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應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勞動生產效率、促進公司發展。
第三條 各工程處、項目部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設工程項目。
第二章 責任分解
第五條 項目部是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項目內部承包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由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并對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項目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項目部承擔直接責任。
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應做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 項目部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即制止。
第八條 各工程處、項目部應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應急預案》并嚴格執行。
第三章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
第九條 項目部須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檢查標準》(jgj59-99)和《中國地質工程集團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產評估實施辦法》等要求,開展安全達標活動,爭創“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類項目參照執行。
第十條 大型工程機械操作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電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由于其他原因暫時停止施工的,應做好現場防護工作。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規定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宿舍。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裝配式活動房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條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十四條 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極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建立檔案臺帳,對過期的設備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六條 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七條 積極采用安全安全性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重視、尊重和保障每個項目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利益,充分調動員工參與和監督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第十八條 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建筑領域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質量工作標準,積極開展安全指令標準化活動,建立各崗位、各道工序的安全質量責任制和完整的安全生產臺帳。
第十九條 項目部全面實施工傷保險制度,為本項目施工人員交納保險費。保險單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漏電保護系統要靈敏可靠,施工臨時用電應有持證的專業電工管理。嚴禁班組和個人私拉亂接;施工機械用電應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保”制度。
第二十一條 腳手架搭設必須由具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搭設,根據各類工程的特點,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進行審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模板安裝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撐系統應經設計計算,并經有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二十三條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應按規定使用好“三寶”。做好樓層臨邊、通道口、樓梯口、坑道口及道路管網坑邊和施工臨時道路臨邊的防護,重要部位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二十四條 龍門架應使用有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架體安裝拆除應有專項方案,并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 基礎的地下施工應有支護方案,針對性要強,超過5米的要有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專家論證及上級審批;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施工現場臨邊應有防護。基槽開挖安全邊坡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條 塔吊安裝和拆除應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公司安裝,并應向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安裝完畢后應經過專業部門的檢測,合格后方準使用,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車。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3
為了指導、規范西岸工區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門、施工隊要遵照執行。
1、因設計變更、施工圖紙有誤、工程現場特殊環境,造成工程已經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購買造成損失的,將由施工員根據現場具體情況,辦理簽證工作。施工隊配合施工員及時將相關詳細資料、數據收集起來,時間不超過2天。
2、現場施工員使用臨時工、施工機械時,超出我西岸工區的工作范圍,施工員要提前與工區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商量,及時收集原始資料(臨時用工數、機械臺班、照片等),辦理簽證資料,并及時找相關部門完善簽字手續。
3、現場施工員為了工作需要,需要派工、增加工時,需提前獲得生產經理的同意后方可派工、增加工時。
4、嚴禁現場出現亂簽證的現象,一經發現,除簽證單無效外,還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與簽證單同額度的罰款。
5、現場發生簽證單時,相關數字要大小寫合并使用,簽證單要一式四份,施工隊一份,施工員一份,合約部一份,技術部一份。
6、現場施工員可對施工隊正常的用工工時、機械臺班辦理簽證,對施工隊額外增加工程量的`簽證必須經工區生產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辦理簽證資料。
7、現場發生簽證時,要在需簽證的工作內容結束后,兩天內辦理完成簽證手續,不得拖延時間。
8、現場施工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合約部經理、項目經理同時簽字后簽證單才能生效。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4
目錄 第1篇施工安全組織管理措施 第2篇鉆孔樁施工安全組織機構和安全、環境管理目標 第3篇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組織管理措施 第4篇施工安全組織管理措施 第5篇鉆孔樁施工安全組織機構安全環境管理目標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防止設備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條工程局所屬從事施工設備運行、生產的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廠、處等(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適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水電建設施工設備包含普通施工設備和特種施工設備兩大類。
1、普通施工設備主要指挖掘機械、鏟土運輸機械、壓實機械、路面機械等。
2、特種施工設備主要指施工起重設備,施工中的客運和貨運纜機,鍋爐、儲氣罐等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以及其它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特種設備目錄中的施工設備。
第四條局屬各單位應根據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及ohs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開展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第五條局安監辦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及相關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六條工程局要求各單位建立相應的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專職、兼職管理人員。
第七條工具工程局設備管理辦法,a、b類設備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執行,c類設備的安全管理,由局屬各單位參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參照執行。
第八條工程局設備安全管理目標
1、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機械安全事故。
2、杜絕重大、特大設備事故。
第二章施工設備的購置、外租、現場安全管理
第九條設備購置的安全要求:
1、嚴禁采購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機械產品。
2、設備采購前,按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的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3、設備到貨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還需查驗廠家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設備設計的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及使用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對于特種施工設備,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有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
4、對于大中型普通設備及特種設備到貨驗收后,由局設備管理部門建立設備技術檔案,該檔案一式二份,設備管理處留存一份,另一份隨設備走。
5、設備調動時,技術檔案應隨機轉移,使用單位或項目應及時、認真、如實填寫,妥善保存。
第十條需租用外部設備資源時,必須由租用單位的設備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技術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檢驗資料應報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嚴禁租用技術狀況差、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或國家強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設備。
第十二條對于國家強制要求,需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的特種施工設備,必須要求租賃方提供有效的國家相關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
第十三條施工設備的現場安全管理:
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2、對于從事危險作業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3、施工設備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識;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雨棚等防雨裝置。
4、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機長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特種施工設備和大中型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和技術規程,并取得國家統一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6、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規程,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7、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8、實行設備出勤簽證制,必須由現場調度或設備管理人員簽字后,設備方可出勤或運轉。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9、實行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設備安全風險金,并落實到作業隊、班組、單機(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第十四條施工設備的拆裝:
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拆裝,要求必須具備拆裝能力、持有相關資質證書和單位,或邀請具有相關業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2、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拆裝作業指導書,負責拆裝的工程人員和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建立健全并實行崗位責任制,必須持證上崗。
3、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如實做好記錄。對在拆裝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4、凡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本單位檢驗部門并經安監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拆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7、對于拆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一級部門組織驗收:送外實施的,必須雙方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五條設備的大修或改造:
1、設備的大修和改造必須按工程局的設備大修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2、設備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須進行檢測、試機、驗收,并做好相關記錄,設備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對于有國家強制技術標準的特種施工設備,必須由國家有關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檢驗后,出具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六條設備的報廢:
1、施工設備經有關部門檢測后,到達報廢條件且已不具有改造價值的,須按正常報廢程序進行,任何單位或部門不能進行阻撓或延期使用。
2、對于特種設備的報廢,必須進行全面地檢測,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已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第三章施工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與檢查
第十七條有計劃的增加施工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機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規范化。
第十八條科級以上設備管理人員由工程局統一進行安排培訓,對于普通設備管理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由各單位自行舉辦,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第十九條機械設備安全教育由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設備管理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第二十條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過設備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設備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上機前安全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上機操作。
第二十二條機械設備安全教育記錄必須如實填寫,并按規定進行存檔。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類別主要有: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
第二十四條日常檢查由設備操作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或專職人員負責進行;專項檢查,根據設備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時期的工作需要進行,由各單位負責組織;綜合檢查由工程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五條設備安全例會與安全生產例會同時進行。
第三章設備事故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設備事故的處理按水電三局企業標準《事故事件調查和處理程序》及《施工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其它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局安監辦負責解釋。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6
長江路第一小學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勞動條件,項目部確定以下管理處罰規定,此規定旨在督促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上班時不準嬉耍打鬧,發生吵鬧、打架的罰款20xx-5000元/次;
2.施工現場搞好清潔衛生,經常濕水、濕潤,防止有風走塵現象維持安靜環境,不準大聲喧嘩或故意制造噪音違者罰款100元/次;
3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處以清理工地全場衛生直至被罰人抓到下一個人接替為止。或罰款5000元/次;
4.施工現場工人要服裝整齊,不許有赤膊、赤腳等不文明裝束現象,違者罰款50元/次;
5.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靴鞋,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違者罰款100元/次;
6、進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違者罰款50元/次;
7、不準從高空向下拋擲材料、工具等物品,違者罰款500元/次;
8、現場從事電氣焊.切割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由主管人員批準后方可操作,且焊接作業現場要有必要的'消防措施,違者100元/次;
9、無證不準操作機電設備和從事特種作業,違者罰款100元/次
10、木工作業現場與防火禁區及易燃易爆物品處,嚴禁私自動火,不準吸煙及明火作業,違者100元/次;
11、以上罰款由施工員開具罰款單,項目部將直接從班組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8
1、各班組要以車輛傷害、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為重點,加強對冬季所特有的霧、風、雨、雪等不良天氣情況下和夜間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班組安全交底中要增加相應特殊施工條件下的安全措施。
2、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時,嚴禁雨雪和大風大霧天氣強行組織施工作業,特別是是吊裝作業;霜和雨雪過后要及時清掃作業面,對使用的臨時支架和臨邊防護設施必須由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防止因霜、雨雪致使場地太滑而引起高處墜落事故。
3、上崗前必須認真檢查應佩戴的防護用品是否完好,并按規定穿戴到位。
4、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滑、防凍措施,并按要求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不得穿塑料底鞋,作業前注意查看腳手架上是否有霜雪或者冷凝水,先清除腳手架上堆積的霜雪,確保腳手架架身無明水再登高作業,且注意滑落。高處作業必須先扎好安全帶,保證安全帶高掛低用,高處作
業時間不易太久。
5、 要注意防絞掛。冬季天冷,施工人員為御寒,衣著厚長的衣服,這就需要在施工過程中防止衣著被絞掛進機械設備中造成人身傷害。同時在操作臺鉆電鉆等禁止佩戴手套進行作業的機械設備時應嚴格禁止佩戴手套。
6、 重視施工機械設備的防凍防凝安全工作,所有在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結合例行保養進行一次換季保養,換用適合寒冷季節使用的潤滑油、液壓油等。
7、 冬季環境風干物燥,用火用電增多。為防止火災發生,再次強調現場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碘鎢燈、大功率燈泡等方式取暖,個人使用的電褥子做到人走關閉,防止因電源短路,引起火災事故。
8、 嚴格執行動火證制度。易燃材料的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明火。現場所用的易燃物品應專門堆放,易燃物堆放距離應符合防火規定,易燃物堆放區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嚴禁挪用,違反者,應給予處罰,以確保消防器材到位。
9、 嚴禁使用裸線,電纜線破皮三處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電纜線破皮處必須用防水絕緣膠布處理,電纜線鋪設要防砸、防碾壓、防止電線凍結在冰雪之中,大風雪后應對用電氣線路進行檢查,防止電纜線斷線和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10、現場的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管道做好防凍措施。冬期施工用水嚴禁常流水,工地施工操作面不得積水,防止結冰后造成安全隱患滑倒傷人。
11、宿舍內禁止采用明火取暖以防止發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12、封閉的場所必須保證能夠正常通風換氣。若有使用燃氣熱水器必須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使用時必須保持通風。
13、宿舍內嚴禁臥床吸煙,宿舍內工人不得私拉電線,更不得在電線晾掛衣物。
14、雨雪天氣后,應注意防冰墜。冬季雨雪過后天氣放晴,化雪過程中會在結構懸空地段結成冰墜。因此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人。
15、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杜絕由于車輛故障而引發事故。按照規定及時安排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計劃維修、合理使用,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況。要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防凍液、潤滑油和制動液、發動機和散熱器外殼要安裝防寒保溫罩,尤其是剎車系統、轉向系統、燈光系統必須完好可靠,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
16、 遇嚴重冰雪路面要求加裝防滑鏈、車輛行進中應保持行車距離,并適當拉長車距降低車速,防止追尾事故的發生。
17、 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和職業道德,嚴禁酒后開車、無照駕駛、疲勞駕駛,做到禮讓“三先”確保行車安全。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9
1. 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卒業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好各類工作業票,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實用于工程施工必須填寫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3.編制依據
3.1《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6-01-01實施)
3.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原能源部發布 1992-09-01實施)(變電所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8-04-01實施)(架空電力線路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5-04-01實施)
3.3.dl408—91,04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4.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單機雙鉤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械移位;
4.2 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4.3 油區進油后明火作業,在發電、變電運行區作業,高壓帶電作業及鄰近高壓帶電體作業;
4.4 特殊高處腳手架、金屬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組裝作業;
4.5 其他危險作業。
5.安全施工作業票分類、適用范圍
5.吊裝作業工作票適用范圍;
5.1.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
5.1.2 超載、超高、超長物體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幾運輸。
5.1.3 大型起重機械拆除、組裝作業。
5.2 多機抬吊工作票適用范圍:
5.2.1 兩臺及以上起重抬吊作業;
5.3 起重機械移位工作票適用范圍:
5.3.1起重機械移位
5.4 倒閘操作票適用范圍:
5.4.1 倒閘操作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0
為提高對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發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公司財產損失,保障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應急救援范圍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群死群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筑坍塌、土方坍塌、架體倒塌等事故。
二、報告程序及內容
(一)報告程序
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30分鐘。
(二)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發生特大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與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小組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盡職盡責。當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后,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到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四、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三)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并報公司備案。
(二)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三條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四條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第五條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六條安全管理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
第七條安全管理部門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八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在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上報機械部和安全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部門。
第十一條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部門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二條安全部門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三條安全部門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四條安全部門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五條安全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十六條安全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1
1、員工必須熟知防暑降溫的知識,施工現場負責人要經常向員工介紹防暑降溫的知識和應急處置的措施。
2、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免中午高溫時間作業。(高溫作業是指在高溫、高濕或強烈輻射的.環境下從事作業,指平均溫度高于33度)。要做到休兩頭干中間(即:上午10.00~下午15.30為休息時間)。
3、在高溫條件下的作業場所,要采取通風和降溫措施,嚴禁進入容器內作業。
4、對露天作業中的固定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并經常曬水降溫。
5、進入高溫、高處作業的人員,需經常進行健康檢查(可到銀龍小區石門坎醫院分院進行),發現有作業不適者,應及時調離高溫、高處作業崗位。
6、要在生活區和施工區設置茶水供應點,為施工人員和保障人員提供衛生合格的茶水、清涼飲料和綠豆湯等。
7、及時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溫急救藥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2
1、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新增人員必須辦理好相關手續才能進入施工現場。
3、進入現場后做好井道廳門防護方可施工。
4、井道施工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5、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業。
6、嚴禁酒后作業。
7、嚴禁使用安全帶吊裝設備。
8、嚴禁把廳門鑰匙借與無證人員。
9、庫房內應配備防火設施,嚴禁亂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取暖器。
10、走梯施工時,電梯轎頂施工人數不能超過4人。
11、有腳手架施工時,應按要求設置安全網。
12、安全員必須佩戴安全員袖套,如離開工地必須臨時指定其他人員負責。
13、開箱物品不能隨意亂堆亂放,進入庫房的'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庫房清潔、無煙頭。
14、各電器元件必須防水、防潮。
15、機房導向輪、轎頂、對重反繩輪應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導軌堆放整齊,有保護。
17、廳門、轎門及轎廂壁板不能堆放在庫房時表面必須有保護。
18、頂層井道腳手架搭設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對重塊壓桿堅固且用強度足夠的鐵絲或鋼繩給對重塊作二次保護。對重塊數須確保電梯不溜車(至少大于轎廂載重的60%)。
20、動慢車后限速器,安全鉗聯動實驗有效,電器開關有效。
21、動慢車前緩沖器必須安裝及加油。
22、走車施工在轎頂或轎廂底板上搭設腳手架必須做保護。
23、動車后不能短接機房急停,限速器開關,轎頂急停開關。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建委《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xx〕651號文件)及集團項目部《關于在集團范圍內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發〔20xx〕383號文件)精神,有效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確保安全生產和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實現綠色施工,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項目施工工程
三、項目部綠色文明施工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吳振慶
副組長:張改亭 宋子賢
成 員:劉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楊俊友
劉鵬飛
四、工作職責
(一)相關職能部室要及時對單位的綠色施工達標工作進行指導并定時跟蹤監控。
(二) “行政一把手”即經理,為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組織創建落實達標工作。
(三)項目安全管理部為創建綠色施工達標工作的牽頭部門并負責相關業務指導工作。
(四)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環境保護工作由項目環境主管部門負責。
(五)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消防保衛和環境衛生工作由項目部行政保衛部負責。
(六)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隊伍的各項管理工作由項目部外管部負責。
(七)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機械安全及現場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項目部材料、機械主管部門負責。
(八)項目部財務部負責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資金審批和協調工作。
(十)項目部工會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適時進行巡視檢查。
五、術語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現場管理、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設備、消防保衛、生活區管理等八項管理業務,現泛指與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關的所有工作及項目部和各部門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設計: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對本工程不同施工階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標準、重點、難點及相關措施和要求,施工總平面規劃,文明安全施工責任區、責任人,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方案等進行事前設計,設計后進行書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簡稱安全設計,也稱文明施工宏劃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指以單位工地為單元收集和編制的相關資料,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相關文件等內容。
六、組織機構
(一)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由工程管理、勞務管理、物資設備管理、技術管理、行政保衛管理等部室的相關專業管理人員任組員,項目部項目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經理任副組長的檢查組,簡稱聯合檢查組。
七、管理職責
(一)根據項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際情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對本項目文明安全施工檢查中的相關隱患、事故、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并做出決定。(每月一期工作簡報)
(二)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根據各工程具體情況和不同施工階段,對安全設計進行審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及相關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會同機關職能部室進行分析,提出建議。
(三)職能部室:對分包單位進行相關業務交底、指導、檢查、監督,并對相關業務問題、隱患進行原因和責任分析,會同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四)組員:及時組織整改本單位存在的問題、隱患,對與本單位相關的處罰、獎勵、制度修訂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做出決定,并貫徹執行。
(五)項目部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相關業務工作,及時糾正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并進行業務檢查,及時提出整改通知單交本單位經理簽字確認,整改完成后進行復查驗收和反饋、存檔并簽字確認。
八、綠色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一)綠色文明安全設計制度(亦稱文明施工宏劃策劃)
對本項目工程,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應監督、指導相關各部門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分階段進行本單位的安全設計及相關交底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組織本單位各階段的安全設計協調工作,項目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小組負責監督指導并在各階段完成后對該階段安全設計執行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安全設計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二)綠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檔案制度
項目部所屬各各部門凡符合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須按規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內業管理資料和檔案。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聯合檢查組的檢查記錄、考評記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申請表、驗收檢查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保存,在施工程檔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時移交給項目部主管部門封存,各各部門負責建立本單位的相關檔案,除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檔案內容外,還包括各部門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等資料。
(三)綠色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項目部聯合檢查組對項目部范圍內在施工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及時檢查、抽查、復查、驗收,所有檢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檢查均必須留下檢查、整改記錄,由檢查人、各部門經理簽字,一式兩份,由檢查者本人、被檢查單位各留存一份。
2.現場檢查時,聯合檢查組應攜帶相關檔案資料、相關檢查依據、檢查工具及規范的檢查表格,整改通知單中必須清楚、規范、準確地描述存在問題和隱患的現狀、位置、違章人員、整改標準、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等內容,檢查應著重針對安全設計的`落實情況及以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檢查中應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的規定對各部門各項工作現場打分。
3.聯合檢查組成員應固定,現場檢查時著裝應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負責對檢查組成員的考勤。
4.聯合檢查組應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檢查情況分別進行匯總分析,包括評分合計,檢查中存在問題和隱患統計(包括對同類問題、隱患的統計),整改情況統計,責任人分析等內容。
5.聯合檢查組應根據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的考評和分析,對先進和落后個人分別提出獎勵和處罰意見,獎罰均應明確針對具體責任人。
6.聯合檢查組根據每月檢查評比情況確定授獎單位并發放獎金,獎金由項目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中支出,罰款列入項目部獎罰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獎罰執行項目部現行相關規定,特殊情況由項目部安委會研究決定。
(四)各部門檢查制度
1.書面整改通知單制度:各部門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至少每旬檢查一次并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本人簽字后交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并監督落實,同時還應監督本人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上級單位所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的落實,檢查的具體要求同本辦法第六條款管理規定中的第(二)款第2條規定。
2.各部門經理負責本單位范圍內各級檢查整改要求的落實工作,各部門副職領導、工長負責本人管理范圍內的整改落實工作。
3.各部門文明安全施工員負責本單位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的編制組織和保存工作,在上級單位檢查時應如實提供。
九、綠色文明安全工地創建程序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據項目部在施工程情況結合上級要求制定本年度創建文明安全工地計劃,經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同意后上報集團項目部審批。
2.施工單位對本單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創建文明安全工地標準嚴格把關,認真落實,經過自檢后填寫《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上報項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審定后確定并組織驗收,由安全部牽頭組織,行政保衛部、技術質量部、工程部、物資設備部、項目部工會專管人員參加并對現場進行業他 指導。
4.文明施工檢查項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共九個方面十項內容,工會負責職工的勞動保護檢查。
5.凡在計劃內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項內容綜合得分必須在85分以上,(綠色文明安全樣板工地評比分數在95分以上)且無因工傷亡、重傷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無嚴重遺灑、揚塵和擾民,無嚴重材料浪費現象,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筑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在建筑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并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于6人;一級資質不少于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于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于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準上增加。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準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15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的有關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為了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應制訂本制度:
1、安全生產組織設計編審內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各種設施布局合理,道路堅實平坦,排水暢通,物料堆放整齊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溝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質情況,選擇合理開挖方法,確定邊坡和采用支撐、支護等,以防坍塌。
③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應按照JC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編制。
施工現場的'各種電氣線路及設備都必須規范,包括架空線安全距離,設置“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要求設置電箱,使用合格電氣設備,采用三級漏電保護及“一機一閘一觸保”等措施。
④腳手架搭設方案要符合規范,“四口”、“五臨邊”和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要可靠,安全網(平網、立網)布設合理有效, 網要有出廠合格證,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證質量。
⑤施工電梯、塔吊、井架位置恰當,牢固性、穩定性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確、有效。
⑦文明施工,減少噪聲,控制煙塵,臨街、近居民區工程采用全封閉作業。
2、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所謂特殊工程是指結構復雜、超高層、跨度大、工藝要求高、所處位置特殊的工程,這些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工程、特殊架設、超高層腳手架、井架搭設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有設計依據,強度計算,并有詳圖和文字說明。
3、季節性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點防坍塌、防雷擊、防觸電、防臺風等。
②夏季施工,重點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點防凍、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術措施落實。
①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總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人員應進行交底,除口頭外,應有書面材料,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項目經理要注重在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③項目部應建立實施技術措施計劃目標管理考核制。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05-13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09-25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09-16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09-05
最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優質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范本09-21
【推薦】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09-16
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08-26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08-15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09-11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5篇【通用】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