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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性集體合同范本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區域性集體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職工方)
乙方(企業方)
工會聯合會
涉及員工人數:
涉及企業數: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職務:職務: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協商代表人數:
代表產生方式:代表產生方式: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青島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轄區內簽約的所有企業和職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本合同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社區工會聯合會組織選派,首席代表由工會主席擔任。企業一方的協商代表由上級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組織區域內的企業主經民主推選或授權委托等方式產生,首席代表由企業方代表民主推選產生。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三條企業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確定本企業的工資制度。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發放一次,不得拖欠,克扣工資。
第四條企業要建立正常工資增長機制,職工工資隨著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應根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本地區城鎮居民的消費價格指數、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職工本年度平均工資水平比上一年度增長___%。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企業有責任做好均衡生產,盡可能避免和減少加班加點。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六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以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后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未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應當依照國家或者行業制定的勞動定額標準,結合本企業實際,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勞動者完成計件定額后,企業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職工依法享受帶薪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的權利。職工請事假的,企業可不予支付事假期間的工資。
第四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九條企業應當積極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對特殊崗位的職工應定期組織進行專項體檢。
第十條發生職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職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1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補充保險和福利
第十一條企業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職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職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十三條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工亡喪葬和家屬撫恤費,按照國家的有關標準執行。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以及死亡喪葬和家屬撫恤費,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十四條企業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十五條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企業應當組織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章職業培訓
第十六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職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企業對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七條企業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考核獎懲制度。企業規章制度應依法制定,由職代會討論通過,經企業公示后生效。
第十八條企業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在經過相應法定程序后,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及時與招用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職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職工的勞動報酬按照本區域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章集體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二十二條合同履行期間,由于簽訂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雙方經協商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變更修改。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應當自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全體人員公布。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總工會各一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社區工會聯合會(蓋章)
工會主席簽字: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區域內企業主簽字蓋章:
用人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用人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用人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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