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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
在當下社會,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調研報告1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一項綜合性、基礎性工作,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是保證企業所得稅申報準確性和稅款繳納及時性的重要手段。結合烏魯木齊市地稅局20xx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發現了工作中一些問題,如何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探討如下。
一、企業所得稅匯算基本情況
20xx年我市繳納企業所得稅戶數為12713戶,其中參加匯算查帳征收戶數11688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戶數1025戶。參加匯算查帳征收企業中盈利企業4347戶,盈利面37%,實現營業收入1864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48億元,納稅調整后所得225億元,應納所得稅額53.16億元,減免所得稅29.79億元,抵免所得稅額0.14億元,實際應納所得稅額23.23億元,實際負擔率10.92%。虧損企業6597戶,虧損面為63%,實現營業收入556億元,虧損額為23億元。零申報戶744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1025戶,征收企業所得稅0.25億元。
二、企業所得稅稅源結構變化分析
行業性質的分布情況:制造業641戶,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1.78億元,應納企業所得稅所占的比重為8%。批發零售業1775戶,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1.76億元,應納企業所得稅所占的比重為8%。房地產企業673戶,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8億元,應納企業所得稅所占比重為33%。居民服務業4858戶,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3.64億元,應納企業所得稅所占的比重為16%。建筑業1349戶,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2.9億元,應納企業所得稅所占比重為12%。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察業404戶,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0.69億元,應納企業所得稅所占比重為3%。租賃和商務服務業826戶,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0.82億元,應繳企業所得稅所占比重為4%。
由此看出企業所得稅稅源集中在制造業、批發零售業、房地產及建筑業四個行業,是烏魯木齊市市地稅局企業所得稅稅源的支柱行業。
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企業財務核算水平較低
不能嚴格按照稅務部門規定建賬,無法準確核算盈虧,查賬征收不能落實到位。
(二)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力度需加強。
有關稅法方面的.宣傳,只注重對納稅人納稅義務的宣傳和介紹,而很少涉及納稅人的權利,影響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的質量和效率。存在納稅人符合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而未能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的現象。應建立健全執法與服務并重的稅收宣傳機制,切實做好稅收法律法規的宣傳輔導工作,消除稅收政策、稅收知識的盲區,扎扎實實的把稅收政策宣傳到戶、輔導到納稅人的工作中去,不斷提高納稅人的依法減免意識,盡可能地減少因納稅人不知曉而造成的應審批未審批現象。
(三)缺乏熟練進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業務骨干
由于企業所得稅政策性強、具體規定多且變化快、與企業財務會計核算聯系緊密、納稅檢查內容多、工作量大等特點,部分稅務人員還不能適應管理工作的要求,缺乏能夠比較全面掌握所得稅政策、熟練進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業務骨干。
三、加強企業所得稅匯算管理的建議
(一)強化對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經濟的發展,稅基的擴大,企業經營方式的多變,都對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新會計準則的出臺,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迫使管理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針對稅務人員特別是基層管理人員業務能力普遍較低的情況,必須強化其業務技能水平,通過定期開展政策法規宣講、組織集體培訓等多種方式,切實提升干部隊伍素質,適應不斷變化的經濟形勢及稅收工作。
(二)抓好對企業辦稅人員的政策宣傳和輔導
針對企業大多數會計核算人員和管理人員對所得稅政策缺乏了解,嚴重制約著所得稅的規范管理的現狀。應通過開展多種形式,廣泛、深入的稅收法規宣傳,使納稅人了解企業所得稅政策法規的各項具體規定,特別是稅前扣除項目的范圍和標準,涉及納稅調整的稅收政策,稅法與會計制度存在差異時如何辦理納稅申報等。
(三)加強所得稅日常征管
針對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必須從加強日常征管,搞好執法監督等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稅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臺賬登記制度,建立資料保管制度,并在此基礎上,完善對所得稅稅源籍冊資料、重點稅源資料和所得稅申報征收、匯算清繳和檢查資料的整理,形成比較完備的所得稅戶管檔案資料,為所得稅管理打好基礎。
二是加強執法監督,要開展經常性、切實有效的稅收執法檢查,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調研報告2
一、加大宣傳和輔導力度
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在新老稅法銜接過渡期間,企業所得稅政策、管理制度和涉稅審批事項變化較多,需要納稅人要及時了解有關政策和辦理程序。為此,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和輔導力度,分行業、分類型、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申報輔導等工作,幫助企業理解政策、了解匯算清繳程序和準備報送的有關資料,引導企業使用電子介質、網絡等手段,有序、及時、準確進行年度納稅申報。
二、確認好匯算清繳工作主體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改變過去以獨立核算的三個條件來判定納稅人標準的做法,將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業和取得收入的組織確定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具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企業、外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同時考慮到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屬于自然人性質企業,沒有法人資格,股東承擔無限責任,因此,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將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排除在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之外。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與舊稅法有很大不同,這就需要我們針對納稅人的具體情況明確匯算清繳的主體。
三、加強受理年度納稅申報后審核工作
認真審核申報資料是否完備、數據是否完整、邏輯關系是否準確。重點審核收入和支出明細表、納稅調整明細表,特別注意比對審核會計制度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項目。發現申報錯誤和疑點后,及時要求企業重新或補充申報。審核時應對以下幾方面進行重點分析。
(一)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要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權責發生制要求,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堅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有效防止企業利用收入和支出確認時間的不同規避稅收。
(二)工資薪金支出的稅前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在匯算清繳時,我們應著重對工資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判斷。具體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是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是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是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是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是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對工資支出合理性的判斷,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雇員實際提供了服務。
二是報酬總額在數量上是合理的。
實際操作中主要考慮雇員的職責、過去的報酬情況,以及雇員的業務量和復雜程度等相關因素。同時,還要考慮當地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三)職工福利費的稅前扣除。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這與原企業所得稅對職工福利費的處理做法存在差異。在匯算時,要注意20xx年納稅人職工福利費的支出要首先使用以前年度的節余,不足部分在按新稅法規定進行列支。
(四)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新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且扣除總額全年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與舊稅法規定有很大不同。每一個企業基本都有業務招待費,在審核報表時,要特別注意納稅人是否進行了納稅調整。
(五)公益性捐贈的稅前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實施條例將公益性捐贈界定為,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20xx年,我國先后發生了南方冰雪災害、四川地震,并成功舉辦了奧運會,各個企業先后捐贈了不少財物,在審核時要重點審核捐贈是否真實,捐贈部門是否符合法定規定。
四、協調聯動做好匯總納稅企業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總分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信息傳遞和共享。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要督促總機構按規定計算傳遞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表,切實做好匯算清繳工作。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要監管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有關事項,查驗核對分支機構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以及企業所得稅分配額,核實分支機構財產損失。要建立對總分機構聯評聯查工作機制,組織跨省、跨市總分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共同開展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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