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
農村富余勞動力外出務工前景堪憂
壓力,也給家庭和個人帶來了較大的經濟損失,還有人在用完路費后靠乞討回家。(三)素質低下,呈“苦力”型。全鄉外出務工人員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只有44人,占外出務工人總數的2.2;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員有612人,占整個外出務工人員總數的30.1;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380人,占整個外出務工人員總數的67.7;擁有較高文化程度和專業技能的人員比重較小,大多從事“苦、臟、累、險”且時間長、體能消耗大的重體力,勞務報酬每月只在500元—800元之間。(四)維權意識淡,呈“法盲”型。外出務工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知識欠缺是影響外出務工經濟收入的一個主要原因,由此而引發的勞務糾紛逐年上升。為數不少的自發性外出務工人員簽訂生死合同,遇到工傷事故、領不到工資等問題時,因不懂法和缺乏中介機構支持而無法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五)資金、人才回歸少,呈“外流”型。調查發現,部分人員通過打工積累資本后,在異地經商或辦經濟實體,部分外出務工人員(以女性居多)在外地嫁人。隨著各地經濟環境和資金的爭奪將不可避免,也為今后在發展經濟過程中,如何實施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參與家鄉建設的增加了新的課題。三、對策及建設務工型經濟,強烈呼喚政府因勢利導地推進勞動力的雙向合理轉移,實現輸出組織化、基地化,流轉有序化、合理化,產業主導化,把外出務工經濟培育成農村經濟的一個支柱產業。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大氛圍,形成氣候。要大張旗鼓地宣傳,特別是宣傳開發勞務產業,培育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重點宣傳和表彰回鄉創業和先進典型,著力解決縣域就業機構人員編制、辦公經費問題,高頻率、多批次地發布勞務信息,關注外出務工人員的生存狀態。2、加強引導,促進循環,實現轉移。一是要加大政府調控力度,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建立專門的勞務輸出管理機構和中介機構,延伸管理服務網絡,統籌“輸出”和“回引”。二是建立覆蓋面廣、信息反饋靈、管理科學化的勞動力市場,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容量大、反應快、全方位、多層面的信息服務,疏通勞動力轉移渠道。規范勞動力市場,嚴厲打擊制造虛假勞務信息和欺詐為工人員的行為。二是加強勞務協作,建立信息網絡,同沿海發達地區、勞動力需求量較大的地區建立勞務輸出協作關系,根據需求輸送合格的各類務工人員。四是改進服務模式,開展維權服務,保護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3、加快制度與機制創新,促進大創業,做大“面包”。一是加快小城鎮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步伐,放低外出人員條件,把城鎮建設與發展民營經濟相結合,充分發揮城鎮吸納和就地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有效載體作用,讓進城農民安居樂業。二是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特別是農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為農民就地轉移到第二、第三產業創造條件,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三是扶貧式培育務工經濟。外出務工人員有相當一部分依靠借錢外出打工。目前,待轉移的剩余勞動力中有部分人屬絕對貧困人口,雖有外出為工脫貧致富的愿望,但無外出為工需支付的車旅費,政府部門應在資金、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對培訓師資進行嚴格審查,對培訓資金、培訓方式實施全程監控,避免資金被擠占和分割。四是建立外出務工和返鄉創業“雙向流動”機制。積極為返鄉人員提供創業平臺,鼓勵他們擔任村組干部,開辦民營小型企業,推出一批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鼓勵返鄉人員承包、建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鼓勵返鄉人員承包、建設和開發。建立創業服務聯動機制,做到手續從簡,收費從低、辦事從快、服務從優,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政策咨詢和業務指導,增強其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能力。五是制定有利于民工流動的政策、地方法規,做到輸出與回引雙贏。(作者:陳開龍)__于2007年7月24日
《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來源于網,歡迎閱讀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Szd
壓力,也給家庭和個人帶來了較大的經濟損失,還有人在用完路費后靠乞討回家。(三)素質低下,呈“苦力”型。全鄉外出務工人員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只有44人,占外出務工人總數的2.2;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員有612人,占整個外出務工人員總數的30.1;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380人,占整個外出務工人員總數的67.7;擁有較高文化程度和專業技能的人員比重較小,大多從事“苦、臟、累、險”且時間長、體能消耗大的重體力,勞務報酬每月只在500元—800元之間。(四)維權意識淡,呈“法盲”型。外出務工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知識欠缺是影響外出務工經濟收入的一個主要原因,由此而引發的勞務糾紛逐年上升。為數不少的自發性外出務工人員簽訂生死合同,遇到工傷事故、領不到工資等問題時,因不懂法和缺乏中介機構支持而無法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五)資金、人才回歸少,呈“外流”型。調查發現,部分人員通過打工積累資本后,在異地經商或辦經濟實體,部分外出務工人員(以女性居多)在外地嫁人。隨著各地經濟環境和資金的爭奪將不可避免,也為今后在發展經濟過程中,如何實施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參與家鄉建設的增加了新的課題。三、對策及建設務工型經濟,強烈呼喚政府因勢利導地推進勞動力的雙向合理轉移,實現輸出組織化、基地化,流轉有序化、合理化,產業主導化,把外出務工經濟培育成農村經濟的一個支柱產業。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大氛圍,形成氣候。要大張旗鼓地宣傳,特別是宣傳開發勞務產業,培育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重點宣傳和表彰回鄉創業和先進典型,著力解決縣域就業機構人員編制、辦公經費問題,高頻率、多批次地發布勞務信息,關注外出務工人員的生存狀態。2、加強引導,促進循環,實現轉移。一是要加大政府調控力度,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建立專門的勞務輸出管理機構和中介機構,延伸管理服務網絡,統籌“輸出”和“回引”。二是建立覆蓋面廣、信息反饋靈、管理科學化的勞動力市場,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容量大、反應快、全方位、多層面的信息服務,疏通勞動力轉移渠道。規范勞動力市場,嚴厲打擊制造虛假勞務信息和欺詐為工人員的行為。二是加強勞務協作,建立信息網絡,同沿海發達地區、勞動力需求量較大的地區建立勞務輸出協作關系,根據需求輸送合格的各類務工人員。四是改進服務模式,開展維權服務,保護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3、加快制度與機制創新,促進大創業,做大“面包”。一是加快小城鎮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步伐,放低外出人員條件,把城鎮建設與發展民營經濟相結合,充分發揮城鎮吸納和就地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有效載體作用,讓進城農民安居樂業。二是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特別是農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為農民就地轉移到第二、第三產業創造條件,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三是扶貧式培育務工經濟。外出務工人員有相當一部分依靠借錢外出打工。目前,待轉移的剩余勞動力中有部分人屬絕對貧困人口,雖有外出為工脫貧致富的愿望,但無外出為工需支付的車旅費,政府部門應在資金、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對培訓師資進行嚴格審查,對培訓資金、培訓方式實施全程監控,避免資金被擠占和分割。四是建立外出務工和返鄉創業“雙向流動”機制。積極為返鄉人員提供創業平臺,鼓勵他們擔任村組干部,開辦民營小型企業,推出一批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鼓勵返鄉人員承包、建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鼓勵返鄉人員承包、建設和開發。建立創業服務聯動機制,做到手續從簡,收費從低、辦事從快、服務從優,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政策咨詢和業務指導,增強其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能力。五是制定有利于民工流動的政策、地方法規,做到輸出與回引雙贏。(作者:陳開龍)__于2007年7月24日
《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來源于網,歡迎閱讀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Szd
【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調研報告08-15
外出務工調研報告(通用5篇)03-02
外出調研報告02-20
農村調研報告02-04
農村整治調研報告08-17
農村飲水調研報告06-30
鄉鎮農村調研報告11-30
農村現狀的調研報告01-06
農村留守兒童調研報告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