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扎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電線、燈泡、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2
⑴各處室要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庫房儲存物資的性質,制訂相應的安全制度。校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定期對全校各處室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電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⑶食堂用火、有電源的地方,應做到“人走火滅電關”。要落實專門負責該用火、用電地方的責任人,配備相應的滅火器。
⑷禮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倉庫)、各專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學校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⑸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必須遠離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不準近距離作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⑹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⑺電氣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電氣線路和設備。
⑻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⑼校內道路、樓房走廊、樓梯及安全出入口嚴禁堆堵,確保暢通無阻。
⑽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和“熱得快”,禁止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⑾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
⑿教學使用的各種電教設備,要注意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撥下電源插頭,不許學生接觸電源、開關和插座,以免發生危險。下班后,各辦公室、教室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⒀注意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用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⒁學校及教室內禁止吸煙。
⒂每位教職工都要了解教室內干粉滅火劑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時教育學生不要接觸和玩耍室內滅火劑。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實驗室內未經批準、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二、實驗室電氣線路和設備須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切實防范電氣火災。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通知電工進行修理。
三、每學期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重點查看是否存在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電氣線路老化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四、安裝實驗室設備所需要的所有線路必須合理安排,地面不得有明線,開關電源等須接觸良好,不得有漏電現象。
五、定期檢查配電箱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配電箱、配電柜的金屬部分,包括電器的'安裝板(支架)和電器的金屬外殼等均應有良好的接地。
六、每天下班要安排最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必須斷開所有實驗室的電源閘刀。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二、許可證辦理程序
施工單位負責人持《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作業單等資料到配電室,對下列施工用電管理規定簽字確認后,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1、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對本單位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施工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2、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業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配電室停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5、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7、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8、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9、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10、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1、施工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電室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12、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三、許可證管理
1、《臨時用電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一個作業周期,一式二聯,一聯由配電室留存,施工單位持持一聯備配電室人員隨時檢查。
2、用電結束后,施工單位將《臨時用電許可證》第二聯交回配電室,配電室安排人員拆除電井線路、抄表結算費用。
四、管理范圍
1、物業工程部負責配電室至電井的接線箱的操作,電井加鎖,物業工程部掌管鑰匙。
2、各施工單位自備二級箱。負責二級箱及其線路安全。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治理由學校專職后勤人員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需由正式電工嚴格根據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制止非電管人員擺布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開因操作失誤、技術不嫻熟造成火災、觸電事故。制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后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簡單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覺故障準時排解。
四、學校后勤人員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運行狀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設備,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五、各班級、各室負責人、修理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修理人員用電設施加強治理,做到人走燈關。
六、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開消失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電室的治理要根據國家電力部門的標準進展,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后勤人員制止入內。
八、對發覺違規用電狀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厲處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6
隨著公司生產規模不斷擴大,宿舍員工增加,公司宿舍用電安全意識薄弱,同時,冬季用電高峰期也即將來臨,各宿舍用電不規范現象增多,給公司用電安全帶來很大隱患。為統一管理用電,進一步節能降耗,消除隱患,特制定公司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綜合辦公室設定用電標準,設備部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范,對不符合用電規范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綜合辦公室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領導批準后由電工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飯鍋、電熱毯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管理原則
1、安全,合理用電,計劃用電,節約用電。
2、對使用電飯鍋、電熱毯等有用者,電器管理部門不定期檢查,發現勸告不聽者收交公司并罰款50元/次。
三、管理職責
1、綜合辦公室負責制定各宿舍用電額度,制定相關的'收費標準。
2、各宿舍用電情況由設備部相關人員月底查表核實,超出部分由宿舍所有人員均攤,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3、設備部相關電器管理人員負責和監督員工的用電情況。
4、設備部將制定電工巡查制度,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不定期查除大功率用電電器。
五、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私接電源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電路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嚴重罰款。
希望宿舍員工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合理用電,養成出入宿舍關閉用電設備電源的好習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和能源浪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在醫院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向保衛科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架設電源線路,安裝、檢查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進行。非電工班具備上崗證的專業人員,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3、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辦公室、宿舍、病房、庫房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熱器。
4、凡新增單項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設備,安裝使用前必須向保衛科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安裝和使用。
5、辦公室、宿舍、病房,用電發生故障時,主管部門應及時向電工班報告。電工班接到報告后,應及時派技工前往檢修。
6、在辦公、教學、醫療區域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爐、煤油爐、電爐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科研等特殊情況需報告后經允許方可使用)
7、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自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8、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9、易燃易爆車間,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10、醫院食堂和一切用火單位,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要求。在營業場所動用明火必須經保衛科同意。
11、在木工房、印刷廠、庫房內和其他容易引發火災的場所,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操作并懸掛標志。
12、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醫院給予部門消防責任人行政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了搞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確保人身和機械設備安全,制定本項目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一、臨時施工電源的供電方式采用'三相五線'制,電源箱采用雙門、雙漏保的標準閘箱,箱內標明負荷名稱,箱門加鎖并設警告標志,并加貼專業負責人的名字及聯系電話。
二、各工程項目部應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及通訊方式,并以書面形式報電氣處。
三、電源閘箱分為一、二、三級。其中一級電源箱(包括電源箱內的設備、維修)由電源管理單位管理;二、三級電源箱及各分路開關下口所使用的用電設施、二級電源箱負荷側接線及三級電源箱由施工隊伍管理。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四、各類電源箱必須使用國標正規產品,并經電氣處檢查驗收合格,辦理完用電許可手續后,方可送電。
五、電源管理、維護和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電工操作證';監護人員等級應高于操作人員。
六、施工現場直埋電纜必須用鎧裝電纜或加保護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經過道路和鐵路需加保護管,纜溝回填應沿電纜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電纜'標志。
七、敷設各處的臨時線路綁扎牢固整齊,電氣連接及絕緣可靠,防止外部受機械損傷。
八、施工現場一律不準采用裸導線,采用架空線時,必須按規定使用絕緣導線,架設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車輛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沒有裝設漏電保護器的活動線軸。三相電動工具必須采用三相四極插座或插銷。
十、在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應采用防爆型燈具,開關必須設在室外;在纜溝、循環水溝及潮濕地方,用24v電壓照明;在箱罐容器內施工必須使用12v的低壓行燈電源,(行燈變壓器不得放在容器內)應采用橡皮軟線和手持燈,且低壓線路必須與高壓線路分開敷設。
十一、交流電焊機的一次線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軟線,直流電焊機的一次線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軟線,集中布置的.電焊機的一次線要裝電纜槽盒,電焊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軌道式起重機械的動力電源軟線要裝設電纜托架,軌道應多點接地,軌道與軌道之間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電設施除經常性的維護外,還應在雨季及冬季前進行全面的清掃和檢修,暴雨、冰雹等惡劣天氣后,應進行檢查、維護。(測試用電設施的接地電阻值,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同時做好特殊性檢查維護記錄)
十四、施工用電線路及設備的檢修和恢復送電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嚴禁采用預約送電時間的方式,在線路和設備上進行任何工作。監理公司、指揮部電氣處負責定期對現場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拒不改正的單位進行通報及處罰。
十五、因施工用電采用的是預購電制,為保證施工單位用電負荷,請各單位積極配合預繳電費。
x水泥有限公司
20xx年08月x日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隨意移動,調換,增減或者改變接線方式,有關專業人員必須了解本單位電源總分開關以及動力,照明線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緊急情況,第一時間處理;
2、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違章作業,對于電氣線路要檢查各種電氣開關是否設置漏電保護裝置,用電器的金屬外殼接地或者接零應完好有效;
3、電箱或者電路作業時,必須切斷電源,懸掛標志牌,必要時設專人看管,防止有人誤合閘;
4、所有電箱門必須保證處于上鎖狀態,非專業電工嚴禁開啟,每日有專業電工填寫巡檢記錄表并附于電箱門醒目處;
5、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滅火時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類滅火器;
6、在空間小,地面潮濕等場所施工必須選用符合規定的低壓電,照明器具必須符合規范高度。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省、市有關用電安全的'相關規定。
二、項目負責人督促施工現場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編制本工地《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
三、施工現場嚴格按《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的要求實施安裝。安裝完成后,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可供電。
四、施工現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五、進入現場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按有關要求進行絕緣等方面的檢測,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六、施工現場負責現場臨時用電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及安全技術資料歸檔管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依據
《質量環境安全管理手冊》
3、內容
3、1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行。并且辦理停送電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2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電風扇、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3、3設備投料前,盡量減少空機運轉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3、4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3、5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3、6崗位巡檢人員進入電力室巡檢時,不準分合電柜上的任何開關,也不得隨意移、用電氣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只允許巡檢記錄規定的設備情況(電流、電壓表的指示以及各儀表的讀數)。當發現異常情況首先要通知電工處理。
3、7車間照明由各個崗位負責人開和關,由值班電工修理。
3、8電焊機使用時應檢查電纜有無破損及燒壞,不用時應切斷電源。
3、9檢修設備時應先辦理停電首先,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3、10本車間值班電工在配電站操作應熟練倒閘操作規程。
3、11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水、取暖。
3、12未經批準,外來施工單位用電不準私自從車間接電,如果需要接電,必須經公司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并裝電表。
3、13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須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監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3、14使用電鉆、砂輪機等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注意如下事項: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金屬外殼應進行防護性零或接地;使用單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線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護性接零。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不能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防止軋斷導線發生觸電。
3、15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3、16露天的電氣設備在雨天,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氣禁止在室外電氣設備上進行操作和維修工作。
3、17不準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不準將電氣設備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內。嚴禁用鋁線、鐵線、普通銅線代替保險絲、保險絲規格應與電器設備的容量匹配,嚴禁隨意換大或調小。
3、18在易燃易爆的場所,嚴禁進行帶電作業,以防止電弧引發爆炸。
3、19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3、20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設備的帶電部分,特殊許可的工作,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1、00米
3、21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3、22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3、23進入電場工作前要先辦理停電手續并且掛好警示牌,然后對電場進行放電即用接地開關把整流器和電場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開檢修門進入電場檢修。
3、24進入磨機檢修必須使用行燈。使用行燈要有良好的絕緣手柄和金屬護罩。燈泡的金屬燈口不得外露。引線要采用雙芯軟線,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危險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內、潮濕的`地溝處等等,其電壓不能超過12v。
3、25工作臺上機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3、26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3、27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3、28發現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后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3、29在搬動落地扇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后才能移動風扇。
3、30各線電源開關標識要準確,發生事故時能立即斷開。
3、31在使用動力設備前,應認真檢查開關、馬達和機械設備各部分的安裝是否正確。
3、32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3、33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3、34凡電器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
3、35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3、36如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時,以導線斷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禁止人員進入,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在10m以內,應用單足跳離危險區,不能奔跑,以免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3、37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沙、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人身防護,身體的任何部位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生危險。
3、38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動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3、39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對可能帶電的電氣設備以及發電機、電動機等,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對油開關、變壓器(已隔絕電源)可使用干式滅火器、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能撲滅時再用泡沫滅火器滅火,不得已時可用干砂滅火。地面上的絕緣油著火,應用干砂滅火。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省、市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的具體情況,針對小區供電、供水、供氣管理特制定公約如下:
一、凡屬小區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部分)一律由物業服務中心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管理;管理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他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二、住戶出門前應當將電器、燃氣和水閥開關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三、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需要改動應報請物業服務中心備案,造成損失由住戶承擔。
四、室內總電器功率不要超過規定的最大千瓦數,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五、如有偷電、偷水、偷氣行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法規處罰。
六、住戶違反安全用電、水、氣規定,拒絕物業服務中心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水、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或對其他業主(住戶)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保證公司用電平安,使公司用電管理更加規范,特指定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條 公司用電設備包括空調、電扇、電燈、電腦逐級、顯示屏、電水瓶、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充電器等設備,由相應的平安用電負責人管理。
第二條 公司辦公區域內員工本人運用的電腦主機、顯示屏、手機充電器、掃描儀等用電設備,下班后由員工本人關閉電源,平安用電責任人為員工本人。
第三條 公司各部門公共運用的打印機、電水瓶、服務器等用電設備,下班時由各部門平安用電責任人關閉電源,詳見《各部門平安用電負責人》名單。
第四條 公司公共運用的.復印機、碎紙機等帶電設備,由總經理辦公室支配平安用電責任人進行管理。
第五條 各平安用電責任人如遇特別狀況無法在下班關閉設備電源時,需托付其他員工做好相應工作。
第六條 員工在公司加班時運用各種帶電設備,需在離開公司時自覺關閉各設備的電源。
第七條 員工在非機動停車庫內對電瓶車的電瓶充電完畢后,應馬上拔掉插頭。
第八條 如用電設備發生故障時,應馬上關閉電源,并剛好通知總經理辦公室,由總經理辦公室支配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將定期支配專人進行平安用電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十條 各項目部、售樓處的現場平安用電管理,由各現場負責人支配專人管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電氣安全管理規程》、《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鐵路裝卸作業安全技術管理規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電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站區、貨場、本單位其它轄區內,對本單位職工和為本單位建設施工人員的用火、用電行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條 站區內、貨場庫區內進行電、氣割焊等動火作業以及使用火爐取暖等動火、用火作業,應由車站消防部門、貨場消防管理部門或消防機構辦理審批手續,在其它工作場所由本單位消防管理部門審批。
第四條 貨場甲、乙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甲、乙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外、丙類物品庫區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庫區或貨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五條 動火審批:由動火的部門或人員向作業區域的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申請,由作業所在區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批準(在必要時應報消防機構審批)辦理動火證,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如在載有貨物的車輛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熱層結構、割焊金屬件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地方進行割焊,在割焊接結束看守一段時間,確認無危險后才能離開。
第六條 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應通知使用單位共同采取防范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 使用火爐取暖時,應安裝煙囪,并應留有通氣窗,安設后必須經過檢查合格方準使用,火爐應離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人員密集場所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第八條 消防安全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九條 舉辦x、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危險貨物裝卸作業時,應嚴格執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裝卸、搬運危險貨物應使用防爆叉車并隨車配備性能良好的滅火器。其他裝卸工具也應采取防火花措施。
第十一條 進入甲、乙類危險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可燃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十二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十三條 車庫、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四條 裝卸作業中嚴禁明火照明,貨場庫區內、間休室外、待班室外、辦公室外嚴禁吸煙,在間休室、待班室、辦公室內吸煙必須設置不燃材料制成的煙頭桶,妥善處理煙頭,煙頭不準出門。煙頭桶內的煙頭必須經用水充分浸濕并確認無火后,倒在指定的垃圾區。
三、用電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各種電氣設備的保險絲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屬代替。電氣設備的開關和電線應按規定負荷裝設,不得以小代大,架設臨時動力線、照明線要經有關部門批準。電動機開關、插座、保險絲座等都必須裝設防護罩或防護箱。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操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電氣設備操作的人員須經過訓練并考試合格,學習人員應在技術熟練的工人指導下方可操作。
2、操作人員衣服潮濕或手潮濕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氣禁止作業。
3、檢修電氣設備及電線路前,以及作業過程中發現任何不良現象或事故時,應切斷電源,在電源開關處設專人監護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防護牌。禁止帶電修理。
4、在架空輸電線附近作業時,機械底盤盡量采取接地保護措施。起重機及貨件、人員、工具的任何部位距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少于下列數值:
輸電線電壓
(千伏)
1
以下
25
以下
110
以下
220
以下
水平接近距離(米)
1
2
4
6
垂直接近距離(米)
1
2
2.5
3
第十八條 電氣化鐵路裝卸作業按《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則》辦理。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架設臨時線路時, 應由使用部門填寫“臨時線路安裝申請單”,經安技部門和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為15天,特殊情況下需延長使用時應辦理延期手續,但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條 架設臨時線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臨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其截面應能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需要。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設,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與道路交叉跨越時不低于6米。嚴禁在各種支架、管線或樹木上掛線。
2、全部臨時線路必須有一個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氣設備應有防雨設施。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
4、臨時線路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線路與建筑物、樹木、設備、管線間的距離應不小于jbj6-80《工廠電力設計規程》規定的數值。潮濕、污穢場所的臨時線路應采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5、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路電氣設備、照明裝置移裝或拆除后,不準留有可能帶電的線路。 如果電線需要保留,應將電源切斷,同時把線頭用絕緣帶包扎好。全部工程結束后,應把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設施拆除、清理干凈。
第二十一條 電氣線路接頭不可松動和外露。低壓照明燈的插銷和插座應保持完好,不得絞擰線頭代替插銷。
第二十二條 電動機應獨立裝置分路開關和相應的保護裝置,一組電動機或其它電器應裝設分組的總開關和保護裝置。各種用電設備保護裝置應根據設備容量大小來選擇。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的移動式電源線應有可靠的保護措施。移動式、 攜帶式電動工具、設備的.電源線應采用多股銅芯橡套軟電纜。并按gb3783-83《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執行。
第二十四條 電焊機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保護接地。焊鉗和焊鉗導線應完整無損、絕緣良好、電源線一般不超過2米。
第二十五條 各種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電氣裝置保護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而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應涂黑漆。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處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號。
9、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他斷開點。
第二十六條 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截面足夠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銅芯橡膠(或塑料)護套軟電纜。應采用專用芯線接地,此芯線嚴禁同時用來通過工作電流。嚴禁利用其它用電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破壞的電纜或幾根單芯導線并用。
第二十七條 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時, 必須首先將接地線裝好。應正確的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
第二十八條 禁止私自改裝照明線路及隨意更換與原設計不符的照明裝置, 嚴禁在照明回路中亂接其它電氣設備。高溫、潮濕等特殊環境的電氣照明裝置,應定期檢查裝置的絕緣情況。
第二十九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三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三十二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三十三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三十四條 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專職人員負責安裝、維修;嚴禁使用電爐;嚴禁擅自拉接臨時電線;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
第三十五條 各生產、辦公、生活場所的非長明式照明燈、電扇、空調、電熱水器、電視機、電腦等電器應做到人走關閉。各場所在人員下班時,其無人值守區域應拉閘斷電。
四、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9-02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7-28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5-06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9-23
醫院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8-15
企業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8-09
【精品】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9-23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匯編(15篇)09-03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08-05
用電管理制度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