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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勞動合同

    時間:2023-08-10 18:34:2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優選]上海勞動合同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上海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優選]上海勞動合同15篇

    上海勞動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ㄒ唬┘追焦究偛;

     。ǘ┘追皆谌Y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ㄋ模⿷霾罘⻊罩畧鏊。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 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 方: 乙方(姓名) (簽字)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職 稱: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上海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在滬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聯系電話:

      在滬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類別、期限

      合同類別:完成一定工作,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完成后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乙方工作崗位:____________。

      2、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內容(可另列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進行調整。雙方應對調整情況進行書面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工時方面的規定,結合甲方的生產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并確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執行第___項:

     、僭鹿べY:______元/月。

     、谌展べY:____元/日,待工工資:____元/日。雙方未約定待工工資的,待工日執行日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可另行書面約定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并按時支付乙方的績效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4、甲方按月結算乙方工資,并在下一個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由乙方簽字確認。工資發放清單由甲方存檔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勞動報酬重新約定的,應當用書面方式,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確保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于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和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實施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應當將有關規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簽訂的集體合同,適用于乙方。

      3、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并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為乙方創造安全工作的環境。

      4、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創造崗位培訓的條件,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職業技能、遵紀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培訓活動視同出勤,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的基本工資。

      6、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為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工作創造必要條件,辦理好各項手續。

      7、甲方對乙方的出勤、工作、違紀等情況做好記錄,作為獎罰乙方的依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安排的崗位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各方面素質。

      3、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工作。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終止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結清乙方的工資。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工作地點或者甲方工商注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九、其它

      1、本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內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勞動合同3

      中新社上海八月七日電此間勞動保障部門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專項檢查半個多月來,已追繳社會保險費人民幣六百二十一萬余元,追繳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九十九萬六千元。

      自上月下旬以來,上海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已檢查用人單位一千九百九十一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六十五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繳社會保險費三百五十二萬九千元,發放拖欠勞動者工資十萬元,處罰違法單位一百一十七戶,處罰金額十五萬六千元。

      檢查中發現,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不簽訂勞動合同,不辦理用工登記手續。部分單位采取一些比以前更加隱蔽的方式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必備條款不全的情況也比較多,尤其在一些中小型私營企業中比較突出。

      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少新建單位在正式成立數月內不按規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不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部分用人單位,主要以制衣、制鞋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居多,為趕訂單等原因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申城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將本著執法從嚴的'原則,加大執法力度,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完

    上海勞動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

      [篇六:簡易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5

      1、《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3、《勞動合同法》第六條規定: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4、《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5、《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6、《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7、《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動合同基本格式、內容(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僅供參考)

      甲方名稱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住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使用提示:

      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當事人雙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期限內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約定屬于選擇性約定。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使用提示:

      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等。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使用提示:

      1、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使用提示:

      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使用提示:

      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

      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范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2、《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勞動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全面履行各自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使用提示:

      1、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勞動合同的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除的法律行為。

      2、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但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四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三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五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法規示要: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使用提示:

      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僅適用當事人有服務期、競業限制約定的情形。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上海勞動合同6

      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勞動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為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并注明關于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為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于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為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 2 年,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為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上海市范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并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于加班加點發生后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后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征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計為/日,該基本工資為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說明,前述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于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為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沖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沖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繼續沖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 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

    上海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性別: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ㄊ校____區(縣)_______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写蚣芏窔、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ㄒ唬┰谠囉闷趦鹊模

     。ǘ┘追揭员┝、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ㄈ┘追讲荒芴峁┌踩膭趧訔l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8

      雇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單位工作_____年,根據甲方相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條、根據工作需要乙方遵守甲方對員工相關規定,乙方如有違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據國家相關規定,乙方享受甲方的相關勞保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在工作時間做好本職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工作。

      第五條、乙方應按時上下班,并遵守勞動紀律。

      三、勞動紀律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八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因違反勞動制度和紀律造成的傷害乙方自行承擔。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甲方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根據工作年限協商承擔。

      第十四條、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培訓費。

      八、處罰與獎勵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七條、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八條、甲方可以隨時根據考核標準以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3、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4、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6、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7、乙方所發放的工作用服裝,未經允許不得在小區外穿著,如出現意外情況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解除合同。

      8、因員工個人疾病在工作崗位上出現的意外情況甲方無連帶責任,經協商員工無法在工作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個人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或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____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秘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下列各項甲方的咨詢或文書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雇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秘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對于負責或經(管)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知識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9

      第一條 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一項用工制度。為了在本市國營企業中實行勞動合同制,根據勞動人事部《關于積極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本市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需要從城鎮待業人員中招用新工人(包括工人退休,吸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上招用的合同制工人,是列入國家勞動計劃的正式工人。有關單位對他們的入黨、入團、提干、加入工會以及政治學習、技術(業務)培訓等,應與固定工一視同仁。

      第四條 各單位應按國家下達的勞動計劃,在勞動部門指導下公開招收合同制工人,經過考試,擇優錄用。因合同制工人辭職或被辭退造成的缺員,允許在當年內隨時補招。

      第五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初期合同、短期合同和長期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前半年為試用期;短期合同期限三至五年;長期合同期限可訂至合同制工人到達退休年齡時止。

      第六條 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是:生產(工作)任務或技術培訓要求;合同期限;勞動報酬;保險和福利待遇;勞動保護;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條件;違反合同的責任;以及簽訂合同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應經合同制工人所在的街道或鎮勞動調配站鑒證后,送區或縣勞動服務公司備案。

      第七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首先簽訂初期合同。初期合同期滿后,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雙方自愿的原則,決定續訂或終止合同。續訂合同的,可以簽訂長期合同,也可以簽訂短期合同。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內連續工作時間五年以上的,續訂合同時一般要簽訂長期合同。

      第八條 用工單位和合同制工人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招工條件或不適應生產需要的;

      (二)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不愿繼續工作,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用工單位由于關、停、并、轉,人員確有多余的;

      (四)合同制工人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經用工單位同意辭職的;

      (五)合同制工人違反廠規或店規,屢教不改;或因合同制工人本人原因長期完不成生產定額,以及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六)合同制工人違法亂紀,被政法部門依法處理的'。

      第九條 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可以有累計停工醫療三個月的期限;以后工作時間每增加一年,連續停工醫療或當年累計停工醫療的期限可相應延長一個月。超過期限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連續停工醫療滿十二個月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已簽訂長期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合同以后,在一年內經鑒定確實恢復健康,能從事原來工作的,可以回原用工單位繼續工作。

      合同制工人因患嚴重慢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工單位不能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以及經醫療終結鑒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合同制工人因從事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患有職業病的;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工在產假期內的。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以一年以上時間進行技術或業務培訓的合同制工人,在合同規定的必須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出辭職,否則,應負責賠償培訓費用。

      第十三條 需要解除合同時,應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簽訂合同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由用工單位報有關地區勞動服務公司備案。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提請企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由有關區、縣勞動局裁決。

      第十四條 新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初期工資和培訓期間的生活津貼,以及培訓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和今后定級、調整工資,均按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的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從已經參加過工作的人員中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可根據他的工作情況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適當考慮以前從事工作的年限,合理評定工資。一時無法評定工資的,在六個月內可先發四十五元以下的臨時工資,待正式評定后,再予結算。

      第十六條 合同制工人從進單位工作之日起,每月發給合同制工作津貼一至四元;連續工作每滿一年,每月合同制工作津貼可增發一至四元;五年以后,不再增加,按第五年的合同制工作津貼發給。解除合同后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作津貼應重新計算。

      第十七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的獎金、中夜班津貼、高溫和有毒有害崗位津貼,以及副食品價格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等,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同固定工同等享受探親假待遇、婚喪假待遇、女工生育待遇、獨生子女待遇、住房分配和死亡撫恤等各種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停工醫療期限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超過停工醫療期限的,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該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但醫療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

      第十九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后的待遇,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對醫療終結后,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其傷殘程度發給一次性的傷殘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合同制工人患職業病時,按國家關于職業病處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在各個單位從事合同制工作的時間應連續計算工齡。

      第二十一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的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生活發生困難的,由所在街道或鎮勞動服務所根據其從事合同制工作時間的長短,發給一定的生活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凡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解除合同和工作時間不滿一年以及合同期間擅自離職或待業期間不服從調配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不發生活補助費。

      第二十二條 年老退休或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齡在十年以上者,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發給退休金。合同制工齡不滿十年的,可發給一次性養老金。具體標準和辦法另訂。

      第二十三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在待業期間患病或年老退休,以及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患病時,可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向社會保險機構報銷醫藥費百分之七十。少數患嚴重疾病,醫療費用較大,個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有困難的,由社會保險機構酌情給予補助。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由用工單位按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在稅前提取,標準暫定為上一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人均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另加管理費百分之二。在社會保險的具體辦法確定之前,由用工單位按月繳給有關區、縣勞動服務公司開戶的人民銀行。

      第二十五條 各區、縣勞動服務公司和街道、鎮勞動服務所要加強對合同制工人的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建立活頁卡、勞動手冊等,切實掌握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工作單位、合同期限、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等情況;協助辦理社會保險的投保事宜;做好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的組織管理、思想教育、技藝培訓、就業安排和生活補助等項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社會上招用新工人時,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于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市勞動局一九八二年發布的《關于在部分國營企業試行合同工制度的通知》停止執行。

    上海勞動合同10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20xx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四章 勞務派遣特別規定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或者其所屬單位出資或者合伙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不得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第二十九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法津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第三十五條 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的行為的投訴、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勞動合同11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

      但是,《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只作了原則性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畸高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適當減少。雙方當事人因違約金發生爭議的',可以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敝劣谠鯓拥臄殿~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據勞動報酬“合理確定”,對不起,就沒有下文了。浙江、江蘇等地的規定也大致相同?磥碇坏靡揽俊白杂尚淖C”了。

      不過,我可以在這里介紹一個案例,是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供的,給各位作個參照。某廠為開發新產品,至上海某大學招聘,與應屆畢業生王某(非滬籍)簽訂了勞動合同。廠方向學校支付了2000元教育資助費,并將王某戶口落入該廠集體戶。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王某必須為企業服務5年,個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一次性支付違約金40000元,并賠償教育資助費。此后,廠方將王某作為技術骨干重點培養,并每年撥8000元作為對王某的激勵金,其中20%隨工資發放,80%作為其個人商業保險、住房基金及個人重大事項支出。兩年后王某提出辭職,但不愿全額支付違約金,要求適當減少,由此引發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考慮到王某為廠方所作的貢獻以及廠方的實際損失情況,裁定王某向廠方支付違約金25000元。以后法院一審和二審也支持了這個結果。

      支付了違約金,還要支付賠償金嗎?必須指出的是,違約金和賠償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違約金是對于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責任,具有懲罰的性質。賠償金是與實際損失相一致的。

      “京派”法規如《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本褪钦f,一方違約在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的同時,如果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然而,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于因勞動者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雙方約定承擔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實際損失,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應按實際損失賠償!睂嶋H上規定了由用人單位在違約金和賠償金中“兩者取一”的原則。

    上海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于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四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六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九、其他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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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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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勞動合同14

      甲 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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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使用提示:當事人雙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期限內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約定屬于選擇性約定。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3、《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說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勞動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范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使用提示:甲方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并組織乙方學習;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十一、經濟補償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上海勞動合同15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法規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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