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規章制度必備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規章制度1
一、行為準則
1、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睡崗;
2、堅持對系統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和系統設備的清潔;
3、注意防潮,經常檢查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4、保持室內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5、嚴禁攜帶易然、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監控室;
6、嚴禁在監控室內使用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7、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將食品或有異味的物品帶入監控室;
8、上崗時著裝整齊,舉止文明,嚴禁值班人員酒后上崗;
9、值班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0、值班人員不得在崗與人或用電話聊天;
二、管理準則
1、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移交給下一班;
2、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
3、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班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定期按規定對機房內設備進行檢查和維修,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行,發現設備出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上級報告;
5、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辦公電話接、打私人電話,對講機應保持電量充足;
6、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法,監控中發現可疑人員、打架斗毆或其它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上級領導采取相應措施,怠慢、延誤信息采集的追究相關責任;
7、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8、不得隨意調整攝像頭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9、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10、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像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11、不得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軟件;
12、做好防火、防靜電、防潮、防塵、放熱和防盜工作,禁止在監控中心放置易然、易爆、腐蝕、強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電設備,禁止將監控中心鑰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三、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監控錄像或調閱有關資料必須經行政部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2、未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方案嚴禁外傳;
4、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發現個人隱私情況的,必須認真、恰當處理并嚴格保密;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并打印、分類裝訂成冊歸檔保存,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泄露;
6、配合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單位規章制度2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要求,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促使其認真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確保我市冶金、機械等九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省冶金、機械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分級管理意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冶金、建材、有色、機械、電力、輕工、紡織、煙草、貿易等九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分級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安全生產分級監督管理是指將各生產經營單位,根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特點和自身安全生產現狀,依照有關程序,按照評審細則,經專家組評審分為A、B、C、D四個級別,建立分級管理、重點監管的安全生產監管模式。
第四條安全生產分級監督管理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科學評定、動態管理、優勝劣汰的原則。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全市安全生產分級監督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委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具體組織本市冶金、機械等九行業的分級評審、驗收、總結、公示等工作。市政府其它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及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保障該項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分級管理
第六條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下同)執行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應急救援管理和事故控制管理等主體責任實際落實情況,制定分級評審百分制考評細則(見附件)進行評審定級,根據評定結果將生產經營單位分為A、B、C、D四個安全狀況等級,并對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分級管理、重點監管的安全生產監管模式。
A級單位(自主管理型):
該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優良,列入自主管理級別,轄區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除例行檢查等工作之外,應鼓勵和支持生產經營單位自主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
評定標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應急救援管理和事故控制管理等綜合評定得分在90分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凡是通過市級(含市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認證的,近期未發生亡人事故的,可經生產經營單位申報,由市專家組復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后,直接進入該級別);
B級單位(一般監管型):
該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良好,列入一般監管級別,由轄區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指出發現問題,對存在的一般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完畢,促進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評定標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應急救援管理和事故控制管理綜合評審得分在80-89分;
C級單位(重點監管型):
該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較差,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列入重點監管級別,需局部限期進行停產停業整改,由轄區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治理,對該類單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完畢。如在整改期限內不能完成整改工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則降為D級。
評定標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應急救援管理和事故控制管理綜合評審得分在60-79分;
D級單位(強力監管型):
該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極差,存在多個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且經停產停業限期治理仍對本單位及周邊的人員和財產構成重大威脅。由轄區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采取相應強制措施,勒令其停產停業或予以關閉取締,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評定標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應急救援管理和事故控制管理綜合評定得分在59分(含59分)以下。
第七條為統一標準、嚴格把關,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有關專家,分成若干行業評審小組,依據分級評審細則,統一對本市轄區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分級評審工作。
第八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省屬(含省屬)以上生產經營單位的分級評審組織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本管轄區內市屬(含市屬)以下生產經營單位的分級評審工作。評審結果由市、縣兩級分別存檔,作為對生產經營單位分級管理、重點監管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分級評審結果進行匯總,并在市安全生產信息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公示結束確認無誤后,將正式列入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監管范圍。
生產經營單位對評審定級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相關行業專家進行復核,并最終確認評審結果。
第三章動態管理
第十條分級評審工作實行周期復評制度。按照市、縣兩級管理權限,分別組織分類評審復評工作。A級單位每4年復評1次,B級單位每3年復評1次,C級單位每2年復評1次,D級單位每年組織對停產停業整頓或關閉取締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在復評中出現級別變化的,相關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在7日內報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重新確認。
第十二條日常檢查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降級:
(一)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經相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指令限期整改仍未徹底治理的,級別下降一級;
(二)發生1起一般生產安全亡人責任事故,級別下降一級;
(三)1年內連續受到2次及以上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級別下降一級;
(四)應履行而未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的,級別下降一級;
(五)1年內發生1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發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級別下降二級;發生重大(含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直接降為D級。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出現應予降級情況的,由屬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在7日內報市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認定,并予以公示。
第十四條因發生較大(含較大)及以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安全生產隱患降級的生產經營單位整改到位的且滿一年后,可向所屬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申請恢復級別,所屬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在15日內進行驗收確認,并于7日內報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認定,并予以公示。
第十五條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進行分級評審工作的,所屬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在發現之日起30日內責令其完成評審定級工作,并報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15日內組織專家進行分級評審工作。
第四章日常監管
第十六條各縣(市、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不同安全生產等級進行監督檢查(明查暗訪),頻次如下:
A級單位:每年例行檢查不少于1次。
B級單位:隱患整改期限內應進行跟蹤檢查(暗訪);隱患整改期完畢后,每年檢查不少于2次。
C級單位:每年檢查(暗訪)不少于4次。
D級單位:每月檢查(暗訪)不少于1次,包括對有關職能部門對其停產停業整頓或關閉取締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情況,應及時、準確地做好檢查(暗訪)紀錄,并建立相應臺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分類評審定級工作建立明查暗訪等工作制度。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級監督管理工作,做為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列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和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對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較大貢獻、其安全生產狀況良好的生產經營單位,各有關部門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扶持政策,支持其又好又快發展;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生產經營單位,各有關部門應采取強制措施,促使其進行限期治理整頓,直至關閉取締。
第十九條依據本辦法被評為A級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其負責人,有資格參加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先進單位或個人的評選,并優先享受各級各類有關優惠政策:
(一)發展改革、工信、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為其優先辦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立項手續,并在節能減排等方面給予其支持和鼓勵;
(二)金融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鼓勵銀行、證券、融資、投資、基金、擔保等金融機構,給予其優惠和扶持政策;
(三)電力部門應為其提供有效的電力保障措施;
(四)國稅、地稅部門要按有關規定,給予其相關優惠政策;
(五)其他部門也要采取積極扶持政策和措施,幫助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被評為B級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其負責人,不得參加市級(含市級)以上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先進單位或個人的評選。
被評為C級(含C級)以下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其負責人,不得參加各級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先進單位或個人的評選。
第二十條被評為D級的生產經營單位,由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令其限期停產停業整頓。經整頓后仍不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予以關閉取締。下列有關職能部門(行業)應按照同級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的通知,采取有效手段,聯合執法,確保相關措施落實到位:
(一)工商部門要依法吊銷相關企業的營業執照,或通知相關企業申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二)發展改革部門應在企業節能減排政策落實上,給予相應的限制措施;
(三)工信、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不予辦理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的相關手續;
(四)金融管理部門要責成各類銀行、證券、融資、投資、基金、擔保等金融機構,不予辦理各類資金扶持手續;
(五)國稅、地稅部門要按有關規定,落實不同的稅務政策;
(六)供電部門要依法依規停止供電,對關閉取締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依規拆除供電設施;
(七)公安部門要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八)其他部門要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十一條其他行業的分級監督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施行。
單位規章制度3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概括劃分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兩大類,前者是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規定的總稱,后者是各類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規范的總稱。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可根據管理面向的對象不同來劃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應建立各種綜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術,應建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面向職業危害,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劃分為以下四類: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三同時”審批、安全檢修管理、事故隱患管理與監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規章制度。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包括特種作業管理、危險作業審批、危險設備管理、危險場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廠區交通運輸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產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等。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包括職業衛生管理、有毒有害物質監測、職業病、職業中毒管理。
(4)其他有關管理制度
如女工保護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員工身體檢查等。
例如,某化工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作業證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安全裝置管理制度、安全檢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危險物品管理制度、防止急性中毒和搶救措施辦法、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具(品)和保健發放管理制度、廠區交通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與安裝安全管理制度、科研與設計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規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生產經營單位還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規程:
(1)每種產品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
(2)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開停車、出料、包裝、倒換、轉換、裝卸、運載以及緊急事故處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產設備、裝置的安全檢修規程;
(4)各通用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如管工、鉗工、鉚工、鍛工、焊工、木工、鑄造工、電工、運輸工等的安全操作規程;
(5)專門作業的安全規程,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程,氣瓶、液化氣瓶、溶解乙炔氣瓶等充裝、使用和儲運的安全技術規程,易燃液體裝卸安全操作規程,鐵路槽車、汽車槽車、槽船運輸安全技術規程等。
單位規章制度4
第一條 本公司為了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依據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公司與員工之間的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
第三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或分管人力資源的總監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四條 應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應到縣級醫院進行常規體檢。
第五條 應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復印后退還):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復印后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五、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六、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
七、體檢報告單 第六條 本公司聘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一至六個月)。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
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七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委任、調遷、解聘等事項。
第八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的需要,員工應服從公司的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與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九條 出勤時間 每日正常的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定時工作制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后5分鐘至15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三、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日的,公司將勸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詳見《福利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第十三條 每個員工享有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與法律賦予的權利。
第十四條 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與保護的權利。
第十五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的民主管理權利。
第十七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權利。對于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反映的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計統督導部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權利。
第二十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員工職責
一、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對公司指派的工作盡責;
三、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工作牌;
四、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五、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六、員工應對主管指派的任務盡力執行,并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七、員工因職務關系所獲得的有關公司機密,必須盡義務保密;
八、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于事發后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
(一) 員工的住址;
(二)家庭狀況(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三)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四)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系人。
第二十二條 員工與公司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勞動合同關系。
第二十三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二十四條 員工儀表儀容管理詳見行政管理標準。
第二十五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求是、創新、團結、有為的鑫泰精神。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和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
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一)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二)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二十七條 兼職
一、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報酬的工作。
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一)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 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二)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三)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五)、凡公司同意的兼職,所取得的報酬必須全部上交財務部,公司將按上交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兼職者的報酬返給兼職者。
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 關聯單位的饋贈,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二十九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 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三十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 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三十一條 保密義務,詳見保密管理標準
第三十二條 保護公司資產
一、 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 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二、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電腦、通訊設備等, 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三十三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 的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后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簽,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三十四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 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三十五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 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準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第三十六條 考核詳見《考核管理標準》。
第三十七條 獎懲(詳見《企業員工獎懲制度》)
第三十八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三十九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后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于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續簽。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四)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一、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二、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三、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四、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并到行政人事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五、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
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余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六、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七、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八、解除勞動合同或開除的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后立即離開公司。
第四十一條 糾紛處理 勞動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四十二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并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公司有權禁止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六、工傷發生后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四十四條 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區分:按《勞動合同法》區分。
第四十五條 自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第四十六條 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四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了解本手冊一切內容,并不得以未 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節 員工招聘、干部選撥標準
第一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未滿18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宜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二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在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門主管復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子公司報公司經理會批準錄用,集團公司呈人力資源總監批準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 部門經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的選拔規定
一、凡子公司部門經理以上崗位(不含部門經理)因新增崗或因晉升、人員調動、自然流失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必須在3日內上報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由集團公司統一配置。
二、凡部門經理級的管理人員的選拔適用以下方式:
(一)內部競聘:晉升人員產生采用集團公司范圍內的競聘晉升的方式。
(二)外部招聘:采用外部招聘的方式。
第四條 內部競聘程序:
各子公司因新增崗位或因晉升人員調動、自然流失等原因需選拔管理者而采取內競方式時,須采用下列程序:
1.由子公司將內部競聘的報告上報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須在3日內審批。
2.批準后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由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競聘者條件并通知到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
(2)符合條件者可通過電話、傳真、短信在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名并填報報名表;
(3)由集團公司統一組織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競聘;
(4)競聘內容包括競聘演講、筆試、面試;
(5)由用人單位最終決定錄用者并報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6)錄用者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根據試用期表現,稱職與否的`表現可轉正或解聘。
(7)試用期滿轉正時,由被聘用者寫出轉正申請,直接上級寫出書面鑒定,子公司經理簽署意見,并報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五條 外部招聘:
(一)子公司外部招聘比例一般保持在不大于30%的范圍內,特殊情況要超越此范圍時,須由各子公司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二)一般情況下,子公司部門經理級由子公司自行招聘。
(三)子公司副經理缺崗時一律由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招聘,報人力資源總監批準。
(四)無論何種外部招聘,其程序均參見本節第二條招聘程序。
(五)外部招聘人員試用期長短依情況酌定。
第六節 員工考評標準
第一條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全體員工考評時,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通過考評,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進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 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 考評目的、對象、時間、指標體系、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 以崗位工作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評相結合。
第七條 各類考評目的:
一、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其發揮、工作表現考評;
二、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評;
三、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評。
第八條 公司定期考評,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評,月度考評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 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評。
第十條 各類考評形式有:
一、上級評議;
二、同級同事評議;
三、 自我考評;
四、下級評議;
五、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評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一條 考評形式可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二條 各類考評辦法有:
一、查詢記錄法:
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二、書面報告法:
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三、重大事件法。
第十三條 考評小組根據工作計劃,發出考評通知,說明考評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評進度安排。
第十四條 考評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五條 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匯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也可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六條 考評小組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等級。
第十七條 考評等級依此可劃分優,良,合格,不合格4等,并給出等級定性評語。
第十八條 人事部的考評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考評對象對考評的意見,并簽寫意見,然后請主管過目簽字。
第十九條 考評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評對象部門。
第二十條 考評之后,還需征求考評對象的意見:
一、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二、需要改善的方面;
三、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四、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二十一條 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一、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二、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三、與福利(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可另議);
四、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五、決定對員工的留用或解聘。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頒布生效。
單位規章制度5
(1)、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彬彬有禮、高效敏捷;
(2)、衣著整潔、大方得體、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3)、工作區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與站姿,無不雅姿態;
(4)、女性員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臍露背裝、迷你短褲、過于暴露的吊帶裙和無吊帶低胸裙裝;
(5)、男性員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頭發應梳理整齊。男員工頭發不應遮住耳朵,長過衣領,不準留胡子。
(7)、接聽電話應規范、簡潔、用語禮貌,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給客戶留下良好印象;
(8)、接聽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XX公司”;
(9)、來電盡量在三聲之內接聽,通話完畢,道別后待對方掛斷之后方可掛機;
(10)、辦公區域內接聽、撥打電話盡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語氣文明,以免影響他人;
(11)、接聽重要電話時,養成電話紀錄的習慣;
(12)、同事不在時,代為接聽工作電話,做好記錄并及時轉告;
(13)、嚴禁利用公司電話聊天、煲電話粥;
(14)、沒按標準接聽電話,每次扣1分;
(15)、隨時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井然有序,物品擺放整齊。
(16)、工作結束后整理好桌面,將各類資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隨手關好自己所轄范圍的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飲水機等設備并切斷電源;
(18)、保持工作區域內的安靜無噪音,做到“三輕”――走路輕、說話輕、操作輕。
(19)、工作區域內不可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以及會見、留宿親友。
(20)、非工作要事,員工不得相互串崗、脫崗、打私人電話。
(21)、任何員工在公共區域內若發現廢紙、臟物,都必須立即清理干凈。
(22)、不可在公司內擅自貼標、涂改、搬移公司財物。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是每位員工應盡的職責。
(23)、上班后不允許吃早餐,化妝,需盡快進入工作狀態。
單位規章制度6
我國自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以來,改變了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設單位傳統的自籌、自建、自管的封閉式的小生產管理方式的狀態,向開放型、社會化、專業化、現代化的管理模式轉變,從行政命令指揮的方式負責項目建設向科學的項目監督管理制度轉化。本著為國家、為人民、為自己負責的理念,我們一定要認真做好工程建設監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監理的認識
工程建設監理組織機構是一個依據監理委托合同進行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按工程項目或部位分別設置的,由多個監理單位組成的工程建設監理體系。它們在服務工作內容上實行著“全過程的監理”,可概括地表述為:監理單位在施工合同簽訂前,主要協助業主單位做好施工招標準備的各項工作;在施工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則在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的全面控制,對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工作等。實行監理制度,便在業主與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事實證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期、控制投資、增進效益,是工程建設實現速度與效益,數量與質量有機結合的重要措施。
無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現就如何有效地開展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探討。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現狀
在已經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建設項目中,相當一些監理單位只注重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其實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中并沒有把安全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加以監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質量控制中十二項工作內容的一小項,而且監理單位也沒有配備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只是由質量工程師代管。這樣,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監控效果未能充分發揮出來,使得施工現場因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發生的傷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導致工程建設造成事故的傷亡人數已占全國生產事故總傷亡人數的25%以上。近幾年來,建筑物倒塌、大橋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設過程中發生,有的在已經投入生產使用后發生。
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多發的被動局面,就要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為工程建設監理的一項單獨監控項目,配備這方面的人才,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強工程監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議
質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設中永恒的主題。安全是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而工程質量的好壞,也是為了安全。如果說質量是業主所追求的最終目標,那么安全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環境條件,而安全管理則是這一環境條件的保護神。
安全管理的任務主要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組織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的杜絕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具體有以下措施與建議。1、規范安全管理工作。為了適應當前工程建設監理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行為,應盡快修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節和內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便于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規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真正起到應有的作用。
2、加強安全知識的培訓。針對監理企業監理人員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關知識缺乏的狀況,建議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舉辦安全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培訓班,使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相關知識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監理企業內部亦可通過經常性的學習、講座、研討、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監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是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具有強制性,這就要求監理企業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規范安全管理行為。為此,監理企業對安全管理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如報告制度、檢查制度、獎罰制度等),把責任從上到下層層落實下去,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具體工作應作詳細規定。
4、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根據項目監理部具體情況,編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合理配備監理人員,明確相應職責,確保人員到位,防止有位無人,形同虛設。
5、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到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中。為了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有效控制,已通過質量體系認證的企業,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有針對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監理程序中補充安全文明控制章節,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進行有效控制,使監理人員的監理行為有規范、服務質量有標準、檢查考核有章程,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強與施工單位的協調。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第一責任主體是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也是主要的責任主體之一。因此,只有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進行充分有效協調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完成。與施工單位建立互信和友誼是十分重要的,正確處理好與施工單位的關系,建設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進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順利開展。
7、切實抓好事前審查和事中控制。作為施工安全主體的施工單位,他們的生產行為是否規范,將直接關系到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全局,所以項目監理部首先要幫助施工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的事前控制工作,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是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各種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到位等。通過這幾方面的審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全面落實,是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此外,項目監理部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分析和找出現場施工過程安全事故多發的關鍵部位,采取相應的監理手段和措施(相應的監理實施細則)進行控制。在日常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按照實施細則列出的關鍵部位、控制點和監理程序進行全過程檢查控制。監理企業的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各項目監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項目監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8、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資料是項目監理部在現場實施安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過程的真實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質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須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能夠反映出監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全貌。監理人員在監理日記中應詳細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以及發現、處理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總監應及時審閱并簽署意見。特別強調的是,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有跟蹤整改情況記錄,對例會、監理通知、安全檢查報告所提到的安全問題,亦應有跟蹤整改、封閉記錄。監理月報應對當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過程所形成的文件、記錄等資料要及時收集、分類、整理、匯總歸檔,這對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和規避監理的風險會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為工程監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們應該樹立“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實施工作符合以人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項目管理的理性思維,應該從組織、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規章制度7
為加強單位公車管理,有效調度和使用車輛,保障車輛安全,最大限度地滿足單位業務用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證照保管、車輛年審、保險、繳費和維修保養等工作。各股室用車需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根據重要性順序派車。
二、公車一般只用于公務。嚴禁公車用于婚喪嫁娶、旅游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嚴禁個人利用公車經商、對內對外承包經營。干部職工因疾病等特殊情況確需使用公車的,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
三、車輛維修、保養應填《車輛報修審批表》,經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保養。原則上公車維修、加油必須在辦公室規定的維修點、加油公司進行。若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xx元時,應征得分管領導的'批準。
四、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每次行車前由使用人負責核對車輛里程數據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及時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負責組織不定期抽查,對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報分管領導提出通報批評。
五、車輛應在每天下班前停回單位停車場,嚴禁私自將公車開回家。如有特殊原因需停放在外面的需報分管領導同意,并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法規或車輛損毀、失竊等情況,由駕駛人負責相關罰款或賠償理賠額外所有損失,并予以處分。
六、駕駛員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在正常因公出車時違章受到處罰,罰款除沖紅燈由駕駛員全部負責外,其他情況按以下情況處理:
市內部分,任何路段超速都由單位和駕駛員各負責50%;違規越線等其他違章情況,駕駛員負責25%,單位負責75%。
市外部分,高速路段超速由單位和駕駛員各負責50%;普通路路段,若超速低于50%,由單位負責,若超速為50%以上,則由駕駛員負責10%,單位負責90%;違規越線等其他違章情況,駕駛員負責25%,單位負責75%。
特殊情況可提交單位會務工作會議討論決定。
七、在無照駕駛或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由無照駕駛員或車輛借出人負擔全部罰款或損失。
八、駕駛員使用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九、辦公室負責統計每月公車經費使用情況表,并在黨建網等進行公示。
單位規章制度8
內容:
1. 為了您安全的`同時也為了別人的安全,入住人員請在管理人員處按流程登記完畢后再進入房間,即“先登記后入住”
2. 上下樓梯請輕手輕腳,進出房門請輕開輕關房門,不要影響別人休息。
3. 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自行負責(在此友誼提醒“請將錢 存入銀行,身上僅留有零花,其他物品切記妥善保管或與管理員聯系看是否能給予幫助。)
4. 雜物不得亂丟,嚴禁存放易燃物、不準在公寓內抽煙(希望煙民朋友保持克制或請外面吸煙。)
5. 外出及休息時檢查注意門窗、煤氣、水龍頭關閉情況確保安全,23:00關門熄燈,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管理員聯系
6. 節約水、電、不開無人燈常明燈、不準上網下載、上網注意音量調節,不得吵鬧喧嘩、不得妨礙他人
7. 床鋪干凈、折疊整齊、鞋子擺放有序、保持清潔無異味。
8. 床鋪、墻壁、公共物上不得隨意亂涂亂畫、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9. 房間、衛生間等保持清潔衛生,使用后及時打掃干凈、物品歸位。
10. 手紙不得丟入馬桶,以防堵塞;馬桶及時清潔,保持本色。
11. 沐浴的水、電浴畢即關,浴室及時清理、通風排氣。
12. 配套物品若屬人為損壞,則損壞人自行新購并承擔相關費用。
13. 請不要帶閑雜人等進入公寓,不準攜帶和喂養寵物.
14. 嚴禁留宿任何人員,嚴禁男女混住,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住宿資格. 不許允許在公寓開伙做飯,不得占用公共用品(衣架,盆,等)時間過長 遵守國家法律,嚴禁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立即報警.
15. 私人物品,如行旅包、衣物、鞋襪、洗漱用品等請擺放整齊。
公寓衛生:每天上午9:00-10:00為房間清掃時間,請各位同學配合打掃。保持公眾衛生.
不許隨地丟棄垃圾,請隨手將廢棄物丟進垃圾袋.
強制退宿: 犯有以下條件時
1常妨礙宿舍安寧、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2有偷竊行為者。
3不服從室長監督、安排者。
4 在宿舍賭博、酗酒或有其它不良行為者。
5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各位室友以上務必遵守,如有違規將示情節嚴重作以退宿處理,如有損壞等必須予以賠賞。 在此祝福大家“心情愉快、事業成功!”
退宿手續:退宿的朋友煩請提前一天提出,以便公寓床位預定安排之便。退宿時請勿遺漏個人物件,并由公寓服務人員查看完畢之后,收回收據,結清費用,完成退宿。
單位規章制度9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并認真嚴格執行,確保本項工程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項目經理
⑴項目經理是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負責。
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⑶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要領,定期組織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
⑷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系,不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按本項目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⑸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井架和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隊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隊伍要具有安全資質,對不具備條件的承包隊伍,杜絕進入本現場施工。
⑺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并保護現場。
質量員
⑴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令、法規、規范、標準、操作規程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⑵負責監督、驗收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有關驗收標準。
⑶負責項目部分項目工程砼強度的檢測,確定砼拆模時間,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⑷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糾正安全事故隱患。
⑸在檢查質量的同時要檢查安全生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立即報告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施工員
⑴項目施工員是項目工程分階段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項目施工員應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幫助督促生產班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⑷安排施工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詳細向施工班組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對施工環境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督促班組執行。
⑸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制止,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暫停工作直至改正為止。
⑹班組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和保護現場,并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處理。
安全員
⑴項目安全員是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
⑵監督檢查本項目施工安全、文明生產。
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資料管理工作。
⑷監督檢查并及時發現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督促落實整改。
⑸熟悉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⑹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進場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
⑺負責項目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的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⑻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有嚴重不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生產。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⑼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可視情況進行教育,并向領導提出處理建議。
設備材料
⑴制定本項目所有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要領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對各類機械設備,必須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執行維修、保養制度,確保安全運行。
⑶定期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設備運轉情況。
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⑸參加對各類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⑹認真執行本項目有關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杜絕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⑺確保供應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對現場使用鋼管、扣件、腳手板、竹笆片、夾板等材料,必須保證質量。
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勞保用品管理發放工作。
⑼加強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品的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
負責人
⑴在公司及項目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加強施工圖、標準圖及有關技術資料的管理,并對工程質量負全面技術責任。
⑵熟悉設計意圖,組織圖紙自審,參加圖紙會審,并做好圖紙會審記錄及進行技術交底,負責變更通知的簽發和項目竣工文檔的編制。
⑶在公司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參與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分部工程進行技術交底,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并對工程質量實施有效的技術控制。
⑷及時解決一般工程技術問題,對重大技術問題及時匯報,組織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制定特殊物資的搬運方案和特殊過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過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參加中間及竣工驗收,并辦理交工驗收手冊。
⑸組織職工培訓,學習貫徹各項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
⑹組織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并參與其實施效果的驗證。
⑺組織質量分析會,收集質量信息,負責不合格成品的評審和處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嚴重程度分別向有關部門傳遞。
⑻負責統計技術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班組長
⑴學習、領會并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及本項目部門的規章制度。
⑵帶領全班組安全作業,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⑶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⑷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組安全生產會,并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⑸發生工傷事故,立即搶救,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規章制度
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在生產時應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規教育、企業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級安全教育
⑴凡新進企業的員工、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工作前,應由公司、勞資、安全等部門進行第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制度、本行業安全基本知識、勞動紀律等。
⑵上述人員到施工項目部門后,應由施工項目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項目工程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作業區狀況、機電設施安全、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⑶上述人員上崗前應由工長、班組長進行崗位教育,即第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工種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安全檢查操作規程,操作環境安全與安全防護措施要求,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事故前的判斷與預防,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等。
⑷對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應登記建卡,由項目部安全檢查負責管理教育資料。
⑸沒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禁止上崗。
⑹對變換工種的員工,要先進行新任工種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時間、內容要有書面記錄。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種作業人員接觸不安全因素多、危險性較大、安全技術知識要求嚴,對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其辦法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③經常性安全教育
⑴項目部每周一應對本項目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教育,教育內容: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宣傳教育,上周本項目工程安全檢查生產小結,本周安全生產要求,表揚遵章守紀員工,批評違章作業行為,通報事故的處理。
⑵對重大施工項目及危險性大的作業,在員工作業前,必須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準作業。
⑶重大的節假日前,員工探親放假前后,應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報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報道安全生產動態,宣傳安全生產知識、規程等。
以上三種形式教育,相關領導應參加和主持,并做好書面記錄。
施工現場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特種人員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滿十八周歲以上,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種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連續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時間一年以上,并且具備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訓申請。
(3)凡未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前,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均不準獨立上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工作,負責有關培訓、復審建檔。
(5)公司應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檔案。
(6)公司應在年初向公司申報本年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計劃。
(7)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效期除鍋爐工為四年以外,其余工種為二年。凡到期不參加復審者,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獨立作業。
(8)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禁止操作與本人《特種作業操作證》規定不相符的機械。
(9)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并記入操作證。
(10)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有權扣證1~12個月,并記入操作證。對情節嚴重者,申報發證部門吊銷操作證,公司也可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直至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據是: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8—85。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所有基層單位,下列是特種作業范圍人員:
①電工作業:維修電工(施工現場電工),電氣安裝工,送、配電工(配電房值班電工)。
②金屬焊接:手工電弧焊工、電渣壓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設作業: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設工。
④機動車輛:建筑工地翻斗車、裝載機、載重車輛。
⑤起重機械作業: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和作業指揮人員。
⑥其他機械操作工:混凝土攪拌機、機操工。
施工現場
(1)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項目經理是該工地的消防負責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網絡,根據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劃分消防管理責任區域消防負責人,公布上墻,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3)各重點防火區域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由消防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完備好用。消防器材、設施不得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4)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堅持每月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檢查當月消防工作情況。
(5)施工現場應設吸煙點,禁止吸游煙、亂丟煙蒂。動用明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必須有消防器材,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措施。
(6)從事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無證人員一律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小太陽燈和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
(8)所有電氣線路、機械設備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規定安裝并符合標準。電氣線路、機械設備應經常檢查,防止因短路、超負荷等原因引起火災事故。
(9)凡倉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必須設置禁火牌,要制定有關防火管理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間必須設置禁火標志,刨花鋸屑等易燃物品應做到及時清理,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煙及動火作業。
(11)凡設置消防器材的地點禁止堆放各種雜物,消防通道、施工現場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暢。
(12)腳手架上禁止吸煙,禁止無證、無措施動火作業,禁止在腳手架上棄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現場日常消防管理由項目部安全保衛部門管理,要做到經常檢查,定期向項目部經理匯報。
(14)對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班組和個人應給予獎勵,反之,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給予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單位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所稱勞務工,指的是勞動者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人員。勞務工與勞務派遣組織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勞務派遣組織與公司通過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把勞動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務用工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或傳統意義上的勞動關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條《勞務派遣協議》由公司與勞務派遣組織協商簽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務工的條件、數量;
2、工作崗位或項目內容;
3、勞動報酬、支付標準和方法;
4、勞務工的勞動保護;
5、雙方認為需要約定明確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各部門、分子公司負責勞務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勞動關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生產經營、管理需要確定勞務用工規模;
2、面向社會或勞務派遣組織公開招聘,擇優選定勞務工;
3、根據工作要求,對勞務工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勞務工薪酬標準和是否繼續使用的依據;
4、建立勞務工臨時檔案,按月定期統計上報勞務工的數量、勞動報酬等情況。
第四條公司根據各分子公司勞務用工的使用情況,與勞務派遣組織統一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第五條各分子公司與勞務工簽訂《勞務用工協議》,明確工作職責、崗位要求、職業道德、勞動紀律、獎懲、辭退等有關問題,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二章使用原則與批準權限
第六條各部門、分子公司在定崗定編范圍內,人力資源嚴重不足、崗位缺員,公司范圍內不能調劑解決的,可申請使用勞務用工。
第七條各分子公司、機關各部室有勞務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寫出書面申請,明確崗位、數量、要求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領導批準。各分子公司、機關各部室擅自和違規使用勞務工,公司將追究用工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條各部門、分子公司必須嚴格按條件使用勞務工,并做到能進能出。對違反勞務用工協議或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務工,要及時報公司退回勞務派遣組織。
第三章招聘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協助機關部室做好勞務工招聘的組織、安排及具體操作。
第十條各分子公司自主進行勞務工的招聘,人力資源部指導并監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勞務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條招聘基本原則:
1、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和勞務派遣組織公開招聘,嚴格招聘條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2、焊工、電工等技術崗位必須招聘具備職業資格的勞務工;
3、不得招聘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滿16周歲,受刑事、黨紀和行政處分期內等人員作為勞務工。
第十二條招聘方式及步驟:
1、招聘分為對內招聘和對外招聘;
2、根據崗位特點采取面試、筆試和實際操作等形式。
第十三條聘用
1、機關部室、分子公司將擬聘的勞務工基本情況及相關資料送公司人力資源部初審報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同意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相關勞務派遣手續;
2、應聘人員錄用前須進行健康檢查,被錄用人有嚴重(傳染)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3、高壓容器、數控車床等特種設備作業崗位須聘用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的勞務工;
4、根據勞務用工的期限長短,確定勞務工的試用期限,由所屬的部室、分子公司進行試用期考核,人力資源部進行過程監督;
5、勞務工錄用后,由勞務派遣組織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所屬分、子公司與勞務工簽訂《勞務用工協議》,根據工作需要,協議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1年。
第四章培訓
第十四條培訓目標與理念
1、公司將對勞務工培訓納入公司整體培訓計劃;
2、培訓旨在增強勞務工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3、開展多層次、多種形式的培訓活動,滿足不同的崗位需求;
4、建立勞務工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五條培訓主要內容
1、企業文化與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況、企業精神、經營理念、組織架構、薪資福利、本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規程、公司規章制度等;
2、相關的行業政策,法規,標準;
3、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條具體培訓管理執行公司培訓管理相關制度、規定。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十七條工資結構
分子公司結合工作實際,實行崗位績效工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等,并根據本部門的生產經營情況及勞務工的崗位性質、業務技能等,制訂本部門勞務工工資標準,并報公司審核。
第十八條工資的支付
1、勞務工的工資以月薪制按時通過銀行轉帳形式或現金(人民幣)支付給員工個人;
2、工資原則上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
3、勞務工的工資報酬、結算標準和方式等,按《勞務派遣協議》、《勞務用工協議》執行;
4、勞務工的工資自報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崗位之日停薪,新進或離開公司勞務工,其當月工資按其實際工作天數核定;
5、勞務工的工資由所屬分、子公司以造冊的方式支付。
第十九條公司按《勞務派遣協議》、《勞務用工協議》的相關約定為勞務工繳納單位應該承擔的社會保險費,費用由所屬分子公司承擔。
第二十條工資中的扣項
1、個人收入所得稅、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等從勞務工的工資中扣除;
2、勞務工遲到、早退、溜班、曠工等工資扣除參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勞務工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勞務工的考核
1、考核目的:通過考核勞務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工作適應性,確定其崗位調配、薪酬分配、培訓教育、續聘或解聘。
2、考核原則:用人單位(部門)按績效考評辦法對勞務工進行逗硬考核。
第二十二條對工作業績突出、對企業貢獻較大的勞務工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并鼓勵勞務工參與企業管理職務的競爭,競爭上崗的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勞務用工協議期滿或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務協議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勞務工離職
1、在協議期間,勞務工辭職應至少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屬分子公司(部門)同意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后辦理離職手續;
2、勞務工離開公司前,應將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即與公司脫離勞務關系。
第二十五條勞務工在派遣期間的全部勞動爭議,均由勞務派遣組織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與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管理規章制度
一、為優化學校的人力資源結構,探索建立市場化的勞動用工機制,規范管理、使用勞務派遣行為,以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學校組織人事處是勞務派遣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勞務派遣的規劃、接收、使用清退等全過程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管理等工作。負責與勞務派遣公司協商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協調處理涉及勞務派遣的相關問題。
三、學校組織人事處根據學校用工部門提出的用工申請,結合定編定崗定員管理,制定勞務派遣計劃,經校長辦公會批準后實施。勞務派遣計劃應包括勞務使用崗位、數量和使用期限等。
四、學校組織人事處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被派遣勞動者是否與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合同期限是否涵蓋勞務合同期限;派遣勞動者的身體、技能狀況能否符合所需工作崗位的要求等。
五、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現學校實施勞務派遣的崗位為司機、文印室管理員、水電管理員和實訓室管理員崗位。
六、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勞務派遣公司應將勞動合同提交學校備案。
七、勞務派遣公司應當與學校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用工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八、勞務派遣協議一經簽訂即受法律保護,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派遣協議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均不得損害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九、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滿,或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不再續訂合同的,應當及時終止勞動合同并及時通知學校。
十、被派遣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務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學校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學校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學校用工部門要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承擔派遣勞動者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對被派遣勞動者要與學校員工一樣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現場管理,提供安全生產條件、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十二、勞務派遣人員的待遇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由學校與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工作崗位協商確定;
(二)社保繳費基數由勞務派遣公司按照市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基數規定代為繳納;
(三)勞務派遣人員享受學校發放的誤餐補貼;
(四)勞務派遣人員按學校要求加班的,按學校有關加班管理制度規定,由學校支付加班費;
(五)學校按派遣協議約定及時向勞務派遣公司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勞務派遣公司應確保派遣勞動者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十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實施過程中的解釋權歸組織人事處。
單位規章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等的規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規章制度。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職工。
二、單位全面遵守勞動、社會保險、安全生產、職業衛生保護、工會組織、婦女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職工的勞動合法權益。
三、單位著力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用工環境,把關愛職工、調動職工積極性作為生產經營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促進職工全面發展,增強單位凝聚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提升單位核心競爭力,加快形成企業關愛職工、與職工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
四、職工應當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弘揚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風尚,構建誠信、和諧、創新的團隊理念,讓新型的和諧團隊理念成為單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共識和自覺行為規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則
(一)本單位向應聘人員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視應聘人員。
(二)單位招用職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職工。
二、招聘條件
(一)單位不招用16周歲以下的童工。應聘人員應當年滿18周歲,符合相應職位錄用條件要求的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和健康等條件。單位如招用16周歲至18周歲的人員,將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二)勞動者應聘時,必須如實填寫人員情況登記表,并如實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書等材料。如勞動者填寫虛假內容或者偽造學歷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等使單位違背真實意思與其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的,屬于欺詐行為,單位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三、招聘流程(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一)單位各部門需要增加人員時,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經董事會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招聘(或者由增員部門自行組織招聘)。
(二)招聘崗位的情況,采用發布媒體廣告或者通過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會、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關聯單位等途徑,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布。
(三)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招聘登記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甄選資料,核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確定初試人員名單。
(四)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組織初試,初試可采取筆試、面試、網絡測試等方式進行。初試合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復試。
(五)復試由人力資源部門、增員部門共同組織,復試采取面試形式,由增員部門指定的專家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進行測試(可根據單位情況增加實際操作、性格測試等內容)。
復試時復核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復試后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背景調查、組織體檢,并提交董事會審定。
(六)經董事會審定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與其聯系,確定報到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
四、入職手續(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新招聘人員報到時,應到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1.如實填寫職工情況登記表;
2.核對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復印一份留單位存檔;
3.提交一寸照片4張,用于辦理職工證等證件;
4.簽收本規章制度(或者查閱本規章制度,并簽名確認);
5.辦理單位規定的其他相關手續。
五、訂立勞動合同
(一)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個月內與新招聘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可以在新招聘人員報到前、報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個月內,但不得超過三個月。
勞動合同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二)單位根據崗位和應聘人員的情況,與其約定試用期(具體由單位定,但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超過一個月的,將在用工之日起三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而非試用期滿后再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后,勞動合同文本由單位和職工各執一份。單位要組織職工簽收勞動合同文本,并按規定進行公示。
(四)其他未盡事宜,單位與職工可另行依法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并簽名蓋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五)單位已招用的職工,原勞動合同期滿前 30 天,由其所屬部門提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定。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訂立無
單位規章制度12
勞動仲裁案件裁決結果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超過一半的案件是企業敗訴或者部分敗訴。說明很多企業還存在管理不規范的地方,比如規章制度不規范、加班費計算不足額等。
實踐中,很多中小企業、尤其是初創小微企業重視產品、重視銷量,卻忽略用“法律思維”管理企業,輕視勞動法,直到承擔相關賠償責任才后悔不已。以下是常見勞動法問題以及相關提醒,供各企業和勞動者參考。
規章制度要合規
規章制度是企業的靈魂,貫穿于企業日常管理方方面面,是用于規范企業全體成員及所有經濟活動的標準和規定。規章制度不僅實體內容需具備合法性與合理性,在制定程序上也要符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對此有明確規定。
常見的規章制度制定不合規情形如下:
1.未經平等協商程序確定。比如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2.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比如入職交押金、罰款、扣證件,違反計劃生育開除、強制消費等。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比如只在辦公室內張貼。
4.超越勞動管理工作的`范疇。比如沒有合理理由卻要求員工統一剪短發。
法律風險:不合規的規章制度在仲裁或訴訟中將不能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要承擔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企業依據不合規的制度解除員工勞動關系,可能要支付賠償金。
規范做法:
1.結合企業生產特點擬定初稿,提交給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2.歸納各方意見,最終確定。
3.公示和告知。可以采取簽收法、考試法、傳閱法、培訓簽收法。
其他提醒:留檔保存好會議通知、簽到文件、會議紀要等材料,以便爭議發生時舉證。
單位規章制度13
為了您安全的'同時也為了別人的安全,入住人員請在管理人員處按流程登記完畢后再進入房間,即“先登記后入住”
上下樓梯請輕手輕腳,進出房門請輕開輕關房門,不要影響別人休息。
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自行負責(在此友誼提醒“請將錢存入銀行,身上僅留有零花,其他物品切記妥善保管或與管理員聯系看是否能給予幫助。)
雜物不得亂丟,嚴禁存放易燃物不準在公寓內抽煙(希望煙民朋友保持克制或請外面吸煙。)
外出及休息時檢查注意門窗煤氣水龍頭關閉情況確保安全,:關門熄燈,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管理員聯系
節約水電不開無人燈常明燈不準上網下載上網注意音量調節,不得吵鬧喧嘩不得妨礙他人
床鋪干凈折疊整齊鞋子擺放有序保持清潔無異味。
床鋪墻壁公共物上不得隨意亂涂亂畫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房間衛生間等保持清潔衛生,使用后及時打掃干凈物品歸位。
手紙不得丟入馬桶,以防堵塞;馬桶及時清潔,保持本色。
沐浴的水電浴畢即關,浴室及時清理通風排氣。
配套物品若屬人為損壞,則損壞人自行新購并承擔相關費用。
請不要帶閑雜人等進入公寓,不準攜帶和喂養寵物
嚴禁留宿任何人員,嚴禁男女混住,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住宿資格不許允許在公寓開伙做飯,不得占用公共用品(衣架,盆,等)時間過長遵守國家法律,嚴禁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立即報警
私人物品,如行旅包衣物鞋襪洗漱用品等請擺放整齊。
公寓衛生:每天上午::為房間清掃時間,請各位同學配合打掃。保持公眾衛生
不許隨地丟棄垃圾,請隨手將廢棄物丟進垃圾袋
強制退宿:犯有以下條件時
常妨礙宿舍安寧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有偷竊行為者。
不服從室長監督安排者。
在宿舍XX酗酒或有其它不良行為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各位室友以上務必遵守,如有違規將示情節嚴重作以退宿處理,如有損壞等必須予以賠賞。在此祝福大家“心情愉快事業成功!”
退宿手續:退宿的朋友煩請提前一天提出,以便公寓床位預定安排之便。退宿時請勿遺漏個人物件,并由公寓服務人員查看完畢之后,收回收據,結清費用,完成退宿。
單位規章制度14
一、凡是本縣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企業、民辦企業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等使用的勞動者,均應按本辦法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登記管理。
二、勞動合同備案登記內容:勞動合同簽訂(續訂);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其他勞動者的增減變化情況等。
三、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變更和續簽勞動合同后,在30日內必須持勞動合同文本到勞動部門鑒證,通過仲裁工作人員核實后,符合法律法規,才給予鑒證,用人單位必須提供職工鑒證名冊,以及簽訂情況表等,內容包括職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在單位工作時間、勞動合同簽訂時間、勞動合同起止時間、崗位、工資、是否在崗等,相關材料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并且勞動合同文本要與職工花名冊核對一致后,勞動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后才備案。
四、用人單位辦理勞動合同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登記時,應攜帶己登記備案的新簽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并根據情況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新簽勞動者的花名冊;
(二)到期的.勞動合同及勞動者花名冊;
(三)勞動者退休證明;
(四)勞動者死亡證明。
五、勞動保障部門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登記下列事項實施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工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和全面性;
(二)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后辦理勞動用工登記備案手續情況,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
(三)用人單位辦理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登記手續情況;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單位規章制度15
1. 引言
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內部規章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是企業內部行為準則的基礎,確保企業運營的有序性和高效性。本文將探討企業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實施方法。
2. 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2.1 維護企業秩序
內部規章制度規范了員工的行為準則,明確了工作職責、工作流程以及各種規定。通過規范員工行為,可以避免沖突、減少糾紛的發生,從而維護企業內部秩序。
2.2 提高工作效率
內部規章制度將工作流程和崗位職責明確化,使得每個員工都清楚自己應該做什么,如何做。通過規范的工作流程,能夠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時間和資源的浪費。
2.3 保障員工權益
內部規章制度明確了員工的權益,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例如,規定了員工的工作時間、工資福利、休假制度等。這些規定保障了員工的權益,提高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滿意度。
3. 實施規章制度的方法
3.1 確定制度的內容
制定內部規章制度前,需要對企業的管理需求進行分析,確定需要規范的內容。例如,工作流程、考勤制度、獎懲制度等。同時,還需考慮到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行業的特點。
3.2 制定制度的程序
制定制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包括:明確制度的主管部門、制定制度的目的和依據、征求員工的意見、審批程序等。制定程序的規范性和公正性可以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和執行力。
3.3 宣貫制度的重要性
制定好規章制度后,需要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宣貫,讓員工充分了解并遵守制度。可以通過企業內部宣傳、培訓、會議等方式進行宣貫,提高員工對制度的認同和執行力。
3.4 監督和評估制度執行情況
制度執行的監督和評估是制度實施的重要環節。可以通過建立監督機制、定期進行評估和反饋等方式,及時發現和解決制度執行中的問題,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企業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視。它不僅能夠維護企業秩序、提高工作效率,還能保障員工的權益。為了有效實施規章制度,需要確定制度內容、制定制度程序、宣貫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監督和評估制度執行情況。只有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企業才能夠健康有序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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