后,共同簽字入庫。必要時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方能簽名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4、10萬元/件(臺、套)以上和進口設備,必需經過商檢(進口設備),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由設備科負責人、使用科室負責人及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其中5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由主管院長主持驗收]。
5、所有醫療設備和醫療用品,必需由保管員填寫領用出庫單,交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指定專人簽名后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
6、調試中發現問題,主辦人員應與廠商聯系,及時解決。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5
管理制度
1、全院醫療儀器設備以及醫用壓力容器和醫用制冷設施,均由院辦室統一負責,按計劃采購、管理、調配、保管、維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儀器,填寫醫療器械購置申請表,送院領導審批。大型醫療設備,請購科室要提出申請,由院委會議或職工會議批準,統一采購,各科室不得自行購買。醫療儀器報帳,財務室須見到院長簽署意見后,方可付款報銷。
3、大型精密國產設備到貨后,使用科室共同驗收,辦理領用手續。
4、財務室必須建立建全儀器財產帳卡制度,并定期核對。
5、領用科室必須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購置申請書、合同單、驗收記錄、儀器技術資料、保養維修記錄等。
6、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由財務室歸檔保存。財務室可向使用科室及維修人員提供復印件。
7、各科室儀器設備須制定操作規程,確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實習及進修人員不得單獨操作使用。院辦室定期檢查使用保養情況。
8、各科室醫療儀器如發生故障,使用保管人員及時通知院辦室及院領導。凡急救、急需儀器,立即派技術人員下科室檢修;
限于我院目前沒有維修技術力量,設備條件不足,由院辦室對外聯系解決。
9、應充分發揮各科室醫療儀器作用,提高經濟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違章操作,造成儀器損壞者,科室應如實上報院辦室,轉呈醫院處理,對隱瞞不報者追究責任。
10、加強儀器設備使用率,各科室應予支持。
11、凡上級調配給我院的儀器設備一律由院辦室按規定分配使用。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6
一、醫療設備采購
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進行采購。
二、醫療設備的采購申請程序
1、乙類大型醫療設備,向縣衛生藥監局、縣政府相關部門及遵義市衛生局申請,上報省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2、二萬元以上普通醫療設備,向縣人民政府和(或)縣衛生藥監局申請,審批后,向縣財政局申請,審批并確定采購方式后,將采購執行通知交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執行。
3、向采購部門提供所需要的'技術參數數據和相關信息。
4、接到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的中標通知書后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需緊急采購的醫用設備報縣衛生藥監局或縣人民政府備案,由縣衛生藥監局或縣人民政府采購部門確定采購方式。
三、二萬元以下普通醫療設備,在院長及分管副院長領導下,由院務
會討論決定,在充分征求申請科室意見下進行詢價采購。
四、醫療設備采購對象(企業或供應商),應具有如下內容。
1、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可生產或經營范圍內經注冊的產品。
2、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許可證。
3、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醫療器械注冊證(含附件)和其它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5、產品檢測報告。
6、產品合格證。
7、銷售人員的單位授權或委托書。
8、進口醫療器械應用符合規定的證書和文件,應用中文標識中文說明書。
9、包裝和標識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儲運要求。
五、與供應商鑒定合同的條款內容及相關內容。
1、醫療器械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產品出廠時每件包裝中應附產品合格證。
3、廠家提供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證復印件。
4、產品應有生產日期或批(編)號。
5、限期使用產品,應標明有效期。
6、醫療器械包裝要符合儲運部門及有關部門要求。
7、整件醫療器械需附產品合格證。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7
一、大型醫用設備的范圍:應以國家相關部門頒布的甲類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目錄為基準。
二、大型醫用設備的申請應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程序辦理,獲得批準后,應通過嚴格的采購招標,在獲得《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后方能投入運行。
三、大型醫用設備使用人員實行技術考核、上崗資格認證制度。
四、大型醫用設備投入使用后,使用科室應責成專人負責日常管理。
五、要充分發揮大型醫療設備的`作用,提高利用率,在使用中積極開展功能開發工作。
六、醫學裝備科技術人員應積極配合和監督廠方維修工程師做好設備的定期保養、定期校正,保證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8
一、物品進出庫堅持按單據收發,貨物相符、規格對,價格準,數量準,做到帳卡貨三相符,認真把好入庫物品驗收、養護、出庫復核三關。
二、掌握物品性質、形態,用途和物品統計目錄及范圍,改進保管方法,合理利用倉容,做到分類堆碼,編號定位,標簽記量,整潔安全。
三、庫內物品堅持勤檢查、勤整理、勤打掃、先進先出、清潔衛生、墊高防潮、通風防霉、密封防銹、降低物品損耗、保證物品質量。
四、認真執行物品管理制度,建立倉庫物品帳卡,進加出減,定期核對盤點,經常驗正度、量、衡器,做到帳物相符。
五、經常向領導匯報庫存物品余缺情況,發現有問題物品及時反映處理。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9
1.實驗室儀器安放合理,貴重儀器由專人保管,建立儀器檔案,并備有操作方法、保養、維修、說明書及使用登記本。
2. 各儀器做到經常維護、保養和檢查,精密儀器不得隨意移動,若有損壞不得私自拆動,應及時報告通知相關人員,經總監同意后送儀器維修部門。
3. 實驗室所使用的儀器、容器應符合標準要求,保證準確可靠,凡計量器具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方能使用。
4. 易被潮濕空氣、酸液或堿液等侵蝕而生銹的儀器,用后應及時擦洗干凈,放通風干燥處保存。
5. 易老化變粘的橡膠制品應防止受熱、光照或與有機溶劑接觸,用后應洗凈置于帶蓋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 各種儀器設備(冰箱、烘箱除外),使用完畢后要立即切斷電源,旋鈕復原歸位,待仔細檢查后方可離開。
7. 一切儀器設備未經部門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記本內容進行登記。
8. 儀器設備應保持清潔,一塵不染。
9. 使用儀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對違反操作規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儀器、器械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10
醫療設備管理制度
一、設備科負責人職責
二、設備科工作制度
三、醫療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四、醫療設備計劃采購制度
五、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六、醫療設備使用、保養制度
七、醫療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八、醫療設備維修制度
九、大型儀器專管共用制度
十、大型醫療設備使用維修培訓制度
十一、設備使用人員考核制度
十二、儀器性能、精確度鑒定制度
十三、醫療設備更新制度
十四、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醫療設備管理制度
一、設備科負責人職責
1、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領導本部門各項工作。2、負責組織全院醫療儀器設備、器械的采購、供應、管理、維修工作,保證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工作的順利進行。
3、審查各科室提出的醫療儀器、器械的請購計劃,組織有關人員匯編、制定采購計劃,報請院長審批后實施。
4、了解、檢查各科室對醫療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況,做到合理供應和調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組織有關人員對購入、調入的國內、外貴重儀器設備進行驗收、鑒定工作,組織建立貴重儀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揮儀器的應有效能。
二、設備科工作制度
1、凡屬醫療所需的設備,均由設備科統一負責采購、調配、供應管理和維修;同時負責全院的計量工作。
2、根據各科審批后的請購計劃結合院部設備儲備情況編制采購計劃。
3、一般醫療器械,按計劃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進行采購。貴重儀器應會同有關科室人員進行適宜性和可行性論證后訂購。
4、凡購入的設備,必需履行嚴格的出入庫手續。5、購入或調入的國內、外貴重儀器,應由院方和有關人員參加驗收;然后入庫上帳立卡,建立儀器技術檔案,與有關科室制定領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聯系,按規定進行處理(包括退換貨、索賠等)。
6、器械庫要按照器械的性質分類保管,要求帳物相符。要注意通風防潮,保持整潔。防止損壞丟失。
7、各種醫療設備的請領和保管,須由專人負責,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使用,定期維護保養。
8、失去效能的各種器械,要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貴重儀器的報廢、報損、變價、轉讓或無價調拔,由科室填寫申請單,經本科審核后送院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9、各科需要維修的儀器,應填寫修理申請單,送交設備科進行維修。維修人員平時應經常深入科室進行檢修。
三、醫療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1、全院醫療、教學、科研儀器設備以及醫用壓力容器和醫用制冷設施,均由設備科統一負責,按計劃采購、管理、調配、保管、維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儀器,填寫醫療器械購置申請表并申述請購理由、人員、房屋設置、醫療效益及經濟效益等,送院領導審批。大型醫療設備(50萬元以上),請購科室要提供調研報告,由院長會議批準;萬元以上設備由分管院長
(必要時請示院長)審批;千元設備由設備科(必要時請示分管院長)審批,院內醫療設備均由設備科統一采購,各科室不得自行購買。醫療儀器報帳,財務科須見到設備科簽署意見后,方可付款報銷。
3、設備科必須建立建全儀器財產帳卡制度,并定期核對。
4、設備科必須建立萬元以上設備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購置申請書、調研報告、合同單、驗收記錄、儀器技術資料、保養維修記錄等。
5、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由設備科歸檔保存。設備科可向使用科室及維修人員提供復印件。
6、各科室儀器設備須制定操作規程,確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實習及進修人員不得單獨操作使用。設備科定期下科室檢查使用保養情況。
7、各科室醫療儀器如發生故障,使用保管人員及時通知維修組。凡急救儀器,立即派技術人員下科室檢修;對于一般可搬動的小型儀器送至維修組檢修,并填寫維修申請單,修復后憑收據領回;大型精密儀器損壞,限于我院目前維修技術力量,設備條件不足,由設備科協助對外聯系解決。
8、應充分發揮各科室醫療儀器作用,提高經濟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違章操作,造成儀器損壞者,科室應如實上報設備科,轉呈院部處理,對隱瞞不報者追究責任。
9、對使用率不高的儀器設備,設備科(必要時請示分管院長)有權進行院內調配,各科室應予支持。
10、廠家送給臨床試用的新產品,一律須經設備科統一安排,各科室不得私自接收。
11、精密醫療儀器應確定使用壽命及折舊更新年限。電子診斷治療儀器一般五年內需收回儀器成本,按單機年收入提成20%作為設備更新基金,并按科室核算,積累作更新購置儀器用。使用十年以上,無修理價值,已擱置不用者,經過檢驗可申請報廢。
12、凡上級調配給我院的儀器設備一律由設備科按規定分配使用。
四、醫療設備計劃采購制度
醫療設備應根據實際需要,科學地編制采購計劃,合理安排經費,及時組織貨源,確保臨床需要。
⒈大型設備的購置應根據醫院全年規劃,資金安排,制定預算,逐項報批后,分期分批購置。
2、按計劃要求參加所需產品的各種訂貨會議,要在熟悉所訂購產品的性能、質量后方可簽定訂貨合同。訂貨后通知庫房、財務科及使用科室,做好資金、安裝等準備工作。
3、要有兩個人以上參加簽訂合同或外出采購。大型設備的采購需事前編制院內議標文件,由設備科牽頭,紀檢部門和相關使用科室負責人等組成的'院內采購小組(必要時邀請
分管院長參加),公開議標選購性價比最高的醫療設備。本地采購與外地采購,以本地采購為主,盡量減少外出。外地采購以通訊、電郵為主,盡量為國醫院節約人力、物力和財力。
4、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和市場規定,不走后門,不以物易物,不套購物資,不吃請受禮、受賄,各種業務提成回扣等一律交公。
5、要全面掌握采購業務,不斷拓寬知識面,廣泛收集市場信息,積極開辟合法的采購渠道。要認真負責,吃苦耐勞,確保各類設備質優價廉。
6、對專業性較強,確需使用,科室自行出面購置的品種,應經設備科科長同意并上報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進行科室自購(兩人以上),采購人員應嚴把質量關及價格關。
五、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大型儀器(萬元以上)均應建立技術檔案,要有專人管理(或兼管)。
2、技術檔案的內容包括設備購買申請單、審批文件、購前論證、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訂貨合同、征詢單、到貨通知、發票復印件、運輸文件、保證書、驗收記錄、說明書、圖紙商檢證書、許可證或免稅證明及各種技術資料、安裝調試記錄、使用操作規程、檢驗記錄。
3、設備驗收后應立即建檔。填寫要做到書寫工整、字跡清楚,其中十萬元以上設備檔案要移交綜合檔案室。
4、建立技術檔案借閱登記簿,并認真記錄、及時催還。5、加強設備檔案的保管,嚴格執行檔案保管制度。
六、醫療設備使用、保養制度
1、萬元以上貴重儀器設備應有專人使用保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使用人員應認真填寫機器使用情況記錄。
2、設備的日常保養由設備保管人負責,內容為進行表面清潔,緊固易松動的螺絲和零件,檢查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3、一級保養,由儀器保養人進行,主要是進行儀器外部清潔,檢查有無異常情況,如聲音、溫度、指示燈等異常情況,進行局部檢查和調整。
4、二級保養,屬預防性修理,由儀器保養人會同維修人員共同進行,對設備的主體部分或主要組件進行檢查,調整精度,必要時應更換易損件。
5、設備科定期對設備保養情況進行檢查,對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進行功能檢查或精度檢查。屬國家計量法規定的強檢計量儀器定期由計量部門進行鑒定。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6、定期保養全院各類醫療設備是提高儀器使用率與完好率的重要保證。各類醫療設備的維修、保養均由設備維修組統一負責(除個別科室已長期配備有專職工程技術人員外)。
七、醫療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醫療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是保證醫院醫療工作正常運轉和保護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的重要手段。
2、醫療設備開箱驗收后,安裝和操作人員應熟讀說明書,按要求進行安裝測試。
3、精密儀器需配備穩壓電源,計算機需配備不間斷電源。
4、醫用高壓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接地,調試符合安全要求。
5、醫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按操作規程開機使用,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6、每季度由院安全委員會組織有關科室對醫用高壓電器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記錄備案。
八、醫療設備維修制度
1、負責醫用電子儀器、醫用壓力容器、醫用制冷設備、常規醫療設備的維修工作。
2、設備維修組人員定期主動上門檢修,事畢應填寫檢修記錄,由被檢修單位負責人簽字驗收。各科如有臨時維修工
作,需要填寫修理通知單,送維修組,由檢修人員辦理。如屬搶修、搶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檢修。
3、可攜帶及易搬動的器械需修理時,除填寫修理通知單外,并連同該物送修理部門,對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須向承修部門取回收據。修復后,使用部門憑據領回,并應進行驗收簽證。
4、各科室如新裝、新建、改裝、改建有關設備,需填寫申請單,報分管院長批準后安排辦理。
5、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由設備使用人或保養人詳細說明故障現象及原因,以便及時排除故障,縮短停機時間。
6、設備維修后要做好登記,大型設備的維修記錄要寫入檔案,內容包括維修日期、使用人主訴故障現象、修理人檢查所見現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換零件及修復后的檢驗情況。
7、對不能修復的設備,維修人員應說明原因并提出外修建議,經科長批準后實施。
8、實行分工負責與派工相結合的制度,按片分工,落實到人。
9、維修完畢立即填寫維修收費單,如實記錄有關內容,并由維修人員與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逐月上交統計。10、在檢修過程中注意人機安全,愛護儀器設備,妥善保管零配件,嚴防流失。
九、大型儀器專管共用制度
1、對一些功能廣泛,一個部門使用頻率較高,而其他部門使用頻率較少的貴重設備,實行專管共用。
2、設備要有專門保管人、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3、每次使用設備,保管人必須教會使用人按操作規程操作機器,使用人做好使用記錄。
4、設備使用完畢后,保管人應檢查設備的性能是否良好,出現保障,及時與設備科聯系維修。
5、因使用不當而損壞設備,應由使用人酌情賠償。
十、大型醫療設備使用維修培訓制度
1、使用大型醫療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前,必須經過技術培訓才可上崗操作。
2、在簽定購買大型醫療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的合同后,使用科室必須將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確定好。
3、派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到具有同型設備的單位進修學習,學習應在所訂設備到貨前結束。
4、學習人員必須在學習期內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和故障排除方法。
5、學習人員必須樹立和強化安全意識,牢固確立安全操作的思想,杜絕危險情況的發生。
6、學習人員學習結束后,必須由培訓單位出具考試、考核合格證明。
十一、設備使用人員考核制度
1、設備使用人員要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對設備進行表面清潔,檢查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2、每次使用完要及時填寫設備使用記錄,一天使用若干次者,可做日記。
3、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及時向維修部門匯報,并做好詳細記錄。
4、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或丟失者,要追究使用人和領導人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管理使用儀器設備應認真負責、設備使用率高、效益突出、保養好的科室或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
十二、儀器性能、精確度鑒定制度
1、新購儀器或維修后的儀器,要進行功能檢查,檢查設備的各項功能是否符合儀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2、除進行功能檢查外,還要進行精度檢查,檢查設備的精確度是否達到標準,對于計量儀器,需要定時地由國家計量部門檢查鑒定。
3、對儀器本身的安全性、用電安全和周圍環境的安全要定期進行檢查。
十三、醫療設備更新制度
1、實行有效可行的醫療設備更新制度,是保證醫院正常運轉,提高醫療質量的關鍵措施。
2、醫療設備更新年限,可根據其性能、耐用度、質量情況、使用頻率來確定。
3、醫療設備的暫定更新年限:電子儀器及光學儀器類為8年,醫用電器及機械類為10年,放射性設備及其它耐用設備為15年,纖維內窺鏡為5000人次。
4、設備科負責對全院各科室貴重醫療儀器設備,建檔管理,記載機器的購進、安裝時間、使用時間、故障及維修保養情況,為該設備的更新積累資料依據。
5、各科室要及時的填寫機器使用及維修記錄、設備科維修人員要定期檢查機器使用操作情況,填寫維修記錄。
6、下列設備可申請更新:
⑴已達到或超過規定年限且無修復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
⑵結構陳舊、性能落后、嚴重喪失精度,不能滿足使用要求且無法修復的儀器設備。
⑶嚴重影響安全、繼續使用將會引起事故危險,且不易修復改裝者。
⑷嚴重浪費能源、造成嚴重危害、因事故或災害造成嚴重損壞的儀器和設備。
⑸由于新技術、新設備的出現,更新設備可給醫院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技術效益者。
7、儀器設備淘汰、報廢需經維修人員鑒定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請并填寫設備淘汰、報廢申請單、報技術委員會鑒定,經院長審批簽字后送交設備科。
十四、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1、設備報廢的原則。
⑴已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不能修復或無使用價值者。⑵主要結構陳舊,性能落后,嚴重喪失精度,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無使用價值者。
⑶嚴重影響安全,繼續使用將會引起事故危險,且不宜修復改裝者。
⑷嚴重浪費能源,造成嚴重公害,因事故或災害造成嚴重損壞又修理費過高,無修復價值者。
2、報廢的實施辦法。
⑴固定資產報廢應先由儀器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設備報廢申請表”。
⑵對提出報廢申請的設備,需經維修部門技術人員鑒定確認不能修復者才準予報廢。
⑶辦理完報廢手續后,由設備科開列清單報財務部門注銷帳目。
3、報廢設備的處理。
對已報廢的醫療設備有保留價值者,留作教學、科研或拆零修配用。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11
一、組織機構
1、醫院設備管理機構是以主管設備的院長為首,以藥械科為主體,包括財務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內的設備管理體系。
2、醫院設備歸口管理部門為藥械科。設備的使用、日常保養、現場管理為各使用科室。 3財務科、檔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設備科搞好設備管理工作。
二、藥械科設備管理職責
1、藥械科是醫院設備管理的專業部門。是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中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實施醫院的設備管理。 2參加醫院設備的全過程管理,設備的規劃調研、立項審查、設備選型、購置驗收、安裝調試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負責醫院范圍內設備的業務管理。組織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設備臺帳及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4、負責編制落實設備的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5、負責組織設備調撥、報廢的鑒定及報批工作。
6、負責組織編制、審查上報設備的購置、更新計劃。積極推廣應用設備狀態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不斷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科學的管理方法。
7、必須定期下科室巡回檢查設備的使用及完好情況。
8、分類建立健全設備臺帳明細,建立設備管理數據庫。實現運用網絡對設備進行動態和靜態管理。
9、按規定上報統計報表資料,做好年度大型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努力提高設備的使用率。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益。
三、使用科室反饋職責
1、及時向藥械科反饋設備維修進展情況及維修后運行效果及存在的.問題。
2、認真做好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工作,1萬元以上醫療設備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報送藥械科;每月25日前報送設備完好及使用狀態報表。
3、愛護設備,認真作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規程制度。保證設備的平穩運行。
4、認真填寫設備運轉維修保養記錄。做到內容詳實準確。
5、充分利用好設備使之產生效益,對利用率低、日常保養差的設備和科室,經有關部門審核后酌情處理。
四、設備的購置計劃
1、各使用科室本著“經濟、需要、先進、實用”的原則由科室負責人于本年度末編制購置計劃。其內容為:設備名稱、性能、數量、配套設備名稱、生產廠家、金額、論證報告。 2藥械科綜合科室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對所購設備的可行性、先進性、可維修性、適用性、經濟性等方面進行研究和論證。編制下年度設備購置計劃上報院討論,由院長審定后藥械科組織實施。
3、藥械科根據院批計劃,在資金到位的情況下,進行設備購置前的市場調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
4、對1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及批量設備的購置,向院提出申請,組織進行招標采購。 5 1萬元以內的設備,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論證報院長審批后,實施招標購置
6、凡新購設備在藥械科與供應商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填寫由使用部門、設備科、財務科、分管院長會簽的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金額等在內的《固定資產購置審批表》,才可實施購置。
7、一切設備的采購程序由紀檢、審計參與監督。
五、設備驗收、安裝、調試
1、首先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要認真閱讀相關技術文獻、熟悉設備的技術原理、技術性能和技術標準,根據合同及附件、技術要求等擬定驗收方案,制定驗收計劃。
2、設備到達前根據設備的工作環境、條件、要求,準備好防光、防潮、放射線輻射、特殊接地線等要求,準備好所需的水、電、氣系統設施。
3、現場點貨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檔案人員、操作人員、供貨方共同啟封驗貨。
4、檢驗設備的品名、數量、外包裝和設備外觀的完好狀況,核對配件、備件、出廠合格證、中外文說明書、裝箱單以及其它專用技術資料是否齊全,一切無誤后再接收設備。并由檔案室進行歸檔保管。
5、根據驗收計劃進行技術參數的鑒定及安裝、調試驗收,并對結果作出詳細記錄。
6、設備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由藥械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寫《設備驗收單》。
7、設備管理人員及時建帳建卡,并列入維修保養計劃,同時協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記錄本。做到帳卡物一致。
六、設備的維護保養
1、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實行日常維護保養與計劃檢修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
2、設備的維修保養應按照制定的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并參照隨機附帶的設備維修手冊進行。
3、設備日常管理與保養由使用科室負責,日常保養在每次使用設備后進行,保養內容:清潔、調整、緊固等,配套設施擺放整齊。保養后加蓋防塵罩等。
4、設備拆機保養由設備維修人員按計劃定期進行。
5、設備在使用中出現故障或損壞,使用科室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調試。如維修人員也無法解決的問題,由藥械科負責與供方聯系解決。
6、特殊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醫院無維修能力的如:CT、彩超、MECT等,由設備科負責與廠方簽定年度維修保養合同。
7、設備維修人員必須做好每次的維修保養記錄。
七、設備的調撥、租賃、轉讓與報廢
1、設備調出、調入必須經分管設備的院長審批后進行。
2、院內設備調撥,必須由雙方使用科室填寫《院內設備調撥單》并由分管院長、藥械科、財務科簽字后才可調撥,同時調整卡片。
3、設備外借、轉讓、租賃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分級管理權限審批后處理,任何科室和個人都不允許將院屬設備外借轉租。
4、加強停用、閑置設備管理,不得隨意拆卸,帳、卡、物相符,建立資產庫集中管理。 5根據設備技術狀況和報廢條件,對需報廢的設備按有關審批程序進行。已批準報廢設備,應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嚴禁擅自處理報廢設備。
6、報廢條件
1)已達到使用年限,設備老化、性能落后、無使用價值;
2)嚴重影響安全,且不宜修復的設備
3)無修復價值,修理成本過高,且嚴重浪費能源的設備。
八、設備技術檔案,統計資料管理
1、主要專業設備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
2、設備出廠合格證、裝箱單、驗收單;
3、固定資產購置審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單,使用記錄檢修報告;
4、各種臺帳、卡片、主要設備技術狀況、維修計劃完成情況;
5、大型設備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統計。
九、設備的事故處理
1、事故及責任的劃分
1)小事故因操作保管不當損壞設備配件或造成設備丟失的,損失金額在1千元以內的。
2)一般事故因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或工作責任心差造成設備丟失、設備損壞,可以修復的;損失金額在1萬元以內的
3)重大事故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且無法修復,設備凈值達1萬元以上的;可修復,修復資金達設備凈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且無法修復,設備凈值達5萬元以上的;可修復,修復資金達設備凈值60%以上的。
2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1)事故責任人應分為:負全部責任者、負主要責任者、負同等責任者、負次要和一定責任者。分別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70%、50%、30%、10%罰款。
2)根據事故、責任人的劃分,按一定比例賠償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情節和事故性質嚴重的可并處警告、記過、記大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3)隱瞞事故和事故情節的科室領導及有關人員,處以經濟處罰,情節和性質嚴重的可并處警告、記過處分。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應遵守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人人平等的原則;事故責任和處罰相當的原則;按規定處罰,避免處罰過重或過輕;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于處罰金額可根據醫院有關規定執行,對設備人為損壞,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12
醫療設備是醫院進行經營活動的物資基礎,是構成醫院正常經營的重要組成要素。醫療設備管理是在醫療設備維修管理的基礎上對醫療設備進行的綜合管理。醫療設備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醫院經營的進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醫療設備管理的任務
(1)根據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的原則,正確地選購醫療設備,為醫院提供優良的技術裝備。
(2)保證醫院醫療設備經常處于最佳的技術狀態。弄清醫療設備的技術規律,運用先進的檢測、維修手段和方法,靈活采取各種維修方式和措施,維修保養現有醫療設備,使之處于最佳狀態。
(3)提高醫療設備管理的經濟效益。加強醫療設備的經濟、組織管理,降低醫療設備管理各環節的費用。
(二)醫療設備管理的內容
(1)實行醫療設備全過程管理即從醫療設備進院驗收、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檢查修理到配件購置、醫療設備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記、保管、報廢等進行全過程管理。
(2)對醫療設備從工程技術,經濟和組織管理全面進行綜合管理。
(3)實行醫療設備全員管理即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負責,做好使用、保養、檢查、維修等工作以解決醫療設備分布廣、專業性強的問題。
二、新增醫療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用置的醫療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醫療設備管理部門進行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
第三條醫療設備項目確定或醫療設備購進后,醫療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第四條施工安裝試機后,由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醫療設備安裝驗收單"方可使用。
第五條醫療設備管理部門應及時建立"醫療設備卡"。
三、醫療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醫療設備儀器使用前,醫療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二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醫療設備性能后,醫療設備管理部門簽發醫療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三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四條為保證醫療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醫療設備管理員,協助醫療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醫療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醫療設備使用者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五條醫療設備管理部門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兼職醫療設備管理員,經常性地檢查醫療設備壯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四、醫療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一條發生醫療設備事故,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二條發生醫療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醫療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作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三條醫療設備管理人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上級。
第四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五條屬醫療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醫療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一條醫療設備管理人員編制醫療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報部門負責人審核,呈報院長批準后執行。
第二條使用部門根據批準的檢修保養計劃,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三條檢修保養人員應及時在"醫療設備保養記錄表"中登記派工項目、時間及完成情況。
六、醫療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條使用部門的醫療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報修申請表",經部門主管簽字交醫療設備管理部門。
第二條醫療設備管理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報修申請表"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請修單交回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醫療設備卡片,第四條緊急的醫療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用電話通知,由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報修申請表"使用部門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第五條維修部門不能修復的,由使用部門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醫療設備管理部門聯系外請盡快修復。
七、醫療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一條醫療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醫療設備的運行匯況,依據醫療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二條建立健全系統的醫療設備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醫療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并針對醫療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
第三條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醫療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醫療設備管理部門人員要負責對重點醫療設備的復檢任務。
第四條信息傳遞與反饋。
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醫療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醫療設備管理部門。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記,并及時傳遞給醫療設備管理部門。醫療設備管理部門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匯總整理,列出重點問題及時輸人電腦并將其反饋給使用部門,便于綜合管理。
第五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醫療設備管理部門針對醫療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重要醫療設備的重大缺陷,醫療設備管理部門應協同作業部門主要負責人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六條醫療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醫療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醫療質量和效率的醫療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維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醫療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醫療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醫療設備。
第七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醫療設備管理部門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醫療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檢修計劃。
3.醫療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作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察后,存入醫療設備檔案。
八、醫療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一條醫療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二條崗位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無力排除的醫療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條未能及時排除的醫療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條在安排處理每項缺陷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九、報廢醫療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醫療設備年久陳舊或壞損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醫療設備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三條報損、報廢舊醫療設備由醫療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13
1、設備科應根據各專業科室業務的性質和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按批準計劃項目內容進行采購。
2、購置醫療設備前,必須查驗供應商提供的《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等證件復印件,必須加蓋經銷單位公章,并核實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不得購置無證和偽劣產品,嚴格把好質量關。
3、醫療設備采購以zz市政府采購辦批準的方式進行。屬于政府采購目錄或集中招標范圍的醫療設備,按規定委托招標采購。對于自行招標的,應做到公開、公正、公正。
4、對于急需和因特殊情況不適合招標采購的設備,可采用詢價或定向單一來源采購,但應報單位領導批準。屬政府采購范圍的應報zz市政府采購部門批準。
5、采購部門應及時掌握采購計劃的進度,對臨床急需的設備先行采購,以保障臨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購或以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購醫療設備。
7、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將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預防醫源性疾病,防止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含義)。
本規定所稱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以下簡稱無菌器械),是指按照無菌器械進行產品注冊,并在產品包裝上標示“無菌”、“一次性使用”或者有不得重復使用等類似表述的醫療器械。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的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第四條(管理部門)。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藥品監管局)是本市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的監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藥品監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的監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指導和督促本市醫療機構的無菌器械使用及其銷毀工作。
環保、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無菌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企業的開辦條件)。
開辦無菌器械生產企業,除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熟悉無菌器械生產的專業技術人員和2名以上專業檢驗人員;。
(二)有與其無菌器械生產相適應的空調凈化系統、潔凈區域和生產環境。
開辦無菌器械經營企業,除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有與其無菌器械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地,做到營業場所和倉庫分開設置,倉庫內無菌器械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第六條(質量體系要求)。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在原廠址或者異地新建、改建、擴建潔凈廠房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市藥品監管局對無菌器械質量體系進行初審、質量體系現場審查和產品抽驗檢測。
第七條(企業質量管理規范)。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醫療器械質量體系專用要求、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及生產實施細則的要求組織生產,并定期組織內部質量審核。
第八條(潔凈區域)。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環境中的潔凈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及時記錄溫度、濕度、菌落數等參數,保證生產環境符合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的要求。
第九條(原材料和部件)。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無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相關要求。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無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應當與注冊批準時確定的原材料、部件相一致。在生產過程中需要變更原材料、部件的,應當向市藥品監管局備案。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購進的原材料和部件,應當進行合格驗收或者檢驗。
第十條(產品批號檔案)。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無菌器械產品批號檔案。產品批號檔案包括產品的原材料批號、生產批號和滅菌批號等資料。
產品的批號檔案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反映生產的全過程。產品批號檔案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無菌器械有效期滿后兩年。
第十一條(包裝)。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從符合生產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單位購進用于無菌器械的包裝材料或者小包裝,并建立產品包裝的購入、儲存、發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小包裝應當按照一次使用量的要求,實行單包裝。不得在小包裝內附有重復使用的零配件。
第十二條(標簽)。
在無菌器械的包裝上,應當按照規定印有或者貼有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的標簽,標注“無菌”、“一次性使用”的字樣或者不得重復使用的符號。
無菌器械的標簽應當有經批準的使用說明,并注明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滅菌方法和有效期等內容。
第十三條(不合格產品的處置)。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應當在廠區內就地毀形或者銷毀,并予以記錄。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經就地毀形后,作為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不得隨意傾倒、丟棄。其處置應當符合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質量跟蹤制度)。
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無菌器械質量跟蹤制度,無菌器械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應當真實、完整,做到銷售、采購能夠追查到每批產品的質量情況。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包括銷售日期、銷售對象、銷售數量、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等。
無菌器械經營企業對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加以控制或者嚴格控制的無菌器械,購銷記錄應當包括購銷日期、購銷對象、購銷數量、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經辦人、負責人簽名等。
無菌器械產品銷售記錄或者購銷記錄及有效證件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產品有效期滿后兩年。
第十五條(防止損害措施)。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仍然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應當立即中止生產、停止出售;已售出的,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告知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和使用者暫停銷售或者使用,并召回該批號產品,同時向市藥品監管局報告。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前款情形,且生產企業未采取前款規定的措施的,市藥品監管局可以要求生產企業中止生產、停止出售,并對售出的該批號產品采取召回措施。
有關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發現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嚴重缺陷,可以向市藥品監管局提出相應的建議。
第十六條(年度核驗)。
市藥品監管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進行年度驗證時,應當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實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專用要求、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及生產實施細則的情況一并進行核驗。
第十七條(生產環境的監督檢測)。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要求,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潔凈區域的環境狀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測。發現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生產環境不符合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要求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限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合格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公告,并在企業監管檔案中予以記錄。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日常監督檢測,應當遵守規定的程序。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實施臨時性的抽檢,應當當場出示檢查通知。
進行日常監督檢測時,不得影響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進貨驗收)。
醫療機構應當從依法取得經營資格的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采購合格的無菌器械;其中購買國家規定的二、三類無菌器械的,應當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生產、經營企業采購合格的無菌器械,并驗明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醫療機構不得購進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無菌器械。
第十九條(儲存保管的要求)。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無菌器械存放要求,妥善保管無菌器械,并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第二十條(使用前的檢查)。
在無菌器械使用前,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操作規程檢查無菌器械的包裝。對小包裝出現破損或者超過有效期等情形的無菌器械,應當停止使用。
醫療機構對植入人體的無菌器械應當建立使用檔案。
第二十二條(使用后的毀形和消毒)。
對使用后的無菌器械可以當場毀形的,醫療機構應當要求使用者當場毀形;不能當場毀形的,應當在本醫療機構內進行集中毀形;手術刀等銳器沒有能力毀形的,應當存放在有警示標志的專用容器中。
醫療機構應當將毀形和不能毀形的無菌器械進行消毒,并存放在有警示標志的專用容器中。
第二十三條(集中銷毀及其記錄)。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時將消毒后的毀形和不能毀形的無菌器械送至經依法許可的從事醫療廢物處置機構進行集中銷毀處置。
醫療機構應當記錄無菌器械送交銷毀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禁止情形)。
醫療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應當銷毀而未銷毀的;。
(三)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出售給他人的;。
(四)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隨意傾倒、丟棄的;。
(五)未毀形和消毒,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送交本醫療機構以外進行處理的。
第二十五條(對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未毀形或者銷毀的。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未建立產品批號檔案,或者偽造產品批號檔案的;。
(三)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未建立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或者偽造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的。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將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隨意傾倒、丟棄,或者處置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六條(對使用、銷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應當銷毀而未銷毀的。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出售給他人的;。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未毀形和消毒,送交本醫療機構以外進行處理的;。
(三)無法證明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通過合法途徑處置的。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記錄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送交銷毀情況的;。
(二)未按照規定存放、保管或者儲存無菌器械的。
醫療機構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隨意傾倒、丟棄或者違法處置使用過的無菌器械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七條(實施日期)本規定自10月1日起實施。
醫療設備的管理制度15
一、醫院的醫療設備、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化學試劑及其它醫療應用物資,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負責制。
(一)、醫院的醫療設備,實行專管共用的原則。設備科負責全院醫療設備、器械的采購、驗收、資料歸檔及儀器的定期檢查、維護,負責儀器消耗品、維修材料的統一采購、供應。
(二)、設備的配置和調配,經院長辦公會議決議同意后,由設備科具體辦理。
(三)、制定嚴格的使用制度,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操作培訓達標后,方可獨立上機操作。各科負責儀器設備的保管、日常維護及常規技術檢查。
(四)、醫療設備的申購資料、投標文件、采購合同、驗收檔案(含安裝、使用、維修說明書),設備科應按照規范標準歸檔保存;但采購價格達到30萬元設備的申購資料、投標文件、采購合同、驗收檔案(含安裝、使用、維修說明書),設備科應提供一套完整的資料,移送醫院綜合檔案室集中保管,確保意外事件發生時的商務資料、技術資料的應急救助性。
(五)、對于贈送、科研合作、臨床試用或驗證的醫療儀器設備,必須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經醫務部和設備管理委員會審核,經院長批準后執行。如違反規定自行利用,造成醫療事故或醫患糾紛,由使用科室承擔全部責任,并且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
二、醫療儀器設備的管理
醫院業務科室根據臨床、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編報年度設備申購計劃,由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備科)匯總后,交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和院長辦公會討論,根據醫院年度預算計劃形成年度采購預算計劃,并由院長審批后執行。
(一)、申購
1、申購十萬元以下醫療儀器設備,申購科室填寫《醫院醫療設備申請購置表》;申購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醫療設備,申購科室填寫《醫院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論證表》;若申購的醫療儀器設備屬于列入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還應填寫《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申請表》,和填寫四川省衛生廳制《醫療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申請表》,并編寫可行性論證報告。上述材料交設備科匯總后,提交設備管理委員會;經設備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后,非甲、乙類醫用設備由設備科組織并按醫院采購預算計劃進行購置,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報衛生部、四川省衛生廳取得配置批復后執行。
2、《院醫療設備申請購置表》和《醫院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論證表》由科主任、護士長及科室管理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3、申購十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由申購科室科主任、護士長及科室管理小組完成申購論證,十萬元及以上醫療設備由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按國家政策及醫院制度完成申購論證。《醫院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論證表》主要內容:
(1)擬購醫療儀器設備品名、國產或進口、參考價格等。
(2)擬購醫療儀器設備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術參數要求。
(3)申購理由、主要用途及對臨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擬購醫療儀器設備的經濟效益預測。
(5)擬購醫療儀器設備配套條件是否具備。
(6)擬購醫療儀器設備的人才培養與儲備情況。
(7)擬購醫療儀器設備維修技術力量保證及維修途徑。
(8)如擬購進口醫療儀器設備,結合工作需要,與國產同類設備比較,說明購買理由。
(9)擬購醫療儀器設備的醫療技術發展前景(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質量安全性)。
(二)、審批
十萬元以下醫療儀器設備由主管院長、院長審批決定;十萬元及以上醫療儀器設備由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審批決定。
對緊急情況或臨床急需的醫療儀器設備,由使用科室提出緊急采購申請,應該優先辦理,但必須辦理規定程序的審批。
(三)、采購
設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備科)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及醫院制度,按設備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的采購方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廉潔自律,完成醫療儀器設備的采購。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廠商承諾采購醫療設備,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有關人員承擔。若采取試用方式,試用后仍需按照本管理制度進行采購,對未中標的試用設備,醫院不承擔對其使用損失的補償。采購方式分為:
1、公開招標采購:是指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醫療衛生項目分別是: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醫用直線加速器、數字X射線攝影裝置(DR)、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SPECT)、超聲波診斷儀、伽瑪刀(γ-刀)、磁共振成像裝置(MRI)。
2、邀請招標采購(詢價采購):是指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個或三個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方式。特點是:邀請的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遴選推薦的儀器設備的市場應用公信度好;產品檔次具有可比性;性能穩定、功能齊全,完全滿足臨床學科規劃的要求。
3、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醫院向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規定,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由醫院領導批準,可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1)新技術、新開展項目,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處采購,或供應商擁有專利權,且無其他適合替代設備的。
(2)原采購的后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以及專機專用消耗材料,必須向原供應商采購的。
(3)在原招標的范圍內,由于學科發展需要追加配置,為了保證設備的系統性和具有降低配置成本的。
(4)預先聲明可能對原采購配置保留分段追加配置意愿的。
(5)醫院有充足理由認為只有從特定供應商進行采購,才能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
(四)、驗收
廠商代表、設備科工程組技術人員、檔案員與使用科室工作人員共同完成驗收工作。對列入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等,應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授權的'機構進行。填寫《醫院設備驗收記錄表》,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并填寫《培訓合格證明》,收集齊全相關檔案資料后整理存檔。對于緊急購置不能按常規程序驗收的設備,報請院領導審批同意,可簡化手續,但必須補辦驗收手續。對違反驗收管理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醫療傷害事故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進口儀器的驗收
(1)按合同規定期限,貨到時應及時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通知供應商或生產廠商委派業務人員到現場,與醫院設備科、使用科室三方開箱驗貨,按裝箱單所列項目逐項核對,并做好驗貨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如發現短缺、破損、或與招標內容不符的,應及時通告供應商或生產廠商及時處理或索賠。
(2)產品必須具備進口產品報關單復印件、商檢報告及說明書(或用戶手冊)等相關資料。
(3)安裝、調試合格后,必須作好書面記錄,雙方簽字、留存,然后交付接收使用。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因質量問題產生的故障,應按合同規定及時通知供應商或生產廠商進行修理或更換,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經濟及其它損失)應按合同規定交涉辦理。停機修理耗用的時間應要求相對延長保修期。
2、國產儀器的驗收
(1)凡在醫療器械公司購買的設備儀器,如型號、規格、應配備的附件、配件等驗收不合格,拒絕接收,立即辦理換貨或退貨。
(2)直接向生產廠商訂貨時,有關產品質量要求、附屬裝置的配備以及途中損耗驗收不合格,應拒絕接收,拒絕付款,退回原廠或由原廠來人處理等,通過雙方協商議定的事項必須在合同或協議中明確規定,照章辦理。
(3)驗收時須注意發票上的品名、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是否與實物相符,價格是否與合同或協議相符,如不符合應及時與售貨方聯系、交涉,或拒付貨款。
(五)、使用和管理
使用科室與人員要愛護儀器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及設備科,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處理。
1、設備科要協助儀器設備的使用科室結合本科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日常維護制度、保管規則和應急預案。
2、建立《萬元以上在用醫療設備單機運行管理記錄本》,對應用、工作量、維護、故障、維修和分析評價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3、儀器設備應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建立科室儀器設備臺賬、儀器設備的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記錄本等,對使用人員要進行培訓;列入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類等大型醫用設備,操作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如因工作調換,應辦理移交手續,換新人員必須培訓合格方可上機。
4、操作人員應熟悉設備性能和使用程序,按使用規程操作,非指定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5、大型醫療設備或對臨床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或恢復正常時,均應及時報告醫院總值班員,通知醫務部和臨床科室,避免給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設備科應積極組織搶修。
(六)、保養和維修
1、各科室的儀器設備,保管人員應熟悉其一般性能和結構,隨時進行清潔衛生和一般的保養工作,經常保持儀器的整潔美觀,完整無損,保證隨時備用。對不經常使用的儀器應每周通電開機一次。
2、設備專職維修人員對正常運行的儀器設備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查詢,每年對全院儀器設備組織輪流全面保養一次,及時發現問題并適當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3、儀器設備發生臨時故障時,操作人員按《操作手冊》或主動與專業工程師電話指導維修仍無法自行恢復正常的,應及時報告設備工程組組織維修。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組織處理。維修完畢,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維修人員要經常主動到各科室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4、對急救設備應積極組織搶修,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對無法解決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
5、產品如因處于保修期間或其它技術原因,需要邀請專業技術人員來院或移送院外維修的,應該征求使用科室同意,并報請院領導審批后執行。設備工程組責任人應主動做好協調工作,對維修過程做好相應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6、凡通過維修的儀器設備均應作好詳細的維修記錄,歸檔備查。
7、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護(PM),針對每類設備的特點,制定預防性維護計劃和程序,并做好數據記錄,必要時對預防性維護后的設備進行重新校準。
8、做好休息和節日期間的維修值班,確保休息和節日期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9、定期開展業務學習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疑難問題,積極參加各類醫療儀器其設備的維修培訓。
(七)、設備操作培訓制度
熟練操作儀器設備是對操作者的基本要求,設備購置的前后以及在使用設備的過程中均應對操作者進行培訓和教育。
1、使用科室在購置設備前要確定設備操作人員以及日常維護保養人員(論證報告中注明)。
2、操作人員應在設備購置前熟知設備性能,具有實際使用過或進修操作過同類設備。
3、設備招標談判時,應該有明確的生產廠商提供相應的操作與應用培訓、售后持續的技術支持等內容。
4、設備到貨安裝調試完畢進行試運行培訓,使用科室應組織操作人員現場培訓演練,包括操作與技巧、日常維護、常見故障排除等基本內容。
5、培訓合格后,培訓師應填寫培訓要點和演練合格紀要,并由受訓人員簽字確認,交設備科作為設備驗收內容之一同時存檔。
6、設備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如遇操作或應用方面的新問題,應及時向設備科報告,設備科應積極協調指導或組織再培訓。
7、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嚴禁粗暴操作,醫院組織落實長期性的操作培訓和繼續教育。
8、操作人員應愛護儀器設備與器械,如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設備與器械損壞,按相應賠償制度執行。
(八)、醫療設備使用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1、設備科對全院醫療設備的成本效益情況進行監控,考核、收集營運資料,為醫院合理配置醫療設備提供決策依據。
2、凡價值在10萬元及以上的并具有收費項目的醫療設備,必須每年進行經濟效益分析。
3、按照醫院規定期限,各臨床科室組織認真填寫《醫療設備單機成本效益分析表》,并于次年2月1日前交設備科。
4、設備科會同財務科根據各臨床科室提供的數據,核實醫療設備的年利潤、年利潤率、成本回收率等,組織對照申購論證指標做好評價工作,設備會計根據評價意見,統一制作全院醫療設備經濟效益分析報表,并呈送院領導審閱。
三、醫療儀器設備消耗材料、維修零配件及其它物資的管理
(一)、堅持計劃性為主,做到既保證醫療、教學、科研工作需要,又減少庫房積壓,增強醫院資金周轉,各科室根據醫療業務開展情況(特別是新技術項目),向設備科提出全年度醫療儀器設備消耗材料、物資需求計劃(可以分期采購)。
(二)、庫房應有一定的貯備量,但貯備最多不超過一個季度的使用量,要加強計劃采購,避免盲目性,注重質量,注重效期,監控入出庫異動產品,厲行節約。
(三)、采購員依據計劃和簽約合同采購醫療儀器設備消耗材料、物資,應該與庫房管理員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再遞交設備會計辦理入庫,做到“發票、入庫憑單、實物”三者一致。
(四)、驗收入庫的醫療儀器設備消耗材料、物資要及時登賬,按規定標準存放,做到定期盤點,賬物相符,發放物資按先進先出原則,防止霉爛、損壞、變質、積壓浪費。
(五)、庫房禁止閑雜人員入內,嚴禁吸煙,注意防火、防爆炸、防鼠、防盜。
(六)、各科室領用醫療儀器設備消耗材料、物資、維修零配件,均應填寫《臨床科室衛生材料領用申報表》,必須經領用科室主任、護士長或其授權人員簽字認可。設備會計辦理出庫下賬后,與出庫單據一起轉交庫房管理員妥善存檔與核發物資。
四、設備報損報廢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醫療儀器設備,應準予或強制報廢:
1、經檢測、維修后,技術性能仍無法達到臨床應用基本要求的。
2、儀器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以達到或超過規定年限的。
3、嚴重污染環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員安全及健康,改造費用昂貴的。
4、設備損壞修復費用達原值的30%以上,并且預計修復再用壽命達不到同類儀器一半的。
5、計量器具按計量器具管理制度規定,已無法滿足計量基本標準要求的。
6、國家明文禁止使用的醫療器械及相關設備。
(二)、報損報廢事故分類
1、凡造成五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或雖不能修復但儀器使用已超過規定時限2/3的,按I級責任事故處理。
2、凡造成五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既不能修復,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三十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II級責任事故處理。
3、凡造成十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且不能修復者,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五十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III級責任事故處理。
4、凡造成三十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且不能修復者,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一百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IV責任事故處理。
5、凡造成五十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且不能修復者,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一百萬元以上醫療設備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V級責任事故處理。
6、凡造成凈價值在五十萬元以上醫療設備損壞且不能修復者,按VI級責任事故。
(三)、固定資產、醫療儀器設備報損時,科室必須填寫《醫療設備報廢處理程序表》,由儀器管理責任人或操作人員署名填寫準確的報廢事由,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醫院工程組組織維修技術人員鑒定,并署名簽署意見。遞交設備科登記造冊,按照申報程序辦理審批。
(四)、設備科按《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和遂寧市政府有關規定標準,根據醫院審批報廢意見,整理、統計、填寫“醫院國有資產報廢明細表”和審批請示文件,按照規定要求上報上級各主管部門備案或審批。
(五)、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設備科、財務科、審計室在醫院紀檢監察的全程監督下按政策法規處置廢品實物。
(六)、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一律交回設備科按照規定統一處理。任何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如有違規者,應及時追究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設備賠償制度
(一)、為保證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轉,延長使用壽命,增強使用人員的責任心,對于各種原因造成的對儀器設備的人為損壞、丟失,構成事故的責任人,按醫院相關規定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
(二)、賠償分類
1、構成一般事故的責任人,按科室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處罰,但必須報設備科備案。
2、構成一般責任事故的責任人,由財務科、審計室和設備科評估儀器設備的在用凈價值,并經主管院長提出處理意見,確定賠付比例,或者按照維修費用照價賠付。報院長審批。
3、構成初級責任事故及以上的責任人,由財務科、審計室和設備科評估儀器設備的在用凈價值,并經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研究后提出處理意見,確定賠付比例。報院長審批。
4、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或移送司法處理。
(五)、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能落實到責任人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不能落實到責任人的,由儀器設備所在科室賠償。
(六)、賠償手續的辦理:由設備科根據核實的事實,依據賠償標準提出賠償意見,提交醫院主管領導審批,或院長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七)、屬于責任事故的,除經濟賠償外,還應根據醫院有關規定給予其它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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