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口合同六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口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短期人民幣資金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雙方約定的提款日起算,至雙方約定的最后一個還款日為止。如果雙方約定的提款時間為特定的期間,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條 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四條 利率與計息
借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內合同利率不變。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為付息日。
如貸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付息日。
第五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未滿足下列條件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的借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程序已經完成,《出口退稅賬戶協議》已經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保合同或擔保協議已經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的賬戶;
(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七)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有權簽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和單據的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簽字樣本;
(八)未出現第十一條所規定的違約事件;
(九)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已經滿足。
第六條 提款時間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時間提款:
(一)借款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內按本合同約定數額提清所有款項。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貸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權就遲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貸款人拒絕放款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
第七條 提款手續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請書,并辦理其他提款手續。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必須嚴格按如下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相應貸款到期15日前提出書面申請。除另有約定外,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貸款人書面確認。
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順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部分的應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計收補償費。提前還款的金額首先用來償還最后到期的貸款,按照倒序還款。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條 出口退稅賬戶托管
由借款人將其經國家稅務部門確認的惟一的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委托給貸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稅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并由雙方另行簽訂《出口退稅賬戶托管協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擔保
此外,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還同時采用如下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及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 聲明與承諾
借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注冊并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權。
(三)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有可能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1.與借款人或其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借款人承諾如下:
(一)按貸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年度財務報表;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經或將與本合同保證人就其保證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該協議將不會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減少注冊資本或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于與外商合資、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進行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經營方式的變更),需事先通知貸款人。如上述行為將對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借款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承諾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于其自身凈資產的________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對貸款人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于借款人股東對其的貸款,并且不亞于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
(七)借款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借款人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3.借款人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遲于每一筆本息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貸款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或中國銀行其他分支機構辦理,其結算業務量達到貸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關會計年度的稅后凈利潤為零或負數,或者稅后利潤不足以彌補以往會計年度累計虧損的情況下,或者稅前利潤未用于清償借款人在該會計年度內應清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或者稅前利潤不足以清償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計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額付息,貸款人有權就到期未付利息額按貸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逾期利率日息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計收復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對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計收復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比例計收違約金。該違約金遇利率調整分段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額度,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三)借款人在第十條中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五)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六)借款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八)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
第十三條 扣劃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戶上直接扣劃。
(二)無論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到期,貸款人均有權依照本合同第九條指定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協議》直接扣劃借款人委托給貸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稅賬戶上的資金,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第十四條 稅費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稅、利息預提稅、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五條 抵銷、轉讓與權利保留
借款人應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不得提出抵銷的主張。但貸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六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取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加以解決:
(一)依法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借款人已經與貸款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2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出口合同樣本。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合同范本《出口合同樣本》。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
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3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獨聯體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60天內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在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應有以下標記:
________到達站名稱:
________賣方名稱;
________買方名稱;
________貨件號;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__________發票一式三份;
__________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__________包裝單一式三份;
__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__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獨聯體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見上文第四條)。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見第四條)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要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
--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
第十三條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盡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3)嚴重喪失商業信譽的;
(4)有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識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給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獨聯體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適用中國法律,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出口合同 篇4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紡織品報關事宜,兩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兩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紡織品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紡織品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紡織品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紡織品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紡織品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紡織品,甲方是進口紡織品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兩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兩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兩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后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兩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紡織品,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紡織品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兩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兩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兩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紡織品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兩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兩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兩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兩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兩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xx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xx)辦理。)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 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于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 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 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 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于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 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6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 發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 買 方:
地 址: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 傳:電 傳: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 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 對方根據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 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① 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 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 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 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 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 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 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 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 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 滯期費:
① 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 afra 運費率計算。
② 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 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 商品檢驗:
① 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 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 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 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 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 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 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 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出口合同】相關文章:
出口的合同04-04
出口合同06-03
貨物出口合同03-26
出口銷售合同04-01
關于出口的合同04-01
關于出口合同04-04
【優秀】出口合同09-30
出口合同范本02-05
外貿出口合同03-30
進出口合同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