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殖合同集合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養殖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殖合同 篇1
甲方:木林鄉崖窯村委會
乙方:黃花鄉油府莊村村民 任 強
經甲乙雙方協商將崖窯村養牛場租賃給乙方養殖使用。
一、乙方在租賃使用期間必須遵守本轄區內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崖窯村級組織的領導,隨時接受上級領導的檢查指導工作。
二、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搞好牛棚維修、水電、及其他設施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牛棚在租賃期間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不可轉租第三方,否則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租賃期限為三年,即從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年每棟雞舍租金為500元,五棟共記2500元,按年交付,每年年初一次交清當年租賃費,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經營。
五、乙方必須搞好雞場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做到雞舍干凈、環境整潔。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木林鄉崖窯村委會負責人:
乙方:黃花鄉油府莊村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養殖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養豬專業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 甲方同意將位于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 租賃期限為肆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 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 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 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 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 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20xx年2月7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專業合作社
乙方:
聯系電話:
甲方法人:
聯系電話:
養殖合同 篇3
河南正友牧業發展有限公司 肉雞
養殖回收合同
合同類型:
區 域:客戶姓名: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養回收合同肉雞飼
甲方:河南正友牧業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則,就乙方飼養甲方白羽肉雞合同回收一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證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雞只未出欄,本合同自動延長到乙方出欄為止。
2、合同保證金:為體現甲、乙雙方合作的真實性,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按訂購合同數量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繼續合作,本合同保證金將自動轉入下一合同期間;如乙方書面提出終止合同,在乙方交雞后7日內,甲方將返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二、飼養地點
1、飼養地點:市
/組籠(籠養),飼養數量只。合同期限內,乙方不能變更飼養地點,否則視為第三方飼養,此合同同時作廢。
三、飼料
1、乙方承諾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價配合飼料。
2、全價飼料使用標準: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欄。飼料價格3600元/噸。
3、乙方在飼養期間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時間延誤導致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斷料,導致損失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飼養期間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飼料;不得向甲方飼料中添加其他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物質;否則甲方有權按違約處理。
5、最低料肉比標準:下表為棚前檢斤最低料肉比標準,到場料肉比按此標準提
實際料肉比低于標準料肉比時,少用部分飼料,乙方向甲方返還800元/噸,從乙方肉雞回收款中扣除。
四、動保產品及藥物殘留
1、乙方在飼養期間,必須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動物保健產品。每只雞動物保健產品最低使用標準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標準,甲方有權在毛雞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藥,導致藥物殘留超標,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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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雞雛
1、 雞苗價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雛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請入雛時間、數量;并向甲方繳納雛款。甲方依據乙方繳納雛款時間定雛,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雛時間、數量,雞雛供應廠家等相關信息。
2、 甲方規定合同雞雛價格指混合雛,如甲方提供鑒別公雞(指公雞比例不低于75%),雞雛價格上調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雛時間后,乙方不得隨意退定雛,否則甲方有權扣罰合同保證金,合同自動終止。
4、 雞雛數量確認:甲方保證雞雛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雛數量5%進行現場抽檢,但抽檢時,雞雛運輸司機必須現場確認。
5、 甲方有權依據乙方定雛數量,在入雛時浮動5%,乙方不得有異議。
6、 雞雛品質約定:雞雛平均體重在36克以上為合格(種雞周齡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數量不得超過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擔,但死亡數量必須有死雛或雞爪為證。如乙方認為雞雛品質有問題,應在入雛后4天內電話通知甲方業務人員,7天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人員現場確認后,確實是雞雛品質問題,甲方承擔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飼養管理不當導致死亡(如濕度、溫度不合適;藥物、煤氣中毒;同一批雞雛60%以上客戶沒有問題;乙方棄養),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運輸
1、 飼料運輸:300公里以內,飼料運費由乙方代理人承擔;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適當向乙方收取超出標準部分的運費,收取上限為50元/噸。
2、 毛雞運費:因棚前檢斤,毛雞運費由甲方承擔。
3、 雞雛運費:甲方負責將雞雛運輸到乙方雞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六、 毛雞回收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申請,申請時應說明出欄時間、數量、平均體重,以便甲方安排車輛。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欄具體時間、車輛信息。確定出欄后,乙方不可以拒絕出欄,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3、 毛雞出欄其他事項約定:a、乙方負責抓雞、裝車,并保證車輛安全離開雞場;b、每車裝車時間不得超過2.5小時(360籠),乙方要確認毛雞車到場、離場時間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毛雞車晚點,其扣罰由乙方承擔,因毛雞車原因,造成晚點,扣罰由毛雞車承擔;c、抓雞前,乙方要向甲方檢斤員出示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合同與身份證復印件姓名要相符;d、檢斤單上客戶簽字欄,簽字姓名要與合同姓名相符,否則甲方有權視為市場毛雞。
4、 毛雞車進場晚點,每分鐘扣罰10元。
A、 單只3斤以下,甲方拒絕回收。
B、 有雞痘、皮炎、爛抓毛雞,乙方要隨毛雞車進場,確認比例。
雞痘、皮炎雞痘10%以下,免于扣罰,10%以上,每增減10%比例,毛雞降價0.2元/公斤
爛爪:按檢出比例計算,扣罰0.2元/公斤。例如交雞6000只,均重3公斤,檢出比例為20%。扣罰金額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場確認,則按甲方屠宰場檢出比例為準,甲方以檢出比例扣罰,乙方不得有異議。
6、 毛雞出欄時,乙方應提供如下手續:檢疫證、自產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七、 毛雞結算:
1、 乙方在毛雞出欄后3天內,到甲方財務核對賬務,辦理毛雞結算手續。延遲一天,扣罰50元。
2、 辦理毛雞結算時,乙方應提供如下手續:附件一:肉雞單批飼養回收
協議、棚前檢斤單原件、入雛憑證、飼養手冊、料票及轉料單。
3、 付款:乙方辦理完毛雞結算之日起,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毛雞款,逢節假日順延。
八、 各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A、 甲方有權定時對乙方的飼養條件、管理水平和信譽等級進行評估,乙方應積極配合。對不符合國家農業部、甲方飼養場規范等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應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損失由乙方承擔。
B、 甲方有權根據疫病控制需要及藥物殘留檢測規定,對乙方飼養場中的雞只隨機抽取血樣、肉樣,進行疾病和藥物殘留進行檢測,乙方不得拒絕。
C、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肉雞飼養管理、動物保健等方面的、現場監督、專業咨詢服務及不定期飼養管理技術培訓。
D、 甲方按肉雞回收計劃,回收乙方飼養的合格肉雞。
E、 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技術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相應損失。
2、 乙方權利與義務
A、 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飼料、雞雛進行數量的驗收。
B、 乙方有權監督檢斤和結算方式。
C、 乙方有義務依照本合同各項約定履行養殖責任。
3、 違約責任
A、 乙方私自摻入非合同肉雞、雞雛、飼料,甲方視為乙方違約。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雞,甲方視為乙方違約。
C、 乙方棄養,甲方視為乙方違約。
D、 當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證金;降價(或按市場價)回收該批肉雞。甲方有權選取上述方式之一,對乙方進行違約責任追究。
九、 合同的變更、轉讓與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災、地震、水災等,使當事人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受災乙方在遭受損失后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受災方不承擔對方經濟損失責任。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證號
養殖合同 篇4
甲方(投資人): 公司 姓名: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養殖場): 公司 姓名:
住址:
法人:
注冊資本:
營業范圍:
聯系電話:
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乙方提供的《育肥羊效益分析》開展此項合作。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投資資金的管理、投資運作以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投資資金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一、 投資額度、用途及時限
甲方負責出資 萬元,由乙方負責收購 頭千克左右絨山羊(公羊)在其養殖場飼養,期限為天左右(最長不超過天)。期滿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出資本金萬元,收益 萬元。
二、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合同。
2.甲方有權參與對養殖場的日常管理,定期聽取養殖場負責人匯報開展業務情況。
3.甲方有權檢查養殖場的賬冊,并提出意見建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外開展相關業務,訂立購銷合同。
2.對養殖場進行日常管理。
3.設立相關財務、實物賬目。
4.出售成品山羊、羊絨等副產品,購進山羊存欄期間必須的.消耗物資。
5.無條件支付合同期滿后承諾的本金和收益。
(三) 收益分配
依據乙方的《育肥羊效益分析》中純利潤400元左右,雙方各半進行分配取得的利潤。
(四) 違約及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2.乙方應在合作約定的時限到期后5個工作日內,需按合同全額支付甲方投資的本金及收益款,逾期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違約金。
附件:
1.《育肥羊效益分析》
2.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3.雙方簽約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訂日期:
養殖合同 篇5
甲方(租賃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場所:
二、 租賃期限:年月日至 月 日)。
三、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調整協議租賃價格。
2、租賃費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并保障乙方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甲方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甲方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甲方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項目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5)在協議期內若甲方因政府征遷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終止的`,甲方必須對乙方改造租賃場地費用進行全額賠償。
2、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甲方無關。
五、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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