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
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廠
安全保密制度
深圳大學反光材料廠
安全保密制度
深大反光廠20xx(05)號
1、目的:
為保障本廠商業秘密事項的安全,維護工廠利益和客戶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本廠安全保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監督管理,并設置安全保密專員具體負責。
3、管理對象:
3.1本廠商業秘密事項:包括技術信息、營業信息、管理信息等; 3.2本廠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3.3涉密員工。
4、具體管理范圍:
4.1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水平、技術潛力、替代技術和預測、專利動向、非專利技術成果、設計、程序、技術資料、圖紙稿件、樣品、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檢驗方法、質量技術、機器設備等。
4.2營業信息:包括原材料信息、供應商信息、產品信息、客戶信息、產銷策略、銷售渠道、招投標標底或標書內容等;以及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等;本廠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等。
4.3管理信息:本廠發展方向、方針,重大管理舉措,內部重大改革及人員變動的方案等。
4.4屬于第三方,但本廠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信息。
4.5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a.重點部門:生產部、質檢部、經營部、新產品研發部;
b.重點部位:激光室、壓花組、涂布組、鍍膜組、配料房、財務室、倉庫;
4.6涉密員工:全廠員工。
5、保密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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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密制度
5.1商業秘密事項管理:在秘密事項形成文件前由實際經辦人進行管理;形成文件后,由辦公室和經辦部門共同負責管理。 5.2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管理:
5.2.1經確定的重點部門一般不對外開放,因特殊接待需要須由部門主管報請廠長同意,由該部門主管全程陪同;本廠內部其他員工因工作需要進入重點部門,應遵守保密紀律,完成工作及時離開。
5.2.2經本廠確定的重點部位,原則上除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外,一律不允許隨意進入。必要時應在重點部位位置標示“非請勿入”。其他員工確因事進入時,應經該部位負責人同意,并由工作人員全程隨同,完成工作及時離開,并自覺遵守保密紀律。
5.2.3需要對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的設備、設施委托外人進行維護維修時,維修部門應提前告知,以便該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將需保密的物件撤離現場,并在外人進入維護維修時,該部位的人員應當隨同,不得離開。
5.3涉密員工管理:
5.3.1全廠員工在簽署勞動合同時,需閱讀、學習本廠安全保密制度并簽名,在制度更新后需再閱讀、學習并簽名,以便相互監督,共同保障本廠商業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5.3.2全廠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主管領導外,要嚴格做好秘密的保守和保護工作,并接受辦公室的監督、檢查。
5.3.3各部門主管應不定期對本部門各崗位工作進行保密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指導、指正,落實整改措施。
5.3.4對新安排到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的員工,辦公室除進行常規的進廠安全保密教育外,應根據相應的特點,會同該部門主管進行崗位保密教育。 5.3.5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崗位調換、變更時,應移交保密工作,辦公室并進行離崗保密監督。
6、員工保密紀律:
6.1對工廠的秘密事項,全體員工都應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下班不說上班的'事,在廠外不說廠內的事;并在知悉秘密事項的情況下都負有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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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密制度
6.2凡涉及工廠保密事項的內容,不論其為何種載體形式,均屬保密范圍,任何員工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擅自對外提供涉及工廠秘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6.3未經廠長批準,員工不得利用電腦技術對外存取、處理、復制、摘抄、修改和傳遞秘密事項。
6.4員工不得私自使用、保存、運輸和銷毀屬于本廠的秘密設備或者研制的產品。 6.5員工個人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獲悉的本廠秘密事項內容擅自泄露給非本廠、非本部門、非本部位人員;并不得利用本廠商業秘密謀求個人利益。
6.6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本廠的秘密事項時,必須事先經廠長批準同意。 6.7未經允許,員工不得主動接觸涉密事項,凡不屬允許知悉涉密事項的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刺探、獲取秘密事項內容,否則視為竊密。因特殊原因需要其接觸秘密事項的,應做到恪守秘密。
6.8非該重點部門員工,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重點部門;非該重點部位員工,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重點部位。
6.9員工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工廠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樣品等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本廠所有,無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均須無條件歸還本廠。
6.10如發現工廠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工廠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11員工在離職后,未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本廠的秘密。 6.12員工違反保密規定而受到懲罰時,其直接主管應負連帶責任。
7、獎懲處理:
7.1對在履行保密職責、保護工廠秘密、保護知識產權中有顯著成績的人員,本廠將予以鼓勵和獎勵。
7.2對違反本安全保密制度的員工,造成一定損失或影響不太嚴重的,本廠將按《人事管理制度》予以懲罰;或要求員工向本廠支付賠償金額5萬元人民幣。 7.3如有員工因違反本制度造成工廠或客戶重大經濟損失、名譽損失的,本廠予以無經濟補償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關系,并要求責任人賠償本廠經濟損失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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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密制度
7.4員工如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9條規定侵犯本廠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本廠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7.5員工如有《民法通則》第111條、第118條規定行為之一,損害、侵害本廠權益的,本廠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7.6員工如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侵犯本廠商業秘密的,本廠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起訴,追究其民事責任。
8、本制度自20xx年2月26日起實行,此前本廠有關安全保密制度與此不同者以此為準。
9、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廠辦公室所有,廠部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深圳大學反光材料廠
20xx年x月xx日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為加強工廠內(以下簡稱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所稱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廠區范圍內(含廠區外堆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作業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2.安全技術要求
2.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2.2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貼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2.3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2.4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桿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范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沖動現象。
2.5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性能良好。
2.6發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性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
2.7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8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堅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后能自動回正。
2.9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貼合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2.10前輪定位值應貼合設計規定。
2.11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桿等轉向運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主銷與襯套配合松緊適度,潤滑良好。
2.12車輛及掛車必須設置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2.13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貼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14氣壓制動系統技術指標應貼合有關標準及規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2.15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2.16在車輛運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
2.17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貼合有關標準及規定。
2.18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2.19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貼合有關標準的噪聲規定。
2.20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2.21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貼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局部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2.22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為相同的型號和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
2.23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須緊固。
2.24減震器應工作正常。車架不得有變形.銹蝕.彎曲,螺栓.鉚釘不得缺少或松動。前后橋不得有變形.裂紋。
2.25車輛的`離合器應接合平穩,分離徹底,不得有異響.抖動和打滑現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應貼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26變速器應無裂紋,變速換擋靈活.輕便,自鎖.互鎖可靠,變速桿無變形。
2.27傳動軸萬向節應無裂紋和變形,鎖止齊全.可靠;傳動平穩,在運轉時,不發生震抖和異響。
2.28駕駛室的技術狀況應能保證駕駛員有正常的勞動條件。
2.29車輛駕駛室必須視線良好,風擋玻璃不得使用有機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須裝設后視鏡.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應堅固并有防護裝置,防止由于振動.沖擊而發生損壞及漏油現象。燃油箱與排氣管的位置應相距300mm以上或設置有效的隔熱裝置。燃油箱應距裸露電氣接頭及電氣開關200mm以上。
2.31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
2.32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類廠內機動車輛還應貼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條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車單位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
3.2公司.用車單位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并認真執行。
3.3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資料包括: 3.3.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3.3.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3.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3.3.4.車輛事故記錄。
3.4調度部.安全部負責本公司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調度部及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廠內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主管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3.6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管理部門統一設計.監制。
3.7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景時應及時到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8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發證。
3.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特殊情景除外),不得以車代步。私自以車代步者,加重處罰。
4.安全技術檢驗
4.1公司用車單位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4.2調度部.安全部在用車單位自檢的基礎上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由調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并予以復檢。
4.3廠內機動車輛修復.改裝后必須向調度部申請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定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3
增塑劑車間根據生產特點及所用原材料性質、輔助設施特點確定重點防火部位為:
1、酯化系統
2、回收醇【V-103(A、B)、V-104(A、B)】和成品罐【V-9(A、B)、V-10(A、B)】系統
3、熱油爐系統
一、酯化系統
1、發現酯化系統出現火情時要及時向當班班長和車間報告,班長負責統一指揮滅火。
2、酯化主操作工立即停車,切斷與酯化系統連接的物料管線和閥門,具體為:停P-1、P-3、P-4、M-1、M-2和其它正在運轉的設備,將釜底釜頂N2全開,給酯化系統充滿N2。
3、酯化副操作工負責報警
4、各操作工在班長帶領下用干粉滅火器或消火栓進行滅火,若裝置二層出現火情,利用二層四個消防水栓及滅火器進行撲救,若為一層出現火情則利用框架北側消防水栓及滅火器進行撲救。整個滅火過程中聽從班長統一調度安排。
5、滅火時各人員要與火情部位保持安全距離,戴好防護用品,必要時班長組織全體人員撤離。
二、回收醇罐、成品罐系統
1、回收醇罐、成品罐發現火情時當班班長負責指揮撲救。
2、發現火情,立即報告當班班長,主操關閉醇罐、成品罐與之相關聯的`泵,關閉過濾機、成品冷卻器進出口閥門,關閉回收醇罐、成品罐進出口閥門。關閉酯化系統N2,酯化副操作工負責報警。
3、必要時由班長帶領全體人員接消防水帶給醇罐、成品罐降溫,降溫時接框架一層北側消防水栓也可接儲運科泵區處消防水栓同時給罐身降溫,撲救時應注意自我保護,穿戴好防護用品,,若醇、料著火外溢時不得用水,可用沙土、干粉滅火器撲救。
4、撲救時應與火源保持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全體人員撤離現場。
三、熱油爐系統
1、當熱油爐裝置發生火情時,立即報告當班班長,由班長帶領全體人員積極滅火,如正在燒爐期間,則迅速停掉系統、電源及柴(重)油進出口閥。
2、接到報告后,班長帶領酯化副操作工先趕到油爐處,酯化主操立即停車并報警。
3、了解火情后,班長統一指揮,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和裝置一層消防水栓進行撲救。
4、根據現場情況,可利用消防水帶對設備降溫,如遇燃料油、導熱油著火泄漏,切不可用水滅火,要配以沙土、干粉滅火器控制火情。
5、隨時注意觀察火情,情況特殊時由班長帶領人員撤離。
附:車間義務消防隊組織情況
1、車間全體職工均系義務消防隊員,出現火情時每個人都必須聽從指揮,以積極撲救火災為己任。
2、人員分工:
隊長:車間主任
副隊長:車間安全員
隊員:車間中廠內所有人員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工程部與公司簽訂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責任書目標標準應不低于公司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責任書,責任書中應明確管理員名單、分工和獎懲、考核辦法。
三、項目部與公司應明確安全管理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和目標,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標,安全經費計劃,明確目標獎懲,考核辦法,明確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相關制度和活動的承諾。
四、工程部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責任書標準格式,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試用,試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項目部與班組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計劃,進行安全生產目標分解。
六、本制度發布之日起生效。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發生事故后,事故項目部應根據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救援,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行車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危化品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影響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條安全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只有重傷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設備、財產損失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0萬元;
2、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100萬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如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并如實報告當地***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指揮部接到報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報告事故的簡要情況。項目部負責人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
第六條指揮部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局有限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
第七條安全事故報告規定
一、輕、重傷事故:
事故發生項目部,輕傷應在10日內,重傷5日內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
二、死亡事故
1、一般傷亡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應向地方***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10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2、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后,指揮部立即向地方***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5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領導。公司公司領導、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3、特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地方***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4小時內報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規定上報。第八條書面快報和統計報表
1、發生死亡事故的,應將事故的基本情況,盡快以書面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2、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分月報表和年報表(見附表2、3)。月報表各項目部在次月2日前報出;年報在次年1月10日前報出。月報和年報應附加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說明。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或錄相。
第十條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開展事故調查,為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處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證。
第十一條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工作職責:
1、協助***府部門開展調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確定事故性質,查明責任項目部和主要責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按事故分類,明確事故調查處理權限,分級負責。正確把握"四不放過"的原則,從事故調查處理的過程中,汲取教訓,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隱患、預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條輕傷事故、重傷事故、一般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權限和處理決定,由各項目部明確規定調查權限和處理程序。但對于重傷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一般傷亡事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由項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般死亡事故,協助***府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指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事故項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調查組和***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在聽取指揮部安全部門的意見后,做出事故處理決定。指揮部并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
對于影響重大的一般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上級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介入調查處理或直接協助***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協助***府部門開展調查。影響重大的,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局有限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委派安監部門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指揮部調查組和***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事故處理意見等,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會做出事故處理的決定,經局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府有關部門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時,有權向事故有關項目部和個人了解事故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在開展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要注重與當地安監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自覺接受當地安監部門和特種設備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督。
第十六條在調查工作結束后10日內,項目部調查組應將調查報告報送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經同意,調查工作結束。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當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報告指揮部。
第十八條發生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事故,事故責任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向指揮部就事故過程、原因、善后處理、整改措施、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的分析和管理現狀的認識、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體事項"說清楚"。
第十九條"說清楚"以會議形式進行,會議由指揮部指揮長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揮長主持,視情況在指揮部領導、安委會委員,安全、監察、人事等部門負責人范圍內,確定參加會議的人員,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
第四章事故處罰程序
第二十條輕傷、重傷、一般傷亡事故(含一般設備、財產損失事故)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行***處分和經濟處罰。對一般死亡事故的行***處分和經濟處罰,應事先征求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的意見,做出決定后,指揮部抄報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設備、財產損失事故),事故項目部除了接受***府有關部門的處罰外,應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行***處分和經濟處罰的意見,由指揮部做出對事故項目部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的決定。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6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治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學問,最大限度地掌握和削減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
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
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樂觀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相關檔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檔發(91)20號《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試行規則》和公司《歸檔文件材料管理標準》,結合公司的實際而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歸檔文件資料的管理。
第四條名詞術語:安全生產歸檔文件是指公司各單位形成的安全生產方面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安全環保部
1.負責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安監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資料的收集匯總和傳達。
2.負責安評、職業健康、避雷設施、起重設備和叉車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3.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和歸檔。
4.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二)裝備部
1.負責設備安全設施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2.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三)各單位
1.負責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公司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資料的收集匯總和傳達。
2.負責本單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和歸檔。
3.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四)各車間
1.負責本車間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2.負責本車間各班組安全生產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第六條 其他單位或部門負責與本單位有關的安全類文件檔案的日常管理(包含收集、學習、使用、歸檔等環節)。
管理要求
第七條安全生產文件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實行分級管理。
第八條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編碼歸檔備查。
第九條歸檔文件要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專人管理。
第十條資料管理人員隨時做好安全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蛀、防潮濕、防遺漏。若發生遺漏和失誤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相關安全類資料制定和管理歸口部門,修訂原檔案資料時,要做好記錄。凡修訂后的安全資料均應在各單位生產安保科備案。
第十二條凡各類規程等重資料的制定和修訂,資料制定和管理部門應邀請安全、設備、工藝等相關人員共同審核確定,且發布前應組織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后方予以實行。
第十三條各類資料、檔案保存年限遵循《安全生產文件檔案保管期限表》(見附表一),法律法規對特殊檔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文件檔案保管期限表》是鑒定檔案保存價值和確定檔案保管期限的依據和標準。
第十五條 安全環保部每年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進行評估、修訂、報廢。
第十六條各單位生產安保科每年組織各科室、車間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進行評估、修訂、報廢。
第十七條 責任追究
對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為,依據《公司職工違紀處罰規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8
1、適用范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現場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及獎懲辦法。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工程部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 審查施工隊項目負責人安全意識及其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隊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 在下達工程施工任務時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 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 當施工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隊承擔。
4.6 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 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技術能力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 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隊負責人應對本隊伍員工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健康安全及財產安全,維護安全生產秩序,促進公司的穩定發展,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特制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質量管理部的安全職責
1、了解、熟悉國家有關安全產品的技術規范、標準,從質量管理上對公司的安全負責;
2、負責對企業監視、檢測、分析項目及使用設備、儀器、儀表進行管理,協同設備管理員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
3、對作業過程中監視和測量設備、作業場所的各類儀器、儀表定期檢維修,確保精度和靈敏度;
4、對關鍵生產裝置和重點生產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須準確及時;
5、負責生產事故分析時的化驗檢測和數據處理;
6、負責及時掌握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各類事故的情況,并制定應急措施;
7、負責對本部門新工人進行二、三級和員工換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關記錄;
8、要經常對所屬各崗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查處事故隱患和違反安全規程的行為,保證安全生產。
二、質量管理部控制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群傷惡性事故;
3、不發生損失1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機械事故。
三、獎懲
將根據有關法規和廠規對簽訂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相應的獎懲。
二、崗位培訓制度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回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試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三、工程技術復檢制度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試、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砂墊、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技術負責人核實。
四、技術交底制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況、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取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五、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術負責人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技術負責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制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六、材料采購、檢驗、管理制度
1、材料進出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技術負責人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七、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八、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評定制度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經項目部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0
1 目的
為切實進一步深化安全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加大對安全生產的考核執行力度,充分發揮安全考核對安全生產的促進作用,現結合集團安全考核的總模式和相關內容、標準,特建立安全責任目標三級考核運行模式,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2考核對象
公司全員(除經理層領導)。
3考核責任范圍
按本崗位工作職責所確定的安全目標、安全控制指標、安全管理主要職責三大項進行考核。
4安全考核職責及分工
4.1公司經理層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總經理制定,由行政副總監督、綜合辦公室執行考核。
4.2部門負責人(含部門副職)的責任書由公司分管安全經理制定、簽訂并實施考核;
4.3部門下屬崗位(含主任、班組長、行政常白班人員)的責任書由部門安環科負責制定,與部門責任人簽訂,由部門責任人和部門安環科實施考核;
4.4班組級以下的崗位操作工的目標責任書由部門安環科制定,與本班組長簽訂,由安全科與班組長、部門責任人會同實施考核。
5目標責任書的管理
5.1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基本模式全員統一,由制定者根據本崗位實際按責任崗位、責任范圍、責任期限、事故責任指標、安全工作履職指標、安全工作主要職責等內容具體細化、逐級分解。
5.2各級安全目標責任書制定后,交分管安全經理審定后予以簽定,對不符合的或與本崗位安全職責不相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督促返回予以補充和完善,直至合格為止。
5.3所有《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定,一律在當年3月1日以前全部完成,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式2份,責任人1份,考核人與部門責任人1份用于考核執行、考核跟蹤檢查使用;
5.4安全目標責任書在考核運行過程中,如果目標執行崗位人員或職位發生變動,若是部門負責人的,則由分管安全經理負責重新制定和簽訂,其他則由各級負責人重新制定和簽訂。同第三大條執行。
6考核標準
6.1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考核
凡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單位一票否決,全員取消事故發生當月全部安全考核獎,并按事故調查處理報告追究其法律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同時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的班組和部門一律取年度先進班組和先進部門的評選資格。
6.2一般輕傷事故的'考核
因事故造成住院產生的事故費用在20xx元及以下,或者休假3天以內的,取消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和車間負責人(含副職)當月的全部安全考核獎,同時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車間負責人(含副職)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先進班組、先進車間的評選資格。
6.3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全部按本崗位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表中所確定的扣分標準比照進行考核。
6.4凡沒有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的一律不得計發安全考核獎,事故指標考核仍按本考核辦法執行,安全獎從安全目標責任書簽定之日起進行相應的考核后計發。
6.5在考核過程中,如因被考核人不配合考核的,致使考核無法進行的;一經查實,取消被考核人當月所有安全獎連續二次及以上的同時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先進班組、車間、部門的評選資格。
6.6當月考核(除事故指標以經濟形式直接考核外)分數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不扣當月安全考核獎,分數在60--70分(含60分)者,以100分為標準,差一分按照2元標準進行處罰,季度考核,季度兌現;分數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全月安全考核獎。連續兩次,取消半年、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和先進班組的評選資格。
7考核過程操作流程
考核執行流程:考核執行者按照考核確定的時間組織人員→到被考核部門與目標執行者一起→對照考核表檢查執行效果→被考核部門執行者提供記錄和臺帳→逐一比照→逐條評定→分別寫出考核評價結果→確定出扣分額度→交目標執行者簽字確認→報相關領導審查簽字→予以公布→建立考核臺帳。
8考核紀律規定
考核執行時間為每季度末月的20號起至月末終結,考核應按時,依據要準確充分,考核結果要真實可靠,考核檔案要健全明晰有連貫性和延續性,考核結果要嚴格逗硬兌現,嚴禁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9、運行控制
本辦法具體由安環企管處負責推動并嚴格落實,并列入安環企管處相關負責人的目標考核。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實現管理標準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
(三)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起草、跟蹤、以及修訂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傳達到全體員工,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
2.生產技術處負責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傳達到各部門,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評價。
3.各部門負責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定期回顧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結果匯總交給生產技術處。
4.各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任務。
5.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6.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保總體安全目標的實現。
7.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完善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零傷亡'目標。
8.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方針的持續適宜性進行評審。
9.當實際結果與目標發生嚴重偏差時,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發公布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依據
1.1安全生產方針制訂的依據:
1.1.1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突出國家總體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并與公司的管理方針相互融合,要在全體員工充分參與下制定符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生產方針。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體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企業風險特點、預防傷害及疾病和預防財產損失,保持持續改進。
1.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訂依據:
1.2.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2.2地方和集團下發的安全責任書、目標。
1.2.3公司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全、職業衛生綜合治理規劃及其它規劃等。
1.2.4 公司的實際能力和現有狀況,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遺留問題。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和體系的評審結果。
1.3 目標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發生數量、安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計劃、設備和財產損失、安全教育與培訓、遵章守紀,制止'三違'、安措經費的使用、隱患整改計劃、'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預防事故的工程技術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安全生產臺帳的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產技術處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總經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門安全目標設想,及4.1.2 條款的要求匯集各部門提出的目標設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標指導思想,并由主管副總下達指令,并根據主管副總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總目標。
2.2生產技術處在設立安全方針和目標時,要考慮公司的管理水平、風險評價、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的評價結果。
2.3 制定的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應是明確的 、可測量的`、具有行為導向的、可行的和有時間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應涵蓋所有部門、人員,即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分解
3.1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公司的安全方針和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符合本部門生產安全特點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3.2各部門應將安全目標和指標分解到本部門的所有班組、崗位。
4.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傳達、培訓
4.1公司制定的目標和指標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傳達到公司的各層次人員及相關方。
4.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培訓,利用安全會議宣傳、板報等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使安全生產方目標和指標深入人心,指標體現在行動中。
5.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實施
5.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解的目標、指標執行,確保公司的年度目標、指標順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標指標的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動職員,調動其積極性,廣泛開展安全活動,確保各級安全目標值的實現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標實施方案,將每項安全目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安全目標管理標準化。
6.安全目標和指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6.1生產技術處必須認真做好公司目標和指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6.2生產技術處組織目標診斷是保證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生產技術處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司安全目標實施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并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6.3各部門的安全目標指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及時進協調、整改。
6.4生產技術處對安全總目標和各部門安全目標指標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上報,負責監測結果的檔案保存,辦公室負責將監測結果納入各部門及個人年度業績考評,兌現獎懲考核。
7.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評審、更新
7.1公司每月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對全公司各級管理層的安全生產目標進行跟蹤和評價,保障目標的實施。
7.2當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能保證方針和目標完成,由生產技術處授權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
7.3當評審時認為目標、指標與實際不符,難以完成,或實施計劃有偏差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提出修改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前款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程序進行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7.4調整、更新后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以及實施計劃應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
(五)附則
1.安全方針、目標的制定要記錄、存檔。
2.本規定由生產安全處負責解釋。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目的
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公司消防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第二章: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成員: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安全管理小組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2)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生產管理部安全辦)
安全辦主要成員
主任:
成員:
4、生產管理部安全辦職責
(1)制訂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對生產廠區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
(3)對公司各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工作。
(4)公司員工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高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
(5)對公司安全的信息和基本情況上傳下達,配合上級監管部門(如安監局、消防大隊、氣象局)對我公司監督指導工作,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6)貫徹執行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工作,確保生產安全。
(7)對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發、日常監督檢查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保養維護,使事故發生時能保證消防器材有效利用,減少事故發生。
第四章:安全規章制度
1、廠區消防車由設備部管理負責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持性能良好,保證能起到消防滅火的作用,車輛日常時刻處于戰備狀態,遇突發事故能第一時間抵達事故現場。
2、對從事鍋爐、電氣、天車、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員工,需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3、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辦,并迅速予以排除。
5、要求生產車間開班前、班后安全會,并做好會議記錄,各部門要不定期針對本部門內部進行安全自查,并做好隱患排查記錄,部門內部要不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6、嚴禁員工帶小孩進入生產車間或操作間,嚴禁酒后上崗,進入生產車間、工作區域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嚴禁佩戴吊墜、掛墜等首飾,女員工禁止有披肩發的現象,留長發應將頭發扎好。
7、設備部機修機電人員在高壓、高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8、進入生產廠區嚴禁抽煙、攜帶火種,需動火作業的應到安全辦公室辦理動火證,經批準后方可動火作業。
10、廠區車輛限速20公里/小時,車間門口及轉彎處限速5公里/小時,生產車輛及外來車輛嚴禁超速行駛。
11、外來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或違反廠內有關規定的將予以處罰。
12、上班期間嚴禁生產車輛私自外出,如需外出時(如加油、接貨等)必須有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條,并列安全辦公室備案,其他車輛進入生產廠區必須持有保衛部配發的“車輛出入證”。
13、上班期間嚴禁員工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須持臨時出入證方可外出,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按私人行為處理。
14、成裝車間、制曲車間配發的勞保用品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佩戴防護用品。
15、釀酒車間或其他部門人員登高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地面有監護人;釀酒車間人員需下入窖池作業(天熱缺氧情況下)應打開送風設施,并有監護人。
16、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做到文明出行,提高安全意識。
17、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應做好維護工作,不得私自動用消防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消防通道及應急通道。
第五章:重點部門的管理制度
A勾儲部:
1.勾儲車間負責人為車間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嚴格遵守“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層層落實,實行值班長掛牌值班制,切實做到各負其責,確保庫房安全。
2.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常識培訓,對消防器材能懂會用,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知各種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對周圍環境做到心中有數,具有應對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的本領。
3.嚴禁庫內吸煙和使用電熱設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庫內所配消防器材除特殊情況,嚴禁私自動用,嚴禁埋壓、遮擋、借用。
5.庫內所使用的一切照明燈具必須為防爆型。
6.嚴禁在庫內私自動火,若需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
7.庫內一切設備在工作狀態下必須有人監護,打酒、凈化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精心操作。
8.嚴格執行班前、班中、班后檢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及時上報。
9.庫內及外圍要備足防火用沙,阻燒麻袋等防護用品,以備萬一。
10.發生火災險情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安全辦進行撲救。
B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各種機械的外漏危險部位,應有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裝置應經常保持良好,不得隨意拆除或不用。
2.天車、鍋爐起重機不能超載吊運,按規定設定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保持靈敏可靠,作業范圍必須做到視野清晰開闊,吊運物必須重心平穩,不準在空中游蕩停留,操作人員嚴禁離開工作崗位。
3.公司車輛及交通運輸工具要定期檢查維護,并做好記錄,車輛車燈、喇叭、制動等裝置應保持良好性能,預防事故發生。
4.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有可熔保險或自動斷電裝置,其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設備維護人員應巡回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
5.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常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6.鍋爐、壓力容器、天車和起重設備要嚴格操作規程,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規定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并定期檢查和復訓。C倉儲部:
1.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常識培訓,對消防器材能懂會用,對管轄范圍的庫存量、存放地點、火災危險性、周圍環境做到心中有數、具有應對初起火災的基本本領。庫房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消防撲救常識。
2.嚴格交接班制度,堆放、碼垛貨物要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消防栓,要嚴格按照庫房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工作。
3.庫房內嚴禁抽煙,嚴禁使用電熱設備,嚴禁私拉亂扯電線。
4.嚴禁在庫內私自動火,若需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批準后方可。
5.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三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當時處理不了的要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及時上報,并交待接班者嚴加防范。
6.庫房內配滅火器材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不得遮擋、埋壓,要注意保持清潔衛生。
第六章:監督檢查與自查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全領導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6次。各生產部門做好內部自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2次.各車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1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備案并安排整改。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一、安全生產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社會信譽的一項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關系到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為搞好和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企業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及“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保證體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局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部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構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兩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一)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全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領導責任。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辦法等。結合單位或工程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各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并負責檢查落實。
3、認真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部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4、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措施。對新、難、險工程和不良條件下的工作場所,組織編制安全設計或安全措施,按規定報批后施工。
5、領導本公司、項目部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點現場或關鍵崗位要實行重點檢查,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定人,限時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6、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對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和處理意見報有限公司審批,同時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8、加強對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推廣先進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項目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在經理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技術領導責任。
1、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制定的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制度、條例、規定的施工規范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規范操作規則。
2、編制審定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有具體可行的安全內容,在技術交底時要有詳細的安全措施要求。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3、組織施工技術、科研、安全監察、勞動保護人員研究推廣安全生產防塵、防毒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科研工作,及時糾正。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負責干部、工人的安全技術教育,提出預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6、按管轄范圍參加各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科學技術數據。
(三)安全質量部門安全職責
安全質量監察管理部門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責任。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
2、參加或組織審查安全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提出改進意見,負責監督貫徹執行。參加檢查驗收各種施工臨時設施和勞動保護設施。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制止使用。
3、參加審查本單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設計和驗收至不符合勞動衛生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應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對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制止施工和投產使用。
4、參加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
5、審查和參加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辦法、措施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對查出的嚴重問題填寫“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勞動安全監察指令書”,督促限期整改。對領導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遇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7、會同勞資、教育部門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工作。
8、參加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的問題分析整理,提出改進措施,經單位領導批準,督促實施。
9、參加企業評先、評優工作,行使安全指標否決權。對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預防事故做出成績的人員,有權提出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建議。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建設領導調離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各類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1、人事主管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
2、安全主管負責廠級安全教育的實施。
3、生產管理具體負責車間級安全教育。
二、程序
1、教育、培訓計劃
(1)人事主管根據各部門年初提出的培訓需求,編制形成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確保提供教育培訓所需的資源,其費用從安全投入中列支。
(2)安全培訓計劃有變更時,應記錄變更情況。
2、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
3、入廠一級教育
(1)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一級(公司、車間級)安全教育。
(2)新工人入廠持人事主管《安全教育通知單》,由安全主管負責實施廠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16小時,主要內容如下:
a)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b)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內容;
c)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d)事故應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3)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負責實施,車間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56小時,并將教育考核成績報安全主管,車間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如下:
a)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工作環境、危險因素等)及規章制度;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e)安全注意事項及現場應急處理;
f)事故案例等。
g)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h)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i)崗位操作技能;
(4)新入廠職工經一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安全主管建立一級安全教育臺帳。
4、日常安全教育
(1)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要求有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等);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2)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知、應會崗位技能安全培訓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4)安全主管利用宣傳欄等進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信息通報等活動。
5、安全培訓教育可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
6、保持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7、人事主管應定期對培訓教育工作進行總結。
三、引用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人力資源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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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運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生產設施建設
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新建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應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5、生產設施建設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項目辦負責,建設項目要確保實現本質安全。
二、生產設施管理
1、各單位要對所管轄區域內的生產設施建立臺帳。
2、各種安全設施應有專人管理,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3、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對于特種設備應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定期檢測,證件齊全。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5、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建立臺帳,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并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三、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管理
1、公司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實行企業管理人員定點承包的安全管理機制。承包點應設置“管理人員安全承包責任牌”。
2、承包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具體內容是:
(1)、指導安全承包實現安全生產;
(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落實;
(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與隱患;
(4)、督促隱患整改;
(5)、監督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
(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其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標等。
4、公司設備安全處每季對公司、分廠承包人承包到位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并進行公布。考核情況應納入承包人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中。
5、各單位要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及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定期進行監督或巡檢。
6、各單位要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四、生產設施檢維修
1、生產設施檢維修實行日常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檢維修要制定計劃。
2、進行檢維修前,對檢維修進行風險評價。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風險。
3、檢維修要嚴格要嚴格執行作業的有關規定。
4、檢維修應根據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態確定,大修一般一年進行一次。
五、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
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應嚴格遵守《生產設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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