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3.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應急醫療設施和器具。
三、職責:
1、物管科、通風隊、機電隊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2、安管部及工會負責應急醫療器材和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醫務所為具體負責單位。
四、檢查、維護及保養管理
1、物管科、通風隊、機電隊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狀態確認,每月將確認表格報送安管部備案。
2、由安管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督導各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
五、應急調用管理
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
2、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不能立即歸還的,必須經礦領導同意簽字后三日內補齊。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3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工段長為直接責任人,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環保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4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救援管理應包括建立組織機構,預案編制、審批、演練、評價、完善和應急救援響應工作程序及記錄等內容。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庫,組建救援隊伍,并進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明確應急設備和器材儲存、配備的場所、數量,并定期對應急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管理和環境特征,組織各管理層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
1緊急情況、事故類型及特征分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人員職責分工;
3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調用程序;
4與企業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險、醫療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信息報告、聯系方法;
5搶險急救的組織、現場保護、人員撤離及疏散等活動的具體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下列工作:
1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交底;
2定期組織組織專項應急演練;
3接到相關報告后,及時啟動預案。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戰的'結果,對事故應急預案的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評價,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后管理,確保應急機制有力有序有效,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健康安全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第三條引用文件
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AQ/T9002-20xx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總經理職責:
(一)負責簽批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二)負責組織成立應急指揮部,并按照預案開展救援;
(三)應急救援物資的保障。
第五條調度中心職責:
(一)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單位,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
(二)負責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編制應急隊伍訓練和應急演練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四)發生事故后,啟動應急預案開展事故救援。
第六條安全環保部職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評審、修訂和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應急預案備案,并報送外協單位;
(三)負責事故應急監督管理。
第七條各單位職責:
(一)負責成立本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隊伍,并開展工作;
(二)負責組織編制、評審、修訂和發布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負責本單位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的管理;
(四)負責編制應急隊伍訓練和應急演練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五)發生事故后,啟動應急預案開展事故救援。
第三章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八條應急救援應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的原則。
第九條應急機構設置
(一)公司成立由總經理為總指揮,各單位第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中心;
(二)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由單位第一負責人擔任小組組長,各車間(科室)第一負責人為成員;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人員應以文件形式發布,并及時更新。
第十條應急救援隊伍
(一)公司建立以各機關部室專業技術人員、消防隊、煤氣防護站、監察部保衛科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
(二)各單位應建立不少于員工總數10%的應急救援隊伍;
(三)應急救援隊伍應包括以下人員:
1、電氣、儀表、煤氣、氧氣、氮氣、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專業技術人員;
2、設備維修人員;
3、其他人員。
(四)應急隊伍應形成名單,聯系方式應及時更新;
(五)各單位應編制應急隊伍訓練計劃,明確訓練科目、時間、參加人員等,按照計劃每半年至少應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的訓練,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
(一)應急救援體系
成立公司、廠部、車間三級應急救援體系。公司為一級應急救援體系;各廠部為二級救援體系;車間為三級救援體系。
1、公司應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包括公司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2、各廠部應針對某一種類的風險,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3、各車間應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預案編制
1、公司及各單位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各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參與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
2、應急預案的編制應履行以下步驟:
(1)資料收集;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應急能力評估;
(4)應急預案編制。
3、應急預案的內容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進行編寫;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三)應急預案評審與發布
1、預案編制完成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或論證,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參加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2、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總經理簽署公布;
3、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四)應急預案備案
1、安全環保部應將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規定報齊河縣安監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2、預案修訂后,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協作單位通報修訂情況,并向當地主管部門縣安監局重新備案。
第十二條應急物質管理
(一)調度中心應收集和匯總應急物質及裝備清單,至少每半年對應急物質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
(二)各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臺賬,明確責任人和存放位置,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維護和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應急培訓
(一)人力資源部應當將應急培訓內容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并監督落實;
(二)各單位至少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三)應急預案的要點、處置方案(措施)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十四條應急演練
(一)調度中心每年年初應編制本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
(二)各單位制定本單位年度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三)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十五條事故救援
(一)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齊河縣安監局;
(二)應急結束后,調度中心根據救援情況及時編制應急救援報告。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生產調度中心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6
救援隊伍管理制度旨在規范救援行動,提升應急響應效率,確保人員安全,維護救援秩序。這一制度包括對救援隊伍的組織架構、職責分配、培訓教育、設備管理、行動準則、協調溝通、評估反饋等多個方面的規定。
內容概述:
1.組織架構:明確各級救援隊伍的.構成、領導體系和職責權限。
2.職責分配:詳細列出各崗位人員的具體任務,包括指揮、執行、后勤等。
3.培訓教育:制定定期培訓計劃,確保隊員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能和應急知識。
4.設備管理:規定救援裝備的購置、保養、使用和報廢流程。
5.行動準則:設定救援行動的基本原則和操作規程,如安全優先、快速響應等。
6.協調溝通:建立內外部溝通機制,確保信息暢通無阻。
7.評估反饋:實施救援行動后進行效果評估,收集反饋,持續改進。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力量,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削減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危急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養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急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預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急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狀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閱歷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學問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方案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養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養。
4.1.2喜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嫻熟把握相關專業學問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聽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樂觀參與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與。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打算實施救援。
4.2.3要照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預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晰、不明白的應急救援學問,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與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馬上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即待命。同時依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準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掌握事態的擴散。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快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依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快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掌握事故,防止事故擴散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假如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馬上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掌握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狀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急因素消退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樂觀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準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準時賜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退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閱歷教訓等問題,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仔細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預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預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支配,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準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狀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實行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仔細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樂觀組織現場救援,準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加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力量;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根據公司制定的方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養和應急保障力量。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果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賜予表彰和嘉獎。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預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準時實行措施處置突發大事或處置不當造成嚴峻后果的。
c)不聽從指揮機構對突發大事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丟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賜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8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2.1
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2.4
科學實用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范,加強管理。
2.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
3.1領導機構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公司相關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3.2辦事機構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3工作機構
公司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4.運行機制
4.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4.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有線廣播、有線電視、信息網絡、警報器;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4.2
應急處置
4.2.1
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2.2
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2.3
應急響應
4.2.3.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2.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4.2.3.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4.2.3.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隊等。
4.2.4
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3
恢復與重建
4.3.1
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3.2
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3.3
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5.1
人力資源
公司安全保衛處是應急救援的專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2
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5.3
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5.4
醫療衛生保障
辦公室聯系醫院,確保醫院能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5.5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6
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監督管理
6.1
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6.2
培訓教育
由安督辦牽頭,行政辦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6.3
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6.4
公司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安督辦進行監督管理。
工藝管理制度
1、工藝是產品生產方法的指南,是計劃、調度、管理、質量檢驗、原材料供應,工藝裝備和設備等工作的技術依據。是優質、高效、人低耗和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手段。
2、工藝工作由生產技術科負責,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工藝人員要堅持科學態度,不斷提高工藝水平,為生產服務。
3、工藝工作要認真貫徹工藝規程典型化工裝標準化,通用化的原則。
4、工藝工作必須完善工藝手段,保證產量和降低成本,工藝過程合理、可靠、先進為原則。
5、工藝文件必須保證正確、完整、統一、清晰。
6、生產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藝,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規程、技術文件內容,有某種原因無法按工藝生產時,應由主管技術廠長簽字方可生效。
7、設計標準的修改需經主管科長、主管廠長批準。
8、凡是工藝文件出現的差錯,應由技術科負責,凡屬不按工藝文件而出現的差錯,應由操作者負責,追查責任事故。
9、工藝員應不斷對車間操作人員進行工作紀律教育,嚴格按工藝標準監督工藝執行。
10、工藝文件的編寫,個性等項工作由生產技術科負責,并按工藝文件要求編寫工藝質量要求。
11、技術人員對工藝文件、圖紙的修改,除下達修改單外還應對全廠新發文件全部修改完畢,各修改單上應在存檔通知單上注明。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4.專業與術語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職責
5.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5.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監督
5.4工會全面監督公司職業并防止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5.5各車間負責配合安全環保辦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所需物資進行采購。
5.7公司財務部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所需費用進行支付。
6.應急管理
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訓公司安全環保辦,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7.2應急救援
7.2.1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7.2.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7.2.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部門有限保障應急救援工作。
7.2.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要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謹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7.3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7.3.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各車間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3.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7.3.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或排風系統,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7.4應急物資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車間東臨設有應急物資,內設有防化服、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劑回收設,并設有專人管理。
7.4.2公司配備氣體檢測儀、呼救器等個體防護設施,以確
保作業場所實時檢測,并定期測試,以保證作業人員安全。
7.4.3浸出車間裝有溶劑泄露報警裝置、防護風機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8.監督與處罰
8.1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公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2安全辦監督車間對安全防護措施維護保養監督,為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3安全環保辦,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4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未及時依據相關規定處置的,造成嚴重傷害的,對主要責任人進行降職處分。
9.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制度中未盡事項,或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0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安全運營至關重要。它能:
1. 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通過風險評估和預防措施,減少潛在的.危險因素。
2. 快速響應:在事故發生時,快速啟動應急預案,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 保障業務連續性:通過有效的恢復計劃,盡快恢復正常運營,減少對企業的影響。
4. 提升企業形象:展示企業對員工安全的重視,提升公眾信任度。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1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
1. 能夠在事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有助于維護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降低因事故導致的生產中斷風險。
3. 提升企業形象,展示對員工安全的.重視和責任擔當。
4.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2
1目的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2.1 本程序適用于項目部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 原則
3.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3.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3.4 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3.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4 管理機構
4.1領導機構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項目經理領導下,由項目相關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4.2辦事機構
項目部設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3工作機構
項目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項目部有關決定事項。
5 運行機制
5.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5.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項目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有線廣播、有線電視、信息網絡、警報器;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5.2應急處置
5.2.1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2.2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5.2.3應急響應
5.2.3.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2.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2.3.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5.2.3.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消防等。
5.2.4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5.3恢復與重建
5.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3.3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5.4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6 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6.1 人力資源
項目部領導及員工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6.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6.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4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5 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6 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7 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二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7.2培訓教育
由總包項目部牽頭,項目部總工協助組織,進行對分包單位負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7.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3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為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做出應急預警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各類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發生的安全生產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二、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主要領導負責下的分級管理制: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旅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是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
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制定和演練等工作。消防等各級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修訂一次,強化一線一員的應急處置和逃生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三、分級響應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由總經理為組長(總指揮):分管安全總經理為副組長(副總指揮):安全部、技術部、運務部、財務部、行政辦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其職責如下:
1、總指揮:總經理
負責組織相應救援預案的啟動,實施及其演練,根據總結、評估的結果及時修改,不斷完善更新預案,根據事故情況需要,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形式,全面指揮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總經理
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各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啟動以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員之間的聯絡、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總指揮不在單位的,由副總指揮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1)、接到報案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迅速通知當地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并協助交通部門封鎖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保證處理事故的車輛進出有序。
(2)、負責現場救援工作實施,根據事故的'類別和性質及時協調相關警力參加救援。
(3)、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和處置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4)、負責對事故現場相關人員的監探,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的順利進行。
(5)、負責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匯報實施情況和救援情況。
(6)、及時組織人員到達現場,根據事故特點組織相應的機械和設施進行事故搶險。
(7)、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8)、負責聯系和安排有關醫院進行搶救,組織急救車輛和醫院人員。
(9)、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防疫等情況。
(10)、負責協調好應急救援資金的調度工作。
(11)、配合事故處理,協助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12)、配合警方好好事故現場勘查、取證、錄音錄像等調查工作。
(13)、做好公司事故性質及成本分析,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4)、做好善后工作。
(二)辦事機構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司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工作機構
公司安全部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各類應急預案的起草魚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四、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看著危險辨識、壞境因素識別是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理。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它報警方式。
2、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辨識、環境因素識別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已經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姿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實行、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信息發布、打電話等方式進行。
五、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及安全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保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3、應急響應
①、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才、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②、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③、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由安全部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④、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消防隊等。
六、事故救援
1、明確分工,各盡其責。各成員接到指令及時趕赴現場后,立即成立現場勘查組、現場搶救組、維護秩序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善后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并按照指揮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職責、明確分工、相互協調、密切配合、高速高效、緊張有序的開展救援工作。
2、組織搶救和現場勘查同時進行。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必須在搶救人員的同時進行勘查,協助交警部門從事事故勘查工作的人員要仔細,及時在現場收集各類痕跡、物證,勘查結束后恢復現場交通,積極配合交警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先進行登記,保證事件的質量。
3、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時關系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揮成員接到報案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救援工作,對延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八、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調查與評估: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3、恢復重建: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九、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1、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2、信息的報告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十、應急保障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公司安全部、技術部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財務科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運務部要建立健全應急車輛和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車輛及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德爾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醫療衛生保障:辦公室要及時聯系醫療機構,確保醫院能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作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及時、安全送達。
6、人員防護:要指定或建立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十一、監督管理
1、預案管理:安全部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由安全部負責牽頭,行政辦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案、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存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計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
4公司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有安全部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預案管理
1、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負責制定。安全部負責預案實質內容的調整和完善,對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補充備案。辦公室負責文字修改,就應急機構人員的變化進行及時更新,對預案歸檔管理。
2、預案制定與解釋:預案制定與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4
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礦對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主要危險源,
是指在我礦重大危險源辨識清單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
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
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
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
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二)主要危險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
在施工前應填寫《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七條
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
安全科備案;
第八條
安全科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九條
安全科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
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可按照新員工培訓方案進
行實施)。
第十條
安全科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重大危險源預防措施告知全體從業人員。
第十一條
安全科對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科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
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
第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科。
第十四條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
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
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科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五條
安全科應當制定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六條
安全科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七條
安全科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
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
安全科應當定期對主要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三)主要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檢測、監控情況;
(五)主要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主要危險源日常管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
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條
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
一、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四、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五、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八、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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