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研發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研發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研發管理制度1
具體管理控制的程序如下:
一、確定項目完成后研發小組的提成比例
每個研發小組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之后,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項目提成。每個項目的提成比例由管理部門參照統一標準擬訂,呈報高管層批準。
從外部獲得的項目經費總體是按照“研發費用+企業收入+研發小組提成(包括獎金+稅金)”這三部分進行分配的。研發小組提成雖然總體顯示為一個總數,但并不是等待項目最后通過驗收時一次性提取,而是結合《項目研發責任書》中計劃結點的考核情況分段進行支付。
提成金的數額必須對研發人員形成足夠的吸引力,更何況要想得到這筆獎金還必須通過重重考核。如果讓研發人員認為得到的利益不足以讓他們付出如此多的心血,那么后面的所有的管理程序設計都沒有了存在的基礎。
二、明確項目質量要求和研發費用額度上限
企業必須促使技術人員對項目研發費用、產品加工工藝、質量性能要求、交付期等環節中承擔相關責任,管理部門在項目立項后,需要對研發費用、工藝要求、質量性能標準、計劃結點日期等方面提出詳細的要求,并明確質量達標的考核辦法以及負責各項考核的人員或部門。
項目完成后如果研發費用沒有用完,企業可以設定統一的獎勵標準,例如拿出被節約費用的50%或者30%對研發小組進行額外獎勵。引導技術人員在實踐工作中向節約成本的方向努力。
三、分段考核、分段獎勵
管理部門需要將項目按照計劃結點分成階段進行管理,每一個階段終止都有相應的質量標準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另外,還要將提成金按照項目劃分的結點實行分段分配。例如:某項目被劃分為5個結點進行考核,但是提成金并不是按照每份20%進行分配。提成金分配的原則是“工作難度大的結點提成比例較多,難度小的提成比例較少;項目前期的提成比例較少,后期的提成比例較多。”
提成金分段支付的理由:其一,攻克一個階段性目標進行一次獎勵,比較有利于充分發揮激勵機制的效用;其二,在項目整體完成之前,財務部僅兌現計劃結點獎勵金額的50%,另外50%存留在本項目帳戶上,每年年底再統一結算。如果項目到年底沒有全部完成,財務部則需要根據剩余項目金額多少,為明年預留出一定比例的風險抵押金。這種做法一方面使技術人員得到了可見的物質獎勵,另外用他們本來已經到手的物質獎勵中的50%作為風險抵押金,引導他們努力完成所有的階段性目標。
四、設定新產品定型后的生產成本設計目標
產品80%的生產成本在設計階段就被鎖定了。為了保證企業研發的新產品不僅在技術上是先進的,而且在經濟上也是合理的,管理部門在項目立項之時,需要根據預期的產品市場售價減去目標利潤、稅金以及設計人員不可控的成本,求得定型產品的生產成本設計目標。關于定型后的產品是否達到成本設計目標則由財務部負責核定。
在大多數企業目前的管理狀況下,財務部只能按照料、工、費等幾項硬指標進行核算。另外,期間費用等指標是隨著企業管理水平而不斷變化的.,這些指標不應該由我們的研發人員在產品設計階段負責。因此,定型產品的成本設計目標不必按照全面產品成本進行考核。涵蓋幾項重要的生產指標就可以了。
如果項目完成之后產品的加工成本低于設計目標,企業將按照成本下降的百分比對研發小組進行額外獎勵,鼓勵技術人員挖掘更多產品價值;如果定型產品的成本高于設計目標,管理部門則需要研究成本上升原因。如果屬于研發小組工作草率,管理部門將責令其改進,并扣除一定比例的提成金。如果確實屬于無法避免的原因,管理部門應簽字認可。
五、項目對內招標
當以上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完成之后,每個項目的責任、利益、考核辦法等都已經非常明確。此時,管理部門可以將各個項目拿出來對內進行招標。愿意成為項目負責人的技術人員需要申報自己可以組成的研發小組主要成員名單。管理部門負責根據項目需要在競標人中擇優選定項目責任人;項目小組的參與人員由項目負責人進行自愿組合,管理部門行使審批權。
如果個別項目出現無人競標的局面,說明此項目責任和利益之間出現了不匹配,或者設定的考核目標過于困難,此時管理部門需要進行調整。如果個別項目出現眾人競標的局面,說明目標易于達成,管理部門可以在認為競爭者有此工作能力的前提下,通過競標的方式降低獎勵水平,或者提高工作要求。
管理部門可以制定以下規則:例如研究員最多可以同時做3個項目的負責人,高工最多可以同時做2個項目的負責人,工程師一次只能做1個項目的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也可以在其它人員負責的項目中充當參與者,數量不受限制。另外,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一個項目徹底完成之后,才能競標另外一個新項目的負責人。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引導技術人員通過快速高效的工作多拿獎金。
六、簽訂《項目研發責任書》
管理部門負責針對各研發項目設計《項目研發責任書》,其中包括研發小組在本項目中詳盡的責任、利益、時間結點、考核辦法等等。管理部門選定項目負責人之后,分別由主管領導、項目負責人、項目主要參與人員三方在《項目研發責任書》上簽字,作為對研發小組將來的獎懲依據。
《項目研發責任書》分為四聯,第一聯由工程中心負責保存;第二聯交給項目負責人;第三聯財務部入賬;第四聯用于記錄項目小組的工作進展狀況,此聯在項目未完成前留在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由管理部門簽字提供的項目進展情況隨時結出獎勵款額的50%,由項目負責人簽收。另外50%存留在本項目帳戶上,每年年底企業統一結算一次。待項目徹底完成后可以立即將第四聯抽出退給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將以此為憑據,參加新的項目競標。
凡是時間到達計劃結點時仍不能要求提成的項目,即為項目小組違約。違約金將按照責任書中的制度進行處罰。例如結點完成日期每延期一星期,將扣除此結點上一定比例的提成和一定金額的風險抵押金。關于項目進展情況、結點考核工作由管理部門和實驗室負責確認,確認結果交給財務部,由財務部進行獎金核發。
七、風險抵押金制度
研發人員按照項目結點的按時完成情況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提成,企業可以將這部分提成的50%留作風險抵押金,支配權在企業,由財務部辦理銀行活期存款單并保管,每年年底結算一次。如果項目年底沒有全部完成,財務部則需要根據剩余項目金額,為明年預留出一定比例的風險抵押金。一旦項目小組不能如期履約,則動用風險抵押金進行處罰,促使項目小組主動對企業的產品研發質量和周期負責。
財務部還必須對每一個研發項目設立專項帳戶,以便分別對每個項目在研發費用支出、產品成本核定、計劃結點獎懲、風險抵押金等事項進行管理。
八、明確收入分配制度
《項目研發責任書》需要對研發小組的內部利益分配問題做出大致約定,例如項目負責人可以得到提成總額60%的收益,其它部分可以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小組內部人員的貢獻情況自行分配。這樣做是為了減少小組內部的分配矛盾,減輕項目負責人的壓力。當然,項目負責人哪怕愿意把自己的60%全部拿出來與同伴們分享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但是企業必須給他一個合理得到大部分收益的公開政策。
項目小組的參與人員由項目負責人進行自愿組合,是為了引導技術人員主動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合作意識。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如果一個技術人員自身的業務能力和組織能力不足以讓管理部門信任他勝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他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態度不足以吸引其它項目負責人邀請他入伙,自身那么他就會面臨沒有地方賺錢的壓力,勢必迫使他主動改進自己的工作態度,提高業務技能。到了這個時候,每一個人就都有了一個市場價格,大家都搶著要的員工勢必價格看漲,無人相邀的人勢必價格低靡。在這個內部的人力資源市場中,科技人員按照工作能力拉開了收入檔次。
研發人員工資管理辦法
1 產品研發
產品研發必須經過立項、設計、實現、測試、發布幾個階段。
1.1 立項
小型研發項目(工作量小于等于6人周,投入資金小于等于1萬元的研發項目)立項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立項。
非小型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由項目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立項。簽字傳真有效。
在已經簽定銷售、工程合同的項目中發生的研發,作為合同項目研發,不再單獨立項。
項目只有立項后才允許發生費用。
項目立項后應獲得一個唯一的研發編號,費用報銷、研發領料時使用此編號作為物流控制和財務核算的依據。
項目計劃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目標,發起人,負責人,設計、研發、測試承擔者,設計、研發、測試的工期計劃,項目預算等內容。
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必須說明項目名稱,市場調研情況,銷售預測,技術現狀和實現途徑等內容。
1.2 設計
立項后,項目進入設計階段。
設計階段由設計承擔人完成技術設計報告、測試計劃報告,修改得到切實可行、與技術設計報告和測試計劃報告相吻合的項目計劃報告。由項目負責人負責邀請研發部門技術負責人,設計、研發工程師,共同評審通過。沒有通過設計評審的項目,必須重新進行技術設計。
技術設計報告應說明項目名稱,研發系統或設備的需求,研發系統或設備的總體功能,系統或設備功能模塊劃分,工期在6人周以上的項目必須列出階段性成果和驗證方法。階段性成果的工作量不超過4人周。
測試計劃報告應說明項目名稱,產品功能,測試項目,測試條件,測試方法,測試工期和時間計劃等內容。
1.3 實現
設計評審通過后,項目進入實現階段。
研發人員必須在實現過程中書寫相關文檔。文檔必須有電子形式。軟件實現文檔應包括軟件功能性說明文檔,源代碼說明文檔。硬件實現文檔包括原理圖,原理圖說明,PCB圖,結構圖。
項目負責人有責任按照項目計劃報告,跟蹤監督項目的進展情況,按時敦促驗收階段性成果。
研發產品由研發人員自行調試,調試過程中必須撰寫調試記錄。調試記錄應該說明項目名稱,編號,調試記錄版本號,調試時間,軟硬件版本號,調試中發現的主要問題,調試環境,解決方法。
研發產品確認運行穩定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內部驗收。研發文檔應視為研發實現階段工作量的一部分,不具備研發文檔將視為工作沒有結束,不組織內部驗收。
軟件功能性說明文檔應說明項目名稱,編號,軟件名稱和編號,軟件功能,軟件功能模塊劃分,主要功能實現過程,軟件主要實現算法。
源代碼說明文檔項目編號,軟件名稱,軟件功能,全局變量、結構,類說明,數據庫字典,函數功能、接口、在函數內改動的全局變量、返回值,等。源代碼說明文檔可以包含在源代碼文件中,以注釋形式存在。
原理圖說明應包括項目編號,硬件名稱和編號,硬件版本號,功能說明,功能模塊劃分,主要功能實現過程,數據芯片資料。
1.4 測試
研發產品經內部驗收后,進入測試階段。
測試階段開始后,研發實現人員將研發的產品,以及研發調試記錄移交給測試人員。測試人員按照產品的測試計劃報告、研發調試記錄,設計測試過程,填寫產品測試報告。
產品測試報告應該說明項目名稱,編號,測試報告版本號,需測試功能,指標,測試方法,測試環境,測試條目,測試結果,結論。
如果研發產品不能通過測試,測試人員應把產品測試報告提交給產品實現人員。產品實現人員修改軟硬件后重新進行調試,相應更新研發調試記錄內容和版本號,確認產品合格后提交測試人員再次檢測。如此反復,直到產品通過測試為止。
測試人員確認產品達到要求,在產品測試報告的結論欄內簽字表示同意,交項目負責人。
1.5 產品發布
項目負責人拿到產品測試通過的報告后,填寫或者委托他人填寫產品發布公告(Release Notes)和產品發布計劃,交公司技術負責人或者授權產品發布人核準,簽字發布。項目負責人與簽字發布產品的不得為同一人。發布公告和產品發布計劃需送銷售部、技術支持部、信息中心、公司有關領導。 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產品發布后一周內,將所有研發文檔整理歸檔,交研發助理存檔。
Release Notes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編號、產品名稱、型號、版本號、產品內軟硬件版本號、產品主要特征及功能、產品與上一版本的區別、產品的適用范圍、使用注意事項等。
產品發布計劃應說明項目名稱、編號、產品名稱、型號、版本號、產品說明書的完成時間和計劃、產品使用手冊的完成時間和計劃。產品說明書和產品使用手冊的完成時間一般應在產品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
1.6 批量生產
產品發布后,進入批量生產階段。
批量生產階段必須具備焊裝圖、裝配圖、軟件安裝說明、生產測試要求。 焊裝圖可以根據PCB圖修改,應詳盡說明產品名稱、型號、PCB板的名稱、定位標志、各層需要焊裝的元器件編號、標稱值,焊裝注意事項等。
裝配圖應說明產品名稱、型號、各電路板、結構件的固定位置、裝配順序、電氣連接圖、走線固定位置等等。
生產測試要求文檔需要說明針對的產品名稱,型號、測試環境、測試方法。
1.7 項目調整
1.7.1 設計更改
由于市場或技術原因,需要對項目重新進行設計,更改人必須填寫設計更改申請單,按照立項程序進行審批。即更改增加的工作量在6人周以下,增加的資金投入在1萬元以下的,屬于小的設計更改,需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大的設計更改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由項目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 對已經發布的產品進行更改,被認為是一個新的研發項目,按照標準程序執行。
對尚未發布的產品進行更改,需要更新該項目所有此前產生過的技術文檔,已經進行過的評審必須重新進行。
1.7.2 項目取消
出于市場或其他方面的考慮,需要取消某個項目的研發,必須由發起人或者委托人填寫項目取消申請表,申請表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編號,取消原因。
小型研發項目的取消需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非小型研發項目的取消需由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
項目取消后,研發助理負責將項目取消通知發送給公司領導層和研發、銷售、技術支持、財務、運營中心。
1.7.3 項目暫停
出于市場或資源飽和原因,需要暫停某個項目的研發,必須由發起人或者委托人填寫項目暫停申請表。申請表必須說明項目名稱,編號,取消原因。
小型研發項目的暫停需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非小型研發項目的暫停需由發起人邀請公司技術、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后,由三方負責人或者授權人簽字同意,報公司執行總裁批準生效。
項目暫停后,研發助理負責將項目暫停通知發送給公司領導層和研發、銷售、技術支持、財務、運營中心。
2 溝通
研發部需要很好地配合、支持銷售部、技術支持部和其他部門的工作。 研發部的新產品發布公告(Release Notes)應及時發布到銷售部、技術支持部和其他部門。
研發部的產品說明書和產品使用手冊(User Manual)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到銷售部、技術支持部和其他部門。
研發部需要定期發布和更新研發最新信息,包括Q&A(對一般技術問題的提問和回答),Bug Reports(測試出的產品缺陷),Products Roadmap(研發計劃,預期發布的產品、發布時間)。
研發部應定期向銷售部索取產品需求,向技術支持部索取疑難問題反饋(Escalation Report)。
3 文檔管理
研發過程中產生的硬件原理圖、原理圖說明、PCB圖、結構圖,以及軟件源代碼和源代碼說明文檔,為公司保密文檔,由研發助理統一保管,非該項目相關人員不得借閱。
4 推薦工具軟件
項目計劃報告的工期計劃建議采用Microsoft Project。
電原理圖、PCB圖建議采用Protel 99SE。
結構圖、裝配圖建議采用AutoCAD或ProEngineer。
研發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技術研發經費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技術研發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研發經費是用于進行技術研發、新技術推廣應用的專項費用。研發經費必須按計劃統籌安排,節約使用,講求經濟效益。
2、研發經費的來源:
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發項目費用;
3、研發經費的使用范圍:
3.1為進行技術研發、新技術推廣所發生的調研費、資料費、差旅費、技術協作費、材料費、測試儀器的購置費等費用。
3.2為進行研發項目評定,進行技術咨詢和學術交流等活動所發生的評審費,咨詢費,會議費等費用。
3.3為開展科技情報及知識產權工作所發生的技術資料費、出版印刷費、專利年費等費用。
3.4用于技術進步獎勵所發生的費用。
4、研發經費的管理。
4.1公司研發部是研發經費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研發項目的審定和費用指標方案的制定以及項目結果的評定工作。
4.2研發經費由公司按研發項目計劃下達到具體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4.3各項目團隊對已發生的研發經費要及時填報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部按內控制度規定每月核對一次經費支出明細,核對記錄由財務部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
4.4各項目團隊對于因研發工作需要,購置元以上設備、儀器者,須列入單位固定資產并經物裝部簽收后方可到財務核銷,項目完成后辦理有關轉資手續。
4.5對于研發經費的使用情況,公司將組織適時審查,如發現經費使用不當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收回項目計劃安排的投資款項;如發現違法亂紀行為,追究當事人的`法紀責任。
5、研發經費的核算辦法
為準確核算公司的研發經費支出和加強經費支出的管理,結合公司的研發活動,進一步建立項目研發經費支出的核算管理模式。此核算管理模式主要是通過項目費用輔助帳和相對完善的會計核算科目體系來實現。
5.1公司研發經費支出費科目設置及核算規范
公司在核算研發經費支出時,在管理費用下設置三級科目對研發活動進行核算:
5.2對于公司在研發過程中形成的專利和專有技術,由于二者的收益的不確定性,只有部分專利有較大的經濟價值,所以,公司在進行會計處理時,只把具有巨大經濟價值的專利,從管理費用中轉出來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予以本金化;對其他專利和專有技術,一般不從管理費用中轉出作出金化處理。
5.3項目核算輔助帳的管理的方法
為加強研發經費的'管理,明晰研發經費的支出結構,配合經費預算的執行,逐步在公司內建立起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可操作的研發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評估管理體系和模型,以“研發經費支出”科目明細子目為經脈,以研發項目為縱緯,建立“經費支出子目——項目”管理模式,具體示范如下表:
研發管理制度3
一、總則
二、工作職責
1、技術研發部辦公室管理制度
1)、部門職工每日上班前五分鐘需打掃自己辦公區域衛生,保持辦公桌清潔。辦公區公共衛生由部門人員輪流值日,要求一天一打掃,一周進行一次大掃除,必須保證擺放整齊、地面清潔、墻壁無污跡。
2)、值日人員下班后在確保辦公室門窗鎖好、一切電源切斷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3)、每日在崗人數不少于兩人,準時簽到、簽退,不得補簽及代簽。
4)、愛護辦公室內所有辦公設施,如人為損壞,照原價賠償。
2、技術研發部部長崗位責任制
1)、堅決服從上級領導的統一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如有問題需及時匯報。
2)、負責制定實驗計劃,并組織對計劃的擬定、修改、補充、實施等一系列技術組織和管理工作。
3)、及時指導并處理實驗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確保試驗的正常進行。
4)、做好與王臺鋪礦、天地公司的對接工作,使雙方最大限度實現數據互通、優勢互補。
5)、考核每天的試驗結果,從而決定次日充填的材料配比,并向王臺鋪礦出具料漿合格證書。
7)、每月組織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成果及經濟效益的評價工作,并對技術員的每月工作進行考評。
8)、負責編制項目部技術開發計劃,并有計劃的引進、培養專業技術人員,從而進一步搞好技術研發部的工作。
9)、積極與北京科技大學等科研院所進行技術交流,做好技術對接工作。
10)、按時完成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3、試驗室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工程檢測試驗方面的條例、制度和指示。
2)、在項目部的領導下,負責充填漿液質量檢測工作,配合化驗室對原材料質量進行檢測和試驗。
3)、根據項目部工作目標和規劃,制訂試驗室各階段的工作計劃。
4)、負責新配方的研發工作,并對新配方的膨脹率、泌水率、抗壓強度等技術指標進行全面檢測,建立健全相關臺賬。
5)、對每批次的充填料漿進行事前試驗,試驗各項數據符合充填要求后,出具充填配比驗收單,并由技術研發部、安全調度部、現場操作員三方簽字確認。
6)、對每批次的充填漿液進行現場取樣,并對其膨脹率、泌水率、抗壓強度等技術指標進行全面檢測,建立健全相關臺賬。
7)、在充填過程中,對各種原材料的用量、機械設備轉動參數進行不定期檢查,全力保證充填料漿配比符合要求。
8)、負責試驗室儀器設備的管理及制訂重要儀器設備選購、使用、保養制度。
9)、建常用檢測試驗項目的操作規程,定期進行檢測儀器設備送檢、標定,確保儀器的完好率。
10)、定期檢查儀器設備準確度,提高檢測試驗人員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以數據為依據,不弄虛作假。
12)、參與相關技術培訓考核。
13)、完成項目部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4、試驗員崗位責任制
1)、試驗員必須及時完成試驗室下達的試驗和檢測任務。
2)、認真做好試驗前的準備工作,即按要求正確取樣、校對儀器、設備量值、檢查儀器、設備的運轉是否正常、環境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3)、嚴格按照檢測規范進行各項檢測工作,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
4)、嚴格按技術要求做好記錄,按標準要求正確處理檢測標準數據,不得擅自取舍。
5)、出具試驗報告單,對數據的正確性負責,并按規定程序送審。
6)、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儀器設備,做到事前有檢查,事后維護保養、清理。
7)、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做到文明檢驗。離開崗位時檢查電源,防止事故發生。
8)、認真鉆研業務,努力學習新標準、新技術,提高檢測水平。
5、化驗室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工程檢測化驗方面的條例、制度和指示。
2)、在項目部的領導下,負責原材料質量檢測工作。
3)、負責對各批次原材料進行取樣存檔,建立健全相關臺賬。
4)、負責化驗室儀器設備的管理及制訂重要儀器設備選購、使用、保養制度。
5)、建立常用檢測化驗項目的操作規程,定期進行檢測儀器設備送檢、標定,確保儀器的完好率。
6)、定期檢查儀器設備準確度,提高檢測化驗人員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以數據為依據,不弄虛作假。
7)、參與相關技術培訓考核。
8)、完成項目部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6、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1)、全面完成崗位擔負的檢驗和零時性檢驗工作,發現異常質量波動時及時匯報值班領導。
2)、嚴格執行控制標準,嚴格操作規程及規章制度,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更改。
3)、按規定方法取樣、留樣、制樣、經常檢查有關設備。確保取樣有代表性(對每車原材料的頂部、中部、底部分別進行取樣),留樣標記清楚,準確。
4)、精心使用本崗位的.儀器、設備、工具、節約水電、藥品、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5)、認真執行抽查校對制度,好交接工作。
6)、相互團結幫助,關心集體,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學習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操作水平和工作質量。
7)、負責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全權負責搞好外來樣品的拒檢工作(領導安排除外)。
三、崗位業績考核方法
為了真實地反映技術研發部工作人員的業績,客觀公正地做出科學合理的評價,提高技術人員工作的積極性,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在崗人員業績考核方法如下:
1、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合理、方便操作;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獎懲并重。
2、考核內容
1)、任務考核。主要是對本部門人員本職工作完成結果的考核。
2)、管理考核。主要是對中基層管理人員管理工作能力的考核。
3、考核方法
由技術副經理對部門成員進行考核,實行經理負責制
4、獎懲規則
1)、嚴格執行項目部考情制度,無故遲到、曠工者,安裝項目部考勤制度進行考核。
2)、按時完成日常的試驗、化驗任務,無故未完成者,扣除當月5%生產獎。
3)、嚴格確保各項記錄和匯報數據的準確性,若因主觀原因造成的數據錯誤,扣除相關責任人當月5%生產獎。
4)、愛護試驗室、化驗室及辦公室內的物品設備,若因人為原因造成設備損壞者,照原價進行賠償。
5)、嚴格執行項目部相關防火、防盜制度,若因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火、被盜,扣除責任人當月所有安全獎。
6)、積極鼓勵廣大技術員進行技術研發工作,若對配方優化、改進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取得實際成效者,視情況增加當月10%~50%的生產獎。
7)、搞好各自負責區域內的環境衛生,若環境衛生不合格,扣除責任人當月2%生產獎。
以上考核內容由辦公室勞資負責人具體執行。
四、科技例會管理制度
研發管理制度4
第一條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有效進行“技術創新”工作,實施公司“科技興企”的重要決策,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產的研發項目。
第三條職責
公司的技術研發部負責公司產品的研發工作,新產品的研究,技術管理,以及公司的技術發展的總體把握。管理公司產品整體技術的發展軌跡,以及產品的研發進度,同時對研發的成本進行控制。
一、管理權限:受總經理委托,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聽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二、管理職能: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技術標準、抓好技術管理、實施技術監督和協調的專職管理部門,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第四條立項程序
一、原則
產品研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是實現“生產一代、試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構思一代”的產品升級換代宗旨的重要階段,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能否順利實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加強對公司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打好技術基礎、加快產品研發速度、完善指導產品研發工作,既要講求經濟效益,又要講求社會效益和資源環保效益。
二、程序
1、研發部根據公司長期發展規化,調查國內外市場和重要用戶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為滿足市場需求研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在每一季度初發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點任務。
2、各相關部門根據《產品研究重點》結合本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再通過市場評估、設備評估、生產力評估、產品檢驗能力評估、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市場動態及發展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向研發部提出《科技研究開發項目申請表》和項目開發可行性分析報告。
3、研發部根據公司當年生產情況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議和篩選,根據其重要性和創新性分為A、B、C三類:
A類:在公司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項目,其實施技術難度大,開發創新(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內容較多的項目,總體技術水平達到部分國際領先水平以上。
B類:在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自主創新,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C類:為公司改進創新項目,創新技術在公司內部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在技術上有一定創新和技術難度,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公司領先水平。
4、項目產品經專家評議和篩選后,研發部編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開發計劃書并呈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開發。
5、根據調查分析市場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使用情況和用戶改進要求,銷售部門和產品研發部門在每個季度末的20號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產品生產單位的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提交下個季度和下個年度的《產品研發項目建議表》。
6、公司員工對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產品制造成本的建議,提出建議上報公司企質辦,經評審通過后,轉到產品研發部門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開發。
7、為充分發揮聘請專家的作用,公司將聘請專家參與計劃編制、立項評議、項目管理等有關咨詢工作。
所聘專家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從事相關領域或專業工作滿5年;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廉明、實事求是;
(3)、熟悉相關領域和專業的最新發展動態。
8、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科研實施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
9、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明確指定項目組長,中途不得隨意變更。研發部還應組成一個結構精干的項目小組負責項目的開發。
第五條項目管理
一、計劃管理:
1、年度計劃的編報和審批。編報年度計劃的依據是經批準的項目計劃書或實施方案。總項目的年度計劃,由研發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編制,報告董事會審查后下達。需跨年度的項目,與申報新立項目一起報送。
2、年度計劃的實施和檢查。研發部和各相關部門,按批準的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并經常進行監督、管理,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每半年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提交上來的年度《產品研發項目建議表》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上報總經理批準。
3、年度計劃的調整,應報原批準部門審批。
二、經費管理:
1、按項目按進度撥款:公司要按項目進度計劃及時將研發款項撥付到位,確保研制工作的資金流保持通暢。
2、對每個產品項目實行產品研發經費承包制,經費項目包括:調研費、差旅費、對外技術合作費、外委試驗費、產品鑒定費、專利申請費、加班費和公司規定的完成項目獎勵等。產品試驗經費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查,報總經理批準。
3、產品研發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帳戶,實行專款專用,由研發部門掌握,財務部門監督,不準挪作它用。
4、為鼓勵和激發產品研發人員的研發熱情,項目完成后,公司規定的項目獎勵必須全額發放到項目小組,每個成員的得獎比例由產品研發部門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確定,發放方式按集團公司規定執行。
5、產品研發成果按銷售量提成的獎勵和其它獎勵按產品研發部門同公司簽定的承包協議執行。
三、物資管理:
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企業物資供應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用于項目研發的物資,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組:
每一個立項的項目都要成立項目小組,并設定一名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第六條專利申請
1、在注重知識產權的時代,專利申請的成功便意味著對未來市場的拓展和合法壟斷,可以延緩同行的進入時機,并能以仿制嫌疑訴訟同行一些企業。公司必須重視專利申請工作,專利申請工作由專利工作組負責。
2、為避免和應對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訴訟我公司,項目小組的所有相關保密資料必須存檔保存(文本、光盤、軟盤等)。此項工作由產品研發部門負責人負責。
3、產品研發部門,對每項技術研發必須要提出申報專利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
4、由總經理辦公室、專利工作組負責專利申請的報批工作。
第七條項目的實施
1、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都必須要有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核批準的《產品研發項目任務書》。由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產品檢測并經過會簽(有關部門)、審核(技術部門負責人)、批準[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后才能進行樣試。
2、產品應采用國家標準,在充分滿足使用需要的基礎上,做到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樣試,批試均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鑒定。個別產品變化很小的新品,經檢測部門審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簽字,可以不進行批試,在樣品試制后直接辦理成批投產的手續。
4、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鑒定會,多方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及移交時間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5、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流程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八條項目檢查
1、科研項目立項后,立項小組確認項目承擔人和參加人,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2、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項目是否按項目計劃中預訂的計劃進行;
(2)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是否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參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階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執行;
(4)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5)有無不符合項目管理辦法的行為和情況。
3、項目主要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究到結項全過程的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項目負責人每年年終應填寫有關的項目檢查表,提交項目研究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書面報告,定期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盡可能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條件。對于項目負責人提交的項目檢查表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第九條項目變更與解除
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項目小組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項目申請:
1、項目小組所需資金長期不落實的;
2、經認證,項目所選技術路線、方案已無實用價值,或依托的研發項目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行的;參加研究開發的合作單位或項目小組人員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展的。
第十條科技成果鑒定、評審和結題
1、項目研究應在完成后對其成果進行鑒定和驗收。根據項目申請書內項目完成時間的協議,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室。項目的最終成果應是項目申請書所要達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開發項目按計劃、合同完成后,由項目小組向研發部提出申請鑒定或評審驗收申請。符合鑒定或審評條件的,由研發部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鑒定或審評。
3、合同完成后,承擔單位及時聯系有關結題驗收事宜,填寫結題申請,與研究技術文件一并上報,并由研發部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同意項目結題。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研發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研發機構的管理,提高研發能力和效益,推動科技進步,本制度依據國家和地方政策法規,結合研發機構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研發機構在遵循國家和地方政策法規的前提下,根據自身特點和需求對本制度進行具體實施細化和完善。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研發機構的全體員工,包括全職員工、兼職員工及實習生等。
第四條研發機構應當優化研發環境,提高研發機構的創新能力和科技實力,積極引進高水平人才,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培養體系,激勵和保障研發人員創新創造和勞動成果的合理收益分配。
第五條研發機構應當加強創新管理,提高研發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完善研發管理流程和工作方法,提高研發管理的效能和效益。
第六條研發機構應當根據研發任務的規模、項目的特點和要求,合理配置科研經費、人員和設備,推動項目的順利進行。
第七條研發機構應當保障研發人員的科研自由,提供良好的科研條件和環境,鼓勵研發人員創新創造,提高研發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第八條研發機構應當加強對研發過程和成果的質量評估和監控,提高研發項目的質量和效益,確保研發成果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機構管理
第九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各級領導和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形成科學決策和分工合作的機制,提高研發機構的整體協同能力和管理效率。
第十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招聘、培養、激勵和管理人才,推動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研發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
第十一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推進科技經費的.預算編制、使用和績效評估,提高研發項目的資源和經費管理水平,確保資源和經費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第十二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明確安全、保密、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管理規定,規范研發機構的運作和行為,保障研發機構的正常運轉和創新活動的順利進行。
第十三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績效評價制度,根據項目目標和總體要求,定期對項目的進展、成果和影響進行評估和總結,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提高研發管理的科學性和效能。
第三章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項目申請和立項制度,明確項目的目標和內容,編制項目計劃和進度表,確定項目的負責人和研發團隊,做好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
第十五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項目實施和管理制度,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按時高質量完成研發任務,提高研發項目的效益和競爭力。
第十六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項目驗收和評估制度,對項目成果進行驗收和評估,確定項目的技術水平和市場前景,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為項目的引進和推廣提供科學依據。
第十七條研發機構應當加強項目管理和實施過程的監控,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障項目按計劃、按要求、按質量完成,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十八條研發機構應當加強項目成果的推廣和應用,通過技術交流、合作研發等方式,推動項目成果的產業化和商業化,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四章創新管理
第十九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創新管理制度,加強對創新活動的組織、管理和評估,提高創新創造的效能和效益,推動研發機構的創新能力和科技實力。
第二十條研發機構應當鼓勵和支持研發人員的創新創造,提供創新創造的環境和條件,加強創新文化的建設,激發研發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第二十一條研發機構應當加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推動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推動科技成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研發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二條研發機構應當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規范知識產權的申請和保護程序,依法保護研發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研發機構的創新創造和勞動成果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研發機構各項工作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研發機構的改進和提升。
第二十四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識別和評估研發活動中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防范和應對措施,保證研發活動的安全和順利進行。
第二十五條研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統,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供科學便捷的管理信息和決策支持,提高管理的科學性和效能。
第二十六條研發機構應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合作,提高資源的整合和協同能力,促進科技資源的共享和交流,推動研發機構的整體發展和創新能力提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研發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政策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制度的實施情況,對制度進行定期評估和調整,保持制度的科學和有效。
第二十八條研發機構應當依法履行研發機構的納稅義務,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研發經費的使用情況,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第二十九條研發機構應當遵守國家和地方政策法規,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研發水平和效益,為國家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研發機構負責解釋和執行,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實施細化和完善。
研發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術的開發及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科技研發項目的管理,規范項目立項管理程序,提高項目管理效率。
第二條研發項目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科學管理、規范權限、明確職責、管理公開、精簡高效。
第三條為保證研發項目管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項目管理公開制度、報告制度、回避制度、監督檢查和審計評價制度。
1.公開制度。在執行有關技術保密規定的原則下,由研發部對項目立項、項目實施、階段性成果和驗收鑒定結果等通過一定程序公開發布。
2.報告制度。項目承擔小組、項目責任人應定期報告項目執行情況,并根據要求按期如實填報有關報表。
3.監督檢查與審計評價制度。項目承擔小組和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履行項目合同書,在項目合同書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項目承擔小組和項目責任人有義務主動接受研發中心的監督檢查、績效審計等跟蹤管理。
第二章項目調研
第四條項目調研工作由技術部完成。
第五條項目調研的主要任務:
1.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2.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市場動態及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優勢。
3.論證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及外購外協件配套等)。
第六條項目調研結束,技術部提供項目立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該報告應包括:
1.項目概況,國內外同類研究情況(包括技術水平)
2.市場需求、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內容、技術關鍵;
4.預期目標(要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申請情況);
5.現有技術的知識產權情況及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設想;
6.已有條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礎、技術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產或應用去向);
7.實施方案(包括進度安排);
8.項目預算(包括經費來源及用途);
9.預計項目主要參加人員及其簡歷。
第三章項目審查
第七條技術部提交《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立項報告書》由公司研發中心完成審查。
第八條研發中心由以下人員組成:總經理,技術總監,研發部經理,技術部經理,技術骨干。必要時可外聘專家擔任顧問。該委員會實行集體會簽制度,涉及技術研發項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須會簽方可生效。
第九條審查結束,出具書面綜合審查報告。
第四章項目立項
第十條根據研發中心綜合審查報告,符合立項條件的,即可立項。
第十一條研發中心綜合審查報告出爐15日內簽訂研發項目立項報告書。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研發中心在項目實施管理中的職責是:
1.全程監督、檢查項目合同的執行情況;
2.審查項目季度執行報告、項目完成后的總結報告和項目經費決算;
3.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驗收以及績效考評;
4.負責對季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三條研發中心在項目實施中的責任是:
1.嚴格執行合同書,完成項目目標任務;
2.保證項目經費專款專用;
3.按項目管理部門的要求如實填報項目年度完成情況和經費年度決算以及相關的統計調查表;
4.接受研發中心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接受并配合項目管理部門對項目進行的中期評估、驗收以及績效評估,準確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
6.及時報告項目執行中出現的重大事項;
7.報告項目執行中知識產權管理情況和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第十四條項目實施中必須建立季度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如遇目標調整、內容更改、項目負責人及場地變更、關鍵技術方案的變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對項目執行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項目承擔小組必須及時向研發中心報告。
第十五條項目執行期內,若確需變更合同書內容的`,項目承擔小組應提出書面報告并說明原因,經研發中心審查批復后方可變更。
第六章項目驗收
第十六條項目完成后,由研發中心組織對項目進行驗收。
第十七條項目驗收以項目管理制度確定的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對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水平、應用效果和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實施的技術路線、攻克關鍵技術的方案和效果、知識產權的形成和管理、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經驗和教訓、科技人才的培養和隊伍的成長、經費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產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觀、實事求是的評價。
第十八條對所有項目驗收均采取現場驗收和書面驗收二種方式。
第十九條項目驗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項目組,在完成技術研發總結的基礎上,向研發中心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有關驗收資料及數據;
2.研發中心審查全部驗收資料及有關證明;
3.研發中心一個月內批復項目的驗收結果。
第二十條項目承擔者申請驗收時應提供以下驗收文件、資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樣機、樣品等)
1.項目立項報告書;
2.購置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清單;
3.涉及經濟指標的有關證明材料;
4.項目經費的決算表;
5.其他有關項目完成情況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通過驗收:
1.完成項目任務不到80%;
2.預定成果未能實現或成果已無科學或實用價值;
3.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
第二十二條未能通過驗收的項目,其承擔單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內提出復查申請。
第二十三條項目產生科技成果后,應按規定進行科技成果登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技術部、行政管理部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立項的每個項目建立檔案,妥善保存。其中項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項目驗收報告等文檔須長期保存。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研發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對公司新產品開發和已有產品改進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的技術積累、打好技術基礎、加快新產品研發速度、指導產品研發工作和方向,特制定本制度。
1.產品研發項目提出:
1.1產品研發項目分為兩類:技術項目研發和產品項目研發,技術項目研發包括現有產品的升級、以降低生產成本為基礎的工藝改進、產品項目預研、產品作用機理研發、產品應用研發等;產品項目研發指公司現有產品以外的,新產品的研究開發。技術項目研發周期必須控制在4個月內,技術項目研發立項由事業部總經理批準。產品項目研發周期必須控制在18個月以內,產品項目研發立項由股份公司總經理批準。
1.2技術項目研發立項(市場部分):根據調查分析市場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和用戶改進要求,銷售部門和產品研發小組提出研發項目建議,并向研發部經理提交《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
1.3技術項目研發立項(生產部分):公司生產部員工對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產品制造成本的建議上報公司生產部,經生產部評審通過后,轉到研發部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開發。
1.4技術項目研發立項(機理研究):根據市場反應和產品研發,需要進行產品作用機理研究的,由研發部經理確定研究內容,指定研發人員,研發人員查閱相關資料,提交《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
1.5技術項目研發立項(產品拆分):研發部經理進行市場考察后,確定需要對某一產品進行產品預研,由研發部經理指定研發人員,該研發人員查找相關資料,提交《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
1.5產品項目研發立項:產品研發負責人,根據產品預研情況數據,進行廣泛收集國內外有關產品研究技術、工藝及產品樣品,然后進行分析研究,并形成《產品研發項目立項報告》。同時,負責人對收集到的行業競爭對手的各方面情報,及時提供給有關部門和領導,供工作決策時參考。
2.產品研發項目決策
2.1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評審會議對提交的《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進行評審,評審人員包括研發人員、研發部經理、銷售負責人、市場技術負責人、生物事業部總經理、股份公司總經理。《技術研發項目建議表》應包括問題描述、實驗內容、預期結論、時間安排。
2.2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評審會議對提交上來的《產品研發項目立項報告》進行評審,評審組人員包括銷售總監、總經理及股份公司總經理。《產品研發項目立項報告》應包括項目背景、市場預估量、工藝特點、項目目標、研發投入預算、成品成本預估及產品對客戶的利益所在。《研發項目立項報告》經評審組同意批準后,由研發部經理向產品研發項目負責人轉發《研發項目評審表》。每次評審批準的《研發項目立項報告》至少有1項,不允許超過2項。
2.3研發項目負責人在收到《產品研發項目評審表》后,負責完成技術路線說明書和《產品研發項目進度表》。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進度表和說明書進行評審,評審后由研發項目負責人最終形成技術路線說明書和《產品研發項目進度表》,并報研發部經理簽字批準。
3.產品開發管理
3.1技術路線說明書
技術路線說明書即是產品設計的主要依據,也是公司進行技術積累、搭建研發平臺、產品延續、技術人員提高技術水平和互相學習的重要技術資料,還是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一種體現。因此,所有產品項目的技術路線說明書必須正確的包含以下內容,不允許有任何原因的隱瞞和漏項。
a)產品國內外技術路線匯總;
b)擬采用技術路線理由及實現難度;
c)備用的技術路線;
d)需添置設備情況;
e)產品研發進度安排;
3.2研發原始數據管理
產品研發過程中,所有實驗數據需完整的記錄在原始記錄本上,原始數據每天在實驗結束后,需認真進行數據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寫在備注欄中,失敗的實驗需查找原因,并填寫改進方法。
3.3技術路線的修訂及備選方案的啟用
技術路線的修訂,需有:
1.實驗數據表明該方案得到的結果將不理想。
2.最新的參考文獻表明有更先進的實驗方案能得到更好的實驗結果。
出現上述兩種情況后,啟用備選技術方案,或對技術路線進行修訂。
3.產品研發的相關項目申報:產品立項后,由各項目負責人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文件,技術研發部經理負責相關項目的申報。
4.專利申請:產品研發項目各負責人,對每項技術創新必須要提出申報專利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專利申報工作由技術研發部經理負責。
5.產品研發項目的廠試:產品的'實驗室研發結束后,經過中試放大實驗,然后由項目負責人向技術研發部經理提交完整的產品研發報告,報告經技術研發部經理批準后才能進行試生產,廠試計劃報事業部總經理批準。
6.產品研發周期:原則上產品研發周期以《產品立項報告》中說明的研發時間為準,若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不了的,在每次的研發項目進度匯報會上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并陳述理由及新的時間安排,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7.在研項目的再討論:每季度進行在研項目討論,包括項目進度、后續研發安排、市場同類或類似產品狀況。
4、各部門職責
4.1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研發項目預算,參與研發項目的立項評審。
4.2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審批技術研發部編制的產品研發計劃,聽取研發項目報告,綜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對研發工作進行調整。
4.3研發部經理: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產品研發計劃,協調處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需要出面解決的問題,并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負責組織對產品研發項目的評審、批準、設計、生產準備、試制、鑒定、認證、專利申報。
4.4銷售部:負責收集和提供市場需求產品的信息,并提出產品研發項目建議。
4.5市場技術部:負責提供市場技術信息和對應用邏輯進行評估。
4.6人事行政中心:負責產品研發人員的合理配置。
4.7產品研發小組:負責提出產品研發項目;負責產品研發項目的設計、試驗、試制、評審;負責產品研發項目的工藝性審查、工藝文件編制、現場技術服務和工藝驗證。
4.8生產部門:負責產品試制的生產計劃制定和生產的組織。
4.9采購部門:負責產品試制所涉及到的采購工作。
4.10工程部門:負責產品試制所涉及到的工藝裝備和設備的采購工作。
研發管理制度8
一、宗旨
考核制度貫徹于研發工作全過程中,利用績效和獎金相結合的報酬機制,鼓勵積極,鞭策落后,提高產品開發效率和合格率,減少失誤,降低開發成本,增加公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同時調動每位研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統一員工的工作努力方向,推動公司的持續快速發展。
二、目的
通過考核評定實行相應的績效處罰,并不斷的發現管理的工作不足之處,調整全公司的工作方向和管理目標。原則:以獎為主,以罰為輔,重獎輕罰,獎罰分明。
三、適用范圍
研發人員
四、基本原則
1、結果考核與行為考核相結合
2、考核者必須依據員工實際表現和工作事實進行評價。
3、公司成立技術開發評審小組,小組成員由董事長任命。
4、考核必須公開考核流程、公開考核指標,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由考核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5、考核執行人必須充公了解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內容、工作過程和工作效果。在雙方平等溝通的基礎上展開考核工作。
五、細則
6、按照各人負責的工作類別不同,考核類別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7、電路設計:視產品復雜性每2—3月完成一個完整產品,以設計任務書為準。
8、結構設計:視產品復雜性每2—3月完成一個完整產品,以設計任務書為準。
9、硬件設計:視產品復雜性每2—3月完成一個完整產品,以設計任務書為準。
10、軟件設計:視產品復雜性每2—3月完成一個完整產品,以設計任務書為準。
11、文秘及后勤:及時、準確、妥善的將設計師的文件歸檔、分發、收取,對需要打樣的產品落實追蹤到位,準時是考核的主要條件。
六、考核對象
研發中心人員。
七、考核周期與時間
1、實行季度考核;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為考核時間,考核上一季度的業績。其中每年的1月份考核上一年度的業績。
2、考核月前十日部門開始進行考核,兩個工作日提交辦公室匯總呈評審小組最后得分,三個工作日評審小組出具考核結果,由辦公室下達考核結果給部門經理,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績效面談。
八、實施
1、考核的依據:設計計劃書中的進度規定和設計要求。
2、考核方法:綜合評分,每個項目總分10分。
3、評分標準:總分10分,每檔0.5分計分檔。評分項目如有提前完成給予雙倍評分獎勵。基本設計要求每達標一項加1分,小批量生產要求達標一項加分0.5分。
4、每季度匯總員工評分,得分90%以上的員工下一季度維持現有工資不變,得分低于90%的員工每少一個10%得分,下一季度下浮基本工資一級。連續兩個季度達不到90%得分的研發人員,公司將重新評定或定級。
5、公司設置獨立員工工資體系外的考核資金,每季度得分超過100%的員工,每增加1%獎勵基本工資的`10%,最高不超過其基本工資的200%。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公司予以獎勵,由董事會審批。
九、考核體制
6、由員工填寫本季度主要工作項目及業績,給考核者相應參考數據。
7、部門評定:由員工直屬上級對員工個人本季度各考核項目做出綜合評分。
8、評審小組對其考核的結果做復評。
9、副總經理進行最終評定。
十、績效溝通與改進
10、每季度部門經理至少需和員工進行一次績效面談,共同確定績效計劃,講解員工優勢和需要改進的績效,共同分析與實際結果存在差距的原因,達到組織績效與個人績效目標一致。
11、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面談次數。
12、面談方式為:以正式的、一對一、面對面的方式進行。
十一、考核申訴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序。
1、參加考核的任何員工對評估結果擁有申訴的權利,部屬與直接主管接到考核內容和結果后,如有異議,可先向直接主管提出申訴,由直接主管進行協調;如直接主管協調后仍有異議,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訴,由辦公室進行調查協調。
2、考核申訴的追訴時限至考核當月結束為止。
十二、評估資料的保管
1、各部門部門經理指定專人對員工所有的評估資料進行集中保管,考核表必須以電子文檔形式及書面形式各保留壹份,電子文檔由部門及辦公室各留存一份,書面文檔由辦公室作為人事檔案留存。
2、季度評估表作為員工的人事檔案由行政部統一保管。
3、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查看員工的評估資料外,其他員工不得隨意翻看、查閱。
4、任何接觸到考核資料的人員都有保密的義務,不得散布、傳播。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修訂而成,解釋權歸辦公室。
2、整體考核進程由辦公室負責推動,各相關部門協助完成。
3、本制度是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制度,每一位員工均可對其不完善之處向辦公室直接提出相關建議,被采納的建議將在制度中及時修訂。
4、本制度執行后,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或條款以本制度為準。
研發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科學技術是公司的核心資源,科學高效的管理體系是公司資源得以高效配置的關鍵,技術革新、工藝改進、新產品開發、管理流程的持續改進是維護公司核心資源、保持公司市場競爭力的關鍵所在。為提高公司項目研發效率、規范項目研發行為、優化管理效率,使公司模式由生產制造型轉變為持續研發型,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1.2.1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部門及員工,因此本制度所指研發活動為全員參與活動。
1.2.2 本制度所指研發是指:
1、通過技術革新及工藝改進使公司既有產品的生產效率、質量、成本得以優化并轉化為經營成果的;
2、通過開發新產品,并轉化為經營成果的;
3、通過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進,使公司的運營效率、運營成本得以優化并轉化為經營成果的。
第二章、研發的流程
2.1 研發的發起
2.1.1 研發的發起包括公司的任何員工、公司的外部人員以及公司指定。具體是指:所有通過對市場及行業信息的研究提出新產品開發建議并經公司批準立項采用的,所有通過對公司生產方式及工藝的研究提出生產效率提升、改進生產工藝建議并經公司批準立項采用的,所有通過對公司運營管理模式的研究提出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建議并經公司批準立項采用的。公司對批準成立的研發項目進行編號并發文公告。
2.1.2 公司對研發發起人給予激勵,具體獎勵辦法按照后續章節。
2.1.3 研發項目的發起人應以書面形式編寫研發項目可行性報告,根據研發項目的類型,可行性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2.1.3.1 技術革新、工藝改進類項目。至少應包括現狀分析;技術革新或工藝改進的具體事項,技術革新或工藝改進的原理及方法;項目具體投入預測;項目所產生的效益提升或者成本節約預測;財務部根據投入、效益提升或者成本節約預測計算項目投資回收期及項目收益率(資本成本率統一按項目立項時的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1.3.2 新產品開發類項目。至少應包括市場前景分析;當前公司的現狀對產品開發的影響(包括正負面影響);開發新產品初步方法;新產品的推廣的初步方法;項目投入預測;項目收益預測;財務部根據項目投入、收益預測計算項目投資回收期及項目收益率(資本成本率統一按項目立項時的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1.3.3 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類項目。至少應包括現狀分析;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的具體方法;項目的投入預測;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所帶來的效益提升及成本節約預測;財務部根據投入、效益提升或者成本節約預測計算項目投資回收期及項目收益率(資本成本率統一按項目立項時的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2 研發的組織
2.2.1 公司研發的組織按照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以研發項目負責人為中心、各項目組成員協助的模式進行管理
2.2.2 研發項目的負責人。研發項目的負責人由公司發文公告任免。為提高研發效率,項目負責人直接對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負責,公司賦予項目負責人有直接調配與研發項目相關資源的權力(財務管理權除外)、與研發項目相關事項的決定權及一票否決權,其他部門不可干預項目負責人此項權力。其他部門如若對項目負責人的資源調配有異議的,經與項目責任人當面溝通仍未達成共識的,應于24小時內請示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定奪,否則需服從項目負責人的安排。
2.2.3 研發項目組成員。研發項目組成員由研發項目負責人提名任免,項目負責人在提名時必須說明清楚項目組成員所負責的研發工作內容,公司批準后發文公告任免,任免公告同時行政人事部及財務部存檔。項目小組成員該項目下的所有工作直接對項目負責人負責。一經任命,公司、項目成員所在職能部門、其他職能部門不再干預項目組成員的在該研發項目下的具體工作安排。研發項目組成員至少應包括以下人員:
1、技術革新、工藝改進的項目至少應包括車間主任、至少一名技術部人員;
2、新產品開發項目至少應包括車間主任、至少一名技術部人員、至少一名市場推廣人員;
3、管理效率、管理成本優化類項目至少應包括分管副總。
2.2.4 研發項目實施計劃的編寫。項目組成立后,項目負責人應主導項目組成員于一個月內編寫完成項目實施計劃并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批準后交項目管理中心存檔。項目實施計劃應至少包括項目實施的步驟、每個實施步驟的具體方法以及完成的時間節點。項目實施計劃一經批準,項目組必須按照項目實施計劃的進度安排工作,公司將按照項目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計算項目激勵,詳細項目激勵參照后續章節。
2.3 項目研發過程的控制。
2.3.1 研發項目進展的報告。研發負責人應至少每月以書面形式并當面向總經理回報項目研發進度完成情況,對于不能如期完成的項目實施計劃步奏,應著重如實寫明不能如期完成的原因、解決的辦法、所需要公司的支持。
2.3.2 研發項目組人員的任免。項目負責人可在研發項目過程中,對不能勝任研發項目工作的組員予以直接解除研發項目組員職務的權力,項目負責人應填寫《研發項目組員解職表》,報行政人事部及財務部備案,由行政人事部發文公告。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直接解除研發項目組組員職務,不必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直接下達研發項目組員解職通知書并公告,交財務部備案:
2.3.2.1 研發項目組組員在項目研發期間離職的,研發項目組組員職務自動解除。
2.3.2.2 研發項目組組員在項目研發工作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研發項目組組員職務自動解除。重大安全事故指:在研發項目工作中造成公司員工或者本人受傷住院的;在研發項目工作中因發生安全事故被政府安監部門下達處罰通知的;在研發項目工作中因發生安全事故對公司資產造成損失達萬元以上的。(插注:本文檔適用所有相關企業或單位或個人,文字表格可根據您實際情況而做進行隨心更改,可刪減或增加內容。本文檔版權所有,只可使用,不可售賣,望遵守,不便之處請見諒。本段文字您可自行刪除。感謝您對此文檔的下載)
2.3.3 項目負責人的任免。總經理可在研發項目過程中,對不能勝任研發項目工作的項目負責人予以直接解除研發項目負責人職務的權力,由行政人事部填寫《研發項目負責人解職表》,報財務部備案,由行政人事部發文公告。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直接解除項目負責人的研發項目職務,由行政人事部下達研發項目負責人解職通知書并公告。
2.3.3.1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研發期間離職的,項目負責人職務自動解除。
2.3.3.2 有研發項目組組員在項目研發工作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項目負責人的研發項目職務自動解除。重大安全事故指:在研發項目工作中造成公司員工或者本人受傷住院的;在研發項目工作中因發生安全事故被政府安監部門下達處罰通知的;在研發項目工作中因發生安全事故對公司資產造成損失達萬元以上的。
2.3.3.3 計劃開發周期在三個月以內,實際開發周期超計劃開發周期60%仍未完成的,項目負責人的研發項目職務自動解除;計劃開發周期在三個月以上半年以內的,實際開發周期超過計劃開發周期40%仍未完成的,項目負責人的研發項目職務自動解除;計劃開發周期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內的,實際開發周期超過計劃開發周期30%仍未完成的,項目負責人的研發項目職務自動解除;計劃開發周期在一年以上的,實際開發周期超過計劃開發周期20%仍未完成的,項目負責人的`研發項目職務自動解除。以上逾期若為項目組以外因素,需由項目負責人填寫研發項目展期申請,展期申請必須如實寫明展期的原因、新的研發周期等,經公司批準后以新的研發周期為準。
2.3.3.4 項目負責人的研發項目職務解除后,公司將重新任命項目負責人,重新任命的項目負責人有權重新組織研發小組,原項目研發小組隨即解散;項目負責人組建新的研發小組后,應重新編寫項目研發計劃、項目研發預算、項目激勵分配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執行,后續研發項目的核算、考核、項目激勵分配將以新的項目研發計劃、項目研發預算、項目激勵分配方案為準。
2.4 項目研發的結束
2.4.1 技術革新、工藝改進類項目。該類研發項目以所涉及產品產生正銷售利潤的時點為研發項目的結束時間節點。(注:銷售利潤=所增加的累計銷售毛利或節約的累計成本總額-項目研發投入)
2.4.2 型產品開發類項目。該類研發項目以所涉及產品產生正銷售利潤的時點為研發項目的結束時間節點。(注: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毛利-項目研發投入)
2.4.3 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類項目。該類研發項目以所涉及的管理制度流程公告實施為時間節點。
2.4.4 研發項目開發完成后,研發人員必需編寫項目研發總結,著重總結研發項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對后續項目研發的建議。同時,研發項目所涉及產品的技術圖紙、其他技術資料、工藝資料、檢驗測試鑒定報告、其他經過審查鑒定的有效文件等資料連同項目研發總結的紙質文件及電子檔一并歸檔交分管技術副總處存檔。
2.4.4 研發項目的失敗。研發項目失敗的,項目研發自動結束。經公司研究決定,研發項目已經失去繼續研究開發的必要,或者有以下情形的,當判定為項目研發失敗:
2.4.4.1 符合以上2.3.3.3條,項目負責人的項目職務被解除的,研發項目即確認為失敗。
2.4.4.2 技術革新、工藝改進類項目,所涉及的產品在投產后一年內仍未收回項目投入的,研發項目即確認為失敗。
2.4.4.3 新產品開發類研發項目,所涉及的產品在在投產后兩年內仍未收回項目投入的;所涉及的產品在產品尚未投產即被市場淘汰的;所涉及的產品尚未投產但產品的市場價格較項目立項時下降幅度超過20%的;研發項目即確認為失敗。
2.4.4.4 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類項目在所涉及的管理制度流程雖然已經公告,但因其制度流程缺陷,導致其制度流程被推翻,并被新的制度流程取代或者原流程制度被宣告廢止的,研發項目即確認為失敗。
2.4.4.4 研發項目一經確認為失敗,即自動結束。同時,項目負責人必須編寫項目總結,重點寫明失敗的原因、后續類似項目的改善建議。
第三章研發項目的預算管理
3.1 研發項目預算的編制。研發項目小組在提交研發項目實施計劃時,必須同時提交研發項目預算方案。研發項目的預算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研發項目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如:差旅費、樣品費、模具費、咨詢費、勞務費、外聘專家費用等
(2)、研發項目所要投入的設備,研發項目需要投入的設備必須要在編制預算時列明設備的制造商、規格型號、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的有效報價、設備安裝調試維護計劃、研發項目失敗時設備的處理備案、針對該設備單獨編制的投資回收期及收益率。
(3)、研發項目所需要增加的人員,因該研發項目需要單獨招聘新進員工的,需單獨編制崗位招聘需求計劃,需列明對所需招聘人員的具體要求。
3.2研發項目預算的控制。公司對研發項目預算內的投入,經項目負責人核定、財務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全額報銷。預算外的投入,需單獨填列立項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備案,財務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立項報告對預算外投入審核無誤后提交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報銷;同時預算外的投入,將按200%計算項目成本。(備注:本文字段為標記性中間文檔文字描述,用于隔斷標記用,要用此文檔的,此段漢字您可馬上刪掉。此文檔您可自行下載自行使用,可應用于為一般企業和個人,但不要用作出售用,請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編輯者獲得的勞動成果來之不易,謝謝配合!)
第四章研發項目的核算
4.1 研發項目的收入
4.1.1 技術革新、工藝改進類項目。以技術革新、工藝改進所涉及產品所增加的銷售額或者節約的成本作為項目的收入
4.1.2 新產品開發類項目。新產品的銷售額即為項目的收入。
4.1.3 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類項目。以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項目所節約的成本作為項目的收入。
4.2 研發項目的成本
4.2.1 技術革新、工藝改進類項目。因進行該項目所增加的成本,包括增加的制造成本、所產生的費用、因該項目所新聘員工的工資。
4.2.2 新產品開發類項目。包括新產品的全部制造成本、所產生的費用、因該項目所新聘員工的工資。
4.2.3 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成本優化類項目。包括進行該項目所產生的費用、因該項目所新聘員工的工資。
4.2.4 項目負責人重新任命的項目,該項目此前實際發生的費用在計算項目利潤時按60%予以列支。
4.3 研發項目分攤的管理費用。因項目研發需占用公司的公共管理資源,因此需按照研發項目收入的5%來作為該項目分攤的管理費用。
4.4 研發項目的利潤。研發項目的利潤=研發項目的收入-研發項目的成本-分攤的管理費用。
4.5 研發項目的核算流程。研發項目的核算部門為財務部,財務部在收到研發項目立項批準書后,對研發項目進行編號歸檔,日后將對該研發項目所產生的收入及成本歸集到對應的研發項目。財務部門將研發項目核算結果的初稿以書面形式先送達研發項目負責人,研發項目組對財務部門的核算結果有異議的,應在研發項目核算的初稿回復意見,財務部與研發項目組未能達成共識的,研發項目負責人可向總經理提出意見,總經理的批示即為最終核算結果的方案。研發項目組對研發項目核算結果無異議的,研發項目負責人應在初稿上寫明無異議并簽字,財務部將研發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無異議的初稿提交總經理簽批,總經理簽批后即為最終核算結果。
第五章研發項目的激勵
5.1 研發項目的激勵原則。研發項目激勵以項目提成+項目考核正激勵-項目考核負激勵的方式進行管理。
5.2 研發項目的提成。研發項目的提成=研發項目的利潤*30%
5.3 研發項目的正激勵。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對研發項目予以正激勵。
5.3.1 實際項目研發投入比項目預算投入節約超過10%的,超過部分按30%作為正激勵。
5.3.2 研發項目實際研發周期比研發項目計劃周期縮短10%以上的,按項目提成的5%作為正激勵。
5.3.3 特別正激勵。研發項目組組員中對研發項目的成敗起關鍵作用,或者在項目研發過程中,對公司的后續管理方式,管理流程產生重大正面影響的,項目負責人可以向公司單獨申請特別正激勵,特別正激勵不超過項目提成總額的5%,特別正激勵的發放對象僅限于相應的研發項目組組員,特別正激勵由公司額外發放,不從項目提成中提取。
5.4 研發項目的負激勵。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對研發項目予以負激勵。
5.4.1 實際項目研發周期超過計劃研發周期的,按超期比例扣減研發項目提成作為負激勵。
5.4.2 研發項目所涉及的產品因技術革新、工藝改進、新產品設計缺陷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損失,除按所產生損失總額的全額作為項目成本列支外,按所產生損失的100%作為負激勵直接扣減當期項目提成。
5.5 研發項目激勵的分配。研發項目激勵的分配由項目負責人主導,項目負責人應在項目研發計劃獲批后的5個工作日內上報研發項目激勵分配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及財務部備案。公司原則上不干預項目負責人對研發項目激勵分配方案的制定,但為確保研發項目激勵分配的公平合理,提高參與研發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更多人參與公司的研發活動中,公司對研發項目激勵的分配設定基本分配標準,基本分配標準如下:分配比例基數=1/研項目組組員人數,項目組各成員在研發項目激勵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分配比例基數的50%,項目發起人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分配比例基數的150%,項目負責人的分配比例不得超過分配比例基數的300%。項目負責人可根據項目組組員在研發過程中的表現適當調整研發項目激勵分配方案,但調整的次數不得多于兩次,研發項目激勵分配方案調整后報總經理簽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及財務部備案。
5.6 研發項目激勵的發放。研發項目激勵按照季度發放和年度發放結合的原則發放。
5.6.1 季度發放部分。公司每自然極度終了后的一個月內發放該季度研發項目激勵的60%,即每年的4、7、10月發放第一、第二、第三季度的研發項目激勵,第四季度研發項目激勵與年度研發項目激勵于次年的2月28/29日前合并發放。
5.6.2 每自然年度終了后的兩個月內發放該年度的研發項目激勵的40%,即于次年的2月28/29日前發放。年度發放部分遵循年度研發項目總考核的原則發放,年度研發項目總考核規則如下:
每年度終了,財務部將對本年度所有已結束的研發項目進行匯總統計,計算出所有參與項目研發人員分攤的研發費用,每個參與項目研發人員分攤的研發費用=Σ單個研發項目的實際研發費用*單個項目實際項目激勵發放比例,同時區分出每個研發人員需要分攤的研發成功項目的費用和研發失敗項目的費用。當研發失敗項目分攤的費用占研發成功項目分攤的費用不超過50%時,參與研發人員不需要承擔研發失敗項目的費用;當研發失敗項目分攤的費用占研發成功項目分攤的費用超過50%時,超過部分按30%扣減該研發人員當年研發項目激勵年度發放部分,不足扣除的,結轉下年,下年亦不足扣除的,后續年份不再結轉,該部分費用不影響研發項目激勵的季度發放部分。
5.7 研發項目激勵發放的停止。符合下列情形的,停止發放研發項目激勵。
5.7.1 超過研發項目激勵發放期限的,研發項目的發放期限為研發項目結束起的兩年內,超過兩年的,不再發放,所有項目收益歸公司。
5.7.2 研發項目組成員離職的,該組員從離職之日開始,不再發放此前所參與的研發項目激勵。
5.8 研發項目激勵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承擔。
研發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為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范圍:
公司內工程部日常工作內容等各項流程的管理;
所包含的過程具體見如下章節:
2.1負責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現有產品的改良;
2.2新產品工藝的貫徹與落實;
2.3產品材料的改良
2.4工藝文件的編制與核準
2.5生產中技術問題的解決;
2.6客戶樣品的跟蹤,采購樣品的`確認
2.7 BOM表(產品零件結構表)的編制與
2.8新材料供方的,新材料技術問題的改善
2.9新產品質量的跟蹤
2.10協助品質部建立品質標準與計量標準化工作
2.11指導生產部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與維護
2.12供方的評審
2.13特采作業的核準
2.14負責公司工程資料的制作,發放及存檔
2.15負責樣品的打樣
2.16負責樣板、夾具的圖紙制作
2.17在整個開發階段系統地衡量客戶的滿意度
3.權責:權力
3.1有權參與公司生產政策的制定;
研發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了有效組織公司各級研發項目順利開展,對項目實施過程實時檢討,為最終項目考核提供有效依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進步的研發項目。
三、職責
3.1技術委員會: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管理,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3.2工程研究中心: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研發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研發技術標準、抓好研發技術管理、實施研發技術監督和協調。
3.3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的組織、計劃、實施及控制的過程,以保證項目目標的成功實現,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四、主要內容
4.1研發項目組織管理過程
4.1.1進度計劃管理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研發項目計劃書》制定研發項目進度控制表,主要是監督進度的執行狀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偏差、錯誤。在控制中要考慮影響項目進度變化的因素、項目進度變更對其他部分的影響因素、進度表變更時應采取的實際措施。
1)項目開始后項目負責人要建立一個“工作日志”,完整、準確記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細節,包括人、機、料、法、環五個方面內容。團隊成員都要養成寫“工作日志”的習慣。
2)項目負責人要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項目是否按項目計劃中預訂的計劃進行;
(2)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是否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參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階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執行;
(4)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5)有無不符合項目管理辦法的`行為和情況。
3)項目主要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究到結項全過程的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項目負責人每周填寫有關的項目檢查表,提交項目研究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書面報告,在通常情況下,每周項目負責人要向技術委員會匯報一次項目進展情況。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工程研究中心要為項目組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幫助。
4.1.2經費管理
項目負責人應在項目實施前,依據技術委員會及總經理批準之項目預算,報請財務部劃撥預算款,報請時應寫明各項目階段所需款項金額、需求時間、用途等。
1)項目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款項接收和管理,詳細記錄每筆金額的出入時間、經手人、批準人和用途。
2)項目資金使用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審核、技術副總批準后方可領用。
3)項目資金的管理必須做到帳款清晰、收支平衡、帳務票據一致,專項資金專項使用,不得挪作他途。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項目經費的管理情況不定期審計。
4.1.3物資管理
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公司采購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用于項目研發的物資,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截留或挪用。管理方法同于4.1.2項目資金管理要求。
4.1.4人員管理
項目組成員務必依照研發項目進度控制表,準時、保質保量完成各自所承擔的研發任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項目負責人必須詳細記錄項目實施過程中:
1)人員出勤情況
2)工作投入情況
3)工作期間紀律情況
4)工作量負荷情況
5)工作質量
4.1.5專利保護
公司必須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專利申請的成功意味著對未來市場的拓展和合法壟斷,可以延緩同行的進入時機,并能以仿制嫌疑訴訟同行一些企業。
1)項目小組的所有相關保密資料必須存檔保存(文本、光盤、軟盤等)。此項工作由工程研究中心體系辦負責。
2)在公司研發技術平臺上,任何形式獲得的研發技術成果必須要提出申報專利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
3)工程研究中心由專人負責專利申請的報批工作。
4.2研發項目的實施管理過程
研發設計過程控制是項目管理中最難、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項目研發的全過程,具體有決策評審點設置、計劃修改、項目報告、項目測評等。
4.2.1階段決策評審
評審內容包括產品規格、系統總體方案、各分項方案、產品計劃及預算、關鍵技術解決的可行性、產品采購及制造策略、產品開發綜合風險評估,以及后續產品計劃(包括物料、產品測試、驗證、數據、文檔、資料等)。
4.2.2項目計劃修改
1)評估項目組計劃的延遲要根據標注的配合點通知調整相關計劃,判斷對項目總計劃的影響;
2)項目總計劃進行修改,向技術委員會或技術副總提出申請;
3)修改后的計劃要與真實工作進度相吻合,并符合計劃制定的要素,滿足完整性、層次性和合理性的要求;
4.2.3項目變更與解除
研發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項目組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項目申請:
1)項目小組所需資金長期不落實的;
2)經認證,項目所選技術路線、方案已無實用價值,或依托的研發項目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行的;參加研究開發的合作部門或項目小組人員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展的。
4.2.4項目例會
1)自上次項目例會以來的主要工作進展;
2)項目計劃的執行及進度情況;
3)重大問題及行動計劃;
4)向公司領導要求的特定援助,以及向公司內部任何職能部門要求的
特定援助;
5)下階段的工作計劃;
6)決定下次回顧檢查會的召開時間。
4.2.5項目的質量控制
1)制定質量保證計劃;
2)標準的設定和嚴格的規格更改控制;
3)對開發全過程需求、規格和配置的監控;
4)階段的技術評審-規格和方案評審、概要設計評審、詳細設計評審、
單元測評評審、樣機評審;
5)系統測試、一致性測試及可生產性的驗證;4.2.6項目樣試、批試要求及技術轉移
1)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樣試,批試均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召集技術委員會進行鑒定。
2)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討論,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做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及移交時間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3)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流程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4.2.7項目反饋、評定和糾正措施
在項目完成產品試運行之后,項目負責人要密切關注現場產品運行情況。產品運行一段時間后項目負責人必須同營銷部或使用部門取得反饋,調查產品使用情況,及時掌握客戶或使用部門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意見,要及時發現問題并拿出相應的整改措施,使產品可以得到持續改進。
4.2.8項目總結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完成后,應編寫項目總結,說明實際取得的開發結果,并對整個開發工作的各方面作出評價,其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項目開展整體狀況
2)產品質量及開發方法
3)文檔完成情況4)獲得經驗及教訓
4.2.9項目測評
項目完成后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由技術副總組織評審小組對該項目作整體的測評。測評指標構成包括但不限于:
1)準確規劃——規劃質量、規格符合度、技術評審要素通過率;
2)快速實施——開發計劃完成率;
3)質量保證——問題管理力度、規范遵從度、產品成熟度;
4)成本控制——預算正確率、毛利率、銷售計劃完成率;
5)市場競爭力——客戶滿意度、產品故障率目標完成率、技術支持力度;
6)流程執行——主要流程執行符合度。
4.3研發項目結題
1)研發項目測評完成后,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會。項目的最終成果應是項目計劃書所要達到的成果形式。
2)填寫結題申請,與研究技術文件一并上報,經技術副總和總經理簽批后,所有與此項目相關的輸入和輸出資料交由工程研究中心體系辦存檔。
研發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響應廣東省東莞市科技局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的要求,充分發揮我司研發技術的優勢和潛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發管理制度,促進我司研發工作的開展與進步,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有客戶需求或有市場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質的任務的科研項目均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 公司研發項目必須根據公司經營的總體目標:“把我司建設成為具有行業技術特色,在珠三角地區有一定影響、處于全國同類企業先進行列的電聲器材企業”,緊密聯系珠三角地區的實際,加強對行業技術中一些瓶頸技術和工藝改善類問題的立項研究。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公司的研發項目實行分級管理機制:公司領導分工負責,研發部門統一管理全公司各類技術的研發項目,各生產,生技和研發工程師等負責本部門的研發項目,課題負責人負責本課題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課題的申報及立項管理
第五條 公司內各部門和個人申報各類研發技術的研發項目要經公司研發部門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才能上報。公司內個人和不具有獨立的單位承擔的外來委托的課題,須由公司與外來單位簽署研發合同。
第六條 公司研發項目設立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兩種,每年評審一次。公司
研發項目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專利證獲得、營收等。研究報告的完成時限一般為1至2年;專利一般為2至3年,最長不能超過3年。除重要的技術研究外,鼓勵以研究報告、專利證獲得為項目的最終成果形式。
第七條 申報公司資助的研發項目,申請者必須是我司在職職工,課題組成員也必須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職職工。
申請我司資助的研發項目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本公司的在職職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擁護公司團隊領導。
(二)申請重點項目,申請人應具有公司工程師技術職務(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
(三)申請一般項目者(包括課題組成員)不作技術職務的限制;
第八條 申報公司的研發項目,每人每次限報一項。有以下情況者,不受理其申報公司項目:
(一)承擔各公司或部門資助的研發項目尚未完成者;
(二)體弱多病不能堅持正常開展工作者;
(三)準備離職或請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無正當理由未完成歷年承擔公司研發項目和上級領導安排的研發項目的課題負責人。
第九條 申報公司的研發項目者必須填寫《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研發項目申請書》。由申請者所在部門應對其內容的真實性、項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條件能否保證等提出審查意見,蓋章審核后,報送研發部門。
第十條 公司研發部門負責對受理的研發項目組織公司技術團隊進行評審,技術團隊應對項目的先進性、可行性、必要性、經濟或社會效益提出評價論證意見,并對項目是否立項提出建議。研發部門根據技術團隊對項目的評價意見,視當年研發經費分配額度情況,對資助項目數和每個項目資助強度進行綜合調整平衡,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 公司研發項目中的重點項目在公司年度發展規劃的中確定,每年設立1個重點科研項目,寧缺勿濫。一般項目由技術團隊根據當年申報項目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平衡后確定,其中一般項目應占20%以上。
第十二條 為保證評審的公正性,公司研發項目評審組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評審紀律:
(一)評審階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評審組以外透露課題論證的相關背景材料;
(二)評審組人員申請本年度科研項目者,不得參加本年度科研項目評審工作;工作人員(含文職人員)申請本年度科研項目者,不得參加會議評審階段的工作。
第十三條 經研發部門報送立項的科研項目,其項目經費均須進入公司財務處賬戶,由財務處統一管理。公司研發項目資助經費由財務處專項管理。項目經費不分撥給項目研究成員個人。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研發項目的申請者在接到獲準資助通知后10天內與研發部簽訂承擔課題協議書,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簽訂協議者視為自動放棄接受資助。
第十五條 我公司研發項目管理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檢查項目的進度、質量和經費使用情況。凡獲得各級立項的研發項目,每年應按規定填寫《年度進展報告書》上報公司研發部門;形成最終研究結果時,要填寫《結果報告書》,提交研發成果進行項目終結,并向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提交完整的項目檔案。
第十六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項目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研發部門報相關資助機構審批:
(一)變更項目負責人;
(二)改變項目名稱;
(三)改變最終成果形式;
(四)研究內容有重大調整;
(五)變更項目管理單位;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項目執行過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問題;
(八)中止項目協議;
(九)撤銷項目;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
第十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項目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報研發部門審批:
(一)變更或增補課題組成員;
(二)延期不超過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項的變更。
第十八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公司技術團隊鑒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銷課題處理:
(一)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二)剽竊他人成果;
(三)與批準的課題設計嚴重不符;
(四)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被撤銷課題的課題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新課題。
第十九條 項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應接受審查部門對其經費使用情況的審查。
第二十條 用項目經費購置的研發設備屬于公司資產,其使用權和經營權一般歸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資產必須納入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資產處置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二十一條 因意外因素必須中止的正在執行的研發項目,中止項目的`責任人必須寫書面報告,報研發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經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關部門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條 公司資助的研發項目從獲準資助通知下達時間算起,兩年內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項目,三年內未完成的重點項目,經審查理由正當,可申報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過一年;沒有正當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項目,一律撤消并要給予適當的處罰。無故不完成各公司領導安排的研發項目的負責人按相關資助機構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請假半年以上或離職,必須按課題管理有關規定,到研發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公司主管部門方準予辦理請假或離職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研發項目經費的使用按照《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研發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成果鑒定和成果轉化
第二十五條 為科學地評估各項目研究成果的質量,項目最終成果須進行鑒定,通過鑒定后予以驗收結項。重點項目和其他項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強的最終成果一般須經鑒定結項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條 公司項目最終成果的鑒定由公司研發部門和技術團隊組織進行鑒定。通過后項目由研發部門上報國家專利局申報來進行最終的鑒定。
第二十七條 強化成果轉化意識,拓展成果轉化渠道,充分發揮研發項目成果的經濟效益。
(一)公司各級管理部門和課題組應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對研發項目成果的宣傳、推廣和轉化,充分發揮其在公司經營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二)鼓勵研發項目成果向批量化生產轉化,為公司產品提升價值,為公司、顧客服務;為行業技術進步服務。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研發部門負責解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研發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提高A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研發項目管理水平,縮短產品研發周期,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研發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充分調動研發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研發項目管理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公司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技改工程等研發項目。
第二章研發計劃、立項
第3條研發小組
公司的研發計劃,須以公司整體戰略為基準。
由技術研發部經理組織來自本部門的人員、銷售部、生產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研發小組”,開展研發計劃具體擬定工作,具體的撰寫工作由研發小組負責人組織。
第4條研發計劃的內容
研發計劃要從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開始,通過分析外部的市場經濟環境、技術環境、競爭對手的情況、公司自身的技術和運營資源,明確公司未來研發方向、重要研發和技改項目。
第5條研發計劃的撰寫
《研發計劃書》由研發小組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撰寫。
撰寫的過程中,研發研發小組須定期召開例會,對計劃的內容進行討論確定。
《研發計劃書》草案編制結束后,報技術研發部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審議。
第6條研發計劃的審議
《研發計劃書》草案出臺后,由公司高層領導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技術部經理、研發小組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審議小組對《研發計劃書》草案進行審議。
研發計劃的審議采用質詢會的形式進行。
質詢會先由研發小組負責人介紹《研發計劃書》的內容,然后由審議小組的成員對計劃的內容進行提問,技術研發部經理及研發小組其他成員負責解釋。
第7條研發立項報告的編制、審批
技術研發部經理牽頭,研發小組組織根據審議小組的審議意見,編制《研發項目立項報告書》,并報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負責審議、審批。
第三章研發項目實施及進度控制
第8條技術研發部作為公司研發項目進度控制的歸口管理部門,指導組織編制各項目的項目階段工作計劃,并對全體項目進度情況進行跟蹤、統計和監督檢查;
第9條生產部作為公司研發項目配合部門的進度控制管理的歸口部門。
第10條根據立項研發項目,技術研發部經理編制《項目研發流程》、《項目實施過程監督控制表》,對整個研發項目的每個計劃階段進行有效控制。
第11條研發小組負責人依據《項目研發流程》組織研發小組成員進行研發工作,每周定期編制《項目研發小組階段進度報告》,報技術部經理審議之后,再報送公司分管副總。
第12條技術研發部牽頭,分管副總、生產部、采購部、物料部、財務部等部門參加“研發項目實施討論會”,總結階段性實施過程,提出難點及改進方案,明確下階段實施過程計劃。
第13條研發項目實施過程結束后,技術研發部會同相關部門、人員及時編制《研發項目驗收總結報告》,并報送公司總經辦審議、鑒定、評價。
第四章研發項目技術管理
第14條研發項目技術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研發項目的技術研發和應用水平,并在具體研發項目中實施有效的技術管理。
第15條技術標準化的目標是為了提高技術人員的工作效率和減少研發項目的總體成本,是一項需要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工作。
第16條技術研發部負責編制研發項目的技術標準、工藝流程、操作規程等規范化技術文件。
第五章研發項目成本管理
第17條為了加強公司研發項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通過實行項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項目成本,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第18條公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后,技術部應協同財務部進行項目成本策劃,確定研發項目成本核算對象,進行研發項目成本編碼,并將成本測算結果即目標成本報技術委員會審批。
第19條研發項目計劃階段,在目標成本范圍內,技術部經理應組織核心小組相關人員編制詳細的成本費用預算(設計方面、市場方面、采購方面、生產方面、質量方面等研發過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
第20條項目成本計劃包括項目總的成本計劃、月度或階段成本計劃。
第21條各項目的計劃成本預算應報送財務部,作為研發經費的依據。
第22條研發項目成本核算的內容
(1)人工費:包括人員的工資、獎金、其它福利補貼等;
(2)材料費:開發過程中使用的元器件、設備等;
(3)其他費用:是指為組織和管理研發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如:差旅費、住宿費、招待費、通訊費、交通費、辦公耗材費、打印傳真費等。
第六章研發項目文檔管理
第23條項目文檔管理的意義
通過對項目文檔進行很好的管理,規范公司研發項目,統一公司文檔格式、要求,有利于項目技術知識的傳承和保存,以及對項目進行很好的評價。
第24條項目文檔內容
研發項目計劃書、研發項目立項報告書、階段計劃、會議紀要、項目過程中的記錄文檔、技術工藝說明等一切與研發項目相關文件資料。
第25條項目文檔管理
研發小組負責編制項目研發過程中的文檔資料,技術部負責組織收集和整理研發項目文檔資料,并在研發項目完結驗收之后,由技術部及時送交公司技術檔案室入檔。
第七章研發項目知識產權管理
第26條適用范圍
為了提高公司知識產權的管理水平,鼓勵科技創新、發明創造,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保障公司和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推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
第27條根據《專利法》、《著作權法》、《合同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本辦法所稱公司持有的知識產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研發成果:主要包括技術方案、設計圖紙、試驗數據、階段成果、鑒定文獻等;
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實施許可權等;
著作權(版權):職務作品中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公司承擔責任的產品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
商業秘密(含技術秘密)使用權和轉讓權:主要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只屬公司擁有的產品、經營管理、市場、服務信息等;
其他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屬于公司所有的科技成果權利。
(商標等知識產權不在此適用范圍內)。
第28條公司研發知識產權管理的歸口部門是技術部。
技術部負責公司知識產權的管理,并按國家法律法規行使對本公司有關知識產權所擁有的權利,具體有以下工作:
分析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工作的現狀并提出改進措施;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處理公司對外經濟關系中的知識產權問題,組織有關產品和技術合作中重大知識產權問題的審批;
組織對侵犯公司知識產權行為的處理及與律師事務所的協調;
辦理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管理的有關手續;
辦理專利的申報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有關事宜,包括專利項目的日常管理,如交納費用、專利資料的保存等;
組織知識產權的教育、培訓工作。
在技術開發,產品設計等知識產權的產生過程中,技術部應對市場動態隨時進行知識產權信息跟蹤,及時調整開發策略。對因知識產權狀況而需調整開發方向的,應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技術部應對項目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對階段性及最終成果中屬于專利法規定申請范圍的,應當進行專利申請,或者以技術秘密方式及其他知識產權方式保護。
技術部或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決定某項知識產權不申請專利,而是以技術秘密處理的,應當制定技術秘密的保護方案。項目參與者和接觸技術秘密的有關人員須簽訂技術秘密保護協議。
第29條知識產權的取得:
公司員工的發明創造,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屬于職務性發明創造,其知識產權屬于公司:
以公司名義做出的發明創造;
員工在履行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
員工受命執行本職工作之外的工作任務做出的發明創造;
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即公司員工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主要利用公司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未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第30條職務性發明創造的知識產權屬于公司,不因發明人或設計人的退休、退職或工作調動等而轉移,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占為已有或變相占為已有,在保證發明人或設計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處理所持有的知識產權。
第31條對確定為各級重大研發計劃項目的主要承擔人員,在研發任務尚未結束前要求調離、辭職、并可能泄漏各級重大研發計劃項目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危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則上不予批準。
退休、停薪留職、辭職或調離的職工在離職前,須將在全部技術資料、試驗材料、試驗設備、產品等涉及知識產權的資料交回,由技術部簽署意見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擅自離職,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泄漏有關技術秘密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32條知識產權的分級管理
(1)資料保管
與技術、產品有關的資料由技術部保管,其他部門和人員配合技術部進行專利權申請工作。
(2)分級查閱
對于知識產權資料的使用,需分不同的部門、不同級別的工作人員給予不同的權限。
第33條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獎懲:
為了鼓勵員工多為公司創造并保護知識產權,公司對員工的以下行為加以獎勵:
(1)將個人(或集體)的職務發明整理,提出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提案并準備相關材料,可獲得1000元的現金獎勵;
(2)成功申請到專利或公司認為有價值但不應以專利方式保護的技術,經公司批準,可獲得5000—0元的現金獎勵。
第34條對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注冊或未采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公司權益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者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35條本管理制度由技術部草擬和修訂,公司經營辦公會審議,公司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36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研發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1、在進行產品開發前必須進行調查研究,內容有
a、調查市場同類產品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b、調查同類產品的價格、質量、市場及使用情況。
c、廣泛收集有關產品的信息,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進行可行性分析,工作有:
a、論證該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
b、論證該產品市場銷售情況及具備的技術優勢。
c、論證生產該品種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
3、制定產品發展計劃:由研發中心提出草擬計劃,經主管領導初步審查,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縝密研究,確定后安排生產。
4、新產品研發人員主要職責是:
a、開展產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進產品的升級換代,為企業提供產品生產的科學依據。
b、開展對產品升級換代具有決定意義的基礎技術研究、設備改造等。
c、開展那些對提高產品質量有重大意義的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究。
二、新產品試制工作規定
1、新產品試制是正式投入批生產的前期工作,試制一般分為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
2、樣品試制是根據客戶要求或自主研發的品種,由分廠配合試出小樣,然后按要求進行試樣,以考察產品的性能、風格和設計的合理性。
3、小批量試制是在樣品試制的基礎上進行的,主要目的是進一步改進工藝設計,進一步考察產品的可紡性或可織性。
4、試制品種要求新產品研發員全程跟蹤生產并指導生產。
5、試制品種結束后,研發員要書面總結試制過程、問題分析、試制結果及仍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新產品試制工作程序
1、進行新產品簡單工藝設計或確定初步試制方案。
2、召開分廠及有關部門會議,進行生產工藝分析。
3、確定上機生產工藝并審核。
4、新產品研發員要全程跟蹤試制生產過程并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5、試制結束后,要及時總結。
研發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嚴謹”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人員職責
實驗室隸屬于103車間,負責103車間新化藥產品的小試工藝研究,中試和大生產過程中的小試跟蹤,已有工藝的改進實驗和配合其他部門需要進行的化學實驗等工作。
3.1實驗室負責人職責
3.1.1103車間負責人既是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實驗任務順利進行;
3.1.2制定實驗計劃和項目進度的跟進;
3.1.3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采購申請;
3.1.4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3.1.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實驗人員科學、及時、有效、準確的完成各項實驗工作;
3.1.6指導和督促實驗人員撰寫實驗報告,進行實驗室文檔管理;
3.1.7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制度、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3.1.8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1.9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3.2儀器專員職責
3.2.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2.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2.3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保修,負責管理玻璃儀器的破損登記;
3.2.4負責實驗儀器外借的登記;
3.3試劑專員職責
3.3.1負責化學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3.3.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3.3.3負責化學試劑和耗材庫房管理;
3.3.4負責化學試劑的過期報廢處理。
3.4安全專員職責
3.4.1負責實驗室消防器材的檢查和維護,并做好相應的登記臺賬;
3.4.2負責進行實驗室用試劑特別是危險化學品MSDS的收集,并組織實驗室其他人員進行學習;
3.4.3負責監督實驗室產生的三廢(特別是廢水和廢渣)的妥善處理;
3.4.4負責收集現場急救知識并協助實驗室所有人員對于該知識的學習;
3.4.5負責進行實驗室危險因素識別和登記并定期更新。
4、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4.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4.2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
4.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有機合成實驗培訓并考核合格。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
4.4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4.5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嚴禁煙火;
4.6不得在實驗室辦公室內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用手機玩游戲,聽音樂等;
4.7實驗室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7:30,加班可預先提出申請,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原則上不允許安排無人看守的反應過夜。如確實需要安排無人看守的反應過夜,在實驗室門上必須張貼過夜實驗登記表,并注明該實驗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4.8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值日生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
4.9實驗使用過后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4.10對危險性大的化學反應,如易爆、劇毒等,要經過上級批準,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備的條件下進行。在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或開展易燃等化學實驗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爆面具、防護鏡,此類實驗操作必須確保兩人以上;
4.11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4.12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4.13注意節能降耗,實驗室內的冷卻水不用時及時關閉,通風櫥不用時及時關閉照明和風機。實驗室辦公室內的空調要合理使用,不得將溫度設定過低或過高;
4.14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試劑耗材的管理
5.1實驗室所有試劑,應由試劑專員建立臺賬,領用人從倉庫領用試劑后,必須報試劑專員處登記;
5.2實驗耗材(一次性滴管、一次性離心管、乳膠管、取樣袋等)必須節約使用,應建立耗材領用臺賬;
5.3實驗室不得大量儲存化學試劑,任何試劑的最大儲存量不得超過25kg;
5.4所有試劑包裝必須完整,且標簽標識完整,標簽標識內容至少應包括:品名、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家、分裝日期(領用日期)、責任人等;
5.5劇毒物品必須實行“五雙制度”(雙人管理、雙本賬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未使用完的劇毒品必須進行退庫處理。
5.6實驗室用氣瓶,必須由相關使用人員自行搬至樓上,并放入氣瓶柜,空瓶應做好標識,及時搬至樓下制定地點存放;
5.7實驗產生的樣品,必須標識清楚,包裝完整。同種樣品應集中定置存放,不得將不同品種的'樣品混合存放;
5.8定期對實驗樣品進行處理,處理程序應符合質量保證部的相關規定;
5.9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試劑及實驗耗材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6、實驗儀器管理
6.1實驗室應由儀器專員建立所有設備和儀器(包括玻璃儀器)的臺賬,以方便管理;
6.2實驗室中的儀器必須確定責任人,由責任人負責維護和保養;
6.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或使用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實驗室設備和儀器外借需到實驗室管理人員處登記;
6.4玻璃儀器使用結束后及時清洗干燥,嚴禁將玻璃儀器(如燒瓶、燒杯等)作為容器長時間的存放物料;
6.5實驗儀器不得出現銹蝕、漏電、腐蝕等現象。玻璃儀器必須正確小心使用,如出現破損,及時處理掉,防止傷手,并做好破損登記;
6.6不得擅自拆裝或改裝實驗儀器,如必須進行實驗儀器的改裝,必須得到實驗室負責人的批準;
6.7對不按規定使用實驗器材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7、衛生工作制度
7.1實驗室實行值日生制度,實驗室使用人員每周輪流值日,值日生每天下班前必須完成以下工作:清理垃圾桶、整理實驗臺面、掃地拖地、檢查水電、檢查門窗等;
7.2實驗室內廢液桶,堿缸必須定期清理,劇毒廢棄物送至安環部門進行處理;
7.3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嘩、打鬧、抽煙、吃零食;
7.4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工作服;
7.5實驗用過的儀器應及時清潔干凈,放回指定位置,化學試劑必須放置于試劑柜或指定位置中,不得隨意擺放;
7.6對于樣品柜(或樣品抽屜)中的樣品,每個實驗項目的操作人,至少每一個月按要求清理一次,否則視為固體廢棄物處理。
7.7實驗室、門口及走廊由值日生負責清掃,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
8、記錄文件管理制度
8.1實驗記錄本必須按規定到生產部領取,并做好領用登記,實驗記錄本寫滿后或者某實驗項目結束后,將實驗記錄本交至生產部審核歸檔;
8.2不同項目應使用不同記錄本,不得在同一本記錄本上做兩種或兩種以上項目的實驗記錄;
8.3實驗記錄在書寫時應按照GMP記錄書寫格式的要求進行書寫和修改,應做到字跡清晰,內容真實。應按照實驗記錄本上的要求的將實驗內容填寫完整,不得隨意涂改或撕毀實驗記錄本;
8.4實驗樣品如需送質量控制部檢測,必須填寫請檢單,請檢單的其中一聯必須妥善保管;
8.5實驗過程中的檢測數據應及時的填寫在記錄相應表格中,對于樣品檢測圖譜或打印數據,必須粘貼于相應記錄的頁的背面;
8.6實驗記錄和實驗數據屬于公司機密,未經授權,不得帶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進行傳播;
8.7實驗室其他文件資料(包括工具書)原則上只限在實驗室內閱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離實驗室。
9、附則
9.1本制度由103車間負責起草、修訂和解釋;
9.2本制度自20xx年08月01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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