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1
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圍
本制度是本酒店對客房、前廳、餐廳與會議場所、娛樂場所等對客經營活動的總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 管理職責
2.1 保衛部負責飯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及貴賓接待的保衛工作。
2.2 前廳部負責賓客登記、寄存物品、大廳接待的管理
2.3 工程部門負責飯店用電安全、公共區域設備的維護,負責消防報警設施維護保養。
2.4 各部門按照安全管理規定負責對本部門范圍內安全工作。
2.5 各級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整改,保存檢查、整改記錄。
3 要求
3.1 賓客登記安全管理
3.1.1 入住驗證: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須持有有效證件登記入住,入住驗證由前臺負責。樓層服務員只負責查驗客人住宿單,核對無誤后方可引領客人進房。
3.1.2 來訪登記:凡進入酒店房間訪問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時須出示訪客有效證件,并由前臺負責登記。
3.1.3 出入登記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當在入住登記處等醒目位置設置相關標牌,告知賓客主動出示有效證件進行入住登記;
二、住宿登記應做到“四實”:實名(住宿人與登記人要相符)、實數(登記人數與實際入住人數要相符)、實情(如實登記住宿人員證件信息)、實時(登記后要立即上傳住宿信息);
三、住宿登記應做到 “四核對”:核對證件真偽、核對賓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賓客年齡與證件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記必須做到“四即”:即來即驗證、驗即登記、登即上傳、走即核銷。
3.2 前廳部安全管理
3.2.1 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3.2.2 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2.3 嚴禁非法將物品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3.2.4 前臺服務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總服務臺應24小時有人值守,保證有人接聽客戶反映的安全、衛生問題的電話,服務高峰時段應增派人手接聽;
二、應有管理及安保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三、應在服務臺配備計算機、地圖、各服務聯系電話單等相應資料,便于及時為客人解答相關問題;
四、服務臺應妥善處理住宿客人來電報修、報換等要求,及時聯系相關維修、服務人員上門服務;
五、服務臺或客房建立賓客意見建議登記本,詳細記錄客人提出關于安全、衛生等意見建議,定期通告各相關單位;
六、應專設行李寄存處,配有飯店與賓客同時開啟的貴重物品保險箱,保險箱位置安全、隱蔽,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能夠保護賓客的隱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應妥善保管,憑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險時應開包檢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
3.3 客房
3.3.1 客房環境和設施應符合GB9663及國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環保標準,其中:
一、客房裝修的油漆、材料等應符合標準,裝修后室內空氣質量應達標,投入使用后不得有異味;裝修后應經過當地消防部門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二、客房空氣質量檢測每兩年進行一次,與衛生許可證定期審核同時進行,空氣質量不合格的應進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內用品無破損、完好、有效;設施有相應的安全使用說明;
四、客房門能自動閉合,有門窺鏡、門鈴及防盜裝置;
五、客房地面、墻面、天花板、平整、無破損、無卷邊、無開裂、無脫落;
六、如鋪設地毯,應保持完好,無破損邊緣及裂縫;并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賓客的床上臥具一周一換,平時見臟即換;
八、配置的電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并有“3C”認證標志;
九、服務指南、住宿須知等應有安全的內容;
十、客房內飲水機應定期消毒,保持記錄;茶具應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照明要可靠安全,燈具不允許發生漏電、起火等現象,應一開就亮,一關就滅。
3.3.2 客房消防應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內應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二、應在客房內放置中英文對照的“請勿臥床吸煙”標識、《賓客安全須知》等安全提示標識;
三、客房內設煙霧報警或紅外報警探頭,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網,每年由具有資質的單位檢測一次,并保持記錄;具體執行6.4.1的要求;
四、客房內應配備應急手電筒等逃生器材,并通過標識或服務指南提示具體位置;
五、高層賓館的客房應配備發生火災時逃生使用的防煙面具及使用說明;
六、客房內應設置應急廣播;
七、客房區域滅火栓、滅火器合格、完好,具體執行6.4.3的要求。
3.3.3 疏散通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對境外人員開放的賓館應當配有中、英文緊急疏散廣播錄音,其他酒店應當配有中文緊急疏散廣播錄音或書面的廣播詞;
二、每個樓層應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合理,保持暢通,具體執行5.2的要求。
3.3.4 衛生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龍頭冷熱標識清晰;
二、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間配有防滑設施(或有防滑功能),并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標志;
三、浴缸上方安裝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衛生間應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如排風扇);浴缸和淋浴間均有單獨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應防爆碎或粘貼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傷人;
六、毛巾、浴巾等應每天更換,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從具有衛生資質的單位采購;
七、照明燈具應防水、防塵。
3.3.5 客房服務活動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務應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服務人員熟悉并執行;
二、登高時使用梯臺,注意安全;站在窗臺上擦外層玻璃要系好安全帶,且牢固有效;清掃天花板墻角或燈管,應使用梯臺或凳子;
三、正確佩帶保護手套使用清潔劑及清潔用品,并了解其化學屬性,防止濺入眼睛或腐蝕皮膚;
四、吸塵器、地毯機、高速磨光機等移動電氣設備及其電源線絕緣良好,無破損;
五、吸水泵應設有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裝置,應裝設與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六、公共區域地面打蠟或拖地時應放置警示牌;
七、服務人員應每日檢查電器完好狀態,客人離開房間時檢查室內是否遺留煙頭、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煙缸內未熄滅的煙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3.3.6 客房安全檢查
一、跟房檢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須由服務員檢查該客房是否有煙火隱患及其他異常情況,記錄客人外出時間。
二、巡樓檢查:每隔一小時巡樓一次
(1)檢查是否有閑雜人員在樓層逗留,若有應勸其離開樓層,訪客讓其在大堂休息區等候;
(2)是否有煙火隱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發現房門打開的`房間需叫房客關好房門;
(4)房內是否有異常聲響及其他情況。
3.3.7 異常情況處置
一、治安事件報告:當遇有團伙斗毆事件或突發性事件應立刻通知當值管理人員,并做好記錄(事發地點、時間、人員等)。
二、執行驗證開門服務,對患病或形跡可疑的客人要及時匯報。
三、檢查客房時發現插座、開關,熱、冷水管線,水暖管線等存在隱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時處理,立刻報告并做好登記,切防各類事故發生。
3.3.8 交班制度:當班時認真填寫好各項內容,以書面為準,必要的項目,還要口頭交代清楚。
3.4 公共區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區域通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合理,保持暢通,具體執行5.2的要求;
三、人行自動門必須采用安全玻璃,破碎時不應有鋒利的棱角與碎片;
四、作為逃生方向上的門扇玻璃,應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門扇表面應有醒目標志,清晰地標識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動門失去動力時,門扇能被手動打開;
六、旋轉門應至少配備一個手動復位型緊急停止按鈕,按下按鈕后運行中的門扇應停止。
3.4.2 公共區域燈具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線燈,燈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軟導線安裝;1kg以上的燈具則須采用吊鏈吊裝;
二、凡燈具重量超過3kg者,其與頂棚的連接須通過預埋的吊鉤或螺栓;
三、固定花燈的吊鉤,其圓鋼直徑應不小于燈具吊掛銷釘的直徑,且不得小于6mm;
四、安裝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濺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結構部位或暗裝在木制吊頂內時,在燈具周圍應做好防火隔熱處理;
六、鹵鎢燈具不能在木制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頂安裝。
3.4.3 其他設施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區域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區域應有應急照明設施和有應急供電系統;
三、電梯、大堂、走廊、停車場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區域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四、通往后臺區域有明顯的提示標示,有安全可靠的鑰匙管理制度;
五、四星及以上的飯店應設置符合規范的安全避難場所;
六、后臺區域應在醒目位置張貼有關安全、衛生的須知;
七、公共區域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識,包括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消防安全標志、疏散路線標志及勸阻標志;禁煙區等區域應當設置明顯的禁止標志;相關對客經營場所的安全標識按相關場所的基本管理要求執行;
八、應根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沙袋等防汛物資,并定期對下水管道、消防井等進行清理,確保暢通;
九、公共區域施工現場用地范圍的周邊應當進行圍擋,圍擋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對可能影響行人安全的,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在工程險要處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結束后,應當恢復原貌。
3.5 餐廳及會議場所安全管理
3.5.1 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3.5.2 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5.3 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3.5.4 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3.5.5 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4 附則
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2
一、常規檢查
1、消防器材維護管理情況。
2、火源、電源管理情況。
3、庫存物資擺放是否安全、牢固。
4、所有人員履行職責、遵守制度,消防訓練器材使用安全教育以及有關檢查要做好記錄。
檢查出來的問題要進行登記,研究改進措施,有條件的要立即改進,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的要逐級上報解決。在哪個環節出現問題哪一級負責。工作人員、值班人員和各級負責人都要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否則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責任。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加強對員工的消防知識教育,增強消防意識,嚴肅認真地開展防火檢查、巡查。
2、當日總值班經理每兩小時巡查一次,每天由各部門巡查一次,每月由保安部對重點要害部門檢查一次,每季度有消防安全成員統一檢查一次。
3、檢查線路(部門):宿舍—辦公區—廚房—餐廳—大堂—客房。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不能走馬觀花,敷衍了事,對確有隱情、隱患而未能查出,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給予巡查、檢查人員適當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對查出的隱情、隱患,要立即檢查或報告,對違章操作人員或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阻止。積極配合安全消防機構和其他安全部門工作。對其提出的意見要積極匯報,對重大隱患要在期限內整改,確保安全運行。為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特設定專門的安全員,安全組長。
安全員職責:
1、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各種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提出安全改進工作意見和建議。
2、對新員工(實習、代培人員)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練習。
3、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操作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4、檢查監督本部門,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5、發生事故時,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并向領導報告
安全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員工學習并貫徹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
2、組織并參加安全活動,堅持崗前講安全,工作中檢查安全,檢查后總結安全。
3、負責對新員工(學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負責酒店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上報,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5、負責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
6、組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另根據酒店行業特點做出如下規定:
1、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理論、操作考核,加大考核力度,獎優罰劣,提高員工學習自覺性。
2、對特殊工種應在培訓取證后,持證上崗,杜絕無證操作。
3、對員工及轉崗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必須懂得消防知識,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合格后方能上崗。
4、配合各部門員工崗位培訓,技術等級培訓,保證培訓質量。
5、搞好職工的理論培訓,普法教育,提高職工的理論水平,增強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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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懲罰
(1)、當值時違規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煙或在一些禁止抽煙的.地方抽煙,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現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及各后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并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現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區,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衛部都會對酒店各區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現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現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二、獎勵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訂,XX年4月1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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