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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協的意見建議
對政協的意見建議(一)各辦事處、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于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精神,更好地支持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促進政府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進一步推動我縣三個文明建設,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支持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協作為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協聯系面廣、包容性強、位置超脫、人才薈萃、智力密集,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和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水平,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各級政府、各部門一定要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發(20**)5號)和省委、市委、縣委有關指示精神,從堅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執政能力、打造陽光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切實支持政協履行職能,努力開創政府工作與政協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進的新局面。
二、切實把政治協商納入政府決策程序
政治協商是政府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把政治協商納入政府決策程序,就地方的重大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原則。縣政府工作報告、財政預決算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決策事項、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等,都要在人大審議、政府決定之前,提交政協進行協商,廣泛聽取意見。
要根據年度工作重點,主動與政協溝通,確定協商議題和計劃,共同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對政協全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提出協商的議項,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及時作出安排。
為保證協商工作的順利進行,協商會議召開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及時將協商的有關材料、文件送交縣政協;協商會議召開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要積極參加,通報有關情況,認真聽取縣政協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協商會議形成的《協商紀要》或《協商建議》,要及時送政府領導同志閱批,并對協商意見、建議的采納落實情況,及時向政協反饋。
三、自覺主動地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
各級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統戰意識,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并以此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有效形式。國家法律 、法規 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財政預決算的執行情況,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況,都要認真聽取政協的意見和建議,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
政協有關會議、建議案、提案、委員視察、委員舉報、大會發言、民主評議等,是政協實行民主監督的有效形式。縣政府在重視和支持政協通過以上形式進行民主監督的同時,將適時邀請政協有關負責同志和政協委員,就全縣重要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視察和調研,或邀請他們參加政府組織的糾風治亂檢查和聯合執法活動。繼續完善邀請政協委員擔任政府部門監督人員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有關檢查、考察和評議活動,積極為他們開展監督工作提供條件。縣政協和政協委員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民主監督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及時辦理,并以書面形式向政協反饋。
四、大力支持人民政協參政議政
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支持政協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開展調研、視察、考察等活動,認真聽取和采納政協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主動向政協推薦調研視察課題,協助安排被調查單位,積極為政協議政建言提供便利。縣政府確定的涉及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調研題目,可以委托政協就有關專題開展調查研究,也可邀請政協有關領導和政協委員進行聯合調研。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主動向政協通報情況,拓寬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知情渠道,幫助他們了解大勢、熟悉情況、掌握政策、獻計出力。要適時向政協常委會議通報政府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應政協邀請,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作專題通報。
支持政協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和聯誼活動。政府組織的重要內外事活動,應視情安排政協有關領導參加。
五、切實抓好政協建議案、提案、調研報告的辦理工作
對經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審議通過的建議案和調研報告,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閱批,提出辦理意見,特別重要的意見和建議,應提交政府有關會議進行討論,承辦部門要認真研究,充分采納,并及時將辦理結果向政協書面反饋,必要時可由承辦部門在政協有關會議上通報落實情況。
要高度重視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縣政府及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莘縣縣委辦公室、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莘縣政協辦公室關于辦理政協提案的意見>的通知》(莘辦發[20**]25號)精神,進一步加強領導、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創新方法,加大提案辦理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提案落實率和委員滿意率,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縣政府要把提案辦理工作納入政府督查的重要內容,列入部門年度目標考核體系,跟蹤督辦落實,嚴格考核獎懲。縣政府每年要向縣政協常委會議通報一次提案辦理情況。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提案辦理情況,要有選擇、有計劃的通過政務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進行公開公示。
六、重視政協信息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要善于通過政協信息和政協委員反映的社情民意,及時了解社會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呼聲、愿望和要求,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要暢通政協信息、政協委員反映社情民意的報送渠道,規范辦理程序、落實辦理責任。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信息和帶有普遍性、趨向性、警示性的社情民意,政府領導同志要親自閱批,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處理,并將辦理、采納情況以不同形式予以反饋。
七、進一步推動政府與政協工作聯系的制度化
要認真總結支持政協工作的好經驗,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加強與政協聯系、互相促進工作的新途徑。縣政府明確一名副職負責聯系政協工作,及時溝通情況,交換意見。政府部門要堅持和完善與政協專門委員會對口聯系制度,通報工作情況,交流業務信息,加強協作配合。
縣政府召開決定重要事項的常務會議、全體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應根據情況邀請縣政協有關領導、人民團體負責人及無黨派民主人士參加或列席,并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政協舉辦的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凡邀請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派員參加。
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對全國、省、市、縣重要會議、重要精神和重要情況,應根據不同內容和性質,采取不同形式向政協通報。縣政府及其部門制發的重要文件、行政規章等,應及時抄送政協及其各專門委員會,對政協需要的有關文件、資料、數據等及時提供。
八、積極為政協開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要切實保證縣政協的經常性經費和其他必要的專項經費,按照規定列入財政預算,并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和政協事業的發展而不斷增加,根據財政狀況,逐步改善政協的基礎設施和辦公條件。同時,認真落實不住會政協副主席的待遇,切實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根據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有關規定,制定落實好政協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合理確定政協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認真解決政協機關人員編制方面的問題。要在縣委的統一領導下,搞好政府與政協之間的干部交流,并積極為政協機關干部交流到政府部門創造條件。
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充分尊重和保障政協委員的各項民主權利,努力為委員履行職能創造條件。委員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持委員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項活動,并在時間、經費和工作條件等方面予以保障。
對政協的意見建議(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發〔20**〕5號)和省委、市委的貫徹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支持人民政協更好地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促進政府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增強支持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自覺性
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進一步支持人民政協履行職能,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眉山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推進眉山政治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科學決策、提高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人民政協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強支持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自覺性,進一步推進政府支持政協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二、切實把政治協商納入政府決策程序
政治協商是人民政協的首要職能。要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的必要程序,及時將有關重大問題主動提交同級政協進行協商,真正做到協商在決策和實施之前。協商的主要內容是: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決策和重要部署,政府工作報告,財政預決算報告,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府重要的規范性文件,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等。
各級政府要根據年度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強與政協的聯系和溝通,重大問題在決策前都要主動聽取人民政協的意見和建議,對涉及全局性的特別重大問題以及社會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要主動邀請政協委員參與咨詢、聽證、論證或開展聯合調研。
對政協常委會、主席會議就有關重要問題向政府提出開展協商的建議,各級政府要認真研究,及時作出安排,并及時將協商的有關材料送交政協。政協全委會及政協常委會召開的專題協商會議,政府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積極參加,通報有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
三、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和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并以此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有效形式。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依法行政情況,都要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
建立向政協通報情況制度。各級政府要主動向人民政協通報情況,(m.baimashangsha.com)積極支持人民政協拓寬民主監督渠道。有關文件資料要分送政協領導同志和政協辦公室。有關調研和檢查活動,可視情況邀請政協有關負責同志或政協委員參加。堅持和完善政協委員應邀擔任政府部門特約監督人員制度。
建立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交辦事項工作責任制。對政協組織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監督意見,政府及部門負責同志要認真閱批,有關部門要及時辦理, 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反饋。
四、進一步完善與人民政協的聯系制度
政府要確定一名領導聯系政協工作,及時向政協常委會通報全國和省市重要會議、重要精神和本地重大決策及重要工作情況,根據不同內容和形式,采取不同形式向政協通報。政府每年向政協常委會通報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一般不少于2次。建立完善市政府領導與市政協委員約見制度,充分聽取和采納市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也要積極開展約見工作,推動約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暢通政協委員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密切政府與各界群眾的聯系。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與政協專門委員會的對口聯系制度。政府召開全體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可視情況需要邀請政協有關領導列席。政府部門召開重大專業性會議應邀請政協專門委員會負責人和有關政協委員參加。政府和部門負責人要積極參加政協大型會議、重要活動,認真聽取意見。政府及其部門制發的重要文件、規范性文件等,應按要求及時抄送政協。
五、進一步做好人民政協提案、建議案辦理工作
要認真落實政協提案、建議案辦理工作三級責任制。政府辦公室作為總歸口單位,負責做好指導、督促工作。重點提案、建議案政府領導親自閱批;涉及幾個部門辦理的,由政府分管領導或指定牽頭部門協調、督促辦理。提案承辦單位要加強與提案人的溝通聯系,建立完善“三見面、兩結合”工作機制,即政協委員、承辦部門、督辦單位三方見面,書面答復與現場辦理、面上催辦與重點催辦相結合,對重要提案和建議案,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辦理。凡是能夠解決的,都要及時解決;對暫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予以解決。提案、建議案一般應在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反饋辦理情況,最遲不超過6個月。要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對各承辦部門的辦理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各級政府每年向政協常委會通報一次提案、建議案的辦理情況。
六、進一步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創造工作條件
市、區縣行政學校要將黨的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政策列入公務員培訓內容和教學計劃。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組織的活動,委員所在單位要統籌安排好工作,給予時間保證。認真落實好各項政策,保障政協工作的開展,為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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