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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獎申報材料
組織獎申報材料1
一、政策口徑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資格條件按照《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的政策性解釋》、《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資格確認條件的政策性解釋》、《關于調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的通知》和有關補充解釋執行。按照省衛健委、省財政廳《關于將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納入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通知》要求,穩妥做好手術并發癥特扶對象資格確認工作。嚴格長效節育獎勵對象資格確認和規范管理。“三項制度”對象特殊案例參照最新的省衛生健康委的個案答疑進行界定。
(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1.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年滿60周歲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扶助。國家統一獎勵扶助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每人每年960元),其中只生育一個獨生女的對象由省財政出資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每人每年1200元),子女死亡且現無子女的對象(不符合特別扶助制度條件的)每人每月130元(每人每年1560元),其中獨生女死亡且現無子女的對象(不符合特別扶助制度條件的)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年1800元)。獎勵扶助對象從60周歲起領取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從其獎勵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獎勵扶助金。
2.根據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三項制度”獎勵政策的通知》精神,在全區范圍內擴大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扶助范圍,對農村獨(雙)女戶獎扶提前到55周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獎勵扶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每人每年600元),其中只生育一個獨生女的對象由市財政出資為每人每月60元(每人每年720元)。
(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
1.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國家扶助金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每人每年5400元),直至亡故為止;獨生子女傷殘(三級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每人每年42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扶助金自女方年滿49周歲開始領取,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已超過49周歲的,從其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扶助金。
2.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三級以上)全部納入特別扶助制度范圍。三級并發癥人員,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的扶助金;二級并發癥人員,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每人每年3600元)的扶助金;一級并發癥人員,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每人每年4800元)的扶助金。并發癥人員治愈、康復或死亡的,應及時退出特別扶助制度。
以上兩項制度按照以下規定進行銜接:(1)已經享受獎勵扶助且同時符合特別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特別扶助范圍;(2)符合特別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條件的農村對象,年齡達到60周歲以后,仍繼續執行特別扶助制度,不再重復執行獎勵扶助制度;(3)并發癥人員納入特別扶助制度,不影響其按規定享受獎勵扶助制度及其他獎勵優惠政策。
(三)節育獎全覆蓋
根據省節育獎全覆蓋精神及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三項制度”獎勵政策的通知》(貴政秘〔20xx〕157號)精神,對政策內生育且落實長效節育手術的對象,給予一次性獎勵:落實上環(皮埋)措施的家庭給予1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雙女戶家庭給予200元的一次性獎勵;落實結扎手術的家庭給予5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雙女戶家庭或再婚家庭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獎勵對象資格確認
(一)扶助對象資格條件
1.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人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且戶口在本鄉(鎮);
(2)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現存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擴面:年滿55周歲)。
2.特別扶助對象(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因喪偶、離婚或單身收養形成的單親家庭,單親一方須年滿49周歲);
(3)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等級達到三級以上)。
3.特別扶助對象(手術并發癥)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是:
(1)施行了計劃生育手術;
(2)按規定鑒定為三級以上的并發癥;
(3)并發癥尚未治愈或康復。
(二)資格確認程序及要求
1.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年齡界定:20xx年度國家獎扶申報對象,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20xx年度獎扶擴面對象,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滿55-59周歲,即1962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出生。以后年度按此時間順延。
資格確認程序:
(1)個人申報。凡本年度符合條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報,填寫《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上一年度已確認的獎勵扶助對象,如原申報信息發生變化涉及到資格重新認定的,要重新進行申報。
(2)村級評議公示。村級評議由村(居)委會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
①民主評議、公示。召開村(居)民代表、村(居)計生協理事聯席會議,邀請熟悉情況的知情人、“五老”會員參加,對申請人在《申報表》中填報的個人信息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獎勵扶助資格條件逐人逐項進行評議,如實在《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評議表》(簡稱《評議表》)上記錄評議內容、過程及結果。村(居)兩委根據群眾評議結果,討論提出擬上報獎勵扶助對象名單。按照規范要求,將擬上報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居委會宣傳欄)和村(居)民小組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張榜公示十天。
②初審材料上報。對本年度申報要求確認獎勵扶助對象資格但不符合條件的,要向申報人說明原因;符合條件的,要將《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鎮街人民政府初審。有關信息雖有變化但仍然符合條件的,要將新的《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鎮街人民政府初審。
(3)鎮級初審、公示。由兩名以上鎮街干部和衛計辦工作人員入戶與申請人見面,調查核實情況。同時,通過走訪、座談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實申請人情況,至少要有兩名以上與申請人年齡相近的老鄰居或知情者簽字證明。如實在《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審核表》(簡稱《審核表》)上記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成審核組,根據走訪調查情況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提出擬上報人員名單。按照規范要求,將擬上報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分別在鎮街及申請人所在村、組張榜公示十天。鎮街設立舉報信箱。公示結束后,在《申報表》上簽署意見,并將經審定的《申報表》等資料報區衛生健康委審批確認。
(4)區級審批確認、公示。區衛生健康委對鎮街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查,并組織入戶核查,將審核通過對象名單反饋給所在鎮街,分別在鎮、村、組張榜公示十天,并通過報紙、電視等多種途徑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區衛生健康委負責重新調查審核,不符合條件的須入戶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釋工作。本年度新增獎勵扶助對象由區衛生健康委下文確認。
(5)信息上報與變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人口統籌管理系統開放時,鎮街衛計辦將經確認具有獎勵扶助資格的對象和退出獎勵扶助的對象,依據《申報表》和《退出審批表》上報、變更相關信息。
(6)扶助金發放。鎮街根據確認的對象,核對資金發放花名冊,經區衛生健康委審核后,通過財政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及時發放扶助金。
檔案資料管理。(1)資料規范要求。按照《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管理規范》(皖人口發〔20xx〕4號)文件要求進行上報。(2)資料歸檔要求。相關資料按下列順序歸檔(對資格確認不需要的材料,下一項材料順延),個人申報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戶口簿復印件、配偶身份證復印件、配偶戶口簿復印件、評議表、審核表、婚姻狀況證明、子女死亡證明、收養子女證明、戶口性質證明、其它有關證明。
達到50周歲以上獎扶目標人群摸底登記。
(1)摸底登記資料來源。各鎮街要以人口信息綜合業務平臺的個案信息、統計部門的普查個案資料、公安部門的戶籍底冊為基礎資料。
(2)操作要求。獎勵扶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填寫《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目標人群摸底調查登記表(50周歲以上)》。
2.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資格確認程序:
個人申報: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報,鎮街根據其個人信息,填寫《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死亡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村級評議、鎮街初審、區級審批確認公布、信息上報與變更、資金發放、檔案資料管理根據《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規范(試行)》(皖人口發〔20xx〕20號)文件執行。
3.節育獎全覆蓋。農村長效節育獎勵資金兌現工作須按照村級上報、鎮級審核、區級確認、公開公示的程序進行。擬確認對象名單和基本情況須在申報對象所在村張榜公示十天,并公布省、市、區、鎮街舉報電話,同時在區級政務網公示十天。資格確認后,鎮街匯總上報資金發放花名冊,報區衛生健康委審核后,通過財政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及時發放獎勵金。
(三)獎扶、特扶往年對象年審工作
認真組織往年對象的年審工作。獎扶對象年審要求鎮村兩級干部與獎扶對象見面并簽字,區級對年審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村(居)委會對已享受獎勵扶助的往年確認對象逐戶上門核實情況,填寫《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年審表》(簡稱《年審表》)。上年度獎勵扶助對象本年度不符合條件的,要向申報人或其家人說明原因,并填寫《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退出審批表》(簡稱《退出審批表》),上報鎮街衛計辦。鎮街組織人員入戶調查核實情況,將年審退出對象名單在村、組分別公示十天以上,《退出審批表》報送區衛生健康委。特扶對象年審可與幫扶慰問工作結合起來,信息清楚的,可以不與扶助對象見面簽字,直接填報年審表進行年審。
三、資金管理和發放
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堅持“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直接補助、打卡發放、到戶到人”的原則,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配套資金監管職責,加強對財政資金到位情況和資金發放工作的督促檢查。
扶助資金依托現有金融服務體系,由財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與有資質的金融機構簽訂服務協議,農村地區納入財政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渠道統一發放。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按年計算,一年發放一次。
嚴禁用扶助資金進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資、融資活動,不得將扶助金抵扣其他個人款項。對虛報、冒領、克扣、貪污、挪用、擠占扶助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資金發放機構不按服務協議履行資金發放責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資金的,取消發放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組織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計劃生育“三項制度”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衛健委和財政局組織實施。為扎實有效推進計劃生育“三項制度”工作落實,區成立計劃生育“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衛健委、財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健康委,具體負責獎特扶制度落實。各鎮街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做好制度實施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四權分離”的運行機制。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資格確認和組織管理,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管理,發放機構負責資金發放,紀委監委、審計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應密切合作,相互銜接、相互制約,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一卡發放、到戶到人。
組織獎申報材料2
一、組織領導
自治區科協和財政廳聯合成立“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的實施工作。
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科協,具體辦理“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學者成立評審組,負責對申報推薦對象進行評審,并對有關項目進行評估監督。
盟(市)科協和財政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的實施工作,協調解決有關事宜;組織開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的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技術人員審查本行政區域內申報單位、個人的參評資格,審核整理相關申報材料;組織開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協調解決有關事宜;組織開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的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技術人員審查本行政區域內申報單位、個人的參評資格,進行項目實地評估;整理相關推薦材料,做好公示和申報工作;組織編制審核專項資金項目預算表;對計劃專項資金進行管理監督;對“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計劃實施的有關工作,并協助各級科協、財政部門落實計劃。
各級科協、財政部門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聽取有關意見建議。
自治區及各級科協、財政部門對在“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實施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堅持全國科普示范旗縣(市、區)申報推薦優先的原則;
——堅持“全國百強農技協”、“全區星級農技協”、“全國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區星級科普示范基地”申報推薦優先的原則。
三、宣傳動員
各級科協和財政部門根據中國科協、財政部《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方案》及有關規定,通過區內主要媒體開展宣傳工作,向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和廣大農牧民公開評比和篩選農牧區專業技術協會、農牧區科普示范基地、農牧區科普帶頭人和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的推薦條件和申報程序。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申報。積極宣傳獲獎單位和個人的先進事跡,加大對獲獎單位和個人開展農牧區科普工作的指導力度,使其在提高農牧民科學素質,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四、申報推薦
申報單位和個人向所在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報送典型經驗事跡材料;填寫推薦表;提供相關登記、獎勵有效證件和有關照片;編制專項資金項目預算。
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整理審核申報對象的申報材料(包括①申報單位、個人的推薦表②登記、獎勵證件和有關照片③專項資金項目預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簡要事跡材料);制作相關推薦材料(包括①正式報送函②推薦工作簡要總結和說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協和財政局提出本行政區域內申報推薦的單位和個人,報送相關申報推薦材料。
盟(市)科協、財政局匯總所屬旗縣(市、區)申報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整理,確定推薦單位和個人;制作相關推薦材料(包括①正式報送函②推薦工作簡要總結和說明);向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申報推薦確定的單位和個人,報送相關申報推薦材料。
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匯總各盟(市)申報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在推薦名額內,確定推薦單位和個人名單;制作相關推薦材料;向中國科協和財政部推薦確定的單位和個人,報送相關推薦材料。
五、公示監督
建立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機制,廣泛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將本行政區域內推薦名單在有關鄉村公示10天,廣泛征求意見,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上報所在盟(市)科協、財政局。
組織獎申報材料3
“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是、全國青聯授予中國優秀青年的最高榮譽。根據辦公廳、全國青聯秘書處《關于申報第“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的通知》(中青辦聯發〔20xx〕2 號)文件要求,現就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xx推薦名額為2名,我校推薦名額為1名。
二、申報條件
1.年滿14周歲、不滿40周歲(1975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國公民。
2.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理想信念堅定、本領過硬、用于創新創造、矢志艱苦奮斗、品格高尚,自覺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本職崗位上創先爭優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
5.獲得過省級“青年五四獎章”或其他省部級以上榮譽。
在考察推薦過程中,既要重點關注人選的思想道德素質、工作才能和工作業績,又要突出基層導向,確保推薦人選結構合理、事跡突出、社會認同度高,為廣大青年樹立身邊可學可比的青年典型,激發社會正能量。
三、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1. 第“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申報表(附件2)。
2. 第“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人選政審材料。
3. 第“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推薦人選詳細事跡材料(20xx字以內)、人選主要事跡簡介(500字以內),均需加蓋推薦人選所在單位黨組織公章。
4. 推薦人選最高學歷證明和所獲獎勵證書復印件。
5. 主要社會兼職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 如推薦人選政治面貌為“派成員”或“無黨派人士”的,需提供統戰部門出具的證明。
7. 第“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人選考察表(附件1)。
8. 第“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人選信息匯總表(附件3)。
以上申報材料均需一式2份,其中第1、第2、第3、第7、第8項材料需同時提供電子版;第4、第5、第6項材料提供掃描件。
特別說明: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兩院”院士或其他重要社會兼職的請在《第“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申報表》中“學習和工作簡歷”一欄內注明。
四、報送時間
申報人的所有材料請于20xx年3月xx日14:30前報送至校團委組織部。
五、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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