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通用1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
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議,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正確的輿論風氣。特做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樓。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收錄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追跑打鬧,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值日老師請假并進行考勤登記,返校后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應主動通報宿舍值日老師。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學校外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老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他地方學習或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上晚自習要保持靜。不說話,不下位子,不吃東西,不隨便離開教室,不在黑板上亂寫畫,不亂仍廢棄物,做好衛生保潔工作,下課不得在教室樓道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7.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教室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學樓,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違法經商,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老師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學校對學生提出的“三個為重”、“四個關心”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礙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吃別人的食品。不隨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錢、借物要歸還。
11.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2.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時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學生宿舍未經允許不得引進火種,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錢物放在小柜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的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宿舍內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二、學習宿舍內務衛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柜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頭只能擺放學習書籍,書籍要擺放整齊。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他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老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堅持掃除制度。每個住宿必須按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認真完成個人的掃除任務。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從家帶飯者)不得在宿舍進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廁所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沖洗便池。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少少開燈,人走燈滅。
8.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內以保持房內干凈整齊。
11.住宿生要支持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老師提出,合理解決。
12.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布檢查結果,每周進行以室為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優秀寢室評比。
三、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按床位順序,每人輪流負責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做到通風換氣、掃地、拖地、擦窗臺及柜頂。暖瓶排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監督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友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做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優秀宿舍。
2.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監督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同學責任。
3.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情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值班老師。
4.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室長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學生宿舍樓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吹風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切斷電源,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仍廢棄物。
5.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值班老師報告并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學生個人的錢、餐卡、收錄機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鎖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六、學生宿舍的獎罰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并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于模范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于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七、對住校學生家長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關心孩子,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加強于學校的聯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時間較多,家長應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在思想、學業、娛樂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處理好既要培養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強教育管理的關系。
4.嚴格把握和了解節假日,離校和返校的時間及留宿地點。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后補交書面證明。
6.節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飲食衛生,不要暴飲暴食。
7.應根據家庭的實際水平幫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費水準,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反對鋪張浪費,多讀消費,不要讓孩子隨聲帶過量的錢,對孩子的開支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反對攀比,不要助長孩子的虛榮心。
8.幫助老師了解您孩子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準備少量的常用藥。
9.督促孩子搞好個人衛生,每隔三周換洗一次床上用品。
10.無重要事情請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時到校找孩子,應先到值班室登記,允許后方可進入宿舍。未經允許家長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鑰匙自行打開門,進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長請勿在學生床上躺臥,請勿在樓道、宿舍吸煙。對負責學生宿舍工作人員,請稱呼“老師”,請勿使用不規范用語。
12.要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請家長不要到宿舍幫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內務及清掃宿舍衛生。
13.學校宿舍辦公室電話系工作電話,不作傳呼電話使用。請勿用辦公室電話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違紀備學校給以停宿或退宿處理,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盡快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住宿問題。
15.家長應將自己的家庭及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告知學校,以便必要時聯系。
16.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臨時患重病需送醫院救治時,學校將立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找到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為了學生安全和康復,學校老師有權按照醫院要求,作出醫療擔保,不同意此項條款的家長需在住校前,將自己的意見告知學校,學校可另作處理。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2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一支具有良好素養的宿舍管理員隊伍,為學生營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現將宿舍管理員的工作職責規定如下:
一、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學院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熟悉學生公寓的情況(包括學生住宿的分布房間和本宿舍樓消防緊急出口、設施設備等),基本認識本公寓的學生,關心愛護學生熱情為學生服務;
三、宿舍管理員實行輪流值班,必須按時上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遲到、早退、脫崗。有事要請假,請假者必須經后勤服務中心關負責人批準并辦理交接手續方可離崗;
四、上班期間認真工作、忠于職守、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織毛衣、喝酒、看報、打牌、看電視、玩電腦等);
五、嚴格執行學生作息時間制度,并督促學生自覺遵守。按時開關宿舍大門,督促學生按時上課、按時睡覺,檢查學生作息的情況,并定期向后勤服務中心上報;
六、做好出入登記和訪客登記,保證宿舍安全;
1、對攜帶貴重物品或大量物品出宿舍者,要查驗學生證或身份證,做好登記記錄;
2、禁止小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從事叫賣、推銷活動,禁止學生在宿舍內買賣商品;
3、禁止外來人員及異性進入學生宿舍。確因需要進入本宿舍樓的,必須問明原因,查驗證件,做好登記。嚴禁不明身份的人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及時處理并報告后勤服務中心;
七、負責本公寓家具和設備(門、窗、桌、凳子、柜、水電、消防設施等)的檢查、報修和驗收工作,做好學生入住前和離宿前家具、鑰匙、電話、水電設備等的配置和收回工作;
八、經常檢查學生公寓的住宿及宿舍資產情況,發現擅自調換房間或校外住宿的學生,亂搬、亂拆、亂拿學院資產、損壞消防設備和浪費水電的行為,要及時制止糾正處理,并向相關輔導員及后勤服務中心反映;
九、配合做好每月學生公寓水電的抄表記錄并及時張貼本公寓水電費用表。對違章亂搭亂拉電線、網線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及上報,對使用大功率違章電器的要按規定予以沒收,上交保衛部處理;
十、定期配合學工部檢查宿舍衛生情況,做好衛生評比登記,公布宿舍衛生評比結果;
十一、發現宿舍內吵鬧斗毆、打架或遇到火警、盜竊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到場,果斷處理,若發生火警應第一時間打開所有的逃生通道,組織好人員疏散,并及時報告保衛部;
十二、認真執行并落實學生公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有檢查、有記錄材料;
十三、落實一日工作巡查要求(上午9:00、下午15:00、晚上22:30)各進行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若處理不了及時上報,負責學生公寓的各類上報材料和報表;
十四、做好住宿學生的名單登記造冊工作并根據要求安排好學生住宿;
十五、負責本公寓學生宿舍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報修工作;
十六、做好院系領導和輔導員深入學生寢室工作的.協助工作;
十七、加強對入住學生的教育,引導促使學生自覺遵守《學生公寓管理制度》,保持與學生輔導員的聯系,配合學生輔導員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十八、文明執勤,熱情服務。虛心接受學生反映的意見和要求并作出適當的處理,無法處理的事項及時向后勤服務中心反映;
十九、使用勤工助學要根據勤工助學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嚴格管理;
二十、對宿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后勤服務中心進行核實獎懲;
二十一、完成后勤服務中心及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3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范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4
1、對學生宿舍實行“24小時監管制”,認真填寫《住宿學生就寢情況記錄表》;嚴禁就寢期間學生擅自離開宿舍。
2、每間宿舍安排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學負責就寢考勤,就寢鈴前將該舍住宿情況匯報給管理員,對應住而未住人員管理員要立即查清情況并向班主任或值周教師匯報。
3、要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定并在宿舍內張貼“宿舍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學生合理擺放床鋪等設施。
4、要指導、督促學生經常并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定期清洗被子衣物,按照“六個一條 線”的標準要求學生擺放個人物件。
5、要經常檢查宿舍內架、床板、門窗、鎖具等設施是否完好,若發婁內有可疑人員或水、電、火等設施有隱患應立即處理,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值周領導或校長。
6、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宿舍,不得讓學生留宿外人,不得讓學生帶小動物或寵物進入宿舍,不得讓學生私自亂拉亂接電源、使用電順,不得讓學生在宿舍里烣入煙花爆竹。
7、不得讓學生帶火種進入宿舍,不得讓學生帶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件進入宿舍,要定期或隨時清查,如有發現立即收繳并作好收繳記錄。
8、要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監管,門要求鐵門鐵閂,窗子要有防護窗并且配掛窗簾。
9、要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消毒殺菌,做好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為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宿舍衛生包括學生個人衛生,學生宿舍室內衛生和公共衛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學生宿舍衛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學生宿舍衛生的.標準與依據。
第三條學生個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積極鍛煉身體。
2、經常洗澡、理發,及時換洗衣服、床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第四條宿舍內衛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學生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衛生,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條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1、門窗: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做到“五無”即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廢物等。
3、墻壁: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5、空氣: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6、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第六條宿舍室內物品的擺放標準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應疊成豆腐塊狀,一律放于床頭靠窗位,枕頭、枕巾放于其上,床單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擺放三雙日常用鞋,且擺放整齊。床下其他物品應盛入紙箱內靠墻整齊擺放。
3、墻壁:墻壁無張貼圖畫,無亂掛衣物。
4、臉盆:,臉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內外有序,即柜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擺放有序。
6、窗臺:窗臺上按學校統一要求整齊擺放牙杯、飯盒,窗臺下整齊擺放熱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對齊整齊晾在毛巾繩上。
第七條宿舍公共衛生的要求
1、不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內做飯,使用電熱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4、保持廁所、水房清潔,不在水池內倒飯菜,剩飯菜倒于泔水桶內,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沖洗。
5、保持墻壁干凈,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6、不準在樓道內打踢一切球類。
第八條學生宿舍衛生由總務辦公室負責,每個月檢查2—4次,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記錄在案。
第九條每學期的評定工作
每學期末,總務處和學生會干部根據每月檢查情況,評選衛生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將評選情況通報,作為星級文明寢室評比的一項重要指標。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6
一、學生在上課與自修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進入宿舍,須持有衛生科或系辦公室證明,在門衛進行登記方可入內。
二、學生出入宿舍要有禮貌,服從管理員的管理,尊重衛生人員的勞動。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不得擅自挪動室內家具,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四、遵守作息時間,維護宿舍秩序,樓內不準起哄或聲喧嘩,不準在樓道打球或進行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五、學生親屬及校外人員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不準兩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衛生條款:
1、嚴禁向樓道或窗外潑水、倒飯菜、扔果皮紙屑,嚴禁在室內或樓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燒廢紙,不隨地吐痰。
2、保持室內衛生,床鋪整齊,門窗清潔。
3、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和涂寫刻畫。
4、節約用水、用電,禁止使用任何電熱器具和私自拉線接燈。
5、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將和賭博。
6、男女生之間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況須經值班人員批準。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燈滅,關好門窗,不準在宿舍樓內買賣東西。
8、不準在宿舍內及樓道上擺放自行車或影響美觀的.物品。
七、平時學生宿舍樓晚10∶40熄燈,10∶30鎖院門;法定節假日和周末晚上10∶45鎖門。特殊情況需經同意后方予開門。
八、學生畢業離校前,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離校手續,接受宿管人員的檢查、驗收。離校手續全部辦妥后,才可離校。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7
為了構建平安和諧的宿舍生活環境,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據校、院里的相關規定的要求,每晚必須對各宿舍進行查房記錄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員進行查房工作外,還應該安排其他班委協助查房,必須保證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負責查房(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單和聯系方式要與年級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時間:周日到周四每晚的11點之前;周五、周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員必須如實上報查房情況,自律部將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負責查房的同學能認真執行。
四,負責查房人員及時報告晚上請假外出的同學。
五,請假要求:平時的請假就歸到到班級的正常請假里;周五、周六晚上外出請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員那拿周末請假條(一式兩份)。填寫清楚后,提早找輔導員簽字請假。周五中午時將請假條交給自律委員。自律委員確認后把假條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請周末請假的同學必須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由輔導員確認簽字后,交于自律部留底。(注:申請人必須是家住福州或閩侯的同學,必須得有父母或監護人的親筆簽字才行。)
七,沒有請假私自外宿的同學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查房人員在查房時可進行熄燈提醒。望廣大同學能積極配合查房工作。
有關晚上熄燈要求
為了節省大家的電費支出和電力資源;確保大家及我們室友的.休息的時間和權利,我們應該規范大家的晚上熄燈行為。
一,熄燈時間的規定:周日到周四每晚的11點之前;周五、周六每晚的11:30之前。
二,各宿舍由室長主要負責晚上的熄燈工作。
三,我們的自律委員會在查房時提醒大家熄燈時間。我們也會進行相應的熄燈提醒工作。
四,若沒有準時熄燈且屢教不改的宿舍將予以通報批評。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8
為營造我院學生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發揮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機電工程學院宿舍衛生管理規定。
一、衛生責任制度
學生宿舍衛生實行黨總支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班會(主要為班長和衛生員)、宿舍長五級管理。黨總支副書記和團總支書記不定期深入宿舍檢查衛生情況,輔導員定期深入所負責年級(班級)學生宿舍督促衛生清掃,了解學生思想生活狀況,班會要切實組織本班學生宿舍的衛生清掃工作,宿舍長要帶領全宿舍成員搞好本宿舍衛生。
二、值日及掃除制度
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度和掃除制度,要堅持做到一日一清掃,一周一次掃除(時間為每周四)。宿舍長負責將值日表、評分標準、學院管理制度上墻,責任到人;值日生按衛生標準打掃好整個房間的衛生,同時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員整理好自己的內務衛生。
三、檢查評比制度
1、宿舍衛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檢查方式。全院衛生檢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參加人員包括輔導員、學生會干部及班級衛生員。公寓中心衛生檢查則為不定期檢查。
2、宿舍衛生檢查評比最終得分由學院檢查得分(60%),院領導、輔導員抽查得分(40%)最終按比例規定得出并評出A、B、C、三檔。
四、評分標準見附件
五、獎罰措施:
1、對于一個月內連續三周衛生成績得A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給予表揚。
對于在一個月內無論學院檢查,公寓中心檢查均為A的宿舍,授予“機電學院AAAA級文明宿舍”的錦旗,并在宿舍內懸掛一個月,以示鼓勵。
2、對于衛生成績連續兩次得C的宿舍,上報團總支及輔導員老師,對宿舍內所有成員在學院內予以通報批評,給予班級衛生員、及班長口頭警告處分,并相應在綜合測評中扣分。對于一個月內出現三次C的宿舍,(范文網 )或在公寓中心簡報中出現為“最差宿舍”、及因違規被通報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建議降低綜合測評德育評定或延緩入黨發展階段。
3、對于在同一周內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宿舍被評定為C的班級,由班長及衛生員向其輔導員做出書面解釋,并制定出改進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長及衛生員的責任。
4、對于違規在宿舍內私拉電線,賣東西、使用違規以及劣質電器(如插排、吹風機、熱得快等)的同學按照《山東建筑學學生手冊》和《公寓管理規定》分別給予不同處分并在學院內部作出檢查。
六、檢查結果的運用
1、宿舍衛生檢查結果要在班集體考核、個人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體現,對于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扣分,對長期保持宿舍衛生的優秀宿舍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對于因違規而被學院及公寓中心通報的宿舍及同學,綜合測評德育評為B級。
2、綜合測評的衛生成績是依照學生會平時的衛生檢查結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檢查結果來評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檢查成績占50%,學生會檢查占50%
七、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補充說明:
對于由于衛生成績較差而受到處分的宿舍,如果連續三次以上獲得院級評比成績“A”或兩次以上校級評比成績“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處分。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9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后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后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準。因病休息于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并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內務,并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盡快清洗完畢,并擰干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臟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
(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范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床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范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范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家具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并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信息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后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設備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絡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制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并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x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范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并按《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準后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后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保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后,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系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并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學生填寫《x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并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況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后,將《x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復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后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范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匯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準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準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后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準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并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后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并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并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并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卷發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于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范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于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臺燈、筆記本電腦直接放在床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家具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于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于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系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系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布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家具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家具。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于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于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桿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保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凈。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墻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污損墻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家具、門窗、墻壁上亂涂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家具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嘩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游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準。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煙、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干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x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采納后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煙頭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1
為創建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切實維護住校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嚴肅住校紀律,促進對住校生的規范化管理,培養學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寢室衛生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保持地面、門窗、墻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后,必須及時沖洗干凈;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保持寢室干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每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況并協助老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二、寢室紀律、安全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后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并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哄、高聲喧嘩以及打架斗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煙、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墻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墻上亂涂、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設備。
12、不翻越欄桿、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里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保管好自己財物。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三、寢室文明
1、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住校生”。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2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5:20起床,5:30離寢。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
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后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3
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擬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注冊后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衛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兩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作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室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值班老師。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末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報告并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5、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文明寢室”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一、評比辦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匯總檢查結果,一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衛生,并接受管理教師的檢查后方可離開。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4
為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奇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4、學校宿舍衛生制度的管理制度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學生工作部、黨研究生工作部、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險氣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通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活動;不得參與進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二)擾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后果,給予箭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給予箭處分;
(四)違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六)在宿舍窗外違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學非全日制學生、來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6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為給廣同學創造一個整潔、舒適、文明、健康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內務衛生管理規定:
1、學生宿舍以宿舍為單位實行衛生輪值制度,宿舍舍長負責安排衛生輪值,各宿舍必須堅持輪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須將宿舍打掃整理,做到每天打掃兩次,并及時用垃圾袋將垃圾裝好放到指定地點。宿舍全體成員每周進行一次室內清潔掃除。
2、內務衛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統一”:被褥疊放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桌上、書架上物品擺放統一;鞋子、行李擺放統一;
②“四不準”:不準亂拉電線繩子鐵絲;不準亂張貼;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及向窗外、陽臺外吐痰、倒水、拋棄廢物;不準把雜物、菜渣、剩飯等倒入廁所和沖涼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門窗玻璃潔凈,墻壁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清潔無痰跡,桌面無灰塵、無污垢;
④保持宿舍內務統一、整齊、清潔、美觀。
3、內務衛生檢查說明
①每單周(雙周)宿舍組織專人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進行定期檢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師對內務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②每次衛生檢查均進行打分,每次分數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星級宿舍”和“宿舍管理先進系”等評比的.依據。③對衛生檢查不合格的宿舍,將按照學院有關宿舍管理及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4、學生宿舍布置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有序。根據各宿舍樓的住宿條件,制定相應的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⑴整體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①書桌、行李架等家具,熱水瓶及臉盆、桶、衛生潔具等須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主要針對普通宿舍)。
②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
⑵墻面: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得使用漿糊和膠水、圖釘。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帳及帳桿須齊高,起床后應將帳簾等掛起。冬春天,須將蚊帳統一摘下;
②起床后須按要求疊好被子,枕頭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疊好,可放在被子內側;
③床面不堆放雜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齊;
⑷桌面: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裝飾用品、計算機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人離寢室須將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紙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潔,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簍里,不得隨手亂扔。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桶及其它雜物。
⑹書架:書架內書本、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⑺行李架(僅在普通宿舍配置):個人物品裝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閑床鋪上整齊擺放;行李架上不亂堆雜物。
⑻其它:
①臉盆內平時只放置洗漱用具,臟衣服不得長時間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③室內不得拉繩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更不得在宿舍亂拉電線。
④請勿將待洗衣物長時間堆放在盥洗室內。
⑤地拖、掃把等清潔用具要擺放整齊;花盆擺放安全、美觀。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 篇17
一、學生必須在所分配的寢室、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調換或占用其它房間或床位,不準以任何借口拒絕物業管理部門的調整。床鋪、桌椅等按統一規定擺放,不得任意搬動。
二、宿舍內按規定配備的家俱(床、桌、橙),由個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畢業生離校前,應將所用家俱還清,并經物業管理中心驗收。
三、嚴格遵守學校《關于加強水、電管理的`六項規定》,節加盟用電,不得私自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其他電熱器具?/p>
四、嚴禁在宿舍區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賭博。嚴禁從樓上往下甩酒瓶、潑水和丟廢紙雜物。
五、嚴禁在宿舍區進行任何買賣活動。
六、遵守作息時間。自習時間不準打撲克、下象棋、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晚上熄燈后,必須停止一切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七、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雜物,剩飯菜倒入潲水桶內。
八、室內用具按規定擺放,保持清潔。每間寢室要建立寢室長負責制、衛生輪流值班制,堅持每天一次清掃,每周一次掃除。每天上午8點、下午2:30以前,將宿舍內垃圾清掃在門口的走廊上,把內務整理好,內務衛生達到《湖南中醫學院教育學院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的規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門,有事可在值班室會客。住校學生平時不得外宿,雙休日外出活動,應在星期天晚上自習前返校。非走讀生不準在外租房住宿,不準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盜,注意安全。寢室鎖匙不準交給非本寢室的任何人。外來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登記后,在值班室會面,不得進入宿舍房間。宿舍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離開宿舍時,必須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
6、學校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后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床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并記1次違紀;
10、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小學生宿舍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宿舍規章制度04-02
宿舍的規章制度07-09
宿舍規章制度12-30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11-28
公司宿舍規章制度01-29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05-26
宿舍規章制度【熱門】07-09
(實用)宿舍規章制度07-08
(精選)員工宿舍的規章制度07-07
宿舍規章制度[精]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