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lián)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jù)。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四個不準”的規(guī)定:性質相抵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qū)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wěn)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并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xiàn)場與周圍環(huán)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同學管理,進一步做好同學安全信息通報工作,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一、同學出勤信息通報
1、學校實行《晨檢制度》,每天早讀由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同學的晨檢工作,并準時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依據(jù)學校不同時期的作息時間變動,將學校規(guī)定的同學到校和放學時間通過同學本人或家訪、電訪、來訪告家長通知書等方式,準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jiān)護人
3、上課期間同學出勤狀況,由該節(jié)課任課老師負責,并在下課時向班主任通報。
4、班主任要嚴格學校規(guī)定的同學考勤制度,督促并仔細檢查相關班干部填寫班級日志和相關狀況統(tǒng)計,班干部若發(fā)覺有同學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狀況,在照實填寫班級日志的同時,應準時向班主任報告,或班主任發(fā)覺上述狀況時,班主任要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和其家長或其它監(jiān)護人取得聯(lián)系,假如聯(lián)系不上,或事態(tài)嚴峻,必需向政教處報告。
5、如同學家長電話號碼因變更臨時聯(lián)系不上,可實行與其工作單位、家庭所在地居委會、派出所聯(lián)系等方式,并做好相應記錄,以備將來用作相關依據(jù)。
6、如同學24小時無故不到校,各班應馬上上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關心聯(lián)系。
二、同學事故信息通報
1、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大事后,學校相關部門應準時處理和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2、學校應依據(jù)現(xiàn)有條件和力量準時實行措施搶救受損害同學,同時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四周醫(yī)院救治,并準時與同學家長取得聯(lián)系。
3、學校成立調查小組快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并做好相應的記錄,留意做好事故現(xiàn)場及有關證據(jù)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大事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中毒人數(shù)、中毒緣由、主要癥狀等。傳染病流行大事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首例發(fā)病時間、地點、感染人數(shù)、主要癥狀、衛(wèi)生醫(y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大事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shù)、事故緣由、處理狀況等。
5、報告的信息必需是真實記錄,經確認可公開發(fā)表的信息,公布事實時間、數(shù)字必需精確 ;事故緣由要依據(jù)學校所把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隱瞞、謊報、漏報,以保證學校在第一時間內,集中力氣進行救助,學校根據(jù)“先掌握,后處置,救人第一,削減損失”的原則處理事故,學校領導要向區(qū)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6、刑事大事由保衛(wèi)處與當?shù)毓矙C關取得聯(lián)系后,準時處理。照實向家長闡述事故經過,確系校方責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傷狀況以醫(yī)院診斷結果為準,傷殘等級以司法鑒定部門為準。
8、不清晰的事實,待有關方面調查后再公布;涉及同學及家庭隱私的,必需依法予以愛護。做好損害事故及處理工作的分析、總結、存檔工作。
三、同學身體信息通報
1、班主任在平常的工作中,假如發(fā)覺同學身體和心理消失特別狀況等相關同學安全的信息,在準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jiān)護人的同時,必需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排查班級中是否有特別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特別的同學,如發(fā)覺要準時告知政教處,政教處要做好這些同學的安全信息記錄和相關調查,并和其家長或其它監(jiān)護人取得聯(lián)系,妥當保管同學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對這些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特別心理狀況的同學,一些不適合這些同學參與的活動,班主任要應當賜予適當關注和照看,可私下告知他們可以不參與,依法愛護同學的個人隱私。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3
為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體現(xiàn)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和省教育廳、公安廳[20xx]11號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公寓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學生公寓用電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節(jié)約用電、安全用電、服從管理、做文明學生。
二、后勤服務中心有權對學生公寓用電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對違章用電的應以《國家電力管理法規(guī)》為依據(jù)進行糾正和處罰。
三、學生宿舍內的電燈、電棒、開頭、插座、電表及門窗、玻璃,每學年暑假入學前由后勤服務中心統(tǒng)一檢查維修合格后,交給各學院新生入住。學期中間如屬自然損壞,由后勤服務中心派人維修,如屬人為故意損壞,誰損壞誰賠償。
四、公寓用電,根據(jù)學院作息時間表,由后勤服務中心按時送電、停電。
五、學生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如發(fā)現(xiàn)私拉亂接者,第一次要給予批評教育,沒收亂接的電線和用電器;第二次發(fā)現(xiàn)除沒收電器外,并報學生處給予紀律處分。
六、寢室內的用電器功率最大不能超過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造成保險絲觸斷、線路短路、斷路,造成停電、空氣開關、電度表、線路燒毀的,除責令照價賠償外,并按照《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違紀處分暫行規(guī)定》相應條款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因違犯用電規(guī)定造成觸電、引發(fā)火災,發(fā)生人身、財產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據(jù)國家電力管理法規(guī)處罰外,當事人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八、公寓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fā)生故障時,學生應及時通知公寓管理人員,由公寓科管理人員報修電工及時維修,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fā)生事故后果自負。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負有全面的教育、管理、督促責任。
第三條: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領導各處室、年級做好具體的學校安全工作。
第四條: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均為是學校負責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第五條:學校所有教職員工均對學校安全負有責任和義務,必須嚴格執(zhí)行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各部門、年級、班級必須堅持安全工作周周講,發(fā)現(xiàn)苗頭及時講,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均要把學校安全工作放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
第六條:學校必須建立安全會議制度,建立安全會議檔案。
第七條:學校必須嚴格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防范為主,責任明確”的原則,增強安全意識,建立嚴格的安全責任分工,切實履行安全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每學期簽訂一次。
第八條:學校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發(fā)生嚴重安全事故(重傷、死亡等)的部門、年級、班級和責任人,取消當年綜合評優(yōu)的資格,扣除全學期綜合獎項。失職瀆職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學校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包括以下內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衛(wèi)生安全教育;
(四)用電安全教育;
(五)實驗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
(六)體育運動安全教育;
(七)網絡安全教育;
(八)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十條:安全教育的目標是使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安全法規(guī);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緊急狀態(tài)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第十一條:安全處、學生處、年級主任和班主任分別是學生安全教育的責任部門和主要責任人,應根據(jù)環(huán)境、季節(jié)特點,定期對學生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社會實踐、日常生活及各類大型活動中。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國食品衛(wèi)生宣傳周和市“安全教育周”、市“119”消防宣教活動等,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確定活動主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放假前、開學初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學生介紹交通安全、飲食衛(wèi)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等。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yǎng)、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在公安、消防機構的協(xié)助下,有計劃地組織消防逃生演習或消防知識講座。
第十二條:學生處應把安全工作與家長會、家長學校的內容相結合,增強安全教育效果。班主任應與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fā)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第十三條:辦公室、教務處和工會是教職工安全教育的責任部門,一要指導教師熟悉各學科操作規(guī)程,并加以落實,確保教學中的安全,二要加強教師職業(yè)道德建設,尤其是嚴禁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三要制定相關的考核制度,有效地約束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四要加強檢查、督導、考核。
第十四條:安全處應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校內各種宣傳教育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三章安全制度和檢查
第十五條:學校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各部門應層層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六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安全處應定期、不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督查,行政部門應每月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別要加強重點時段(如放學時、開學前、放假前、惡劣天氣時等)、重點部位(如食堂、樓梯、校舍、實驗室、建設工地等)的檢查,對存在問題應限期整改,杜絕事故發(fā)生。對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要求解決。
第十七條:嚴格學生點名制度。對無故未到校上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在一天內電話聯(lián)系家長或家訪。
第十八條:實行行政領導值班制度。行政領導值班人員應加強晚自習時間段的校園巡視,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好校園內不上課的學生及社會閑雜人員,及時填寫值日記錄。
第十九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臺帳制度。對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定期進行查驗或完善,作出工作記錄或檢查記錄。
第四章校內設施安全
第二十條:總務處和建筑工地責任人應加強校園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監(jiān)控,為師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
第二十一條:安全處、總務處應依據(jù)《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加強消防工作。按規(guī)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藥品規(guī)格正確、藥性有效,有關管理人員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第二十二條:總務處應加強用電安全管理。要加強電源、電器、電網等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fā)事故。開展夜間活動(如家長會、學生集會等)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
第二十三條:總務處應加強防火安全管理。嚴禁在校(園)內焚燒雜物。
第二十四條:教務處應加強對實驗室的檢查和監(jiān)督。實驗員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尤其要遵守《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規(guī),按公安、消防、衛(wèi)生等有關部門規(guī)定,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管理員應隨時登記。
第二十五條:電教中心應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絡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應加強對教室投影儀、錄音機、多媒體設備、電腦、打印機等電教設備的經常性維護,教會師生準確、規(guī)范使用。要做好計算機房的防火、防盜工作,有條件的,要按裝報警裝置。
第二十六條:體育室應對體育器械、體育設施加強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對一些學生無成人指導、保護可能帶來危險的體育設施,應及時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牌。
第五章校外活動安全
第二十七條:學生處應加強校外集體活動管理。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校外活動時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制定周密計劃,落實安全措施,提出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實行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組織學生參加校外集體活動,應經校長室同意,組織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活動,按規(guī)定還需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學生處、年級主任、班主任在外出活動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配備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必須辦理相關保險手續(xù)。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活動時,年級主任是年級安全直接責任人,班主任是各班安全的具體責任人,各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各部門不得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如高層建筑物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傳、值勤、擦洗交通隔物、去醫(yī)院等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勞動等)。教師有義務拒絕任何部門或領導要求學生參加的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
第三十一條:活動若需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
第六章體育、健康與食品衛(wèi)生安全
第三十二條:體育教師應加強對課間操、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課等校內活動的組織工作以及運動技術要領、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體育課教學或體育訓練應遵循學生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教學內容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和地理、氣候條件。
第三十三條:體育教師應根據(jù)學生體檢情況和調查了解,基本摸清本班學生體質狀況,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醫(yī)務室應按衛(wèi)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國家規(guī)定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及某些重點疾病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預防的用藥,應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劃方案和指導原則進行。醫(yī)務室不得以預防和保健等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醫(yī)務室有責任抵制任何單位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推銷藥品或保健品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食堂應認真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加強飲食衛(wèi)生管理,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fā)生。食堂設施設備及食品采購、運輸、加工、貯存等環(huán)節(jié)應符合《食品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要求,采購食品必須索證,嚴把食品質量關。食堂不得從無衛(wèi)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處購進食品,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校園。食堂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并進行定期體檢。不得聘用傳染性病源攜帶者或患有傳染病的人員從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員在出現(xiàn)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等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十六條:總務處要重視飲用水的衛(wèi)生安全。
第三十七條:總務處要督促物管部門認真搞好學校衛(wèi)生。學生處要教育師生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搞好教室衛(wèi)生及個人衛(wèi)生。
第七章校園秩序安全
第三十八條:安全處、學生處應重視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門衛(wèi)人員應堅持晝夜值班,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領導應輪流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門衛(wèi)應立即向校長室或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予以制止和處理。
第三十九條:安全處、保衛(wèi)科加強門衛(wèi)管理,建立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進入校園,不得擅自進入餐廳、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防止各種破壞行為的發(fā)生。
第四十條:總務處、安全處應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發(fā)生失火、失竊等事故。
第四十一條:安全處、學生處應與街道、公安、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第八章廉政安全
第四十二條:黨委辦公室要加強干部和教師隊伍的廉政安全教育和管理,搞好廉政教育進校園工作。學校必須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大事、要事必須由集體討論,經行政會議同意方能實行。
第四十三條:學校工會加強教師代表大會制度,增強教代會功能。學校工會和監(jiān)查小組要認真履行自己的監(jiān)督職責。
第四十四條:加強師德教風建設,進行師德教風評比。
第九章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第四十五條:校內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的一日內,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fā)生、處理情況報告安全處。
第四十六條:發(fā)生師生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及社會安定、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以最快速度報告安全處,并在12小時內報告事故詳細情況。安全處明確情況后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十七條:發(fā)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處及時聯(lián)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門,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并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事故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四十八條:安全處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學校安全、學生安全實施相關的保險業(yè)務,協(xié)助做好有關理賠工作。
第十章安全工作獎勵和事故責任追究
第四十九條:各職能科室、年級做到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成績顯著,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的,學校要給予責任人表彰獎勵。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部門和教師,一律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第五十條:因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經校長室指正并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或拖延,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五十一條:任何教職工或領導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長室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jié)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本制度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因學生缺乏相應安全知識,致使事故發(fā)生且情節(jié)嚴重的;
(二)未按本制度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條線工作管理混亂或措施不力,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三)未按有關法規(guī)要求對校內設施實施管理,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四)未按有關法規(guī)要求組織開展校外活動,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五)未按有關法規(guī)要求組織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開展學校衛(wèi)生工作,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六)未按本制度要求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七)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
(八)對事故未及時組織處理或阻撓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第五十二條: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傷、殘、死亡等嚴重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5
(一)飲用水保暖桶或鍋爐貯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wèi)生規(guī)范》。
2、清洗人員和鍋爐工必須進行健康體檢。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并記錄。清洗時,宜采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應加鎖,每日清掃,保持清潔,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二)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yè)有有效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wèi)生許可批件,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3、飲水機消毒宜請專業(yè)機構進行,若學校自行清洗消毒的,從事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wèi)生許可批件。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三)沙濾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處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wèi)生許可批件。
2、使用的輸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wèi)生許可批件。
3、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wèi)生規(guī)范》,有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實,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4、長期停用,恢復使用前要進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四)加強學校飲用水常規(guī)管理
1、使用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飲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對飲用水進行抽樣檢驗。
2、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飲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用并報告。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
4、開水溫度必須達到100℃,并應保證學生足量飲用。
5、確保師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須密封加蓋,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裝純凈水產家具備相關質資,重視飲水機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強飲水衛(wèi)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發(fā)現(xiàn)水質出現(xiàn)異色異味等現(xiàn)象的應急處理辦法等。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6
一、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氣必須做到“五會” :即會點火。要掌握“火等氣”的原則,使用時先點火,后開氣;會裝卸減壓閥。安裝前首先檢查連接桿頭部的膠皮密封圈有無老化、脫落,安裝時手輪對準鋼瓶閥口放正,逆時針旋轉上緊;會調風門。火焰調到蘭色為最佳;會試漏。對灶具開關、膠管、減壓閥、鋼瓶角閥等易漏氣部位,要經常檢查,試漏時應用皂液,不準用明火試漏;會處理緊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氣必須做到“五不準”:即不準將鋼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曬、雨淋及潮濕場所;不準用明火或熱水、蒸汽對鋼瓶加熱;不準將鋼瓶倒置或臥放使用;用戶不準私倒殘液;液化氣不準與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鋼瓶應放在易搬動、通風良好、周圍沒有易燃物的地方。鋼瓶距灶具或熱源不得小于一米,鋼瓶周圍溫度不得超過45℃。
4、灶具操作間應保證充足的通風換氣量。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防止風吹滅或湯水溢出澆滅火焰,造成泄漏而發(fā)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應同時關閉灶具開關和鋼瓶開關,不允許只關其中一閥門。
5、鋼瓶角閥或減壓閥發(fā)生故障,應及時送供氣站修理或更換,用戶不要私自拆修
6、臥室、辦公室、樓道、地下室及易燃品倉庫不準存放鋼瓶。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凡超期未檢的鋼瓶,不得繼續(xù)使用。
7、如發(fā)現(xiàn)液化氣大量泄漏,應首先關閉瓶閥,打開門窗通風換氣,嚴禁各類明火(煤火、吸煙等),嚴禁開、關各類電器。
8、發(fā)生火災時,應盡快關閉瓶閥,并將鋼瓶移至空曠無明火的'安全地點,切忌將鋼瓶碰倒,同時向消防隊速報火警。
二、天然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2、使用天然氣必須安裝排放廢氣的煙道,廢氣必須排放在大氣中。
3、使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發(fā)現(xiàn)天然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5、連接灶具的膠管要使用燃氣專用膠管,經常檢查,定期調換。
6、嚴禁使用明火檢查天然氣泄漏情況。
7、新裝、改裝天然氣線路必須報燃氣公司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天然氣管道。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7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guī)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保持自行車功能的齊全可靠,落實人員對自行車進行檢查。
3、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guī)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靠右側行走,要走人行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通口的護欄。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通過鐵路道口,確認安全后,方準通行。不準在鐵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車輛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輛。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當?shù)亟逃鞴懿块T批準。經批準的'由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xié)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建立路隊制,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lián)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專人主管,落實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8
一、班級、年級組組織學生離開學校所進行的集體活動,必須事先報告學校。獲許可,方能進行。
二、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用車的,由學校聯(lián)系車輛,嚴禁使用無證、無牌車輛、嚴禁使用車況不良的.車輛、嚴禁超載,必須嚴格保證安全乘船、乘車的安全知識和自救知識事先向學生進行再教育,車、船運行途中和活動的過程中有關教師要嚴格管理學生,嚴防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內進行的學生集體活動,必須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學生上樓和 下樓時,兩個樓梯口必須有值日和值周教師分別管理。
四、未經學校允許各班級、各年級不準變更課程安排,如有需要請教務處申請。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條安全規(guī)定:
(一)嚴格遵守學校及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各項防護用品和防護工具;
(二)不得在安全要道隨意堆放物品,保持通道及出入口暢通無阻;
(三)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和亂拉電線,發(fā)現(xiàn)有使用違禁電器的`行為應立即匯報并進行勸阻;
(四)遵守禁煙規(guī)定,嚴禁在非吸煙區(qū)吸煙及亂扔煙頭;
(五)及時清理地面水跡、油跡,防止意外滑倒;
(六)發(fā)現(xiàn)可疑、有不法行為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集團公司或學校保衛(wèi)處
(七)下班前要認真檢查本崗位工作環(huán)境,消除安全隱患,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自己無力處理,應立即報告。
第二條防火安全須知:
(一)認真參加消防知識培訓及各種消防演練;
(二)熟悉自己的工作環(huán)境,清楚最近的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的擺設位置,并能正確使用;
(三)安全出口警示燈和消防器材應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四)發(fā)現(xiàn)有異聲、異味和冒煙現(xiàn)象應及時報告及立即采取措施;
(五)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得擅自動用和挪動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工具。
第三條防盜安全須知:
(一)貴重物品按規(guī)定存放、保管。物流售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大額現(xiàn)金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二)要養(yǎng)成隨手關燈、關門、關窗的習慣,加強防盜知識學習,重點部位必須安裝相應防盜設施、設備;
(三)發(fā)現(xiàn)形跡可疑的人應加強警惕、多加注意。一旦發(fā)生盜竊案件,一定要冷靜應對并立即報告學校保衛(wèi)部門。校內報警電話:
第四條緊急事故:
在緊急情況下(如火災、水災、突發(fā)事故),員工應無條件服從救災需要,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進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0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guī)定行駛。
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交規(guī)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guī)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指定地點,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園內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0、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yè)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yè)務,遵守交通法規(guī)。
2、具備崇高的職業(yè)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心,敬崗愛業(yè)。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xù)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xù)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幼兒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jù)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jù)數(shù)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按園里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園里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guī)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guī)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對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fā)生爭執(zhí),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經調查屬實將按相關制度處罰。
3、 司機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及家長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證實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長來電說明,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3、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guī)則,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主管人,由主管報告總務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方可。由主管記錄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自回家。
(2)家長不允許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
(3)接學生上學時,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在接送學生期間,除學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懲處。
(3)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方可出車。
(7)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9)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0)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1)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2)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3)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yè)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性能,精通本職業(yè)務,遵守交通法規(guī)。
(2)具備崇高的職業(yè)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心,愛崗愛業(yè)。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xù)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xù)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8)嚴格執(zhí)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guī)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規(guī)定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guī)定審檢的,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對家長有禮貌,對學生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fā)生爭執(zhí),事后可將事件告知學校。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學生。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把我校師生安全工作真為了真正落到實處,把我校師生安全落到實處,根據(jù)臨渭區(qū),教育局和中心校,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課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清醒地知道學校、班級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全體教師應堅持時時事事向學生講,時時,事事抓緊抓好安全工作的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明善,成員各班主任。本學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的3-5人領導小組,做到班主任具體負責,并明確地分工與落實責任,執(zhí)行好班級安全公約。要做好安排、檢查、落實工作,嚴格執(zhí)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實行誰失職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三、各班要開展并加強經常性的安全紀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對學生要進行日常行為規(guī)范及校記校規(guī)教育,培養(yǎng)學生遵守規(guī)章制度和養(yǎng)成良好社會公德的習慣。
2、要用文明、禮貌語言和行為占領學校的一切陣地,嚴格杜絕臟話和粗劣行為出現(xiàn)。
3、嚴肅門衛(wèi)制度,值周員要執(zhí)行放學開門和及鎖門制度;正常教學時間任何一個學生進了校門后不得隨意外出,不允許校外閑雜人員進入校內。
4、堅持按時上課,下課和自習輔導制度,特別是術科課,決不能給學生一安排而離開學生,一旦造成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6、學生放學由值周老師負責,班主任具體組織,送出校門。一旦出現(xiàn)偶發(fā)事件,值周老師應和學校、班主任聯(lián)系、及時解決,且莫貽誤。
7、任何一位老師都無權隨意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各種商業(yè)性慶祝性活動,以防不安全事故發(fā)生。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溺水、上樹和爛墻危房處玩耍及在公路上學騎自行車。
9、節(jié)假日、雙休日由值周教師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并落實責任,如發(fā)生不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校線路,校會每三周檢查一次。具體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檢查。
11、學校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法律教育,使全體教師知法懂法,以防范不法分子的騷擾。
12、嚴格安全重大事故事故的報告制度,凡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級責任事故(包括學生打架斗毆造成的傷亡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于隱情不報、慌報或延期上報者,要追究班主任和當事者責任。
13、不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學校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實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對于思想麻痹,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故意違反紀律有關規(guī)定等原因,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學生傷亡事故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以上各條望全體教職工嚴格執(zhí)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2
1、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2、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頂。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fā)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校長,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6、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7、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教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guī)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3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為了規(guī)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fā)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fā)現(xiàn)和發(fā)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梁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fā)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qū)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學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三、重點抓住兩條主線,即校長負責設施設備及物資的安全保障,并由教師多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會等形式及時開展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施安全工作檢查和考核制度,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一項指標。
五、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lián)系,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huán)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zhí)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要經校長親自審批,并要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在外活動前必須對不安全因素進行排查,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任何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八、加強教學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授課教師全權負責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別是體育教學安全。
九、加強對信息的`安全管理,嚴格防范不良信息的進入學校,如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包括圖書、音像制品、網絡,確保信息渠道純凈。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遵守職業(yè)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后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飲食衛(wèi)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fā)生。
十三、班主任除了日常安全管理外,還要在節(jié)假日、休息日以及學期初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并在事故處理結束后迅速妥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交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5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guī)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jié)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范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jié)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系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wèi)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嘩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后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guī)定,互相監(jiān)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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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fā)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jù)《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wèi)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wèi)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設備,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zhí)行毒品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毒品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后,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并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jù)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本規(guī)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guī)者按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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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wèi)要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wèi)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zhí)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jù)、現(xiàn)金等管理,不得發(fā)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wèi)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wèi)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jù)季節(jié)給學生作衛(wèi)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guī)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wèi)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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