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1
(一):公司規章制度精簡版
第一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五:9:00——17:00;周六:9:00——11:30;
2、中午休息時間:11:30——13:3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特殊情況下,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 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2. 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3. 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4. 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5. 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6. 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處罰金按工資每天金額計算)
7.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8.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
一天。
9. 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
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10. 請假扣除當天工資與全勤獎。
第五條 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 行政部門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二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 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
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 第十六條 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 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
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
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三章 員工福利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 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
第四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
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五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
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
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 每月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二):《公司規章制度》小公司目前最好的范本
公司規章制度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業務。
2、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
二、 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上班時間 早8:30
午休 12:00——14:00
下班時間 晚 17:30
周一至周六為上班時間,周日休息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上班時間睡覺、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有序。
2、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3、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4、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5、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早會及中會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6、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7、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8、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六、 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行政財務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 電腦管理:
1、 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 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4、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時備份。
5、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九、 網絡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看新聞、玩小游戲),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 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工作態度積極,業績前三者
b、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c、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獎懲辦法: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三):2015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2篇: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
(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二、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3、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核、簽發。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審核、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應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核、簽發后再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核后可立即發送,并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除業務以外的文本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周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
注:業務文件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文件應交經理保管。【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
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c、專有技術;d、客戶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六、差旅費管理制度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經理審核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
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a、出差前依單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經理審核批準。b、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c、出差人返回后3日內應填寫差旅
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經理審核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但回公司后需向經理講明;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四):2015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2篇:小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xxx一人出資設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制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范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注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方式:______出資額:______出資時間:___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4)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有權查閱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并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傳媒公司規章制度
傳媒公司對于公司的每一個崗位的員工如何制定崗位職責,各方面的管理又如何制定規章制度呢?以下是完整的傳媒公司規章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于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選舉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文件,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并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項目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秘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后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匯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系: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審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余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注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準,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后董事長簽字批準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準,并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2000元(dm及書刊印制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準后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制費開支應控制在該項目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并可憑印制合同、印制單位發票和印制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準后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項目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權限和支出范圍核準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權限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征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并換取正式發票后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2000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并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并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項目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項目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柜,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于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柜,專門由其保管,并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后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項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大投資項目,必須慎重并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項目,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后,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后報公司確定,重大投資項目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項目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委托的經營范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委托,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以外,其余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準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并直接批準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制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 傭金 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傭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傭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制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不屬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委托簽約的范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大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并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準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項目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發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柜保管,統一編號,并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各類合同,并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并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后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每月(季)財務結算后,會計應將檔案(包括各類財務報表、驗資文件、會計帳薄)一律存入專柜,裝訂成冊,交于行財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檔案:《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類管理考核細則一律單列存放。
三、員工檔案:公司員工檔案一律裝訂好單列存放。
四、合同檔案:(包括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存根、勞動合同、各類協議、廣告業發布合同)單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
五、文件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有關文件一律單列存放。
六、來文檔案:其它單位來文由分管經理、總監閱后一律單行存放。
七、項目檔案:一律按機密文件處理,單行存放,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公司各分支機構的檔案管理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處理程序
公司對內部行文時,一律以"甘大傳字"加文號出現。公司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公司內外行文,各分支機構若由于項目運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須按程序并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向公司總部上報項目運作請示文件,待公司總部同意后予以下發文件后再執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機構運作的圖書編輯或文化賽事推廣項目需要成立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的由公司協調成立該機構,各分支機構可以編輯委員會xx分會或賽事組委會xx分會的名義開展該項目運作。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不具備法人資格(所有者權益
一、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必須提取資本公積金和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法定公積金):每年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這部分資金用于公司的再發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稅后利潤的5%提取,這部分資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業及抗風險能力。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必須扣除資本公積金和盈余公積金,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本規章制度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執行。
________傳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8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14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1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29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0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31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2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3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34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2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制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擬稿,文件形成后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文件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審核簽發。
3. 以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文件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簽收,并于接見當日,按領導批準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文件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打印所有文件必須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打印,各部門擬草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打印,打印文件、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核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并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后,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后向批準人銷假,批準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后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并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游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后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②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寫差旅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準同意后進行報銷。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3
第一章 總則
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規則辦理。
第二章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者,一律解職。
第二條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條 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 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 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積極上進,培養榮譽感。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 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 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躍級呈報。
第九條 部門經理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行業務,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條 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調派職務時,若為能力所能勝任者,員工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
第十二條 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三條 對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遇困難及時匯報,
做到有始有終;
第十四條 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
第十五條 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生事故者依法論處。
第十六條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員或最后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
第十七條 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八條 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
第十九條 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 第二十條 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
2.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二十二條 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
3.對于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并重視教育訓練及
考核;
4.如因監督不周,以至發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
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征募事宜,經部門經
理應試合格。
第二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
任用。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
并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辦理。
第四條 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 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并經過試用期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 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2-3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間薪資是以當地工資水平給予;考察期滿合格后進入試用期,職員試用期為1至2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十五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
3、表現特優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準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 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
4.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 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試用期滿薪資調整表),呈報總經理考核的,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
1.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 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后
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
第四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9.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五條 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 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五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 公假:
1 .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 第十六條 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 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六章 離職制度
第一條 員工擅自離職者,應以下列規定辦理:
1、經理及會計人員于三十天前,一般職員于十五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準;
2、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戶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
3、未依規定辦妥離職手續而離職者,除不發給當月薪資及獎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損失時,將視情節予以追訴。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偷竊或侵占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
5、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
6、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
7、有煽動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雇:
1、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3、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次者;
4、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
5、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務者;
6、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條 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手續辦妥后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后補發(移交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 員工移交事項如下:
1.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
3.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信息;
4.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務資料;
5.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員工的獎勵分下列二種:
1.嘉獎——根據功績做相應嘉獎;
2.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游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
1.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并經主管經理提報批準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
1.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
3.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范者。
第四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災后,為公司搶救有功者;
2.替公司開源節支,節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并經過經理提報批準者;
3.揭發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
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
1.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2.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績優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
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懲戒:
1.上班時間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為;
2.上班期間非公務需求而閱讀報紙者;
3.公話私用,屢教不改者。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推銷物品者;
2.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
3.態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
1.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下棋;
2.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
3.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
6、代人打卡或簽到(托人者同)而證據確鑿者;
7、遺失公司支票、匯票等重要票據,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
1.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后果較嚴重者;
2.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
3.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
4.在工作時酗酒滋事或擾亂秩序者;
5.怠工、罷工者;
6.其它關系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 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負賠償責任并視情況進行處分:
1.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
2.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
3.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
4.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
第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其下屬人員有包庇縱容或未盡監督考核者,應負連帶責任,如情節重大者調職降級。
第九章 員工福利制度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 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
第四條 員工與配偶若同時服務于本公司者,其各項福利可享雙份。
第五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六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
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 每月1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第十章 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部門主管、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維持公司各部門的正常運轉;
3、合理安排每個項目的正常運作;
4、指揮監督部門員工的日常工作,積極引導他們順利開展工作,使公司業務高
效運作,快速發展;
5、部門主管有權招聘、解雇部門人員,但須經總經理批準;
6、部門主管有權調整部門人員崗位與工作;
7、如部門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經理有權立即作出調整;
8、加強成本核算,厲行節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 財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展工作。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認真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按期上報;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等檔案資料;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收據與支票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使用完應辦理注銷手續;管理庫存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保證其安全完整;
4、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將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憑證、報表等有關內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業務員申領合同,必須做好登記、備案;
7、財務部有權督促業務員簽訂合同;
8、每單業務結束后,有權向業務員確定金額,并結算;
9、在結算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不得給予結算提成及獎金;
10、及時配合業務部開據發票,送貨單等票據;
11、在收款過程中,業務員如遇有扣款行為的,必須向業務員索要客戶扣款證明,否則視為應收款項處理;
12、業務開展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有權拒絕支付款項,并及時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匯報;
13、認真核實報銷憑證,由上級領導簽字后方可支付;
14、認真、統一管理公司客戶資源,做好歸檔管理;
15、每月將應收款、應付款、辦公費用、工資、業務開支等報送總經理審閱。
第三條 企劃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及時、準確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3、積極配合業務部和設計部的有關工作,做到盡善盡美,并保持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交流;
4、正確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市場信息,對產品進行正確的定位、延伸;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
6、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不斷創新,爭取又好又快的發展。
第四條 業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加強管理,保證業務各個環節不出問題;
3、及時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客戶信息,向公司反饋信息,為公司的業務拓展提供依據;
4、準確掌握客戶對產品要求的各個細節,與企劃人員及時交流;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6、業務員接單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特殊情況除外),并把公司的相關資料按規定送達客戶;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一份交業務部,一份交財務部;
8、簽訂合同后,應及時收取貨款;如遇客戶拒不付款,則必須將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則貨款將暫時從業務員薪資里扣除,直至拿回貨款再補發;
9、貨款應及時交到財務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經發現,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職。
第五條 客服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熱情接聽客戶電話并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3、如遇客戶投訴等電話,必須耐心、平和的進行接聽和處理;
4、愛惜所用的電腦、電話等公司財物;
5、在崗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積極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及業務水平;
7、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
8、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轉達客戶的各種訴求。
第六條 設計部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及時、準確完成公司安排的設計任務;
3、設計師設計稿子必須按企劃部門的要求進行設計,對設計工作單上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
4、設計師根據工作的時間自行調整、支配,按時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況下請勿超過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況任務時間緊迫,加班超時過晚,允許次日延遲一個小時上班;
7、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8、不斷提高自身的設計水平;
9、設計工作單由財務部發放,一式三份,一份財務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設計師本人保管;
10、設計單子完成后,設計師將設計工作單三聯一并交回財務部,并簽字認可完成情況,由主管寫上評議,將作為提成獎金依據,如未填寫設計工作單的一律不計提成及獎金。
第十一章 衛生與安全制度
第一條 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好環境及公共衛生,隨時整理工作環境,保持整潔。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防止或搶救火災及其它災害的責任。
第三條 員工發現有突發狀況時,應及時反映上級與及隨機應變,做必要的安全處理措施。
第四條 員工在值勤職務時需要使用公司車輛,應先報備核準,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檢查車況。行車時亦需遵守交通規則,倘有違規罰款時須自行處理。
第五條 員工每天上下班離開公司時,應檢查電燈、門窗、電腦、電器等,以防盜竊或火災發生。
第十一章 培訓制度
第一條 公司為鼓勵員工進修,充實專業知識,提高工作效率,擬辦理在職員工教育培訓,增強自身各方面素質。
第二條 培訓項目分為:
1、新員工由人事部門發放公司規章制度并進行解讀和釋疑;
2、各部門按照擬定的培訓教程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
3、在崗員工將根據不同階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訓計劃;
4、公司將視不同情況,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培訓。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條 作為在公司里任職的全職股東,除積極遵守此《規章制度》的同時,還須遵守《全職股東守則暫行條例》,此條例不隨本規章制度向非股東員工進行發放。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若有未盡事宜,需修改補充時,另行通知更改。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條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周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后到崗須及時簽到并注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
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3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三條 提前3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并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后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后交辦公室存檔。
第五條 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準。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后報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六條 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 室內規范
第一條 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后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游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嘩、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煙、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干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規定
第一條 公司實行衛生輪流值日制。具體安排詳見《衛生值日表》。
第二條 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后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后再離開。
第三條 垃圾、廢棄物、污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規定
第一條 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
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后,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四條 公司員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
第五條 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
第六條 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
第七章 會議規定
第一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八章 安全規定
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托,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條 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 印信管理
第一條 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范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后審核后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 業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務急需可向副總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副總經理匯報。
第五條 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后,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一步核查,無誤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一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章制度、行政執行手續、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戶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一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
第三條 檔案借閱應嚴格按照閱讀權限和保密規定,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員借閱。 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一章 財務規定
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直接安排。
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執行。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
第一條 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系積極發現并引進人才。
第二條 新人進入公司后,需進行一周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后,一經錄用,一周觀察期計入第一試用月并補發工資。
第三條 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并簽定《勞動合同》。
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 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周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總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第十三章 培訓辦法
第一條 公司要求人人獨當一面,重視團隊共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 所有公司員工必須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培訓,隨后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公司統一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四章 機構設置
第一條 公司主要部門機構圖
第二條 公司機構設置既要考慮現實需要,做到“人有其職,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資源儲備和企業未來規劃需要。
第三條 各部門人員要做到“人人盡職盡責,事事盡快盡好”,既要保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也要加強相互幫助、共同協作。
第十五章 業務規范
第一條 市場劃分:鄭州市場劃分為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兩大業務區。鄭州以外市場由副總協調開發。業務開發應注重行業細化。
第二條 人員分配:業務經理協同各大區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負責本區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公司其他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后統一由副總經理安排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
兩大業務縱隊
第三條 業務協作:業務區內個人非意向客戶資源鼓勵相互轉讓。鼓勵業務人員之間友情協助、有償合作。
第四條 拜訪數量:一個月為一個業務周期。公司專職業務人員一周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訪量第一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回訪客戶1家;第二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4家,回訪客戶1家;第三個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每月重要目標客戶不低于3家。行政和后勤人員平均每天聯系客戶至少1家。
第五條 基本任務:按業務稅后純利潤當月實收現金累計。專職業務人員第一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3000元;第二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5000元;第三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8000元,以后每月基本任務純利潤10000元。小組和部門基本任務是所轄成員每月基本任務的總和。
第六條 每日業務草記:使用統一樣式筆記本記錄。內容主要包括客戶名稱、地址、接待人姓名、企業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拜訪時間、交談情況和客戶簡單分析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業務經理和大區主任負責業務草記的日常抽查和具體情況詢問。
第七條 上周業務報告: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周客戶拜訪情況(客戶名稱、地址、電話、接待人、負責人和簡要拜訪情況)、拜訪量統計、回訪量統計、本周拜訪重點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上周業務報告》在每周一上午9:00前上交業務經理,每周二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八條 本月業務計劃: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月客戶拜訪總量統計、回訪量統計、目標客戶名單、重要意向客戶名單、拜訪情況分析、個例分析和本月客戶拜訪方向、新客戶開發計劃、目標客戶回訪計劃、意向客戶簽約計劃及培訓要求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本月業務計劃》在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業務經理,當月第二個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九條 形象要求:員工要著裝整潔,舉止得體,作風干練,誠實守信。
第十條 日常業務例會:每工作日上午9:00前業務部門業務動員會,每工作日下午5:40后各區業務碰頭會,每周六上午10:00前公司業務協調會。公司另有安排時遵照辦公室通知執行。
第十一條 業務培訓:公司重視員工培訓,重視團隊共同成長,堅持通過持續不斷和形式多樣的培訓,全面提高團隊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辦公室協助負責業務培訓的具體安排。
第十二條 業務合同管理:合同填寫后需經業務經理和公司財務聯合審查,增加特殊條款需經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審查。然后由財務部蓋章。簽訂后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十三條 業務資料建檔:所有業務拜訪資料、客戶材料等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建檔保管。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權隨時調閱。
第十四條 業務款收取:本人是個人主導業務收款的主要責任人。收取現金必須要由財務部經理委托的人員陪同。私吞業務款或有意致使業務外流,扣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并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業務爭議裁決:業務裁決要遵循先入為主、深入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則。裁決的具體辦法是以個人業務報告為依據,同一客戶個人最先拜訪并連續跟蹤回訪兩次即可判定為個人業務。出現業務爭議需首先由直接上級進行裁決。
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薪酬制度堅持按勞取酬、評功論賞,利潤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則,在充分保障個人利益的同時,也重視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務人員的收入,以充分體現公司每個協作體系的利益平衡與和諧發展,維護團隊的團結協作與共同成長。
第二條 公司所有崗位薪酬一覽表:
級別 | 崗位 | 基本工資 | 津貼 | 提成 | 獎金 |
高管級 | 總 經 理 | 1800元/月 | 8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副總經理 | 1500元/月 | 5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
經理級 | 部門經理 | 1200元/月 | 3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主任級 | 大區主任 | 1000元/月 | 2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高級助理 | |||||
策劃設計 | |||||
主管級 | 客服主管 | 800元/月 | 1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財務出納 | |||||
助理統籌 | |||||
司機其他 |
第三條 每月基本工資=基本保底工資+崗位績效工資。不同崗位的工資和考核標準不同,具體按照公司書面通知執行。
第四條 所有人員達不到當月崗位績效要求實發基本保底工資。業務崗位績效考核與其當月基本任務掛鉤,連續第三個月完不成基本任務,實發當月50%基本保底工資,并由直接上級負責勸退。
第五條 津貼:員工試用期間無津貼,進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綜合考核享受津貼。每月綜合考核辦法由辦公室頒布執行。
第六條 提成:第一節 公司指派業務按純利潤15%提成;個人業務按純利潤30%提成;當月個人業務純利潤不足1000元,以上提成自動下降10%。第二節 個人業務當月純利潤超過3萬元以上,超額部分按35%提成。第三節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吸引編外兼職人員提供業務。編外業務由副總經理安排直接洽談。簽約后,員工將至少享有簽約業務純利潤總額2%的提成。第四節 大區主任每月享有本區業務小組純利潤1-2%的小組業績提成。第五節業務經理每月享有業務部門純利潤1-2%的部門業績提成。第六節 副總經理每月享有公司整體業務利潤1%的公司業績提成。第七節 行政和后勤人員每月平分公司整體業務利潤2%的提成。第八節公司有權根據團隊和業務發展情況對提成制度進行調整。
第七條 財務部每月15-20號間負責發放上月工資,并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七章 獎罰制度
第一條 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
第二條 曠工半日罰款30元,曠工一日按其當月實際工資10%罰款。
第三條 每月累計曠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辭退并扣發當月全部工資。
第四條 當月累計請假超過一日,停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
第五條 違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項規定,每次至少罰款10 元。因違反制度造成個人和公司利益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處罰由辦公室開罰單并當即收取現金,交由財務部保管。
第七條 公司定期對優秀和具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每月罰金作為行政獎金,用于獎勵當月綜合表現優秀員工。
第八條 優秀員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九條 每年業績最佳前兩名員工將獲得公司提供的年度業績大獎。獎額根據年度總利潤決定。獲獎員工按雙方業績比例分享獎金。
第十八章 補充說明
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20xx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簽 字批準后頒布實施,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第二條 公司每一位員工有權隨時 借閱,不得損壞、丟失、隨意涂改。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文件復印或轉借給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 作流程,報經副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實施。
第四條 本制度執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辦公室說明。辦公室經過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呈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并作為參考資料用于制度修訂。
第五條 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副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副總經理外出時暫由財務部經理楊琳代行其職權。財務部經理同時外出可直接向副總經理電話請示。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5
企業形象是企業由內而外引起的一種企業“氣質”。為了有一個良好的企業形象,首先,必須有效地糾正企業中全面的品牌形象,其次,需要培訓的員工在文化教育、技術培訓、禮儀和儀表,企業建設成為“家”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和諧的生活氛圍。讓企業有公眾形象,產品有品牌形象,員工有品質形象。
第一部分:部門間的連鎖關系
一、建立健全組織架構(見百仕通手袋公司組織結構圖)
第二,在員工中提倡有效的語言溝通、身體溝通和文字溝通。讓部門之間的平衡和垂直關系像鏈條一樣緊密。
第三,在部門內部應該有一個最低和明確的責任范圍。甚至鼓勵超出范圍的工作。你不能只是讓自己做你必須做的事。
第二部分:補充個人技術和潛力短板
即業務水平:
中小企業規模小,對高素質人才缺乏吸引力。因此,他們需要挖掘自己的才能,利用企業平臺,讓員工在實踐和技術上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二世。管理潛在的:
所謂管理,就是對人力、財力、物力的“整合”。它是企業拓展經營(市場活動)全面、系統的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它是企業在不斷擴張過程中進行成本削減和風險控制的行為。因此,一個團隊應該通過制度、人才、激勵等手段來提高全體員工的管理水平,利用開發出來的資源為生產和再生產服務。
第三,創新潛力:
企業員工一般有兩大愿望:一是享受最好的待遇;其次,他們可以最大化他們的潛力。因此,企業不僅要有一個能充分發揮員工才能的平臺,更要有一個能培養員工獨立解決問題、制定計劃、規劃業務的潛能的舞臺。
第四,社會潛力:
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中小企業的員工在文化素質、溝通潛力、離職潛力、調整潛力等方面甚至在禮儀、儀容、態度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落差。因此,企業不僅要深化對員工的`技術培訓,還要進行最基本的道德教育、修養教育、公關教育和社會潛能教育。
第三部分:工作態度
1. 的責任感;
作為企業的一員,首先要遵守企業的紀律和制度:努力工作,持之以恒;敢于主動犯錯,有自省的態度。這是職業道德的精神,員工至少應該遵守。
第二,倡議:
企業需要努力工作,發現和解決問題,學習和提高員工。
第三,協調:
能夠虛心理解他人的批評;能夠理解他人,主動為他人著想;能夠換位思考;能夠協調上下級關系,平衡上下級關系。那是生活的領域。
第四部分:外觀形象
一、企業形象:提升企業文化,提升品牌優勢,提升工廠外觀風格,展示企業自身形象。
第二,培養全體管理者在企業的素質、禮儀、儀容等精神狀態上的自我約束。
3.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穿制服。
第四,鼓勵辦公室工作人員每天多次進入車間。一方面,我們需要深入基層了解員工;另一方面,我們需要熟悉車間的技術。
第五,要改善車間和廣場的整潔衛生。一個整潔干凈的環境會讓人們感到放松和快樂。
第六,企業是一個大家庭,企業之間應該有和諧、團結、友好的氛圍。避免形成大團伙、小團伙甚至團伙。員工之間的共同溝通構成了和諧共存的關系。
7. 通過各種方式提高員工的文化素質,在語言、行為、飲食、儀表等方面形成良好的氛圍。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6
一 .服務規范
1、 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 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二 . 辦公秩序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 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3、 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三 .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核、簽發。 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審核、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應
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核、簽發后再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核后可立即發送,并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除業務以外的文本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周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
注: 業務文件統一一式兩份. 正本文件應交經理保管。
四 .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3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 、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 .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
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C、專有技術;D、客戶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 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六 .差旅費管理制度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經理審核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
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A、出差前依單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經理審核批準。B、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C、出差人返回后3日內應填寫差旅
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經理審核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但回公司后需向經理講明;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經理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6、市內外出工作無宿費補助,伙食補助為午餐補助,標準為15元,交通費依票據實報(交通工具同第5條);
7、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七 .薪金制度
1、基本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 30 日 , 支付本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戶形式領取;
2 、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八 .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體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 12 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 14 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 12 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 90 天(含 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男員工護理假 7 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5、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不幸去世的,可申請 5 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保險 :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按國家標準)。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7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后以文字形式說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準,將書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第四條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第六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并罰款AXXXX年出勤率累計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請、休假管理制度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請假程序:
1)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并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后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2)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
附:《請假單》第二條批假權限普通員工批準人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上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后按批準意見執行,并到行政部備案。
批準人總經理(董事長)批準權限審批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批準假期的期限1天2天3天(包含3天)以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第三條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員工假滿后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準人,可按事假處理。
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曠工處理;第四條病假1)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
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
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者按事假處理;2)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并協商辭職、辭退事宜。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病事假扣罰標準如下: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AXXXX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6.1.2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
考勤內容
6.2.1
全勤獎
6.2.1.1
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以上醫院證明);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6.2.1.2
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6.2.1.3
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6.2.1.4
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2
遲到
6.2.21
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
2遲到處罰: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AXXXX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簽《員工簽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6.2.5.2
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工資,計為全勤范疇。
6.2.5.3
申請臨時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準,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
事假6.2.6.1
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6.2.6.2
事假應事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臨時突發事件,不能事前請假的,須電話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2.6.3
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6.4
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6.2.6.5
處罰規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6.2.6.6
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準,1日以上由執行董事核準。
6.2.6.7
事假期間工資扣發基數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
病假6.2.7.1
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6.2.7.2
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6.2.7.3
員工請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須及時電話向所在部門領導請假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內補辦病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6.2.7.4
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7.5
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
6.2.8
工傷假
6.2.8.1
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6.2.8.2
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規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6.2.8.3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2.8.4
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6.2.8.5
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6.2.9
加班
6.2.9.1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6.2.9.2
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于加班時間。
6.2.9.3
調休批準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一般情況下連續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準,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行董事核準。
6.2.9.4
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
關于加班費的計算以周末加班制度為準。
6.2.10
婚假
6.2.10.1
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AXXXX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結婚的員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還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6.2.10.2
婚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發放。
6.2.11
產假
6.2.11.1
根據國家規定,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給予產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假15天,妊娠3個月(含)以上自然流產者,給假AXXXX年休假
6.2.14.1
所有員工從入職之日起,將享受法定年休假。
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3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8天,已滿10年不滿AXX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AXX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6.2.14.2
年休假不可累加,須在當年內休完,過期不補。
年休假的請假以0.5
天為單位計算。
6.2.14.3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時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超出時間按事假計算。
6.2.14.4
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計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請假流程請假流程:
①本人填寫《員工請假條》或《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在假別一列寫明請假類別。
②直屬主管或分管領導簽字。
③交人事專員。
6.4
請假單填寫規定
6.4.1
《員工請假條》及《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是員工考勤的重要依據之一,使用時應認真規范
填寫。
離開公司原因一般為:公出、婚假、喪假、事假、病假、工傷假、產假、調休、年假等。
6.4.2
請假單上各項內容都應對應、詳細填寫,并由具有給假權限者簽字,不得代簽。
6.4.3
請假單字跡要求填寫工整,如發現辨認不清的一律視為事假處理。
6.4.4
每張假條離崗日期與回崗日期必須在同一月份內,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應分開填寫。
6.4.5
如請假單不能清楚辨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6.5
刷卡規定
6.5.1
員工早晚上下班均應到指定打卡機處刷卡,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刷卡或忘記打卡的,須及時補簽《員工簽卡單》,經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于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給予補錄。
6.5.2
員工早上上班時要抓緊時間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時不要提前刷卡,否則出現遲到、早退記錄按考勤規定處理。
6.5.3
加班時,員工要及時刷卡或由主管登記加班時間,否則無加班申請單及相應記錄者不計為加班。
7.表
格本制度中涉及到的表格見表單系統。
8.附則
8.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擬定,并負責制度的修訂、解釋、檢查、考核。
8.2
本考勤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8.3本規定于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8
一、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為了規范員工行為,激發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績效,促進本公司的經營發展,特制定本手冊。
二、適用范圍
本手冊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3.1總經理室/總經辦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的控制機制,確保本手冊產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夠有效地執行。
3.2行政中心
負責審核本手冊,對全公司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確保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在全公司能夠有效地執行。
3.3人力資源部
1)負責制定、解釋、修訂此手冊,協助行政中心對員工進行教育和監督管理。
2)負責所有獎懲的資料備案管理。
3.4各部門主管
1)熟悉和執行本手冊,確保本部門員工執行本手冊;
2)對本部門的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對發生在本部門的異常事件應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勸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職守,放任不管。
3.5全體員工
了解、熟悉本手冊,講究職業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執行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
四、管理內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時間
1)各中心/事業部/子公司可根據客戶或業務的情況做適當調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時,應提前做好準備,員工也應積極配合。
4.1.2打卡
1)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須親自到指定地點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員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經分管領導批示后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4.2行為準則
4.2.1儀表儀容
管理人員原則上要求穿職業裝(深色無條紋西服或CI職業裝),車間人員按崗位要求著工作服和勞保服,著裝總體原則為莊重、整潔、干凈、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儀容和安全性。
1)男性員工不得著無袖、無領汗衫,不得著短褲。紐扣須扣整齊,發型應齊整、干練,不留長發和胡須,不剃光頭。
2)女性員工須清雅淡妝,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無袖衣裙,衣著及飾物不得夸張。
3)所有員工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涼拖(孕婦及特殊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腳。
4)參加集團和公司重大活動和會議要求著職業裝。
5)本公司員工辦公期間必須佩帶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紀律
1)保持辦公區安靜、禁止喧嘩。
2)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及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3)節約公司能源,確保安全,員工下班離開前,要關閉個人電腦、并對辦公桌進行清理,保持整潔;并做到人離機關(用電設備:如計算機、打印機、空調等)、人離燈關、人離窗關、人離門鎖。
4)保持個人臺面的整潔,辦公設施擺放整齊,辦公臺面不宜擺放、張貼與辦公內容無關的字畫或裝飾物,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5)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訪,如確有必要須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到指定地點接待。接待公務來訪也應在指定的洽談區進行。
6)禁止攜帶小孩進入廠區、車間,嚴禁擅自帶外人進入生產廠區參觀、拍照。
7)嚴禁利用公司電話辦私事,特別是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
8)工作時間內因公因私外出須向部門負責人報備并辦理出門手續,如部門負責人不在可在部門考勤處留言。
9)工作時間禁止串崗、睡覺、干私活、看書報雜志(非專業書籍)、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吃零食等行為。
10)員工應愛護公司設施,設備,工具,如有破壞或挪用者視其情節輕重,損壞大小賠償并罰款,情節嚴重的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11)員工不得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12)員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時間內買賣私人物品。
13)員工不得擅自標貼及涂改公司各類通告。
14)員工不得在任何時間內在公司范圍內從事非法活動。
15)員工不得有損害公司財產,商譽,或貪污受賄等行為,知情員工應立即上報,維護隱瞞或知情不報者,將受到嚴重的紀律處分。
16)員工不得煽動其他員工偷工怠懈,干擾日常工作。
17)員工不得擅自偽造涂改公司紀錄或文件,提供虛假商業情報。
18)員工不得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未經上司許可或授權,嚴禁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狀況或將公司情報泄露給任何宣傳媒介或給商業競爭者以任何形式之協助。
19)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擅自進入其他員工工作區域逗留,窺視,翻看。
20)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隨意拷貝,刪除,篡改公司電腦資料,或將公司電腦軟件帶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電腦資料信息。
21)員工不得將公司文件遺留或存放在不恰當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須將所有文件資料歸檔。
22)辦公室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如有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23)員工應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調班,請假等規定,如有違反將按公司獎懲條例處理。
24)員工須處處維護公司形象,將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損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經上司授權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描述、評論公司的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段。公司的各類文件、資料均屬公司的商業秘密,員工應妥善保管及嚴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義辦理公務外,任何員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義作任何用途,濫用公司名義者將被視為欺詐行為,有關員工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26)工作時間內,員工應該絕對服從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從上級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為,員工應按時完成上司下達的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7)員工在確認上級指令違法違紀時,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向更高層上級報備。
28)員工之間應互相配合,共同努力,發揚團隊精神,員工應積極參加由公司或員工自行組織的各項活動,以增進員工之間的友愛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員工的整體團隊精神。
29)不得因失職造成商品丟失或損毀,如有發生除將按照損失進行賠償之外還要進行必要的降職或罰款。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9
一、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做到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因病因事請假應根據學院部規定的'相關制度辦理。
二、努力學習,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工作仔細負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三、勤思索,善(總結),為公司進展出謀劃策,腳踏實地的提高公司業務量。
四、外出聯系業務要提前報告主管領導,以保證公司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順當進展。
五、愛惜公共財物,特殊是液晶(顯示器)電腦的合理使用,不得在電腦上玩嬉戲、看電影,不得上內容不安康的網站,做到相互催促。
六、、辦公室要保持干凈,做到桌上物品、衛生工具、桌凳擺放整齊,保持地面潔凈、門窗清潔。
七、節省用電,留意安全。人離室準時關空調、日光燈、飲水機,下班時要關好門窗。
八、同事之間相互關懷、幫忙,團結幫助,和諧相處、真誠友愛形成良好的集體氣氛。
九、講文明,有禮貌,不講粗話,樹立并維護個人和公司的良好形象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10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計)為限。
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和裝飾裝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等工程的總稱。
第三條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筑安全生產負責。
第五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指導與監督。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建設單位必須執行工程建設程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制定合理工期,確保安全生產。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發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確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費用,并將其列入工程概算。對于有特殊安全防護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安全措施所需費用。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向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提供與建筑工程相關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和郵電通訊等地下管線資料,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對各類管線加以保護。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購買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按照合同約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由施工單位采購的,建設單位不得指定施工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十條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二)工程概算確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及撥付計劃;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四)擬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
(五)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有效證件的復印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一)需要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二)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消防、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三)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
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加強對現場踏勘、勘察綱要編制、原始資料收集和成果資料審核等環節的管理。
第十四條勘察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全面、準確的地質勘查報告和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保證設計工程的安全性能。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注明。
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建設、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做出詳細說明。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不能保證建筑結構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其他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修改設計;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設單位報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對工程設計有異議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作出處理,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時,勘察、設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并在勘察、設計方案中提出防范、補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直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具體的領導責任;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應當記入個人業績檔案。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組織施工,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方案,經本單位安全和技術部門審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
對城市規劃區內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圍擋,對臨街施工現場,應當設置硬質圍擋;對在建房屋和構筑物工程,應當采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硬化、暢通,并有交通指示標志。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夜間設有紅燈示警。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設施;在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進行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環境、生活設施、作業條件、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等。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醫療和急救設施,并配備相應的急救人員。
第二十八條對用于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施工單位必須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進行定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并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或者糾正;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建立檔案,并確定專人管理;安全技術資料應當真實、完整、齊全。
第三十二條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
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應當拍照或者錄像。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第五章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對建筑工程實施安全監理,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理責任。
第三十五條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負總責;工程項目監理人員按照規定,對所承擔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
第三十六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況進行監理,并對施工現場易發事故的危險源和薄弱環節進行重點監控。
第三十七條監理工程師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當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筑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當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三十九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并對職責范圍內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發生后的迅速、妥善處理負責。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具有土建、電氣和機械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宣傳、普及建筑安全生產知識,對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進行考核,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和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存入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晉升建筑業企業資質或者年檢不合格的處理意見。
第四十二條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施工單位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驗,發現技術指標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維修。
第四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對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遲報、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和投訴。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時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報告事故情況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其停業整頓。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未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確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費用,并將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
(四)將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
第四十八條發生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11
1、目的
對生產產品的工作現場進行管理,保持生產設施處于清潔、整齊、有序的狀態,并持續不斷地改進工作環境的條件,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為確保產品質量創造條件。
2、范圍
適用于與公司產品質量有關的辦公場所、生產現場、車間、倉儲和廠房區域等工作環境的控制管理。
3、職責
各單位、部門負責本單位相關生產現場、辦公場地、廠房區域等的工作環境執行、維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為確保公司的工作環境對人員的能動性、滿意程度和績效/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以提高公司生產、經營的業績,各單位、部門應對產品生產現場的工作環境和員工生活的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2各單位、部門應識別和確定對產品質量及其實現過程有影響的工作環境,并按照工藝要求,對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3各單位、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確定并管理為實現產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定并提供必須的作業場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應包括:
4.3.1創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參與機會,以發揮公司內人員的潛力;
4.3.2設備設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設備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提供適宜的勞保和防護用品;
4.3.4工作場所的位置;
4.3.5與社會的相互影響;
4.3.6熱度、濕度、光線、空氣流動;
4.3.7衛生、清潔度、噪聲、振動、防靜電和污染。
4.4工作環境區域劃分: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的工作區域使用情況劃分內部各部門的工作環境責任區域,明確各部門工作環境責任區域的負責人員,并賦予其職責和權限。
4.5工作環境的維護
各區域負責人負責對工作環境進行保持維護以達到生產經營的需要,可通過使用看板管理、目視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種方法實現。
4.6工作環境的監督檢查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情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照前期策劃的工作環境要求對其內部工作環境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符合事項按相關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責任單位進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糾正/預防措施,并對其執行的糾正/預防措施的效果進行確認、驗證,直至其符合規定要求。
4.7工作區域環境要求
工作區域環境要求應符合《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環境要求:
a)通道寬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寬度宜大于0.8,分割線應清晰、準確;
2)車行道寬度應大于3.5m;
3)專供叉車通行的單行道應大于2m。
b)通道規劃的顏色要求:
1)通道線顏色:黃色;
2)通道線表示法:用黃色膠帶粘貼或黃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盡量避免彎角,考搬運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離;
2)通道的交叉處盡量使其直角;
3)左右視線不佳的.道路交叉處盡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時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凈,有油污時應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須暢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標示。
4.7.2工作場所的環境要求:
a)使用清掃工具定時清掃工作場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臺、機器設備、測量設備等;
b)工作場所內不可放置3日內不使用的物料;
c)易損零件、產品或材料應將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設施內,不可直接將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對其要有一定的標識;
d)零件、外購/外協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經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潔、干凈,不可有油漬(油污)或水漬;
f)消防栓、配電柜與公告欄前均不可有障礙物;
g)工作場所內不可有“沒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響現場的視野;
h)車間現場車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暢通,地面應平整無破損;
i)地面、墻壁、工具箱內外,工作臺上下,機床內外均需保持整潔,無散落套圈,機床周圍不準放置與本機臺無關的物品;
j)檢測儀器、器具、標準件應放置有序,位置適當,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變形和工序磕碰傷;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臺、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規定位置擺放,不能超出規定的標準線;
l)工序間產品要擺放整齊,在加工擺放過程中要輕拿輕放,防止磕碰受損,并及時交檢;
m)生產現場嚴禁吃零食,吃飯,看書刊雜志,不準將雨具帶入生產車間;
n)廠區內嚴禁吸煙,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o)生產現場不準穿拖鞋,不準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區域集中放置);
p)對暫時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產現場。
4.7.3工作區域的標示要求:
a)區域線的顏色規定:
1)合格區:綠色油漆或綠色膠帶,5cm寬;
2)不合格區,可疑品區或安全警戒線:紅色油漆或紅色膠帶,5cm寬;
3)待檢驗區域、定位線或通道線等:黃色油漆或黃色膠帶,5cm寬;
4)辦公區、工作區、作業區域,待作業品區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膠帶,5cm寬。
b)區域定義:
1)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制程檢驗員判定為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制程檢驗員判定為不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區:指專用來存放因無標識或標識不完整而無法辨別產品名稱種類或無法明確產品狀態(合格或不合格)之產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4)待檢驗區:指專用來存放等待本制程檢驗員檢驗的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需要所而定;
5)暫存放區: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電梯或等待出貨等物品暫時存放的區域,暫放時間限為一周內,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6)作業區: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將作業的區域,如進貨檢驗區等,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7)放置區:指用來定位某些非質量體系類物品的區域,為了現場的整體美觀,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如清潔用具放置區、文件柜放置區、報廢產品放置區等。
4.7.4倉庫、儲存室的環境要求:
a)倉庫、儲存室須有管理責任者的標示,倉庫、儲存室管理員對所保管的物品應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領發作業,并確保其“帳、物、卡一致”;
b)光線的照明亮度應適適宜,且倉庫、儲存的區域應通風、不積水、不潮濕、干凈、整齊;
c)必要時,倉庫、儲存室需有貯存平面布置圖標示,其內儲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應以標簽、標識牌等作明確的標識;
d)倉庫、儲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紙箱儲存,須有疊放高度的限制;
e)對倉庫、儲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化學藥品等儲存須以明顯的標識牌進行標示,并對其予以隔離、防潮及采取各種安全防護措施;
f)貯存區或其料架上不允許有好幾種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定期對倉庫、儲存室等內材料進行盤點和檢查,清理呆料和已經生銹變質過期的材料;
h)貯存區料架上不準存放呆料、廢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銹或變質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準放置于貯存區內或其料架上。
4.7.5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管理的環境要求:
a)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須有管理規定:如編號、目錄、存放處定位;
b)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須有專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責任者之標示;
c)文件檔案實行目視管理,讓人能隨時使用;
d)圖紙、合同資料及文件/資料等保管須有目錄、有次序、且整齊,讓人很快能使用;
e)個人資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內。
4.7.6機器設備(包括測量設備)的環境管理要求:
a)生產現場各單位的機器設備擺放必須整齊、干凈;
b)建立機器、設備的責任保養制度(包括:機器、設備的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制度),并定期檢查機器、設備潤滑系統、油壓系統、空壓系統、電氣系統等;每一臺設備都要有保養記錄,設備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確標示;
c)建立機器、設備的操作指導書,要求所有人員按規定對機器、設備進行操作,并掃除一切異常現象;
d)不可有短期內(二周內)不使用之設備存放于生產現場,如有則需以“停用”等標牌進行標識。
4.7.7實驗室工作環境管理要求
a)實驗室必須按防火、防災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實驗室負責人為責任人的管理機制;
b)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動力電源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c)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貴重儀器設備應設專人負責妥善管理;
d)實驗室內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壞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f)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工作結束后,關閉所有用電設備、設施,注意關好門窗,方可離人。
4.7.8用電安全管理
a)配電房管理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執行。
b)生產過程用電管理
1)每臺生產設備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2)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3)有接地要求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線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4)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
5)屏柜調試過程中應按照要求將屏柜接地。
4.7.9飲食管理要求
a)地面、臺面、用具及就餐環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結束應及時打掃地面、地溝、臺面,不留死角;
2)定期對食堂各個功能間進行徹底清潔大掃除,包括:墻面、地面、餐飲具、公用具、案臺面、冰箱(柜)內外壁等,保持干凈整潔,特別是放假結束后的食堂清潔衛生;
3)餐桌應當餐前擦凈,餐后除油清洗干凈,桌面、桌腿及各部位無灰塵、無油膩感。應當有專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應當保持干凈,定期更換;
4)餐廳地面、墻壁、門窗、燈具、暖氣、空調機清潔整齊;
5)餐廳安裝滅蠅燈、紫外線燈、門簾、風幕及其他防菌、防蠅、防鼠、防塵等措施;
6)使用的各種工具、容器或機械用后要及時清洗消毒,擺放整齊,放于原位;
7)配餐過程快餐公司職工服裝要求整潔,掛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運餐車輛要求清潔,盛裝飯、菜、湯的器具必須加蓋或用保鮮薄膜包裹,嚴禁人貨混載;
9)全體員工就餐時應保持就餐環境的清潔衛生;
10)各加工產生的廢料、廢棄物及泔水等應存放在加蓋的垃圾桶內,并及時清理運走,清理后的垃圾桶應里外清潔不遺留食物殘渣;
11)飯菜留樣48小時,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員會成員參與日常食品衛生安全檢查與監督。
b)食品采購和儲存管理
1)應當嚴把食品、原材料采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原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并記錄。要相對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和便于監督;
2)嚴禁采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3)設立專職倉庫保管員,要嚴格食品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食品質量、衛生狀況、數量、索取有效證件(票記要與食品批號相符);
4)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應當通風良好;
5)儲藏的食品應隔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列整齊。庫內不得存放變質、有臭味、污穢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6)儲藏場地,要通風良好,溫濕度低,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
7)食品儲存過程中應采取保質措施,堅持先進先用的原則,切實做好質量檢查與質量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c)飲用水安全管理
1)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內茶水間的開水器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記錄;
2)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一年換水兩次,并保存相關記錄;
3)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質每年做好水質化驗,并保存化驗記錄。
4.8工作環境管理的實施
4.8.1各單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產結束后,須對其工作區域地面、工作(辦公)桌內外、機器設備(包括測量設備)、物料存放區、廢料箱及周邊環境進行清掃,并在工作過程中隨時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整潔有序。
4.8.2必要時,各單位工作區域的環境可以設專人每天進行清掃。
4.8.4外購/外協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產廢料等必須整齊放置于指定區域,并對其進行標識,嚴禁將其凌亂堆放,其具體按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8.4生產所需要的推車、電瓶車、叉車等各類轉運工具必須分類停放到存放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4.8.5各單位建立工作環境監督檢查機制,定期進行檢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跟蹤整改。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12
考勤制度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時間:每天7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據公司需要調整。
(二)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給予補簽.
(三)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前臺登記.
(四)請假: 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前臺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五)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1.全勤獎:每月30元,以考勤卡為準.
2.遲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5元 2分鐘10元以此類推)遲到30分鐘以后,按曠工半天計。
3. 曠工: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
4.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辭職制度
保障員工權益,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規定辦理,具體實施細則:
本公司員工的離職分為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四種情況
(一)辭職
(1)合同期滿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繼續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辭職;
(2)員工因疾病、身體方面的原因(須附鎮級以上的醫院證明和相關資料),并在短時間內不能恢復健康而提出的辭職;
(3)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個人辭職,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4)公司所有職員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總監(含)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一個半月申請并填寫《離職申請單》,試用期職員離職申請應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辭職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填寫《離職申請表》,申請得到批準后再辦理離職手續,并離職前認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并不予以結算工資。
(三)辭退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辭退:
(1)試用期內經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2)對工作不負責任,表現欠佳,經教育無效者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或調換崗位仍無法適應者;
(3)數次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屢教不改者;
(4)不服從管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經營不景氣或組織結構調整需要裁員。
自動離職
1、自動離職條件
(1)對未準辭職,而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
(2)請假期滿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續假達三天(含)以上者。
2、員工未經正常渠道辦理辭職、辭退手續,擅自離職離崗,終止雙方勞動關系,若對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
3、重要崗位員工因自行解除雙方雇傭關系導致企業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開除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開除:
(1)玩忽職守,造成責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2)不服從領導,不執行上級工作指令,態度惡劣,情節嚴重者。
(3)威脅、恐嚇、危害管理人員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竊公司產品、開發信息、文件制度、員工財物或泄漏公司商業技術秘密的。
(5)故意破壞公司財物或聚眾鬧事,破壞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有流氓行為或道德品德極為敗壞者。
(7)不忠于公司事業,貪`污受`賄,索取回扣,公報私仇,嚴重損害公司名譽和信用者。
(8)工作中嚴重弄虛作假,偽造(包括與人串謀)公司記錄文件、帳單等人為掩蓋事實真相,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者。
(9)觸犯國家有關法律造成犯罪,觸犯刑律而被公安機關拘留、判刑人員。
(10)對于違反上述條件者經公司核準開除的人員工資不全部發放,僅發放基本工資的30%作為遣送費并永不錄用,如果開除人員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直至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離職程序
所有由部門主管(經理)→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規定程序辦理好一切交接手續者,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公司部門職責
一.總經理
1.處理公司內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統籌安排公司各個部門的工作并下達工作指令單,負責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
3.組織和落實裝飾工程項目的工作開展并監控裝飾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質量。
4.裝飾工程材料采購及相關資金表格的審核,及對材料采購價格的審批。
5.審核《預結算書》、《裝飾工程施工合同》、《裝飾設計委托合同》、《圖紙》、《方案圖》、《施工圖》、《竣工圖》及設計變更。
6.落實各部門經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務推廣部(客服部)
1.配合總經理制定合理的部門市場發展戰略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公司企業形象的宣傳和裝飾設計作品的推廣。
3.負責業務聯系及與業主溝通,洽談,協調并簽定合同、合約。
4.負責聽取業主對工程項目及公司各項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其收集并反饋給總經理。
三.設計部
1.設計師應在設計部經理的領導下,主要負責進行工程投標方案及裝修工程設計及方案效果圖設計、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設計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顧客需求,充分了解設計師意圖,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國家標準進行制圖;
3.按時、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給的每一項工作任務,確保公司的工程進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內,按照公司設計規范制作平面圖、吊頂圖;
5.設計方案時要考慮產品強度,工藝、裝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設計師必須在交底前一天將工程全套圖紙交給主管上級和相關部門;
7.現場交底時,由設計師依照圖紙向工程人員詳細介紹設計理念、表達效果,工程人員向設計師提供簽字認可后的'交底單(交底人員包括客戶、設計師、設計總臨及現場負責人);
8.正式開工前應做出全套施工圖紙:包括總平面圖、總吊頂圖、剖面圖、節點大樣圖、墻面展開圖(立面圖);
9.認真核對測量底稿,客戶簽字圖紙降低出錯率;并根據自己所學知識及客戶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議及設計;
10、做好安全文明生產,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四.項目工程部
1.負責項目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及安全措施準備工作,填寫施工人員安排表。
2.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及項目工程材料采購計劃的編制。
3.組織設計師,各工種施工員對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
4.材料分析實際材料用量統計表的編制及申請采購。
5.工程項目中的協調工作,包括施工人員,場地設施,工具借用的審批,發放,材料進場安排,現場施工各班組的工期及質量的控制。
6.對裝修前裝修套房的物品檢查,并接收。裝修押金的退還。
7.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規章制度,教育違章行為,并對臨時設施及搭設腳手架等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質量檢查,對不負責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員。對質量意識不強,不能按設計要求的施工班組,可聯絡部門主管,確定更換新班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點入庫。退庫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潔工作;
11.組織相關人員竣工驗收,并辦理相應的驗收報告,移交手續等;
12.施工人員人工費匯總,及臨時水電費,裝修押金的退還;
13.對施工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引起的公司經濟損失,形象損害負責;
14.負責審核《施工驗收單》。
五.工程監理崗位
1.負責監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用料、工藝、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內容;
2.進行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對所分管監理的每個工地做好監理記錄,及時處理施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
4.嚴格執行公司關于施工管理的各項辦法及獎罰條例,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紀事件執罰;
5.及時向工程部經理匯報監理情況,協助工程部經理對施工單位進行管理;
6.對重大質量事故或施工單位其他重大違紀現象,不能處理的,須及時向工程部經理或副總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7.完成直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并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六.水電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理;
2.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筑結構;
4.施工前水電工組長須首先對原有下水管道和電氣開關進行檢查驗收,對有問題的下水管和電氣開關列出清單,報項目經理讓客戶簽字確認;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水電工施工規范及作業要求施工;
6.施工完畢,須交工程監理員及客戶驗收,并協助做好驗收記錄;
7.驗收合格后,須做好水電布置竣工圖,交公司、客戶、項目經理各一份;
8.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9.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10.耐心細致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戶;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衛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筑結構;
4.木工組長或施工隊隊長須在正式施工前,通讀施工技術文件(施工設計方案、工程預算),并對須施工木制部份,參照圖紙進行現場測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對有問題的圖紙,報項目經理和設計師,待設計方案確定并經客戶簽字后,按圖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規范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致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戶;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衛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筑結構;
4.進場后對所有的木制家私進行基本驗收,對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細節修補,合格后方可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規范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工種成品,愛護材料,文明施工,協調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關系;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致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忱地接待現場參觀客戶;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衛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財務
1.參與制定本公司財務制度及相應的實施細則。
2.參與本公司的工程項目可信性研究和項目評估中的財務分析工作。
3.負責董事會及總經理所需的財務數據資料的整理編報。
4.負責對財務工作有關的外部及政府部門,如稅務局、財政局、銀行、會計事務所等聯絡、溝通工作。
5.負責資金管理、調度。編制月、季、年度財務情況說明分析,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經營情況。
6.負責銷售統計、復核工作,每月負責編制銷售應收款報表。
7.負責每月轉賬憑證的編制,匯總所有的記賬憑證。計報表的編制,并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
十.行政
1.負責辦公室日常辦公制度維護、管理。
2.負責辦公室各部門辦公后勤保障工作。
3.負責對全體辦公人員(各部門)進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資源部門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職責。
5.處理公司對外接待工作。
6.協助總經理處理行政外部事務。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處理其他相關事務。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13
一、基本守則: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
2、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網絡營銷嚴守紀律,服從領導,不越權行事。
3、部門之間,員工之間應相互敬重,團結合作,構建和諧氛圍。
4、顧大局,識大體,自發維護公司的聲譽和權益。
二、職業道德守則:
1、崇尚敬業精神,工作盡職盡責,積極進取且努力不懈。
2、不絕學習,網絡營銷增廣學問,以求進步,做一個稱職的員工。對所從事的`業務,應以專業標準為尺度,從嚴要求,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
3、一切從公司利益啟程,做好本職工作,切忌因個人原因影響工作。
4、誠信、正直。對公司各方面的工作,應自動通過正常途徑適時提出看法、建議;對有損公司形象等消積行為,應予以制止。
5、未經公司批準,網絡營銷培訓任何員工不得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不得以公司名義供應擔保證明,不得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篇14
一、公司司機必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治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治理的規章規章,并應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關規章制度。
二、司機必需自帶手機,公司每月賜予司機手機補貼30元任何時候,司機必需隨身攜帶手機,確保信息準時傳遞違者罰30元,(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話費超出局部實報實銷)。
三、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如有違章行為,全部懲罰由司機本人擔當。
四、駕駛員上車前,收車后,對本車進展安檢,衛生檢查,以便消失問題準時處理。
五、每周一安檢一次(車容、車胎氣壓、電瓶連接線、機油、剎車油等各部件),如一項不合格罰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請假,遲到一次罰50元,曠工罰200元。
七,在運輸過程中,駕駛員肯定要將貨物,捆扎堅固,如有喪失、損壞、由駕駛員本人擔當。
八,駕駛員嚴禁酒后開車,違者罰款400元。
九,司機必需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嚴禁超速行駛(70邁)違者罰200元。
十一,對固定物產生的'事故,責任由司機自己負責。
十二,司機必需做到實事求是的匯報結帳及開支問題,如有漏報,瞞報賜予1000元罰款。
【公司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規章制度05-09
it公司規章制度04-03
公司的規章制度04-03
公司規章制度06-13
公司規章制度大全07-29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07-28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08-01
科技公司規章制度12-01
中介公司規章制度02-04
關于公司規章制度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