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反思心得體會
從某件事情上得到收獲以后,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這樣我們可以養成良好的總結方法。你想好怎么寫心得體會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事故反思心得體會,歡迎閱讀與收藏。
事故反思心得體會1
驚聞蚌埠5.12人身事故,讓我深刻體會到了“安全無小事”的深刻教訓。電力事業是個充滿危險的工作,但只要掌握電力運行規律、時刻保持安全生產的警惕性,防微杜漸,認真對待每一次工作任務,是完全可以馴服“電老虎”的。我們手里的《安規》和種.種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就是給這只兇惡的“電老虎”設計的層層牢籠和枷鎖。 5.12這次事故,正是因為參與工作的人員對于已經“馴服”的“電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為多年不發威的“電老虎”就真的成為“病貓”了。根本沒有把電力系統運行維護工作的危險性看在眼里,這無異于擅自打開關押“電老虎”的'牢籠和枷鎖,這只兇惡的“電老虎”當然不肯放過任何發威的機會。
通過對《會議紀要》的學習,我主要有以下幾點心得: 1、安全生產,不是口號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里。這也是造成“蚌埠5.12”事故的主要原因。這樣的態度,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2、服從指揮、聽從調度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于戰爭。因為戰爭并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為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松松散散、各自為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于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后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
“蚌埠5.12”事故就嚴重的存在組織不利、管理松散、現場混亂的情況,如此一來,怎能不吃敗仗? 3、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隨著安全生產法的頒布,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后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為了吸取“蚌埠5.12”事故的教訓,學習會議紀要的精神,我以后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痹大意,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
事故反思心得體會2
20____年,曾在閩東某電站看到:一工作負責人準備對6.3KV母線進行檢查、清掃,他把自己已簽了名的工作票送到運行值班員手中后,就去準備工具,過了一段時間,他以為運行人員已經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開6.3KV母線廊道網門,從口袋里拿出220V驗電筆進行驗電,驗電筆還沒碰到母線就連人一起被打-倒,幸運的是他人并沒受傷、設備未受損。從這起未遂事故來看,現場管理及當事人行為嚴重違反《安規》的行為先不說,就他用220V驗電筆進行驗電說明他至少知道“我要安全”,但“不會安全”,怎能用220V驗電筆去對6.3KV電壓等級的母線進行驗電呢?
在電力生產中,從業者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觀念轉變,并非易事,是安全生產執行力由強制性到自覺性的一次質的飛躍。然而,要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還必須實現“我想安全”、“我會安全”,這樣才能從事故源頭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從而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電力生產是復雜的系統工程,一般而言,電力生產事故主要分為:“天災”、“人禍”和設備質量問題三大類。“天災”如雷電、暴風雨、地震等外力破壞,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發性的。“人禍”就是由人員違法、違規、違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現形式有3種:(1) 明知故犯,明知不符合規章要求,但圖一時方便或抱有僥幸心理的習慣性違章;(2) 對法規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發生了問題; 對法規制度不懂裝懂,稀里糊涂,發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設備質量問題是由于制造、維護、檢修等不到位所導致,有其隱蔽性。
可以肯定地說,所有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工作人員的主觀愿望。但從大量的事故分析來看,由“人禍”所造成的事故占相當大的比例,據不完全統計所占比例高達到80%以上,從業人員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僅僅是個良好的主觀愿望,要真正取得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客觀效果,就必須做到“我會安全”。
勿庸置疑,經過長期的生產實踐和血的教訓,形成了一套保證電力生產安全的規章制度。但是電力生產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從事生產的人又是這個過程是否安全的決定因素。而每個人的認識水平、接收能力、工作態度、經驗積累等差異,要把保證電力生產安全的規章規定變為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的自覺行動,解決好“我會安全”的問題,是電力生產安全管理者與生產者面臨的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筆者認為:
(1)要為我而學,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識和應會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電力生產本身的需要,更是從事生產的'職工生存的需要。《安規》等規章制度是電力生產實踐的,它既反映了電力生產安全的客觀規律,又是對從事生產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為規范,確切地說,是生產者生命的“護身符”。因此,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人員,都應明白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既是企業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幾年來,雖然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參差不齊,不同職工的文化水平、生產技能和執行各項制度的自覺性也不同,要用正確的方法進行引導,鼓勵職工學習,使每位生產者從思維方式與思維習慣上,能辯證地分析和處理安全與其他各種情況的關系,能較好進行自我心理調節,從而有穩定的安全思維慣性和自覺規范的安全工作行為,做到事事會安全。
要及時糾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證環境。電力生產存在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關鍵是要正視問題和善于做到“見于未蔭,禁于未發”。發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總怪路不平”。把別人的事故當作自己的教訓來接受,把小問題當著大問題來解決;把帶有傾向性和危害性的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漫長的過程,而“我要安全”到“我會安全”更需要一個漫長而漸進的過程。愿我們在“安全”這個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講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會安全,使我們的企業興旺發達,家庭美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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