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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寓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寓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1
1.保安員紀律
1.1愛崗敬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嚴于律己,文明服務禮貌待人,積極主動、勇敢無畏、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2按保安員著裝規定著裝上崗;
1.3愛護公共設施、設備,熟悉社區消防器材的安裝位置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項突發事件及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1.4認真參加軍體培訓及消防演練工作;
1.5嚴格按交接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能誤崗、空崗、漏崗。
2.保安人員請銷假制度
2.1嚴格實行《員工手冊》相關管理規定。
2.2臨時請假不超過3小時由保安隊長批準,不超過8小時由保安部經理批準。
2.3探親假、婚假、喪假及事假人員必須提前半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
2.4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銷假,不準代銷與不銷。
2.5臨時外出時,實行雙人制,不得私自外出。
2.6外出或休假期間請假人員應注意確保自身安全。
3.宿舍區內務制度
3.2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3.3床位鋪面保持干凈平整不擺放雜物,被褥應統一要求折疊方正,床下的鞋子擺放整齊。
3.4宿舍內設衛生監督員隨臟隨掃,每周六全天大掃除。
3.5室內嚴禁放有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品。
3.6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室內喝酒、喧嘩、打鬧,以免影響其他隊員休息。
3.7室內不允許私拉亂接電線及使用電爐、熱水器等電器設備。
3.8室內各班人員不準隨意亂串,不準留客人住宿或讓無關人員進入宿舍。
3.9宿舍門鑰匙由各班長管理,未經隊長批準,不準私自家加鎖、換鎖或把鑰匙轉交他人。
4.勤務交接登記制度
4.1必須按時接崗,不準誤崗、脫崗;
4.2每班崗必須提前半小時叫崗,督促接班人員,整理服裝備勤;
4.3接崗時做好交接,是否有通知及上級的代辦事項等,警戒區域內是否正常;
4.4領班監督各崗位警員進行交接,交接時注意觀察當班設備是否正常完好;
4.5領班必須認真填寫交接記錄,并詳細記錄本班警員執勤情況;
4.6領班必須將執勤情況上報保安主管。
4.7就寢時間:每晚22點之前下崗所有隊員必須熄燈就寢。
5.保安備勤、應急制度及緊急集合演練方案
5.1備勤制度
5.1.1工作日期間控制警員外出及休假,并保證備勤率在50%以上。
5.1.2節假日及重大節日期間,所有人員嚴禁外出,停止休假,保證備勤率在80%。
5.1.3保證警戒區域內警用器械的完好。
5.2節假日應急制度
5.2.1在各節日之前組織全體警員進行節日動員。
5.2.2全面地組織學習有關執勤消防等業務知識。
5.2.3保安部負責對執勤區域內進行徹底安全檢查,找出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解決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
5.2.4執勤人員必須每5分鐘巡視一次所轄區域,保安領班須不間斷地查崗,夜間須輪流在門衛值班,并不間斷查崗。
5.2.5組織緊急集合及消防演練。
5.2.6加強請銷假制度,保證備勤率在80%。
5.2.7加強區內員工、保姆、司機、民工的管理,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及出門條,控制閑雜人員在區內流動。
5.2.8密切注意警員思想動態,控制警員流動、保證內部穩定。
5.3緊急集合演練方案
5.3.1緊急集合的目的
加強紀律性和警惕性,鍛練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5.3.2要求
A.每名隊員在接到緊急集合的.命令時,必須迅速到達集合地點;
B.集合過程中不得大聲喧嘩;
C.各宿舍安排值班人員;
D.每月緊急集合演練一次。
5.3.3演練流程
A.主管通知各宿舍領班,緊急集合的準確地點;
B.由主管掌握到達緊急集合地點的時間;
C.控制社區、大門等交通要道;
D.各領班集合、整理隊伍;
E.主管對緊急集合進行講評;
F.將隊伍帶回。
6.巡邏檢查制度
6.1保安隊負責公寓管理區域、內保人員負責公寓樓宇公共區域內24小時不間斷巡視工作。
6.2巡視人員要分區域沿指定線路進行巡視,使用巡更器進行確認。
6.3每班下崗時應將《巡視檢查記錄》填寫完整。
6.4白班于每日21:00后將巡更器送交中控室下載數據,次日6:00將巡更器領出使用。夜班于每日21:00后將巡更器從中控室領出,次日6:00將巡更器送交中控室下載數據。
6.5巡視保安員接到門崗通知有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時,應對其進行引導。
6.6在巡視中,遇住戶應面帶笑容主動問好。遇有住戶車輛經過時,應主動禮讓并行軍禮。
6.7遇有老年人攜物應主動上前詢問是否需要提供幫助,并將其護
送至門口。
6.8遇有兒童在車行道、水池邊、車庫等危險區域玩耍時應主動上前勸阻并與其家人聯系送至安全區域。
6.9遇有住戶反映問題應認真記錄并將情況通知客服部。
6.10發現衣冠不整者、推銷人員應及時勸離公寓。
6.11對單元外施工堆料、車輛停放進行檢查。
6.12戶內發生報警執行《戶內安防報警處理程序》。
公寓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2
1. 處罰
1.1 辭退或開除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違法犯罪活動的;
1.1.2 違反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不能和公司保持一致經教不改的;
1.1.3 在崗位上不履行或無能力履行保安職責的;
1.1.4 不服從領導不,不聽從指揮的`;
1.1.5 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的;
1.1.6 監守自盜或以權謀利,經他人揭發并證實者;
1.1.7 上班時睡崗嚴重者;
1.1.8 發生事故不及時匯報、隱瞞虛報、捏造事實;
1.1.9 車庫出入口收費不給票或少給票者;
1.1.10 不團結同事,在外或公司打架半毆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1.1.11 聚眾財博,上班時間打瞌睡者一個月超過兩次者;
1.1.12 工作中威脅嚇唬上級消極對抗、拉幫結派者;
1.1.13 在外鬧事,從事非法活動被公安機關收容者;
1.1.14 工作失職造成盜竊公司財產受到損失者,火災及刑事案件發生者;
1.1.15 無故超假3天者,故意曠工者,無故損失公司財產者(先賠償,后接受處理);
1.1.16 有其它違紀行為,公司無明確規定,也無處罰方法,情節嚴重者。
2.記過處分或扣分(10分,50元)
2. 1 值班時間打瞌睡或擅自離崗、空崗、串崗;
2. 2 拾到客戶或業主的物品不主動上交者;
2. 3 有欺騙敲詐、勒索行為的;
2. 4 配備的器材、器具丟失或損壞者(先賠償,后接受處理);
2. 5 酒后上崗,與來訪人員或業主發生爭吵者;
2. 6 上班時間疏忽職守/濫用職權,故意刁難者;
2. 7 不服從調配、不配合其它崗位者;
2. 8 外出地點不明確,突發事件集合未到者;
2. 9 不執行請銷假制度,私自外出者;
2. 10 未經業主同意私自進入房內遭投訴者。
3.記嚴懲警告或扣6分(30元)
3.1 無故不參加軍訓、學習、培訓者;
3.2 上班時間看書報,玩游戲機,聽收錄機者;
3.3 未經隊長及領班同意,私自換班、換崗、遲到超出10分鐘以上或缺勤者;
3.4 未經批準離崗位達5分鐘以上者,責任區內裝修其它一切損失公司財產知情不報,責任區域內浪費水電不及時處理者;
3.5 接到業主投訴不詳細登記及上報者;
3.6 不按照規定檢查登記小區出入人員及物品者;
3.7 值班時登記不清,交接不清或不進行工作交接者;]
3.8 未經允許派發公司文件者;
3.9 工作失誤、失職、造成一定后果被投訴者;
3.10 巡邏過程中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不及時簽到作弊者;
3.11 被其它部門或領導投訴不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經查實者;
3.12 未經允許自帶人留宿或私自動用他人物品被投訴者;
3.13 無中生有,造謠生事,陷害他人者;
3.14 未履行職責或不按規程操作影響服務質量者;
3.15 領導或領班不堅持原則,不公平處理問題者;
3.16 相關有效文件(通知)或單據下發后,責任人未按要求處理完成者。
4.記警告或扣4分(20元)
4.1 不參加集體整隊上班時間著裝不整齊,下班后穿制服進花園者;
4.2 崗位上形象不好,吃零食,抽煙或與業主、同事聊天串崗者;
4.3 對講機不使用文明用語閑聊與工作無關之事者;
4.4 上班中打私人電話,下班后私自進入管理處閑玩打公司電話者;
4.5 小區發現有派發傳單和業務員閑雜人亂竄,保安坐視不管者;
4.6 不按規定檢查登記出入人員及物品者;
4.7 車場有違規停放,洗車、漏油或亂停現象者;
4.8 未經允許擅用公司物品者;
4.9 非值班期間在崗位上逗留,未經批準私自在小區閑逛者;
4.10 對崗位區域的公共設施設備及消防設施不熟悉者。
5.記口頭警告或扣2分(10元)
公寓物業保安部管理制度3
一、值班人員當班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責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況,增強安全觀念,善于發現問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交接班時應將機器設備的使用狀況、有無可疑情況交接記錄清楚。
三、消防、安防監控范圍;公司所有廳室、辦公區域、生產區域、機房、樓梯間等,公司周邊環形車道。
四、值班時對正常情況的記錄。主要有:1.各部位攝像監視頭的`開關時間、是否正常工作;2.重大及主要活動的時間,進場人員情況;3.對觀察到會場周圍的各部位重點情況進行記錄;
五、值班時對非正常情況的記錄。重點對時間、事件內容、人員等進行記錄的主要要求有:1.在活動時間、范圍內所觀察到的非正常情況、可疑人物應進行詳細記錄,并視情況與派出所或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必要措施;2.在其他時間、范圍內(如夜間及無活動范圍等)所觀察到的情況應作記錄,特別注意人員及所攜帶物品,并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必要措施;
六、對各部位所發生的事故及其他緊急情況進行記錄。
七、火災、火警按“火災報警操作程序”要求記錄。
八、對值班時接到的報警電話、可疑電話等應進行記錄。
九、協同本部門或其他部門所進行的各項工作進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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