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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為民營經濟提供人事人才服務的調研
目前,民營經濟已成為我縣經濟的主體。針對這一現實,我們人事部門順勢而為,主動拓展服務范圍,將服務領域的重心及時轉移到民營經濟上來。一、提供環境優化服務,為民營經濟發展構筑了平臺。牽頭起草擬定了《關于人才強縣工作的實施意見》等10多個規范性文件,為民營經濟引進、培養人才提供了十分優惠的政策。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并設立了企業人才培養基金,成立了縣企業家協會,積極引導企業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同類先進企業協作,組織研討、交流和考察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二、提供人才推介服務,為民營經濟發展插上了翅膀。一是幫助民營經濟引進人才。今年一年,全縣為民營企業引進各類人才80人,其中博士、碩士各1人,高級職稱人才10人。二是幫助民營經濟培養人才。今年來,我縣推薦1人已入選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18人入選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選,1人獲省“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稱號,5人獲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稱號。三是服務民營經濟人才。從2004年開始,我局成立了專家服務中心,開通了專家服務熱線,對包括民營企業、行業中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專家提供政策人事咨詢和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服務。
三、提供人事代理服務,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為民營經濟代管人事檔案人員的身份確認、工齡計算及檔案工資調整,辦理與單位解除聘用關系人員的就業推薦等業務。據統計,到2005年底,累計為民營經濟提供人事代理服務3500多人次。通過為民營經濟提供人事代理服務,使民營企業成為獨立的用人主體,并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引進急需的人才,從而使企業與所聘人員之間建立起一種合同聘用關系,有效解決了員工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的問題,真正實現了用人與管理的分離,促進了人才的合理流動和配置。
但是,對照民營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與人事部門的自身職能,我們還做得很不夠,亟待在服務民營經濟的方式和途徑上實現四個轉變。
第一,變微觀型服務為宏觀型服務,注重滿足民營經濟的整體需求。要制定民營經濟組織人才發展規劃。人事部門要把發展民營經濟所需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納入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規劃,加大工作力度,有組織、有計劃地加快實施。在政策制定、市場準入等各方面,民營經濟組織應享受與公有制經濟組織同等待遇。要加快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進程。發揮人才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采取為民營經濟組織舉辦人才招聘專場,加大推薦力度等多種形式,為民營經濟組織輸送各類急需人才。
第二,變封閉型服務為開放型服務,注重激發民營經濟的最大潛能。要建立完善人事人才信息窗口,設立民營經濟人才求助專線,為民營經濟組織提供人才求助政策咨詢、答疑解難、人才舉薦等服務,不斷提高服務工作水平。此外,人事部門還要把招商引資當作自己的一份責任。
第三,變分散型服務為協同型服務,注重凝聚民營經濟的發展合力。要加強與科技局、工業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聯系,建立促進企業發展的科研中心,聘請專家講課座談,開展行業培訓活動等,認真抓好民營經濟的人才培訓工作。要建立重點民營經濟組織聯系點制度。對規模以上民營企業以及民營經濟園區、特色板塊經濟和重點專業市場組織,人事部門要明確專人進行聯系。
第四,變靜態型服務為動態型服務,注重創新民營經濟的人才機制。要建立人才評價與推薦中心。堅持不唯學歷、不唯資歷,對有真才實學的人才,通過社會化評價,及時輸送給民營經濟組織。要充分發揮培訓基地的作用。把民營經濟組織作為就業實習的重要載體,拓寬產學研相結合的路子。要把民營經濟單位和從業人員列入各類先進的評選范圍。對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民營經濟組織及其有關人員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