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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育理念與人的價值
語文教育理念與人的價值文/蘇盛葵
語文教育工作者多半是理想主義者,更是不懈怠的探索者。這個群體總有不安分和不安靜的人在制造新事件,引領語文教育的新變化。
單說語文人對學科任務與目標的追求。近百年來多少語文界的志士仁人們對這個主題進行了幾多的探討,其間經歷了幾多的變化。1903年時人們曾認為語文科“其要義在使通四民常用之文理,解四民常用之詞句,以備應世達意之用”1912年則認為應“使兒童學習普通語言文字,養成自由發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啟發智德”;上個世紀50年代,人們認為語文教學要分而治之,學生要分向發展,于是便有了1956年的漢語、文學分家,結果各自都走向一定的極端1963年后強調了純的工具性,弱化了文學教育及人文的因素,至1986年大綱則又開始倡導文學教育。剛過去的二三十年間,一說語文,語文教育工作者都知道就是教“字詞句篇”“語修邏文”,重“聽說讀寫”這幾年里又提倡“為繼續學習和終身發展打好基礎”“發展健康個性,形成健全人格”“使學生獲得基本的語文素養”,要突出人文性,重視人文精神,追求“三位一體”的目標……幾多風雨變幻,幾番潮落潮起。語文人不論身處何樣的時局,總在探尋著“語文行動”的目標。每一次語文教育觀念的變化,都濃縮著特定社會階段的教育要求。有什么樣的社會型態,便有什么樣的語文教育理念。
語文教育觀念的演進,伴隨著人的價值意識的逐次提升,折射出社會對人的生存意義和生存價值標準的不斷探索,寄托著語文人的精神需要和理想準則。終究語文人都清楚,每一個社會人都需要生活在精神中,需要生活在思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