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風險控制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本公司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私募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活動,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自律規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指本公司所擔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相關協議中約定信息披露相關事項和責任義務。信息披露義務人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義務人法定應承擔的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第四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第五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臺報送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過往業績以及私募基金運行情況將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臺報送的數據為準。
第六條投資者可以登錄中國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臺進行信息查詢。
第七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投資者及其他相關機構應當依法對所獲取的私募基金非公開披露的全部信息、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對外披露。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八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向投資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基金合同;
(二)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文件;
(三)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如有);
(四)基金的投資情況;
(五)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
(六)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情況;
(七)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安排;
(八)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
(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
(十)中國證監會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九條私募基金進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向投資者披露的基金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確認。
第十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為:
(一)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
(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四)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五)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六)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七)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準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
(八)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一條向境內投資者募集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應當采用中文文本,應當盡量采用簡明、易懂的語言進行表述。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三章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
第十二條私募基金的宣傳推介材料(如招募說明書)內容應當如實披露基金產品的基本信息,與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應當向投資者特別說明。
第十三條私募基金募集期間,應當在宣傳推介材料(如招募說明書)中向投資者披露如下信息: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稱、基金架構(是否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類型、基金注冊地(如有)、基金募集規模、最低認繳出資額、基金運作方式(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續期限、基金聯系人和聯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主要經營地址、成立時間、組織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情況;
(三)基金的投資信息: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方向、業績比較基準(如有)、風險收益特征等;
(四)基金的募集期限:應載明基金首輪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項(如有);
(五)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價模式(如有);
(六)基金合同的主要條款:出資方式、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管理費標準及計收方式、基金費用承擔方式、基金業務報告和財務報告提交制度等;
(七)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安排(如有);
(八)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誠信情況說明;
(九)其他事項。
第四章基金運作期間的信息披露
第十四條基金合同中應當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的內容、披露頻度、披露方式、披露責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項。
第十五條私募基金運行期間,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半年度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項目投資情況、主要財務指標等信息。
第十六條私募基金運行期間,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4】個月以內向投資者披露以下信息:
(一)基金投資項目運作情況和運用杠桿情況(如有);
(二)投資者賬戶信息,包括實繳出資額、未繳出資額以及報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額總額等;
(三)基金的財務情況;
(四)投資收益分配和損失承擔情況;
(五)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包括計提基準、計提方式和支付方式;
(六)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條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投資者披露:
(一)基金名稱、注冊地址、組織形式發生變更的;
(二)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變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
(四)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
(五)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發生變化的;
(六)基金收益分配事項發生變更的;
(七)基金存續期變更或展期的;
(八)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的;
(九)發生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
(十)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正在接受監管部門或自律管理部門調查的;
(十一)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
(十二)基金合同約定的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章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
第十八條基金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并按要求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上傳信息披露相關制度文件。
第十九條基金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頻度:
基金應當按照本規則規定披露半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
基金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每半年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編制并披露半年度報告、發生第十七條約定的重大事項發生后應在重大事項發生后【90】日內向投資者披露臨時報告。
第二十條披露方式以及信息披露渠道
基金應當以書面方式或郵件方式向投資者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第二十一條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股東大會或合伙人會議審議。
第二十二條信息披露相關文件、資料的檔案管理:基金管理人設立專門部門負責信息披露事項,信息披露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相關文件資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六章信息披露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基金管理人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二)基金管理人應當定期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問題的,應及時改正。
(三)未經基金管理人授權,任何個人不得代表基金管理人向投資者和媒體發布、披露基金未經公開披露過的信息。
(四)配合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信息披露相關工作,并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履行職責提供工作便利。
第二十四條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的責任:
(一)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是公司與投資者、基金業協會的指定聯絡人。
(二)負責信息披露相關文件、資料的檔案管理,為信息披露相關文件、資料設立專門的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
(三)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協調和組織信息披露事項,包括負責與投資者、基金業協會聯系,接待來訪,回答咨詢,聯系投資者,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五條基金委派代表的責任:
(一)基金委派代表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有關事項發生的當日內)向基金報告公司經營、對外投資、重大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及時和完整,并在該報告上簽名,承擔相應責任。
(二)基金委派代表有責任和義務答復基金關于涉及基金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基金其他情況的咨詢,以及投資則、監管部門作出的質詢,提供有關資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基金委派代表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在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不能履行職責時,由基金委派代表指定的人員代行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的職責。
第七章責任追究與處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在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中發生以下失職或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致使基金的信息披露違規,或給基金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基金將根據有關員工違紀處罰的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警告、通報批評、降職、撤職、辭退等形式的處分;
給基金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基金可要求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應依法移送行政、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相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報告義務人發生應報告事項而未報告,造成基金信息披露不及時的;
(二)泄漏未公開信息、或擅自披露信息給基金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所報告或披露的信息不準確,造成公司信息披露出現重大錯誤或疏漏的;
(四)利用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縱股票交易價格的;
(五)其他給基金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違規或失職行為。
第二十九條依據本制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分的,基金應當將處理結果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
第三十條公司聘請的外部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關聯人等若擅自披露基金信息,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基金投資者、實際控制人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依法配合基金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或者非法要求基金提供內幕信息的,基金有權予以拒絕。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2
1、概述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和指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風險過程控制,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參建人員安全責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現場布置條理化”等要求,對工程施工安全工作進行策劃,制定風險預控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和設備財產安全,實現工程目標管理,進一步規范輸變電工程的創優管理,全面提升輸變電工程建設水平,建設堅強的電網,爭創國家電網公司優質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66kv雙峰變電所新建工程創優總體規劃》
《66kv雙峰變電所新建工程建設管理綱要》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示范及典型缺陷圖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gb/t50326-2006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gb 50194-1993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jgj 130-2022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 33-202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程 jgj162-2008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22
輸變電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管理規程q/gdw248-2008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 q/gdw250-2009
變電所工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規范 q/gdw274-2009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工作過程 q/gdw665-2022
1.3工程概況
一、綜合樓
建筑面積:444m;建筑層數:二層;建筑耐火等級:二級;抗震設防烈度:六級;綜合樓結構形式為框架結構;綜合樓基礎型式采用柱下獨立基礎;綜合樓混凝土:梁柱采用c30,板采用c25;樓梯圈過梁、壓梁及構造柱采用c25
二、開關場區
主變基礎一座、主變事故油池基礎一座、電容器基礎一個、室外電纜溝(800mm×800mm)28米;(j-1)構架基礎8個,(j-2)設備架基礎11個,斷路器基礎1個,端子箱基礎3個;動力箱基礎1個
三:場區
圍墻內占地面積0.1599平方米;所區道路場區16米、寬度3.5米;進所道路長度10米寬度4米;所區圍墻長度160米;所外排水溝127米;廣場面積580平方米;所區圍欄長度25.5米
2、安全目標
2.1安全管理目標
2.1.1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控制人身輕傷事故;
2.1.2不發生一般機械設備、火災事故;
2.1.3不發生有人員責任的一般電網事故;
2.1.4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1.5不發生重大未遂事故;
2.1.6不發生環境污染和職業健康傷害事故。
2.1.7設施標準、行為規范、施工有序、環境整潔,樹立黑龍江省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
2.1.8確保黑龍江省文明工地,按照黑龍江省電力公司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爭創流動紅旗。
2.2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目標
2.2.1污水過濾排放合格率為100%
2.2.2固體廢棄物分類處置率為100%
2.2.3工地夜間施工噪聲≤50分貝,白天施工≤70分貝
2.2.4不超標排放,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2.2.5不發生水土流失
2.3文明施工目標
項目施工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現場布置條理化、機料擺放定置化、作業行為規范化、環境影響最小化
3、安全管理機構及職責
3.1 66kv雙峰變電所新建工程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
組 長 :XXX
副組長:XXX
組 員: XXX、XXX、XX、XXX
3.2安全職責
3.2.1工程項目部經理安全職責
(1)主持本項目部安全施工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本項目部安全監督部門,是項目部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
(2)批閱上級有關環境保護、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3)審定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保證本單位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本單位安全工作重獎重罰辦法的實施。
(6)保證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7)組織并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工作。
(8)按“三不放過”的原則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2.2項目工程師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環境保護技術和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組織編制并審批環境保護措施。
(3)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環境保護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指導技術人員按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施工措施。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的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
(5)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
(6)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7)參加安全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8)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9)組織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2.3項目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工程項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2)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3)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安安全施工責任制
(4)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6)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性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有效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遵章守紀行為,協助解決具體存在的問題。
(9)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10)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措施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11)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與控制。
(12)負責施工機械(機具)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3)負責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4)負責職業防護用品的計劃、發放并監督定期試驗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15) 負責安全設施(指屬于安措經費開支的項目)、安全工器具的計劃、發放并監督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16)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17)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18)負責制訂工程項目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直接控制使用安全獎金,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對安全工作實行重獎重罰。
(19)負責審查工程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20)協助領導組織研究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2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22)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交通、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
(23)各類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3.2.4施工隊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組織實施班組安全施工管理目標。
(3)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4)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認真進行每天的“班前會”和班后安全小結。
(6)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7)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
(9)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10)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11)貫徹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12)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3.2.5施工人員安全職責
1)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檢查。
2)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3)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4)作業前檢查場所,作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6)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工地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7)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以及一切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檢舉與控告。
8)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9)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4、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4.1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1)新進場人員必須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場
(2)對上崗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及考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場施工
(3)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對人員進行安全措施技術交底,職工做到不交底不上崗,交底不明確不上崗
(4)每日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精神狀態,未參加班前技術交底的人員不允許上崗
(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上崗前將特殊工種職業證書報監理項目部審查,并進行安全知識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每年工地復工前,對人員進行體檢,有禁忌癥者禁止進入施工現場施工
4.2安全管理制度臺帳
4.2.1項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5)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
(6)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7)安全獎懲制度
(8)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9)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1)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2)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4)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5)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6)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7)腳手架驗收檢查制度
(18)安裝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9)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23)班組班前會安全制度
(24)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25)見證取樣送檢制度
(26)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27)項目管理制度
(28)消防防火責任制度
(29)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管理制度
4.2.2項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臺帳
(1)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
(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記錄
(3)安全工作會議(例會)記錄
(4)新工人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6)安全考試登記臺賬
(7)安全檢查記錄
(8)安全施工問題通知單
(9)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臺賬
(10)安全獎勵登記臺賬
(11)各類事故及懲處登記臺賬
(12)違章及罰款登記臺賬
(13)安全工器具登記臺賬
(14)安全工器具及設施發放登記臺賬
(15)安全工器具檢查試驗登記臺賬
(16)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17)職工體檢登記臺賬
(18)施工機具安全檢查記錄表
(19)分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
(20)未遂事故登記表
(21)安全活動日記錄
(22)安全罰款通知單
(23)安全整改通知單
(24)安全檢查整改報告及復檢單
(25)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措施表
(26)月安全信息報表
(27)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使用計劃表
(28)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計劃
(29)架空電力線路工程安全施工作業票目次
(30)各類事故報表
(31)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計劃、總結、措施、文件、簡報、事故通報、法律法規及各類匯報報表等
4.2.3施工隊建立以下安全臺帳
(1)安全活動日記錄
(2)安全施工作業票
(3)安全文件收文臺賬(按前述章節施工項目部統一表式執行)
(4)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措施、文件、安全簡報、事故通報、法律法規等
(5)安全整改反饋單及復檢單
(6)施工隊安全檢查記錄
4.3 專項施工方案
4.3.4本工程一般作業風險作業,依據施工方案進行控制
4.3.5由項目總工組織施工方案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履行簽字確認手續。未參加人員不得進場作業。
4.3.6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審批人同意,監理項目部審核確認后重新交底。施工周期超過兩個星期或重復施工的施工項目,重新交底。
4.4施工機具管理
(1)項目經理為現場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建立項目部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機械管理專責人員;負責施工機械作業的組織實施,并對施工機械日常管理和作業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
(2)機械管理專責人員按工程施工需要,到公司機械管理部門領用機械并辦理領用手續,對帶有動力的施工機具應當面試機交驗,確保領用的機械性能完好。對帶電施工機具應確保其具有良好的外殼絕緣性能及防觸電措施。
(3)機械管理專責人員對到庫的施工機械按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存放,建立進庫檢驗臺賬、標識,做到帳、卡、物相符,且保持庫容整潔。
(4)對計劃進場的起重機械進行準入檢查。重點檢查起重機械的性能、安全狀況、相關部門的檢測報告及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資格等是否滿足要求,核查滿足要求后,報監理項目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對于外租起重機械應確定該租賃公司是否已與公司簽訂安全協議,該機械是否經審查合格,重點核查起重機械的安全檢驗合格證、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有效資格證件等是否滿足要求。
(6)機械的操作使用應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施工前檢查機具的完好性,發現不合格或有疑問的立即停止使用,并與項目部機械管理專責人員聯系處理。(7)在施工巡檢中,發現機械違章操作、使用及機械缺陷,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
(8)每月組織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9)機械管理專責人員負責機具的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并作好檢修記錄,以保證在庫機械處于完好狀態。并收集、整理好領用單、退料單、維修任務單等原始資料,做好上述單據的統計工作。
4.5安全費用管理
開工前,按施工準備、土建施工兩個階段編制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配置計劃單,報監理項目部審核。
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進場時,編制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進場報驗單,分階段報監理項目部和業主項目部驗核并簽字確認。
(3)按計劃領用(采購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做好設施布設、日常管理和維護。
(4)設施布置完成后,報監理項目部驗收,合格后及時申請付款計劃。
4.6作業人員行為管理
(1)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穿著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著裝力求整齊統一并佩戴胸卡,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以及短褲、裙子等。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2)高處作業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帶、安全繩、攀登自鎖器、工具包,并在施工中正確使用。高處作業人員應衣著靈便,衣袖、褲腳應扎緊,穿軟底鞋。在作業過程中,高處作業人員應隨時檢查安全帶(繩)是否牢固,在轉移作業位置時不得失去保護。高處作業應設安全監護人。
(3)從事起重作業時,應按照已經審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組織施工;按規定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并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下進行;起重作業應設置取得資格證的人員進行指揮,并設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4)從事焊接或切割的人員須持證上崗,并應穿戴專用工作服、絕緣鞋、防護手套、防護鏡等符合專業防護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應佩帶絕緣防護用品。
(5)使用小型施工機械的人員應掌握各類機械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現場施工用電設施的安裝、運行、維護,應由專業電工負責。
(7)獨立進行安裝及調試的人員應具備必要的電氣技術理論知識,掌握有關工具、機具、儀表的操作、使用和保管方法。
4.7應急管理措施
(1)工程開工前,配合現場應急工作組制定本工程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2)按處置方案分工要求,將緊急聯絡和救護方法內容宣傳到每個員工。將應急聯絡圖懸掛在施工項目部、施工現場醒目處。
(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按計劃配合實施應急演練活動,確保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有效性和響應的及時性。
(4)發生突發事件,現場人員按處置方案要求開展應急處置,并按方案要求上報流程進行報告,在上級應急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進行應急恢復。
(6)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7)總結事故教訓,改進并提高應急處置管理水平。
5、施工安全風險管理
5.1施工安全風險管理措施
5.1.1 開工前,參與業主項目部組織的項目風險交底和風險點初勘。
5.1.2 建立本項目固有施工安全風險清單:
建立本項目固有風險清冊,編制《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預控清冊》。(2)對三級及以上風險逐一進行篩選,編制《三級及以上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預控清冊》,報監理項目部審核,并報業主項目部確認。
5.1.3 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調整:
(1)分部分項工程開始前,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總工、技術員、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復測,對三級及以上的作業風險逐一進行復測并填寫《施工作業風險現場復測單》,從作業人員、機械設備、材料、施工方法、環境、安全管理六個維度影響因素的實際情況,計算出各工序作業風險動態修正系數,對固有風險值進行修正,得出動態風險值,對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調整。
(2)根據得出的動態風險值確認實際作業存在的安全風險等級,錄入《三級及以上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臺帳》,報監理項目部、業主項目部簽字確認。
(3)本項目固有風險等級最高為三級,如經過動態調整后出現四級及以上的,按照四級及以上風險管理要求上報、管控。
(4)三級及以上施工風險作業,首先考慮可否采取合適方式,改變作業環境或施工方法,對風險作業重新定級,實現固有風險等級的降低;一旦明確風險作業等級超過三級,要采用針對性措施降低風險等級,組織全員安全風險交底,填報“安全施工作業票b”,制定“施工作業風險控制卡”,報監理項目部審查、業主項目部確認。
(5)二級及以下固有風險工序作業前復核動態因素風險值,仍屬二級風險的,按照常態安全管理組織施工。
(6)二級及以下固有風險動態升級為三級及以上風險的,要采取措施盡可能降低至二級及以下風險,否則按三級以上風險控制辦法組織實施。
(7)因特殊原因,需在暴雨、雷雨、大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的戶外作業,經動態調整后,風險等級低于二級的,按照三級風險進行控制。
(8)每月25日前識別、動態評估下月作業的風險,制定預控措施,通過基建管理信息系統報監理、業主項目部掌握、監控。
5.1.4 安全風險管控要求:
(1)三級風險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項目部。施工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監護人)到位時,開始作業。
(2)四級風險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分管領導。分管領導組織現場檢查,相關職能部門派專人監督,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3)經動態調整出現五級風險作業,在作業前72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主要領導。參建單位主要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制定降低風險等級的措施并實施。降低風險等級后,相應人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5.1.4 安全風險管控要求:
(1)三級風險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項目部。施工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監護人)到位時,開始作業。
(2)四級風險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分管領導。分管領導組織現場檢查,相關職能部門派專人監督,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3)經動態調整出現五級風險作業,在作業前72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主要領導。參建單位主要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制定降低風險等級的措施并實施。降低風險等級后,相應人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5.2重大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5.2.1施工準備階段
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五重大安全作業項目
5.2.2土建施工階段
5.2.2.1重大施工安全作業項目
施工階段序號危險作業 項目計劃施工 時間施工部位風險等級及類型
主變及構筑物1土方工程2022年6月事故油池固有三級
主建筑物1模板安裝2022年4月綜合樓固有三級
2模板拆除2022年5月綜合樓固有三級
5.2.2.2施工作業存在的風險
、土方工程,開挖深度在3-5米之間,存在坍塌風險;
模板安裝工程,計劃于2022年4月安裝二次設備室及開關室屋面模板,存在高出墜落、坍塌風險;
模板拆除工程,計劃于2022年5月拆除二次設備室及開關室模板,存在物體打擊及坍塌風險。
5.2.2.3風險預控措施
、土方工程安全預控措施
棄土堆放高度《1.5m;
一般土質條件下棄土堆底至基坑頂邊》1.2m;
垂直坑壁邊坡條件下距離頂邊》3m;
坑邊如需堆放材料機械,必須計算確定放坡系數,必要時采取支護措施;
挖土區域設置警戒線,各種機械、車輛在開挖的基坑邊緣2m外行駛停放。
、模板安裝工程安全預控措施
模板安裝前應制定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確定模板的模數、規格及支撐系統等,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不得變動;
建筑物框架施工模板運輸時,施工人員應從梯子上下,不得在模板、支撐上攀登,嚴禁在高出的獨木或懸吊式模板上行走;
模板頂撐應垂直,底端應平整并加木枕,木楔應釘牢,支撐必須用橫桿和剪刀撐固定,支撐處地基必須堅實,嚴防支撐下沉,傾倒;
支撐模板時,四周必須釘牢,操作時應搭設臨時工作臺或臨時腳手架,搭設的臨時腳手架應滿足腳手架搭設的各項標準;
支設梁模板時,不得站立在柱模板上操作,并嚴禁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采用鋼管腳手架兼做模板支撐時,必須經過技術人員的計算,每根立柱的荷載不得大于2t,立柱必須設水平拉桿及剪刀撐;
獨立柱或框架結構中高度較大的柱安裝后應用攬風繩拉牢固定。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預控措施
模板拆除時應填寫安全作業票,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作業;
模板拆除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積撬落或拉倒。高處拆模應劃定警戒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在拆模范圍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
作業人員在拆除模板時應選擇穩妥可靠的立足點,高處拆除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拆除的模板嚴禁拋扔,應用繩索吊下或由滑槽、滑軌滑下。滑槽周圍不小于 5m 處應劃定警戒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
作業人員拆除模板作業前應佩戴好工具袋,作業時將螺栓螺帽、墊塊、銷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內,后將工具袋吊下,嚴禁隨意拋下。
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不得堆在腳手架或臨時搭設的工作臺上。
作業人員在下班時不得留下松動的或懸掛著的模板以及扣件、混凝土塊等懸浮物。
5.2.1.4風險作業項目安全防護要求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要求
在基坑頂邊2米處用鋼管設置安全防護欄桿、預留安全通道并安裝標識牌;
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人員安全技術交底,對違章人員進行重罰;
專職安全員對安全防護欄桿定期檢查,如有松動立即加固。
、模板安裝工程安全防護要求
模板安裝前由技術員進行計算,確保每根立桿上的荷載在允許范圍以內;
安裝模板時由專職安全員現場監督,對違章行為立即制止;
支持模板時搭設臨時操作平臺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防護措施
施工前,劃定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發出告示,通報施工注意事項,設專人監護;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凡在 2 米及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防護設施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在惡劣天氣條件下,不得進行拆除作業;
作業人員拆除模板作業前佩戴好工具袋,作業時將螺栓螺帽、墊塊、銷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內,后將工具袋吊下,嚴禁隨意拋下。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6.1 施工準備階段
6.1.1 辦公區
(1)本項目辦公區設置在進站道路北側離進站道路3米,搭設活動板房5間,成“l”型布置。其中會議室1間,綜合辦公室1間,項目經理室1間,休息室1間,小食堂1間。
(2)辦公區正面設通透pvc塑鋼柵欄墻,設項目部名稱牌、辦公區設維護責任人標牌。
(3)辦公區設公司統一樣式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節水節電標識清晰一致。
(4))辦公室前停車位,場地內設旗臺一座,旗臺基礎貼面磚,旗桿為不銹鋼管材,規范接地,中間升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旗,左側升掛國家電網公司司旗,右側升掛彩色勞動保護旗。設應急網絡圖牌、宣傳櫥窗。
(5)辦公區內門頭標識牌美觀統一,辦公室、會議室配備的辦公設備按辦公定置圖定置擺放。
(6)會議室設背景板,空調、投影、飲水器具、桌椅等按辦公定置圖定置擺放。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機械設備管理網絡圖,安全目標、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工程施工進度橫道圖等圖表上墻。
6.1.2 生活區
(1)本項目生活區設置在進站道路北側,背靠辦公室,相距1.5米,與辦公區之間用彩鋼瓦隔離,共搭設活動板房8間,成兩排布置,實施封閉管理。
(2)生活區設公司統一規格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節水節電標識清晰統一。
(3)生活區設置標準的水沖式衛生間,設置盥洗、洗浴設施,于生活區北面拐角處設置化糞池,并安排專人管理及打掃,保證廁所內衛生。
(4)生活區食堂配備不銹鋼廚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設施,干凈整潔,有防蒼蠅設施符合衛生防疫要求;炊事人員上崗前體檢,并取得健康證,工作時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5)食堂設置在生活區西面端頭,操作間單獨設置,于食堂后設置隔油池。食堂、盥洗室、淋浴間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并及時清理。
(6)宿舍統一采用活動板房,通風良好、整潔衛生,單人單床,每房間安排5人入住,統一裝空調。
(7)生活區東面設晾曬場且有標識。采用公司配置組裝式可重復使用的晾衣架。
(8)生活區活動中間道路硬化,并設小道接入房間,其余空地設置花壇和種植花草樹木;布置室外照明地燈,日常維護責任到人。做到硬化、綠化、亮化、美化、凈化。
(9)生活區入口處設應急聯絡圖牌、宣傳櫥窗。
6.1.3 材料加工場:
材料加工場布置在進站道路南側。分為砼攪拌、預制場、工具房、木工加工、鋼筋加工、材料堆放棚區域等,使用藍色彩鋼板封閉,加工場地硬化、平整,配備4組消防滅火器和2只垃圾桶。
材料加工場入口處布設落地式定置圖標牌,按定置位置擺放消防設施。
各區域布設維護責任人標牌,砂石分開堆放。攪拌機出料口側設置兩級“l”型污水沉淀設施。
小型材料工具和勞保用品等存放于工具房,制作統一的材料標識,由材料管理員負責對材料工具及勞保用品領用進行登記管理
)加工棚區采用型鋼結構搭設,上鋪彩鋼瓦,三面敞開。統一制作警示標牌,宣傳標語,在加工棚檐口醒目處懸掛。
工器具、設備定置擺放整齊,統一制作各種警示標牌,操作規程,各施工作業點旁懸掛,同時對機械所處的狀態進行標識清楚。
安全標志牌統一配送,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有針對性懸掛且規范整齊。
材料加工場南側設置規范的專用危險品庫房,面積為40平方米,離主要建筑物距離20米,單獨設置,規范接地,且門向外開,采用防爆燈具,開關設置在門外,危險品庫門及對面墻上預留百葉窗,且窗百葉向下設置,保持通風。門口懸掛警示標識,配備滅火器材一組。危險品及危險廢品集中存放,安全員負責管理,并按相關規定做好危險廢品處理工作。
6.1.4 進站道路
(1)在進站道路相交醒目處設雙面變電所位置指示牌一塊。入口處設車輛行駛安全標志牌。
(2)進站道路與公路相交處設減速帶、反光鏡,兩邊各設警示樁4根。
(3)、在進站道路與省道交叉路口處設車輛限速、禁鳴禁止標志。
(4)、在相鄰車輛限速禁鳴標志牌向站外方向“一”字型排開布設工程項目概況牌、工程項目管理目標牌、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責任牌、安全文明施工紀律牌、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牌兩圖”牌,構配件采用鋼質,標志牌以國網綠為基色,采用電腦噴繪,由公司統一配送。
(5)、在大門內側,作業人員上崗的必經之路旁,設置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自查設施,配備紅外語音提示器,每天作業前安全員在此檢查、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6.1.5臨時大門
變電所臨時大門區域設置在進站道路與變電所所牌之間,離所牌5米處,由大門、立柱、臨時圍墻、人員通行側門、傳達室、維護責任人、宣傳標牌等部分組成,噴涂國網綠。
變電所臨時大門采用鋼結構制作、采用50×50×5毫米和30×30×3毫米兩種方鋼焊接(經防銹處理后加做銀粉漆)、彩布蒙面,戶外燈箱膜裱飾,加貼國網標識、省公司和公司名稱。
大門立柱基礎采用混凝土澆注小承臺(計算荷載、風阻、強度等因素),柱體采用磚砌,截面尺寸為100×100厘米,凈空高度為永久道路以下2米,正面貼上標語,其它部位為藍色外墻乳膠漆,頂部安裝兩只圓形燈具。
6.1.6臨時用電布設
施工站內主干道前,按照施工用電組織設計電纜走向圖,在一級配電房旁圍墻擋土墻中埋設一根直徑10公分的增強管,電纜穿站內道路處埋設10公分增強管。詳見臨時用電布置圖。
)總配電房設置在變壓器北側,加工棚拐角處,面積20平方米,總配房做好“五防一通”,室內懸掛操作規程牌,設置應急燈,擺放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門口設滅火裝置和安全標志牌,有巡查記錄和聯系電話。
)電源走向從電源變壓器→總配電箱→二級配電箱電源線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線電纜直埋敷設。直埋電纜埋深大于0.7米,并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不小于50毫米厚的細砂。進入施工現場后地面上沿電纜走向每隔15米距離設置“地下有電纜”的標志,并注明走向。
)各區域分配電箱→各區域開關箱電纜(三相五芯)沿電纜溝或圍墻邊沿明設(電纜溝形成后可放入溝底),通過支路時采用φ100鋼質保護套管。所有開關箱→負荷(含便攜式卷線電源盤)的電源線過支路均設可靠的保護設施。
各級電源箱總開關選擇可視開關,導線色標符合標準規范。電源箱內帶電的裸導體前應加絕緣擋板。
開關箱內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值采用≤30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值采用≤0.1秒;開關箱內一機一保護。
各級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末端保護除外),應選用低靈敏度延時型的保護裝置。
6.2土建施工階段
現場整平,無多余土方。先施工圍墻、排水和路基,再根據圖紙供應情況施工其它部位,路基成型后立即對路面進行硬化處理,并安排專人清掃道路,確保路面整潔。
施工現場在主控樓與主變區之間設置公司統一定制的集中廣式照明,最高點設避雷針,柱頂安裝四臺鏑燈,設專用開關箱控制。
)本工程所有2米以上深度的基坑四邊設硬圍護,懸掛警示標識,主變油池設人員上下臺階。2至5米深度的基坑設供人員上下的爬梯。
)孔洞蓋板為4~5毫米厚鋼板,涂刷黃黑相間警示色,并噴上“孔洞蓋板,嚴禁挪移”,同時在蓋板背面焊接限位措施。孔洞超過1平方米的,還要設置硬質圍欄,高度1.2米,并懸掛“當心孔洞”“禁止跨越”等警示標牌。
電纜溝在溝上布設公司統一定制的可移動可重復使用組裝式電纜溝臨時安全通道,溝長直線距離, 100米以下設一處,并懸掛雙面安全提示標志牌,同時在設置通道處訂木質框架對壓頂進行成品保護。
在進站大門左側,二次設備室設施工區域方向指示牌。
)在66kv施工區空間隔處設置休息亭,用小道與主道路連接,地面硬化、不積水,座椅4個,開水保溫桶一個并加鎖,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兩只,有專人管理。休息亭小道兩側設落地式安全宣傳牌、櫥窗。
本工程二次設備室、10kv開關室、66千伏區及主變區采用公司統一配送的隔離柵欄進行區域劃分,預留入口,高度1.2米,立桿間距2米,立桿上設安全、質量等宣傳彩旗。各區域分別設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棄物箱各一個,并懸掛宣傳標語。
各區域設置落地式維護責任牌、風險控制牌、安全強條執行牌、安全通病防治牌。
)建筑物“五臨邊”防護。采用雙根鋼管硬圍護,高度為1.2米,設置擋腳板,固定牢固并掛“當心孔洞”“禁止跨越”等安全標志牌,刷紅白雙色相間油漆。
現場66千伏區間隔各設置一個材料臨時堆放場地,鋪磚做硬化,做好圍欄,各配置一組滅火器,懸掛警示標牌。
土建電氣交叉施工階段,各安排一人負責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常態化維護管理,重點加強道路、基礎和建筑物內裝修成品保護和防止“二次污染”;及時保持溝通,專人負責清掃道路,定置堆放物料,場地及時平整,專人負責維護防護設施和標識標牌。
)二次灌漿時,杯口上部的桿段部分需用彩條布等物包起來,防止灌漿污染桿段。
7、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措施
7.1防止大氣污染
開工前,對現場道路、非施工主場地做硬化處理,定期打掃以控制揚塵。
對集中堆放的土方、細砂采取覆蓋、打濕等措施。
拉運土方、細砂應將表面用水打濕減少灰塵飄揚,土方、細砂不得高出車箱板減少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合理選擇棄土的堆放點,以保護自然植被及環境。
本工程采用現場攪拌用的水泥入庫存放,水泥庫房設進出兩個門。
施工垃圾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采用密閉式設施分類存放,并及時清運出場,必須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高處拋灑。
)機械設備、車輛有專業機構出具的尾氣排放達標標志,施工現場使用清潔能源,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7.2防止水土污染和水土保持
攪拌場設置污水沉淀池,將污水經沉淀后經二次沉淀后再利用;做到環保施工、循環用水,節約用水。
油料和化學溶劑存放在危險品庫,地面用水泥砂漿硬化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
工程完工后,對加工區及生活辦公區臨時設施硬化地面進行復耕處理,恢復植被,做好水土保持。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嚴格控制臨時占地面積,本項目采用土方自平衡,不做棄土處理,減少植被破壞。
)建筑垃圾統一運至指定的垃圾處理場深埋處理,施工現場保持“工完、料盡、場地清”。
7.3 防止噪聲污染
車輛進入施工現場不鳴笛,裝卸材料輕拿輕放。
控制施工現場場界噪聲不超過標準:夜間施工≤55分貝,白天施工≤70分貝。打樁機械施工夜間不允許進行。
相對強噪聲設備布設在遠離居民區、辦公生活區一側。
8 分包安全管理
本工程土建施工無分包
9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9.1 項目經理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施工隊長每周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員每天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根據上級管理要求或季節性施工進展情況,開展各項安全專項檢查。
9.2 檢查內容包括現場施工技術方案執行狀況、施工機械和安全工器具完好狀況、臨近帶電體作業安全作業情況等影響安全施工作業的各項活動。
9.3 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相應施工技術方案是否規范執行、施工機械化和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現場安全工況是否良好等;作業過程中,應做到“四不傷害”。
9.4 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做好閉環整改工作,對于重復發生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通病開展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5 每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上報安全隱患并及時治理。
9.6 施工過程中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按項目部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9.7 各級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人員應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職責,監督開展問題整改與隱患消除工作,認真落實閉環管理要求;嚴格做到“違章問題不整改不作業、安全隱患不消除不作業”。
9.8 施工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監護人的責任,一般不得參與現場工作,特殊情況必須參與工作時,必須另設安全監護人,凡未設安全監護人的作業地點或場所,追究施工負責人的責任。
9.9 一切施工現場必須設安全監護人,在《安全施工作業票》中明確,并在站班會上向參與作業的人員告知。安全監護人不得無故離開施工現場,因特殊情況需離開時,必須向施工負責人請假,另派安全監護人。
9.10 安全監護人必須監督并保證:
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設置、現場安全交底到位,必要時補充布置有關安全措施(2)必須制止作業人員野蠻施工、擴大工作范圍、擴大工作內容、變動安全措施(方案)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時刻提醒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高處作業人員做到100%防護。
監督各種起重設備、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的現場檢查和正確使用。
制止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制止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安全監護人對違反規程、安全措施(方案)規定的行為責令其停止作業,同時向施工隊長或施工負責人匯報,并做好書面記錄。
10信息管理
配備信息員一名,負責常態安全信息管理和基建管理信息系統中安全信息的錄入和維護工作。
按規定時間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統中錄入施工日志、周報、月報信息數據,確保上報信息準確、完整。
項目如發生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業主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
11 安全管理評價
本工程為新建66千伏變電所新建工程,按要求開展兩次安全管理評價活動,項目部在土建施工期和土建后期各開展一次自評價活動。
配合建設管理單位完成項目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安全管理評價工作結束后,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閉環,并報建設管理單位備案。
如對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施工現場評價不合格,按照要求立即進行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根據公司的經營發展戰略和薪酬策略,為有效發揮薪酬在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勵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為各級員工提供明確、充足的發展空間,在企業與員工雙方和諧雙贏的基礎上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1.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薪酬管理原則
(1)戰略性原則:薪酬管理模式體現公司的戰略導向和企業文化價值取向,并與公司現階段經營管理狀況相適應。
(2)內部公平性原則:充分考慮公司薪酬管理數據的前提下,基于科學的職位評估得出準確、客觀的職位價值,作為公司薪酬體系優化的基礎,保證公司職位薪酬標準內部差距的合理性與公平性。
(3)市場化原則:在充分掌握區域、行業市場薪酬狀況的前提下,以公司員工當前總現金收入回歸后的市場定位為依據,按照區域、行業市場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進行調整。
(4)績效導向原則:將公司每年經營目標落實到全體員工,將員工的績效獎金與公司年度績效和個人考核成績相掛鉤,強化各級員工的`業績意識、全局意識和協同意識,實現風險、貢獻與個人收益的對等。
(5)素質優異傾斜原則:公司每一職位級別對應相應薪資,各級員工的薪酬水平均傾向于公司任職時間長、經驗豐富、專業素質優異、業績高的員工,以強化各級員工為公司長期服務,并主動、持續提升個人能力素質和工作績效的職業動機。
第二章職位管理
1.公司職位級別設置
公司建立并不斷完善以崗位價值為基礎的職位管理體系。職位管理體現崗位導向,職位管理和職位評估遵循職級架構統一、集中管理與定期維護相結合的原則。
2.職位設置
公司根據每一個項目設置為:管理人員、項目人員、營銷人員和內勤人員三大類。
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運營總監
項目人員:基金經理,項目助理
營銷人員具體包括有:營銷總監(初級、高級)、團隊主管(初級、高級)、客戶經理(初級、中級、高級)等崗位;
內勤人員具體包括有:人事崗、行政崗、培訓講師以及前臺等。
第三章員工薪酬
1.員工薪酬的內容(基本工資+績效部分)
(1)客戶經理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
(2)團隊主管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
(3)營銷總監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
(4)人事崗位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5)行政崗位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6)前臺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7)基金經理薪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項目提成
(8)基金助理薪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項目提成
(9)運營總監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項目提成
(10)副總經理薪金=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業績提成+項目提成
2.員工總現金收入構成
(1)員工總現金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和業績提成構成。
(2)員工總現金收入實得金額為員工總現金收入應發金額扣除個人所得稅及各類保險等后實際領取的金額。
(3)總現金收入的內部比例體現層級越高績效比例越大的原則。
(4)員工薪酬總額均為稅前薪酬。
第四章薪酬標準
1.薪酬結構與標準
2.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設立的目的在于鼓勵員工努力創造優良的工作業績,實現績效目標,從而促進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績效工資的核算方式為:績效分(100分滿分)*績效工資=當月績效工資
例:80分*1000元=800元
各級工作人員每月績效考核評分由上級領導根據當月工作情況評判。管理崗位績效工資由總經理評判
連續6月績效分高于90分,晉升一級。
3、業績提成
客戶資金到位后的下一月,公司按照業務提成方案發放業務員提成獎勵,如客戶是通過三方中介機構介紹引入資金,中介費用在客戶引入資金三個工作日內給中間人發放提成資金
4.津貼補助
凡入職轉正員工可享受全勤獎,生日獎,婚慶補助,生育補助等等獎金補助
5.薪酬普調
公司將根據行業市場薪酬變化情況,結合企業的戰略目標和戰略定位,定期動態對全體員工的總現金收入水平進行普遍調整。調整的參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公司經營績效表現、本年度公司經營績效預期、企業利潤率增長情況以及市場薪酬水平的變化情況等
5.發放標準
員工每月完成對應考核任務,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未能完成考核任務則只發放基本工資。
第五章福利待遇
1.福利內容:
員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補充性福利。
(1)法定福利:員工可以自行選擇是否繳納社會保險或選擇公司提供的保險補貼。(員工選擇繳納社會保險所對應的繳納金額將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2)補充性福利:
a工齡補貼:內勤人員工齡補貼根據員工加入公司時間長短而確定,工齡補貼為100元/半年,每半年調整一次。
b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費余額范圍內為員工發放的其它福利。
住院員工慰問:
人事部門負責安排慰問品并代表公司向因病祝愿的員工問號,慰問品包括鮮花水果或營養品,具體選擇由總經理決定,慰問品價值不得超過500元。有關部門需提前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住院員工的詳細資料:姓名,醫院,入院日期,房間號碼,聯系方式等。
員工聚餐:
在合理支配及使用公司資源的基礎上,豐富員工福利,使員工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同時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及員工的歸屬感。
聚餐類型有員工年終聚餐、特殊工作日或特殊項目期間的用餐等。任何一種形式的聚餐均需要在費用產生之前得到總經理的批準,不得超出費用審批上限。就餐地點需要貨比三家進行比價。行政部門需要把初選的結果,就餐安排、活動內容等資料交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為豐富內容,可增加員工參與表演等項目。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交易行為,加強內幕交易、利益沖突交易的管控,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未經批準和授權,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股東/合伙人不得向外界泄露、報道、傳送公司涉及的內幕信息,也不得和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發生交易。
第三條本制度規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益沖突人應做好內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利益沖突事項的回避工作。
第四條本制度規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內幕信息(內幕信息知情人直系親屬均納入防控監督范圍),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利益沖突人不得未經批準和公司和公司管理的基金發生交易。
第二章內幕信息、利益沖突的界定
第五條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對公司管理的基金產品產生較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尚未公開是指尚未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上正式公開及尚未向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投資者報告的事項。
利益沖突是指,相關人士與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將要投資、可能投資或已經投資的標的企業存在共同投資關系、投資或被投資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基金資產價值的事項。
第六條本制度所指內幕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研究決定的重大業務中的保密事項;
公司管理的基金、客戶的.合同、協議、投資建議書、財務數據等;
公司在基金管理過程中獲悉的尚未進入市場、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其他經股東會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三章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益沖突人的范圍
第七條內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涉及的內幕信息公開前能直接或間接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
第八條內幕信息知情人分為內部知情人和外部知情人。在公司內部任職的人員作為內幕信息的內部知情人;未在公司任職,但能獲知公司內幕信息的人員和單位作為公司內幕信息的外部知情人。
內幕知情人、利益沖突人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獲悉內幕信息、或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單位和人員:
(三)上述(一)、(二)項下人員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經股東會會議認定的其他人員。
第四章內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九條 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尚未披露前,應嚴格將信息的知情范圍控制到最小。
第十條 內幕信息公開前,內幕信息知情人應將載有內幕信息的文件、光盤、錄音帶等資料妥善保管,不準借給他人閱讀、復制,不準交由他人代為攜帶、保管。內幕信息知情人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證電腦儲存的有關內幕信息資料不被調閱、拷貝。
第十一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前,不得買賣標的股票或股權,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標的股票或股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本人、親屬或他人謀利。
第十二條 公司涉及的內幕信息公布之前,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將有關內幕信息的內容向外界泄露、報道、傳送,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傳播。
第十三條 由于工作原因,經常從事有關內幕信息的部門或相關人員,在有利于內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應具備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
第十四條 公司需加強內部的事前提示,在召開公司內部重要會議前,應明確內幕信息的范圍內容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違反后果,必要時應要求參會人員簽署《保密提示函》。
第十五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將知曉的內幕信息對外泄露,或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等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的,公司將按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留用察看、降職降薪、沒收非法所得、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以及適當的賠償要求,以上處分可以單獨或并處。
第十六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制度規定,利用內幕信息操縱股價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違反本制度規定進行內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動而受到公司、行政機構或司法機關處罰的,公司將把處罰結果進行公告。
第五章公司相關人員利益沖突的回避
第十八條 公司利益沖突人,非經股東會或合伙人會議同意不得與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發生交易,也不得將應屬于公司、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資機會歸己方所有。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在上述期間內明確提示公司其與交易事項存在利益沖突,并應當申請回避。
第二十條 如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回避,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確需發生此類交易的,該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工作人員應再投資決策時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定期和不定期對內幕信息知情人是否買賣股票或股權投資情況和利益沖突人是否回避情況進行自查并形成書面記錄。
第六章內幕交易及利益沖突回避防控考核評價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須將本制度所列內容納入內部考核評價體系,并作為考評的重要指標。
第二十三條 考核的標準如下:
(一)公司內部各部門及相關人員是否遵守本制度相關要求;
(二)公司相關人員是否存在違規買賣股票或股權投,是否進行利益沖突回避情況;
(三)是否違反信息披露、利益沖突回避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當對敏感崗位工作人員以及前述人員直系親屬內部交易、利益沖突未回避情況實行問責追究,問責追究方式包括:
(一)誡勉談話;
(二)通報批評;
(三)停職反省;
(四)經濟處罰;
(五)解除勞動關系;
(六)訴訟;
(七)移交司法;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規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單獨適用或者合并適用。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5
總 則
為規范公司的風險管理,建立規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保證公司安全穩健運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結合公司發展方向和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體目標
第一條 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
第二條 實現公司內外部信息溝通的真實、可靠.
第三條 確保法律法規的遵循.
第四條 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
第五條 確保公司建立針對各項重大風險發生后的危機處理計劃,使其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
第二章 風險控制部部門職責
一、負責公司信用銷售的風險控制管理
1、負責客戶資信狀況的調查、審核,參與信用銷售合同的評審。
2、負責信用銷售資料和重要債權文件的整理及存檔;
3、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保險購買、理賠溝通工作;對車輛保險復蓋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4、負責信用銷售業務過程中的公證、車輛上牌、抵押登記的管理工作,對車輛上牌率、抵押登記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5、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權證收回及管理工作,與銀行、廠家、融資公司做好相關權證交接和交接憑證的管理,對權證返還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6、負責對信用銷售業務未放款情況進行監控,并督促業務部門按要求完成相關手續,協調銀行或融資公司放款;
二、負責公司應收款的清收管理。
1、負責信用銷售業務貸后逾期的監控和管理,建立逾期報表,對貸款、融資款欠款逾期率、臺份逾期率進行統計和分析;
2、負責信用銷售墊款、回購欠款以及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建立客戶應收款臺賬,并進行統計分析。
3、負責其它應收款的清收工作。
三、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處理
1、依權限負責公司對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的處理,
2、負責提出公司疑難、逾期超限的應收賬款開展法務清收的申請,對進入訴訟程序的欠款,協助法院、總公司風控部對欠款人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3、負責對公司各類合同進行合法性的審核。
對公司的運營提供法律咨詢與支持;
四、負責公司全面風險控制管理
負責公司企業風險管理,組織協調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跟蹤評估公司營運風險,提出應對風險方案,組織協調落實實施;
3、負責或協助公司對風險危機事件和重大糾紛的處理。
五、協同公司建立客戶檔案
1、負責客戶資信調查檔案的建立;
2、負責客戶應收款臺賬的建立;
3、隨時向業務部門反饋客戶資信狀況,協助公司建立客戶檔案。
公司風險控制管理部經理職責
1、 全面管理、協調本部門各項工作的開展;
2、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工作計劃及指標,督促落實各計劃及指標的實施與完成;
3、及時向領導反饋工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4、負責跟蹤評估公司營運風險,提出風險應對措施及建議;
5、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及時糾正,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并向領導及時反映;
5、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業務學習,總結本部門工作得失,根據工作的需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業務學習
6、 負責本部門與其它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公司風控部業務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信用客戶資信狀況調查、預審核,參與本部門對信用銷售合同的評審。
2、 負責信用銷售業務手續的辦理、放款情況的跟進;
3、 協辦公司應收款的催收;
4、 負責信用銷售資料、文件的整理歸檔;
公司風控部法務專員崗位職責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各類法律文書,對總公司、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見;
擬定和審核公司各類合同、協議;
代表公司處理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協辦客戶的資信情況調查及調查報告的撰寫;
負責公司部門、員工投訴事宜的調查、反饋,并提出處理意見;
6、 負責為公司應收賬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協助公司貸后管理員、資金管理員督促客戶及時還款,負責應收賬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 負責主辦或協辦疑難賬款的法務清收及相關訴訟工作。
8、 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違反總公司、公司規章制度行為提出糾正意見,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并向上級及時反映;
9、 組織實施對公司員工的法律宣傳、培訓;
10、 為公司的運營提供法律咨詢及提出法律建議;
11、負責、協助公司危機事件和重大糾紛的處理。
公司權證管理員崗位職責
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產權的合同公證、車輛上牌入戶(協助客戶)、抵押登記的工作;
信用銷售業務的權證收回及管理工作,與廠家、銀行、融資公司做好相關權證交接和交接憑證的管理。
對車輛上牌率、抵押登記率、權證返還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負責銷售商品的上牌、抵押登記及權證的相關數據錄入(融資公司系統和工起公司系統)及統計工作,建立相關臺賬,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公司權保險專干崗位職責
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保險的購買、保險理賠的溝通協調;
跟蹤信用銷售商品在信用期內保險復蓋情況,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保險的續買;
對車輛保險復蓋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負責銷售商品的保險相關數據錄入(融資公司系統和工起公司系統)及統計工作,建立相關臺賬,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公司風控部貸后管理員崗位職責
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貸后逾期監控和管理,以及申請gps開停機的管理;
對客戶的逾期還款、信用銷售墊款、回購欠款以及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開展催收工作;
依據公司、公司的相關規定,報請將嚴重逾期或客戶資信出現嚴重問題的客戶,在整理相關資料后移轉法務專員催收。
負責公司其它應收款的催收工作。
公司資金管理員(信用銷售會計)崗位職責
負責信用銷售臺賬建立,實時監控客戶的保險、上牌和抵押登記情況,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對信用銷售過程中客戶所產生的逾期欠款進行監控,建立客戶逾期臺賬、報表,并反饋給業務管理員、貸后管理員開展催收工作;
對客戶欠款逾期率、臺份逾期率進行統計和分析,向公司、總公司風控部提出相應風險預警;
負責所有回款、資金的輸機工作。
第四章平行部門關系:
1. 根據投資項目的需要在項目實施和運營過程中要求財務部門提供財務風險信息和數據 2. 根據投資管理部的要求在投資子公司運營過程中提供風險預測和提示 3. 業務部門必須根據風險控制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與客戶簽訂的業務合同以及交貨計劃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6
1目的
危害識別、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是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核心。為加強公司風險管理,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裝置、設備、設施、貯存、運輸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于作業現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和非正常情況,包括新、改、擴建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拆除、報廢各階段的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信息更新等。
3職責
3.1公司行政總監直接負責風險評價領導工作,組織制定風險管理制度,成立評價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
3.2安全部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風險管理的培訓工作,負責公司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的評價分析,負責公司各單位風險評價記錄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建立、更新危險源檔案,定期進行風險信息更新。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低風險即等級判定為重大風險以下(不包括重大風險)各級風險的風險分析、記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
3.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提供相關資料,要求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5風險評價和控制主要為從事該工作的人員服務,要求該項工作的從業人員參與評價。評價初期,可由各級管理人員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指導,進行示范,逐漸轉變由從業人員自行評價,從業人員風險評價可與技能考核相結合。
3.6非本公司施工單位到公司從事某項工作時,風險評價和控制由施工單位為主、公司為輔一起進行討論、分析,分析人員簽字也應包括兩部分人員。審核審定由施工單位管理人員負責。
4管理程序
4.1風險的分級管理
4.1.1風險評價依據本制度附錄《風險評價準則》進行分級。
4.1.2各部門負責對所轄范圍內所有的直接作業、操作崗位、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進行風險評價。
4.1.3作業風險。巨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經安全部復檢簽字后,報公司領導終審批準;重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后,報安全部終審批準;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該部門專(兼)職安全員終審批準。
4.1.4崗位(裝置、部位等)風險。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門作為重點部位和關鍵裝置按照《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應由所在部門采取隔離、防護、制定操作規程等措施降低風險。
4.1.5風險評價、分析職責:
4.1.5.1項目規劃,設計前應由有資質的機構做安全預評價;
4.1.5.2項目的建設應由項目部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3項目投產運行后,常規和非常規活動風險應由各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4生產系統的開停車風險由生產技術部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5較重要的工藝改變應由安全部負責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6設備新增或拆除的風險應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7事故及潛在緊急情況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評價,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8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均由所在部門進行作業風險分析;
4.1.5.9原材料、產品的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的'風險應由供、銷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10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11安全防護用品應由相應的采購部門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12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2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4.2.1直接作業的風險評價方法為工作危害分析(jha);
4.2.2崗位、部位、裝置等風險評價方法的首選工作是危害分析(jha),其次為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
4.2.3重要設備、關鍵設備的風險評價為安全檢查表法(scl);
4.2.4新生產工藝線路的設計評價方法為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
4.2.5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它方法。
4.3 評價準則
公司定性風險評價按附錄《風險評價準則》進行,需進行定量的風險評價由風險評價小組采用合適的評價準則。外部評價由相關資質機構自行選用評價準則。
4.4風險評價活動的實施步驟
4.4.1行政總監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有安全評價工作經驗和安全生產管理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評價組織編制評價大綱。
4.4.2各相關部門收集、整理風險評價所需資料,提交評價組織。
4.4.3危害辨識,實施現場檢查、識別危險有害因素。
4.4.4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4.4.5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控制措施。
4.4.6得出評價結論。
4.4.7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3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4.4.7.1火災和爆炸;
4.4.7.2沖擊和撞擊;
4.4.7.3中毒、窒息和觸電;
4.4.7.4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4.4.7.5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4.4.7.6人機工程因素(指人員、設備、工作環境合理匹配,使設備、環境適應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征,從而使操作簡便準確、失誤少);
4.4.7.7設備的腐蝕、缺陷;
4.4.7.8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4.5確定重大風險
4.5.1依據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4.5.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嚴重性;
4.5.3公司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4.6風險控制的內容
4.6.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4.6.1.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4.6.1.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4.6.1.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公司的經營運行情況;
4.6.1.4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4.6.2控制措施應包括:
4.6.2.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4.6.2.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4.6.2.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6.2.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4.6.3風險控制管理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對于確定為重大風險的項目,需建立檔案,內容包括:
4.6.3.1風險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4.6.3.2評審意見;
4.6.3.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6.3.4治理時間表和負責人;
4.6.3.5竣工驗收報告。
4.7風險信息更新
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風險評價的的頻次一般每年一次,當下列情形發生時,公司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4.7.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4.7.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4.7.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7.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4.7.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8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
重大危險源的辯識。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規定,識別公司生產區域范圍內的不存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9風險管理的宣傳、培訓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通過培訓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到所在崗位的風險,并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5相關記錄
《作業活動清單》
《重大危險源辨識記錄》
《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jha)》
《安全檢查分析記錄表(scl)》
《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記錄表(lec)》
《預先危險性分析記錄表(pha)》
《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記錄表(hazop)》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7
盤縣見合擔保有限責任公司風險控制流程管理制度(試行)
本管理制度按擔保業務程序共分為七章,分別是:
(一)受理,客戶申請受理與項目立項。
(二)調查,包括項目初審和項目綜合分析。
(三)審批,包括項目融資方案審批、擔保調查審批、放款審批。
(四)放款,包括面簽合同、落實反擔保措施、擔保收費、貸款發放。
(五)保后管理,包括崗位設置、工作內容和客戶風險分類制度。
(六)風險預警,包括責任劃分、處置方式、預警方法和違規處罰。
(七)代償流程管理,包括風險客戶認定、代償流程、債權追償、項目終結和代償損失責任認定與處罰。
業務完結。
第一章
受理
客戶向公司申請擔保時,經客戶經理與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擔保條件的,發給其擔保申請表。企業應按擔保申請表要求和實際情況完整、準確、真實的逐項填寫,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擔保申請人的基本資料
A、法人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信息查詢單;
2、公司簡介、驗資報告、公司章程;
3、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簡歷及簽字樣本;
4、申請擔保的董事(股東)會決議及董事(股東)會成員簽字樣本;
5、借款用途有關的證明材料(購銷合同、合作協議等);
6、近二年財務審計報告、近三個月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銀行對賬單和近三個月的稅單及水電費清單;
7、貸款卡及密碼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信息單,與報表不符應詳細說明;
8、主要存貨明細、固定資產明細、應收賬款明細及賬齡分析表、或有負債情況表等;
9、反擔保人/物/企業的有關資料;
10、其他有關資料(如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取得的環保許可證明,醫藥、衛生、采礦等特殊行業持有有權部門頒發的生產、經營許可證明等)。
B、自然人
1、個人簡介;
2、身份證件及婚姻證明(如身份證、公務員證、教師證、警官證等);
3、銀行征信報告;
4、工作及收入證明;
5、近三個月的水費、電費、煤氣費、或其它能證明其住址的付款收據;
6、家庭/個人資產清單;
7、擔保能力的證明,如房產證復印或其它資產證明。
C、其他組織(略)
(二)信用反擔保人的基本資料
1、法人
參照擔保申請人為法人的資料;
2、自然人
參照擔保申請人為自然人的資料。
(三)反擔保物的基本資料
1、抵/質押物清單;
2、抵/質押物權利憑證或購置發票;
3、抵/質押物評估報告(由公司簽約的專業評估公司提供);
4、抵/質押物財產保險單,(財產保險到公司簽約的保險公司購買);
5、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設立抵/質押的決議;
6、其他有關資料。
(四)反擔保方式為抵押或質押應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質物清單;
2、抵押物、質物權利憑證(并經政府管理機構查詢或確認);
3、抵押物、質物評估報告;
4、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抵押、質押的決議;
5、其他有關材料。
企業所提供的復印件要加蓋公章。
業務主辦必須核對原件,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復印件上加蓋“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印章并簽名確認。
業務主辦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對材料的種類和內容進行刪選和添加。
第二章
調查
調查環節包括項目初審和項目綜合分析。
項目初審主要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包括企業實地調查和家訪調查),獲取擔保項目、擔保申請企業及反擔保人真實全面的信息,通過綜合分析評價形成結論,即調查報告。
初審結束后,經過一定的授權和審批流程,如果需要時可向申請企業出具擔保意向書。
調查環節應注意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資料審核、實地調查、綜合分析評價和調查報告。
一、資料審核:
資料審核的信息來源除了從企業,還應從其他途徑如銀行、財稅、供應商、上下游客戶和供電供水等處獲取;
對材料信息審核過程中需進一步明確、補充,發現的漏洞、疑點列為下一步實地調查的重點;
二、實地調查:
1、風險部確定一名風險經理與項目經理同時進行實地調查,項目金額超出公司授權范圍,公司主管業務的副總和項目終審人或授權終審審批人必須參加實地調查;
2、實地調查前,要列出調查提綱,明確調查目標以保證調查的質量和效率;
3、實地調查應了解企業和項目背景,了解企業負責人的信用和能力,考察企業管理團隊和整體素質,企業市場競爭情況、銷售和利潤,弄清借款用途和還款來源;
4、主要核實企業現金流的真實情況,生產型企業,通過考察企業主要生產經營場所,核實企業存、發貨明細判斷企業生產銷售情況;貿易型企業,通過核實企業上、下游客戶情況判斷企業銷售獲利情況;
三、項目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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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綜合分析是在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對已經獲取的信息進行綜合判斷、分析、比較和評價,得出分析結論,并最終形成調查報告。綜合分析的要點包括:
1、分析、判斷擔保申請人的主體資格、還款意愿;
2、分析環境對企業的影響,主要包括: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等;
3、分析企業的還款能力,主要通過對其現金流的分析掌握企業的真實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預測企業未來的發展趨勢,預計在未來的借款期間是否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來償還借款;
四、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內容,并認真填寫公司統一設計的《項目調查表》(表式附后)。
a)擔保申請人的背景情況;
b)項目的基本情況;
c)產品銷售及市場預測分析;
d)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分析;
e)借款用途計劃及還款來源;
f)銀行負債及或有負債情況;
g)反擔保措施;
h)綜合分析風險程度;
i)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j)調查結論。
第三章
審批
一、項目審批流程
1、對于擔保金額在人民幣500萬元(含)以內,且有效資產最高90%的抵押價值覆蓋的項目,其業務審批流程為:項目經理→業務部門審核→業務副總審批→風險部審批→授權終審人→報送銀行審批(融資方案、內部審批意見、擔保意向函)→繳納保費→借款人面簽合同文本→落實反擔保手續→法務部審核→與銀行簽署擔保合同并出具擔保函→向銀行出具放款通知書→資料歸檔;
除此以外的業務審批流程:基本與上述流程相同,但終審人終審前要經過評審會審議。
2、風險部對項目進行可行性、合規性審核,審查財務數據獨立給出額度意見。并按照公司授權執行否決權;
3、法務部對項目本身及合同文本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4、內部合同文本由公司股東會授權給評審會有權終審人簽字終審。對銀行等外部金融機構簽署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等對外合同文本時,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字。
二、復議
1、復議項目指公司規定無須上評審會審批的項目,審批未獲通過,業務主管提出復議申請的項目;或是已上評審會,但由于調查資料欠缺或反擔保物不足,但資料齊全后尚可考慮審批的項目,此復議項目在評審會上直接由評審委員決議;
2、復議由負責該項目的業務部門申請,風險部組織并召集召開評審會進行審批,并做好《項目評審會會議紀要》;
3、對于評審會審批結論為不同意的項目,原則上不鼓勵重新復議。確需重新復議的,應增加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降低項目的風險系數,以增加項目重新通過的概率,減少人力物力的重復和浪費;
4、提交給評審會的復議項目業務申報書應簡要說明前次的審批意見,對前次審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為審批中需關注的重要情況提供決策信息;
5、同一筆項目最多只能復議一次。
三、貸款評審委員會(評審會)
1、評審會即貸款審批評議委員會,負責對各報批項目和復議項目的審批;
2、評審會組成:見《評審會工作條例》
3、評審會召集程序:
(1)、評審會召開前一天,風險部將會議內容、會議地點、會議時間等通知參加會議人員;
(2)、業務部門必須在評審會召開前一天,將項目審批材料紙質或電子文本發至評審會成員,以便評審會成員預先閱讀了解項目情況;
(3)、評審會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時,必須事先向召集人(風險部、總經辦)請假。若參會的評審會成員人數未達評審會成員總數三分之二的,則會議改期進行。風險部應另行確定時間、地點,并通知評審會成員;
(4)、項目經理報告項目調查情況,風險經理報告風險調查評估情況;
(5)、與會評審會人員質詢,項目經理與風險經理答疑;
(6)、與會評審會人員從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對項目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具體評審意見;
(7)、會議評審采用簽字表決制,參會評審人員須在《項目評審會會議紀要》上明確填寫意見并簽字,不得棄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與會評審會人員同意視為項目評審通過;
(8)、授權終審人根據貸審會意見進行項目終審,對評審通過項目,授權終審人執行一票否決權;
(9)評審會的會議紀要及表決結果視為檔案的一部分必須進行歸檔。
第四章
放款
放款環節包括簽訂合同、落實反擔保措施、擔保收費、貸款放款審批、出具放款通知書。
放款審批流程:項目經理→財務部審批→風險部審批→法務部審批→終審人終審
一、簽訂合同
公司對合同的簽訂實行面簽制。程序如下:
1、法務部統一擬定業務有關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委托保證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質押反擔保合同、信用反擔保合同及其他須準備的法律文書等,公司核準使用后統一由法務部出具,并加蓋“合同文本校驗章”;
2、需要簽訂法律文件時,風險經理告知法務部項目融資方案(包括借款主體情況以及反擔保措施),項目經理按照法務部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書面材料做參考,法務部依據上述材料書面告知項目經理以及負責該項目的風險經理需要準備的法律合同文本并擬定相應其他法律文件;
3、需要當事人(包括股東代表、法人代表、董事會成員、共有人、反擔保人/企業等)簽字蓋章時,須由項目經理和風險經理必須同時在現場面簽;
4、若借款主體或反擔保人要求對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進行變動的,風險經理應立即向風險總監匯報,并經法務部審核通過后,方能進行變動;
5、所有合同文本及相關法律文件在交由公司有權簽字人簽字前必須經法務部進行合法性審核,加蓋法律審核印章。
二、落實反擔保措施
1、對獲得批準擔保的企業/自然人,必須以其合法有效、易于變現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提供認可的第三方信用擔保作反擔保,反擔保金額應大于擔保金額,原則上不能重復抵/質押,根據審批情況,可同時采用一種或幾種反擔保措施。不允許有純信用風險敞口;
2、反擔保措施的落實工作,是在必要的法律手續齊備后,于放款前由項目經理與風險部共同跟進辦理。業務量較大時,風險部可指派專人進行集中辦理登記、公證等事宜;
3、反擔保措施不能落實的,放款環節中止繼續進行;
4、如最終經風險部確認反擔保措施無法落實的,由項目經理重新修改融資方案,重新報批;
5、抵、質押物的抵、質押值計算,原則上應以我司簽約認可的第三方評估公司給出的書面正式評估報告中的評估凈值為計算依據;
6、借款主體所有股東、高管及財務主管必須做個人連帶責任保證;
7、反擔保措施的具體要求:
A、抵押
對抵押物的總體要求是:足值、可變現、且變現能力強,我公司對抵押反擔保的具體要求有:
(1)持有紅本房地產證的`商品房抵押的,應到國土局辦理抵押登記,簽署授權委托書并辦理公證。反擔保金額為評估凈值的100%;
(2)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非商品房(含持有綠本房地產證的房地產、褐本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地產等)、土地、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等房地產,僅作參考;
(3)按揭中的商品房能夠辦理二次抵押登記的,應該辦理二次抵押登記,并辦理授權委托公證。不能辦理的,僅作參考;
(4)擔保金額200萬以上的業務,紅本房產證房產或變現性強的抵/質押物的評估凈值必須占借款金額的50%以上,敞口部分可以采用個人信用、企業信用等保證方式進行補充,不允許有純信用敞口,特殊情況須經評審會同意。200萬元以下的業務,不規定必須有紅本房產證房產作為抵押物;
(5)對于與銀行合作的抵押加擔保類的融資項目,擔保金額可放大到評估凈值的100%。但原則上不論是抵押給我司作為反擔保,還是直接抵押給銀行,抵押物必須辦理完善相應的法律和抵押登記手續;
(6)以機器設備抵押,必須是產權明晰、價值較高的大型成套通用設備,購置發票齊全,設備成新率在70%以上,反擔保金額為評估凈值的30%——50%,項目經理應按有關規定在工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授權委托公證;
(7)以車輛抵押,要求產權明晰,設備成新率在70%以上,營運用途的使用期在三年以內,反擔保金額為評估凈值的30%——50%,項目經理按有關規定在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授權抵押公證;
(8)以船舶抵押,必須權屬清晰,購置手續完備,成新率在70%以上,反擔保金額為評估凈值的30%——50%,項目經理按規定到海事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授權委托公證;
(9)對于符合抵押反擔保條件的機器設備、交通工具等,除了辦理相應的法律手續外,還應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購買以我公司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期限為擔保期限加上六個月延長期之和;
(10)承諾抵押、包票留置、海關監管設備等無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不動產不得以抵押方式作為反擔保措施。
B、質押
(1)對易保管、易變現且價格相對穩定的存貨可作質押,但必須采用委托專業監管公司監管的形式,反擔保額不超過質物評估凈值的50%,其價值可由公司聘請第三方專業人士評估確定;
(2)應收賬款質押。付款方經考察核實必須是誠信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必須由借款人、擔保人、付款方簽署正式的三方協議(或簽署債權轉讓形式的三方協議),付款方必須書面承諾按時將應付款打入擔保方認可的賬戶,擔保方應對該賬戶進行實質性的監管,以保障借款及時歸還;
(3)股權質押。股權質押企業必須是國際、國內或當地知名企業、行業內的龍頭企業或可預見的具有良好發展前瞻性的企業。股權質押企業必須經過出借人或擔保方的批準認可,在款項未能按時歸還的情況下,出借人及擔保方能夠通過參股的方式實現其質押權益;
(4)上市公司股票質押,應到股票托管機構辦理股權質押登記,同時由第三方證券公司進行托管,簽署三方協議,規定賣出止損點,保障質押人權益;
(5)特殊情況須經評審會同意;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采取質押作為反擔保措施:
(1)質押物不能滿足足值、可變現和變現性強的特點;
(2)不能夠找到信譽可靠的第三方進行托管、監管或者倉管;
(3)難以在質押期間內完好保存;
(4)質押物及其憑證難以辨認真偽;
(5)質押物難以準確的以貨幣衡量其價值;
(6)其他信息不對稱因素。
C、第三方信用反擔保
(1)信用反擔保人和信用反擔保企業的反擔保資格的審核條件、提交材料應等同于擔保申請人和擔保申請企業;
(2)反擔保企業的財務狀況、償債能力(如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凈資產、現金流量凈值)等方面的綜合實力應優于擔保申請人;
(3)原則上要求擔保申請企業的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作為第三方信用反擔保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鼓勵同行業或上下游企業等采取互保聯保的方式作為信用反擔保;
(5)個人信用反擔保人擔保金額的量化標準:
公司原則上只允許以下各類人員進行個人信用反擔保。
國家政府公務員、國家公立學校正式教師、市、區級以上醫院正式醫生、銀行正式員工可擔保金額為人民幣10——30萬,如已婚并在當地有房產,可擔保金額為人民幣30——50萬。
一、擔保收費
擔保費原則上應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擔保期限超過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費,擔保期限不足一年按實際期限收費。保證金應按銀行規定比例在公司向銀行出具保證合同前繳存。
二、貸款放款審批
擔保費繳納及保證金繳存憑證必須交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并在放款審批表上簽字確認,然后根據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后,由風險管理部出具放款通知書,交項目經理通知銀行放款。
第五章
保后管理
一、保后管理的崗位設置
保后管理工作實行業務部與風險部雙線管理的方式進行,各自按照不同的工作重點進行獨立的保后管理。
業務部門:定期走訪客戶,保持對客戶的維護和管理,定期以《保后檢查表》的形式向風險部書面匯報保后管理情況。
風險部:負責保后管理制度建設,動態更新臺賬數據,客戶風險分類,對業務部的《保后檢查表》獨立進行抽查,工作量較大時可抽調其他部門員工進行保后調查。負責安排財務一同對不良業務的清收催收工作
財務部及時向風險部提供客戶的還本付息及欠款信息。
法務部主要負責清收與代償過程中的案件訴訟等法律事宜。
二、保后管理的工作內容
放款后十天內,業務部門必須將完整的業務資料按《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到檔案室歸檔,并錄入業務數據庫,保證后續保后管理介入的及時性,保障資產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業務發生的當月業務部和風險部的保后管理人員開始介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化解風險。
對于正常類客戶,業務部門保后管理人員至少每月對客戶電話跟蹤一次,每季度上門走訪一次,每季度向風險部提交《保后檢查表》,書面報告保后跟蹤情況,包括企業經營情況、資金使用情況、落實還款的資金安排、客戶風險分類等。遇到風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及時化解風險,協助客戶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
對于關注類和風險類客戶,視業務具體情況和領導批示加強保后管理的頻率。
風險部監督業務部門定期進行保后管理,依據業務部門上交的《保后檢查表》,結合自身判斷,決定是否親自上門抽查。工作量較大時,可抽調其他部門員工進行協助調查。
風險部依據保后管理情況,對客戶進行風險分類確認,上報公司領導,將動態更新的還本付息信息及跟蹤情況登記業務臺賬。
賬務部應及時將還本付息的數據報風險部保后管理人員,風險部負責保后管理人員定期對臺賬進行更新,并上報公司領導。
發生代償后,業務移交資產部進入清收程序,如清收不能結清代償款項,則進入反擔保資產處置程序。
三、保后管理的客戶風險分類制度
公司對擔保業務的客戶實行風險分類管理,分類必須遵循真實性與及時性的原則。
(一)銀行貸款擔保業務分類標準
1、正常類:
能夠正常還本付息、支付擔保費用,沒有足夠的理由懷疑客戶不能按時足額還款。
2、關注類:
出現了按時歸還借款的不利影響因素,但不會對借款人整體經營造成大的影響,預計到期內能夠足額歸還借款。
3、風險類:
借款人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及時執行反擔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損失。
(二)民間融資(銀行委托貸款)擔保業務分類標準
1、正常類:
能夠正常還本付息,并按時支付擔保費用的客戶為正常類客戶。
2、關注類:
利息和本金的償還出現逾期,逾期時間為一期內(一期為一個月);
申請辦理了延期手續,經公司審批通過,且于五天內支付了延期利息和擔保費用的客戶;
3、風險類:
(1)還款意愿不強,無法進行正常的聯系溝通,同時不符合延期條件;
(2)申請延期但未獲通過,借款已經到期;
(3)在借款合同執行期內或延期期間,不能按約定支付本金、利息和擔保費用且時間超過一期以上的客戶。
(三)分類管理具體實施:
項目經理依據以上分類標準,動態及時的進行風險分類的初分,每月初5個工作日前,定期對所有在保客戶進行統一分類定級上報風險部,風險部保后管理人員對分類的準確性進行認定,并上報公司領導進行審批。
對于風險類客戶,經領導審批確認后,風險部應立即移交給法務部,由法務部決定是否起訴或移交財務部進行催收清償。如需移交財務部進行清償,法務部應立即移交給財務部。移交給財務部的風險類客戶,以財務部為主導全面負責催收清償,法務部提供法務方面的支持與援助。財務部(資產管理部)應全面及時介入,了解業務情況,制定催收清償方案并加以執行。法務部應積極提供法律支援,并尋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方案。業務主辦業務暫停,無條件配合催收清償工作。
第六章
風險預警
保后風險預警管理的目標是促進本公司業務審慎、穩健經營、加強和提高本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風險管理責任感、實現全公司風險預警信息共享、第一時間預報風險、明確責任、防止風險蔓延。
一、風險預警責任劃分
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業務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財務部、風險部負責人為第三責任人、公司總經理為第四責任人。
1、項目經理:客戶出現風險信號時,業務主辦應在第一時間上報風險部;
2、業務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負責收集風險信號和具體管理責任,并由部門負責人確保預警信息及相應處理意見第一時間上報,對重大緊急風險信號,可直接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領導,正式書面資料可酌情次日報告;
3、財務(資產)部、風險部:負責對全公司業務風險監督管理日常工作、負責風險信息整理、通報和風險預警提示,擬定預案和風險退出辦法、對重大風險預警信息負責向上級匯報并提請及時處理;
4、公司總經理:對重大風險預警信息做出批示。
責任人及各部門應按照風險部下發的風險預警提示、處置意見書認真落實相關措施,同時風險部負責風險提示、處置意見整改、跟蹤督促、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稽核檢查。
二、風險預警處置方式
預警信號出現后,項目經理要及時匯報,并深入企業及有關部門了解情況:
1、尋找風險信息源;
2、對風險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判斷;
3、采取必要的應急保護措施,防范業務風險蔓延。
(1)風險程度較輕,但有必要引起關注的,由風險部提出風險預警意見書報上級領導簽發“風險預警提示”表格見附件一。
(2)關注類貸款中風險程度一般,但有繼續擴大趨勢,由風險部門提出風險處置意見書報上級領導簽發“風險處置意見書”表格見附件二。
(3)風險程度明顯或存在道德風險隱患,由風險部、資產部、法務部提出風險處置意見,報上級領導簽發“風險處置意見書”,同時各部門執行總經理下發的新任務。
風險部根據業務部門提供的風險信號做出風險處置措施下發到業務部實施:
1、加強對客戶財務狀況、現金流量、存款賬戶的跟蹤檢查;
2、幫助客戶改善經營管理或財務管理;
3、要求借款人提出更詳細的還款計劃及相關應急預案;
4、加強對貸款抵押物的監控和管理;
5、完善落實擔保手續,或追加、更換必要的擔保;
6、進一步完善貸款手續的合法性,補齊相關的貸款資料;
7、列入關注對象,調整保后管理的客戶類別加大檢查頻度;
8、收回到期貸款后不再辦理繼續擔保;
9、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或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保護性條款;
10、加強貸款催收,依法向保證人追償債務或處置融資擔保的抵(質)押物,或與客戶協商以資抵貸;
11、介入企業改制、兼并、購買、分立、租賃等重大事件,落實我公司債權;
12、與政府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聯系,采取多種渠道維護我公司債權;
13、依法提起訴訟;
14、提請法院宣告其破產還債;
15、其他有助于風險控制的措施。
三、風險預警方法
針對不同還款方式客戶,各部門采取不同化解風險的辦法:
(一)每月還款客戶
對有逾期記錄的客戶單獨建賬,臺賬中應明確客戶逾期具體情況。客戶所有聯系方式、反擔保措施、信用擔保人聯系方式。
風險審核員應于每月的25日到各經辦行打印每月等額還款客戶還款明細,做到第一時間掌握客戶逾期情況。
1、逾期期限未超過一個月
發現客戶逾期,風險審核員應打電話通知客戶同時通知業項目經理,綜合支持人員催款時間期限:知曉逾期開始七個工作日內。在催款期間項目經理應該積極配合綜合管理人員催收款。
風險審核員如在規定時間內客戶仍未歸還逾期貸款,在知曉逾期第八日業務主辦應協同綜合管理員走訪客戶,了解客戶生產經營狀況及逾期原因,同時將以下資料提交至風險部:提交客戶聯系方式、所能找到客戶的住所、反擔保措施方案、信用反擔保人聯系方式。項目經理催款期限:綜合管理員移交后七個工作日內。在綜合管理人員移交至項目經理時,綜合管理人員應通知風險部。
如項目經理在七個工作日內客戶仍未歸還逾期貸款,在知曉逾期第十五個工作日項目經理應把工作移交至資產部,資產管理人員不僅要電話催收同時應走訪客戶了解情況,認真督促并根據客戶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2、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過二個月
如果客戶已經逾期一個月,項目經理應交接手上所有業務配合資產管理人員催收逾期款項,應向風險部提交客戶逾期原因、客戶將如何歸還該筆貸款等。如催款一周客戶仍未歸還逾期款,項目經理回業務部門繼續工作,剩下催款任務由資產部派專人負責該客戶,并隨時向風險部門匯報情況。
3、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過三個月
借款人在逾期兩期但尚未到三期,資產部門應向風險部提交(1)、反擔保措施變現方法。(2)、借款人將如何歸還該筆貸款(還款機率有多大)(3)、對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仍正常只是短期出現資金緊張,詢問借款人是否有其他房產,如有考慮拆借。
如果借款人出現逾期三期,這該筆業務由資產部移交至清收組,同時信息綜合員將訴訟相關材料送至法務部。該階段由公司總經理負責。
(二)一次性還款
對一次性還款客戶,風險部建立還款提醒表,對到期前三個月客戶必須及時通知項目經理,以文件形式發送給項目經理。
1、到期前三個月
到期前三個月必須督促客戶準備還貸資金,項目經理應每周打電話友情提醒客戶其還貸資金準備情況。并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上交企業還款計劃表。同時給以書面實行給借款人送發《貸款到期提醒通知書》。
2、到期前1個月
到期前一個月必須督促客戶準備還貸資金,項目經理應和財務(資產管理)人員一起回訪客戶,了解客戶資金具體安排。對于企業基本面較好短期還款出現困難的客戶,可上報公司同意后,協調債權人,對主債務予以展期,進行展期審計后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展期及期限。
3、到期前十天
到期前十天,項目經理應停止手上所有業務,直至客戶按時還款為止。在此期間,項目經理和財務(資產管理)人員應在企業蹲點,及時掌握企業還貸資金的籌集情況。貸款到期日,若客戶不能還款,則由公司代為償還。
4、風險類客戶的移交和代償處置
對存在重大經營風險、道德風險,可能或正在侵害擔保債權的風險類客戶,經領導審批確認后,風險部應立即移交資產部代償(具體制度見下文)。
四、風險預警違規處罰
對出現的風險預警信息未及時上報,因拖延、隱瞞上報風險預警信息,致使業務風險未及時處置,使風險蔓延、造成經濟損失的,將追究具體責任人。
以上措施均由風險部及公司總經理負責協調,各部門必須主動配合、認真落實,確保信息渠道通暢,切實做好風險控制工作。
第七章代償流程管理
本著“誠信為本,纖毫必償”的企業核心理念,以及“及早預警、提前代償、快速處置、減少損失”的經營原則,為保障擔保債權如期實現,特制定此辦法。
一、風險類客戶的認定
1、基于借款人經營的原因,反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責任;
2、借款人存在大額債務,因訴訟賬戶被凍結、財產被保全;
3、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無正當理由要求貸款展期;
4、借款人主要投資項目失敗;
5、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責任人信用卡經常大額透支且逾期支付;
6、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銀行或擔保單位的后續跟蹤檢查避而不見;
7、反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被轉移、查封或拍賣;
8、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被公、檢、法機關,海關,稅務等國家機關立案調查;
9、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涉嫌重大案件;
10、借款人出現重大訴訟或產品質量糾紛、內部股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勞動糾紛;
11、借款人出現重大責任事故;
12、出現其他影響貸款按期償還的原因。
二、風險類客戶代償的流程
風險類客戶代償的基本原則是:及早介入,提前代償,第一時間控制擔保債權,盡量減少代償損失。具體流程如下:
1、業務部對風險信息進行分析和判斷,形成風險預警報告,第一時間報送風險部;
2、風險部根據業務部的報告立即核實,并進行分析和判斷,形成風險預警意見書報公司總經理,同時抄報業務部總經理及公司業務副總;
3、風險部召集財務部、法務部提出風險處置意見,報公司總經理;
4、公司總經理決定立即代償或到期代償
5、風險部向合作銀行發出預警通報;
6、合作銀行向客戶發出貸款提前到期通知;
7、合作銀行出具代償通知書;
8、財務部辦理代償手續;
9、銀行出具代償確認書,并協助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三、代償債權的追償
1、代償后,法務部應決定是否立即提起訴訟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時,財務部應開始進行全面催收,在與客戶及反擔保人進行初步溝通并對其資產進行初步了解后,資產部應擬定資產清收方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就催收情況每周形成報告提交公司總經理并抄送法務部。
2、對于需要提起訴訟的,法務部應準備相應的證據材料以及客戶的資產情況,配合律師進行訴訟。
3、對于暫時不需要提起訴訟的,由資產部負責全面催收。在催收過程中,資產部認為需要提起訴訟的,應告知法務部提起訴訟,法務部依據資產部的報告認為需要提起訴訟的,應與資產部進行討論,并形成報告提交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立即起訴。
4、在對代償客戶進行處理的過程中,法務部應積極提供法律支援,并尋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方案。
四、項目結束
1、最終清償的,項目結束。
2、進入訴訟的執行階段后,法院宣布執行終止且資產部門的清收工作無法繼續進行的,項目結束,由公司專家評審會對代償損失進行評估,并按如下規定進行代償損失責任認定及處罰。
五、代償損失責任認定與處罰措施
(一)代償損失責任認定
發生代償以后,公司財務部、法務部協調展開追償,清收追償工作截止時間以每年底公司聘請的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準,經過評審后,確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代償責任劃分為前期調查責任、中期審查責任、后期審批責任三個層次,每個層次實行主責任人制度。
前期調查主責任人為經辦業務部門總監。承擔業務前期盡職調查是否真實,業務資料是否真實、完整,保后管理是否及時、到位的責任。具體經辦的主辦人、協辦人負有連帶次要責任。
中期審查的主責任人為風險部總監和法務部總監。承擔業務中期調查不實、判斷失誤、風險防范措施設置不當、反擔保措施未能監督落實、法律手續不完備、法律文本重大失誤、出現重大法律瑕疵等責任。具體經辦的風險經理和法律審核員承擔連帶次要責任。
后期審批的主責任人為終審人。負有判斷失誤、把關不嚴的審批責任。業務副總經理、評審會所有參與評審簽字的成員均負有連帶次要責任。
(二)代償損失責任處罰措施
由于自身能力、業務水平、疏忽失誤等客觀原因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的嚴重程度給予崗位調整、下放學習、罰款等行政和經濟處罰;由于玩忽職守、串通造假、惡意欺詐、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主觀因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業務崗公司直接予以辭退,管理崗直接降為業務崗,領導層建立引咎辭職機制;情節非常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民事法律責任。
第八章
業務完結
客戶還清貸款本息,結清所有欠款、費用等債權債務關系,分別到銀行和我公司辦理完相關手續,退還權利憑證,注銷抵/質押登記,退還質物后,業務完結。
客戶到我公司辦理業務結清手續時,應持有銀行出具并蓋章的《貸款結清證明》和《貸款賬戶還款明細清單》,財務部應在《業務結清單》上簽字證明貸款本息費用全部結清,方能確認業務完結,風險部等其他部門方能辦理退還權利憑證和注銷抵押登記等后續手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8
本程序描述了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范圍內的生產、經營中,為充分識別危險源并正確評價風險,合理確定風險等級,選擇控制手段。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公司相關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危險因素,實現對危險源的預防和有效控制。
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范圍內的生產、經營中能夠控制和必須施加影響的危險因素的識別評價與更新。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 1386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 28001
《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56號文)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
1) 提供足夠的人員、物項、資金等資源,保證危險源辨識工作和危險源風險控制方案的有效實施。
4.2分管副總經理
2) 組織對集團公司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策劃工作。
1) 識別、建立并更新集團公司的《風險清單》和《重大風險清單》;
2) 策劃公司危險因素控制的目標、指標;
3) 對各部門/所的危險源的控制績效進行監督;
4) 根據評價結果制定管理方案或管理措施,并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
) 根據公司的《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列出;
2) 將本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的《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報安全質監部;
3) 根據安全質監部制定的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或應急預案,并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
5.1.1辨識范圍
1) 危險源辨識應覆蓋公司所有生產、辦公及服務的各個方面;
2) 危險源辨識過程中,應保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則,對以下方面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分析和辨識:
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
工作場所的設施(無論是由本組織還是外界所提供)。
5.1.2辨識依據
3)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明確的;
4) 相關方關注或要求的;
5) 行業標準的要求;
6) 行業單位發生的事故經歷。
5.1.3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采用的方法/標準為:《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13861-20xx);重大危險源辨識的方法/標準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
5.1.4危險源辨識步驟
1) 劃分作業活動;
2) 按照《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13861-20xx)進行分析辨識,列出危險源清單。
5.1.5危險源的更新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補充識別與評價:
1) 管理評審要求時;
2) 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新設備;
3) 相關方合理的要求或抱怨時;
4) 法律、法規變化時;
5) 公司制定的方針有變化時;
6) 對危險因素的重新識別、評價按上述相關步驟進行。
已辯識的危險源程度進行分級,評估風險的可允許性,確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1—5),確定需要制定的目標、管理方案并加以控制,有針對的進行風險控制,確保安全目標得以實現。
5.2.1風險評價方法
根據公司運行情況,本公司采用工作過程分析法(jha)和標準相結合的防范進行評價。
作工作過程分析法主要是以與系統危險性有關的兩個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危險的大小。個因素是: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s:發生事故會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
評價公式:
r=l*s(注:r:風險值)
1) 危害發生的可能性l判定準則:
序號
分值
標準
1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2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防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過類似事故或事件。
4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或事件。
5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2) 危害后果嚴重性s判定準則:
序號
s值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氣
其它
1
5
造成人員死亡
> 100
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1000戶以上的事故
重大環境污染
2
4
造成人員重傷
>50
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負面影響
3
3
造成輕傷
> 20
管道故障或泄漏造成50戶(約一幢樓)管道用戶停氣
造成環境污染
4
2
造成人員輕微傷
>1
造成輕微環境污染
5
1
無人員傷亡
<1
燃氣泄漏或故障造成一根立管戶用戶停氣
無污染、無影響
3) 風險等級r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風險等級
風險(r= l×s)
控制措施
ⅴ(巨大風險)
20~25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ⅳ(重大風險)
15~16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ⅲ(中等風險)
9~12
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交流
ⅱ(可接受風險)
4~8
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定期檢查
ⅰ(可忽略風險)
<4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保存記錄
5.2.2判定重大風險
辯識、評價出重大風險,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基礎。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均應判定為重大風險:
1)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列入重大危險源的項;
2) 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
3) 曾發生過事故,并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5) 通過jha評價方法,風險等級ⅳ級(含)以上的,也評價為重大危險因素。
5.3.1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控制措施包括控制措施、管理方案、應急預案。根據風險評價得到的等級按下列原則確定設計、維持和改正的行動清單:
1) 消除風險;
2) 降低風險;
3) 使用個體防護裝置。
5.3.2危險源的管理
4) 非重大風險可通過日常運行控制:現行的規章制度、辦法、措施、作業指導書等技術或管理措施予以控制;
5) 重大風險的管理:
根據風險評價對重大風險制定目標、指標;
根據目標、指標的要求在考慮本單位現行規章制度、辦法、措施、作業指導書等技術或管理措施,在公司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框架下制定或完善相應的管理方案/辦法/措施等,對重大風險予以控制;
提供設施和培訓的需求并對控制技術和管理提供有關信息輸入;
根據外部條件變化和內部條件發生變化及時更新危險源信息;
必要時制定應急預案;
定期對危險源控制的績效進行監測和測量。
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位(包括場所和設施)。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及《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56號文),我公司主要的重大危險源如下:
液化天然氣(lng站存儲量為220—330噸,臨界量為50噸);
中壓的公用燃氣管道,且公稱直徑;≥200mm的;
南湖lng站六儲罐(易燃介質,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pv≥100 mpa×m3的壓力容器(群))。
5.4.1天然氣
主要成分是甲烷,分子式為ch4,常溫下呈氣態,-162℃以下可以液化,一般以壓縮氣態或液態形式儲存;ch4在標準狀態下密度為:0.72 kg/m3;
閃點(℃):-188;
引燃溫度(℃):538;
爆炸極限:4.9~15%;
燃燒值:35.11mj/m3。
5.4.2重大危險源分級
5.4.2.1 分級方法
1) 分級指標
采用單元內各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經校正系數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為分級指標。
2) r的計算方法
式中:
q1,q2,…,qn —每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在線)量(單位:噸);
q1,q2,…,qn —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臨界量(單位:噸);
β1,β2…,βn— 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校正系數;
α— 該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廠區外暴露人員的校正系數。
3) 校正系數β的取值
3)根據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類別不同,設定校正系數β值,見表2-2和附表2-3:
表6-1 校正系數β取值表
危險化學品類別
毒性氣體
爆炸品
易燃氣體
其他類危險化學品
β
略(本公司不涉及)
2
1.5
1
注:危險化學品類別依據《危險貨物品名表》中分類標準確定。
4)校正系數α的取值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廠區邊界向外擴展500m范圍內常住人口數量,設定廠外暴露人員校正系數α值,見表2-3:
表6-1校正系數α取值表
廠外可能暴露人員數量
α
100人以上
2.0
50人~99人
1.5
30人~49人
1.2
1~29人
1.0
0人
0.5
5) 分級標準
5)根據計算出來的'r值,按表2-4確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級別。
表2-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級別和r值的對應關系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級別
r值
一級
r≥100
二級
100>r≥50
三級
50>r≥10
四級
r<10
6)分級結果
根據嘉興市燃氣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氣儲存情況,r值計算如下:
r=(6+4)×1.5×2=30≥10
故lng站-儲配站屬于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因按照《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統一規范設置重大危險源安全警示牌的通知》(浙安監管危化〔20xx〕110號)的要求設置二牌一箱,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5.4.3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1) 控制與消除火源
禁吸煙、攜帶火種、穿帶釘皮鞋進入燃爆區;
動火必須嚴格按動火手續辦理動力火證,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防爆電器;
使用“防爆”工具,嚴禁鋼質工具敲打、撞擊、拋擲;
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測;
加強門衛,嚴禁機動車輛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區、運送物料的車輛必須穿戴完好的阻火器等管制措施,正確行駛,防止發生任何故障和車禍。
2)嚴格控制設備質量及其安裝質量
罐、槽、管線等設備及其配套儀表及其配套設施要選用質量好的合格產品,并把好質量、安裝關。
管道、壓力容器及其儀器等有關設施應按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檢測和試壓。
對設備、管線、泵、閥、儀表、報警器、監測裝置等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保持良好的狀態;
按規定安裝電氣線路,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保持完好狀態;
有易燃易爆物質揮發或散落的場地,高溫部件要采取隔熱、密閉措施;
3)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的跑、冒、滴、漏。
4)加強管理,嚴格工藝紀律
禁火區內根據“170號公約”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張貼作業場所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
杜絕“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嚴守工藝紀律,防止工藝參數發生變動;
堅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淤報警器、壓力表、安全閥、管線防凍保溫、反腐、消防及救護設施是否完好,液體報警器是否正常;貯槽、管線、截止閥、調節閥等是否泄漏,消防通道、地溝是暢通等;
檢修時,特別是易燃易爆有有毒的設施,必須做好與其他部分的隔離(如安裝盲板等),并且做到徹底清洗干凈,在分析合格后,并有現場監護通風良好的條件下方能進行動火等作業。
檢查有否違章、違紀現象。
加強培訓、教育、考核工作。
防止車輛撞壞管線及管架橋等設施。
5)安全設施要齊全完好
安全設施如消防設施、遙控裝置齊全并保持完好;
貯罐安裝高低液位報警器;
易燃易爆場所安裝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6)泄漏后應采取的相應措施:
查明泄漏源點,切斷相關閥門,消除泄漏源,及時報告。
如泄漏量大,應驅散相關人員至安全處。
7)定期檢測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的完好狀態,檢修時,要徹底清洗干凈,并檢測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氧含量,合格后方可作業,作業時要有人監護及拯救后備措施,作業人員要穿戴好防護用品。
8)在特殊場合下(如在有毒物場所搶救、急救等),要有應急預案,搶救時正確佩戴好相應的防毒過濾器或隔離式呼吸器,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9)組織管理措施
加強對有毒物、有害物的檢測,檢查有毒有害物質是否跑冒滴漏;
教育、培訓員工掌握有關有毒物的毒性,預防中毒、窒息的方法及其急救法;
要求職工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設立危險、有毒、窒息性的標志;
設立急救點,配備相應的急救藥品、器材。
6.記錄
安全質監部保存危險因素識別、評價記錄及公司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
各部門/所負責保存本單位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對于危險源辨識清單(見附錄1)和危險源風險評價表(見附錄2)只作為識別、評價記錄由本部門保存,不再報送安全質監部。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安全運作和管理,加強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規范投資行為,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資項目運作風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股權投資業務是指使用資金對企業進行的股權投資類業務。
第三條風險控制原則
公司的風險控制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覆蓋股權投資業務的各項工作和各級人員,并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部門組織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3)獨立性原則:風險控制工作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并貫徹到業務的各具體環節;
(4)有效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章,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成為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動指南;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員工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章的權力;
(5)適時性原則:應隨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變化,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風險管理理念等內部環境的改變,以及公司業務的發展,及時對風險控制制度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墻原則:公司與關聯公司之間在業務、人員、機構、辦公場所、資金、賬戶、經營管理等方面嚴格分離、相互獨立,嚴格防范風險傳遞及利益沖突給公司帶來的風險。
第二章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第四條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公司應根據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風險特征,將風險控制工作納入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之中。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共分為五個層次:執行董事、風險控制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部、業務部。
第五條各層級的風險控制職責
執行董事職責:
(1)審議批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基本制度,決定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聽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報告;
(2)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股權投資項目;
(3)決定公司內部風險管理機構的設置;
(4)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風險控制委員會,其職責包括:
(1)組織擬訂公司的風險管理基本制度;
(2)對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應當提交執行董事審批的股權投資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核;
(3)監督和評估風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風險控制委員會對執行董事負責。
投資決策委員會職責:對單筆投資額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不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30%】的股權投資項目的投資和退出作出決策。
風險控制部是公司內專職的風險管理部門,其職責包括:獨立于業務部開展風險控制、合規檢查、監督評價等工作;在出現重大問題時及時向風險控制委員會報送相關專項報告。
業務部職責:具體負責項目開發、執行、退出過程中的風險控制。業務部負責人作為股權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風險控制執行工作,并負有及時報告、反饋項目投資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風險問題的職責。
第六條為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公司設立獨立于項目組的后臺管理部門。
綜合管理部負責股權投資項目的文檔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會議籌備,以及相關會議資料的管理等。
財務部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財務核算和資金劃撥,為股權投資項目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第三章風險控制流程
第七條風險管理的業務流程由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和風險報告五個步驟組成,是制定風險管理戰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礎。
第八條風險識別指對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內部及外部風險的來源進行辨別。
第九條風險評估是對風險的嚴重程度及發生概率進行科學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條風險分析主要對風險的驅動因素進行歸因分析,并評估其影響,提出避險建議和措施。
第十一條風險控制是對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制定風險防范和處理措施。
第十二條風險報告是指業務部、風險控制部根據職責范圍和報告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領導提交的與風險評估分析相關的報告。
第四章風險識別與評估
第十三條股權投資業務面臨政策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合規性風險等多種風險。
公司運營過程中,相關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對各種風險進行必要的識別、評估及分析,履行相關的風險控制職責。
第十四條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項目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并且會影響項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實施,從而轉化為投資失敗風險。項目公司所屬行業的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稅收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項目投資前后技術、市場、產品、客戶發生不利變化,并導致項目公司偏離投資方案、估值整體下降,造成投資項目無法退出或虧損退出。
第十五條合規性風險
項目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對法律法規等理解有誤、故意違反則將出現合規風險。
第十六條法律風險
與被投資方、合作方、項目管理人之間的合同協議存在缺失導致出現不利于我方的訴訟。
第十七條操作風險
股權投資業務包括投資項目的選擇(即項目開發、初步審查、項目立項、盡職調查、投資決策、項目實施)、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項目退出等業務環節,在上述每個環節均存在操作風險。主要可以歸納為決策失誤、投資失控、員工內部欺詐、被投資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詐、盡職調查存在缺失、資金劃撥差錯、項目公司經營管理不善、項目跟蹤缺失、項目公司報告不暢等風險,其中,決策失誤、投資失控是重大風險。
第十八條市場風險
由于股權投資業務從項目投資到投資退出往往要經歷宏觀經濟、項目所屬行業、產品市場、證券市場等的波動,導致項目公司估值、項目退出的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從而造成退出方案無法實施或投資目標無法實現的風險。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十九條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全面和重點分析,并檢查、控制投資業務的合規性風險。
第二十條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合規風險進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為保證股權投資業務合法、合規,制定、審查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二)制訂、審閱股權投資業務的相關合同、協議,確保合同的規范性和合法性;
(三)監督股權投資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執行;
(四)確保股權投資業務投資決策服從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二十一條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投資項目進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權投資業務的合規檢查制度;
(二)對股權投資業務運作和內部管理的合規性進行檢查,并向公司通報;
(三)檢查相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資產管理業務遵守公司內部制度。
第二十二條市場風險的控制措施主要體現在投資立項環節上。
第二十三條公司制訂項目立項標準。立項標準應該參照國家產業發展規劃,符合公司關于投資范圍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應當根據立項標準和投資范圍,對備選企業進行篩選形成項目池。項目人員應當在廣泛收集項目方提供的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信息材料的基礎上,對入選項目池的項目進行初步評估和風險收益分析。符合立項條件的,根據公司規定申請立項審批。
第二十五條風險控制部應當對公司簽定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書進行審核,防范法律風險。
第二十六條在項目運作過程中,風險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支持。必要時,可申請引入外部中介機構提供法律服務,防范法律風險。
第二十七條公司制定專門的項目管理和投資決策制度,明確項目投資的業務流程和具體要求。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基金的權益,項目投資的范圍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資金拆借、貸款、抵押融資或者對外擔保等用途;
(二)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可能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三)單筆投資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四)單一投資股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五)不得將基金資產投資于公司股東或其控制的企業;
(六)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約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投資。
第二十九條盡職調查的風險控制
(1)公司建立盡職調查制度,規范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項目組在盡職調查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程序,記錄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形成相關報告。
(2)項目組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期間,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擬投資企業進行實地考察。
(3)項目組應當對盡職調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負責。
(4)項目組認為必要時,可申請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參與或獨立進行調查工作。
第三十條投資決策的`風險控制
(1)投資決策委員會對項目投資或退出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獨立發表審核意見;
(2)投資決策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委派專人或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進駐現場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提交獨立的調查報告;
(3)股權投資業務的項目投資和項目退出必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項目,應當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并根據基金合同規定提交股東審議。
第三十一條項目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對已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機制。
(1)項目組負責項目投資后的跟蹤管理,具體包括:定期實地回訪項目公司;定期收集項目公司財務資料、行業發展情況、企業財務狀況;定期對項目公司進行重新估值;定期對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進行重新評估等。
(2)項目組負責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對投資項目項目的跟蹤管理工作,編制《項目管理報告》,并向主管領導提交該報告。
第三十二條公司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和應急處置機制,對投資項目重大風險事項的處置進行決策。項目組在跟蹤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公司的經營情況重大變化、重大法律糾紛、權益發生變動、或者財務指標惡化、虧損等重大事項的,項目組應當及時報告。
第三十三條公司建立項目退出審批機制,對項目退出進行決策。當項目達到預期投資目標或出現重大緊急事項需要退出時,項目組根據具體情況,制定退出方案,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股權投資項目,應當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退出方案未通過審議的,項目組應當研究并重新設計退出方案,直至項目實現退出。
第三十四條對財務與資金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制定規范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配備專職的財務核算人員。
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要求使用資金、單獨開立銀行賬戶。
第三十五條對人員管理的風險控制。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專職。
第三十六條公司建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制,對公司風險進行隔離,防范利益沖突,規范關聯交易。
第六章風險控制報告
第三十七條風險控制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性報告兩類。
第三十八條風險控制部門定期對公司業務運作、日常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風險評估與評價,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領導上報年度風險控制報告,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十九條公司發生或可能重大事項的,風險控制部接到報告后,根據重大事項報告的相關規定向公司領導報送臨時性報告。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報告中應明確風險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應對或補救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0
為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規范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醫院工作秩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內涵
(一)概述
1.醫院風險是指所有可能影響醫院目標實現的事項。
2.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是醫院通過風險組織建設、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處理等一系列活動來發現、了解、處理風險,促成醫院減少失敗、降低不確定事項、實現目標的一種方式。
它是由一個不同部門不同層次人員共同參與的過程。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是指在我院工作范圍內與社會群眾、廣大患者和醫院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與社會公共秩序相關的重大活動等重大事項在制定出臺、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這是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
二、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堅持的原則
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穩定是硬任務,建立健全醫院風險化解制度,準確預測、提示、規避和化解風險,防止和克服因決策、政策、項目、改革、醫患糾紛等引發不穩定隱患,實現由被動保穩定向主動創穩定的轉變。
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應包括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組織架構、組織人員、制度設計(修訂)流程及方法、評估流程和處置方法及措施、控制管理制度及職責等內容。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度。醫院建立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分三級機構組成,一級管理機構為領導小組,二級管理機構為專業組,三級管理機構在二級機構下根據工作職能由若干部門構成。
1.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院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負責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整體組織的建立,并督促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工作的落實。辦公室設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2.專業組:根據分管領導分工各負其責,由各分管院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分別成立醫療管理、護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經濟管理、黨群工團及服務管理等5個專業組,負責所屬專業組范圍內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
3.工作小組:在二級管理機構下,由分管領導牽頭,由主辦部門負責人任組長,協同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任成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具體的工作小組。如成立醫療管理專業組下設醫療質量管理、醫保管理、醫療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外科管理、內科管理、醫技管理工作小組;黨群工團及服務管理專業組下設醫德醫風管理、星級服務管理、黨務管理、工會管理等。
根據風險的涉及范圍,可分別由一級、二級或三級機構負責完成,一般多鼓勵由三級工作小組開展活動,解決身邊現場的風險問題。
(二)建立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崗位職責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體系具體應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組織架構及職能、組織人員及職責權利與義務、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體系設計、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考核評價、風險數據庫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培訓、風險文化建設、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監督、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報告等處出詳細的規定。
因此,對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由各專業組及工作小組負責本工作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的擬報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制度建立的綜合協調、修訂完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制度的審議工作。
三、建立醫院風險識別、評估體系及風險數據庫體系識別、評估醫院潛在的各項風險,并建立風險數據庫,這是醫院推行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關鍵。
醫院風險識別的目標是要做到識別醫院每一部門、每一崗位、每一業務、每一事項、每一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門按照部門工作取能權限、工作事項范圍、業務工作流程、崗位職責同步進行,并最終交叉匯總形成風險數據庫。
(一)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可由管理工作小組采用頭腦風暴法將醫院目前所存在的風險逐一列出,也可按照業務流程圖組織架構逐一清理風險。按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規范,通過業務流程圖清理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其具體的工作流程如下:
1.按每一部門、科室、班組、崗位、業務事項,將醫院所有業務工作按流程進行分類并編號,建立醫院全部業務流程圖編碼目錄。
2.對業務流程圖目錄進行多層次的組織、拆分,以檢驗其流程劃分的恰當性,并對全部業務流程圖目錄進行調整和修訂完善。
3.按每一業務流程中的節點進行風險分析,盡可能尋找出每一業務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
4.按每一業務流程建立風險文檔,并對各風險發生的原因、可能生、影響程度、可能的結果和后果、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記錄和描述,即建立風險說明書(可按照崗位說明書格式擬定),經專業組審核后,統一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最后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二)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包括事前評估、事中評估、事后評估。
1.事前評估:在進行風險識別時,要做好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發生的前提、發生的后果程度等進行分析和評估。此項評估要作為風險說明書的構成要素一并納入。
2.事中評估:在風險發生時,首先就需要對風險產生的原因、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行預估,并啟動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將風險納入處理渠道,進行早期干預;
在深入了解風險發生的根源、執行干預的具體效果后,評估如何對風險采取承擔、轉移、轉換、對沖、補償、控制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理,力爭把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3.事后評估:風險處理完畢后,由工作小組對風險發生、處理全過程進行分析,以規避此類風險的再次發生。
風險評估的一般流程:定義流程、目標風險;確定風險評估報告基礎;識別風險;確定每一風險形成原因及后果;確定每一風險的影響程度;確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確定風險級別;確定風險處置策略及策略的有效性;修訂風險評估各要素;最后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領導小組可通過綜合安全檢查表法(SCL)、LEC評價法來建立風險評估量表(如下),以此來對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如根據風險發生的后果按無關重要、較小、中等、較大及空難性順序來定性量度(按1至5級);
根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按幾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及罕見的順序來定性量化(按5至1級)。分別將橫向和縱向等級相乘,乘積表示風險的大小。注:可在此表基礎上再綜合風險發生的頻繁度。
四、風險的控制處理
風險的控制處理包括鑒定處理風險的各種選擇范圍,對這些選擇進行評估,制定風險控制處理的具體計劃措施并加以實施。
(一)風險的控制處理過程可選擇的模式不繼續進行可能產生風險的活動;
降低發生的可能性;
減小后果;
風險轉移;
保留風險。選擇最適合的實施方法,使其成本需要與所得到的利益相稱。如果風險程度很高,但此風險可能得到相當大的機會(如新技術、新業務的開展),此時需要根據對風險處理的成本和糾正風險潛在后果的成本,相對此情況可通過增加對風險損失的提前告知、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的工作流程,來減少風險及風險到來時的損失。
例如在高危患者手術及新技術應用時,為了治愈病人及衛生事業的發展均采取接受風險方法來處理;
在考慮其風險的大小及可能原因后,可采取嚴格的操作流程,由高水平富有經驗的`專家來實施,以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并在事先實施會診簽字、知情同意簽字等,一方面讓患者了解發生風險的可能性、達到理解支持及轉移風險,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實施者的責任感,準確預見可能發生風險的情況,以分解轉移風險,使風險降到最低。
(二)風險的實時監控處置
充分發揮風險工作小組的作用,適時了解掌握風險發生時的實際情況,隨時掌控風險發生的進程,適時發布處置命令,以化解風險或減少風險可能帶來的不良后果。
五、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持續改進
(一)修訂完善
通過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實際效果進行評估,對達到控制效果、減少或降低風險后果的辦法、措施,予以保留;
對未達到控制效果的,總結產生的問題所在及形成原因,每年進行修訂完善。
(二)考核獎懲對風險事后評估的情況納入考核獎懲或績效考核,及時予以兌現(具體細化納入獎懲體系統一管理)。
(三)標準固化對經過實際運行,較為成熟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納入醫院管理標準的工作手冊,規范為管理辦法、工作指南,使風險處理納入規范化、標準化處置程序。
六、相關工作要求加強工作協調,建立工作機制。
(一)整體聯動,協調配合。各部門、科室要牢固樹立風險防范的工作觀念,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建立整體分析、評估、處置、改進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信息預警超前,做好苗頭問題及早發現。實現信息預警工作制度化、經常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組、工作小組及部門要注意收集整理風險信息資料,供領導決策參考,切實做到隨時掌握情況、隨時報送信息、隨時解決問題。
(三)將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納入綜治季度工作會議,實行信息預警工作制度化,定排查風險,建立工作臺賬、目錄。做到每月必須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問題。
(四)嚴格考核,嚴明獎懲。加大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納入綜治目標管理內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釀成重大風險問題的,實行責任追究制,促進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五)抓住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關鍵,強化社會穩定風險控制。始終將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因素作為管理的重點,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將可能引起社會穩定的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1
1.目的
針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制定控制計劃,明確安全技術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時機及責任人等要求,實施全過程安全控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施工項目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制定、實施及日常管理。
3.職責
3.1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在編制施工技術手冊時,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風險分析預測,根據分析預測結果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
3.2項目經理協助工程技術人員制定本班組施工項目的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
3.3專職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實施情況的日常監督。
3.4工程管理部負責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審核、監督及日常管理。
3.5總工室負責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批準與考核。
4.工作內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編制:
4.1.1 對施工項目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描述,評價方法見:《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控制程序》。
4.1.2對危險源進行危險分級,分為極度危險(j)、高度危險(g)、顯著危險(*)、一般危險(y)、稍有危險(s)、微小危險(w)六級。
4.1.3危險等級在“稍有危險”即“s”級以上的危險源需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進行控制。安全技術措施要全面細致,針對性、操作性強。
4.1.4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方法的選擇
4.1.4.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重在過程控制,根據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設定五個安全管理控制點:書面見證點、見證點、停工待檢點、連續監護點、提醒點。
4.1.4.2安全管理控制點的適用范圍見下表:
控制點
類別
控制點
代碼
控制點適用范圍
書面見證點
r
各類人員的上崗證、體檢情況、安全教育情況等
見證點
w
施工過程的設備狀態、環境、工藝情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等
停工待檢點
h
重大施工項目、特殊作業環境或工序等
連續監護點
s
特別危險項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裝、坑井及容器內作業等
提醒點
a
施工人員安全防護設施、作業環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項等
4.1.4.3 控制計劃中的每一項安全技術措施均應設安全管理控制點,每個控制點必須有專人負責。
4.1.5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時機或頻次的選擇
4.1.5.1責任人應適時或按時對安全管理控制點實施控制。控制時機或頻次一般分為四類:p — 項目開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業前。
4.1.5.2p是指項目開工前必須對書面見證點r進行確認,對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進行見證和驗證;d是指每日至少進行一次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w是指每周至少進行一次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t是指每次作業前都應進行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
4.1.6 將上述步驟的結果依次填寫在《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見附件)中的相應欄內,作為作業指導書的一個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編號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由編寫者進行編號。
4.2.1有工程編號的施工項目風險控制計劃編號示例:
sd-該施工項目工程編號。
說明:
sd——項目部名稱(上海大學項目部)。
4.2.3各部門縮寫代碼表:
部門
代碼
部門
代碼
機械施工處
j*
焊接施工處
hj
建筑施工處
jz
電氣施工處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實施
4.3.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經施工技術、安監部門審核、項目總工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應保證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班組長或施工負責人、部門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安監部門各持有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一份。由項目部安監部門負責統一歸檔。
4.3.3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上,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交底,確保所有施工人員對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中的各級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控制計劃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時機要求,適時或及時對相應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確認、見證和驗證,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與否負全責。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后,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4.4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變更
因施工工序、作業環境、安全技術措施及責任人發生較大變化時,原編制者或各級責任人應及時提出變更請求,經審核、批準后實施變更,確保控制計劃的適宜與可靠。
4.5 所有施工項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不準開工。
4.6檢查與考核
4.6.1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按公司《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管理規定》進行檢查。
4.6.2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按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獎懲管理辦法》、《反違章實施細則》進行考核。
5.相關文件
5.1《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控制程序》
5.2《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管理規定》
5.3《職業安全健康獎懲管理辦法》
5.4《反違章實施細則》
6記錄:《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
附件: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2
1目的
建立、實施、保持危險源的識別、隱患排查和風險評價控制程序,以識別、評價公司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能夠控制和可施加影響的危險源、隱患,確定危險源、隱患與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為制定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據。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危險源的識別、隱患排查和風險評價。
3定議
3.1危險源
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3.2風險
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
3.3危險源辨識
識別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3.4風險評價
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3.5隱患
作業場所、設備或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第16號令: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6重大隱患
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總局16號令: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身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7第一類危險源
根據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把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第一類危險源。
3.8第二類危險源
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和環境因素。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負責危險源辨識、隱患排查及風險評價的組織領導工作;批準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批準重大職業健康風險、重大隱患控制措施。
4.2安環部具體負責全公司危險源辨識、隱患排查工作,組織有關人員評價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4.3各部門參與所屬范圍內的`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隱患排查工作。
5控制程序
5.1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范圍
本公司各部門所有活動、產品和服務中產生的危險源、隱患;所有進入本公司作業場所的外來人員(包括合同方和訪問者)活動所產生的危險源、隱患;工作場所的設施(包括外單位借用)使用所產生的危險源、隱患。
5.2 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應考慮的方面:
5.2.1 危險源識別應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
5.2.2 隱患排查應考慮人、機、料、法、環等方面。
5.3危險源、隱患特性的確定:
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確定危險源、隱患特性。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將危險因素分為20類,部門按此標準確定相應特性。
5.4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方法:
5.4.1 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實行三級管理,分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
5.4.2 班組級采用工作危險分析(jha)。
5.4.3 部門級采用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5.4.4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5.4.5 重大危險源辨識按gb18218-20xx標準確定。
5.4.5 班組級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由班長組織,班組按崗位由全體員工辨識并討論評審后提交部門確認;部門級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挑選部門各類人員,對班組級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運用安全檢查表分析(scl)確定部門的危險源及隱患;公司級危險源識別、隱患排查由安環部組織,人員由安環部、制造部、總務室組成,運用安全檢查表分析(scl)進行公司級的安全隱患排查。
5.5危險源辨識、隱患排查頻率:
5.5.1危險源辨識通常每年末或年初系統組織一次;班組級隱患排查根據作業活動的特點排查,原則上每周不少于1次;部門級隱患排查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公司級隱患排查每月組織不少于1次。
5.5.2 公司級的隱患排查安環部應排出年度計劃,根據年度計劃,排出月度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排查實際工藝與工藝設計的一致性、作業場所、設備或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控制方法上的缺陷。
5.6危險源、隱患臺帳
5.6.1班組(崗位)、部門、公司(安環部)分別建立危險源、隱患臺帳或清單。危險源清單未詳盡到隱患的,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及時更新危險源臺帳或清單。
5.6.2 班組、部門、公司對隱患排查的隱患項目,下達隱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
5.6.3 公司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2)評審意見;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5)竣工驗收報告。
5.7危險源的更新
班組、部門、公司在下列情形發生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
5.7.1 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5.7.2 操作條件變化或工藝改變;
5.7.3 技術改造項目;
5.7.4 有對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7.5 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5.8風險評價
5.8.1評價準備:危險源、隱患臺帳(或清單),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相關材料。
5.8.2 風險評價方法
5.8.2.1對一類危險源采用定性評價法
公司一類危險源主要為:列入危化品目錄的危化品為公司一般職業健康風險。
5.8.2.2對二類危險源采用lec法
d=lec
式中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
d危險性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預料
6相當可能
3可能,但不經常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極不可能
0.1實際不可能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分數值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10連續暴露
6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每月一次暴露
1每年幾次暴露
0.5非常罕見地暴露
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分數值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100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40災難,數人死亡
15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7嚴重,重傷
3重大,致殘
1引人注目,需要救護
d——危險性分值
d值危險程度風險等級
>320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5
160~320高度危險,要立即整改 4
70~160顯著危險,需要整改3
20~70一般危險,需要注意2
<20稍有危險,可以接受1
5.8.3 風險評價人員構成
公司級的風險評價由安環部組織,從各部門抽出較熟悉生產的員工3-5名組成風險評價小組,分別對危險源進行lec法進行打分,安環部匯總,得出總分及平均分。
5.8.4一般風險、重大風險的確定:
經lec法或風險度評價確定3級以上的(含3級)為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經lec法或風險度評價確定3級以下的為一般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5.8.5 安環部應根據危險源辨識、隱患排查、風險評價結果,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清單、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清單和一般危險源清單。;
5.8.6 安環部應將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清單報公司生產總經理批準。
5.9選擇適用的風險控制措施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5.9.1 風險控制措施的分類
5.9.1.1 根除危害的措施;
5.9.1.2 降低或減少后果的措施;
5.9.1.3 減少發生的可能性到可以容忍或可忽略的水平。
5.9.2 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
5.9.2.1 應考慮: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5.9.2.2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培訓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
5.9.3重大風險、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控制措施應報公司生產副經理批準。
5.10班組、部門、安全部應定期組織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評審。
5相關文件和記錄
5.1危險源識別表
5.2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
5.3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清單
5.4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清單
5.5合規性評價記錄表
5.6作業活動清單
附二種分析方法
1、工作危險分析(jha)
第一步:選定作業活動
第二步:分解工作步驟
把正常的工作分解為幾個主要步驟,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
用幾個字說明一個步驟,只說做什么,而不說如何做;
班組集體討論。
第三步:識別每一步驟的主要危險和后果
識別思路:
誰會受到傷害(人、財產、環境)
傷害的后果是什么
找出造成傷害的原因(危險)
第四步:識別現有安全控制措施
管理措施、人員素質、安全設施
第五步:進行風險評價
第六步:提出安全措施建議
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
安全防護設施
安全監控、報警系統
工藝技術及流程
操作技術、防護用品
監督檢查、人員培訓
第七步:定期評審。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安全檢查表分析是一份進行安全檢查和診斷的清單。它由一些有經驗的、并且對工藝過程、機械設備和作業情況熟悉的人員,事先對檢查對象共同進行詳細分析、充分討論、列出檢查項目和檢查要點并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安全檢查分析表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為防止遺漏,在制定安全檢查表時,通常要把檢查對象分割為若干子系統,按子系統的特征逐個編制安全檢查表。
安全檢查表的編制程序
確定人員。要編制一個符合客觀實際,能全面識別系統危險性的安全檢查表,首先要建立一個編制小組,其成員包括熟悉系統的各方面人員;
熟悉系統。包括系統的結構、功能、工藝流程、操作條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衛生設施;
收集資料。收集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制度及本系統過去發生的事故資料,作為編制安全檢查表的依據;
判別危險源。按功能或結構將系統劃分為子系統或單元,逐個分析潛在的危險因素;
列出安全檢查表。針對危險因素和有關規章制度、以往的事故教訓以及本單位的檢驗,確定安全檢查表的要點和內容,然后按照一定的要求列出表格。
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
部門:
區域/工藝過程:裝置/設備/設施:
分析人員:日期:
序號
檢查項目
標準
不符合標準的主要后果
現在安全控制措施
l
s
r
建議改進措施
本文件修改記錄
序號
生效日期
修訂內容說明
修訂人
批準人
備注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保證基金管理規范化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保障客戶及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公司及基金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學、嚴密、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條 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 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性;
(2) 保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3) 實現公司穩健、持續發展,維護股東權益;
(4) 促進公司全體員工恪守職業操守,正直誠信,廉潔自律,勤勉盡責。
第三條 公司內部控制遵循的原則
(1) 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必須覆蓋公司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并普遍適用于公司每一位職員;
(2) 審慎性原則: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組織體系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3) 相互制約原則:公司設置的各部門、各崗位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4) 獨立性原則:公司根據業務的需要設立相對獨立的機構、部門和崗位;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必須權責分明;
(5) 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6) 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力爭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第四條 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備、有效并易于執行的制度體系。公司制度體系由不同層面的制度構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為三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個層面是公司各機構、部門根據業務需要制定的各種制度及實施細則等。它們的制訂、修改、實施、廢止應該遵循相應的程序,每一層面的內容不得與其以上層面的內容相違背。公司重視對制度的持續檢驗,結合業務的發展、法規及監管環境的變化以及公司風險控制的要求,不斷檢討和增強公司制度的完備性、有效性。
第五條 控制活動
公司對投資、會計、技術系統和人力資源等主要業務制定了嚴格的控制制度。在業務管理制度上,做到了業務操作流程的科學、合理和標準化,并要求完整的記錄、保存和嚴格的檢查、復核;在崗位責任制度上,內部崗位分工合理、職責明確,不相容的職務、崗位分離設置,相互檢查、相互制約。
(1)投資控制制度
①投資決策與執行相分離。投資管理決策職能和投資執行職能嚴格隔離,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與項目組成員有不同人員擔任,人員之間保證相互獨立。
②投資授權控制。建立明確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防止越權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制定投資原則并審定資產配置比例,并評判各投資項目;項目組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范圍內,負責項目篩選、項目立項、項目調研和項目分析報告。
③禁止性控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明示股權投資過程中各種禁止性行為。
④多重監控和反饋。投資部負責人對項目組投資行為進行一線監控;風險管理部進行事中的監控;審計部門進行事后的監控。在監控中如發現異常情況將及時反饋并督促調整。
(2)會計控制制度
①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及相應的操作和控制規程,確保會計業務有章可循。
②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③公司真實、全面、及時地記載各項業務,充分發揮會計的核算監督職能,確保信息資料的真實與完整;建立完整的業務臺賬系統,并通過業務臺賬系統和會計核算系統交叉印證,防止出現帳外經營、賬目不清等問題。
④制定了完善的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
⑤公司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強化資產登記保管工作,確保公司及客戶資產的安全完整。
(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學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訓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確保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
(5)審計制度
公司設立了審計部門,負責公司的監察工作。監察制度包括違規行為的調查程序和處理制度,以及對員工行為的監察。
第六條 信息溝通
公司建立了業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信息及時送交適當的人員進行處理。
第七條 內部監控
公司設立了獨立于各業務部門的風險控制部門,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評價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督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第八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已投資項目管理,實現投資決策和投資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確保投資資金的有效增值和安全,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管理中的所有環節和相關人員。
第二條基本準則
(一)分工協作
為高效完成投資業務和控制投資風險,公司各部門和投資部門內部應分工協作完成投資項目各環節工作。
(二)分工協作
書面報告
投資部門應定期、不定期對投資項目的情況給予書面正式報告,報告流程按既定管理流程逐級上報。
(三)分工協作
例會討論
為更好地溝通協調投資管理工作,投資部門應每周至少舉行一次項目例會,對項目投資各階段的情況進行討論和總結。例會由執行總裁或其授權的人員主持,如有必要,可召開臨時討論會。
(四)分工協作
實地調研
投資管理人員應每半年至少對已投資項目進行一次實地調研,以了解企業狀況,并核實報告內容,同時根據投資協議規定參加項目方的.重要會議。
(五)檔案管理
投資部門應以投資項目為模塊建立業務檔案,其他部門及相關人員應予以配合。項目階段性結束及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投資部門應將相關資料,交由運營部門歸檔保管。
第二章投資業務流程
第三條項目搜集
公司的投資項目主要來源六個方面:
1、依托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業務的直接投資機會;
2、與國內外投資公司結成策略聯盟,聯合投資;
3、中介或顧問機構介紹;
4、各省市政府管理部門推薦;
5、公司業務開發,包括研究利用公司產業鏈業務延伸的投資機會、內部員工推薦等;
6、各基金合伙人推薦。
第四條項目初審
投資經理在接到商業計劃書或項目介紹后,經初步判斷具有投資價值的,填寫《項目入庫申請表》,列入公司項目庫。
第五條簽署保密協議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業計劃書之前,投資經理應主動與企業簽署《保密協議》。若企業一開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業計劃書,則在接受對方的商業計劃書之后就可與之簽署《保密協議》。
第六條立項申請與立項
投資經理經批準可與研究員討論分析項目、與業內專家交流、初步洽談投資方案、明確退出預案、展開初步調研論證,并提交投資項目初步分析報告。
如果投資經理判斷該企業基本符合公司的投資方向、標準和要求,則由投資經理填寫《項目立項審批表》,報立項小組討論形成是否立項意見,每次立項會須形成《會議紀要》。《項目立項審批表》經執行總裁批準后,投資經理可以推進后續盡職調查工作。
第七條盡職調查
投資經理應填報《盡職調查方案審批表》,擬定盡職調查方案和調查提綱,擬參加盡職調查人員名單,并報執行總裁批準執行。必要時,投資經理可申請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進一步協助和完善盡職調查。盡職調查一般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投資經理負責編制《盡職調查報告》。
投資經理在收到企業提供的盡職調查資料時,應妥善保管,并在項目未獲通過或項目投資完成后10日內將該資料整理歸檔。
《盡職調查報告》應經另一位投資經理復核后,報執行總裁批準。經執行總裁批準后,投資經理應根據《盡職調查報告》制作《投資建議書》,《投資建議書》經執行總裁批準后可報投資決策委員會評審。
第八條投資決策委員會評審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所管理的各股權投資基金專設的投資決策機構,并按照各股權投資基金批準的《投資決策委員會工作規則》負責對各投資項目的投資方案進行評審與決策。評審和決策工作應自執行總裁批準《投資建議書》之日起10日內完成,并形成《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意見表》。
如在項目投資實施過程中,發生與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所依據的《投資建議書》表述的情況有重大變化時,投資經理應撰寫書面報告并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重新決策。
每次評審決策會均應形成《會議紀要》。
第九條簽訂投資協議
經投資決策委員會評審同意投資的項目,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相關章程、投資合同或投資協議后,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代表與被投資方簽署投資合同或投資協議。
第十條委派董事、監事和股東代表
在投資協議生效后,公司根據投資合同或投資協議,決定對被投資企業委派董事、監事或股東代表人選。
第三章已投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股東代表具體負責已投項目的跟蹤管理,除了監控企業經營進展外,還應組織為企業提供各種增值服務,幫助企業快速增值。
第十二條信息收集
股東代表應定期(每月或每季,視投資項目具體情況而定)取得企業資料,每月或每季20日前遞交《項目管理報告》,主要信息包括:企業一般管理信息、企業營銷信息、生產或服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研發信息、財務信息、戰略規劃信息、行業信息和利益相關人信息等。
第十三條動態監測
股東代表應按規定及時參加企業重要會議,如股東會、董事會、上市工作項目協調會以及投資合同或投資協議中規定公司擁有知情權的相關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股東代表還應每半年對企業進行至少一次實地調研,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咨詢意見,并向公司提交《被投資企業調研匯報》。動態監測的主要內容包括:經營計劃執行情況、制度執行情況、企業異常變動情況和重大事項等。
第四章投資的退出
第十四條在項目評審之初,投資經理應為項目設計退出方案,并隨著項目進展及時修訂。具體的退出方式包括五種:IPO(首次公開發行)、回購、出售、重組、清算或破產。IPO(首次公開發行)指國內上市,國外上市等;回購指向公司控制人出售股份或公司回購股份;出售分為向管理層出售、向其他公司出售或通過產權交易市場掛牌出售;重組指通過制定各種股權重組方案實現股權退出;清算或破產指所投資項目經營狀況差且難以扭轉時,經股東會批準解散或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目標和原則
第一條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護特定客戶資產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特定客戶資產業務的規范發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防范利益輸送及其他有損害特定資產客戶利益的行為。
公司特定資產風險控制的總體目標是:保證公司特定資產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管理合同規定;確保特定資產的穩健運行和受托財產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風險,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行為,確保公平對待公司所管理的各類資產。
第二條特定資產管理內部控制應當遵循的原則:
合法性原則
公司應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簽署資產管理合同,忠實履行合同義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運作應與資產管理合同和委托人的收益目標和風險承受度相一致,充分依據資產管理合同規定構建投資組合。
健全性原則
風險控制必須覆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級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節。
獨立性原則
公司設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各風險控制機構和人員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公司各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監察和稽核。
防火墻原則
特定資產管理部應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保持相對獨立,公司自有資產與公募基金、特定客戶資產等各類不同資產的運作應當嚴格分離,分別獨立運作。
公平原則
公司應當恪守職責、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杜絕利益輸送行為,通過完善相關制度、流程,在公平的基礎上使特定客戶資產的投資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既有的行政、系統、研究資源,同時防范公司其他資產向特定客戶資產輸送利益,保證公平對待各類投資者。
第二章公司內控風險控制架構與流程
第三條公司設風險控制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過程進行風險控制。風險控制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監察稽核部總監、市場部總監、金融工程部總監和基金運營部總監組成,總經理任風險控制委員會主任。
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內控制度并執行;對公司運作中存在的風險問題和隱患進行研究并作出控制決策;負責聽取各部門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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