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用管理制度1
每一個企業都有多種管理制度,對于信用管理制度并不是每一個類型的企業都有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呢以下是資料介紹:
一、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客戶既是企業最大的財富來源,也是風險的最大來源。強化信用管理,企業必須首先做好客戶的資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對客戶信用信息的收集調查和風險評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這些工作都需要在規范的管理制度下進行。企業需要在五個方面強化客戶資信管理:
客戶信息的搜集和資信調查
客戶資信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客戶信用分析管理
客戶資信評級管理
客戶群的經常性監督與檢查
二、客戶授信制度
企業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信用風險主要是由于銷售部門或相關的業務管理部門在銷售業務管理上缺少規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是對客戶的.賒銷額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業在給予客戶的賒銷額度上隨意性很大,銷售人員或者個別管理人員說了算,結果往往是被客戶牽著鼻子走。實踐證明,企業必須建立與客戶間直接的信用關系,實施直接管理,改變單純依賴于銷售人員“間接管理”的狀況。因此,必須實行嚴格的內部授信制度,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應包括4個方面:
賒銷業務預算與報告制度
客戶信用申請制度
信用限額審核制度
交易決策的信用審批制度
三、應收帳款監控制度
關于應收賬款管理,許多企業已制訂了一些相應的管理制度,但是我們在調查研究中發現,這些制度還遠遠不能適應當前市場環境和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少管理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改進這方面的管理主要應在如下幾個方面制度化:
應收賬款總量控制制度
銷售分類賬管理與賬齡監控制度
貨款回收管理制度
債權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以客戶賒銷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管理工作,加快應收賬款周轉速度,控制企業經營風險,提高資金運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信用管理控制環節主要包括:信用資料收集與管理、賒銷關系的確立、信用風險評估、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核定、客戶信用執行監控、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商賬追收、責任考核等。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信用管理范圍包括應收賬款和發出商品業務。
應收賬款是指對外(包括關聯方)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或其他原因,應向購進貨物、接受勞務或其他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收銷售款和應收票據。
發出商品業務,指已辦理出庫單,貨已發出,但當月未開具正式發票的業務。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國藥集團承德藥材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機制及工作職責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負責,業務分管領導和財務部經理協助信用管理工作。
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由公司財務部牽頭,經營部門需參與配合工作。
第六條財務部職責
財務部是公司信用管理的職能部門,基本職責是:
一、信用管理職責
(一)制定、修訂公司信用政策;
(二)搜集、整理和分析客戶信息,建立客戶信用檔案;
(三)客戶評級及授信管理;
(四)客戶信用履行情況監控及分析;
(五)跟蹤催收措施的落實和銷售回款情況;
(六)協助經營部門,對違約賒銷客戶采取法律手段追討賬款;
(七)提供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建議;
(八)為銷售人員及相關部門進行信用管理知識培訓等。
二、財務管理職責
(一)為計算客戶的基礎授信額度提供前期的交易情況及回款記錄;
(二)負責公司整體應收賬款的登記、核實與統計;
(三)每月編制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并提供給信用管理人員;
(四)定期出具客戶應收賬款對賬單,通過業務人員與客戶核對。
第七條經營部門職責
(一)收集客戶基礎資料,填制、歸檔《客戶資信檔案申請表》(附表1);
(二)提出賒銷客戶信用申請,填制《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
(三)定期更新客戶信息資料,必要時申請修訂客戶信用政策;
(四)定期與客戶核對應收賬款并負責催收,將應收賬款差異和客戶經營變更情況及時提供給信用管理人員,對其他異常情況及時告知有關人員。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八條信用預算管理
針對不同客戶類型、不同經營業態,在信用評估標準基礎上,結合公司經營預算和財務預算相關指標,實行信用風險總體額度管控。
每年年初,財務部結合預算指標,會同經營部門共同商定各經營部門本年度總體信用額度,并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其他賒銷客戶分別確定信用額度總額,作為本年度信用政策核定和調整的參考基礎。
第九條賒銷客戶分類
賒銷客戶依據客戶類型分為醫療客戶、商業客戶、工業客戶、零售客戶、其他客戶;
如有賒銷客戶出現類別交叉認定的情況,需與實際業務經營情況結合確定客戶分類及對應客戶授信政策。
第十條信用期限管理
信用期限,也稱信用天數,是指公司給予客戶的最長賒銷期限。
賒銷客戶信用期限依據客戶類型和實際經營情況,結合客戶所屬業態特點及公司下達經營部門的相關預算指標,綜合評定客戶信用情況,確定客戶的信用期限。
第十一條信用額度管理
信用額度,也稱授信額度,是公司給予客戶的最高賒銷限額。
(一)授予客戶的信用額度總額應依據公司下達的應收賬款周轉天數、銷售收入、應收賬款余額等的預算指標和具體情況確定。
(二)對商業客戶信用額度的控制應嚴格參考客戶的注冊資本、經營規模、協議執行情況及經營風險等情況制定。
(三)首次發生業務的客戶(非營利性醫院除外),建議采取款到發貨形式。如需授予客戶信用額度,需壓批(一批次)回款,且首次發貨額度不得大于50萬元。
對于首次發貨需大于50萬元的'銷售業務,需經營部門在《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備注中重點說明原因,通過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信用管理涵蓋發出商品的跟蹤管理
發出商品發生之日起90天內應開具正式銷售發票。對于超過90天期限仍未開具正式發票的發出商品銷售業務,由經營部門提交《發出商品未按時開具發票說明表》(附表5)審核申請,說明未開具正式發票的原因及預計開具發票時間,并由財務部審核風險,如已超過客戶信用期限,依據超信用審批流程處理。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三條客戶信用檔案
收集客戶信用資料進行客戶管理是進行信用管理的工作基礎。客戶信用資料檔案由三部分組成——客戶基礎資料、客戶授信資料和客戶財務資料。客戶信用資料檔案必須及時更新,實行動態管理。
(一)客戶基礎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經營部門銷售人員負責收集銷售客戶的基礎資料,并提交給財務部。客戶基礎資料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郵編、隸屬關系、法人代表、稅號、開戶行、賬號、證照情況、所有制性質、注冊資本、成立時間、付款方式等。
(二)客戶授信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財務部負責收集和管理客戶的授信資料,客戶授信資料包括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的申請和批準文件。
經營部門銷售人員負責提交銷售客戶的授信資料申請。
(三)客戶財務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財務部應收賬款管理人員負責每月賬務處理客戶的銷售金額、回款情況,并提供應收賬款賬齡、預收賬款、發出商品等數據。
財務部負責對超期應收賬款表單和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分類歸集。
第十四條 客戶信用核定
經營部門申請授信的客戶,必須經過公司首營客戶合法資格審核。
經營部門應據實填寫《客戶資信檔案表》(附表1)和《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全部信息,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人員依據公司客戶賒銷信用標準,結合公司整體信用額度指標、客戶資質具體情況和銷售客戶外部資料等,審核信用額度及信用期限,報送總經理審批。
未經信用核定的客戶,不允許發生賒銷業務。
第十五條 客戶信用調整
信用管理實行動態管理,客戶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需根據實際銷售、貨款回籠情況和客戶的最近財務資料定期進行回顧,每年至少集中調整一次。
經營部門可根據客戶實際經營情況,隨時申請調整賒銷客戶信用政策,但應在賒銷客戶未出現超過信用的情況之前提出。經營部門據實填寫《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調整表》(附表4),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審批,財務部結合評級結果及客戶實際情況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整執行。
當客戶出現異常應收賬款、嚴重拖欠貨款等情況,則需隨時調整信用額度、信用期限。
第十六條 客戶超信用審批
賒銷客戶在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內可以銷售,對超過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且未辦理超信用審批手續的客戶,經營部門要控制或停止發貨。
需申請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的,由經營部門填寫《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表》(附表3),闡明超限原因,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審批,財務部根據該客戶以往回款周期及信用政策相關規定,審核超信用理由,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針對超信用部分給予臨時信用政策,由信用管理人員在業務系統中對該客戶解鎖,方可繼續銷售。
業務人員對所負責的賒銷客戶應逐筆跟蹤回款,對接近回款期限的銷售單據,應盡快催收,避免出現超信用情況。
如由于特殊原因對客戶拖欠貨款未及時跟蹤,在業務系統中開具銷售小票當日出現超信用情況,將依據超信用審批流程執行,對于審批中涉及的相關領導無法審批的情況,財務部認可電話請示確認方式,審批通過后方可繼續銷售。
受藥材業務經營市場性質影響,對于藥材銷售中存在的驗收時間較長的問題,給予三個月緩沖考核期,銷售出庫未開具銷售發票的單據,三個月內不考核信用期限。經營部門應盡量縮短藥材驗收時間,避免產生應收風險。
在藥材業務總額控制范圍內,一批次發貨額度較大,且在回款周期內需多次發貨的情況,需提前提交《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表》(附表3),在備注中說明特殊處理原因,并取得業務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十七條信用執行監控
(一)信用日常監控
財務部根據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實時監控授信客戶的合同簽訂和發貨,對于超過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的客戶進行分析,通知業務人員;對違規行為及時提醒,必要時報告相關領導。
經營部門和財務部應設信用監控職能或專人負責客戶的信用管理工作,于每月末就應收款項余額進行對賬,并對應收賬款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對近信用期限或信用額度的用戶,由經營部門依據賬齡分析表預計超信用情況,及時通知收款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催收,降低回款風險。
(二)信用定期監控
財務部應牽頭組織各經營部門召開應收賬款清收會議,對逾期應收賬款逐客戶落實清收措施和回收時間。
財務部每月月初出具上月賒銷客戶信用執行情況表,供經營部門及時了解客戶回款情況,關注并跟蹤異常回款,及時處理。每季度發布公司賒銷客戶信用執行情況及分析報告,對上一季度客戶銷售回款情況、信用額度執行情況、超信用期限情況等進行分析,供經營部門全面掌握客戶經營情況,并上報公司相關領導。
財務部應根據客戶銷售量大小及回款情況等因素,有針對性地選擇部分重點客戶每半年填制往來詢證函,交由經營部門發往客戶進行函證,并負責限期催收回函。如有不符,財務部配合經營部門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經營部門每月應與賒銷客戶核對應收賬款余額,如發生應收賬款余額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通知財務部,連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差異。
第十八條風險預警
經營部門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向財務部快速反饋,并與財務部共同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識別風險客戶。如果出現不利因素,應立即開展調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不良后果的出現。
風險客戶定義:
公司內部收集到的信息反映:共有客戶同時出現拖欠狀況;無正常理由突然大量要貨;客戶應收賬款嚴重超期,貨款回籠不正常等。
公司外部收集到的信息反映:客戶管理層重要崗位的領導者或員工集中離職;客戶持續或集中大批量解雇員工;外部負面報道或客戶內部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負面評價增多;與客戶企業往來的最重要客戶產生重大訴訟或法律糾紛;客戶的合伙人或股東之間產生極大的矛盾或爭議;客戶的主要經營者出現負面信息(如經濟或健康出現較大問題)等。
第十九條合同風險控制
經營部門對客戶的信用管理要求應在合同中體現,根據客戶信用狀況,擬訂合同條款,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回款期限、回款獎懲和支付方式;發貨時,應盡快取得客戶確認,采用送貨銷售的業務應取得客戶簽收的收貨回執,并妥善保管,必要時作為催收貨款或法律訴訟依據。
第二十條人員交接風險控制
出現銷售人員調離情況時,銷售人員應對客戶信息、應收賬款對賬情況、已銷售藥品客戶庫存情況等信息全面交接,經營部門需及時書面通知財務部和財務部調整催收責任人,并將新銷售人員對應客戶情況提供財務部更新系統信息。
銷售人員離職需首先填制《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供經營部門歸檔備查,然后依據人力資源部相關制度及《員工離職交接單》內容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銷售人員離職交接內容:
(一)銷售人員離職時,除要配合接任者熟悉、開展工作外,必須將其經管客戶聯系資料、應收賬款、已銷售品種客戶庫存情況與接任者交接清楚,簽署《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方可辦理其他離職手續。《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由交接雙方、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和財務人員參與確認。
(二)經營部門經理會同離職業務人員和接手業務人員拜訪客戶,將應收賬款(含發出商品)確認函和更換業務人員的通知交予客戶,及時更新收賬信息。如通過對賬發現客戶應付我公司金額與我公司應收金額不符,或由于單據問題等原因造成應收款不能核銷等情況時,離職人員、接手人和部門經理應會同財務人員核查原因,明確差異原因后,需確認差異解決辦法及責任人,并書面報告業務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和財務部復核確認。
(三)經營部門經理提交客戶和業務人員對應關系調整情況,包含客戶名稱、原業務人員名稱及所屬部門、現業務人員名稱及所屬部門,書面通知財務部調整客戶人員對應關系,同時通知財務部根據對應管理調整情況及時調整應收賬款責任人員。
(四)離職人員將所負責客戶的應收賬款確認函全部收回,并出具已銷售品種客戶庫存明細后,離職人員填制、簽署《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經財務部復核,接收業務人員簽字確認,經部門經理監交,分管領導簽字,《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和所附單據一式三份,離職人和接手人各一份,另一份經營部門歸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遠期應收賬款控制
(一)對延遲付款的客戶,財務部應對可能導致客戶違約的各種因素進行調查分析,應視情節輕重給予信用等級的降級處理;對惡意拖欠貨款的客戶授信額度調整至零,對其采用即時清結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單,必要時委托第三方追款或運用法律手段討回欠款。
(二)對于銷售量下降的客戶和回款期延長的客戶,經營部門應及時縮緊信用政策,以免過多占用本部門資金額度。
(三)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經營部門應提供書面報告,按規定程序報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做相應賬務處理后,繼續保留追索權,并視具體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經營部門連同財務部對于拖欠時間較長的應收賬款(包括發出商品),應取得書面催收函證,并保存記錄,避免超出訴訟時效期限;對難以催收的賬款,應及時連同法務管理部門采取法律手段解決,減少經濟損失。
第六章責任考核
第二十二條實行銷售收款責任制。經營部門經理對貨款催收有管理責任,銷售人員為貨款催收的直接責任人。
第二十三條應收賬款相關考核依據公司各經營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執行;經營部門、財務部的工作流程時限及收集、填寫客戶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信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引導購銷網絡的經營行為,有效地控制商品購銷過程中的信用風險,減少購銷網絡的呆壞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用風險是指××公司購銷網絡客戶到期不付貨款、不發貨或者到期沒有能力付款、無法發貨的風險。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客戶信用管理是指對××公司購銷網絡客戶所實施的旨在防范其信用風險的管理。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客戶是指所有與×××公司及相關部門發生商品購銷業務往來的業務單位,包括上游供應商和下游客戶。
第六條公司相關部門及機構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對客戶實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貨款回收力度和督促上游廠商按時發貨,有效防范信用風險,減少呆壞帳。
第二章客戶資信調查
第七條本制度所稱客戶資信調查是指公司相關部門及機構對購銷客戶的資質和信用狀況所進行的調查。
第八條客戶資信調查要點主要包括:
1、客戶基本信息
2、主要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
3、主要往來結算銀行帳戶
4、企業基本經營狀況
5、企業財務狀況
6、本公司與該客戶的業務往來情況
7、該客戶的業務信用記錄
8、其他需調查的事項
第九條客戶資信資料可以從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戶尋求配合,索取有關資料
2、對客戶的接觸和觀察
3、向工商、稅務、銀行、中介機構等單位查詢
4、公司所存客戶檔案和與客戶往來交易的資料
5、委托中介機構調查
6、其他
第十條營銷部業務主管負責進行客戶資信前期調查,保證所收集客戶資信資料的真實性,認真填寫《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上報部門經理審核,公司財務部門備案。填表人應對《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內容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相關部門對報送來的客戶資信資料和《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進行審核,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1、資信資料之間有無相互矛盾
2、我公司與該客戶的業務往來情況
3、該客戶的業務信用記錄
4、其他需重點關注的事項
第十二條客戶資信資料和《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間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對相關資料進行補充修改。
第三章客戶abc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三條所有交易客戶均需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四級客戶信用等級分a、b、c三級,相應代表客戶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五條評為信用a級的客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雙方業務合作一年或以上。
(2)過去2年內與我方合作沒有發生不良欠款、欠貨和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守法經營、嚴格履約、信守承諾。
(4)最近連續2年經營狀況良好。
(5)資金實力雄厚、償債能力強
(6)年度回款、發貨達到我公司制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出現以下任何情況的客戶,應評為信用c級:
(1)過往2年內與我方合作曾發生過不良欠款、欠貨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經常不兌現承諾;
(3)出現不良債務糾紛,或嚴重的轉移資產行為;
(4)資金實力不足,償債能力較差
(5)生產、經營狀況不良,嚴重虧損,或營業額持續多月下滑;
(6)最近對方產品生產、銷售出現連續嚴重下滑現象,或有不公正行為;
(7)發現有嚴重違法經營現象;
(8)出現國家機關責令停業、整改情況;
(9)有被查封、凍結銀行賬號危險的。
第十七條不符合a、c級評定條件的客戶定為b級。
第十八條原則上新開發或關鍵資料不全的客戶不應列入信用a級。
第十九條營銷部經理以《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等客戶資信資料為基礎,會同經辦業務員、財務部信用控制主管一起初步評定客戶的信用等級,并填寫《客戶信用等級分類匯總表》,報公司主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條在客戶信用等級評定時,應重點審查以下項目:
1、客戶資信資料的真實性;
2、客戶最近的資產負債和經營狀況;
3、與我公司合作的往來交易及回款情況。
第四章客戶授信原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所稱授信是指公司對客戶所規定的信用額度和回款、到貨期限。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所稱信用額度是指對客戶進行賒銷、預付款的最高額度,即客戶占用我公司資金的最高額度。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所稱回款、到貨期限是指給予客戶的信用持續期間,即自發貨至客戶結算回款、自預付款至客戶發貨到我公司倉庫并驗收合格的期間。
第二十四條授信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營銷部應堅持現款現貨的原則,原則上不進行賒銷業務和預付貨款。
2、在確實需要授信時,應實施以下控制措施:
①公司對實施授信總額控制,原則上授信總額不能超過20xx年1月1日應收帳款的余額數。
②公司應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實施區別授信,確定不同的信用額度。
③在購售合同中注明客戶的信用額度或客戶占用我方資金的最高額度,但在執行過程中,應根據客戶信用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信用額度。
第二十五條授信中有關預付、賒銷概念的界定:
1、預付、賒銷:指我方以支付貨款,貨物尚未到運到倉庫驗收、客戶未支付貨款,貨物已經由我方向客戶方發生轉移的購銷業務活動;
2、長期預付、賒銷:指在簽署的購銷合同中,允許客戶按照一定的信用額度和發貨、回款期限進行預付、賒銷的業務活動;
第二十六條對于a級客戶,可以給予一定授信,但須遵循以下原則:
1、對于原來沒有賒銷行為的客戶,不應授信;實際的經營過程中,在非常必要的特殊情況下,由營銷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后可以給予臨時預付、賒銷,原則上預付、賒銷信用額度最高不超過該客戶的平均月回款額,預付、回款期限為1個月以內;
2、對于原來已有預付、賒銷行為的客戶,由營銷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后,可以根據其銷售能力和回款情況給予長期預付、賒銷信用,原則上預付、賒銷信用額度最高不超過該客戶的平均月發貨量和回款額。如果原有預付、賒銷額低于本條款標準的,信用額度按從低標準執行,并應逐步減少,發貨、回款期限為1個月以內。
第二十七條對于b級客戶,原則上不予授信;確有必要,必須嚴格辦理完備的財產抵押等法律手續后,由營銷部經理上報營銷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后才可執行長期賒銷或臨時賒銷,其賒銷信用額度必須不超過該客戶的平均月發貨量、回款額,同時不超過抵押資產額度。如果原有預付、賒銷額低于本條款標準的,信用額度按從低標準執行,并應逐步減少。其長期預付、賒銷回款期限為1個月,臨時預付、賒銷回款期限為15天。
第二十八條對于評為c級的客戶,公司不予授信,不給予任何預付款和賒銷。
第二十九條依據《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及營銷部目前交易客戶的預付、賒銷情況,營銷部還應將預付、賒銷客戶(包括授信客戶和雖不是授信客戶但已發生預付、賒銷行為的客戶)進行匯總,并填寫《預付、賒銷客戶匯總表》,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第三十條客戶授信額度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客戶信用等級分類匯總表》、《預付、賒銷客戶匯總表》和購售合同、相關資料原件交給財務部保管,作為日常發貨收款的監控依據。
第五章客戶授信執行、監督及往來賬管理
第三十一條營銷部應嚴格執行客戶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權批準的授信范圍和額度區分abc類客戶進行預付和賒銷,加大貨物催收入庫和貨款清收的力度,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
第三十二條營銷部經理和財務部信用控制主管具體承擔對營銷部授信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職責,應加強對業務單據的審核,對于超出信用額度的預付款和發貨,必須在得到上級相關部門的`正式批準文書之后,方可辦理。發生超越授權和重大風險情況,應及時上報。
第三十三條對于原預付款、賒銷欠款金額大于所給予信用額度的客戶,應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較短的期間內壓縮至信用額度之內。
第三十四條對于原來已有預付款、賒銷欠款的不享有信用額度的客戶,應加大貨款清收力度,確保預付款、欠款額只能減少不能增加,同時采取一定的資產保全措施,如擔保、不動產抵押等。
第三十五條對于預付、賒銷客戶必須定期對帳、清帳,上次欠款未結清前,原則上不再進行新的預付款、賒銷。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內預付款發貨、客戶的賒銷欠款要回收清零一次。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營銷部應與客戶確定下一個年度的合作方式,并對客戶欠貨、欠款全部進行清收。
第三十六條營銷部應建立欠貨、欠款回收責任制,將貨、款回收情況與責任人員的利益相掛鉤,加大貨、款清收的力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財務部信用控制主管每月必須稽核營銷部的授信及執行情況。
第六章客戶授信檢查與調整
第三十八條營銷部必須建立授信客戶的月度、季度檢查審核制度,對客戶授信實施動態管理,根據客戶信用情況的變化及時上報公司調整授信額度,確保授信安全,發現問題立即采取適當的解決措施。
第三十九條業務主管每月度要對享有信用額度客戶的經營狀況做出書面匯報,并對匯報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財務部負責提供相應的財務數據及往來情況資料,每月填寫《客戶授信額度執行評價表》后交營銷部經理核對,財務部門對財務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一條營銷部經理審核業務主管的書面匯報后,簽署書面評價意見,上報營銷主管副總,必要時可對客戶的信用額度進行調整,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作為營銷部、財務部門下一步的監控依據。
第四十二條原則上調整后的信用額度應低于原信用額度。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三條公司和營銷部在其權限范圍之內,對被授權人超越授信范圍從事業務經營的行為,須令其限期糾正和補救,并視越權行為的性質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行政處分;
(四)經濟處罰;
(五)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信用管理制度4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查驗制度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即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應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統一樣式,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的供貨憑證;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后,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2、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并上傳許昌工商商品信息備案查詢數據庫。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為主開展水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并將檢測結果及時錄入到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2、確定受理后,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3、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后,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篇1、凡在本單位直接接觸食品工作人員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并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食品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6、食品安全管理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7、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8、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建立食品經營行業的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篇18
1、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食品安全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3、每日組織一次食品安全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4、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5、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6、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信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更好加強公司供應商及客戶信用資料的收集與管理,提供公司信用管理的水平。
2范圍
股份公司及所屬控投子公司。
3職責
信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信用管理方針和目標的制定與實施。相關部門負責配合實施。
4程序
4.1建立完整的信用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4.1.1基本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種資質證書復印件、各種許可證書復印件、各種榮譽證書復印件等;
4.1.2反映客戶信用申請和相關調查的'資料,包括信用申請表、現場調查表、客戶相關方調查表、資信調查報告或信用分析結論等;
4.1.3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4.1.4批準資料,包括每次授予額度后的授信額度表及通知函;
4.1.5賒銷后的管理資料,包括與客戶的通話記錄、催賬電話記錄、對賬單、付款承諾等;
4.1.6客戶其它相關資料,包括企業宣傳材料、網頁資料、名片等公開資料。
4.2公司所有客戶檔案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和保存信用管理臺帳和相關材料。
4.3根據本公司業務的具體情況,當年和去年的信用管理檔案保存在各市場部門,前年的信用檔案必須移交到信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信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對信用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4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基本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各種資質證書、許可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客戶信用申請表、現場調查表、資信調查報告、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授信額度批準表、客戶通話記錄、對賬單、付款承諾、其他客戶資料。
4.5移交到檔案室歸檔的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檔案查詢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信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方可查詢。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4.6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4.7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發布、執行
信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轉變政府職能,改革企業合同信用評比方式,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機制,促進上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和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是指,由本市企業自愿申報,經企業合同信用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對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由企業合同信用促進會(以下簡稱“促進會”)根據評估報告認定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等級的評價活動。
本辦法所稱“促進會”是指,由企業自愿組成,以倡導誠信守約、提升企業合同信用水平為宗旨,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的社會團體。
本辦法所稱“評估機構”是指,具有資信評估資質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工商局”)指定的數學模型和軟件,從事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的中介組織。
第三條(認定原則)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遵循自愿、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
第四條(職責)
本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由市工商局統一規制、指導和監督。市工商局負責制定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規則,監督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過程,指導評估機構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和指導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采用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結果。
市促進會負責年度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計劃的制定,組織指導區、縣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和管理工作。區、縣促進會負責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輔導,受理企業參加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審核企業申報的資料,根據評估報告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
評估機構應當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統一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件),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地進行評估,并出具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評估機構可以應企業的要求,為該企業有償提供咨詢服務。評估機構對被評估企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申報條件、評價內容和等級
第五條(條件)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申報認定的主體條件為:
(一)本市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開業已滿兩個會計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進會會員資格。
(四)具有本年度認定資格。
第六條(認定內容)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內容為:
(一)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情況;合同管理各級負責人職責落實情況;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資質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業務考核情況;合同條款的規范和格式合同的應用水平;合同簽約率。
(二)企業合同履約能力,包括:企業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企業現金流動負債比;企業總資產報酬率;企業凈資產收益率;企業營業收入增長率。
(三)企業合同履行狀況,包括:企業合同履約率;企業合同變更率;企業合同履約率變動指數;企業合同履約客戶滿意度;企業之間逾期賬款比率;企業逾期貸款比率。
(四)企業社會信譽。
(五)認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認定等級)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分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級。等級含義為:aaa,很好;aa,優良;a,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較差;cc,很差;c,極差。
第三章認定的程序
第八條(提交材料)
申報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應向企業注冊地促進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三)《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關企業合同信用的證明材料。
第九條(審核、擬定)
促進會依據本辦法審核《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擬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條(征詢意見)
促進會將擬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名單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征詢意見,在15日內了解企業在申報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有無下列情形:
(一)因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促進會應對反饋的意見認真核查,作出是否調整擬定等級的決定。
第十一條(認定)
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認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二條(等級認定期限)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兩年開展一次。在不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的年度內,如有企業需要對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可由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該企業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如該企業繼續參加下年度的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仍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的企業分類管理相結合。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結果為a級以上(含a級)的,如實行年檢申報備案制,該類企業可予以當場備案通過。
第十四條(檔案管理)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建立企業合同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眾提供公開查閱、查詢。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并歸入該企業的合同信用檔案。
第十五條(等級管理)
如發現企業在申報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促進會應認定或重新認定該企業為cc或c級,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
未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偽造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已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冒用其他等級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并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第十六條(再次認定)
企業自取得合同信用等級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促進會應及時對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再次認定:
(一)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因自身嚴重過錯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嚴重違法活動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十七條(公示)
促進會可向社會公布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的名單;經市工商局認可,促進會也可向社會公布“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名單。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分類管理中被認定為三、四類企業的,不得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也不得認定為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
促進會可向社會披露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的企業的有關情況。
第十八條(不予采用)
評估機構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估的,市工商局或者市工商局授權促進會不采用其評估結果。
促進會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市工商局不采用其認定結果。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xx年6月23日起施行,原《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信用管理制度7
1、目的
對客戶資料進行有效管理,及時對顧客需求與信息進行溝通,確保顧客滿意。
2、范圍
適用于顧客的信息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顧客滿意度管理等。
3、職責
3.1營銷總公司負責客戶檔案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處理、顧客滿意度調查等組織工作;
3.2 各部門、各礦負責協助銷售部完成各項顧客相關的工作。
4、客戶檔案的管理
4.1.1 客戶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
銷售部通過市場信息的收集、顧客拜訪銷售人員統計,過程中收集客戶的資料,并匯總
4.1.2 客戶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a) 銷售部、人事部聯營辦負責建立各自客戶檔案,客戶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客戶聯系方式,包括電話、聯系人、網址等;
2. 客戶信用狀況描述;
3. 客戶以往交易記錄等。
b) 客戶檔案設專人管理,并根據客戶的交易情況對檔案內容進行及時更新;
c) 客戶檔案由銷售總監進行審批確認。
5、 客戶關系維護管理
5.1.1 公司辦公室負責客戶關系維護管理;
5.1.2客戶關系維護管理的方式包括:
a) 定期(節日或其他重要活動)與不定期(日常)的客戶拜訪與溝通;
b) 客戶產品使用情況的'意見與建議調查;
c) 顧客滿意度調查等。
5.1.3 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客戶關系維護的具體管理實施;
5.1.4 客戶關系維護管理應形成記錄,并作為客戶檔案內容進行保管。
6、售后服務管理
a) 營銷總公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顧客滿意度調查;
b) 公司辦公室向顧客發放〈顧客滿意度調查表〉,滿意度調查的內容應包括、服務質量、套餐價格價格、公司評價等;
c) 公司對反饋回來的調查表進行匯總、分類,并進行統計分析,編制“顧客滿意度調查分析報告”,經總經理審批后發放到相關部門;
d) 當顧客滿意度未能達到公司規定要求時,由辦公室組織,針對顧客滿意度較低方面提出糾正預防措施進行改進。
信用管理制度8
一、營業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堅持雙人臨柜,監守工作崗位,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二、營業人員到崗后,要檢查營業場所周圍環境及室內有無不安全跡象,自衛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報警器、閉路監控設備是否開啟,將營業大廳大門開啟后要反鎖固定,關好后門(側門)。
三、營業人員要熟悉相關業務,熟悉安全制度、報警電話和各種防范應急措施,時刻保持警惕,嚴格按規定程序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不得放外人進入營業柜臺內(特殊情況的`如電路維修、機器設備維修、聯動門維修等,但必須登記營業間外來人員登記簿,并由行長批準后方能進入)。營業人員進出后門時,要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即開即鎖,嚴防外人尾隨進入營業室內。
四、營業人員要增強防范意識,不得接受外來人員贈送的藥物、香煙、食品、飯菜等食用品。
五、營業人員要保管好辦公桌(柜)鑰匙,隨時鎖好存放現金的業務保險柜。營業終了按安全規程將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業務印章、編壓機、壓數機、電腦盤入庫保管。
六、在發現可疑情況或遇到突發事件時,全體工作人員要密切配合,沉著機智地按照應急防范預案處置各種情況,確保資金和職工人身安全。
信用管理制度9
一、信用社稽核的對象
信用社稽核的對象是指稽核所要監督檢查的客體。要正確認識這一客體,首先要明確什么是稽核。
(一)稽核的概念
稽核亦是審計的代名詞。如前所述,所謂稽核,是一種重要的經濟監督手段。它是由稽核機構的稽核人員進行稽核證據的收集和評價工作,以判斷被稽核單位提供的會計核算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業務經營行為是否合規、合法,預定的經營目標是否已經實現,據以向有關方面報告稽核結果的全過程。
按信用社現有組織構架,信用社稽核是由信用社的領導和管理者——省聯社和縣(市、區)聯社,依據國家金融法律和法規、金融監管當局制訂的財經法紀和行業內部規定對信用社業務經營活動所進行的監督和檢查。即由縣(市、區)以上聯社的管理部門中所設立的稽核機構和人員,以其獨立公正的地位,借助專門的技術方法,對所轄信用社業務經營活動的真實、準確、完整,合規、合法和有效性作出評價和建議,向上級行業管理部門、金融監管當局和本單位領導提出報告和意見,從而糾錯防弊,維護財經法紀和行業內部管理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自身經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經濟監督活動。
我國信用社始于新中國成立之初,經過30多年發展狀大后在1983年才出現“稽核”一詞,合作金融理論工作者較為普遍地認為信用社稽核理論框架是在1996年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后才形成的,在信用社組織構架中才有相對獨立的稽核機構和稽核人員。
(二)信用社稽核的對象
信用社稽核的對象是由信用社的特有職能作用及其業務特點所決定的。
信用社一方面執行中央銀行賦予的信貸監督、結算監督、現金管理等監督職能。這些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又都是通過辦理各種金融業務來實現的。所以對于具有監督管理職能作用的各項業務活動,都是信用社稽核的對象。另一方面,作為經營貨幣信用業務的特殊經濟組織,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經濟實體,其業務經營過程只有依靠會計核算才能實現貨幣資金營運,即會計核算的過程就是具體業務處理過程的特點。這種貨幣資金營運過程及其結果,也是信用社稽核的對象。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
從審查和評價被稽核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開始,并以此為重點調查、描述、評價其可靠性,進而對被稽核單位財務會計資料的正確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驗證,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功能。
2.業務經營的合法性。包括:
(1)機構設置是否合法,有無合法的經營證照;
(2)業務經營范圍和種類是否與金融監管當局核發的《金融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載明的相符;
(3)存款的組織和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高息攬存現象;
(4)貸款發放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貸款投向是否合規;
(5)存、貸款利率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6)辦理支付結算業務,是否正確執行支付結算制度,遵守支付結算紀律;
(7)是否認真執行大額現金支付辦法,對違反規定的政策是否采取監督措施。
3.資本的充足性。包括:
(1)股本金的增擴、轉讓是否符合規定;
(2)附屬資本是否超過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是否按規定增補;
(3)固定資產占比是否適度。
4.信貸資金的管理情況。包括:
(1)是否嚴格執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健全存貸款期限管理制度,搞好資金頭寸管理,完成上級管理部門下達的風險目標任務。
5.資產質量。包括:
(1)各項貸款是否按五級分類管理,不良資產占用的數額、比重以及形成的原因;
(2)抵質押的貸款的數額占全部貸款的比重。
6.負債清償能力。包括:
(1)支付準備金率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2)存、貸款增長比例是否匹配;
(3)償債支付能力。
7.盈利質量及其分配。包括:
(1)利潤來源和結構是否合理正當;
(2)資產收益率和成本率是否達到規定的要求;
(3)各種積累的提留是否符合規定。
8.經營管理水平。包括:
(1)領導的決策和管理能力;
(2)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力度;
(3)各項業務經營指標的增幅、資金利用率、資產利潤率以及賬款質量;
(4)重大案件及查處情況;
(5)內部機構及崗位設置、人員配備及工作開展情況。
9.其他情況。即上級行業管理部門和金融監管當局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針對信用社某個方面(環節)的突出問題(矛盾),決定需要稽核的'其他事項。
二、信用社稽核的任務
稽核的任務,是指稽核工作在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所要承擔的責任和必須實現的目標。信用社稽核作為一項經濟監督工作,它的任務既要服從于經濟建設對經濟監督的客觀要求,又要受制于信用社稽核的對象。現階段,信用社稽核的任務,就是通過對信用社的信貸、財務、會計、出納等業務活動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防止和揭露違規、違制、違紀甚至違法等不良行為,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資財的安全,幫助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財經法紀和行業內部管理規定的正確貫徹執行。具體說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檢查監督信貸計劃、財務收支計劃和各項經濟指標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二,檢查監督信貸資金管理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
第三,檢查監督各項存款業務政策原則的情況;
第四,檢查監督各項貸款的發放、管理、收回及貸款政策、方針、原則、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五,檢查抵債資產的取得、保管、處置變現的合規情況;
第六,檢查監督會計出納基本制度和結算原則與紀律的執行情況;
第七,檢查監督計算機操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八,檢查監督固定資產的購建、保管、使用和財務收入、支出的處理,以及各項專用基金的計提、使用等執行制度規定的情況;
第九,檢查監督大額現金管理支付規定的執行情況;
第十,檢查監督各項代理業務執行有關制度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檢查監督有價證券、印章、密押、重要空白憑證的印發、保管、使用等是否按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二,檢查監督信用社對其分支機構業務輔導與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十三,檢查監督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
第十四,對新建房屋、決算情況進行專項稽核;
第十五,檢查信用社對會計、信貸檔案的裝訂、保管和查閱情況;
第十六,對聯社、信用社、分社主任在任期內的業績進行專項稽核;
第十七,配合有關部門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信貸紀律,造成經濟損失的重大事件進行專項稽核;
第十八,檢查監督各級信用合作管理部門和縣聯社籌集、使用各項基金(包括管理費)、上調資金執行制度和使用的情況;
第十九,制定稽核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參與擬訂重要的信貸、財務、會計、出納規章制度和計算機操作規程等;
第二十,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項。
信用社稽核的任務并非一成不變,它將隨著信用社的業務發展和稽核對象的變化而隨之改變。
信用管理制度10
摘要:我國處于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誠信的企業必然會贏得市場。因此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要生存和發展,需要建立良好的信譽。因此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開展非常重要,管理體系的構建是開展管理工作的基礎。管理層需要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開展管理活動,將信用風險降到最低。筆者根據相關工作經驗,主要探析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相關問題,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關鍵詞:企業信用;管理體系;降低風險
0引言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信用關系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上。在信用的基礎上,企業可以申請向銀行借貸,可以獲得商品但不需要馬上繳費。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運營過程中存在無法預料的風險因素,主要包括交易風險和經營風險等。這些風險對企業的發展都會產生嚴重的制約。在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下,企業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因此信用成為市場最重要的取勝法寶之一。根據大量實踐證明,符合實際需要的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要,能夠控制運營和交易過程中的各種信用風險,保證企業的健康和持續發展。
1企業信用管理概述
企業信用的核心是企業。企業信用指的是企業和其他涉及利益的企業的信譽。企業的信用內容主要包括商業信用,資金信用等。企業高層要意識到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必要的信用管理體系,形成企業獨特的文化和價值觀。企業信用管理的基礎是建立科學有效的政策,對各部門業務活動進行調整,從而保證分險得到有效控制,也就是企業采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控制客戶的各項信用風險。信用管理和其他管理不同。企業整體發展戰略規劃的項目之一就是信用管理,企業應該對此加強重視。根據市場的變化情況調節信用管理的方式,將風險降到最低。例如對于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問題,采取科學信用管理手段可以達到良好的管理效果。企業以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為運營目的。因此進行科學合理的信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管理要形成系統化的管理模式,需要全面系統性的策略完成信用管理工作,保證企業運行和交易過程中風險的降低。
2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措施
上文已經分析到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必要性。企業應該通過合理的渠道和手段建立信用管理體系,保證企業信用度和對客戶信用管理水平的提升,從而使其在市場競爭中擁有自身的優勢。以下具體探析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措施。
(1)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的管控。企業信用風險的控制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企業應該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通過抵押應收賬款的方式進行融資,保證拖欠資金成本的下降。同時企業可以加強對良好金融機構資信條件的利用,可以采取應收賬款讓售的方式進行融資,這樣就會使企業的風險下降。企業可以向保險公司轉移無法預料的重大風險和損失。具體來說,可以采取產權滯緩轉移,訴訟,仲裁和壞賬損失稅前扣除等方式,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基礎上,將企業損失降到最小。此外,企業清收責任的明確是非常重要的。在此基礎上可以對員工實行的業績考核制度,建立對賬回執制度,并落實好這一工作,將應收賬款的管理力度加強,避免企業出現壞賬等風險。
(2)通過內部授信審批制度的建立提升企業信用度。內部授信審批制度的建立是提升企業信用度的重要條件之一。這一制度指的是企業交易決策過程中需要執行的程序和信用審批方法。審批方法主要有“交易審批制度”“信用申請審查制度”“信用額度審批制度”等制度。這項制度的核心是嚴格審查客戶賒銷條件,并對信用額度進行控制。企業貿易往來中總會有一些新客戶和信用度不高的客戶。對于這些客戶可以通過條件銷售和擔保賒銷等策略,保證企業信用度的提升。
(3)政府要不斷規范企業的信用管理體系。在市場競爭中,企業為了發展需要不斷提升信用質量。市場中信用壟斷是不允許的。因此,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將信用作為市場上的商品,通過法律,政策等宏觀調控的方式進行規范和管理,保證信用在市場上需求量的提升,從而保證信用在企業交易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上的占有率。此外,政府可以建立數據范圍,數據分類等技術標準。在加工,存儲和報告等環節都要建立統一的行業標準。這些統一標準對數據的組合利用和統一檢索平臺的構建都是非常有利的。此外,這一標準的建立也能和國際化的管理體系保持一致。
(4)建立健全對客戶資信的管理。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實際上是一種評估制度,屬于對信用等級的科學評估。客戶資信管理制度需要做好準備工作,即收集客戶資料,并將這些信息整理成完整的檔案,作為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信用管理人員在企業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人員開展信用管理工作。管理過程要具有專業化和科學化的特點。企業與客戶交易的過程既要有最大化的收益,而且要最低限度的控制信用風險。企業在評價企業的信用等級時,需要按照相關流程進行評價。具體可以按照以下流程進行評價。
第一,要做好評級準備工作。信用管理部門要對客戶信息進行收集,并按照實際情況對評級工作進行布置。第二,對客戶的資信調查也是重要的.工作環節。通過調查可以充分掌握業務開展,財務,競爭等情況。第三,需要對客戶的信用級別情況進行評價。在這項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員加工各項資料,并劃分客戶的信用級別。第四,級別的審核也是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工作人員可以根據規定權限審核信用評級結果。第五,加強對客戶的監控和跟蹤。信用管理人員需要保持對客戶較高的關注度。一旦發現客戶的情況發生變化,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用級別的調整。第六,監督檢查客戶的情況。評級工作是信用監控委員會的重要環節,管理人員對評級業務開展情況和評級結果要及時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建立信用管理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部門和組織機構是建立信息管理體系的重要條件。組織機構的建立可以充分發揮部門的作用。組織機構作用的發揮需要每一個工作環節責任人的落實到位。現階段,我國企業信用管理組織機構上的類型包括矩陣式,職能型,混合型等形式,企業高層對信用管理部門的設置持忽視態度。因此建立信用管理部門是非常必要的。企業高層在建立組織管理機構的過程中需要遵循開放性和對立性的原則,根據管理部門運作情況,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進行調整,加強對各個組織結構的優化,加強與其他各個部門的協調和合作,保證信用管理工作的順利推行。
(6)通過培訓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企業信用管理的主體就是管理人員,他們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決定著企業信用的管理水平。現階段我國企業這方面的管理人才比較欠缺。我國相關部門和企業應該加強重視,可以通過定期舉辦培訓和講座等方式宣傳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淘汰一些過時的管理理念和基礎知識,不斷更新管理人員的知識體系。此外,在講座和視頻宣傳中,要滲透信用管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在真正開展工作時能夠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3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信用管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催生出來的管理內容。企業要發展和壯大,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企業要不斷探索,尋求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科學措施。文章首先概述企業信用管理,再從“企業信用風險的管控,內部授信審批制度的建立、政府對信用管理體系的規范、客戶資信管理的健全,信用管理機構的建立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等方面探析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措施。希望通過本文的研究對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水平的提升有所幫助。
主要參考文獻:
[1]王強,楊茂江,劉探.基于統一信任的電子商務信用評價模型[J].信息安全與通信保密,20xx(8):38-34.
[2]李萍。B2B交易中的企業信用評價模型研究[J].鹽城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xx(2)。
[3]寧瑋,耿旭,程威,等.網絡環境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構建研究[J].決策與信息,20xx(2):228.
[4]劉瑩,淺議我國企業信用管理的完善對策和措施[J].經營管理者,20xx(5):108.
[5]吳晶妹。信用管理概論[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xx.
[6]劉海林。企業信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中國林業經濟,20xx(6):42-44.
信用管理制度11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企業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合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2)制定企業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企業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業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5)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7)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8)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
6)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8)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9)參與商賬追收。
10)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信用(合同)管理員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7)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4)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6)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12
1、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1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1.2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1.3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1.4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1.5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1.6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1.7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1.8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1.9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1.10標的驗收記錄;
1.11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臺帳。
3、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
信用(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范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信用管理機構。
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將管轄范圍內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5、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6、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7、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8、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13
1、審查財務。各項經費的支出,必須按《經費開支標準》和《經費年度預算計劃》辦理。
2、各項財務收出,每類收入都應開具財稅部門監制的合法的`票據,統一管理、統一核算。每筆支出報銷單據都應按規定進行嚴格稽核。稽核人員應嚴格審查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合法、真實、是否有經手人簽名,說明用途。實物的票據,是否有保管員簽名。
3、報銷人員應把稽查過的原始憑證送校長或總務主任審批、簽字,方可到出納處報銷。
4、審批過程中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原始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情節嚴重的扣留原始憑證,并報告校長。但校長堅持要支付,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
5、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在未報出之前進行稽核,如有差錯應及時糾正保證質量。
信用管理制度14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6、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按時間順序及時建立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臺帳。
信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職工管理,嚴明勞動紀律,維護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職工考勤工作由聯社和各信用社指定專人負責。考勤人員對職工出勤情況要認真記錄,如實反映,對考勤工作真實性負責。
第三條職工考勤內容包括出勤、休假、請假、加班、遲到、早退、脫崗和曠工,在考勤表中用不同符號表示。
第四條職工按照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即為出勤。職工因公出差、外單位借用或經組織批準參加全脫產、半脫產學習,不能按時上下班的視為出勤。
第五條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即為休假。法定節假日指元旦1天(1月1日)、春節3天(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勞動節3天(5月1日至3日)、國慶節3天(10月1日至3日),共10天;公休日指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條職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
第七條職工未按時上班即為遲到,提前下班即為早退。上班中途未經聯社領導同意擅自離崗即為脫崗。
第八條職工未請假或請假未準不上班、超假又未履行續假手續均為曠工。職工一月內遲到、早退(脫崗)每次罰款50元(遲到、早退、脫崗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一月內累計達3次(早退、脫崗以抽查記錄為準)另扣工資500元。
第二章請假審批權限
第十條職工請假必須履行相關手續。請假人應填寫統一印制的一式兩聯的《職工請假審批單》,病假應附縣級醫院以上證明,按審批權限經聯社領導批準后,一聯由辦公室留存并作好登記,另一聯本人收執,待假滿結束,經辦公室簽字后送員工管理部門,作為計算工資、獎金、津貼發放的依據。
第十一條職工請假,如遇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親自履行者,可委托他人代替履行。
第十二條聯社職工(含中層干部)請假,由所在科室負責人簽注意見后(但科室負責人要安排好代班人員),報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審批,聯社班子成員請假一律由理事長審批。
信用社一般職工請假3天(含)以內由信用社主任審批;請假3天以上信用社主任簽注意見后報聯社主任審批。信用社主任請假一律報主任審批;超過3天以上報理事長審批。
第三章假期規定和加班報酬
第十三條事假。事假按天扣發工資100元。
第十四條病假。職工請病假在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的,按病假實有天數每天地扣發工資50元;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只發基本工資和津貼。因公(工)負傷,治療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五條婚假待遇。職工按國家法定年齡結婚,享受假期7天,按晚婚年齡結婚,享受假期17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六條喪假。職工為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辦理喪事的享受假期7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七條產假。已婚女職工不足晚育年齡,經過批準生育第1胎子女者,以及按政策規定,經過批準安排生育第二胎子女者,產假為90天;已婚女職工在晚育年齡以上,經過批準生育第1胎子女者,產假10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八條懷孕女職工流產休養假。已婚女職工計劃內懷孕發生流產,假期在30天以內,休養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九條女職工哺乳嬰兒的考勤。女職工哺乳(含人工喂養)不滿周歲的嬰兒,每天哺乳兩次,每次不超過30分鐘,視為出勤。
第二十條計生手術休養假。男女職工因做節育或絕育手術,休息時間超過7天和女職工計劃內懷孕,經醫院診斷需要保胎休息者,以及計劃外懷孕做了流產手術需要休養者,均執行病假規定。
第二十一條探親假。除見習生和1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計超過1個半月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外,凡距父母和配偶居住地在300公里以上的職工符合探親規定,分別享受未婚職工每年一次或已婚職工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在20天內,以及每年一次的探望配偶假在30天內,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二十二條休假。職工休公休假和法定節日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加班報酬。法定假日(全年共10天)經批準加班者,按日標準工資的'300%計發加班工資,不再安排補休。經批準在其他時間加班,以及在外地出差、學習而占用了公休假的,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雙休日按日標準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其他時間加班按日標準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章假期計算與出勤考核
第二十四條職工請(休)假期間的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應包括在內,但在考勤計算假期時應予剔除。
第二十五條職工請(休)假期限末滿而提前到崗上班者,則按銷假時間計算實際假期。
第二十六條職工按政策規定享受的婚假、產假(含男職工的護理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含男職工護理假),均應一次使用,未用完的不再調休,視為奉獻。
第二十七條職工出勤考核實行日考月清,職工民主監督。
第二十八條考勤情況由辦公室填寫統一印制的《農村信用社考勤表》,于每月的三十日前(假日順延)報送聯社員工管理部門審核留存,作為考核職工出勤情況的依據。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遵守本制度,出滿勤、多出勤的職工,作為年終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
第三十條對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計超過一個半月的職工,除有特殊貢獻者外,一般不得評選為年度先進工作者。
第三十一條職工無論什么原因曠工,曠工1天,則扣工資300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經過批評教育無效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則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條發現辦公室考勤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在考勤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除扣發當事人工資800元外,還要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本人作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者,給予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法規抵觸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適用于XX縣農村信用社全體職工。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和解釋權屬XX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有制度同時廢止。
信用管理制度1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地顯效,落實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先行先試政策,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動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激勵、失信懲戒的建筑市場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信用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的信用行為記錄、考核、整合和應用。
第三條 本辦法“防城港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行為評價系統” (以下簡稱“評價系統”)為采用政府采購招標購買服務,委托it企業按照本辦法開發信用行為評價系統軟件,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建筑市場信用行為評價系統和信用檔案手冊。將采集、錄入、確認的市場行為、現場行為、評優創先等按照本辦法,公示期滿后,自動綜合計算并生成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得分,同時自動鏈接到“防城港市工程招標造價信息網(以下簡稱信息網)公開發布。
第四條 信用行為評價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實施、互聯互通,應當做到公開、公正,保障信用行為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遵循合法、客觀、公正和審慎的原則,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二章 信用行為信息分類
第五條 信用行為信息分為基本信用行為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三類。
(一)基本信用行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或有關從業人員情況,資質資格的類別、等級,安全生產許可,以及有效期等,按照“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管理系統/廣西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信息,本辦法不重復建設。
2.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對防城港市作出的建筑業產值貢獻。
(二)良好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和履行社會責任,獲得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獎勵和表彰的行為。
(三)不良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或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管理文件等規定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受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批評的行為。
第三章 信用行為信息采集
第六條 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防城港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的產值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第七條 良好行為信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建筑施工企業自行采集。獲得國家、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應在獲獎后28天內書面告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逾期不告知的,該良好行為不予計分。
第八條 不良行為信息,以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通報或行政處理文書為依據。
第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良好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20xx年1月1日;不良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本辦法施行之日。
第四章 信用行為信息公布
第十條 良好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良好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授予文件文號、授予部門和授予時間;不良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不良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處罰或處理文件文號、行政處罰或處理機關和執行時間。
信用行為信息記錄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中,自信息確認之日起,“評價系統”自動鏈接到信息網進行公示,即為公示期。公示期一般為3日,公示期內該信用行為不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
第五章 信用行為評價標準和方法
第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實行實時量化評分制,包括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良好行為信用分、不良行為信用分,分別匯總計算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
信用行為的有效期自該行為信息參與評價綜合計分之日起開始計算,除特別注明外,有效期一年,即公布期限為1年。信用行為信息在公布期限內,參與實時評價計分;公布期限屆滿后轉入“評價系統”后臺長期保存,不參與信用實時評價計分。
第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基本信用分,鼓勵建筑企業申請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就建筑業產值信息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年度建筑業產值10億元以上的,加1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5億元——10億元(含本數)的,加0.8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億元——5億元(含本數)的,加0.6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6000萬元——1億元(含本數)的,加0.4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3000萬元——6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3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000萬元——3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2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1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1分;
未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或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以下的,不加分不扣分。
第十三條 良好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一)積極響應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號召,履行社會責任,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完成各項搶險、救災、扶貧等任務,獲得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通報表揚加0.5分。
(二)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榮獲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或自治區優質工程獎、最高質量獎、結構杯、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綠色工地和主席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等表彰的,加1分。
(三)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的工程項目,被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2分;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3分;被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5分。
(四)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行業檢查中獲得通報表揚的,縣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1分,市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3分,自治區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5分,國家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6分。
第十四條 不良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扣分標準
(一)按照建筑施工企業上年度“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總扣分值直接提取計算,在防城港市動態扣分值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2分,20分以上3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4分,30分以上4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6分,40分以上5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分,50分以上6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5分,動態扣分值60分以上的扣2分。
(二)參與或介入違法違章建筑建設(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施工),每個項目扣0.3分。
(三)未按要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視頻會議、清欠協調會和項目約談會等會議,無故(未經批準)缺席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人每次扣0.1分。
(四)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報送有關安全生產、清欠、工程進度等自查自檢報告、總結、數據或拒不服從監督管理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1分。
(五)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做好“揚塵整治”,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3分。
(六)在日常檢查中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下達停工通知書的,每次扣0.1分;拒不停工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3分。
(七)存在合同履約不到位、人員設備投入不足、履職不到位、質量安全整改不到位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約談的,每被約談一次扣0.2分。
(八)不按規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2分。
(九)提供虛假材料辦理資質申請、資質變更、資質核查、誠信庫審核等建設管理業務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5分。
(十)企業因串通投標、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等行賄謀取中標、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中標項目違法轉讓給他人、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給他人等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或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十一)同一項目因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工程質量保修等各類問題遭到市民(業主)重復投訴,且在處理過程中推諉、扯皮或處理不力,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個項目扣0.3分。
(十二)在日常施工生產過程中,因施工導致市政配套管網及其他市政設施遭到嚴重損壞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次扣0.3分。
(十三)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扣1分;造成2人死亡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扣3分。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發生兩起一般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第二起責任事故扣5分。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十四)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未按要求報告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
(十五)在日常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未能妥善處理因工程款糾紛引發農民工集聚討薪,有圍堵企業或項目現場行為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3分;有圍堵市政道路、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行為,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5分;經相關部門協調,未能妥善處理并導致農民工多次集聚討薪,影響惡劣被通報批評的,扣1分。
(十六)因違法違規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每次扣1分;未按時履行處罰決定的,每次再扣0.5分。
(十七)被各城建項目業主誠信履約年度考評定為不合格的,扣0.5分。有具體考評辦法的,按具體考評辦法確定扣分分值。
第十五條 誠信評價等級
年度綜合評價,每年的1月至12月為一個評價周期。“評價系統”根據評價周期內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總和與項目數量計算算術平均值所得,按照平均值高低自動形成建筑市場建筑施工企業誠信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優秀: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前10%(含10%);
良好: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10%-50%(含50%);
一般: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50%-90%(含90%);
較差: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后10%。
第六章 信用行為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六條 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運用到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在招標文件評標評分辦法中加入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投標人的企業信用行為得分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進行計取。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投資(含國有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必須依法進行招標項目,在原招標文件范本中評標評分辦法構成(技術標、商務標、企業信譽)基礎上,增加企業信用行為得分(直接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開標前1工作日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作為投標企業的信用行為得分進行計取)。投標人匯總得分(滿分100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該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商務標得分+企業信譽實力得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
對首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或三年內無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相關信用行為信息的建筑施工企業,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暫按0分計入。
(二)其他工程項目由招標人決定是否參照執行,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七條 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在建設工程發包或業務委托環節,應當充分考慮建筑施工企業的年度綜合誠信評價等級和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優先選擇信用優良企業。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信用行為信息的采集、公布、評價工作,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原則,保證信用行為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建立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不按時采集錄入信用行為信息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予以全市通報;造成嚴重信用行為信息缺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信用行為評價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徇私舞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認為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信用管理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可以向其上級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對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內容存在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異議申請,書面陳述申辯。以單位名義申訴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申訴的,必須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應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申辯或異議處理期間,信用行為信息記錄不中斷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經核查確有錯誤的,由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或者糾正。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信用管理制度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經營方針、政策及各項制度的貫徹執行,建立有效的決策監督和反饋機制,加強經營風險防范,維護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經營;加強稽核工作的嚴肅性、獨立性和權威性,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總部專設稽核部門負責公司的稽核工作。稽核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稽核工作保持相對獨立性。
第二章稽核部門的職責
第三條
公司稽核部門在公司總稽核領導下工作。
1.稽核業務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為單位,實行稽核專員管理制度。
2.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應設置專(兼)職稽核員。
稽核員在業務上接受公司稽核部門的指導。
3.稽核工作的實施方式,包括:現場稽核、非現場稽核、專項稽核。
第四條
公司稽核部門的職責是:
1.負責定期組織檢查和評估公司各有關部門經營管理活動等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符合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的規定,督促各項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
2.定期組織公司內控制度的審核,對公司內控環境的的有效性、科學性進行評價。
3.對分支機構、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關鍵崗位的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
4.查處公司內部的違法、違規行為,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和其它責任事故。
5.對外出具公司內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檢查報告。
6.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項。
第五條
稽核檢查和離任審計活動,以工作小組或審計小組的形式進行,由稽核主審擔任組長,負責具體項目的組織和實施。組長的職責包括:
1.負責編制稽核(審計)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組織方式、重點和完成時間。
2.負責收集和整理被稽核單位的有關數據資料。
3.負責協調小組的工作進度,并向總稽核報告工作。
4.負責起草和提交稽核(審計)報告。
第六條
稽核部門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權、檢查權、建議權。
1.參與制定、審查、修訂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
2.要求被稽核單位提供有關業務數據、財務資料,以及其他文件及報告材料。
3.對被稽核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實施檢查,糾正違規的業務和管理活動,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對違法亂紀行為和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對阻撓、拒絕稽核檢查工作的責任人員,提請公司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稽核專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可以行使調查、談話、查閱、取證的權力。被稽核對象應在下述工作范圍內,配合稽核專員履行其職責。
1.列席有關業務會議,調閱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文件。
2.調閱各業務部門有關經營管理計劃及其執行情況。
3.要求被檢查部門就相關問題提供有關材料,做出口頭或書面說明。
第八條
稽核部門及稽核專員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必須對稽核事項的調查程序和工作報告的結論負責。
1.在稽核檢查周期內,對被稽核對象存在的問題和經營風險的揭示無重大遺漏。
2.對被稽核單位內控機制和內控體系存在的缺陷的揭示無重大遺漏。
3.對被審計個人的經營管理責任事項充分揭示無重大遺漏。
4.對出具的稽核檢查報告和審計報告的客觀性負責。
第九條
稽核部門及稽核人員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免除責任:
1.稽核檢查或審計工作報告中已給予充分以說明的;
2.按例行工作程序,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作出了通報的;
3.按審計準則和審計慣例可以免除責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稽核人員的任職標準
第十條
稽核人員的任職標準
1.符合公司員工選聘的基本要求;
2.取得證券執業資格,并具備從事稽核業務要求的綜合專業素質;
3.品格優秀,遵循準則,嚴守公司商業秘密。
第十一條
稽核業務人員分為高級稽核經理、稽核經理和稽核助理三個層次。
稽核經理和稽核助理由公司稽核部門提名,并報公司總稽核批準,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高級稽核經理由公司稽核部門負責人提名,由公司總稽核會同公司人事部門負責任命。
第四章稽核檢查
第十二條
稽核檢查的組織,可以是由稽核部門單獨組織的例行檢查,也可以由稽核部門牽頭組織或參與其他相關部門組織的專題檢查。
附圖是稽核檢查流程的示意圖。
第十三條
稽核工作開始前,經總稽核批準,向被稽核單位發出稽核通知書。根據稽核通知的要求,被稽核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作小組提供有關稽核調查資料和調查問卷。稽核調查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下達的各項計劃及其執行情況。
2.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及其分析資料。
3.交易系統數據資料。
4.內部控制狀況的自查(自評)報告。
5.部門業務規章制度及其有關資料。
稽核通知書可以是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可以提前送達,也可以現場送達。
第十四條
稽核人員在稽核過程中,應按照稽核檢查的規范要求,結合稽核目的和重點進行調查、分析和記錄,建立稽核工作底稿。稽核調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經營管理及財務狀況分析。
2.對特殊業務活動及風險狀況的.分析。
3.對異常交易及違規交易操作的分析。
4.IT信息系統管理狀況的調查。
5.對骨干員工的座談調查。
6.風險案例專項調查。
第十五條
稽核工作結束后,稽核小組應根據稽查情況寫出“稽核檢查報告”,并與被稽核單位書面交換意見。稽核檢查報告經總稽核審定后以稽核部文件形式上報公司領導、主管部門,發往被稽核單位。
第十六條
稽核檢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稽核的目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
2.被稽核單位的基本情況;
3.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
4.稽核中發現的問題;
5.稽核結論。
第十七條
被稽核單位、有關責任人對稽核檢查報告中所列事實、所作結論和處理意見如有異議,應自接到報告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稽核部門或總稽核提出書面陳述意見和復審要求。
未按期提出異議的,視同認可。
第十八條
被稽核單位應自接到報告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報告中所列問題和意見應逐一檢查對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書面報送公司稽核部門。
根據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稽核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后續稽核。
第十九條
對被稽核單位的稽核檢查和評價結論,作為對其進行管理分類評級的重要依據。同時,列入該部門年度綜合考核范圍。
第五章制度評審
第二十條
內控制度年檢的評審原則和要求,按照《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相關規定為依據。評價的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制度體系的完整性、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時效性等。
第二十一條
內控制度年檢的范圍,涵蓋公司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的內控環境和內控管理的各項業務和行政管理制度。年檢的重點包括并不限于:部門基本管理制度、業務管理制度、崗位工作流程、決策監督與考核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二條
內控制度年檢的程序,按照文本評審、檢查通報、限期整改、驗收通過的基本流程進行。
內控制度年檢每年進行一次,并提出年檢報告。
第六章離任審計
第二十三條
子公司負責人及財務部負責人、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及財務部負責人離職前,必需進行離任審計。
離任審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會計責任、經營管理責任、財經法紀責任,以及其它及被審計人員在有關審計事項中的責任情況。
第二十四條
離任審計,可以由被審計人本人提出申請,或由主管部門委托,或根據公司授權決定進行。被審計人應在審計小組到達前五個工作日,向審計小組提交書面任期述職報告。
離任審計的工作程序,參照稽核檢查的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
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被審計人所在部門概況以及被審計人崗位任職基本情況。
2.被審計人任期內的主要經營目標與業績表現。
3.重要審計事項以及審計責任。
4.被審計人財務、會計責任與財經法紀責任的綜合評價。
5.有關工作移交事項的說明。
第七章稽核問責制
第二十六條
實行稽核問責的范圍,是指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大責任事故、重大損失案件、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問責。主要包括:重大責任事故;濫用職權和管理失職行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稽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七條
問責的對象包括公司各級部門、分支機構、子公司和員工。問責事項的調查與處理實行專案負責制,由總稽核直接管理。
第二十八條
納入問責程序的責任事項,對相關部門和當事人的處理與處罰,以問責會議的形式進行。作出處分和處罰決定時,遵循多數通過的表決原則。
第八章處理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處理與處罰方式
(一)、對部門的處理處罰:
1、經濟處罰;
2、通報批評;
3、取消年度評獎資格;
4、建議作出人事調整;
以上四種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二)、對責任人的處理與處罰:
1、經濟處罰;
2、通報批評;
3、警告;
4、降級;
5、撤職;
6、除名;
以上六種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第三十條
處分或處罰決定,按以下三重情形處理:
1.對常規稽核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由公司總稽核提出稽核處理建議,責成其主管部門作出處理并通報稽核部門。
2.對情節嚴重的并造成消極影響的,報經公司總裁同意,由稽核部門作出處理,處理結果上報董事長,并在全公司通報。
3.對嚴重超越決策權限、超越操作權限、違犯操作流程等,造成公司較大經濟損失等重大責任,依照稽核問責的處理程序進行。由公司人力資源總部作出處理并通報。
第三十一條
作出稽核事項調查處理過程中,應遵守公開、公正、嚴謹的原則,說明作出稽核處理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充分聽取被稽核單位、有關責任人的陳述和辯解,不得因被稽核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辯駁而加重處罰。
第三十二條
被稽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阻撓、拖延提供稽核工作所需要的有關資料的,或者提供虛假資料、隱瞞事實真相的,或惡意攻擊、陷害稽核人員等行為,經查證屬實,可視其情節給予被稽核單位負責人和直接當事人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辭退的處分。
第三十三條
稽核部門和稽核人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對存在的問題故意隱瞞不報,損害了公司利益的,或假公濟私、蓄意打擊報復被稽核對象等行為,經查證屬實,可視其情節給予直接責任人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調離稽核崗位、辭退的處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公司稽核部門,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公司“稽核情況通報會”,就檢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和潛在的風險狀況,進行通報和提出警示。
第三十五條
稽核業務方案、工作報告、有關工作底稿和專項調查報告,是稽核業務的重要檔案,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保存。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湘財證券(稽)字[1999]第01號《稽核管理制度》同時中止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屬稽核總部。
信用管理制度18
為提高企業信用管理水平,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特制定如下信用管理制度:
一、信用評審管理制度
合同簽訂前實行評審制度。
(一)、評審內容
1、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2、嚴格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3、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4、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
二、企業授信評價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機構應加強與各業務部門的聯系溝通,及時掌握客戶的信用信息,對客戶實行分級管理,將客戶的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分別制訂不同信用等級所對應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機構負責建立每位客戶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電話、信用標準(對客戶資信情況進行要求的最低標準)、信用等級內容的表單,并及時進行動態更新。
3、信用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戶信用申請;采用對客戶進行走訪、調查、向有關部門收集客戶資信狀況資料等方式掌握客戶信息,填寫客戶調查表,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確定信用等級,并及時回復客戶。
4、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補充客戶信用信息,每年末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形成書面的年審評價報告,并根據年審報告及時調整客戶信用等級與授信額度。
5、對延遲付清款物的客戶,視情節輕重給予信用等級的降級處理;對惡意拖欠款物的客戶授信額度為0,要求采用即時清結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單,拒絕業務往來。
6、各業務人員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機構反饋;信用管理機構應定期將客戶信用狀況評價結果反饋公司各相關部門。
三、失信違法行為追究制度
1、對方發生失信違法行為,可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賒銷條件;停止供貨;
取消供貨資格;訴諸法律。
2、本企業發生失信違法行為的可能表現形式與糾正措施:
表現形式:
個人擅自以企業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并違約或騙取款物;產品合格率未達標;拖欠貨款;其他。
糾正措施:及時書面告知對方,說明原由;依法賠償對方損失;撤消過錯當事人的職務、開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制度
1、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管理員。
信用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2、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3、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信用管理制度19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戶的信譽、資信狀況,規范企業客戶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銷售活動中因客戶信用問題給企業帶來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對企業所有客戶的信用管理。
第3條 財務部負責擬定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銷售部需提供建議及企業客戶的有關資料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
第4條 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經有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執行,財務部監督各單位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第2章 客戶信用政策及等級
第5條 根據對客戶的信用調查結果及業務往來過程中的客戶的表現,可將客戶分為四類,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時,應按照不同的客戶等級給予不同的銷售政策。
1.對A級信用較好的客戶,可以有一定的賒銷額度和回款期限,但賒銷額度以不超過一次進貨為限,回款以不超過一個進貨周期為限。
2.對B級客戶,一般要求現款現貨。可先設定一個額度,再根據信用狀況逐漸放寬。
3.對C級客戶,要求現款現貨,應當仔細審查,對于符合企業信用政策的,給予少量信用額度。
4.對D級客戶,不給予任何信用交易,堅決要求現款現貨或先款后貨。
第7條 同一客戶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銷售業務員所負責的客戶要超過規定的信用限度時,須向銷售經理乃至總裁匯報。
第8條 財務部負責對客戶信用等級的定期核查,并根據核查結果提出對客戶銷售政策的調整建議,經銷售經理、營銷總監審批后,由銷售業務員按照新政策執行。
第9條 銷售部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及產品銷售、市場情況等,及時提出對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進行調整的建議,財務部應及時修訂此制度,并報有關領導審批后下發執行。
第3章 客戶信用調查管理
第10條 客戶信用調查渠道。
銷售部根據業務需要,提出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財務部可選擇以下途徑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通過金融機構(銀行)調查。
2.通過客戶或行業組織進行調查。
3.內部調查。詢問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戶的信用狀況,或從本企業派生機構、資訊報道中獲取客戶的有關信用情況。
4.銷售業務員實地調查。即銷售部業務員在與客戶的接洽過程中負責調查、收集客戶信息,將相關信息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分析、評估客戶企業的信用狀況。銷售業務員調查、收集的客戶信息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如下表所示。
銷售業務員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用收集的客戶信息列表
第11條 信用調查結果的處理。
1.調查完成后應編寫客戶信用調查報告。
(1)客戶信用調查完畢,財務部有關人員應編制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及時報告給銷售經理。銷售業務員平時還要進行口頭的日常報告和緊急報告。
(2)定期報告的時間要求依不同類型的客戶而有所區別。
①A類客戶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類客戶每三個月一次。
③C類、D類客戶要求每月一次。
(3)調查報告應按企業統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寫,切忌主觀臆斷,不能過多地羅列數字,要以資料和事實說話,調查項目應保證明確全面。
2.信用狀況突變情況下的處理。
(1)銷售業務員如果發現自己所負責的客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應直接向上級主管報告,按“緊急報告”處理。采取對策必須有上級主管的明確指示,不得擅自處理。
(2)對于信用狀況惡化的客戶,原則上可采取如下對策:要求客戶提供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增加信用保證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證;減少供貨量或實行發貨限制;接受代位償債和代物償債,有擔保人的,向擔保人追債,有抵押物擔保的,接受抵押物還債。
第12條 銷售業務員自己在工作中應建立客戶信息資料卡,以確保銷售業務的順利開展,及時掌握客戶的變化以及信用狀況。客戶資料卡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資料: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交易聯系人及訂購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2.業務資料:客戶的付款態度、付款時間、銀行往來情況、財務實權掌管人、付款方式、往來數據等。
第4章 交易開始與中止時的信用處理
第13條 交易開始。
1.銷售業務員應制訂詳細的客戶訪問計劃,如某一客戶已訪問5次以上而無實效,則應從訪問計劃表中刪除。
2.交易開始時,應先填制客戶交易卡。客戶交易卡由企業統一印制,一式兩份,有關事項交由客戶填寫。
3.無論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都可依據信用調查結果設定不同的附加條件,如交換合同書、提供個人擔保、提供連帶擔保或提供抵押擔保。
第14條 中止交易。
1.在交易過程中,如果發現客戶存在問題和異常點應及時報告上級,作為應急處理業務可以暫時停止供貨。
2.當票據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時,銷售業務員應向上級詳細報告,并盡一切可能收回貨款,將損失降至最低點。銷售業務員根據上級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戶中止雙方交易。
第5章 附則
第15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6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信用管理制度20
客戶信用檔案是本企業經營活動中積累的寶貴財富,收集、整理客戶資料和活動記錄,是建立、完善客戶信用檔案的前期工作。為使客戶檔案盡可能好地服務于對客戶過去信用狀況的了解,準確評價客戶現實信用狀態,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合同必須編號,客戶信用資料應在收集后交給部門信用管理員整理、保存。
二、客戶檔案中,應包括從接觸客戶起的全部資料和活動記錄。主要是:
1、業務洽談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2、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3、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4、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5、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6、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7、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8、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9、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10、 標的物的驗收記錄;
11、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三、合同承辦人在辦理完畢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之日起的十天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交由信用管理員核實,由該信用管理員將之送交信用管理辦公室保管備查,年終由信用管理辦公室移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四、公司檔案室負責做好客戶信用檔案驗收、記錄、保管和查閱服務等工作。
五、查(調)閱客戶信用檔案的人員,須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規定辦理手續,并嚴守保密紀律。
六、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信用管理制度08-08
企業合同信用管理制度08-08
《信用卡》08-16
打造信用中國08-13
論金融信用08-05
信用優秀作文03-03
書信用語02-20
關于信用的作文12-16
論商業信用與商業信用制度之構建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