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倉庫管理規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倉庫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對原《倉庫管理制度》部分條款的更改:
“材料倉庫中午值班”的更改:材料倉庫中午11:30——14:00休息,不安排值班和發料,在該時間段內剛剛運達公司的材料不安排卸車。但是,在中午11:30之前已經開始卸貨并且在中午11:30尚未結束時,有關保管員務必堅守崗位驗收入庫,但倉庫主管務必安排該保管員免費午餐。
二、材料驗收入庫的補充規定:
1)材料需要驗收入庫前,倉庫主管務必首先通知質檢員在限定時間內到達現場。
2)保管員驗收材料時,只對入庫材料的數量負責;質檢員檢驗材料時,僅對入庫材料的質量負責。邊質檢,邊入庫。質檢員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時,有權隨時要求保管員停止入庫,保管員務必配合。
3)務必在收到“隨貨單”后,保管員才能夠進行驗收入庫操作。也就是說,沒有“隨貨單”的原材料,保管員務必拒絕驗收入庫。“隨貨單”包括正式的和臨時的兩種樣式,由保管員收執并轉交財務。正式“隨貨單”就應是供應商帶給的,要求顯示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單位公章。臨時“隨貨單”由供應部主管填寫,要求顯示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供應商名稱。
4)入庫單上務必分別列出合格品數量、不合格品數量。比如面粉,合格200袋,爛袋3袋,濕袋5袋,臟袋7袋;比如紙箱,合格500個,爛箱1個,濕箱6個。保管員傳遞入庫單時,應主動給會計解釋造成不合格品的原因或職責。
5)關于材料卸車時間:在冬季,16:30之后到達公司的箱皮不安排卸車;17:30之后到達公司的卷材不安排卸車。其他材料,原則上在17:00之后到達公司的不安排卸車,但具體是否卸車,應由倉庫主管根據實際狀況靈活掌握。
6)原料卸車沖突的解決:當成品裝車、成品入庫、原料卸車在時間上或人員方面出現沖突時,倉庫主管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解決:首先保障成品裝車,其次保障成品入庫,最后安排原料卸車。嚴禁首先安排卸車。
7)嚴禁強制調用保管員卸車、入庫、裝車。保管員是倉庫管理人員,不是裝卸工,任何人不得濫用職權、強制調用保管員卸車、入庫、裝車。只有保管員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后,并且自愿參加卸車、入庫、裝車時,倉庫主管方可調動參加卸車、入庫、裝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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