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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物資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發放物資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物資管理必須做到科學化、
1、物品分文具、刻寫、紙張(各種報表)五金、文藝體育等各種類別。
2、物品擺放整齊、干凈、層次清楚,做到易找、易拿,所有物資都要建卡,卡片上的數字與實物要相符合。
3、帳目、序號要和實物、類別卡片的序號統一,有序號便知庫存物品的類別、名稱、數量。
二、采購員購回物品要經保管員驗收、復核、入庫、建帳方可發放、領用,缺一不可。
1、消耗品建領用手續,集體用品須經年級組長或備課組長登記注冊領用。個人領用物品按學校規定的制度發放,做到領得所用,無用不領的原則(個人領用物品制度見附表)。
2、半固定物品,例如水桶、鋁壺、窗簾、簸箕由班主任在高一年級開始時領用并建卡片,一般使用三年以上、辦公室所配的公共物品,如臉盆、暖瓶、衣架、盆架等在各辦公室人員調動時原則上不準拿走(即以上物品固在各辦公室內)。如有丟失,損失要根據情節進行賠償,并做賠償手續入賬。
3、對于固定資產由保管員建總帳,然后由各部門建分帳、年終復檢一次,以檢查分帳的帳、物、序號是否與總帳相符。
4、文體服裝:平時訓練、練功由文體老師領出,用后洗凈歸還,參如大型匯演時,可借用新的服裝,用完隨時還清。在借用期間如有丟失或損壞根據情節給予賠償或折價賠償。
5、樂器類:樂器不得發給學生帶回家使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各類樂器一律不借于他人使用。如有丟失、損壞,要根據情況辦理賠償手續。
6、清掃工具;由衛生老師根據情況隨時發放,以保證樓內外,校園的干凈、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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