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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代銷業務自查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其實寫報告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難,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銀行代銷業務自查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為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違規代銷行為,保障客戶合法權益,根據《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我行就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的業務進行自查,現將自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我行建立了對被代理機構的審慎盡職調查和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及流程
我行的代理產品主要是基金和保險,針對相關的被代理機構,我行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嚴格統一內部審批制度及流程,對已簽訂和擬簽訂合作協議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審慎選擇合作伙伴,停止或拒絕與存在違法行為的機構合作。
二、建立對代銷產品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和流程
我行對代理銷售的基金和保險產品嚴格審批,產品名稱恰當反映產品屬性,禁止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和承諾性的稱謂,禁止違規銷售承諾保本產品。
三、本行代理銷售執行有關代銷業務各項管理制度,規范銷售人員的資格管理
我行代理銷售產品的工作人員定期接受相關業務培訓,與被代理機構簽訂合作協議,且定了培訓的次數、方式、內容,培訓的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業務知識、銷售技能及職業道德等,每年培訓的時間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時數,有新型代銷產品是時,我行按照有關規定對銷售人員進行了專門培訓。銷售人員都通過了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和基金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書》和《基金代理人員資格書》。
四、建立了持續性跟蹤評價機制
我行嚴格進行客戶評估,妥善保管代理銷售業務相關記錄,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對客戶的財務狀況、風險認知度和承受能力等進行了解和評估,明確告知客戶代銷業務中我行與基金管理公司或保險公司法律責任的界定,要求客戶書面確認產品出現問題時應與產品設計機構進行溝通或投訴。
五、建立投訴舉報機制
我行設置并告知客戶相關業務的投訴電話,制定專門的人員及時處理客戶投訴,對于客戶投訴較多的基金或保險產品,我行及時、注定與設計該產品的基金管理公司或保險公司溝通協商,共同制定切實有效的解決措施,避免損害客戶利益。
六、建立對代銷產品的有效退出機制
我行在代銷基金類產品和保險類產品后,通過售后反饋數據,與該代銷產品的屬性對比,主要是在收益率和風險方面,如果該代銷產品的實際經濟值與說明不符,誤導顧客,損害顧客利益的,我行將按照有關規定禁止對該產品的代銷業務。
通過對我行代銷產品的自查,我行嚴格按照上級行的有關規定辦理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的代銷,以保護客戶合法權益為前提,加強內控管理,建立健全代銷產品相關制度規定,合法合規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確保了客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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