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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業公司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木業公司規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木業公司規章制度1
1、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2、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3、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4、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5、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6、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7、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8、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9、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10、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11、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12、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木業公司規章制度2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物盡其用;
1.2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申購、領用、發放等相關事項均適用于本辦法;
2管理組織
2.1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耗材的采購、保管、發放、費用分攤及報銷
2.2各部門根據行政部領用標準提報并領取使用;
3管理內容
3.1辦公用品的申請
3.1.1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據本部門需要及《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附件1),填寫《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附件2),經過部門領導同意后,轉行政部。其中《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由各公司根據當地情況自行確定,報行政總監批準。
3.1.2行政部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個人辦公領用標準(公司自定,報總部行政部備案,并不斷優化提高)及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確認各部門領用數量,填寫《辦公用品需求匯總單》(附件3),報行政總監同意后,轉采購專員組織采購進貨。
3.2辦公用品購置
3.2.1采購專員購買到位后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附件4)。
3.2.2辦公用品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采購。
3.2.3財務專用辦公用品由財務部自行執行采購,但申購、入出庫手續必須遵守行政審批規定。
3.3辦公用品的入庫
3.3.1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入庫單》所列物品與所需采購物品核對,并清點入庫,填寫《辦公用品庫存臺帳》(附件6)。
3.3.2資產管理專員應每月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3.4辦公用品的領用保管
3.4.1資產管理專員在入庫完成后,聯系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人領取。
3.4.2屬于需臨時支領的辦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額標準核定后領取,辦理出庫手續,填寫出庫單。
3.4.3對于大件器具類辦公用品,行政部應本著多人合用原則組織領用;同時確定使用人。
3.4.4如因工作調動或離職,須按公司規定將個人保管的所有辦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門繼續留用的,確定使用人報行政,便于行政跟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
3.5機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耗材、配件申請領用同辦公用品,可在每月《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中的填寫。
3.5.2計算機配件如鍵盤、鼠標等出現故障需要更換的`,確認不能維修的,可到行政部辦理領用手續,并將已壞配件歸還行政部。
3.5.3對于打印機、傳真機耗材,各部門應本著節約原則,提前作出需求計劃,通知行政部;同時行政部作為管理部門,應對相應耗材的使用情況有詳細了解,對于常用、耗費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庫存。
3.5.4資產管理專員對以上機器耗材(配件)同時也應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3.6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盤點及費用分攤
3.6.1資產管理專員每月末應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保證庫房物品帳務相符。
3.6.2資產管理專員在每月30日前應對辦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門領用情況,將費用分解到各部門,進行費用核定,填寫《辦公用品、耗材報表》(附件7),明確各部門費用。同時行政部將《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中的各部門費用抄送各部門負責人。
3.7庫房管理:庫房物品必須擺放整齊,非庫房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3.8報銷:行政部采購人員以《物品申購單》、《入庫單》、《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作為報銷依據進行報銷。
3.9相關說明
3.9.1對于不能按時提報辦公用品月度申請表的部門,行政部有權認為該部門當月無辦公用品申請,不予采購相應用品。
3.9.2部門申請金額超過計劃標準,行政部有權取消相應金額的申請數量。
4附表
4.1 《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
4.2 《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
4.3 《辦公用品需求匯總單》
4.4 《入庫單》
4.5 《辦公用品(耗材)庫存臺帳》
4.6 《辦公用品、耗材報表》
木業公司規章制度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并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并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并保留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于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說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并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二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斗毆。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并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后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并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嚴禁帶病作業、酒后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范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時制訂整改措施。
第八節、衛生守則
第一條、不亂倒飯菜、不亂扔雜物、不隨處大小便。
第二條、保持宿舍清潔有序,被子床單疊放整齊。
第九節、獎懲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對以下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
1、維護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經濟或財產損失的,經公司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2、提出并實施重大管理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生產效率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對公司管理人員不稱職行業進行舉報,經公司核實屬實,予以一次性獎勵。
5、見義勇為,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個人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xx元,最高無限額。
第三條、對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開除。對于員工的經濟處罰及相關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xx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時之內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種工作業不配戴防護用品的。
(3)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嬉鬧、閑談的。
(4)在工地上吸煙的。
(5)在生活區亂倒飯菜、亂扔雜物、隨處大小便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xx元:
(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3)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4)非信號工作業人員,擅自動用信號標識指揮作業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xxx—xxxx元的罰款:
(1)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2)頂撞、謾罵管理人員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xxx元以下的。
(5)發生質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費或其他經濟損失在xxx元以下的,
第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2、損害企業形象,給社會、給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的。
4、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5、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6、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7、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8、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9、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0、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1、泄露或出賣商務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十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本勞務公司。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必須認真閱讀以上條款,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各項規定,凡因違反以上條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因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木業公司規章制度4
第一部分公司考勤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員工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福利的重要
依據,員工上下班必須指紋打卡考勤。
第二條員工的考勤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三條員工須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考勤并及時對異常考勤及假情況進行申報。
第四條各級管理者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監控,并按照規定及時審批員工
的異常考勤。
第二章細則
第一節考勤分類說明
一、遲到、早退
第五條公司實行單雙休工作制。每天具體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必須在指紋打卡機上簽到,簽到次數為兩次,即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第七條上班不得遲到與早退。
第八條1.遲到:超過上午8:30到崗。如因堵車等自己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遲到需提前電話通知人事行政部。每月遲到兩次以上者,從第三次開始處罰。2.早退:早于下午18:00離崗。扣款規定遲到、早退每次罰款30元:每月遲到、早退以及脫崗累計達到2次以上開始計算處罰(即從第3次開始計算處罰),并且每月遲到、早退以及脫崗累計達到4次予以通報批評一次。每月遲到、早退以及脫崗累計5次以上(含5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二、曠工
第九條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照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者請假未批準,不到公司上班;2.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請假證明;3.其他等同于礦工的行為。
第十條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為曠工半天;3小時以上為曠工一天。
扣款規定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以及一天以上扣罰曠工時間的雙倍工資。
三、事假、病假
第十一條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遇到緊急情況沒能事先申請須于當日上午8:30分前電話通知上級主管和行政部,得到批準后按請假處理,但須上班后填寫請假單并由上級主管簽字,將請假單交給行政部方能生效,否則按缺勤處理。超過1天的事假:必須有事前經過批準的書面請假單方可生效。
(2)月累計事假超過5天,當月沒有考核工資,全年累計事假達到15天沒有年終績效;連續6個月事假達到15天,或連續12個月累計事假達到20天,公司有權解聘。
第十三條病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病假超過一天須提交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將病假證明黏貼于請假單后,由上一級主管簽字,三天以上的病假須由總經理簽字,并將請假單交給行政部方能生效,否則按照曠工處理。如病情突發不能上班,須于當日上午10點前通知所屬部門主管,上班后第一時間補辦請假手續。(2)月病假天數在6-10天(或連續請病假達6-10天)病假扣除計
(3)月病假天數在11-20天(或連續請假達11-20天)病假扣除計算
(4)月病假天數在20天以上(或連續請病假1個月級以上),病假工資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5)年累計病假達到30天,公司有權解聘并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四、工傷假
第十四條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必須持縣級以上公立醫院的病歷、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單和公立醫院門診費用憑證,并經一級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確認,可按照工傷假考勤。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傷、病愈后復發,經所在部門以及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核定,確認為工傷或職業病愈后復發的,可按照工傷對待。
第十五條工傷休養期間,工資和獎金全額發放。
五、婚假
第十六條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第十七條符合晚婚年齡(女23歲,男25歲)且雙方均為初婚登記,可享受晚
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十八條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第十九條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二十條休婚嫁須事先填寫請假單,持結婚證書原件,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
字,將請假單交給行政部方能生效。婚假要求自結婚登記一年內修完,
不休者不予補償。
六、喪假
第二十一條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請喪
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可請一天喪假。
七、產假第二十二條產前檢查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原則上,懷孕1~3個月期間,累計有
不超過3次的.產前檢查時間;4~6個月期間,每月有1次檢查時間;7~9個月期間,每2周有1次檢查時間,超過9個月,每周有1次
檢查時間。產前檢查時間每次不超過半天。除醫院對于產前檢查的
規定特殊調整的情況之外,超時的產前檢查按病假累計計算。女職
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第二十三條男員工妻子生育(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給予三天帶薪陪護假。
八、年休假
第二十四條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享受年休假。規定如下:
工作滿一年,每年帶薪休假時間為5天;
木業公司規章制度5
1、制定內容的合法
規章制度除了設計上的科學性,具備可操作性外,內容的合法化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制定的程序上無任何瑕疵,內容的不合法也是硬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不是很困難,把握一個核心要點是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的法定化,也就是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條款是才能解除。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一個月內需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而不能在規章制度中規定,試用期不簽合同、不繳社會保險等等。
2、協商機制問題
我們在勞動合同法中有多處關于協商的事宜,該協商實際上也是民主磋商,在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協商。例如: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該條款僅強調是平等協商后確定,沒有說形成一致意見后確定,該觀點對上一篇文章觀點進行修正。
3、重大事項的理解
在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三款中關于“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該重大事項法律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作出分類或決定,注意認為重大事項決定不適當,提出意見的主體是工會或職工,并不要求是職工代表。
4、嚴重失職、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尺度
勞動合同法賦予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勞動關系的權利: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以及其他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情形。該“嚴重”情形需要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同時用人單位需要對該嚴重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定義或界定,防止過寬達不到警示的效果,過嚴得不到有效的遵守。例如:規章制度中關于考勤的規定,一年內遲到二次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對該規定還要考慮具體的崗位,若要是遲到時間不長,也不影響工作,屬規定過嚴。
5、勞動者確認并簽字
規章制度經過合法程序,并被認為是符合企業文化或要求的且符合法律規定的,為此,還需要勞動者對規章制度予以確認并簽字。該簽字的過程我們在招聘新員工入職中也做了提示,在實行規章制度過程中,需要勞動者確認:某年某月某月在單位內部某某處公示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的決定,本人已經詳細閱讀或學習,愿意予以遵守,并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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