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廠的規章制度范本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1工廠的規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廠的規章制度1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采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采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并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各采伐點之間的.采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并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復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工廠的規章制度2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工廠每周工作六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作為交接班時間。
2、考勤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a、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00—8:30致電車間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工廠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車間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6、嚴禁在生產車間飲用食物。
7、嚴格按規范化生產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8、生產車間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9、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進入生產車間。
10、嚴禁在生產車間內吸煙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產車間員工禁止酒后上崗。
12、未經允許不得帶非廠內人員進入生產車間。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5、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并通報表揚。
6、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50元。
7、按工廠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8、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10、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四、衛生安全規定
1、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產車間電源全部關閉,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2、為了確保消防設備安全性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設備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3、員工在生產工作中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予以排除,保障生產安全。
4、車間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5、工廠全體員工應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
6、車間員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時進行生產車間的消毒清潔,保障環境整潔衛生。
7、生產廢物必須每天清除出廠,保障衛生安全。
8、生產車間及其周圍必須不定期進行除蟲滅害,防止細菌滋生,危害生產人員。
9、員工不得在生產車間內私拉電線,以保障用電安全。
10、工廠內所有電路電線應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修。
五、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適用于本工廠所有員工。
工廠的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工廠的規章制度4
第一條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余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于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愿接受并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并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后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后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并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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