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強化營運期佳兆業廣場的消防安全管控,規范并指導各分公司做好廚房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技術規范和集團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規范。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
3.適用范圍及對象
本標準適用營運期佳兆業廣場所有廚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步行街餐飲商戶廚房;
2)主力店餐飲廚房;
3)超市熟食區操作間;
4)員工食堂。
4.管控內容及要求
4.1安全用電
4.1.1廚房區域配電箱須裝在廚房入口墻面,并與蒸爐、油鍋、灶臺、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離,且配電箱底邊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間;
4.1.2廚房配電箱內電源開關及總閘須張貼對應控制設備標識,箱門上須張貼開關箱配線圖、標識清晰無污跡;
4.1.3廚房墻插必須加裝防水罩,嚴禁使用移動插線板;
4.1.4餐飲商戶內需24小時持續供電設備如:冰箱、冰柜等,須單設專用供電回路,單獨控制。嚴禁使用多項插座,嚴禁其它用電設備共用該路電源或插座供電;
4.1.5廚房安全用電檢查由工程部負責,每月進行1次廚房安全用電檢查,每季度進行1次熱成像儀電氣安全檢查。安全用電檢查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斷路器、開關負荷、開關發熱、接地情況、漏電保護器、布線規范(橫平豎直)、虛線、脫線開關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違規用電行為。
4.2滅火器
4.2.1廚房區域內滅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備兩具4kgabc干粉滅火器,且不得少于兩具,滅火器須在離灶臺、常用大功率設備等周邊1米距離內,安放位置固定并設明顯標識、方便拿取;
4.2.2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區域內滅火器的檢查,每月不得少于兩次。檢查應包括但不限于內容:外觀、壓力、生產日期、充裝日期、附件完整、埋壓、遮擋等。
4.3滅火毯
4.3.1廚房區域內,滅火毯須配置規格不小于1.2米×1.2米,必須固定放置于灶臺左右兩側并設有明顯、統一的標識,且每個灶臺應配置不少于一張滅火毯;
4.3.2廚房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員工每年要進行一次滅火毯實操演練;
4.3.3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滅火毯檢查,每月不少于兩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損壞、污染、規格、放置位置合理性、會否使用等。
4.4擋火板、油煙口、油煙管道
4.4.1須使用階梯式擋火板,擋火板之間必須達到無間隙拼接;油煙口開口不得大于油煙罩內平面面積的30%;開口位置應位于油煙較大灶臺的側上方;油煙罩長度超過3米,須設2個油煙口,油煙口間距不大于2米;
4.4.2廚房擋火板必須每日擦拭,表面無積油、油垢等;每周對油煙口上方半臂之長進行清刮和擦拭,無油垢積存;
4.4.3油煙管道須建立清洗計劃;商戶排油煙管道在滿足不積油情況下,可分為兩級清洗方式:一級為重油煙商戶,分戶排油煙管道每月不少于1次清洗;二級為輕油煙商戶,分戶排油煙管道每2個月不少于1次清洗;當以上清洗頻次下排油煙管道仍有積油,須采用調整清洗級別、專項突擊清洗、采用技術改造等解決方案;
4.4.4安管部負責建立油煙管道清洗檔案,每月歸檔一次清洗記錄。油煙清洗檔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油煙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單位資質、清洗前后對比照片(照片須顯示拍攝時間)、驗收記錄、清洗收據或發票影印件等。
4.5.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管理
4.5.1廣場(自持部分)內有油煙管道的廚房必須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蛋糕、咖啡、水吧、甜品店除外)。自動滅火裝置的控制柜須牢固固定在墻或支架上,安裝高度以柜底距地1.2米為宜,控制柜應遠離熱源;
4.5.2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并應滿足操作和維修更換的要求。
4.5.3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必須具備自動、應急、手動三種啟動方式;噴藥管線須為不銹鋼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銹鋼管件絲扣聯接;必須有延時噴水功能、并可自動關閉。
4.5.4工程部負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日常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電源、指示燈處于自動狀態、氣瓶壓力、保險銷是否取下、開關正常、藥劑充裝時限、探測頭、噴射頭清潔無異物堵塞、噴射頭防護帽無脫落、箱體封簽是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閥處于開啟狀態等,管路是否污垢過多;
4.5.5工程部負責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臺賬及檔案的建立。臺賬及檔案應包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維護保養合同、藥劑充裝資料、維護保養記錄等內容;
4.5.6商管公司營運部須監督相關商戶,每6個月由設備廠家對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一次,并出具維保合格證明;
4.6可燃氣體報警器
4.6.1廚房可燃氣體報警器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并應滿足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4.6.2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米~1.5米,靠近門軸的側面距離距墻不應小于0.5米;
2)操作面宜留有1.2米寬的'操作距離;
3)安裝須牢固,不傾斜;
4)當安裝在輕質墻上時,須采取加固措施。
4.6.3為了正確使用探測器及防止探測器故障的發生,嚴禁安裝在以下位置:
1)直接受蒸汽、油煙影響的地方;
2)給氣口、換氣扇、房門等風量流動大的地方;
3)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對濕度:≥90%rh);
4)溫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有強電磁場的地方。
4.6.4工程部負責廚房燃氣報警器日常檢查,檢查內容因包括但不限于:燃氣報警器控制箱電源開啟正常、指示燈顯示正常(綠色為正常、紅色為異常、黃色為故障)、燃氣報警器探測頭污損、安裝位置異常等。
4.7感溫探測器
4.7.1廚房感溫探測器須安裝70℃報警的感溫探測器。其安裝空間高度小于8米時,每20平方米~30平方米安裝不少于1個感溫探測器,廚房內獨立封閉空間必須加裝感煙探測器;
4.7.2廚房感溫探測器日常檢查由安管部負責,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探測器外觀、有無松脫、污損、指示燈正常巡檢等。
4.8噴淋設施
4.8.1廚房區域內噴淋設施須嚴格按照經當地消防部門及物業公司核準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安裝。如商戶進行二次裝修,需對噴淋設施實施改造的,須重新向當地消防部門及商管公司申請,并按審核通過的設計圖紙進行改造;
4.8.2安管部負責廚房區域內噴淋設施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噴淋頭污染、未使用標準噴淋頭、安裝位置不規范、安裝數量不足、噴淋管網上拴掛物品或管線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標識、應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廚房面積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廚房面積大于30平方米,必須設置不少于2個安全出口,2個安全出口間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門開啟方向應向外;
2)安全出口日常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標識常亮、疏散門開啟方向正確、無鎖閉、阻塞、占用等。
4.9.2疏散標識
1)廚房疏散標識(含安全出口標識)應使用接入消防電源的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如使用蓄電型的疏散指示標志,須每個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疏散指示標志應處于常充電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必須保持常亮;
2)安管部負責廚房疏散標識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標識設置明顯、常亮、無破損、松脫、亮度均勻、地面蓄光型標識清潔、無破損等。
4.9.3應急照明
1)廚房應急照明宜選用消防電源作應急照明電源,如使用蓄電型應急照明,須每隔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應急照明應處于常充電狀態;
2)工程部負責應急照明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常亮、蓄電型應急照明處理充電狀態、無破損、松脫、接入雙回電源等。
4.10消防安全培訓
4.10.1餐飲商戶員工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通過后,方可上崗;
4.10.2安管部負責對新入職的廚房工作人員進行廚房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培訓及考核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作業管理(包括設備設施配置要求、三關一閉、油煙清洗、動火監護等)、突發情況處置方法、滅火器材使用維護、消防四個能力、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的使用維護等;
4.11監管機制
各項目須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確保值班經理每日抽查不少于餐飲商戶總數的10%,安管部負責人每周抽查不少于20%,項目負責人每月抽查重點餐飲商戶,發現問題必須追究管理責任人的監管責任。
4.12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商戶的管控
4.12.1責任界定及整改
1)各項目應發函明確告知餐飲商戶未加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可能產生的后果以及安全管理責任界定;
2)未安裝自動滅火裝置的商戶,各項目應要求商戶限期安裝。對未能在期限內安裝的商戶,各項目應積極溝通并協調,督促商戶整改,確保安裝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
在商戶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期間,各項目應要求商戶配合并采取以下措施,確保安全:
1)商戶須每周組織全員進行1次消防器械使用培訓、應急疏散演練。安管部每月對商戶全員進行一次專項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2)廚房區域須配置充足的滅火器和滅火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干粉滅火器,每個灶臺配置滅火毯2張;
3)工程部每月不少于2次對商戶內的噴淋末端裝置、燃氣報警器進行檢測,安管部每天不少于2次對油煙罩及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4)廚房動火期間,必須確保有專人在崗值守,嚴禁離崗、脫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標準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遵照集團相關消防安全作業指導書及國家、地方相關法規及規范執行;
5.2本標準自下發之日執行,并作為集團總部對各分公司、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及考核依據。
消防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增加食堂工作人員的責任感,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食堂工作優質、安全、高效的運轉,特制訂以下安全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員必需把好質量關,嚴禁購買、使用、出售腐爛變質、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絕食物中毒大事的發生。
二、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開,防止交叉污染,各種炊司用具定期定時消毒清洗。
三、嚴把揀菜、洗菜關,確保揀清、洗凈、燒熟;防鼠咬蠅叮,嚴禁病從口入。
四、食堂、倉庫、餐廳的門窗準時關鎖,加強值班巡查,嚴防失竊等大事的發生。
五、食堂的全部設備必需按規范操作,留意用電、用氣安全,杜絕各種人為事故的.發生。
六、食堂配備的消防器材仔細管理,保持完好,正確使用,不得任憑移動或挪作他用。
七、鍋爐房要嚴格根據程序操作,時時檢查鍋爐及設備的運行狀況,嚴防事故的發生,蓄水池的大門要做到隨開隨鎖。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鍋爐房和蓄水池區。
消防管理制度3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并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消防管理制度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愛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化。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愛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管理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急試驗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學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試驗時,老師必需在做試驗前向學生講清晰留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運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運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剛好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惜。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肅穆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需常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覺安全隱患,要剛好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5
一 、在出入口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指示標識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說明;
二、保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占用和擅自改變疏散通道,不得在門窗上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營業期間禁止封堵、遮擋或者鎖閉門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劑清洗帶電設備,禁止在營業期間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四、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嚴禁使用臨時線路、增加電氣設備和超負荷用電;
五、網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經消防培訓,了解防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會報警,會逃生,會引導顧客疏散;
六、營業期間應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后應進行清查、清理,切斷非必要電源,清查火種;
七、在電腦屏保和背景圖中設置消防常識、圖片和逃生疏散圖,提示上網顧客注意消防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6
針對巡檢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做出合理處理,為保證安全無誤,隱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定期檢查,對檢查不合格部位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2.對違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應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整改意見在期限內整改完畢,并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進行驗收;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應將驗收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林業局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 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各處室站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后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于正確位置。 第四章 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消防管理制度8
為了預防本會所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會所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本足道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二、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四、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消防設計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安全,安全通道暢通。
六、嚴格檢查來客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七、來客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本會所。
八、發現火災時,及時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消防管理制度9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消防管理制度10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托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于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筑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回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筑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于天花吊頂、間墻、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⑵試驗消防栓系統;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⑴控制可燃物;⑵隔絕助燃物;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11
1.0目的
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
3.0職責
3.1行政部
3.1.1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實施。
3.1.2制定消防安全專項預案并組織演練。
3.1.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整改。
3.1.4負責消防器材申購,指導各部門配置符合標準消防器材。
3.1.5組織開展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3.1.6負責各部門火警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火災事故統計上報工作。
3.2基建工程部
3.2.1負責消防供水系統日常維護、維修。
3.2.2負責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的維修、保養工作。
3.2.3負責新、改、擴建項目消防設備、設施的招標、建設和驗收工作。
3.3公司各部門
3.3.1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安全檢查及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
3.3.2負責本部門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維護、使用和送修工作。
3.3.3制定本部門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0工作內容
4.1現場防火安全管理
4.1.1公司園區內除總裝、沖壓、焊裝廠區域以及后勤廚房內允許必要動火外,其他區域為禁火區域。
4.1.2生產、生活需要架設臨時用電線路時,嚴格按照公司《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執行,線路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1.3廠、倉庫、辦公室等場所下班時除公共走廊、樓梯、道路等區域處的照明燈外,應關閉所有照明燈具、電氣設備,并切斷室內總電源,做到人離燈滅,關閉電源。
4.1.4餐飲廚房內抽油煙排風管道內積油每半年至少清理一次,灶臺周圍及抽油煙管道入口處積油必須每天清理干凈。
4.1.5因生產和工作需要在危險區域進行明火作業時,應按公司《危險作業審批制度》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確定動火地點、時間、范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派人現場監護,方可進行明火作業,嚴禁無證動火。
4.1.6倉庫車行道寬度不小于3.5m,人行道寬度不小于1m,且通道線明顯清晰,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絆腳物。
4.1.7倉庫內要保持整潔,倉庫內散落的危險物品要及時清理干凈。
4.1.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了解所貯危險物品的性能,懂得消防知識,在倉庫現場顯著處懸掛有危險化學品告知卡,應有出入庫的管理制度,應并定期檢查物品的貯存情況。
4.1.9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
4.1.10庫存堆垛存放一年以上的可燃物資要定期翻垛倒庫,防止可燃物資受潮分解、積聚熱量而發生自燃。
4.1.11重點防火區域管理責任部門應根據物質特性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每年必須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4.1.12生產車間內用過的油抹布、油棉紗及沾滿油的手套等應置于帶蓋的'鐵桶內及時清洗和處理。
4.1.13消防器材設施必須放置在顯眼且易于取用的地方,消防通道、電氣控制柜(箱)通道及消防器材設施通道不得堵塞。
4.1.1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
4.1.15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事故報警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檢查、測試和維護。
4.1.16進行焊接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周圍情況,確保焊接作業點周圍10米內無可燃和易燃物品。
4.2消防器材、設施管理
4.2.1消防器材、設施包括各類滅火器具、水帶、水槍、消防栓、防火標志等,由行政部根據公司消防工作實際需要來購置和發放。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設施,定點設置后不得隨意搬動,或改變其用途。
4.2.2消防自動報警、滅火控制系統責任部門應定期組織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系統處于正常狀態。
4.2.3消防器材、設施由所在單位負責保管、使用和維護保養。保管使用單位對每具消防器材均應指定責任人進行管理。責任人應對消防器材進行每周點檢;班組對消防器材進行每周檢查并記錄;車間每周進行抽查,每月進行普查一次;行政部每月進行抽查。
4.2.3.1檢查內容:
a)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無銹蝕凹陷;拔銷、鉛封是否完好;壓力是否正常,壓力表讀數是否清晰可辨;橡膠噴管噴嘴有無老化、開裂;是否在有效期內,出廠維修日期標識是否完好;
b)消防栓內水帶、水槍有無缺失;水帶纏繞良好、干燥、無漏洞;接頭、卡口、水槍是否完好;箱體、扳手或控制閥完好、無銹蝕、無滲漏現象;
c)消防器材表面衛生是否清潔,取用通道有無堵塞,消防標志是否完好等。
4.2.4因火警而動用消防器材和設施時,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單位必須于8小時內報告行政部,并送到指定收集地點,以便及時補充和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和設施隨時處于有效戰備狀態。特殊情況使用需經行政部同意
4.3消防安全教育
4.3.1人力資源部、行政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和火場逃生知識教育,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3.2各部門應積極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操作規程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
4.3.3新入廠員工,實習生、臨時工以及相關方在園區內生產人員,應參加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4.3.4行政部每年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技術培訓和考核,并開展滅火比武活動,以增強防火滅火的能力。
4.4消防安全檢查
4.4.1行政部對公司生產區、辦公區、庫區、生活區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
4.4.2車間每周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每天下班前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4.4.3消防安全檢查可以結合安全檢查一起進行。
4.4.4檢查的內容:
a) 火災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揮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c)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d)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e)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現象;
f) 危險化學品使用、貯存區域作業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和消防制度的執行情況;
g) 消防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h)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擺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
i) 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的火險隱患應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書面報告安委會辦公室,由安委會辦公室協調安排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4.5火災撲救
4.5.1公司生產、辦公和生活區域內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首先按有關火災現場處置措施展開滅火救援和組織人員疏散;同時立即報告部門領導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立即啟動相關火災應急預案,并及時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隊報警;報警后必須安排專人到公司門口等待消防救援車輛,將其引導到火災事故現場。
4.5.2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員應迅速組織和實施滅火作戰,將火災撲滅在初期階段。
4.5.3公司行政部負責組織或參加火警和火災事故的調查和統計上報,火災撲滅后,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火災調查,并嚴格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6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均按照《安全環保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4.7火災事故處理
有火災事故發生的,根據人員傷亡情況及財產損失,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處理。
5.0相關文件
《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獎懲制度》 滅火器點檢表
消防栓點檢表
消防栓滅火器點檢表.xls
消防管理制度12
消防安全責任人防火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章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匯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規章人職責
消防安全規章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8.定期聽取職能部門的匯報,及時解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9.總結防火工作,火災撲救情況,做出獎懲的提案和決定,對嚴重失職、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做出處理的提案和決定,必要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的火災事故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并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規章,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銹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并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范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后整改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規章制度
根據“61號令”要求,位安全暢通,防止火災時的群死群傷現象的發生,針對設施的維護制定以下的規章制度:
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嚴禁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4.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安全出口及疏散標志遮擋、覆蓋;
5.對應急燈定期檢修,保證完好有效。
6.對設施出現問題應在3天內檢修,保障完整無損。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針對巡檢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做出合理處理,為保證安全無誤,隱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定期檢查,對檢查不合格部位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2.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應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整改意見在期限內整改完畢,并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進行驗收;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應將驗收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規章制度
1.加強消防器材的規章、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于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規章、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斗的重要武器,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公安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規章。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規章
1.燃氣具注意保潔,避免油泥造成線路短路等現象的發生;
2.用氣用火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施,防范于未然;
3.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用隨關,做到人走氣關,并要求值班人員監督檢查,做好記錄;
4.做好上下崗清理、檢查工作,做好當班記錄;
5.應定期對所有電器設備及配電線路進行檢查,嚴禁超負荷運行;
6.定期使用電流表對負荷情況進行監控。
消防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公寓住宿學生自身及公私財物的安全,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結合公寓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學校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把消防安全作為經常性重要大事來抓,經常對全體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進行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教育,認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體工作人員都應做到“三懂”、“三會”:懂本公寓的火災危害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兆事故;會撲救初期火災;會報火警(火警電話119)。學校定期對相應工作人員和學生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樓道工作人員必須把做好防火安全作為主要工作內容,堅持定期對公寓內所有房間逐一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糾正和處理。
四、嚴禁學生在公寓內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焚燒紙張和雜物,使用煤餅爐、煤油爐、酒精爐、煤氣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準點蠟燭照明。
五、要使用有合格標志的電源插座,電源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快、電熱杯、電熱毯、取暖器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經管理部門批準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電器設備。嚴禁亂拉電線,電線不準穿過床鋪。
六、個人所有的微型充電設施或電腦,嚴禁在無人情況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煙,嚴禁躺在床鋪上吸煙,嚴禁亂丟煙蒂,亂彈煙灰。
八、公寓內的生活垃圾和雜物應及時清除,不得亂堆亂放。
九、樓道和疏散通道嚴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車,更不得改作它用,時刻保持通道暢通。
十、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十一、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十二、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14
A、消防以防范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了解酒店全部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情形;
2.了解各種線路的布局及分布情形、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四周環境情況、建筑特點。
4.了解和嫻熟把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牢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設備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設備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性能。
8.備好各種建筑圖紙及資料,以利適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從容冷靜,有較強的應變本領,能快速幫忙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后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快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調度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快速趕到第一現場幫忙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幫忙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奉并服從救人優先,滅火伴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設備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當處理。在各種特別場合下,如若無法的確判定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場,調查并分析事故發生原因。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不安全的物件,譬如簡單墜落傷人的。
消防管理制度15
一、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防火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住宿生生命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宿舍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仔細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治理方法,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對學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防火安全的預防治理納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體住宿學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從保障自身安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動身,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治理規定,堅決杜絕各種違規行為,防微杜漸,把事故隱患毀滅在萌芽狀態。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覺性,任何人不準有意破壞、撤除或隨便挪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同時要保證宿舍樓內防火通道暢通無阻。
五、住宿生在離開宿舍時,必需關掉電燈,仔細檢查好室內狀況,方可離開。
六、住宿生不行擅自私拉電路,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以外的照明。制止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不準使用電褥子,一經發覺,沒收電器設備。情節嚴峻并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賜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不準擅自設置灶具(如煤氣爐、酒精爐、火爐等),嚴禁在宿舍樓內燃燒廢紙及棄物,制止在宿舍樓內點蠟燭,制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災隱患的行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樓內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急的物品。
九、加強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進展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對火災規律及其危害的熟悉,加強防火、滅火、逃命自救等常識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識,提高全員防火安全責任感。
十、修理人員在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時必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對電器線路要常常檢查,發覺隱患要馬上實行措施,排解險情并作好記錄報告主管領導。
十一、防火安全檢查是實現依法治火、嚴格監視的重要手段。宿舍治理人員每日要對學生宿舍進展防火安全檢查,特殊是節假日防火安全大檢查及重點要害部位大檢查,提高預防治理水平。
十二、發覺火險隱患必需準時報告,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反學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為。
十三、住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宿舍防火安全治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法令,違反制度規定視其情節,對其進展停宿、退宿或處分及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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