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規章制度【通用】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規章制度1
為切實加強醫院財務內部控制管理,強化醫院財務風險,及時化解財務風險,防止或減少因財務風險造成的損失,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堵塞管理漏洞,促進醫院保持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頒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法規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醫院財務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
在財務活動中,因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使醫院財務狀況偏離正常范圍有造成財務損失的可能性.為使醫院防止或減少這種財務損失到最低程度,必須樹立以資產管理為重點的財務內部控制管理理念,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規范性、民主性,形成全過程內部控制的財務管理機制,應當遵循如下基本原則:
一、合法合規性原則
醫院財務內部控制管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醫院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全面性原則
醫院財務內部控制管理要能覆蓋醫院經營的全過程及相關部門和崗位。風險適度、限度承擔。財務風險的存在是
一個普遍的事實,但必須正確及時地識別風險,控制風險,并明確最大的風險限度,保證醫院醫療工作的正常安全運營。
三、有效性原則
醫院財務內部控制管理的措施辦法要適合醫院實際情況,并能夠得到貫徹執行和發揮作用。
四、成本效益性原則
醫院通過財務內部控制管理實現的收益要高于用于財務風險管理的成本,不能只追求收益,而不考慮發生財務風險損失的可能,醫院進行的每一項具體的財務活動,要全面分析其收益性和安全性,按照風險和收益適當均衡的要求來決定采取何種行動方案,趨利避害,爭取獲得較多的收益。
第二章醫院財務內部控制目標
一、完善醫院治理結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合理的財務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二、建立財務內部控制預警機制,改進控制管理方式,優化信息管理技術,強化控制監測手段,建立財務內部控制管理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及時發現和化解風險。
三、制定完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和工作規劃,從對重要財務事項、重大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入手,建立完善財務內部控制監管體系。
四、健全責任追究機制,提高財務內部控制防范意識,控制和防范財務風險。從全局出發,針對不同的職能部門規
定不同的經濟責任,劃分不同的經濟職能。
五、內部控制醫院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內部控制
施負責。財務科具體組織本單位財務制度的落實。
第三章預算控制
一、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單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二、建立嚴格的預算編制制度。根據單位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預算。建立由單位領導負責,財務科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分工合作的預算管理工作機制。
三、預算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由上級預算管理部門審批。四、醫院要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組織收入、安排支出,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達到收支平衡,決不搞赤字預算。五、年度預算一經批復,一般不予調整。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客觀原因影響預算執行的,按規定程序報批。六、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預算執行中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的完成。建立預算執行績效考評制度。
第四章收入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價格、醫療預收款、票據、退費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提供服務與收取費用、價格管理與價格執行、收入票據保管與使用、辦理退費與退費審批、收入稽核與收入經辦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二、制定收入管理業務流程。明確收入、價格、票據、退費管理等環節的控制要求,重點控制門診收入、住院結算收入。加強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確保收入的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各項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開具統一規定的票據。嚴格按照醫院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確認、核算收入。各項收入由財務科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門、科室任何和個人不得收取款項。嚴禁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
四、各類收入票據由財務科統一管理。明確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核銷、遺失處理、清查、歸檔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設立票據登記簿進行詳細記錄,防止空白票據遺失、盜用。
五、加強結算起止時間控制。統一規定門診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結算起止時間,明確規定收費人員當日所收取收入,次日上繳財務科,不得延遲,以便于財務科及時準確核算收入。
六、建立退費管理制度。各項退費必須提供交費憑據及相關證明,開單醫生、執行科室、經辦人簽字,收費人員核對原始憑證和原始記錄,完備相關手續后,方可退費,并將退費相關手續附在當日結算單據后,做好相關結算單的保存和歸檔工作。
七、建立各項收入與票據存根的審查核對制度,確保收入真實完整。
第五章支出控制
一、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審核、審核與付款結算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二、各項支出要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嚴格按照醫院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確認、核算支出。
三、健全支出的申請、審批、審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確支出審批權限、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審批,嚴禁無審批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體決策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四、加強支出的審核控制。完善支出憑證控制手續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時編制支出憑證,保證核算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五、加強成本核算與管理。嚴格控制成本費用支出,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效益。
第六章貨幣資金控制
一、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出納不得兼任稽核、票據管理、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醫院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二、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要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醫院門診和住院收費人員要具備會計基礎知識和熟練操作計算機的能力,同時要加強對收費人員職業道德教育,遵紀守法,忠誠守業,不貪污腐化。
三、建立嚴格的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審批權限、審批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員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
四、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收入業務。貨幣資金收入必須開具收款票據,保證貨幣資金及時、完整上繳財務科入賬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
五、貨幣資金支付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
(一)支付申請。用款時應當提交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及計算依據;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審核。財務審核人員負責對批準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審核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合規;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收款單位是否妥當等,經審核無誤后簽章;
(四)支付結算。出納人員根據簽章齊全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簽發的支票應進行備查登記。
六、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現金的收支業務。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當日送存銀行并及時入賬,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沖抵現現金。
七、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禁出借銀行賬戶。八、加強銀行存款對賬控制。由出納和編制收付款憑證以外的財務人員每月必須核對一次銀行賬戶,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調節不符、長期未達的賬項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九、加強銀行預留印簽的管理。醫院財務專用章必須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暫時保管的必須有登記記錄。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十一、加強對現金業務的管理與控制。出納人員每日要登記日記賬、核對庫存現金、編制貨幣資金日報表,做到日清月結。
十二、建立貨幣資金盤點核查制度。隨機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相符。財務人員不定期抽查出納人員庫存現金以及收費人員門診和住院備用金,保證貨幣資金賬賬、賬款相符。
第七章藥品及庫存物資控制
一、建立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請購與審批、詢價與確定供應商、合同訂立與審核、采購與驗收、采購驗收與會計記錄、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二、制定科學規范的藥品及庫存物資管理流程。明確計劃編制、審批、取得、驗收入庫、付款、倉儲保管、領用發出與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憑證,完備請購手續、采購合同、驗收證明、入庫憑證、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核對工作,確保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立藥品及庫存物資請購審批制度。授予歸口管理部門相應的請購權,明確其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審批程序。
四、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采購業務的預算管理。具有請購權的部門按照預算執行進度辦理請購手續。
五、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藥品和庫存物資由醫院統一采購。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必須納入政府采購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范圍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六、根據藥品及庫存物資的用量和性質,加強安全庫存量與儲備定額管理,根據供應情況及業務需求確定批量采購或零星采購:
(一)、確定安全存量,實行儲備定額計劃控制;
(二)、加強采購量的控制與監督,確定經濟采購量;
(三)、批量采購由歸口管理部門、財務科、審計科、專業委員會及使用部門共同參與,確保采購過程公開透明,切實降低采購成本;
(四)、小額零星采購由經授權的部門對價格、質量、供應商等有關內容進行審查、篩選,按規定審批。
七、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驗收入庫管理。根據驗收入庫制度和經批準的合同等采購文件,組織驗收人員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并及時入庫;所有藥品及庫存物資必須經過驗收入庫才能領用;不經驗收入庫,一律不準辦理資金結算。
八、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核對管理。財務科要根據審核無誤的驗收入庫手續、批準的計劃、合同協議、發票等相關證明及時記賬;每月與歸口管理部門核對賬目,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九、藥品及庫存物資的儲存與保管要實行限制接觸控制。指定專人負責領用,制定領用限額或定額;建立高值耗材的領、用、存輔助賬。
十、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缺損、報廢、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盤點制度,庫房每年盤點不得少于一次。藥品及庫存物資盤點時,財務科、審計科等相關部門要派員監盤。
第八章固定資產控制
一、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購建計劃編制與審批、驗收取得與款項支付、處置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部門或一人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
二、制定固定資產管理業務流程。明確取得、驗收、使用、保管、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賬卡,如實記錄。
三、建立固定資產購建論證制度。按照規模適度、科學決策的原則,加強立項、預算、調整、審批、執行等環節的控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按照準入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四、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控制。固定資產購建應由歸口設備科、使用部門、財務科、審計科及專業人員等共同參與,確保購建過程公開透明,降低購建成本。
五、加強固定資產驗收控制。取得固定資產要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嚴格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時辦理結算,登記固定資產賬卡。
六、建立固定資產維修保養制度。設備科應當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并作好詳細記錄。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維修保養費用,使用科室維修必須按規定的流程操作。七、加強固定資產使用變動控制。固定資產的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必須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可行性論證,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八、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管理制度。明確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損、報廢等)的標準和程序,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九、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制度。明確清查盤點的范圍、組織程序和期限,年度終了前,需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九章工程項目控制
一、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部門或一人辦理工程項目業務的全過程。
二、建立工程項目相關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及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嚴禁未經授權的科室或人員辦理工程項目業務。
三、制定工程項目業務流程。明確項目決策、預算編制、價款支付、竣工決算等環節的控制要求,并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業務的開展情況,確保工程項目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強工程項目決策控制。要按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要求,采取專家評審、民主評議、結果公示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有關各方意見,實行集體民主決策。決策過程要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對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項目決策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確保項目決策科學、合理。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工程項目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民主決策意見。
五、建立工程項目預算控制制度。嚴格審查預算編制依據、項目內容、工程量的計算和定額套用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六、加強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工程項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負責制、項目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得到有效控制。
七、建立工程價款支付控制制度。嚴格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明確價款支付的審批權限、支付條件、支付方式和會計核算程序。對工程變更等原因造成價款支付方式和金額發生變動的,相關部門必須提供完整的書面文件和資料,經財務科、審計科審核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支付價款。八、建立竣工決算控制制度。嚴格執行竣工清理、竣工決算、竣工審計、竣工驗收的規定,確保竣工決算真實、完整、及時。未經竣工決算審計的工程項目,不得辦理資產驗收和移交。
第十章對外投資控制
一、建立健全對外投資業務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可行性研究與評估、決策與執行、處置的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部門或一人辦理對外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二、建立對外投資決策控制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立項、評估、決策環節的有效控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所有對外投資項目必須事先立項,組織由財務科、審計科、職工代表等職能部門和有關專家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風險性、收益性論證評估,經領導集體決策,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批準。決策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及決策人員簽字。嚴禁個人自行決定對外投資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三、加強無形資產的對外投資管理。醫院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確認,以確認的價值進行對外投資。
四、嚴格對外投資授權審批權限控制,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立對外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未履行集體審批程序和不按規定執行的部門及人員,應當追究相應的責任。
五、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控制。建立財務控制系統,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核對控制,對其增減變動及投資收益的實現情況進行相關會計核算。
六、建立對外投資項目的追蹤管理制度。對出現的問題和風險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七、加強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和核銷等處置控制。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核銷,應當實行集體決策,須履行評估、報批手續,經授權批準機構批準后方可辦理。
第十一章債權和債務控制
一、建立健全債權和債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出納與會計記錄、業務經辦與審批、總賬與明細賬核算、審查與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醫院不得由一人辦理債權或債務業務的全過程。
二、加強債權控制。明確債權審批權限,健全審批手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的大額債權必須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對報告制度,定期清理,并進行債權賬齡分析,采取函證、對賬等形式,加強催收管理和會計核算,定期將債權情況編制報表向單位領導報告。
三、建立健全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備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嚴格審批,及時清理。
四、建立健全病人預交住院金、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醫療欠費管理控制制度。
(一)、每日進行住院結算憑證、住院結算日報表和在院病人醫藥費明細賬卡的核對;
(二)、每月核對預收醫療款的結算情況;
(三)、加強應收醫療款的控制與管理,健全催收款機制,欠費核銷按規定報批。
五、加強債務控制。要充分考慮資產總額及構成、還款能力、對醫院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等因素,嚴格控制借債規模。大額債務發生,必須經領導集體決策,審批人必須在職責權限范圍內審批。
六、建立債務授權審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結算的控制制度。定期進行債務清理,編制債務賬齡分析報告,及時清償債務,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
第十二章財務電子信息化控制
一、建立健全財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應用專門的授權模塊,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軟件開發與系統操作、系統操作與維護、檔案保管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二、財務電算化信息軟件系統凡涉及到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收入、成本費用等部分,其功能、業務流程、操作授權、數據結構和數據校驗等方面,必須符合財務內部控制的要求。
三、門診收費和住院收費系統必須符合市、區衛計委《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的要求:
(一)實時監控收款員收款、交款情況;
(二)提供至少兩種不同的方式統計數據;
(三)系統自動生成的日報表不得手工修改;
(四)預交款結算校驗;
(五)票據稽核管理;
(六)欠費管理;
(七)價格管理;
(八)退款管理。
四、加強財務電算化信息軟件系統的應用控制。建立用戶操作管理、上機守則、操作規程及上機記錄制度。加強對操作員的控制,實行操作授權,嚴禁未經授權操作數據庫。監控數據處理過程中各項操作的次序控制,數據防錯、糾錯有效性控制,修改權限和修改痕跡控制,確保數據輸入、處理、輸出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
五、加強數據、程序及網絡安全控制。設置和使用等級口令密碼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員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儲,加強數據存儲、備份與處理等環節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況下數據不丟失、不損壞、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強接觸控制,定期監測病毒,保證程序不被修改、損壞,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數據保密、訪問控制、認證及網絡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確保信息在內部網絡和外部網絡傳輸的安全。六、建立財務電算化信息軟件系統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文件儲存與保管控制。數據要及時雙備份,專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點。
財務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強化內部會計管理,規范會計工作行為,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各級財務機構和財會人員。
第二章內部牽制及稽核第三條牽制原則(一)為合理組織會計工作,加強會計人員之間、會計崗位之間、各財務部門之間、財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之間的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督,防止核算與管理發生失誤和舞弊行為,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筆資金的收付或結算,任何會計資料的形成和報出,必須經兩人或兩崗以上,重要的會計事項要由會計人員和處(科)負責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崗完成。
第四條組織和分工(一)財務處設以下崗位:一般會計崗位:出納崗、審核記帳崗、復核崗、工資管理崗、電算化崗、綜合管理崗、檔案管理崗等。
會計崗位原則上要求一人一崗或一崗多人,各崗之間定期輪換。
(二)財務處的稽核工作由審核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分別從不同環節既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審核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審查、監督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憑證;審查、監督發生的
經濟業務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審查各項經濟業務批準手續是否完備;審查、監督用款單位或項目有無合法資金供給渠道。
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應要求經辦人予以更換;對不合法、不真實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要向學校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要求處理。
2、復核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復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審查各項收、付款業務的政策依據和批準手續是否齊備;審查記帳憑證的填制、科目運用、帳簿登記是否合乎規范要求,監督帳證、帳帳、帳實是否相符;負責監督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
復核人員發現記帳憑證填制的記錄內容和附件張數與原始憑證不相符、科目運用不正確或往來帳記載與債權人、債務單位(個人)不相符時,應當即要求審核制單人員予以糾正。
3、主管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檢查憑證、帳簿、報表的合法性、合規性;負責檢查各項資金收支計劃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發現不合法的收、支內容或收支計劃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學校領導提出具體意見,要求予以糾正。
負責檢查各項經濟合同、協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監督其履行情況。
發現經濟合同、協議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要求糾正;發現合同、協議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要求修訂有關內容。
負責檢查、監督全部會計檔案及有關資料保管及移交情況。
第三章會計人員管理制度第五條堅持定編定崗制度,學校內部各單位和部門需要設會計崗位,必須經財務處會商人事處同意后方可設立。
第六條經批準設立會計崗的單位和部門必須聘任會計人員兩人以上,記帳與出納不能一人兼任。
第七條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經批準設立會計崗的單位和部門需要聘任、調換會計人員,必須報財務處進行資格認定(包括審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
或進修合格證、技術職務證書等)并報人事處批準后方可聘任。
第八條對經批準持證上崗的會計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從業資格證書年檢,年檢合格繼續留任,不合格者或不參加年檢的要解聘第九條堅持技術職務考試制度,凡正式在編會計人員要取得各級技術職務除自然晉升外,一律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報人事處確認,經學校批準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術職務。
第十條學院各級財務機構和有會計人員的單位(部門)領導,要創造條件,支持會計人員參加各種技術業務培訓。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的專職會計人員要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第十二條各級財務部門要堅持工作會議制度,討論業務處理及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第十三條要堅持會計人員離崗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離崗(含調動、輪換、退休等)要辦理會計交接手續,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項清單,如印章、支票、收據、憑單、帳、表等,接受人清點核對后,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交接時要有財務處負責人監交并簽章,交接清單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會計事項未交接清楚不得離崗。
第十四條要建立會計人員基本數據檔案。
將全院在編和在崗會計人員的基本情況全部輸入計算機,供平時和年終報表使用。
第四章附則第十五條本條例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財務規章制度3
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簽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后,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需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修理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并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后由分管主任簽字并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選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選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詳細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并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后實施。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復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仔細執行各項財經紀律,準時訂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狀況要實,供應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峻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峻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財務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股份制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按照規定程序,經批準設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根據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規定,并報財政部審批或備案。
企業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第四條企業應單獨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企業的會計檔案管理,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第五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歷起訖時間確定。
第七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外國貨幣計算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記帳,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
第九條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備、資料可靠。
第十條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條會計信息必須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必要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第十三條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于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條會計記錄必須清晰,并便于理解、檢查和利用。
第十五條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合,一個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內入帳。
第十六條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帳,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七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十八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十九條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并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二十條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長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運用的資產,一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企業的各項流動資產應當分類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信用機構的名稱和帳戶進行明細核算。有外幣存款業務的企業,還應分別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以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合率。月份終了,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匯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作當期財務費用。
現金的帳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帳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調節表調節相符。
第二十二條短期投資包括能夠隨時變現并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登記入帳,有市價的并在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企業取得的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記帳,不包括在短期投資實際成本內。本期宣告股票應分得股利、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轉讓股票、債券所取得的收入與帳面成本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應收及預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記帳。
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按實際發生額記帳,并按照往來戶名、費用種類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規定以應收帳款余額的規定比例提取壞帳準備的,其提取的壞帳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銷壞帳準備。已經確認的壞帳,以后如果收回,應沖銷壞帳損失。期末壞帳準備與應收款項帳面余額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規定的提取比例,應予調整,沖回多提或補提少提的壞帳準備。
壞帳準備應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應收帳款的減項單獨反映。
第二十四條存貨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產成品等。
存貨應當按照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但商業企業購入的商品可以按照買價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施工等企業發生的采購保管費,可分配計入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
自制的存貨,以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運輸、裝卸和保險等費用作為實際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應負擔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股東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并被確認的價值入帳。
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入帳。
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捐贈實物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
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五條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后進先出或者分批實際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在領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攤銷、五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等方法進行攤銷。企業于投入生產經營時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第二十六條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于查明原因后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者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長期投資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長期投資,包括向其他企業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以及購入的在一年內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股票和債券。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八條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或確定的金額記帳。
股票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的,應將這部分股利金額列作應收款;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列作長期投資。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數半數以上的,長期投資應按權益法記帳,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采用權益法記帳時,長期投資帳戶要反映出它所擁有的接受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及其變化。對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要按持股比例計算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增加(或減少),記入長期投資帳戶;從接受投資單位分得的股利,則沖減長期投資帳戶。
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金額單獨記帳。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攤銷。
資產負債表反映庫存股票和債券時,有市價的,應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
第二十九條長期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利息,作為投資收益,計入利潤總額;收回長期投資大于或小于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投資損益。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記帳的,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均應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處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企業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限額以上的勞動資料,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帳,企業應按下列規定,確定固定資產原價:
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雙方協議價或合理估價加上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和安裝成本等的價值記帳;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在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記帳,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凈值,如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凈值大于投出單位帳面原價的,以評估確認的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價;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記帳;
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記帳;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記帳;
企業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在購建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幣折合差額等,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按國家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提取的折舊,記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股本。
第三十三條企業一般應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計折舊,從下月起停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足額(即已提足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
第三十四條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企業對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進行處理,發生的損益列作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六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六章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下列規定入帳:
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帳;
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入帳;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入帳。
第三十九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在受益于企業時,按照規定的無形資產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沒有規定期限的,按照預計的受益期限平均攤銷;預計受益期限無法確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無形資產期末未攤銷余額,應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第四十條其他資產包括開辦費及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辦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職工培訓費等。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開辦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的開辦費應單獨核算,并從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七章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暫收應付款項以及預提費用等。
按照國家規定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應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從所得稅后利潤中提取的集體福利基金,應作為股東權益,單獨核算,不作為流動負債處理。
第四十三條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籌措資金按期償還,如發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可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職工福利基金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分別列示。
第四十四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第四十五條長期負債應以實際發生額記帳,長期負債的利息以及外幣的折合差額,均應與其相關的債務本金一并記入同一帳戶。支付的長期負債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應當計入有關資產的購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作為當期費用處理。
第四十六條各項長期負債應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其他長期應付款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將于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會計報表中應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八章股東權益
第四十七條股東權益是指股東對企業凈資產的權利,企業的凈資產(即企業的全部資產減全部負債后的凈額)屬股東權益,包括股本、公積金(包括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集體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潤等。
第四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資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企業發行股票應于收到現金及其他資產時,登記入帳,并按股票種類及股東單位或姓名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核定的資本總額、股數、每股面值以及已認股本等,應在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如由國營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應按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原企業的帳面價值和國家資金,并按調整后的凈資產換取的股份總數和每股票面價值的乘積作為股本入帳,如有差額,應作為超面額發行溢價收入處理。
企業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登記股本帳戶,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部分,應記入公積金帳戶。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應按股東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入帳,并按各股東進行明細核算。以現金投資的,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時的金額入帳;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在驗收后入帳;以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和協議、合同規定的日期入帳。因采用收購合并方式取得投資所形成的商譽,應按協議的投資額同被并入單位凈資產的差額入帳。
第五十條企業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股東的出資時,登記入帳,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股款或注銷股本時,登記入帳。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帳。
企業應將因減資而銷除股份、發還股款或注銷每股部分金額以及因減資需更換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帳戶的明細帳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股東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股本帳戶有關明細帳戶及各備查記錄中轉為受讓方。
第五十一條企業的公積金應單獨核算,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其中,盈余公積金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應分別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核算。
企業應按照規定,從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盈余公積金,自利潤分配帳戶轉入公積金帳戶。
接受現金或者實物捐贈,應在收到現金或實物時,作為資本公積金入帳。
企業超過股票面額發行所得的溢價額,應作為資本公積金,按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五十二條企業的盈余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虧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金分派股利。公積金可以轉增資本。
用于彌補虧損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有關利潤分配帳戶;用于轉增資本的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股本帳戶;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通過利潤分配帳戶后,再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
第五十三條企業的成本、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五十四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帳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股份制企業實行的工資形式,以及企業的工時、產量記錄等,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職工福利基金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企業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直接計入營業損益;其他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計入成本。凡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分配計入。
第五十五條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如有變更,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送當地財稅機關備案,并在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五十六條銷售費用包括在銷售商品以及提供勞務中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代銷手續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費用,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提取的壞帳準備等。
財務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和銀行手續費等。
商業企業進貨費用包括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應當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
第五十七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生產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條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分別進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或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在利潤表中應分別列項反映。商業企業的上述四項費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報表上合并為流通費用項目予以反映。
第十章營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十條企業應按下述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于商品已經發出、商品的所有權已自賣方轉移給買方,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長期合同工程(包括勞務),應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利息收入,應根據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適用的利率,按計息時間計算確定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一條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帳。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營業收入。
第六十二條企業各項營業收入,應分別核算,在利潤表中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分項反映。同時經營幾種主營業務的企業,應將每種基本業務的營業收支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分別列示。
企業本月實現的營業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營業收入有關的營業成本、稅金、費用。但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抵減營業收入。
第十一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三條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商業企業還包括進貨費用),再減去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稅金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潤、股利、利息等,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減去各項支出后的數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非常損失、職工勞動保險費支出等。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六十四條企業一般應當按月計算利潤。按月計算利潤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計算利潤。
第六十五條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在不超過規定的彌補期限之內),按照國家稅收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企業應交未交的所得稅,應作為應付款項單獨核算。
第六十六條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后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后,仍未補足的虧損)。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業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體福利。在會計上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企業實現的利潤,在計算應交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的余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分配順序如下:支付優先股股利;經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決定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應按各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東的股利,應當作為應付款,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六十七條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在扣除已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后的余額,為未分配利潤,可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企業如發生虧損,可以按規定由以后年度利潤進行彌補。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作為股東權益的加項或減項。
第六十八條企業年終結帳后發現的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處理錯誤,包括會計政策重要改變和會計處理重要錯誤,應在當年有關帳戶中作相應調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在利潤分配帳戶核算,不作為本年損益處理。
第六十九條企業實現的利潤和利潤分配應分別核算,利潤構成及利潤分配各項目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交所得稅、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分配的優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上年利潤調整數、期末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等,均應在利潤分配表中分別列項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
第七十條企業使用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
企業的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企業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有關附表。
第七十二條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期間還應抄報體改部門一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會計報表應分送給各投資單位。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報表還應在股東會議召開二十日之前備置于公司辦公處所,供股東查閱。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公告有關報表文件。
月份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六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報出。
第七十三條企業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額半數以上的,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的合并會計報表應隨同企業會計報表一并報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資企業經營內容獨特,單獨反映會計報表更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應將其會計報表附于企業合并會計報表之后。
合并報表應在抵消了有關項目之后編制,一般應當抵消下列項目:
投資企業的投資和被投資企業相應的資本;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被投資企業向投資企業支付的股利;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相互持有的債券,即一方為債權,一方為債務的,應將這類債券持有數與發行數相互抵消。持有債券企業的利息收入,也應與發行債券企業的利息費用相抵消;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以及應收股利和應付股利等應收、應付款項;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購貨、銷貨業務,應消除由此產生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存貨項目中所包含的利潤。
如果投資企業未擁有被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則合并報表要反映出少數股權。
第七十四條企業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2、盈虧情況及利潤分配情況;
3、資金周轉情況;
4、股本結構及其變動情況;
5、主要稅費的繳納情況;
6、會計核算和會計報告方法的變更;
7、資產承諾事項和年度結帳后至報表報出前發生的重要事項;
8、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
財務情況說明書,要求全面詳細,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
企業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企業行政領導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署。
第十三章查帳
第七十五條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會計帳目進行查帳驗證,并出具查帳報告。
第七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各投資方于認為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帳目進行檢查,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自行負擔。
第七十七條向境外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注冊會計師查帳,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但聘請的外國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機構需系在中國設有常駐代表機構的會計公司。
第七十八條企業應向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回答查帳人員提出的詢問,對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查帳人員應負責保密。
第十四章終止與清算
第七十九條企業營業期限屆滿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及其他原因宣布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清算組應對企業的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處理企業未了結的業務、收取企業債權、向股東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股金、清算納稅事宜、償還企業債務、處分企業剩余財產、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八十一條企業辦理清算所發生的清算費用應優先從企業現存的財產中支付。
第八十二條清算費用及清算損益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期間發生的法定清算組成員的酬勞、公告費用、咨詢費用、訴訟費和利息凈支出等。清算損失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虧、財產重估損失、財產變現損失以及無法收回的債權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收益和無法歸還的債務等。
清算終了,清算收益減去清算費用和清算損失后的差額,為清算凈損益,在依照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當視同利潤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八十三條企業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應區別下列情況處理:
如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開始進行清算,應當視作會計年度終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規定,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企業,應當于年度終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清算費用及損益表。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提出清算報告。企業提供的清算報告及清算期間的會計報表等,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并出具證明方為有效。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第八十五條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規章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統一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更好地為集團經濟業務核算服務,以保證財務核算資料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負責集團總部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財務核算檔案的使用與保管工作,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財務部需定期將財務檔案移交總裁辦檔案室,檔案室要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并隨時保證財務部門的查詢語調檔。
4.具體規定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核算業務的重要史料和依據。集團財務部負責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工作。
4.2集團財務部各子公司財務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財務核算資料,必須按照會計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低柜架擺放,超過一年以上的會計檔案應存放到高柜架擺放。三年以上的會計檔案,全部移交到集團總裁辦的檔案庫保管,并辦理規定的交接手續。
4.3檔案部門對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認真負責保管,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裝訂,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管檔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4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攜帶隨同辦理,借出檔案必須在當日歸還,次日再借。
4.5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起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會計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并報集團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實施銷毀。
4.7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向集團董事會報告。
4.8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如下:
4.8.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永久保存。
4.8.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管期限3年。
4.8.3會計賬簿:日記賬、明細賬、總賬輔助賬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帳簿永久保存。
4.8.4會計報表:月、季度財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保存期5年,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保存。
4.8.5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15年;會計檔案清冊保管期25年。
財務規章制度6
一、財務工作制度
1.按照《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全院財務實行統一管理,建立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物價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財務部門相應的崗位責任制。
2.正確貫徹執行各項財經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對一切貪污盜竊、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3.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對各項開支實行預算管理。對于臨時必須的開支,應按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
4.根據事業計劃,正確及時編制年度的財務預算,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決算)。
5.加強醫院經濟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對外采購開支等一切會計事項,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帳單、收據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能以據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帳報銷手續。
7.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8.財務部門應與有關科配合,定期對房屋、設備、家具、藥品、器械等國家資財進行經常的監督,及時清查庫存,防止浪費和積壓。
9.每日收入的現金要當日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的規定限額。出納和收費人員不得以長補短。如有差錯,由經手人詳細登記,每月集中討論,找出原因后報領導指示處理。
10.原始憑證、帳本、工資清冊、財務決算等資料,以及會計人員交接,均按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11.按照國家統一的招標投標目錄進行采購,建立目錄外的藥品、耗材、設備、物資、勞務的采購管理制度。
12.獎金分配的原則、標準、程序公開透明,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堅持獎金分配不得與藥品收入掛鉤的原則。
13.加強醫療機構經濟活動內控制度建設,建立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二、財務科科長職責
一、在院長領導下,在衛生局財務科的業務指導下,做好本院的財務工作。
二、教育本科人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和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三、負責財務管理,努力使財務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的軌道。
四、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認真貫徹有關財經政策、法令、制度,維護財經紀律。
五、根據醫院事業發展規劃,在分管院長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編好年度和季度的業務收支預算,并認真組織實施。
六、根據上級規定的統一收費標準,積極合理地組織業務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對收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七、正確運用資金,根據醫院特點、業務需要和節支的'原則,全面掌握和調配資金,認真監督預算的執行,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
八、督促按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嚴格控制呆帳。
九、經常向財會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等進行檢查,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十、加強對財務報表的審查,做到及時、準確、全面地報送有關部門。
十一、對醫院財產物資管理進行經常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防止浪費和積壓。
十二、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和本院實際情況,認真貫徹新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及時修訂科內人員的職責考核制度。
十三、組織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十四、協助本院財產物資管理科室建立健全各項管理、核算制度。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三、掛號收費工作職責及制度
一、掛號崗位職責
1、在開診前半小時開始掛號,并隨時宣傳掛號及就診注意事項。
2、熟悉各類掛號價格,應掛號數、就診時間、地點、對象、范圍、掌握有關力口號規定。
3、負責領取當天所用處方,并按要求準備好次日各科的掛號號箋。
4、當天掛號完畢,應及時核對現金,并認真填報門診當天掛號人次統計表。
5、按規定填寫門診病歷的姓名、性別、年齡、地址等。
二、收費工作制度
1.收費員工作必須細心負責,態度要熱情和藹,準確掌握藥價和各種醫療項目的收費標準,簡化手續,減少排隊。
2.交付現金要唱收、唱付,當面點清,開出收據,留有存根復核和備查。對醫療保險、公費醫療、記帳合同,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
3.病員出院,住院處根據病房的出院通知單結算、收費或記帳。
4.病員住院期間,住院處應定期進行結算。自費者,要隨時與家屬聯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帳。對欠帳者,應抓緊催收。
5.收費處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時現金必須當面點清,最后匯總,清點錢、帳相符合交會計、出納處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6.收費員收取的現金,每日下班前向財務部門完成繳結,不得超限存放備用金。
四、住院結帳處工作制度
1、根據浙江省醫療收費標準和醫院財務管理制度,辦理病員入院預交金、中途交費、出院結算事宜。
2、主動配合各病房搞好收費管理,建立病員分戶帳頁,不斷健全病人費用催收制度,盡量減少欠費。
3、嚴格遵守微機操作規程,各種記費單據應準確及時錄入,避免漏費發生,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各種資料、報表及時上報。
4、病人出院由主管醫師決定,住院結帳處憑病房簽發出院證辦理病員出院手續。
5、堅持秉公辦事,熱情接待病人,虛心聽取病人意見,提高服務質量。
財務規章制度7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格財務紀律,根據財務有關規定和本會的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一般原則
(一)本會按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本會章程進行財務管理,所募集的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
(二)本會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等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薄(包括捐贈實物帳)。每月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會領導。
(三)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匯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類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工作規則進行。
(四)財務各類原始憑證及時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捐贈款(物)情況定期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并接受審計;審計結果應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二、捐贈收入管理
(一)所有的捐贈、贊助收入均應向捐贈或贊助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捐贈票據,財務人員應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協會接收的現金捐款應及時送繳銀行,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二)慈善資金收入,應分設有限定性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和其他專項收入。定向捐贈須根據捐贈協議、捐贈意向書等書面依據確定;捐贈中途改變捐贈用途的,須由捐贈人提供書面憑據確認。
(三)本會設置在公共場所的慈善捐款箱,由會計人員會同有關單位共同開啟,清點善款,進行登記,并由相關經手人簽字后開具捐贈收據,所收捐款應立即繳存本會帳戶。通過郵局向我會的`捐贈,應將郵局匯款單復印件留做備查。
(四)捐贈物資倉庫(慈善超市)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注明品種、數量及金額。
(五)物資入帳程序及手續:
1、捐贈物資經驗收后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物資入庫時填寫入庫單;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作為入庫憑證,一份交協會財務部門。
3、捐贈物資出庫,必須按照分配方案填制出庫單,由接收方簽章;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作為存根,一份用于登記倉庫收支帳,一份交到協會財務部門。
4、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執行會長批準后方可調整帳面。
三、善款支出管理 (一)慈善資金使用應遵循量入為出的原則,并參考往年工作開展實際情況編制年度預算,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后按計劃執行。
(二)慈善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屬于年度預算內的活動資金支出由執行會長審批。
(三)慈善救助支出,必須按救助工作的原則、程序進行。
(四)發生嚴重突發性應急救助需要預算外追加救助資金的審批,按《市慈善協會資金管理辦法》辦理。
(五)救助資金支出由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發放。
四、日常工作經費經費收支管理
(一)資金來源
1、會費;
2、國內外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贊助;
3、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政府資助;
5、參考中華慈善總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于捐贈資金總會本身按 3%左右提取管理費以及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每年從捐贈款中提取 2%作為工作經費;
6、利息;
7、其他合法收入。
(二)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執行。
(三)其它支出的管理 經費支出必須嚴格按審批制度,規范報銷程序,明確審批權限。所有經費需由主辦會計審核并經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支出。本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差旅費報銷:
(1)出差費用按合肥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執行。
(2)出差人員應及時到單位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超過七個工作日,但每月終結前必須將當月的業務結報完畢,以便真實、
準確、及時地反映業務活動。差旅費報銷程序:由出差人填寫報銷憑證,經審核后,由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2、會議經費報銷:
(1)要盡量精簡和壓縮各種會議,確需召開較大會議的,由辦公室安排,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參加會議對象及人數,列明經費預算,由執行會長批準。嚴格按核準經費標準接待,不得超標。
(2)會議結束后經辦人憑發票、審核單及會議通知送會領導審批,并按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3、接待費報銷:
接待來賓,由辦公室負責落實。接待標準由協會分管領導審定。來賓的接待標準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票據管理
(一)支票管理 出納向各開戶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須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記錄本上,以便備查。
(二)收據管理 各種捐贈收入所使用的票據和往來收款收據均由主辦會計統一向市財政局申領、結報。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涂改銷毀。
六、財產管理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一)固定資產:單價在 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二)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的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保管人員建立臺帳,并由財務每年一次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執行會長批準后作出相應處理。
七、監督管理 本會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的監督,接受市審計部門或聘請社會會計服務機構進行審計,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八、本制度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后執行(試行)。
財務規章制度8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務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按總經理簽字批條辦理借款,出差返回一周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銷賬規定:
(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借款者原則上應在一周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一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審批流程:經辦人→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副總經理→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三)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二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小車費用、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
第三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票據分類填寫;并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第四條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復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第四條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規定:為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此類費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集中購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報銷流程
1、購置申請: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據需求及庫存情況按預算管理辦法編制購置預算,實際購置時填寫購置申請單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報批。
2、報銷程序: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出入庫單),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報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3、費用歸集:財務部按月根據倉庫領用統計表,歸集核算各部門相關費用。
第五條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及其他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1、招待費: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大額招待費應事前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2、培訓費:為了便于公司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此費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培訓需求應及時報送人力資源。人力資源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3、其他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二)報銷流程:
1、招待費由經辦人按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及一般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2、培訓費由人力資源部人員根據審批程序及報銷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3、其他費用報銷參照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辦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20日由人力資源部或后勤部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2)財務部根據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
(3)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
(4)每月25日由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形式支付工資、部分臨時工由出納進行現金發放;
(二)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審批后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財務經理進行財務復核→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部分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條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咨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十七條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并報批。
(二)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準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后,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
(2)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以轉賬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八條其他專項支出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范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咨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二)費用標準: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審批。
(三)財務報銷流程
1、審批后的報告文件或簽訂好的協議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及查詢付款情況。
2、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時必須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經辦人整理發票等資料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2)按審批程序審批:經辦人→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副總經理→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金額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零星費用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第七部分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本制度未盡事項后嘗補充。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財務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進一步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農業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結合我區農村財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堅持村集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三不變”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
(二)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獨立核算原則,以村建帳,堅持原村級資產隸屬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
(三)堅持充分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村民的意愿、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原則,不得用行政命令強行收帳或實行強行代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區所有鄉鎮村級財務管理。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機構設置
(一)在財政所設立農村財務代理中心。
(二)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區財政局的指導、監督。
(三)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的服務對象為本鄉鎮轄區內的村集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對轄區內服務對象以外的單位開展會計代理服務。
(四)機構人員配備。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設負責人一名,總監審一名,會計一名。中心負責人由分管副所長兼任,資金會計由財政所總資金會計兼任。中心監審、會計必須具備會計資格、取得《會計證》方可上崗。
(五)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財經委員任報賬員。
第五條工作職責
(一)對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做好各項會計業務的'核算工作。
(二)審核監督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報帳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各項收支和資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證會計資料準確、真實、完整。
(三)及時反饋會計信息。按財會制度為委托代理的集體經濟組織提供會計報表及有關收支情況,并指導各村按財務公開規定進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報表和提供各類會計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歸檔的會計資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建檔單位領導批準,并進行查閱登記;查閱時,檔案原件不得隨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閱單位需要文字性資料時,需經請示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第六條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項需經各村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形成決議;村民代表會議未通過的村,暫不實行財務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過后,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會計業務操作細則
第七條帳簿、單據、表格及辦公用品的購買與管理
(一)帳簿由中心統一購買;
(二)統一領發專用收據;
(三)中心的日常辦公用品根據中心工作人員的實際需要擬定清單,報所長批準,由專人統一購買;
(四)中心所有帳簿、單據、表格、日常辦公用品由專人管理,實行嚴格的領用登記注銷制度。
第八條帳簿設置、票據表格使用
(一)中心會計以村設置總分類帳、固定資產明細帳、產品物資明細帳、內部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明細帳、應付及暫收款明細帳及其它分戶明細帳。
(二)總會計設置銀行存款日記總帳,并以村設置銀行存款日記明細臺帳。
(三)票據使用1、收據:收款收據使用時,要加蓋財務代理中心財務專用章和村財務專用章,各村開具時還要加蓋村主任、財經委員印章。收據一式三份,存根、中心會計記賬、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賬加蓋審核章。
2、支出報銷單:由財經委員填寫,加蓋村委主任、財經委員印章,經中心監審審核蓋章后,報中心會計記賬。
3、收款通知單,資金會計開具,報中心會計記帳。收款通知單一式三份,助理會計、中心會計和總會計各一份。
4、記帳憑證:由中心會計嚴格按會計制度編制、記帳,并及時送微機操作員輸入微機、校對。
第九條會計業務核算
(一)中心會計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預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進行核算。年初要及時建帳,年內要及時編制記帳憑證并記帳結帳,做到日清月(季)結,年終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報帳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時間表報賬,每月或每期中心會計必須編制出各村的財務報表,報表一式三份,村委會、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負責人各一份。
(三)結帳后中心會計要做到帳帳、帳證、帳表、帳款相符。
(四)中心會計與資金會計每月必須核對一次,中心會計與各村財經委員至少每季核對一次,做到存款、物質、儲備金、及有關帳務相符。
(五)資金會計每月與銀行核對一次,做到中心存款與銀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條財務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和各村年初編制的財務收支預算方案。
(二)根據《銀行結算辦法》資金會計不準出租、出借中心帳戶,不得透支,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絕不允許挪用和平調村級資金。
(三)中心會計人員不得擅自核銷村級呆帳、壞帳、死帳。
(四)中心負責監督指導各村年終合同兌現和年初合同發包簽訂鑒證。
(五)中心人員要經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級收入兌現,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報帳現象發生。
(六)嚴格支出審核,盡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中心審核支出時,要嚴把四關:一是規范票據審查關;二是經手人簽字關;三是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關;四是支書、主任審批關。
第四章工作人員規則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中心人員工作規則
(一)不準無理推諉、怠慢、拒絕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準泄露會計秘密;
(三)不準在會計業務權限范圍之外使用印鑒;
(四)不準參與所服務村的內部事務;
(五)不準借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不準擅自動用資金;
(七)不準擅自突破規定資金周轉量;
(八)不準接收未簽批條據;
(九)不準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項。
第十二條票據管理
(一)村財經委員領取票據時,應到票據管理員處填寫“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票據領用清冊”,并當面清點份數。
(二)不準拆本使用。
(三)統管票據開具時,應同時加蓋五章,即:中心財務章、村財務章、中心會計章、財經委員章、交款人章(簽字)。
(四)嚴禁大頭小尾開具統一票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刑事處罰,并補交相應的差額。
(五)收款方式根據情況填寫存款、現金或轉帳,依據事實送存統管帳戶或直接報送到所轄中心會計。
(六)整本票據使用完畢應及時到中心會計審核,確認無誤的即可核銷,并到票據管理處領取新的票據。
(七)確保票據的安全性,如遺失應及時到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聲明作廢。
(八)堅決杜絕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帳的現象發生。
第十三條報帳管理
(一)各村財經委員按規定時間到中心報帳。
(二)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時報帳。
(三)涉及現金或存款的,資金都應及時繳入財政代管專戶。
(四)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上報。
(五)所報原始票據要素齊全(注明日期、用途、經手人簽字、支書主任聯簽、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六)預算方案以外的重大支出,需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有書面說明,方可報帳。
第十四條備用金管理
(一)不準公款私存。
(二)不準挪用備用金。
第十五條微機管理
(一)微機實行專人管理,在未征得領導同意下,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微機。
(二)為保障文件、數據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任何人員不得隨便更改微機系統設置。
(三)微機管理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按時、按程序開關機,關機后要同時關閉電源。
(四)微機室要經常保持清潔、通風干燥、禁止用笤帚掃地,嚴禁吸煙,避免陽光直射微機,禁止強雷雨天氣使用微機。
(五)若微機出現硬、軟件故障,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六)微機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重要數據作好備份與標識。
(七)管理人員應定期用殺毒軟件對磁盤作例行檢查,并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盤。
(八)使用外來磁盤,必須先殺毒后再使用。
(九)禁止在微機上聊天、玩游戲、觀看影碟。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
(一)檔案實行專人管理,未經領導同意,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查詢。
(二)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和會計報表,會計人員交接單,會計檔案銷毀單等。
(三)每年年終會計人員要將本年度內的財務檔案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統一歸檔管理。
(四)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工作單位介紹信,寫清查閱內容,經鄉(鎮)農村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簽字,方可查閱。
財務規章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1.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3.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8.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1.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3.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4.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5.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7.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2.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3.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4.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5.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1.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2.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4.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5.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6.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11
1.當前在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1供熱企業對于項目成本預估不到位,導致企業可能有所虧損
在供熱企業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有的供熱企業在確定供熱地區時對建設的成本與后期的收入預估不到位,致使企業出現成本大于收入的情況,導致企業在供熱過程中資金造成虧損,阻礙供熱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例如,有的企業在推進集中供熱范圍的過程中,只注重供熱覆蓋的范圍有多廣,不注重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導致建成之后出現成本大于收益的情況,使企業的資金持續虧損。
1.2供熱企業不及時追回應收的欠款,導致企業的資金長期虧損
供熱企業在最初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為了收到更好地推行效果,對其他的配套企業便提供了一定的綠色通道,讓這些企業可以先“賒”后“還”,但供熱企業在之后的繼續發展過程中沒有及時地將欠款追回,導致企業的資金處于長期虧損狀態。供熱企業對于這類現象必須盡快解決,從而補回企業的資金虧損,讓企業可以更好地經營運行。
1.3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
部分供熱企業在整體工作的推行過程中,往往對財務管理這一環節沒有足夠的重視,導致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使財務管理人員在處理財務管理問題時無規可循,往往因此出現工作的失誤,讓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企業若想使自身的經濟效益有更好的提高,企業必須首先將其財務管理制度做到科學嚴謹的狀態,使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解決財務問題的過程中保證解決措施的科學性,讓財務管理問題得到解決,保證財務管理工作正常推進,進而確保供熱企業的其他工作正常運轉。
2.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的策略
為了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推進,我們便需要根據上述所提出的`財務管理問題,提出相應的財務管理策略,做到“對癥下藥”,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體系更加的科學完善。
2.1供熱企業應當聘用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保證企業預估準確
為了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正常運行,首先,企業聘用的財務管理人員,具備專業的財務管理知識,在企業項目運行之前提前對項目的成本與收益進行科學的預估,從而評定項目是否可以進一步推進,確保企業不會出現資金虧損的現象。供熱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只有讓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最小化,且在源頭發現,才可以讓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得到最初的保障,讓企業的發展整體呈現持續生機。
2.2供熱企業應當推行互聯網財務管理系統,嚴格保證拖欠款情況的追回
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應當進行相應的改革,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積極引入科學高效的互聯網財務管理系統,通過計算機對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情況進行掌控,對于拖欠款情況也可以清晰地發現,并及時追回,使供熱企業不會因為拖欠款而遭受經濟損失。財務管理部門通過使用互聯網的財務管理系統使得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也有所下降,可以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質量,使企業的資金虧損情況降到最低,使企業效益最大化。
2.3供熱企業應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時有章可循
為了更好地減少因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失誤所導致的供熱企業的資金虧損,企業應當制定科學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進行財務問題處理時有章可循,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可以按照科學的解決步驟解決實際問題,避免工作人員在處理相關問題時因經驗處理所導致的不必要經濟損失,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下去。
財務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為了規范學校工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能。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工會法》和縣教育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校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會的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工會財務管理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在事業活動經費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體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超出500元權限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批準后,方能執行。
學校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帳戶,擔任財務工作人員,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工會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在分析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工會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編制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如要調整預算或遇特殊情況需追加預算時,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會費收入,工會會員每年按本人工資額(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年初按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帳,工會用來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上級補助收入,是上級工會拔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
行政補助收入,是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
其他收入,是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項收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會員活動費,是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要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原則上應合理安排,當年無赤字,無結余。
職工活動費是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費用,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應予以登記造冊和簽收。
工會業務費,用于工會職能,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照顧落實到位,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
其他支出,是指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控制好庫存現金,帳面余額每季度與銀行帳戶對帳單進行核對,使帳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的余額按規定調節后相符合。
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在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
工會在組織會員外出活動時,如確需要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在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關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政治權利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政治權利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末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組織制定基層學校工會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照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核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觀眾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對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專人保管。
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工作,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反映和記錄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會計人員應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主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保管年限為15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調閱本單位工會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和會計主管人員同意一般不得將檔案攜帶外出,如需要復印,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第九章財務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適用于趙川中學工會。
如有不明確之處,以上級教育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為準。
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財務規章制度13
為了加強社區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副主任或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出納。社區居委會主任不得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景。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主任、書記三人以上簽字(社區居委會主任、書記一人兼的,在經辦人、主任簽字的基礎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貼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__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__元以上開支除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外,還必須由社區黨委書記簽字。...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或臨時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經街道辦事處分管主任同意,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居委會應成立社區居務監督小組(社區居委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景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景,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提議。社區居務監督小組每季度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督察小組,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糾正。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居委會正、副主任和職業社區工作者離崗時要理解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職責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財務規章制度14
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激烈市場競爭要求,提高企業效益,實現企業上新臺階,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酒店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總原則
1、酒店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酒店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酒店各生產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賬分管,賬物分管,手續齊全。
4、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采購制度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采購費用小。
2、每次采購必先由倉庫向采購部門申請。
3、采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審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系采購。
4、采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稅票。
5、材料進入酒店以后,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后,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賬。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我酒店訂單,經財務部門審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三、銷售業務制度
1、銷售業務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客戶資料。
2、銷售業務人員必須同客戶確定好售價、付款方式、送貨方式以有關事項。
3、客戶需增值稅發票必須簽訂正式合同,并留財務部門存檔。
4、業務人員必須根據客戶訂單確定生產,如樣品需有客戶簽字辦單或訂單。
5、業務人員給客戶價格優惠必須經經理審批,并留財務部門存檔。
6、業務人員必須負責客戶全套服務,包括客戶對產品的要求,送還貨期,貨款追回。
7、產品生產完成后立即打送貨單。
8、發貨時必須由發貨人在送貨單上簽字,并由各戶簽字。
四、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賬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賬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并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置多聯,客戶、會計、出納、經辦人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核對收入、支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束。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余額和銀行存款余款,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產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生產技術水平,節約材料,提高速度,保證產品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立即同生產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采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采購部門,以便核對。
5、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生產部、倉庫各一聯。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
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財務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1、成立以財務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的物資清查小組。
2、每年對財產物資組織兩次全面清查,按照財務制度規定,每半年進行一次,查明各種財產的實有數,以及發生差異、盈虧的原因,報上級領導采取措施。保證帳實相符和會計資料的準確可靠。
3、查明各種財產儲備的真實性,以保證工作需要。對積壓、呆滯的財產物資及時處理,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
4、查明各項財產管理情況是否良好,有無管理不完善致使財產遭受損失的情況,以便改善管理以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財產清查范圍為生產經營和銷售而儲備的主要物資,具體范圍包括:產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樣機等。
第三章財產清查實施辦法及內容
1、生產部倉庫:
(1)平時由保管員自查,要求作到日清月結。
(2)倉庫負責人和財務部材料核算人員定期抽查。重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一致,以查明材料保管、收發方式方法的規范性和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及時解決盤查過程中發現和由保管員提出的問題。
(3)倉庫成立互查小組,根據材料核算員出具的庫存清單,由保管員于月末互相盤查帳、卡、物是否相符一致。
(4)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產倉庫負責人、企業管理部和財務部組成的倉庫物資盤點小組,對倉庫物資進行全面清查。依照帳、卡、物相符一致原則,對產成品、半成品和重要原材料逐一進行對照;對于一般材料和維修備件或不經常變動部品進行抽查,要保證抽查面能反映同類庫存情況。查明各項財產管理情況是否良好,有無管理不完善致使財產遭受損失的情況,以便改善管理以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對積壓、呆滯的財產物資及時處理,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
2、生產部滯留: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產倉庫統計員、生產部統計員和財務部組成的盤點小組對生產滯留在產品進行清查。核查統計和實際滯留以及帳面數量的相符一致情況。
3、固定資產: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設備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組成的固定資產盤點小組,核查固定資產帳、設備清單和固定資產的相符一致情況。重點檢查內容有:
(1)固定資產分級歸口管理情況
(2)固定資產購建、調撥、轉移、報廢等辦法和規定的執行情況。
(3)固定資產帳、卡、物三相符情況。
(4)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管理情況。
4、低值易耗品: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總務和財務部組成的盤點小組,核查包括辦公家具、器具和輔助經營器具的實有、使用和毀損情況。
5、禮品倉庫: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禮品保管員和財務人員組成的盤點小組,對庫存禮品收發的手續、記錄情況以及庫存進行核查。
6、服務中心倉庫: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中心記帳員和財務人員組成的盤點小組,對庫存維修備件和報廢機收發的手續、記錄情況以及庫存進行核查。
7、分支機構倉庫:每月末由財務物資監管人員會同分支機構記帳員、保管員互相核對物資收發記錄并對庫存進行盤點。
8、樣機:按照樣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財產清查結果處理措施
1、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屬于手續方面存在問題的,清查小組應及時提請有關人員進行更正。
2、清查中盤盈的財產,通常是由日常收發計量或計算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報請批準后可以進行相應帳務和手續辦理。
3、對于盤虧的財產,認真查明原因。
(1)屬已保險物資,首先向保險公司索賠。
(2)屬保管不善造成的,按照公司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索取賠償,并進行處罰。
(3)屬合理的定額內損耗,報請批準后計入相關費用。
4、對倉庫積滯物資進行清理,在充分發揮存貨功能的同時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實現它們的最佳組合。第四部分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的獨立評價,以確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內部財務審計對會計資料的監督審查,不僅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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