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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通用11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1
一、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二、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范。
三、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于明顯處所。
四、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五、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六、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教育。
七、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工作,必須佩帶載有本人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八、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于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九、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十、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后實施。
十一、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等患者的.特殊診治和處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2
一、村衛生室的工作人員必須達到中專以上專業學歷,具備國家助理醫師資格或持鄉村醫生證,經征求村委會同意,通過衛生院業務考核合格,由衛生院聘任,聘期為一年。
二、村衛生室設置,必須達到甲級本衛生室的標準,房屋使用面積為80平方米,三室分設(治療室、藥房、觀察室)。
三、村衛生室必須承擔計劃免疫、婦幼、計劃生育工作及衛生院下達的各項工作,嚴格執行五統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衛生室工作人員必須與衛生院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
五、村衛生室必須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認真做好病員登記、傳染病登記及其他的各項登記,及時上報各類傳染病報告。
六、村衛生室必須接受村委會及衛生院的監督,衛生院每季度對衛生室進行一次督查,一年兩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眾的預防保健工作,及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婦幼保健、衛生防疫工作任務,搞好衛生知識宣傳教育。
八、村衛生室工作人員要認真貫徹黨和政府的衛生方針、政策和醫療法規,遵紀守法,工作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和宣傳教育工作。
九、鄉村醫生補助費按年終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擔的工作量一次性發放。
十、對工作不認真、服務態度差、群眾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執業資格。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3
衛生室管理規則
一、衛生室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衛生宣傳教育工作,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掌握預防疾病的知識,提高健康水平。
二、器械、藥品要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
三、新購置的器械、藥品,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衛生室。
四、設備、器械、藥品應建帳登記,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五、衛生室有關物品,器械要嚴格消毒,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動用。
六、保持室內整潔、安靜,不得在衛生室閑聊、喧嘩,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七、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校醫崗位職責
一、努習醫學知識力學,不斷提高義務水平,對病人態度和藹,治療及時。
二、負責制定學校醫療衛生保健計劃。
三、經常對師生進行衛生保健知識宣傳教育,按時組織好各種預防、接種工作,做好學生的衛生保健、體質檢查、衛生宣傳、衛生檢查等工作。
四、建立學生健康卡片,進行健康分析,制定保健措施。
五、重視近視眼病的'預防與治療,制定學生視力保護計劃。
六、配合健康教育課,經常采用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青春期教育,心理衛生知識咨詢和教育。
七、負責對學生突發病、意外傷害事故的緊急救護,危重病人應及時護送到醫院醫治,并監護病情變化。
八、定期對教室、衛生區、食堂和學生宿舍進行消毒和衛生檢查,搞好校園環境衛生。預防傳染病流行,做好飲食、飲水衛生監管工作。
九、配合學校各項活動,做好防病救護工作。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村衛生室管理,明確村衛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務范圍,保障農村居民獲得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在行政村設置的衛生室(所、站)。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村衛生室人員,包括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鄉村醫生和護士等人員。
第四條村衛生室是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各地要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方式,支持村衛生室房屋建設、設備購置和正常運轉。
第五條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指導各地制訂村衛生室的設置規劃,并負責全國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制訂本行政區域內村衛生室的設置規劃,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合理規劃村衛生室設置,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村衛生室的設置審批、執業登記、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穩妥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機構設置規劃與建設、人員準入與執業管理、業務、藥械和績效考核等方面加強對村衛生室的規范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務
第七條村衛生室承擔與其功能相適應的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村衛生室承擔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
(一)承擔、參與或協助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參與或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
(三)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布置的其他公共衛生任務。
第九條村衛生室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診查和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以及康復指導、護理服務;
(二)危急重癥病人的初步現場急救和轉診服務;
(三)傳染病和疑似傳染病人的轉診;
(四)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基本醫療服務。
除為挽救患者生命而實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傷口處置外,村衛生室原則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務:
(一)手術、住院和分娩服務;
(二)與其功能不相適應的醫療服務;
(三)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明確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醫療服務。
第十條村衛生室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衛生計生政策和知識宣傳,信息收集上報,協助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和籌資等工作。
第十一條村衛生室應當提供與其功能相適應的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及計生藥具藥品服務。
第三章機構設置與審批
第十二條村衛生室設置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符合當地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
(二)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村居民衛生服務需求、服務人口、地理交通條件等因素,方便群眾就醫;
(三)綜合利用農村衛生資源,優化衛生資源配置;
(四)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達到《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要求。
第十三條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置一所村衛生室,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人口較少或面積較小的行政村,可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置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可不設村衛生室。
第十四條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村衛生室的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等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村衛生室登記的診療科目為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和中醫科(民族醫學科)。村衛生室原則上不得登記其他診療科目。
第十六條村衛生室的命名原則是:鄉鎮名+行政村名+衛生室(所、站)。如一個行政村設立多個村衛生室,可在村衛生室前增加識別名。村衛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掛其他類別醫療機構的名稱。
第十七條村衛生室房屋建設規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務人口多的應當適當調增建筑面積。村衛生室至少設有診室、治療室、公共衛生室和藥房。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開展靜脈給藥服務項目的增設觀察室,根據需要設立值班室,鼓勵有條件的設立康復室。
村衛生室不得設置手術室、制劑室、產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條村衛生室設備配置要按照滿足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原則,根據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予以配備。
第十九條村衛生室應當按照醫療機構校驗管理的相關規定定期向登記機關申請校驗。
第四章人員配備與管理
第二十條根據轄區服務人口、農村居民醫療衛生服務現狀和預期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備村衛生室人員。具體標準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訂。
第二十一條在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
第二十二條政府舉辦的村衛生室要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聘用職業道德好和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到村衛生室執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由鄉鎮衛生院派駐醫師到村衛生室執業。
第二十三條建立村衛生室人員培訓制度。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制訂村衛生室人員培訓規劃。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采取臨床進修、集中培訓、遠程教育、對口幫扶等多種方式,保證村衛生室人員每年至少接受兩次免費崗位技能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不低于兩周,培訓內容應當與村衛生室日常工作相適應。
第二十四條鼓勵在崗村衛生室人員接受醫學學歷繼續教育,促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有條件的地方要制訂優惠政策,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和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并對其進行業務培訓。
第二十五條探索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培養模式。地方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從本地選拔綜合素質好、具有培養潛質的青年后備人員到醫學院校定向培養,也可選拔、招聘符合條件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直接接受畢業后培訓,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后到村衛生室執業。
第二十六條村衛生室人員要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嚴格遵守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和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七條村衛生室要有明顯禁煙標識,室內禁止吸煙。服務標識規范、醒目,就醫環境美化、綠化、整潔、溫馨。村衛生室人員著裝規范,主動、熱情、周到、文明服務。
第二十八條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或委托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定期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相應的財政補助資金發放、人員獎懲和村衛生室人員執業再注冊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結合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衛生室人員考核工作的開展,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逐步建立村衛生室人員的到齡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機制。
第五章業務管理
第三十條村衛生室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執行診療規范、操作規程等技術規范,加強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建立健全村衛生室的醫療質量管理、醫療安全、人員崗位責任、定期在崗培訓、門診登記、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報告、醫療廢物管理、醫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規劃工作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婦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財務、藥品、檔案、信息管理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三十二條村衛生室在許可的執業范圍內,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按規定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為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得超范圍執業。鼓勵村衛生室人員學習中醫藥知識,運用中醫藥技術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條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內的村衛生室按照規定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實施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和零差率銷售。村衛生室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驗收記錄。
第三十四條村衛生室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并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后方可提供靜脈給藥服務:
(一)具備獨立的靜脈給藥觀察室及觀察床;
(二)配備常用的搶救藥品、設備及供氧設施;
(三)具備靜脈藥品配置的條件;
(四)開展靜脈給藥服務的村衛生室人員應當具備預防和處理輸液反應的救護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開展抗菌藥物靜脈給藥業務的,應當符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和國家有關規定,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為預防接種單位的村衛生室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村衛生室人員經過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覺接受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技術指導,所在地鄉鎮衛生院的督導、人員培訓和對冷鏈設備使用管理的指導。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例會制度,鄉鎮衛生院每月至少組織轄區內村衛生室人員召開一次例會,包括以下內容:
(一)村衛生室人員匯報本村衛生室上月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工作情況,報送相關信息報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合理化建議;
(二)鄉鎮衛生院匯總各村衛生室工作情況,對村衛生室人員反映的問題予以協調解決,必要時向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人員開展業務和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訓;
(四)鄉鎮衛生院傳達有關衛生政策,并部署當月工作。
第三十七條村衛生室醫療廢物、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加強村衛生室信息化建設,支持村衛生室以信息化技術管理農村居民健康檔案、接受遠程醫學教育、開展遠程醫療咨詢、進行醫院感染暴發信息報告、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藥費用即時結報、實行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統一的電子票據和處方箋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村衛生室與村計生專干、鄉鎮衛生院、鄉鎮計生辦之間要及時通報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個案信息。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四十條在鄉鎮衛生院指導下,村衛生室應當做好醫療業務收支記錄以及資產登記等工作。
第四十一條在不增加農村居民個人負擔的基礎上,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合理制訂村衛生室的一般診療費標準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標準和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村衛生室要主動公開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項目及價格,并將藥品品種和購銷價格在村衛生室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條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村衛生室補償經費和建設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嚴禁任何部門以任何名義向村衛生室收取、攤派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建立健全村衛生室補償機制和績效考核制度,保證村衛生室人員的合理待遇:
(一)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明確應當由村衛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內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務量,考核后按其實際工作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村衛生室;
(二)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并將村衛生室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范圍;
(三)村衛生室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后,各地要采取專項補助的方式對村衛生室人員給予定額補償,補助水平與對當地村干部的補助水平相銜接,具體補償政策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制訂;
(四)鼓勵各地提高對服務年限長和在偏遠、條件艱苦地區執業的村衛生室人員的補助水平。
上述經費應當在每年年初預撥一定比例,績效考核合格后結算。
第四十五條各地應當在房屋建設、設備購置、配套設施等方面對村衛生室建設給予支持。由政府或集體建設的村衛生室,建設用地應當由當地政府無償劃撥,村衛生室建成后由村委會或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管理。
第四十六條支持村衛生室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領取養老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采取多種方式適當提高村衛生室人員養老待遇。
第四十七條各地要將完善村衛生室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村衛生室人員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并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村衛生室及其醫務人員在執業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縣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九條村衛生室及其醫務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第五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5
一、傳染病管理制度
1、根據 “防病”工作的要求,積極主動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做好主要傳染病的疫點處理和消毒隔離工作。
2、深入村內進行巡診,對傳染病人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3、加強傳染病管理,按季節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并做到全程、適時、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衛生創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糞為重點的愛國衛生、飲食衛生、學校衛生、幼托衛生及職業危害等的衛生技術指導工作。
5、認真做好疫情報告,對主要傳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結核病、惡性腫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冊登記,并進行系統管理,定期隨訪,做好記錄。
6、宣傳衛生防病知識,防止農藥中毒、食物中毒、觸電、溺水、外傷事故的發生。
二、門診登記制度
1、堅持文明行醫,堅守工作崗位,病人隨叫隨到,及時診治,耐心解答問題。做好門診、出診、轉診人次和發病情況的登記、匯總、積累、分析、保管和上報工作。
2、做好門診病史書寫,要求字跡清楚、文句通順、內容完整、簡練、正確。應用鋼筆書寫,病史記錄做到“六全”,即: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用藥、簽全名。
3、凡是有藥物過敏者,應在病歷顯著位置注明過敏藥物名稱,沒有使用病史卡的應建立疾病登記簿。
4、遇有疑難病例或診斷困難的疾病,應填寫扼要病史,提出轉診要求。
5、認真做好基礎資料上的保存、整理、積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潔、填寫完整、清晰。使用全縣統一印制的“八冊一賬”登記。
6、嚴格合作醫療、健康保險制度的有關用藥規定。
三、消毒隔離制度
1、醫務人員工作時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換藥時應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強無菌觀念,堅持無菌操作,防止醫源性感染,各種注射必須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針、一筒,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后須毀形、消毒、統一處理。
3、診斷室、治療室等每天用0.2%過氧乙酸噴霧或揩擦,如被傳染病人污染,則應立即用0.5%過氧乙酸消毒。
4、體溫表用1%過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劑浸泡5分鐘后,再放入另一1%過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劑中浸泡30分鐘,然后用冷開水沖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滅菌紗布揩干后備用。
5、壓舌板用后浸入0.5%過氧乙酸浸泡30分鐘后清洗烤干,紙包后高壓消毒。
6、消毒鑷子要專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蓋,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壓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簽、油膏紗布均用高壓消毒。
四、計劃生育、婦幼保健制度
1、有專人負責計劃生育、婦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婦、產婦、0-6歲兒童數和村內計劃生育措施落實情況的記錄、登記和上報工作。
2、動員本村婚齡青年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做好新婚月訪,掌握本村早孕人數,督促孕婦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產前檢查、產后訪視及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關心計劃生育手術對象。
4、掌握村內孕產婦高危情況,督促按時接收治療,幫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監護。
5、負責做好幼托機構衛生保健指導,新生兒、早產兒、體弱兒的訪視和簡易治療。
6、宣傳婦女“四期”(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勞動保護等措施的落實。
五、處方管理制度
1、處方應按規定格式用鋼筆書寫,字跡清楚,內容完整。
2、處方書寫必須達到“十全”,即:姓名、性別、年齡、日期、家庭住址、藥名、劑量、數量、用法、簽全名。
3、要做到處方用藥合理,藥價結算正確。
4、處方上藥品數量用阿拉伯數字碼書寫。藥品用量單位以克、毫克、毫升國際單位計算,中藥片、丸、膠囊以付、片、丸、粒為書寫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
5、處方劑量一天為宜,三天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況不超過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劇毒藥。
六、財務管理制度
1、村衛生室要配備一名兼職會計和出納,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分戶消耗和現金出納等必要的賬冊,賬目應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定期上報、按年公布。對村民的醫療費用專款專用,嚴禁挪作它用。
2、嚴格執行報銷、收費制度,服務收費有標準,明碼標價、收取費用有憑證(發票)。
3、應建立財務賬冊、藥物賬冊、物資賬冊等,并明確分工,賬錢分管,管賬與管物分開。
4、村衛生室的各種醫療器械和其它設備,要登記造冊,有賬可查,妥善保管,嚴防遺失。
5、建立藥物進、銷、存明細賬和經濟賬,并做到按季盤點,賬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職、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醫療事故或集體財產損失者,應根據情節輕重及本人一貫表現,給予批評教育、處分或酌情賠償。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6
一、醫務人員應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有高度責任心,對學生熱情、關心、體貼。
二、衛生室要保持清潔安靜,物品陳放整齊,布局合理,并保持相應的溫度和濕度。
三、嚴格執行無毒技術操作原則,防止交叉感染,室內定期消毒,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換。
四、嚴格執行隔離消毒制度,使用后的.器械先消毒、后清洗、再高壓滅菌方可使用。
五、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填好學生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
六、衛生室的服務對象是本校學生,學生患病就診不得占用上課時間(急診除外)。
七、教職工患病原則上不在學校衛生室治療取藥,急診者可在衛生室借用,用后及時歸還。
八、常用藥品要定期檢查,凡過期藥品,按規定下柜并及時銷毀。對危險藥品、毒品要嚴格保管,確保安全。
九、隨時添補常用醫藥器材,器械擺放有固定位置,定期檢修、更換。
十、凡購入藥品、衛生器械等要設賬目,消耗藥品要有記錄。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7
一、在校長室的領導下以對每一個學生負責,對每一個家庭負責的原則,積極做好學生的常見病的防治工作和各項衛生監督工作。
二、衛生室所有的藥品、器械未經許可不得動用,用后及時做好記錄。
三、發現傳染病立即報告校領導及有關防疫部門,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四、對學生一般外傷應及時處理,重癥病人即送醫院就診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器械藥品。
六、積極配合村防保組做好查病防疫工作。
七、積極開展衛生知識宣傳工作。
八、定期對學生體檢,健全學生健康檔案。
九、學校衛生人員應在校長的`領導下,為全體學生服務,業務上受教育局體衛科的指導,每學期初制定學校衛生工作計劃,期末做出工作總結。
十、做好學校衛生檔案內容的填寫。
十一、定期組織學生體格檢查,對學生發育和健康狀況做出比較、評價和分析,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
十二、有目的有計劃地向學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衛生員的培訓工作。
十三、做好教學、體育、勞動、設備、環境、飲食、飲水及個人等各項衛生監督監測。
十四、積極開展近視、沙眼、腸道蠕蟲、營養不良、貧血、齲齒及牙周炎疾病等學生常見病的防治。
十五、加強傳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蔓延,負責學生預防接種和組織工作。
十六、做好學生常見疾病和一般外傷的治療救護或轉診工作。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8
一、學校衛生工作人員在校長的領導下,接受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根據《學校衛生條例》開展工作,為全體學生服務,每學期初制定學校衛生工作計劃,期末作出工作總結。
二、熱情為全體教師、職工和每個學生服務;定期組織學生體格檢查,對學生發育和健康狀況做出比較評價分析,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
三、、有目的'有計劃的向學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衛生員的培訓工作。
四、加強傳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蔓延,負責學生預防接種和組織工作。
五、做好教學、體育、勞動、設備、環境、飲食、飲水及個人等各項衛生監督監測;積極開展近視、沙眼、腸道蠕蟲、蛔蟲、營養不良、貧血、齲齒、齒齦及牙周炎疾病等學生常見病的防治。
六、非醫務室人員進入醫務室后保持安靜,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及器械或藥品;保持室內整潔、整齊,任何人不得在室內吸煙。
七、做好學生常見疾病和一般外傷的治療救護和轉診工作。
八、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定期購置常用藥品和必備器械,以便實施簡便治療;定期檢查藥品,注意失效期,醫用器械消毒求及時,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醫務室物品,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十、做好學校衛生檔案內容的分類、統計、分析、報表工作。
鄉村衛生室規章制度9
一、藥品不良反應(ADR),主要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為促進合理用藥,提高藥品質量和藥物治療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二、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范圍;
1.上市5年以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列入國家重點監測的.藥品、醫療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應(事件)。
2.上市5年以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引起的嚴重、罕見的或新的不良反應。
三、藥品器械不良反應事件主要包括藥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應及過敏反應等。嚴重的藥品器械不良反應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對生命有危險并能夠導致人體永久的或顯著的傷殘;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傷;導致住院或住院時間延長。
四、一經發現可疑藥品器械不良反應需詳細記錄、調查,按規定要求對典型病例詳細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并按規定報告。
五、應定期收集、匯總、分析藥品器械不良反應信息,每季度直接向縣藥品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嚴重、罕見的或新的藥品、醫療器械(事件)不良反應病例,最遲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各科室、藥房工作人員應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報本單位臨床用藥用械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反應情況。
患者使用藥品器械出現不良反應情況,經核實后,應按規定及時報告,并上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藥房工作人員發藥時,應注意詢問患者有無藥品不良反應史,講清必須嚴格按藥品說明書服用,如用藥后有異常反應,要及時停止用藥并向醫生咨詢。
六、防疫藥品、普查普治用藥、預防用生物制品出現的不良反應群體和個體病例,須隨時向縣衛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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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藥品是指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不相符的'藥品,以下為主要情形:
1、藥品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
2、藥品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
3、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購進的藥品經驗收確認為不合格藥品,不得入柜(架)使用,應及時上報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
三、在藥品儲存、養護、上柜、使用、銷售過程中發現過期失效、裂片、破損、霉變,藥品包裝標識等不符合國家規定等不合格藥品,應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區,做好記錄,完善相關手續。
四、不合格藥品應按規定進行報損和銷毀。
1、不合格藥品的報損、銷毀由醫療機構負責人負責,填寫不合格藥品報損銷毀記錄。
2、不合格藥品銷毀時,應采用焚燒、深埋、毀形等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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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和個人衛生應符合規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對藥房各做一次清潔,保持藥房的.環境整潔、衛生,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貨架(柜)擺放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染、藥品擺放規范有序。
三、在崗時應著裝整潔,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四、所有直接接觸藥品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
五、健康體檢應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應符合任職崗位條件要求,體檢結果應存檔備查。
六、及時將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調離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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