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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出勤規章制度(精選2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出勤規章制度(精選2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2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著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并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著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3
考勤管理是企業事業單位對員工出勤進行考察管理的一種管理制度,包括是否遲到早退,有無曠工請假等。下面是一份餐廳考勤管理制度,供參考。
1、新進員工三天試崗合格后,可錄指紋,從第四天開時上下班必須打卡。
2、不遲到、不早退,遲到5分鐘以內可每個月有三次不計;三次以后5分鐘之內統一扣5元,遲到5至10分鐘以內扣10元;超過10分鐘并在一小時以內每分鐘1元;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按規定時間、次數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內一次都沒打卡,則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
4、若打卡時間顯示未遲到,但實際未按時參加例會、到崗工作,則視為遲到。
5、遲到者必須在換好工作服、并整理好儀容儀表可開始工作時找上級管理人員報告才算上班。
6、員工遲到時,管理人員必須如實記錄遲到時間,并在手工考勤本上標注清楚,若有隱瞞或不按實際遲到時間記錄考勤,管理人員扣20元。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4
1、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規范員工工作時間,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一般員工到各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
3、考勤細則
3.1出勤
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8:00,即9:00正式考勤,中午吃飯時間定為12:00—1:00。
由綜合部管理人員每天負責登記員工考勤,在月末將當月《考勤記錄表》交員工本人簽字確認,每月匯總統計一次。
3.2遲到、早退
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處理辦法:每月允許有三次機會到崗時間在9:00-9:15之間,第四次遲到罰款5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及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的按曠工0.5天處理,一個月累記五次遲到記曠工1天。
3.3曠工
員工無故不上班,且沒有向總經理請假或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罰日工資100%;曠工一天,扣罰日工資150%;曠工兩天以上,每一天扣罰日工資200%;月累計曠工3天,扣罰當月工資50%。
月連續遲到10次以上,月無故曠工4天(含4天)以上者,予以辭退,并扣罰當月全部工資。
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3.3請假
因病、有事不能上班者,需書面申請休假。員工請假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休息。請假人員應保持電話暢通,以備緊急事情聯系。
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須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并說明原因并做簡單的工作交接,上班后當天補辦相應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1事假
事假僅限于與員工本人及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岳父母)切身相關的事由。員工當月事假在兩天以內的,以全部薪金為基數,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員工當月事假超過兩天(含兩天)的,除扣發相應天數工資外,另扣罰當月工資10%。
扣除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當月應出勤天數×實際請假天數(事假)
3.3.2病假
員工病假期間(30天以內的.),病假工資按日工資的50%計算。員工一次病假在30-60天(含30、60天)的,參照武漢市每年相關政策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病假在60天以上的(非住院期),員工自行繳納全額社保。
扣除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當月應出勤天數×實際請假天數(病假)×50%
3.3.3婚假
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7天。婚假須至少提前2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3.3.4喪假
員工本人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岳父母)去世,公司給予3天的帶薪喪假。
3.3.5出差
員工因公需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的情況下,由管理部登記考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3.3.6產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達到晚育條件的,產假增加30天。產假期間發放全額工資。產假結束后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
或子宮外孕者,憑醫院證明給予休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憑醫院證明給予休假45天。假期發放基本工資。
(3)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4)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5)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3.3.7其他假期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2)員工享受帶薪年假(只發放崗位和工齡工資)其標準為:在本公司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年休假時間要視具體工作任務情況而定,同時不能與大假一起連休。休年假時須征得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休假。年假僅限于當年有效,當年未休的不累加至第二年,予以作廢。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5
一、各辦公室要堅持考勤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考勤。
二、除因病按規定辦理病假手續外,一般不能無故請假,確需請假者,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與目標考核掛鉤,全單位考勤由辦公室統一監督管理。考勤表要匯總整理,將考勤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四、婚假規定:男女雙方符合晚婚年齡的(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后結婚),除法定婚假外,按女方結婚年齡,二十三周歲以上的.增加二十天。
五、產假規定:按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六、探親假執行情況按有關規定辦理。
七、在上班時間,單位領導要不定期抽查。凡遲到、早退、無故離開崗位的,一旦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并記錄體現在考勤表上。
八、工作時間臨時外出,外出人員要向處負責同志請假,如單位領導同志外出,要給局分管領導請假(局分管領導不在時給局辦公室負責同志請假)。所有外出人員外出時,要給其他留守人員通氣打招呼。工作時間不允許辦私事,一旦發現,按曠工處理考勤。
九、每月考勤完后,考勤表要公示三天。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6
一、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9:00a.m~17:00p.m),須在公司考勤表上簽到,由于個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論;代為考勤或委托他人考勤均屬明顯惡意違紀行為,違者一次扣罰50元(請假者除外)。
二、門店人員作息時間為每天(10:00a.m~22:00p.m)做一休一,輪流換班,店長將換班表統一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出超過30分鐘以上者,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門經理(門店店長)簽字的《外出申請單》(附件1)寫明外出事由;業務人員需9:00到公司考勤后辦理好《外出申請單》手續,方可外出,違者一次扣罰50元。
三、員工請假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員工請假二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準,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2),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交給行政人事處;特殊原因(如患急病癥或突發事件)無法事先書面申請時,應先電話告知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處,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1個工作日向行政人事處補交《請假申請表》否則按缺席論。部門經理級以上的請假或工休,應事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四、行政人事部將對每天考勤情況做統計,每周公布一次統計結果;員工對考勤統計有異議,可直接與行政人事部溝通解決;
五、未做考勤記錄、不及時提交《非正常出勤申請表》或《請假申請表》者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其分別做如下處罰:
A、15分鐘以上的'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50元;
B、1~4小時的缺勤按曠工半日計,并扣除半天工資。
C、超過4個小時以上缺勤者,按曠工1日計,扣除當日工資;一個月內曠工2日以上(含2日)將被自動除名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7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規范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全體員工。
第三條職責
1、員工個人負有據實申請,填報各種事由的責任;
2、部門經理負責監督、審核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3、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的日常監督與統計匯總工作,并執行有關規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工作時間為: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2、中午12:00~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
3、周六、日休息;
第五條打卡制度及相關處理規定
1、公司實行全員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兩次。
2、員工在上述規定打卡時間以外(無論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時也應打卡,以保證準確進行考勤統計。
3、打卡必須由本人操作,不允許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罰當事人200元,再次加倍。
4、非正常出勤情況處理
①因出差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必須填寫《出差登記表》(附件一),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②員工休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二),經批準后執行。請假審批權限見第九條;
③漏打卡或忘記打卡的員工應及時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二),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確認非正常考勤情況;
④未打卡員工,如未經登記、同時也未經部門相關領導簽字確認的情況,按曠工處理。
5、到崗、離崗時須如實進行考勤打卡登記,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統計失誤,責任由員工本人自負。
第六條考勤統計
公司以月為單位計算考勤,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遇節假日提前)。人力資源部于每月26日將考勤卡收回進行統計,并將統計結果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
第七條遲到、早退的處理規定
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在半小時以內的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五次以上(不含五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資中累計扣除。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在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曠工不滿一日者,以小時計;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滿六小時按一日計。
第八條曠工的處理規定
1、凡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獲批準的休假、以虛假理由請假以及不服從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崗的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2、曠工不滿一日者,以小時計;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滿六小時按一日計。曠工以日工資的雙倍為標準進行扣罰。全年累計曠工超過四日的(即32小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經濟補償。
第九條請假審批
員工請假應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假。
1、員工請假審批權限
第三章各類假別
第十條有薪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國家法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公歷一月一日)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公歷四月四日—四月六日中的一天)
國際勞動節(公歷五月一日)
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
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
國慶節(公歷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余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核給一定期限的事假。
2、員工零星事假按請假時間累計計算,滿八小時為一天。
3、員工每年可申請累計不超過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過十四天者,影響年度的調薪晉級。
4、事假期間扣發全部日工資。
第十二條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公司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
2、員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病休證明(急診除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員工因急病不能上班,應在2小時內電話告知部門經理、主管,過后及時補辦病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以小時為統計單位。
4、員工每月享受1天帶薪病假。
5、當月病假2天(含)以內的,扣除日工資的20%;當月病假2天以上的,扣除日工資的40%;連續病假30天以上的,以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報酬。
6、醫療期相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長期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不等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不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含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假
1、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經公司診斷證明,并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認后,可享受工傷假。
2、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按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婚假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男25歲,女23歲)另加七天(含節假日),婚假自領取結婚證起一年內有效,但需一次性休完。凡申請休婚假者,須提前兩周填寫申請表,經批準后執行。
2、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五條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及其生活在一起的親屬去世(系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請喪假三天。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六條產假
1、女員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產假為九十天(含公休假日),其中產前假十五天(也可集中產后使用);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者(指女員工二十四周歲以后生育),可再增加獎勵產假三十天。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
2、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時,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休息,休假期間按病假工資發放。
3、孕檢假:女員工懷孕期間可享受累計五個工作日的帶薪檢查假,但每次休假不得超過一天。
4、哺乳假:女員工在哺乳期每天可享受一小時哺乳假,至嬰兒滿一周歲止。
5、男員工陪產假:公司男員工在妻子分娩時,可享受五個工作日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七條年假
1、凡公司員工在公司服務期滿一年者,可休年假7天,以后每滿一年加一天,直到14天為止。服務期不滿一年的員工不得休年假。
2、當年年假需在本年度內休完,年假不可以累計。
3、按照休假標準,員工休假可分開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兩天。年休假可抵病假、事假。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假期天數內。
4、每年年休假以自然年時間進行結算。
5、員工休年假超過兩天需提前一周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
6、員工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受影響。由于工作原因,導致本人無法享受當年度年休假的,公司將對未休時數給予現金補助,具體補助金額為:本人工資的日平均工資。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休假
(1)已提出辭職申請的
(2)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3)當年有嚴重違紀行為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八條員工凡發生不屬于本管理制度所列的假別而缺勤的,原則上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的意見辦理。
第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0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條:考勤
考勤以各部門為單位,由部門經理指定一名人事干部做考勤記錄,詳細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記錄時間為每月日至次月日。每月日前考勤員將上月考勤情況報部門經理審閱簽字后報人事部。并于每月日核法薪資,如遇假日則順延發薪日。
第二條:管理部職員工作時間
一、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8:00中午12:00—13:00為用餐時間
二、如屬該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假(事、病、年、公)均應比照正常各類假別之相關規定辦理,以茲憑證。
第三條:營業部職員工作時間
一、上班時間:實行每周四十小時工作制,具體根據公司排班而定。
二、如屬該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節假日(事、病、年、公)均應比照正常各類假別之相關規定辦理,以茲憑證。
三、日、夜班各單位人員應全力配合營運狀況所需人力,部門主管有權延長調整當日之工作時數,以慰同仁之辛勞。
第四條:打卡管制事項
一、適用對象:
本公司除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免打卡外,其所屬職員出勤皆以考(出)勤卡表為薪資計算,月份考核之依據,故所屬人員均應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上下班打卡事宜。
二、漏打卡之處理:
凡非因公不打卡者,皆將其視為漏打卡之記錄,無論何種情況,當事人均應在當日主動持卡說明原委,呈請其部門主管簽核,未及時辦理手續者以曠職論。
1、因公出差者,主管直接簽章公即可。
2、因個人疏忽導致漏打卡者,隔日須請主管則在卡表該處填注漏字以示區別,并簽章。
3、若卡表空白處無主管簽章,則當月全勤獎不予核發。
三、卡表管制:
1、任何人均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違反之雙方概依本規章獎懲辦法處理。
2、各部門經(副)理、主管,對于轄屬人員之考勤,應予以督促嚴格執行,如有未按規定按時辦理或其他隱瞞蒙混等事情,一經查明,均以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3、遇調遷時,考(出)勤卡一并轉移。
4、本公司各職員不得任意涂改,偽造毀損卡表,違反者以曠職一日論。
5、如正常損壞
第五條:外出
公司職員除經理級(含)以上主管外,其余人員因公事外出應填具外出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方可外出并于隔日將外出申請單呈交人事部以利備查。
一、公司職員若因公務需要外出時應先行以口頭方式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備,說明事由,欲往何處,與何人接洽及預定返回時間,若返回時間已過下班時間,則由核準該之主管負責簽卡。
二、本公司職員於上班時間內,尚未經所屬部門主管許可而無故擅自外出者,均以曠職論處,不得異議。
第六條:遲到、早退一、定義
1、逾規定上班時間達到工作地點,謂之遲到。
2、未達下班時間,因個人原故向部門申請提前離去,未經部門主管審核同意者,謂之早退。
二、遲到早退之處分
1、營業部門職員每月彈性遲到時間為10分鐘(不含)計算方式采整月累計,將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獎金。
2、管理部職員依規定時間上班,遲到扣款,將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獎金。
3、職員上班當日無故遲到早退超過2小時者,以曠職一天論(扣三日薪資)。
4、遲到、早退次數應按月統計,并於異動卡上予以記錄。
第七條:加班一、定義
凡因公務需要并經上級主管同意,於非正常之工作時間外,繼續于工作崗位上服務者,該逾服務時間稱之為加班。
二、各部門經理得基于營運與業務執行人力要求,指派人員於工作時間外或休假時前來加班;若無重大理由,奉加班者,不得拒絕。
三、加班申請
1、從業人員加班前,應填具加班申請單呈單位主管核實后,始得加班。
2、凡未按規定事先申請加班者,當事人不得申請加班費,具體加班時間以打卡為準。
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不受本條例之限制。
四、非假日加班
1、非假日加班,應自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后30分鐘算起。
2、加班時間未滿30分鐘者,不計算加班;逾30分鐘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
3、非例假日加班費按一工計一工半計算。
五、例假日加班
1、例假日加班,按加班當事人之上、下班打卡時間為準,但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
2、例假日加班時間連續未滿2小時者,不予計算加班;2小時以上部分如未滿30分鐘者,不計算加班;逾30分鐘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2
1、考勤制度:
本店營業時間(工作時間)為20:00——24:30。實行實各簽到制度。20點作為工作起始,即換好工作服簽到;24:00為工作結束,即換衣服簽退。原則上按以上執行,根據營業情況,時間應向后順延。在工作時間內要求早退的,要及時申請,說明原因,并登記于《簽到本》工作時間為半天。
2、每日工作例會:
每天20點開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主要說明今日預定,昨日工作中的一些存在的問題等,并學一些粵語。
3、指名程序:
客人進房后,各位公關要準備指名,由經理安排,公關按身高順序進房。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全部人員進房之后,打招呼,說“晚上好”“請多多關照”之后經理會說“大家好嗎”回答“超好”然后由客人指名,在此之前已安排好酒水。
4、營業時間內公關們休息制度:
原上是在靠門一外沙發休息,注意形象,注意衛生。在大廳沒客人,客人不需要卡拉OK時,可使用卡拉OK,并保持音量低于正常使用狀態。
5、衛生制度:
于每日營業之前,做衛生清潔工作。各個房間、大廳的桌面、地面于凈。物品擺放于桌面左上角,依次為:第一排:紙巾、酒水牌、煙灰缸兩個;第二排:點唱本、便簽、鉛筆。大廳吧臺內的物品擺放,請參照現行標準。當日垃圾須在營業結束后處理。更衣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迎賓制度:
咨客臺保持一個人在位,客人來時第一時間按門鈴,并打招呼:“晚上好”“歡迎光臨”
7、廣告宣傳派發制度:
每天兩名,場地待定,時間為18:30——20:00
廣告宣傳與考勤排班由小惠執行。
8、卡拉OK比賽制度:
為了提高服務水平,每月第一個星期四的.19點比賽開始。第一名獎勵30元。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
9、集體活動制度:
為了豐富業余生活,融洽內部關系,每月至少一次集體活動。形式不限,集思廣益。
以上事項從即日起執行。有不到這處,還請各位多提意見。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定可以實現我們成為一流CLUB的原望。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3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4
考勤制度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范圍: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后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準程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勞動節:一天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并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5
一、目的
建立公司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分行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銀行形象,根據總行員工考勤制度規定,結合分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分行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脫崗。
第三條分行營業部、各部室員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長領導下,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各支行員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長負責。
第四條分行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結果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及獎勵掛鉤。
第二章考勤內容
第五條分行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六條在勤。分行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為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準在城區范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分行上下班。
(二)經批準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第七條遲到。員工未按時上班按遲到記錄。
員工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按遲到2次處理;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早退。員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記錄。員工提前半小時內下班按早退1次記錄;提前下班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早退2次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脫崗。分行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脫崗。脫崗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加班。因特殊情況,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第十一條請假。員工因處理私事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后,未在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稱為請假。
第十二條曠工。員工未經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為曠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條分行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準請假,稱為事假。
下列情況經行、部室負責人批準,可不計為事假:
1、女員工有一周歲以下嬰兒,占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為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兒童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準的請假,稱為病假。病假應有醫療機構病休診斷證明,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后結婚的員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為3天,晚婚者為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員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后,按規定給予員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理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120天(含法定產假90天)。
男員工因配偶計劃內生育的,可休看護假。看護假一般為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看護假7天。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經醫院證明,給予42天的產假。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8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19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20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起草人: 審核人: 審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21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條辦公室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或本人電話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員,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簽到時間在公司規定的時間10分鐘后的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無故擅自離崗的視為早退。
4、曠工規定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口頭形式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員工應當按照本考勤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上下班,如有違反,按以下規定處理:
1、無故遲到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除經濟處罰外,取消各類嘉獎、先進資格評選。
2、早退一次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早退三次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
3、曠工半天扣罰當月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超過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簽到考勤時,需提前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否則按遲到處理。
第五條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2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23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情況說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未打卡情況說明書
外勤工作登記表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24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5天/周,8小時/天的工作制度。
三、作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1、考勤是企業管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據。凡公司錄用的`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每天按照公司規定時間考勤,作為出勤記錄。
2、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考核,綜合事務部負責人審核,并于每月5日前將出勤表交于綜合事務部。
3、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9:00前下午17:00后(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4、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間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5、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交綜合事務部備案。事假超過1天不滿3天,需應經副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準后,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與職務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
6、請突發性病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30分鐘內告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請假手續。
7、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當天不能回崗者,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交綜合事務部記錄備案。
(二)加班管理制度及流程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員工加班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副總經理批準,交綜合事務部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加班。
3、加班按其級別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按國家規定來計算)
4、加班補貼由綜合事務部核實加班記錄后計為加班工資,每月10日隨工資一起發放。
5、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者,取消發放加班工資。
企業出勤規章制度 篇25
公司為了規范員工的考勤制度,指定了正規公司考勤制度,希望員工能遵守考勤制度。
一、 日常作息時間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周工作制制度。XX年10月24日不上班,XX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周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后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范
1. 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范;
2. 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盡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絡暢通,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查看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游戲;上非法、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通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煙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并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設備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設備,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后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戶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件中填寫《待辦事項》并主送提醒總經理批復,回公司后在crm軟件中填寫《執行報告》;
如果下午到客戶處上門服務,出發前填寫《待辦事項》并主送提醒總經理批復,回公司后填寫《執行報告》。
外出人員應保證外出時間、外出事件、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如果被公司發現虛假填報,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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