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發展多種形式的產業化經營
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產經營方式和產業組織形式,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我國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農村經營體制的又一創新。農業產業化經營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依靠龍頭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帶動,將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緊密結合起來,實行一體化經營。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是這次修訂農業法增加的重要內容。主要有:
一是明確了產業化經營的作用。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是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各地的實踐表明,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不受部門、地區和所有制的限制,把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連成一體,形成有機結合、相互促進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機制,不動搖農戶家庭經營的基礎,不侵犯農民的財產權益,能夠有效地解決千家萬戶的農民進入市場、運用現代科技和擴大經營規模等問題,提高農業經濟效益和市場化程度。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因此,新農業法規定,國家采取措施,引導、支持和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產業化經營。
為推進農業產業化,國家有關部門積極制定相應的鼓勵和支持政策。2002年7月,農業部發布的《關于促進飼料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全面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分別提出,積極扶持和發展專業技術協會、流通協會等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經紀人隊伍,通過“公司+農戶”、“協會+農戶”等多種產業化經營形式,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農民按照市場需求調整農產品品種布局和結構,提高農產品生產規模化和組織化程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鼓勵飼料企業采取訂單農業、“公司+農戶”等方式,把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連接起來,形成較為穩定的產銷關系和利益關系。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飼料企業列為農業產業化龍頭重點企業,優先予以扶持。當前,發展農業產業化的重點是培育一批經營規模大、起點高、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加工貿易企業,形成一批在國際市場上真正具有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和名牌產品。
二是確立了龍頭企業和農民聯系的形式。新農業法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展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鼓勵農民成立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創辦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產品購銷組織,或者通過與龍頭企業和其他組織聯合,將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緊密結合起來,實行一體化經營,形成合作經濟性質的產業化經營體系,既推進農業產業化,又能夠使農民參與農產品加工、銷售環節的利潤分配,從而取得比單純從事農產品生產活動、出售初級農產品更高的經濟效益。根據新農業法的要求,對于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實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國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制定優惠政策,加以引導和支持。
三是明確了龍頭企業與農戶利益分配原則。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一個重要途徑是培育一批具有市場開拓能力、有能力進行農產品深度加工、能夠為農民提供服務和帶動農戶發展商品經濟的龍頭企業,通過“公司+農戶”、“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戶”、公司與農民簽訂穩定的購銷合同、公司與農民合作辦企業等形式,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進行多種形式的聯合和合作,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業的專業化和農產品的商品化水平,帶動農民在新形勢下發展現代化農業。因此,新農業法規定,國家引導和支持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的企業、科研單位和其他組織,通過與農民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訂立合同或者建立各類企業等形式,形成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帶動農業發展。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不同產業的特點和不同地區發展水平差異,企業、其他組織與農民實行產業化經營的具體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只要雙方自愿,就可以采取多種利益聯結方式,但新農業法鼓勵和支持的是有關企業、組織應當與農民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而不是單純追求自己獲得高額利潤。
【發展多種形式的產業化經營】相關文章:
關于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研究08-12
關于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研究08-15
##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08-16
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縣域經濟發展08-15
農業產業化經營新突破的實踐(產業化經驗)08-17
夯實產業基礎構筑發展優勢全力推進綠化種苗產業化經營08-17
對通渭草畜產業化經營的思考08-12
對通渭草畜產業化經營的思考08-15
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指南08-15
[推薦]扎實推進蔬菜產業化經營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