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薦】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規章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帶動生產率。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用途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用于以下諸方面。
(一)教育培訓,自我開發。
(二)合理配置人員。
(三)晉升、提薪。
(四)獎勵。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者范圍是“就業規則”
第三條所規定的職工。
然而,下列人員除外:
(一)兼職、特約人員。
(二)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三)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第四條用語的定義本規定中使用的專用術語定義如下:
(一)人事考核——為了實現
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成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評價及其程序。
(二)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四)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執行人員。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執行機構——負責人事考核有關事務的機構。
二、考核計劃與執行
第五條考核執行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考核的計劃與執行事務。
第六條考核者訓練
(一)為了使人事考核統
一、合乎實際,需要進行考核者訓練工作。
(二)考核者訓練按照要求制訂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七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三、考核的分類
第八條人事考核的分類人事考核對被考核人員的分類如下。
(一)e(e__tra臨時工階層)——臨時工。
(二)j(junior作業層)
公司規章制度2
1、未經調度人員批準擅自缺班、繞近道、改變運行線路、不按照規定起止站點發車、中途調頭、隨意更換駕乘人員、甩站甩客的,當班駕駛員和乘務員各罰款50元;末班車不按照規定站點、時刻發車、中途下線、不到終點站的,駕乘人員各罰款100元。
2、乘務員早上遲到耽誤發車時間的,每次罰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屬車主承擔缺班車的缺班損失(按當天線路班次收入計算)。
3、因事故、路阻、修車必須停班時,該車駕駛員應當立即電話告知調度、安全、稽查人員,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車外,駕乘人員應隨時準備上線運營,不得離開車輛辦私事,否則按照擅自缺班處理,每人每次罰款30元。
4、車輛正常運營時間,駕乘人員不準隨意離車、離崗(包括車輛在站等班、等客時間),違者按照私自缺班處罰,每人每次罰款30元。
5、駕乘人員應當保持車內外衛生,駕駛員負責車體外表,乘務員負責車內衛生。除雨雪等特殊情況外,凡車輛衛生不合格的,當班駕乘人員根據各自責任每次罰款20元。
6、乘務員必須熟悉線路站點,按照運行線路站點提前報站,并組織乘客有序上下車,因乘務員不報站或報站不正確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錯乘等服務質量事故,每次罰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務糾紛和后果由乘務員本人承擔。
7、駕乘人員在車輛正常運行時間(中午用餐時間除外)不準在車上看書、睡覺、打電話聊天、聚堆嬉鬧、吃零食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每人每次罰款30元。
8、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準酒后駕駛,不準闖信號,不準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車輛到站停靠時車輪距離路沿石不超過40厘米,車輛回場后必須按照劃定位置停放,關閉門窗,切斷電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場。因駕駛員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完全由本人自負。發現酒后駕車者每次罰款500元。
9、駕乘人員應按照規定填寫路單,如實填寫修車缺班、包車缺班情況,如果發現虛填班次、私改路單,按貪污票款論處,每次罰款500元。
公司規章制度3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條、員工行為規范
1、為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為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為。
3、接電話應以“您好!精品網絡”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志、閑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閑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盡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區、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游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復,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游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發、剃胡須,保持襯衣領帶干凈;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干人員,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將非公干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件安裝:為了公司網絡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件(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準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打印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后,應作到四關一凈,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干凈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第2條、服從安排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采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第3條、會議制度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后,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第4條、辦公用品管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系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文件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并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公司規章制度4
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由綜合部審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范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準。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絡、報刊、電視)發布招聘信息。
1.2、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參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盡量避免了考查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復試意見饋表》,待面試結束后,交綜合部備案。
6、對于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復。
7、應聘人員如通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匯總情況報總經理審核通過后,通知錄用人員并確定到崗時間。
8、公司招聘管理規章制度
8.1、規定上班時間超過5分鐘到崗為遲到;每次處罰人民幣20元。
8.2、規定上班時間超過30分鐘未到崗,未進行請假者為礦工。每次處罰人民幣50元。
8.3、基本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日者(特殊情況除外)除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工資加扣20%。當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除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加扣10%。
8.4、工作時間內在崗人員必須正規著裝,不得吸煙,不得與無關人員聊天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當月如違第一資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8.5、應聘人員到本公司后,招聘部工作人員未到場、未進行接待工作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三次處罰人民幣50元。
8.6、按照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進行工作時間內出脫崗或在崗不按工作要求標準進行工作者,第一次處罰10元,第二次處罰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8.7、在進行招聘工作時不允許有欺詐行為,向來應聘者解釋清楚以下方面: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待遇狀況、手續辦理所需物件以及應聘成功后向應聘人介紹其部門負責人。在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情況下不得私自取應聘人的各類證件與財物。違返以上內容者第一次處罰100元,第二次予以開除。
8.8、男性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單邀約本公司女性職員一起購物、游玩、就餐(除食堂)、帶入男寢室,不得向公司內女性職員支借財物。違返者予以開除處理。
8.9、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將本公司應聘者的檔案內容外淀瀉,不得將公司的應聘人員向其他公司進行推介,違者予以開除處理。
8.10、招聘部工作人員下班后不得在公司附近逗留,違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予以開除處理。
以上制度為暫行制度可隨時根據情況變動進行制度內容更改。
公司規章制度5
1.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2.手機分類: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手機使用: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xx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xx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準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手機維護: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xx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于xx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xx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并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并告知聯絡方式。
5.手機配備及話費補貼:
5.1特殊崗位人員使用之公務手機sim卡須歸屬公司所有。若為私人自購,公司以回購方式向私人購買,每個號碼xx元。若私人不愿出讓sim卡,則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務聯絡須使用公司配備的sim卡。
5.2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及業務人員,公司未配手機者須自備手機,公司配給sim卡,以方便業務聯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5.4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補話費補貼。
5.5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公司規章制度6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了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務必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務必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并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后,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后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公司規章制度7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駕校所有員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
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安排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后勤負責人批準。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2、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再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3、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后報校長批準。
4、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及時交到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選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六、其它規定
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
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
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選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駕校后勤部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規章制度8
1、實施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五一后修改,另行通知)。
2、不準遲到,需要提前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情況必須說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性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情況請假,批準人員按無薪休假。
4、不允許在工作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個人qq、觀看電影、下載歌曲和做其他私事。一旦你發現你已經記錄了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秘密、工作方向和客戶狀況。網站后臺用戶名和密碼、服務器登錄密碼,如有違反本條款的,立即退休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拒絕外來人員使用公司內部的電腦,為了防止外來電腦病毒侵入公司的電腦系統,非本公司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網絡系統內使用。公司持有的書籍、光盤、軟件未經注冊和同意,任何員工都不得借出,離開公司的工作場所。
7、員工應禮貌、熱情、周到、謙虛地考慮客戶利益,耐心說明客戶提出的問題。為了保持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系業務必須穿著整齊,行為文明,不得損害公司形象。
8、員工要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要有奮斗敬業的精神,在工作中不斷努力學習,積極開拓進取,不怕吃苦,在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技術,不斷加強自己的競爭力。
9、員工應在工作上互相幫助,協調合作,在生活上互相關心。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產,保持公司環境衛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吸煙。
10、食堂衛生干凈整潔。外出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到達公務員家,全國公務員在共同天地時趕到公司吃飯,必須立即通知公司做好準備。
11、本規章制度評價與員工工資有關。
12、本規章制度自制定日期_______年期_____月期_______日期開始實施,說明權和補充權歸屬于天下(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對于以上違規者,公司會有記錄。
以上規定從通知之日起實施,希望大家的員工一起遵守。
公司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員工行為,培養和造就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員工是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第二章招聘與錄用
第四條公司建立以崗位需求為依據的員工準入機制,逐步優化人力資源結構。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應按照公司定崗定編規定,統籌規劃使用人力資源。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提報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需求計劃,統籌安排人力資源的使用、調劑和招聘。
第六條公司堅持人員內部調劑的原則,內部無法調劑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的招聘與錄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員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章勞動關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條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勞動合同期滿前,若公司有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以《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單》書面征求員工的意見。員工必須在收到通知單后的10日內明確答復,并將本人意見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回復。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公司或員工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或員工答復不明確的),則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
第九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調出或自愿離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離職手續清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辦理離職手續。
與公司另有約定的人員,必須按協議履行完后,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條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專項協議(培訓、借調、保密等),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員工的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建立員工教育培訓制度,員工培訓按《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辦法》執行。新錄用員工必須進行崗前三級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員工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或《子公司考勤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員工薪酬、績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建立員工考核評價機制,為優秀員工成長提供平臺和晉升機會,具體執行《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在公司的統一安排下,員工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員工定職及在公司內崗位變動調整,應按《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程序執行。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員工的權利
1、享受由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2、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各類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權利。
3、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權利。
4、享有國家、自治區政府規定的節假日休假的權利。
5、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議。
6、對各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為有監督權。
7、對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權。
8、對違法違紀的行為有制止和檢舉權。
9、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八條員工的義務
1、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全面完成所承擔的工作。
3、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調動。
4、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
5、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
6、發現隱患或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為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第六章獎懲
第十九條公司實行精神與物質相結合的獎勵制度,堅持以精神鼓勵為主。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原則。
第二十條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改革創新、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辦法執行《公司科技創新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與安全有關的獎懲事項,按照《公司安全獎懲辦法》等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生產經營中及時發現和消除治安隱患,有效預防各類案件和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獲公司評選表彰的各類先進,享受規定的物質獎勵。
員工有其他先進事跡或重大貢獻,獎勵由公司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獎勵程序
1、由員工所在單位、職能部門、子分公司提出獎勵申請,并附有關事跡材料,報相關部門審核,提交公司審批。
2、對員工的獎勵決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異議的,獎勵決定生效。對獎勵有爭議的,由公司工會牽頭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審定。
第二十五條對員工的懲戒
對員工的懲戒按照不同程度錯誤分為批評教育、待崗學習、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協議)三種。其中待崗學習分為:待崗學習1個月、3個月、6個月。對待崗不足1個月的懲戒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評教育: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進行。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
二、待崗學習
待崗學習應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由所在單位安教科負責組織相關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安排相應崗位。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1個月:
1、違反公司的勞動、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2、6個月內工作出現2次及以上差錯(不含安全責任),不能勝任本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損失在1000元—2000元的;
4、一個考勤月份內,曠工半天者;
5、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造成損失在1000元—2000元的;
6、酒后進入工作場所滋事,影響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險場所違反規定的;
8、經查實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1個月的。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3個月:
1、待崗學習1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不到位、態度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2000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正常工作,造成損失2000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場所聚眾賭博、斗毆、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的;
5、經查實對同事進行惡意誣陷的,制造偽證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曠工1天的;
7、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在20xx—3000元的;
8、故意損毀文件、毀壞公物者;
9、其他較大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3個月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6個月:
1、待崗學習3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仍不到位、態度仍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假借職權,損公肥私,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數額在3000—5000元的;
3、損壞、侵占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數額在3000—5000元的;
4、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損毀公司財物,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離職守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3000—5000元的;
8、連續曠工天數超過1天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9、其他嚴重違規行為但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連續曠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國家《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懲戒的程序
一、待崗懲戒程序
(一)由員工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負責調查,寫出查證材料經當事人簽字認可后,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初審。公司按照懲戒審批權限作出懲戒決定。對員工的懲戒決定在公司范圍內公示。
(二)對員工的懲戒決定用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記入檔案。允許受懲戒的員工申辯,員工對所受懲戒不服,可以向工會申訴。
二、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辦理程序:
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調查核實相關事宜并提出意見報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決定前,應事先將解除事由告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合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單位糾正。公司在研究工會意見后,作出解除決定。解除決定應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七條員工在懲戒期滿,由其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按管理權限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考核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決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崗或另行安排崗位。員工重新獲得崗位后,在評獎、提級等方面,與其他員工享有同等權利。
第二十八條待崗學習期間及期滿考核合格上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九條對各級人員弄虛作假、濫用權力、打擊報復的,從嚴懲戒。
第七章員工內部退養
第三十條員工內部退養政策原則上不予辦理。
第三十一條已辦理內退手續的員工在內退期間的待遇
1、內退期間,公司予以發放內退生活費。內退生活費標準按離崗前本人崗位正崗工資標準的60%+工齡津貼支付,內退后不再享受績效工資、其他獎金、交通補貼及生活補貼。
2、內退期間,公司按規定繼續為內退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年金。
3、內退期間,取暖費等按當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標準發放。
4、內退員工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第三十二條其他規定
1、已辦理內退的人員,在內退期間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內退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與其解除內退協議,并解除勞動關系。
第八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員工檔案并實行分類管理。員工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嚴格按照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合同文本,應保存備查。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發寧東鐵字16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2 、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 、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公司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適應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有效調動銷售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提升銷售業績,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依據公司薪酬管理規定,結合銷售人員工作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公司銷售人員薪酬管理各項工作均參照本制度執行(銷售總監除外)。
第二章銷售人員薪酬構成
第3條銷售人員薪酬由基本工資、銷售提成、補貼、單項獎獎金、福利保險等項目共同構成。
第4條銷售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銷售人員的業務水平、行業經驗、學歷及職位等因素綜合確定。銷售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共分為10個等級,具體的`劃分依據和工資標準參見“××公司銷售人員基本工資劃分標準表”(附表1)。
第5條銷售人員銷售提成依據銷售產品類別和銷售業績等因素確定,并區分為計劃指標內、超出計劃指標。計算公式為:
銷售提成=(定額范圍內銷售額×定額范圍內銷售提成比例)+(超出定額范圍的銷售額×超出定額范圍的銷售提成比例)
銷售人員提成比例參見“××公司銷售人員提成比例標準表”(附表2)。
第6條銷售人員享受以下補貼項目。
1.長途交通費實行實報實銷。
2.出差期間住宿補貼縣區xx元/天,省轄市xx/天。
3.出差期間飯費補貼縣區xx元/天,省轄市xx元/天。
第7條公司根據需要,分別設立銷售狀元獎、新客戶開發獎、費用節約獎等。具體的獎項及獎勵標準參見“××公司銷售人員單項獎金設置類別及發放標準表”。
第8條銷售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保險項目。
第三章銷售人員薪酬發放與調整
第9條薪酬發放時間
銷售人員薪酬于每月xx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第10條銷售人員發生協議外讓利、呆死賬問題時,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1.銷售人員出現協議外讓利,金額在xx萬元以下的,扣發此簽單項目提成的xx%;金額在xx萬元至xx萬元的,扣發此簽單項目提成的-o/o;金額在xx萬元以上的,扣發當月全部基本工資和此簽單項目全部銷售提成。
2.銷售人員簽單項目中,發生呆死賬情況,不予計算此簽單項目的銷售提成。
3.銷售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已收回款項,處以xx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銷售部經理和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
4.銷售人員出現xx次遲報報表或xx次報表不符合公司規定的,扣當月銷售提成的xx%;每出現1次報表失真,扣當月銷售提成的xx%
第11條薪酬調整
為了更加合理地確定銷售人員的薪酬,全面考核銷售人員的貢獻,公司將根據行業發展及自身經營情況對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和提成比例做出適當調整。
第12條離職銷售人員薪酬發放
銷售人員離職,必須辦理工作移交,并協助對剩余款項的回收。待所有工作均交接完畢之后方能辦理薪酬結算手續。
第四章附則
第13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
第14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五章附表
公司規章制度11
一、公司規章制度如何制定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有效的規章制度應當具備以下三要素:
1、依法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不能與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抵觸。
2、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確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時,應當征求職代會或全體職工的意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確定。
3、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符合“三要素”的規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二、用人單位在制定和公示勞動規章制度時常見的問題
勞動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法律”,無疑是由用人單位所掌握管理的。然而,許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公示和管理中卻存在以下常見的問題:
1、未經平等協商程序確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規章制度制定應該經過平等協商程序,即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然后由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職工代表經過平等協商確定。由此可見,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不應該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行為。在實踐中,很多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未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這樣的規章制度實際上沒有法律效力。一些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雖然已經通過平等協商程序,但由于未保留書面記錄作證據,結果在發生爭議糾紛時也很容易遭到仲裁和司法機構的質疑。
2、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規章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主要是指在法律法規保護的主體條件上,勞動規章的內容、標準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例如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這只是一個最高限定,并不是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長,只要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就是合法的。單位制定勞動規章時,涉及到試用期問題時,就不能籠統的.規定6個月的試用期,更不能讓員工先試用后再簽勞動合同。在仲裁和訴訟過程中,由于用人單位對試用期的約定無法找到法律法規和政策作依據,也就是不能提供出可以被仲裁、司法機構采信的證據,就必然會得到敗訴的結果。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但是,不少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都是處于秘密狀態,鎖在人力資源部管理工作者的抽屜里,只有到員工違反了規章制度的規定時,才拿出來告知員工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于這種現象,只要勞動者提出異議,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就無法產生法律效力。一些單位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勞動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當,導致證據材料沒有保留,無法向仲裁庭或法庭舉證,同樣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公司規章制度12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協助公司領導制定、控制、調整公司及各部門的編制、定員;
2、協同各部門辦理員工的招聘工作,為各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員工;
3、協助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核、轉正、任免、調配等工作;
4、協同各部門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及工作能力;
5、負責員工工資的管理工作;
6、負責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
7、負責保存員工相關個人檔案資料;
8、負責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大病統籌等相關福利;
9、根據工作需要,負責招聘臨時工及對其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為員工辦理人事方面的手續和證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匯編公司各項制度、監督檢查各部門執行的情況;
2、負責對員工進行遵守勞動紀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據董事會批準的行政費用總額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費用預算,并嚴格控制行政費用的支出;
4、負責公司資產的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購買、驗收、使用登記及定期檢查使用情況的制度;
5、負責公司印章和介紹信的管理,嚴格執行印章和介紹信的使用規定;
6、負責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
7、根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電話、傳真和復印機等設備的使用和管理;
8、負責公司車輛的'管理和調度工作;建立車輛檔案,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定期檢查車輛使用情況,加強對司機、非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公司外圍環境衛生的管理;
10、負責公司辦公地點安全、保衛、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負責員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負責對外的接待及票務、住宿等工作;
13、根據總經理的指示,積極組織好公司級的重大會務活動和日常的辦公會議;
14、負責公司大事紀工作;
15、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16、負責對派出所、安委會、居委會等單位的聯系工作;
17、負責辦理營業執照、代碼證、統計證、稅務證等的換發年檢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13
總則
第1條為規范辦公管理,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規定。
第2條適用范圍: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
第3條人事行政部負責此規章制度的監督和施行。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1條每個崗位月休天數由人事部根據崗位情況安排,時間為4-8天,每天工作時間根據季節調整公布。
第2條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安排值班輪休或加班。
第3條公司實施指紋打卡考勤
1、員工親自到公司指定地點進行指紋打卡,每日兩次,早晚各一次。
2、員工忘記打卡,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附有部門主管簽字報人事行政部留存。
3、如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打卡的,事后應由上級領導簽字,無簽字的視為曠工。第4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在上班時間半小時以內視為遲到,半小時后到且無事先請假者視曠工一天。
2、早退在休息時間之前離開者視為早退,無事先請假早退者視曠工一天。
3、曠工無任何辦理手續、無故缺勤者視曠工。
4、請假詳見休假管理規定。
5、出差、外勤因公在外辦事,調休均需按要求填寫相關單據。
第5條連續曠工或當月累計曠工3天的,公司予以開除。
第6條考勤處罰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遲到早退達
到5次的扣除當月基本工資的10%。曠工:曠工1次,扣除3倍日工資;
曠工2次,扣除10倍日工資;3次以上,予以辭退。
第7條以上規定適用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特殊員工不考勤需總經理批準。
二、休假管理規定
(一)種類及標準
第1條國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一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十一國慶節三天。
第2條事假因事休假,按批準天數休假。一般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負責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及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事假由總經理批準。員工事假不計發任何工資。
第3條病假因病休假,具有醫院證明視為病假處理,其它一律視為事假。憑區級及以上醫院病休證明,并按證明天數休假,無病假證明醫院檢查記錄亦可,一般員工請病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病假由總經理批準。
公司行政部門規章制度
1、生產管理,工程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設備管理制度。
2、技術管理,設計管理,開發管理制度。
3、物資管理制度。
4、會計賬務成本管理制度。
5、人事總務管理制度。
6、管理有關異常事項的檢核報告追蹤與改善。
7、全公司教育培訓訓練計劃匯總與推行。
8、公司部門間有關事項的.協調,標準成本設立修訂,單元成本分析與推行,經營資料分析異常反應,改善方案的提供,氣體分銷業務上游,運輸方式選擇方案的成本依據。
9、預算編制協助建立及管理。
10、投資計劃方案的審核編制及執行追蹤,新產品的成本預估,售價擬定。
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
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3)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或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發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匯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布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公司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七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八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九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十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十一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十二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六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十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一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五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六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二十九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三十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三十二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三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三十五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三十六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十七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第三十八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并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四十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四十一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四十二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四十三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四十五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四十六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規章制度15
第一條施工單位負責人招聘(晉升)制度
1、招聘負責單位為裝飾公司質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應聘(晉升)條件:
(1)在合肥市區域內從事室內裝飾施工工作五年以上、從事室內裝飾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隊伍;
(3)中專以上文化,身體健康。
3、招聘(晉升)程序:
應聘(晉升)者報名————工程部經理審核其提供的資料(個人資料、施工隊伍工人資料)————面試(口頭考核、書面考核)————總經理對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總經理對施工實景考核;
4、錄用:
考核合格的應聘(晉升)者交納壹萬元工程保證金、質量押金后(或由其墊資壹萬元)簽署錄用協議;對其所屬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進行考核招聘并進行上崗前培訓。
第二條施工單位定級制度
1、施工單位(以項目工程部為施工單位)等級劃分
(1)a級:符合下列綜合條件的施工單位:
a、季度內在建工程中,客戶投訴率小于5%者;
b、季度內樣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內回頭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內售后服務表彰率為20%以上者;
e、季度內因工程質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罰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內因工程質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戶結算扣款額占工程總額比率小于3%者。
(2)b級:符合下列綜合條件的施工單位:
a、季度內在建工程中,客戶投訴率小于15%者;
b、季度內樣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內回頭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內售后服務處罰率為"0"者;
f、季度內因工程質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罰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內因工程質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戶結算扣款額占工程總額比率小于5%者。
(3)c級:不符合a、b級條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單位;
(4)d級:留在公司察看或試用期施工單位;
2、定級方式:
由市場對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情況及季度考評結果進行統計公布,由工程部核實后進行等級鑒定。
第三條施工單位解聘制度
1、解聘標準:
(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客戶對媒體暴光事件,對企業美譽度造成傷害者;
(2)招聘考核所提供的樣板工程的施工水平與實際施工水平相差懸殊者;
(3)施工水平低下,經培訓及指導后仍無改進者;
(4)多次偷工減料屢教不改、屢罰屢犯者;
(5)私自炒單,對企業利益造成傷害者;
(6)連續二個季度,客戶投訴率最高者。
2、解聘方式:
(1)由客戶服務部對各施工單位的季度考核指標進行統計公布,由工程管理部核實后寫出書面解聘通知,報質管副總審核同意后予以解聘;
(2)施工單位所交工程保證金、質量押金以該單位最后承接工程完工結算之日計算,二年內無客戶投訴要求返工,退還質押金。
第四條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在開工前須通讀工程技術文件(工程預算、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并就技術文件中相關執行條款與相關人員溝通,做好通讀筆記,對重點、難點問題予以重視,以利施工。
2、須按工程合同文件要求制定施工計劃(人員安排及施工進度),并報監理員審核備案。
3、正式施工前,聯系業主與主要工作人員(監理員、現場管理員、施工工人)一道召開工程預備會議,向業主介紹主要工作人員及配合人員,介紹施工程序,方便業主配合。
4、統一按企業制定的《施工工藝規范》施工。
5、嚴格按設計方案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方案有誤的,須及時通知設計師修改方案。
6、隱蔽工程施工前須由設計師、業主、項目經理進行施工定位,客戶簽字認可后,方能施工。
7、隱蔽工程完工,須及時通知業主驗收,驗收合格業主簽字認可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8、施工過程中,如因客戶需增加施工工程,施工單位負責人須及時通知合同簽署人或設計師,及時簽署《工程變更確認單》及設計方案。
9、須嚴格按合同約定組織施工,不得無故延誤工期,對客戶因增加施工工程或其他原因導致施工工期延期的,須及時通知合同簽署人,辦理延期手續。
10、工程完工,須由項目經理先行驗收合格后交工程監理員驗收,然后交客戶驗收。
11、工程結算完畢,施工單位負責人須將施工現場各種管理表格交相關部門,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出具結算意見,結算中心進行結算分配;未按規定上交相關管理表格的,不予結算。
第五條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進駐施工現場當日,須將施工單位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施工現場管理表格、施工許可證、醫藥箱等置放或懸掛在醒目處。
2、工程進度安排表、施工人員名單等文字內容須填寫完善、清晰。
3、須根據施工工人進場施工時間辦理相應的居留手續。
4、施工工人須統一穿著工服、佩帶上崗證。
5、施工工人須著裝整齊,不得穿破損嚴重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6、施工現場不得生火或使用電爐做飯、燒水、取暖。
7、施工用料須分門別類堆放整齊,置于干爽地段。
8、每日施工完畢,須清理施工現場,做到無垃圾堆積。
9、妥善保管業主提供裝修用料及室內原有須保留設施,對易損件須加以保護處理。
10、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
11、施工過程中,須關閉施工現場大門,不得干擾鄰居日常生活。
12、對參觀樣板房客戶或其他來訪者,須熱情接待并對相關問題給予解答。
13、施工現場不得留非施工人員居住或長時間逗留。
14、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現場抽煙或打架斗毆;不準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不準在施工現場嬉笑打鬧。不準在墻壁上亂涂亂畫。不準在施工現場蓄意破壞。
15、工余時間,留宿工人不得賭博或進行其他影響鄰居休息的活動。
16、工程竣工,須做到人走場清、窗明幾凈。
第六條工程驗收管理制度
1、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竣工工程驗收兩種。
2、隱蔽工程施工完畢,項目經理須及時通知工程監理員進行自驗。
3、經工程監理員驗收合格后,項目經理通知業主進行驗收。
4、業主驗收合格或業主無時間驗收同意監理員驗收的,經業主簽字認可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隱蔽工程驗收資料由項目經理負責落實后,交施工合同簽署人保管,做收款及結算憑據。
6、竣工工程驗收,須由項目經理在工程竣工前三天通知監理員進行竣工工程初檢,初檢合格于竣工日再次驗收,監理員驗收合格后,通知業主驗收。
7、業主驗收前,項目經理須對施工工程量自行核實,并報合同簽署人。
8、業主驗收時,須由項目經理、監理員、合同簽署人一道進行;合同簽署人、項目經理與業主進行工程量驗收,監理員、項目經理與業主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9、驗收完畢,簽署驗收表,對業主提出整改要求的工程予以注明,并在約定期限整改,并執行復驗;復驗合格后,須在驗收表上予以說明,并須業主簽字認可。
10、驗收合格后,做好工程交接工作,施工工人撤離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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