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派駐礦安監站站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令、通知以及本礦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章制度。
2、在礦委會、主管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安全業務全面負責,深入實際了解情況,妥善安排,以此來保衛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當好主管礦長的助手,礦工的知音。
3、堅持按正規設計和作業規程辦事,對本礦的設計規劃、作業規程、防范措施有權進行審核,凡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提出糾正意見。
4、組織安排本科工作,編制、年月計劃安全任務及落實情況,檢查督促本科人員高質量的完成分管工作,不出現空班,接受安全員的匯報,群眾的反映。
5、參加各種安全檢查,組織每月6號、16號和26號的三次安全大檢查,召開安全例會,對“三違”的領導和個人有權制止。對不聽勸阻的有權處理,對不安全問題有權要求限期解決,對有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先撤人后匯報。
6、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深入現場組織調查,親自參加分析督促組織搶救,但不冒險,及時組織人員寫出事故報告。
7、協助職教部門抓好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徹底杜絕未經考試合格人員入井,審閱各種報表,發現各種安全隱患。
8、教育全科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在立足安全的前提下,面向生產,不忘監督檢查,主動搞好協作配合工作。
【派駐礦安監站站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相關文章:
駐礦安監員工作總結06-25
安監科半年總結03-08
安監主任述職報告10-10
安監部工作計劃03-21
安監部工作總結05-13
安監培訓心得體會04-30
駐礦安監工作總結09-30
安監員個人工作總結04-10
安監辦個人工作總結04-28
安監之星人物事跡材料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