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律師合同合集10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合同 篇1
___________協會:
我們是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詢中心(以下簡稱______中心)的委托,就貴會與____________中心因聯合編輯出版《中國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糾紛一事,鄭重致函貴會。
我所承辦律師聽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對案情的詳細陳述,并認真審查了相關材料,我所認為:
一、貴會與____________中心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貴會與______中心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了《聯合編輯出版〈中國____________大典〉協議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44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的規定,你們之間的協議已于20xx年1月20日成立并生效,合同雙方均應恪守合同,依約全面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二、合同履行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之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簽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約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義務,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設計、編務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簽署當日向貴會交納了____________萬元的管理費。此外,為履行雙方簽署的協議,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賃房屋作為辦公場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萬元。但貴會在簽署合同后卻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致使雙方的協議無法得以繼續履行。
依據上述事實,我所認為:
一、時至今日,鑒于貴會的違約行為及目前的實際情況,雙方已實無必要繼續履行協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當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貴會應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1.返還____________中心支付的管理費______萬元,并承擔同期銀行利息;
2.承擔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協議而發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員工資、印刷專用稿紙信封等費用。
三、據____________中心陳述,其愿意與貴會友好協商此事,故在雙方協商時,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張貴會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即可,其他要求在協商時可以放棄。
現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權,特正式致函于貴會,要求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請貴會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答復我所。我所誠望貴會能夠重視此事并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履行還款義務。我所歡迎貴會來電來函,就此事做進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決此事,以免雙方訴訟之累。如貴會不能如期答復,屆時我所將在廣協中心的授權下,代其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此事,此實屬無奈之舉,不盡之處,還請貴會理解。
此致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同 篇2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訂立遺囑事宜,現委托乙方為此提供律師見證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見證事項和用途/目的:
1、委托見證的事項:見證甲方訂立遺囑
2、見證的目的:證明甲方訂立遺囑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二、承辦律師: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 **律師、 **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律師見證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見證費用,計人民幣 ( 元整)元。
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辦案費用,將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3、除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見證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包括乙方最終書面通知甲方不予見證。
4、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內支付見證費用。
5、雙方對費用支付的另行約定: /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須保證其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師認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義時,甲方應出具必要的書面說明或進行補充。
五、乙方為甲方提供見證服務,并保守因此而獲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見證,拒絕出具《律師見證書》 :
1、甲方行為能力有瑕疵;
2、甲方無權委托;
3、甲方在委托見證事項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委托見證事項的內容或所涉標的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且甲方不同意糾正或補救的;
5、委托見證事項的事實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發現甲方有違法動機或目的。若乙方認為不應予以見證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七、若因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重大過失導致《律師見證書》被撤銷,因此給甲方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賠償的數額以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相關事項收費金額的3倍為限。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別約定:乙方依法對甲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最終出具《律師見證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同 篇3
( ) 律見字第 號
某年某月某日,張某到某律師事務所稱某事情。張某要求律師對某事予以見證。經本律師詢問,當事人情況如下:
張某,男,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漢族,農民, 人,現住 ,身份證號: 。
李某,男,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漢族,農民, 人,住址 ,身份證號:。
經核實,什么事情。于某年某月某日上午,張、李某于20xx年11月12日在某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協議》。
本律師按照張某的要求,起草了《 協議》,《協議》約定事項張、李某真實意思表示,張、李某的簽字、捺印屬實。
本見證書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某律師事務所留存一份。 附:
《協議》原件,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見證人:某律師事務所 律 師:
二Oxx年十一月十三日
律師合同 篇4
****集團公司:
**##律師事務所接受****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負責處理貴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履行**項目導熱油站低壓開關柜采購合同的'法律事務。經審查合同及相關文件確認,****有限責任公司已按合同第9.1及9.2條之規定,履行了付款義務(預付款22萬元、發貨款22萬元),但貴公司沒有按合同第9.2條之規定,將設備發往****有限責任公司,已構成違約。
為減少貴公司的經濟損失,同時為避免其商業信譽受到影響,特向貴公司發此函告,督促貴公司在接到此函后七日內,按招、投標文件規定的配置標準及供貨范圍履行發貨義務。如逾期不發貨,****有限責任公司將按合同第11.8條款之規定,提起訴訟。
特此函告
發函單位:##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20xx年*月*日
律師合同 篇5
甲方:浙江東甌律師事務所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乙方之要求,同意聘用乙方為律師助理,特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時間為一年(自 年月日到年 月 日止),期滿如需續聘,雙方須再訂立合同。乙方在聘用期間提出辭聘,應提前半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清結工資,予以解聘,并根據乙方要求可以辦理有關轉所手續。
二、聘用期間,實行固定工資制。基本工資為壹仟伍佰拾元整。
三、聘用期間,甲方為乙方設立社會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按照社會保險局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執行律師職務及平時工作生活中,必須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司法部規定的《律師職業道德和執行紀律規范》和甲方所指定的各規章制度。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聽教育的,嚴重損害甲方聲譽和使甲方蒙受較大損失的',嚴重影響安定團結的,甲方有權中途予以解聘,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五、本合同壹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浙江東甌律師事務所乙方:
20xx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20xx年xx月xx日
文化程度
職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工作任務、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試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不愿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期滿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三條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依據學校工資方案發放,由甲方按月給付,其他待遇依據泰政辦發(20xx)64號文件規定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學校教職工考核辦法。
2、乙方享有寒暑假帶薪(檔案工資)休假權利(暑假為招生假,全體教職工都有招生任務),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獲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勞動保護等待遇。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教學、法紀規章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時定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根據有關規定提供與公辦教師同等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
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單位規章制度及本人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4、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學校實際,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5、保護有關法律、法期艦.定的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
3、接受并努力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目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同時在外兼職或從事第二職業。
4、對甲方教育教學中的重大決策,重要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合同期內在崗位所取得的團體科研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有關資料帶離須經甲方許可。
5、有權以工會、職代會等合法形式參與學校管理。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定后,合同雙方必須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時,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隨時解除合同:
(1)偽造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證件和工作履歷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違法亂紀和失職、瀆職情況嚴重、給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的;
(4)觸犯國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的;
(5)未經學校同意,脫產學習或自費出國留學及定居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合同期未滿,無解除合同正當理由;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育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屬本條第(2)(3)款,若合同期滿應將本合同延續到醫療期或哺育期滿為止。
5、乙方在下列情況下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組織程序被招考或選調到普通高等學校學習或國家機關工作的;
(4)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和提供工作條件的。
6、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應在學年結束前三十天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要以乙方解除合同前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的80%,乘以未覆行本合同的月數為標準,一次性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離職,甲方根據乙方給學校工作和學生學習造成的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不低于兩萬元的損失費。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議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60%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4、甲方單位被撤消的,甲方撤消前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60%的經濟補償金。
5、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出資進修)后,在甲工作不滿五年,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滿5年的,按每年遞減10%的比例支付,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實行服務期的人員,應按規定交納補償費。
6、乙方位集體購買的房屋,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調出后一個月內將房屋歸還甲方。若房屋留用,應在一個月之內交齊向甲方借用的房款,超過一個月按1500%歸還,超過兩個月甲方申請由司法部門強制執行。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或主管部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應自覺遵守,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并由泰安市教育局鑒證。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檔一份,教育局一份,市人才交流中心一份。
3、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耒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鑒證意見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字)
鑒證明間 20xx年xx月xx日
律師合同 篇7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登記地實際經營地聯系方式及電話乙方(律師)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律師執業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通信地址郵編
聯系方式及電話
(說明:若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律師法》及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就聘用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律師助理聘用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檢查、指導乙方各項業務活動,對乙方的個人能力、業務水平和完成任期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支持乙方工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3、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實現對乙方的承諾;
4、按時發放乙方的報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依法履行職責、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并按合同獲得報酬的權利;
2、有對甲方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3、服從甲方的管理,遵紀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5、根據甲方安排,輔助律師辦理業務,不得單獨執業;
6、因乙方過錯或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造成甲方及當事人損失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工資待遇:合同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為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為元人民幣。
第四條甲乙雙方應當執行國家標準的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五條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對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職責能力,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2、違法亂紀,違反職業道德;
3、責任心不強,嚴重失職或承辦法律業務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當事人或有關機關投訴超過三次,且投訴屬實者;
5、不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屢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圍內不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實現其承諾,克扣乙方應得的報酬。
第七條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報酬,則按逾期天數每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報酬金額的%;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應盡義務,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3)乙方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等方面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有損于律師事務所聲譽和形象的,甲方有權給予行政處分,并按規定扣除工資、獎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賠償損失。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聘用律師助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
律師合同 篇8
甲方(出賣人):****都城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買受人):****勁松路甲1號松華園小區 單元 房業主
鑒于:
1、XX年 月 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 ),乙方購買***勁松路甲1號松華園小區住宅樓(都城心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元。
2、甲方應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華園小區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對照《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 元。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 元,于XX年 月 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律師合同 篇9
聘用方:xx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合伙(作)人會議研究決定,聘用 為甲方專職律師,現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法律,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如下聘用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通過甲方首次辦理律師執業證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領證之日起 年。)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積極納稅,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每年應完成業務收費 萬元或業務量 件(標準件)。
3、在承辦的案件結案后二十日內將卷宗歸整入檔。
4、服從甲方管理和對工作的統一安排,積級參加甲方的政治、業務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
5、積極維護甲方的名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執業期間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7、乙方應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和業務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時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注冊手續。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辦案所需各類手續、材料用紙等,并承擔乙方收費應繳納的營業稅,其他稅收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完成業務收費定額的,甲方按每月 元發放工資,收費超過 萬元的,按超出部分的 %計提獎金。
4、甲方依國家及當地政府關于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交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雙方解除合同時,該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有關規定轉移。
5、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接受專業培訓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違約責任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變更相應內容。
2、在聘用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均應征得對方同意。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應依列條款辦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2)非本合同約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合同解除時,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債權債務以及交接清所承辦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執業證后,甲方辦理解除手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乙方因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造成不良影響或受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甲方追償或請求賠償:
(1)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要求后,甲方未如數支付工資;
(2)因甲方的違法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聘用關系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如有續簽意向,應在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對方。任何一方不同意與對方續簽合同或擬變更合同主要條款,應在期滿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
五、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及主管司法行政機關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甲方:xx 律師事務所(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10
安徽勝方律師事務所接受淮北市圣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你方與該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履約事宜向你方致函如下:
月日你方與淮北市圣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第六條對你方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已作出明確約定,但時至今日,你方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余下款項 元。 依據上述合同第七條之規定,你方已逾期付款超過三十日,我方有權利單獨解除售房合同,同時,你方亦應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并按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賠償我方辦理房產買賣手續期間所花費的費用等所有損失。基于此,我方會依法收回原房屋所有權,并從原收取的首期購房款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及各項損失,余下款項退還你處。 在此情形下,為避免你方遭受更大經濟損失,我方希望你方能在收到本律師函后七日內立即和圣亞公司銷售人員聯系,辦理支付余下購房款的相關手續,否則,我委托將采取必要之法律行動,收回房產并追究你方的法律責任。
請你方收的本律師函后予以慎重考慮!
楊超律師
二零XX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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