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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養殖發展現狀的調研報告
關于養殖發展現狀的調研報告
為推進我縣畜牧養殖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縣政協常委2018年工作計劃安排,縣政協經濟與人資環委組織政協委員和縣農牧局、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海納公司、****公司等,采取實地走訪、交流座談、聽取意見、建議的方式,對縣內八鎮一鄉的**合作養殖場養殖現狀進行了調研。在實地走訪調研后經調研小組協商討論,形成如下調研意見、建議。
一、****公司畜牧養殖發展現狀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簽約落戶**,公司計劃投資4.8億元,通過"公司+家庭農場"的"411"合作經營模式,發展家庭農場400戶,年上市肉豬40萬頭,產值8億元,可增加農民收入8000萬元,同時解決農村富裕勞動力3000人參與就業。目前,該公司完成投資2.44億元(占投資計劃的50.8%),**合作養殖場投入1.19億元,建設標準化家庭農場138戶(折合標準場218個,占總任務數的54.5%),**公司建設的松煙種豬場已竣工投產,滿負荷生產可年產仔豬25萬頭。位于白泥工業園區的總部及飼料廠項目計劃于2018年10月竣工。
從產業經濟收入和產業帶動方面來看,截止2018年5月,****公司上市結算肉豬62391頭合計76戶,養殖戶獲利1459.31萬元,戶均獲利19.2萬元,單頭獲利234元。發展村級集體養殖小區14棟,年上市肉豬1.6萬頭的規模,其中已上市結算村級集體經濟4戶,獲利168.33萬元。****公司落戶**后有效帶動了全縣的肉豬養殖,提升了養殖規模化、高效化和現代化水平,提高了養殖戶的養殖技術,促進全縣生豬產業裂變式發展,有效助推了精準扶貧。同時在豬場、總部和家庭農場建設方面帶動當地建筑、運輸及勞務外包等相關產業發展,通過肉豬養殖、裝卸及物料運輸等就業崗位達2000余個。
調研組從運營情況和產業收入、帶動來看,我縣引進**公司發展生豬養殖業是一個正確且務實的決策。按正常的養殖出欄獲利來計算,養殖戶在三年左右即可收回投資產生效益。同時,在調研中也發現養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不足而產生的環境污染是目前產業能否順利發展的隱患。**合作養殖場糞污處理大部分是"固液分離豬沼+"的模式,提取的干糞可作為有機肥料用于種植業,深受種殖戶歡迎。而尿液通過三級沉淀厭氧發酵后還田還土,從技術層面來講這種方式是可行的,但在現實操作中由于種養結合沒有配套,部分地域土層較薄和運輸成本等原因,導致發酵后的沼液沒有足夠的土地消納。政府部門扶持政策的兌現和**公司配套設施不完善也是存在的問題。
二、產業發展中的隱患及存在的問題
(一)環保的隱患
縣環保局自2017年度至今,共查處**養殖場環境違法行為8起,涉及向環境直排,利用滲井、滲坑排污。其中立案查處7起、要求整改1起;處罰金額35萬元,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一人。在環境保護執法的高壓下,調研組在實地走訪、座談中仍然發現如下問題:
1、在龍溪鎮、龍家鎮、關興鎮、大烏江鎮的**合作養殖場實地走訪中,依然能發現有偷排、亂排行為,其他鄉鎮的**合作養殖場基本都缺少養殖廢水消納、綜合利用的有效方式和計劃。甚至在養殖戶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后,在其運轉的養殖場仍然存在因操作不規范而造成的污水外流的現象。**養殖場使用風扇排氣時臭味也很重,周邊群眾頗有詬病。
2、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養殖廢水、廢氣不規范排放使養殖戶與周邊群眾產生矛盾,在有些地域表現得十分突出。在2018年1-6月縣環保局接到的環境投訴中,畜禽養殖方面投訴占50%.在調研過程中已發現有部分群眾因養殖場偷排、亂排養殖廢水污染水源和灌溉用水組織上訪,群體性事件初現端倪。
3、由于我縣具有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特征,地下水及溶洞發達,滲井、滲坑地形普遍且土層偏薄,造成有養殖廢水消納不足而產生環境污染。
4、在與鄉鎮、村干部及服務部門的座談中,存在對所在地養殖場廢水消納的成本、消納的方式、消納的地域及消納的數量和輪換時間等具體操作方面無從得知的現象。使產業發展中本應是低成本的扶持和疏導轉變為高成本的管理與善后,造成養殖戶、群眾、**公司三方都不滿意,環保承壓、政府受責。
5、村集體建設的**養殖場中個別養殖場建設質量堪憂。在龍家鎮平桃村村級集體所建的**合作養殖場走訪中,發現剛建完的養殖大棚就出現地基下沉、墻面開裂、頂板剝落的現象,且無具體監管行政部門過問。在調研過程中發現至少三處以上因養殖場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滲漏,污染了河道和山塘。
(二)政策性扶持兌現需完善,金融幫扶需加強
一是按照余府辦發(2016)112號文件要求,對養殖戶進行圈舍、化糞池、安裝高壓線、購買抽渣車等補助。截止目前為止,第一批24處63個**合作養殖場已兌付省級畜牧業發展金500萬元,下差222萬余元沒有兌付,養殖戶意見較大、反響強烈;第二批建設完畢的**合作養殖場一直未啟動驗收和補助相關資金。承諾的貼息貸款的貼息部分養殖戶反映也一直未予兌現。
二是在調研中養殖戶反響較好的金融部門是縣農商行和**中銀富登銀行,對個別銀行在貸款后半年就開始還本付息的做法十分反感,對在養殖場沒有產生效益的情況下就要求開始還本付息的做法不理解。目前第一、二批已建設完畢的養殖場為避免養殖廢水污染,正在建設舍外發酵床,部分養殖戶在未有收益的情況下再建舍外發酵床,資金缺口較大。
三是個別村級集體用扶貧資金所建的合作養殖場,因各種原因,建成一年后仍然空置、沒有運營。
(三)****公司配套種豬場及設施有待完善
一是**公司松煙種豬場目前暫不能滿足我縣養殖場對種豬的需求量,反映提供的仔豬來源遠、質量不高,因運輸路程較遠使得仔豬易造成死亡,影響養殖戶的經濟收益。
二是飼料配送在松煙鎮,江內幾個鄉鎮的養殖戶往返路程較遠,運費提高,增加養殖成本。
三、建議
1、政府應盡快解決已驗收合格養殖場的補助資金兌現,同時盡快啟動第二批已建好的養殖場的驗收工作,把政策兌現落在實處。
2、繼續保持環保的高壓態勢,各鄉鎮服務部門要督促合作養殖場建立健全糞污臺賬登記和消納制度,尤其需要加強對養殖戶的扶持和疏導工作。即:對于養殖廢水處理要按規定補助,不能因為難于統計而不兌現。對養殖戶從原來的傳統農業生產模式向工業化、集約化生產模式的轉變期間要有引導,對于產業成長期間要有幫扶,不能聽之任之,出現問題后依法辦之了事。
3、政府應加快**合作養殖場的選址進度,應盡快落實松煙覺林種豬場和龍家光明擴繁場的用地。應積極支持和引導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種養結合、循環利用。對于無消納具體地域或不具備消納能力的養殖場,必須要求建舍外發酵床。
4、加強政府引導,積極招商引資,建設有機肥廠化害為利,實現再生資源可持續利用。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將我縣所產生的病死畜禽集中統一處置、實現無害化處理,避免出現污染地下水的情況發生(按**養殖年出欄40萬頭計算,**養殖每年死畜將達3萬頭左右)。
5、**公司須加快種豬場建設和配套設施跟進,在江南、江北要各設一個飼料分發場,降低養殖場的養殖成本,增加養殖戶的養殖收入。對合作養殖戶在除塵、防臭方面進行技術培訓和傳授解決辦法。
6、對于新建養殖場要在質量上嚴監管、建設中控制成本,對于選址要有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在政府服務部門中要形成走進企業、理解企業、幫扶企業的新動向,切實解決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困難,從而助推產業發展,達到"既有金山銀山,又有綠水青山"的雙贏格局。
注:"411"合作經營模式:仔豬、飼料、藥物和技術服務四方面均由公司墊資,一定保價回收生豬,一定保障農戶合理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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