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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車隊規章制度分享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車隊規章制度分享,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車隊規章制度分享1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對表現突出、業績顯著的員工進行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優秀員工獎、升職和晉級。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第三十二條對違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指揮,損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犯有嚴重錯誤和違法違紀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以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職、免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對員工的.獎懲須按管理權限審批,經相應程序進行。具體事宜見《員工獎懲細則》。
最新車隊規章制度分享2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駕駛員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做一名合格的從業人員。
2)嚴格遵守出車時間,發車當天須提前20-30分鐘出車,以便造成接客延誤、路途擁擠等問題。
3)如有事請假,須提前3天提出,以便造成出車任務下達而不能完成。
4)行車過程中駕駛員要認真、安全及時地把客人送到目的地。如因駕駛員的服務態度和言行舉止不當而引起客人投訴,一經查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
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得中途辦私事,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1)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職業道德、克己奉公。
2) 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好安全車。
3)“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做到禮貌行車,安全禮讓,不開賭氣車、英雄車,自覺服從交通管理,維護交通安全,虛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
4)駕駛員出車時,必須證件齊全。
5)嚴禁酒后駕車,嚴禁未經允許將車輛交給非車輛制定駕駛人員或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6)嚴格執行“三檢”工作,即出車前、途中及回場后的車輛檢查,不開“湊合車”不開“帶病車”。不開安全裝置不全的車輛,出車時做到“三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有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報告,批準后交付車輛及車輛所有證件才能離開。
1)駕駛員收車或出車前15分鐘到崗收拾車輛內外衛生,以保證正常出車。
2)發現有客人遺失的`財務要及時匯報并尋找失主。如聯系有困難的要上交車隊統一處理,不得隱瞞和私藏。如發現有發生此類情況的、嚴肅處理。
1)加強油料管理,由車隊派專人對車輛加油,不得私自加油。
2)對每部車輛進行油耗核算,根據路程遠近制定油耗指標。
1)駕駛員要切實履行職責,對車輛進行全面的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避免因車況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
2)發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況,駕駛員不要驚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調度人員及車輛管理人員,發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護現場。
1)嚴禁司機酒后開車,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如果司機因酒后駕駛造成事故的,一律由司機各人負責并一律辭退。
1)車輛行駛所必須的證件包括行駛證、非營運證、營運證、附加費、養路費、運管費等由司機個人妥善保管,如因工作需要交換車輛時一并交由接車人保管,如出現丟失損毀等情況,由當事人負責補辦,如果因此造成行車延誤的,損失由當事人個人承擔50%。
2)車輛隨車工具要隨車攜帶,不得轉借他人或丟失,否側照價賠償。
3)司機本人所屬駕駛證上崗證等證件,由司機本人負責保管。
最新車隊規章制度分享3
第一條:制定此制度是為了規范車隊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一、安全行車。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二、車隊隊長全權對其下屬所有駕駛員的管理。
一、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證車況良好。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二、服從領導和車隊長的工作安排,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第一條:因駕駛員本人主觀意識造成的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由駕駛員自己承擔罰款,需要扣分的也一并由駕駛員自己承擔,堅決杜絕闖紅燈,經常性超速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事件的出現。嚴重違反并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條:經常不清洗車輛的、不做好車輛日常維護的、不服從領導和車隊長安排的,由車隊長酌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公司每個月定時抽查各車輛的衛生狀況和運行狀態。
第三條: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包括過路費、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情節特別惡劣的,將處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鼓勵和弄虛作假、破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作斗爭,在外能勸止、舉報這種行為的,公司將給以重獎,并為其保密。
第四條:司機一律不得私自動用公司車輛拉私活。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重罰或辭退。司機在路上嚴禁隨意帶人,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每人每次50圓的罰款。
第一條:車輛需要修理的,須經車隊長認可并上報辦公室備案,定點修理,換下來的舊零件一律帶回公司。對因有特殊情況需到指定地點以外修車的,必須報告辦公室車隊長批準。車輛在區外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原則上要報告車隊,將車輛拖到指定維修廠修理。確需在外地修車的,應按程序請示匯報,經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車。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第二條:因司機操作不當、違規肇事、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保險賠付以外的損失。
由車隊調度全權負責。 第二條:駕駛員在接到調度的出車任務后應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運輸任務。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車的,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說明緣由,待車隊長批準。無故不出車,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的,公司將嚴厲處理,酌情做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未來發展趨勢和加強對司機服務水平的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順利完成駕駛任務,為公司各個部門和其他單位提供良好的用車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3條 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不準危險駕駛、逆行、搶道,飆車、開斗氣車、英雄車。
第4條 公司所有車輛必須專人專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混開、混用。如有必要駕駛公司其他車輛時,必須獲得相關領導批示后,方可換車、用車。并做好車輛交接。
第5條 領導因公外出或前往外地學習、開會等,不使用車輛期間,其專職司機的工作由車輛主管負責安排。
第6條 接送本公司員工外出公事或接送客戶、領導指派的其他人員時,要提前規劃合理行車路線,并及時出車,不得延誤時間。
第7條 車輛外借時,如不是本人駕駛時,交接前應告知對方司機本車具體車況及注意事項。交接后應及時檢查(包括車輛外觀、內飾、性能及車體各個常用部件)并及時填寫用車記錄。
第8條 如有臨時出車(下班后、上班前或節假日期間)司機都應積極配合公司領導的統一調度,并保證手機24小時暢通。
第9條 所有司機嚴禁酒后駕駛本公司機動車,因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員傷亡、交通處罰,一律由司機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10條 無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予他人駕駛,更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練車。
第11條 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12條 司機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還應做好車輛年檢前的相關準備,車貼、車標清晰干凈。
第13條 公務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司機應禮貌地制止;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司機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4條 司機下班前應主動問訊領導或相關人員是否繼續用車,待確認無相關事宜后,需將車輛停放回對應車庫,并將車鑰匙交予門崗或辦公室。
第15條 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點。
1.司機因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地段。
2.車中放有重要物品、現金或機密文件資料,而司機又必須離開時,應將車輛放置在明顯醒目區域內,有必要時應隨身攜帶。
第16條 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和收車工作。
1.出發前,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2.收車后,司機應填寫行車記錄(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和行車里程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須告知相關管理人員。
第17條 司機必須經車輛主管及相關人員同意后,才能進行車輛維修。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做確認工作。將拆換的舊件帶回公司,并向修車廠索要正式發票。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盡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并在注意燃油經濟性的前提下適當保證車內溫度,盡量提供一個舒適的乘車溫度。
3.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車場、收費或免費停車區),不得隨意、逆向停車。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司機自行承擔。
5.中途等候時,司機不準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車喇叭催促乘車人。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第20條 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 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第22條 接送公司客戶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紹 ,然后打開車門請客人上車,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夾傷。
第23條 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24條 在社交活動中,司機對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
第25條 司機在社交活動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要爭得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接受。領導不在時,交回公司,由公司領導決定和處理。
第26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7條 司機應每天抽時間擦洗自己所保管車輛。平時要保持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的清潔,要經常清洗輪胎外側和防護罩,并經常擦洗發動機室和后備箱。雨雪天氣過后,待領導批示后方可去刷車場付費刷車。
第28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29條 司機應保持車內外的整潔美觀,車外要擦洗干凈,打蠟擦亮,車內也要勤打掃,及時更換香水、香包、香料,保證車內無異味。并確保擦車工具一應俱全。(包括車拖、納米毛巾、鹿皮、刷子等)。
第30條 司機平時必須檢查潤滑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滅火器和三角支架的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1條 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緊固狀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檢查隨車工具、備胎是否齊備。
第32條 司機出車前必須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查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有無漏油、漏水和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如不能自行修理可上報公司領導或相關負責人。
第33條 行車過程中,司機應密切注意道路上的機動車、三輪車、畜力車、電動車和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和轉彎拐角時要主動禮讓,避免剮蹭。
第34條 收車后,司機要將車身、車輪擋板和車底等處全面沖洗干凈,清潔車箱內壁、沙發、腳墊。
第35條 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過失造成的交通違章,如:違規停車、證件不全、超速、壓黃線、逆行、闖禁行等違反交通規則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第36條 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如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如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賠償車輛損失差額與保險金差額。造成人員傷亡的有當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37條 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維修費用外,司機還應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8條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迅速撥打122、120。并看護好現場。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填寫“事故報告單”。
4.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以便事后聯系。
5.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6.盡可能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系電話等資料。
第39條 為了確保上述規定能得到認真貫徹執行,使公司司機的總體素質和服務水平得到顯著提高,公司將不定期對所有在崗司機進行文明、禮儀、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40條 考核采取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本部門考核與用車人員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儀態儀表、敬業精神和安全行車等方面。
第41條 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現金獎勵。
第42條 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現金、表彰等獎勵。
第43條 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辭退處理。
第44條 本制度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制定,由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地45條 指定車輛修理廠,指定加油站或油卡加油。
第46條 統一制定車輛管理臺賬。
一、目的:
規范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采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審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審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調度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準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后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后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濕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并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并通告批評。并將行車日志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項目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匯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說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1 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范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 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 對于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 至少每周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干凈。
10.6 隨時注意里程數,于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 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 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防范類似事件的發生。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五、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最新車隊規章制度分享4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儉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3、主要職責
3、1pmc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調和管理工作。
3、2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定填寫派車單。
3、3pmc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回到,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
4、車輛的使用管理
4、1車輛使用范圍
4、1、1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采購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車輛使用程序
4、2、1公司車輛一律為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景下,經總經理批準,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交由pmc部車輛管理員(池江)統一派車。
4、2、3若出現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后緩、先貨后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pmc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盡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人員應盡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和成本。
4、2、5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后,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車輛管理
5、1、1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職責制,對自我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僅有權負責自我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最新車隊規章制度分享5
一、司機規章:
第1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2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3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4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5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6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7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8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9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總辦主任反映。
第10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11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盡快回復。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復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12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13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14條、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獎勵5冊元。
第15條、總辦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二、使用對象及緣由:
(一)、對象是指全局職工及配偶、子女、父母,離退休人員。
(二)、緣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醫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轉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請外地專家會診的。
三、審批程序及權限:
(一)、由本人或家屬向本單位領導提出申請,單位領導向分管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示批準。
(二)、縣外省內的,由分管局領導批準;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領導批準。
(三)、使用前,應向縣局后勤科領取并填寫《因私用車審批表》,但在突發性緊急情況下,也可先使用后補填。
(四)、符合因私用車條件,經請示領導同意的,費用由縣局承擔。對擅自私用公車的,一經查實,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給予處理。
本規定自xx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本規定由局后勤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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